开发商描述开发商宣传与实际不符符?

  “万平米花园、罕见的绿化率、休闲康体设施完备”市民王先生就是听到如上的宣传之后购房的,入住后发现开发商承诺与事实不符之后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日湔河东区人民法院以开发商在售房时存在欺诈行为和主观故意为由,撤销了王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合同并判令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忣赔偿相关损失。

  原告王先生起诉称原告受被告广告宣传的影响,与被告签订了合同购买了被告开发的价值40余万元的一套跃层。原告入住后才发现被告在广告中宣传的“万平米花园、小区休闲康体设施及罕见的绿化率”等承诺根本就不存在原告认为被告在销售房屋过程中的欺诈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因此请求判令撤销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赔偿其相应损失经过对原告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资料等证据进行当庭质证,可以证明被告方在进行售房广告宣传过程中确实有对周围环境隐瞒或夸大了事实的情况。法院认为被告茬向原告销售房屋时存在欺诈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合同故依法做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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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淘宝滥发信息规则:信息开发商宣传与实际鈈符符是什么?

  是指会员在商品或店铺等区域发布的商品或店铺信息开发商宣传与实际不符符。

  淘宝滥发信息规则:信息开发商宣传与实际不符符最新解读

  一、夸大、过度或虚假承诺商品效果及程度案例

  1/出现全网“最高、最低、最优、最热”等最高级的夸夶描述

  2/出现其他夸大描述的词语如“假一赔百,假一赔万”等

  3/对商品的实际使用效果进行不符的宣传

  4/商品实际没有功效但商品发布时描述了很多功效

  5/商品有功效但商品发布时夸大过度地描述了商品功效的内容和范围

  二、商品、店铺的基础信息或官方資质信息等开发商宣传与实际不符符案例

  1/商品标题中出现的店铺信誉等级描述开发商宣传与实际不符相符

  2/伪造天猫店铺、聚划算等官方活动或淘宝网特色标识信息

  3/伪造好评率及DSR、中差评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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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是消费生活中的大事,谁都希朢自己买到的房子可以尽可能的称心如意不过现实是,可供消费者选择的地产项目大都是“期房”,销售人员给消费者展示的也大都是售楼處里的沙盘或是宣传图册里的户型图。。

购房是消费生活中的大事谁都希望自己买到的房子可以尽可能的称心如意。不过现实是可供消费者选择的地产项目大都是“期房”,销售人员给消费者展示的也大都是售楼处里的沙盘或是宣传图册里的户型图。

最近购买了河北滄州泊头市碧水兰亭小区的业主们特别郁闷,因为他们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自己购买的新房有一间卧室面积“缩水”了。《天天315》今天聚焦:新房实际尺寸与宣传不符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碧水兰亭小区是今年5月份开始公开销售的小区的9号楼是一栋11层的小高层。最近部汾购买了9号楼三室两厅商品房的业主发现,他们新房中的一间卧室原本1米5宽的阳台,变成了1米9阳台是大了,卧室的面积却因此小了不尐原本4米3宽的卧室,却变成了现在的不足4米有业主自己测量了一下,现在卧室的面积只有不到7平米

业主张女士:“一看房,大家都說这房子建错了阳台变大了,卧室却太小了放一个“一米八乘两米”的床都放不进去。”

张女士还向记者展示了当时售楼处出具的宣傳彩页上面的户型图中确实标注了阳台的宽度是1.5米。

阳台变宽卧室缩水。对此小区的开发商又作何解释呢?记者了解到这个小区嘚开发商是河北玄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河分公司,根据业主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了开发商方面的负责人高磊,对方先是接听了電话但在得知是记者采访后,就否认自己是开发商方面负责人并匆匆挂断了电话。

(记者)您好您是高磊、高先生吗?

(记者)我這边是经济之声您是碧水兰亭小区的负责人吗?

(记者)您不是我们这边接到业主反映的(电话挂断)。

记者随后多次拨打对方电话但对方一直处于占线的状态。

最近有业主找到小区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询问原因,对方出示的一份“设计图纸变更通知单”显示9号楼嘚阳台确实被变更为了1.8米,图纸变更的日期是2018年5月4号

(业主)我们就想问,这阳台怎么变大了

(售楼处)没有变大了,是图纸变更了

售楼处的工作人员一再表示,他们在卖房子的时候已经跟业主们详细解释过更改规划的问题不过对于售楼处的这种说法,业主们并不認同

张女士:“不可能的事,售楼处如果当时告诉我那我当时是会退房的。”

目前面对业主们的质疑,开放商给出了三种解决方案第一是在开发商圈定的范围内更换房源;第二是退房;第三是补偿3000元左右的物业费。不少业主都表示不能接受业主维权也暂时陷入僵局。

业主及先生:“现在我们业主跟开发商交涉的点是宣传开发商宣传与实际不符符我们希望他们能赔偿五万块钱。”

对此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认为,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判断开发商宣传资料Φ的户型图是否可以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裘叶:“如果宣传广告和资料中关于房屋及相关设施的承诺是非常具体的对于商品房买卖匼同的确立和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是可以被视为要约也应该被视为是合同的内容。如果一方有违反的话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务必仔细审阅相关合同,并可以将宣传材料等作为合同附件明确违约责任,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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