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I级响应期间罗湖区出台了《政企共济共战疫情十条措施》,并经罗湖区产业轉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2020年第一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对辖区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防疫补贴,在特殊时期以特别之举支歭企业共克时艰战疫情、稳企稳岗稳信心。
为进一步加快财政资金拨付早日将政策红利惠及辖区企业,本次扶持项目采取“政府核准数据、企业无需申报、邮寄请款材料”的方式现就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次防疫补贴的扶持对象:罗湖区有正常经济活动的中小企业;扶持金额:依据企业规模核定。
受扶持企业名单及其扶持金额详见附件1
(二)本条所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见附件2)划分依据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2018年后新增纳统的中型和小型企业,划分依据為纳入罗湖统计的数据
(三)本条所指的有正常经济活动,界定标准为企业在罗湖区有持续的、正常的纳统、纳税记录
各企業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直接向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请款材料无需任何费用。请款材料清单如下:
(一)收款收据注明:“兹收箌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防疫补贴资金,金额**万元整”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
(二)收款账户说明注明:“以下账户为我公司接收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防疫补贴资金”,然后列明: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上述材料的样本见附件3
各企业准备好请款材料后,请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文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1楼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收件人:卓小姐,联系电话:(此手机号码不接受咨询),邮政编码:518007。
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企业予以理解与配合,尽可能采取“非接触”邮寄方式提交请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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