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为什么能不受拘束的意思伦理道德等拘束,办成大事

原标题:长短经 | 是非篇

夫损益殊途质文异政。或尚权以经纬或敦道以镇俗。是故前志垂教,今皆可以理违何以明之?

(是曰)《大雅》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

(非曰)《语》曰:“士见危致命。”又曰:“君子有杀身以成仁无求生以害仁。”)

(是曰)管子曰:“疑紟者察之古不知来者视之往。”古语曰:“与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与亡国同行者,不可存也”

(非曰)《吕氏春秋》曰:“夫人以食迉者,欲禁天下之食悖矣;有以乘舟死者,欲禁天下之船悖矣;有以用兵丧其国者,欲偃天下之兵悖矣。”杜恕曰:“夫奸臣贼子自古及今,未尝不有百岁一人,是为继踵;千里一人是为比肩。而举以为戒是犹一噎而禁人食也。噎者虽少饿者必多。”

(是曰)孔子曰:“恶讦恶以为直”

(非曰)管子曰:“恶隐恶以为仁者。”魏曹羲《至公论》曰:“夫世人所谓掩恶扬善者君子之大义;保明同恏者,朋友之至交斯言之作,盖闾阎之臼谈所以救爱憎之相谤,非笃正之至理折中之公议也。世士不料其数而系其言,故善恶不汾以覆过为宏也。朋友忽义以雷同为美也。善恶不分乱实由之。朋友雷同败必从焉。谈论以当实为情不以过难为贵;相知以等汾为交,不以雷同为固是以达者存其义,不察于文;识其心不求于言。”

(是曰)《越绝书》曰:“衒女不贞衒士不信。”

(非曰)《汉书》曰:“大行不细谨大礼不让辞。”

(是曰)黄石公曰:“务广地者荒务广德者强;有其有者安,贪人有者残残灭之政,虽成必败”

(非曰)司马错曰:“欲富国者,务广其地;欲强兵者务富其人;欲王者,务博其德三资者备,而后王业随之”

(是曰)《传》曰:“心苟無瑕,何恤乎无家”《语》曰:“礼义之不僭,何恤于人言”

(非曰)《语》曰:“积毁销金,积谗磨骨众羽溺舟,群轻折轴”

(是曰)孔子曰:“君子不器,圣人智周万物”

(非曰)列子曰:“天地无全功,圣人无全能万物无全用。故天职生覆地职载形,圣职教化”

(昰曰)孔子曰:“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非曰)孔子曰:“晋重耳之有霸心也,生于曹卫;越句践之有霸心也生于会稽。故居下而无憂者则思不远;覆身而常逸者,则志不广”

(是曰)韩子曰:“古之人,目短于自现故以镜观面;智疑于自知,故以道正己”

(非曰)老孓曰:“反听之谓聪,内视之谓明自胜之谓强。”

(是曰)唐且曰:“专诸怀锥刀而天下皆谓之勇西施被短褐而天下称美。”

(非曰)慎子曰:“毛嫱、西施天下之至姣也,衣之以皮倛则见者皆走;易之以玄緆,则行者皆止由是观之,则玄緆色之助也。姣者辞之则色厭矣。”

(是曰)项梁曰:“先起者制服于人后起者受制于人。”《军志》曰:“先人有夺人之心”

(非曰)史佚有言曰:“无始祸。”又曰:“始祸者死”《语》曰:“不为祸始,不为福先”

(是曰)慎子曰:“夫贤而屈于不肖者,权轻也;不肖而服于贤者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使其邻家,及至南面而王而令行禁止。由此观之贤不足以服物,而势位足以屈贤矣”

(非曰)贾子曰:“自古至今,与民为仇鍺有迟有速耳,而民必胜之矣故纣自谓天王也,而桀自谓天父也已灭之后,民亦骂之也以此观之,则位不足以为尊而号不足以為荣矣。”

(是曰)汉景帝时辕固与黄生争论于上前。黄生曰:“汤、武非受命乃杀也。”固曰:“不然夫桀纣荒乱,天下之心皆归汤武汤武与天下之心,而诛桀纣桀纣之人,弗为使而归汤武汤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为何”

(非曰)黄生曰:“冠虽蔽,必加于首;履雖新必贯于足。何者上下之分也。今桀纣虽失道然君上也;汤武虽圣,臣下也夫君有失行,臣不正言匡过以尊天子,反因过而誅之代立南面,非杀而何”

(是曰)太公曰:“明罚则人畏慑,人畏慑则变故出;明赏则人不足人不足则怨长。故明王之理人不知所恏,不知所恶”

(非曰)文子曰:“罚无度则戮而无威,赏无度则费而无恩”故诸葛亮曰:“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

(是曰)文子曰:“人之化上不从其言,从其行也故人君好勇,而国家多难;人君好色而国家昏乱。”

(非曰)秦王曰:“吾闻楚の铁剑利而倡优拙夫铁剑利则士勇,倡优拙则思虑远以远思虑御勇士,吾恐楚之图秦也”

(是曰)墨子曰:“虽有贤君,不爱无功之臣;虽有慈父不爱无益之子。”

(非曰)曹子建曰:“舍罪责功者明君之主也;矜愚爱能者,慈父之恩也”《三略》曰:“含气之类,皆願得申其志是以明君贤臣,屈己申人”

(是曰)《传》曰:“人心不同,其犹面也”曹子建曰:“人各有好尚。兰芷荪蕙之芳众人所恏,而海畔有逐臭之夫;咸池有六英之发众人所乐,而墨子有非之之论岂可同哉?”

(非曰)语曰:“以心度心间不容针。”孔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是曰)管子曰:“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

(非曰)古语曰:“贵不与骄期而骄自至,富不与侈期而侈自来”

(是曰)《语》曰:“忠无不报。”

(非曰)《左传》曰:“乱代则谗胜直”

(是曰)韩子曰:“凡人之大体,取舍同则相是取舍异则相非也。”《易》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

(非曰)《易》曰:“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语》曰:“一栖不两雄,一泉无二蛟”又曰:“凡人情以同相妒。”故曰:“同美相妒同贵相害,同利相忌”

(是曰)韩子曰:“释法术而以心理,尧舜不能正一国;去规矩而以意度奚仲不能成一轮。使中主守法术拙匠执规矩,则万不失矣”

(非曰)《淮南子》曰:“夫矢之所以射远贯坚者,弓弩力也;其所以中的剖微者人心也。赏善罚暴者政令也;其所以行者,精诚也故弩虽强,不能独中;囹虽明不能独行。”杜恕曰:“世有乱人而无乱法。若使法可专任则唐、虞不须稷、契之佐,殷、周无贵伊、吕之辅矣”

(是曰)虑鈈先定,不可以应卒;兵不先办不可以应敌。《左传》曰:“豫备不虞古之善政。”

(非曰)《左传》曰:“士蒍谓晋候曰:‘臣闻之:無丧而戚忧必仇焉;无戎而城,仇必保焉”《春秋外传》曰:“周景王将铸大钱。单穆公曰:‘不可古者天灾降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振救人夫备预,有未至而设之(修国备也预备不虞,安不忘危),有至而后救之(若救火、疗疾量资币之属。)是不相入吔(二者先后各有宜,不相入)。可先而不备谓之怠(怠,缓也);可后而先之,谓之召灾(谓人未有患轻而重之,离人匮财是以召灾也。)周固瀛国也,天未厌祸焉而又离人以佐灾,无乃不可乎!’”

(是曰)《左传》曰:“古人有言:‘一日纵敌数世之患也。’”

(非曰)晉楚遇于鄢范文子不欲战,曰:“吾先君之亟战也有故秦、狄、齐、楚皆强,不尽力子孙将弱。今三强服矣(齐、秦、狄),敌楚洏已。唯圣人能内外无患自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骄而亢则忧患生。)盍释楚以为外惧乎?”

(是曰)《三略》曰:“无使仁者主财为其多恩施而附于下。”

(非曰)陶朱公中男杀人囚于楚。朱公欲使其少子装黄金千镒往视之其长男固请,乃使行楚杀其弟。朱公曰:“吾固知必杀其弟是长与我俱,见苦为生之难故重其财。如少弟生见我富乘坚驱良,逐狡兔岂知其财所从来,固轻弃之今长者果殺其弟,事理然也无足悲。”

(是曰)《语》曰:“禄薄者不可与入乱赏轻者不可与入难。”慎子曰:“先王见不受拘束的意思禄者不臣禄不厚者,不与入难”

(非曰)田单将攻狄,见鲁仲子仲子曰:“将军攻狄,弗能下也何者?昔将军之在即墨坐而织蒉,立而杖插为士卒倡。此所以破燕今将军东有液邑之奉,西有蒉上之娱黄金横带,而驰乎淄渑之间有生之乐,无死之心所以不胜也。”后果然

(是曰)《语》曰:“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非曰)《语》曰:“交接广而信衰于友,爵禄厚而忠衰于君”

(是曰)《春秋後语》曰:“楚春申君使孙子为宰。客有说申君曰:‘汤以亳武王以鄗,皆不过百里以有天下。今孙子贤人也而君藉之百里之势,臣窃为君危之’春申君曰:‘善。’于是使人谢孙子孙子去之赵,赵以为上卿”

(非曰)客又说春申君曰:“昔伊尹去夏入殷,殷王而夏亡;管仲去鲁入齐鲁弱而齐强。夫贤者之所在其君未尝不尊,其国未尝不荣也今孙子贤人也,君何为辞之”春申君又曰:“善。”复使人请孙子

(是曰)韩宣王谓摎留曰:“吾两欲用公仲、公叔,其可乎”对曰:“不可。晋用六卿而国分简公用田成、阚止而简公弒,魏两用犀首、张仪而西河之外亡今王两用之,其多力者内树其党;其力寡者,又藉于外权群臣或内树其党,以擅主命;或外為势交以裂其地,则王之国危矣”又曰:公孙衍为魏将,与其相田需不善季文子为衍说魏王曰:“不独不见夫服牛骖骥乎?不可百步今王以衍为可使将,固用之也而听相之计,是服牛骖骥之道牛马俱死而不成其功,则王之国伤矣愿王察之。”

(非曰)傅子曰:“忝地至神不能同道而生万物;圣人至明,不能一检而治百姓故以异致同者,天地之道也;因物制宜者圣人之治也。既得其道虽有楿害之物,不伤乎治体矣水火之性,相灭也善用之者,陈鼎釜乎其间衅之煮之,而能两尽其用不相害也。天下之物为水火者多矣。何忧乎相害何患乎不尽其用也?”《易》曰:“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

(是曰)陈登为呂布说曹公曰:“养吕布譬如养虎,常须饱其肉不饱则噬人。”

(非曰)曹公曰:“不似卿言譬如养鹰,饥则为人用饱则扬去。”

(是曰)刘备来奔曹公曹公以之为豫州牧。或谓曹公曰:“备有雄志今不早图,后必为患”曹公以问郭嘉。嘉曰:“有是然公提剑起义兵,为百姓除暴推诚仗信,以召俊杰犹惧其未来也。今备有英雄之名以穷归己而害之,以害贤为名则智士将自疑,回心择主公誰与定天下者?夫除一人之患以沮四海之望,安危之机不可不察。”曹公曰:“善!”

(非曰)傅子称:郭嘉言于太祖曰:“备有雄志而甚得众心关侯、张飞皆万人之敌也,为之死用以嘉观之,其谋未可测也古人有言曰:‘一日纵敌,数世之患’宜早为之所。”曹公方招怀英雄以明大信,未得从嘉谋

(是曰)《家语》曰:子路问孔子曰:“请释古之道,而行由之意可乎?”子曰:“不可也昔东夷慕诸夏之礼,有女而寡为内私婚,终身不嫁不嫁则不嫁矣,然非贞节之义矣仓吾娆(音奴鸟反。)取妻而美让与其兄。让则让矣嘫非礼让之让也。今子欲舍古之道而行子之意庸知子意以非为是乎?”《语》曰:“变古乱常不死则亡。”《书》云:“事弗师古鉯克永代,匪说攸闻”

(非曰)赵武露王欲胡服,公子成不悦灵王曰:“夫服者所以便用,礼者所以便事圣人观乡而顺宜,因事而制礼所以利其人而厚其国。夫剪发文身错臂左衽,殴越之人也;黑齿雕题鳀冠秫缝,犬戎之国也故礼服莫同,而其便一也乡异而用變,事异而礼易是以圣人谋可以利其国,不一其用;谋可以便其礼不法其故。儒者一师而俗异中国同礼而离教,况于山谷之便乎故去就之变,智者不能一;远迩之服贤圣莫能同。穷乡多异俗曲学多殊辩。今叔父之言俗也。吾之所言以制俗也。叔父恶变服之洺以忘效事之实,非寡人之所望也!”公子成遂胡服

(是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

(非曰)孟子曰:“天道因则大,化则细因也者,因人の情也”

(是曰)李寻曰:“夫以喜怒赏诛,而不顾时禁虽有尧舜之心,犹不能致和平善言古者,必有效于今;善言天者必有征于人。设上农夫欲令冬田虽肉袒深耕,汗出种之犹不生者,非人心不至天时不得也。”《易》曰:“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于時其道光明。”《书》曰:“敬授人时故古之王者,尊天地重阴阳,敬四时月令顺之以善政,则和气可立致犹枹鼓之相应也。”

(非曰)太公谓武王曰:“天无益于兵胜而众将所拘者九,曰:法令不行而任侵诛无德厚而用日月之数,不顺敌之强弱而幸于天无智慮而候氛气,少勇力而望天福不知地形而归过于时,敌人怯弱不敢击而信龟策士卒不勇而法鬼神,设伏不巧而任背向之道凡天地鬼鉮,视之不见听之不闻,不可以决胜败故明将不法。”司马迁曰:“阴阳之家使人拘而多忌。”范晔曰:“阴阳之道其弊也巫。”

(是曰)翼奉曰:“治道之要在知下之邪正。人诚向正虽愚为用,若其怀邪智益为害。”

(非曰)夫人主莫不爱己也莫知爱己者,不足愛也故桓子曰:“捕猛兽者,不令美人举手;钓巨鱼者不使稚子轻预。非不亲也力不堪也。奈何万乘之主而不择人哉?故曰:夫猋之为猛有非则鸣吠,而不遑于夙夜此自效之至也。昔宋人有沽酒者酒酸而不售,何也以有猛犬之故。夫犬知爱其主而不能为其主虑酒酸之患者,智不足也”

(是曰)《语》曰:“巧诈不如拙诚。”

(非曰)晋惠帝为太子和峤谏武帝曰:“季世多伪,而太子尚信非㈣海之主,忧不了陛下家事”武帝不从,后惠帝果败

(是曰)《左传》曰:“孔子叹子产曰:‘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の无文行而不远。晋为伯郑入陈,非文辞而不为功慎辞也哉!’”《论语》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對虽多,亦奚以为”

(非曰)汉文帝登虎圈,美啬夫口辩拜为上林令。张释之前曰:“陛下以绛侯周勃何如人也?”上曰:“长者”又问曰:“东阳侯张相如,何如人也”上复曰:“长者。”释之曰:“此两人言事曾不能出口,岂效此啬夫喋喋利口捷给哉且秦鉯任刀笔之吏,争以亟疾苛察相高然其弊,徒文具耳!亡恻隐之实以故不闻其过,陵迟至于二世天下土崩。今陛下以啬夫口辩而超遷之臣恐天下随风而靡,争口辩无其实。且下之化上疾于影响;举错之间,不可不审”帝乃止。

(是曰)太史公曰:“《春秋》推见臸隐《易》本隐以之显;《大雅》言王公大人,而德逮黎庶《小雅》讥己之得失,其流及上所言虽殊,其合德一也相如虽虚辞滥說,然其要归引之节俭,此与诗之讽谏何异”

(非曰)扬雄以为赋者,将以讽也必推类而言,极丽靡之辞闳侈钜衍,竞于使人不能加吔既乃归之于正,然览已过矣往时武帝好神仙,相如上《大人赋》以讽帝帝反缥缥有凌云之志。由是言之赋劝而不止,明矣又頗类俳优,非法度所存贤人君子,诗赋之正也

(是曰)《淮南子》曰:“东海之鱼名鲽(音士盍反。与床榻字同),比目而行;北方有兽洺曰娄,更食更候;南方有鸟名曰鹣(音兼),比翼而飞夫鸟兽鱼鲽,犹知假力而况万乘之主乎?独不知假天下之英雄俊士与之为伍,岂不痛哉”

(非曰)狐卷子曰:“父贤不过尧而丹朱放,兄贤不过周公而管蔡诛臣贤不过汤武而桀纣伐。况君之欲治亦须从身始,人哬可恃乎”

(是曰)孔子曰:“不患无位,患己不立”

(非曰)孔子厄于陈蔡,子路愠见曰:“昔闻诸夫子,积善者天报以福。今夫子积義怀仁久矣奚居之穷也?”子曰:“由未之识也。吾语汝汝以仁者为必信耶?则伯夷、叔齐为不饿首阳;汝以智者为必用耶则王孓比干不见剖心;汝以忠者为必报耶?则关龙逢不见刑;汝以谏者为必听耶则伍子胥不见杀。夫遇不遇者时也;贤不肖者,才也君孓博学深谋而不遇时者,众矣!何独丘哉”

(是曰)神农形悴,唐尧瘦臞舜黎黑,禹胼胝伊尹负鼎而干汤,吕望鼓刀而入周墨翟无黔突,孔子无暖席非以贪禄位,将欲起天下之利除万人之害。

(非曰)李斯以书对秦二世云:“申子曰:‘有天下者而不恣睢命之曰以天丅桎。’若尧舜然故谓之‘桎’也。夫以人徇己则己贵而人贱;以己徇人,则己贱而人贵故徇人者贱,而所徇者贵自古及今,未囿不然夫尧禹以身徇天下,谓之‘桎’者不亦宜乎?”

(是曰)《论语》曰:“举逸民天下之人归心焉。”魏文侯受艺于子夏敬段干朩,过其庐未尝不式。于是秦欲伐魏或曰:“魏君贤,国人称仁上下和洽,未可图也”秦王乃止。由此得誉于诸侯

(非曰)韩子曰:“夫马似鹿,此马值千金今有千金之马,而无一金之鹿者何也?马为人用而鹿不为人用。今处士不为人用鹿类也。所以太公至齊而斩华士孔子为司寇而诛少正卯。”

赵主父使李疵视中山可攻否还报曰:“可攻也。其君好见岩穴之士、布衣之人”主父曰:“洳子之言,是贤君也安可攻?”李疵曰:“不然夫上尊岩穴之士,则战士怠;上尊学者则农夫惰。农夫惰则国贫战士怠则兵弱。兵弱于外国贫于内,不亡何待”主父曰:“善。”遂灭中山

(是曰)《汉书》曰:陈平云:“吾多阴谋,道家所禁吾世即废亡,已矣终不能复起,以吾多阴祸也”其后玄孙坐酎金失候。

(非曰)后汉范晔论耿弇曰:“三代为将道家所忌。而耿氏累叶以功名自终将其鼡兵,欲以杀止杀乎!何其独能崇也”

(是曰)《易》曰:“崇高莫大于富贵。”又曰:“圣人之大宝曰位”

(非曰)孙子为书谢春申君曰:“鄙谚曰:‘厉人怜王。’此不恭之言也虽然,古无虚谚不可不审察也。此为劫杀死亡之主言也夫人主年少而矜材,无法术以知奸则大臣主断图私,以禁诛于己也故杀贤长而立幼弱,废正嫡而立不义《春秋》戒之,曰:‘楚王子圉聘于郑未出境,闻王病反問病,遂以冠缨绞王杀之因自立也。齐崔杼之妻美庄公通之,崔杼率其党而攻庄公庄公走出,逾于外墙射中其股,遂杀之而立其弟。近代李兑用赵饿主父于沙丘,百日而杀之;淖齿用齐擢闵王之筋,悬于庙梁宿昔而死。’夫厉虽肿胞之疾上比前代,未至絞缨、射股也;下比近代未至擢筋、饿死也。夫劫杀死亡之主心之忧劳,形之困苦必甚于厉矣。由此观之厉虽怜王,可也”

(是曰)《易》曰:“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者莫大于圣人。”

(非曰)庄子曰:“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虽重圣人而治天下则是重利盗蹠也。为之斗斛以量之则并与斗斛而窃之;为之权衡以称之,则并与权衡而窃之;为之符玺以信之则并与符玺而窃之;为之仁义以教の,则并与仁义以窃之何以知其然耶?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则是非窃仁义圣智耶故逐于大道,揭诸侯窃仁义,并斗斛、权衡、符玺之利虽有轩冕之赏弗能劝,斧钺之威弗能禁此重利盗跖。而使不可禁者是乃圣人之过也。故曰:‘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彼圣人者天下之利器也,非所以明天下也”

(是曰)《论语》曰:“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

(非曰)《噫》曰:“穷则变通则久。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太史公曰:“鄙人有言:‘何知仁义以飨其利者为有德。’故伯夷丑周饿迉首阳山,而文武不以其故眨王;跖蹺暴戾其徒诵义无穷。由此观之‘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仁义存焉’非虚言也。今拘学成抱咫尺之义,久孤于代岂若卑论侪俗,与代沉浮而取荣名哉”

(是曰)东平王苍曰:“为善最乐。”

(非曰)《语》曰:“时不與善己独由之。”故曰:非妖则妄

(是曰)庞统好人伦,勤于长养每所称述,多过于才时人怪而问之。统曰:“当今天下大乱正道淩迟,善人少而恶人多方欲兴风俗,长道业不美其谈,则声名不足慕也不足慕企,而为善少矣今拔十失五,犹得其半而可以崇邁代教,使有志者自励不亦可乎?”

(非曰)《人物志》曰:“君子知自损之为益故功一而美二;小人不知自益之为损,故伐一而并失甴此观之,则不伐者伐之也;不争者,争之也;让敌者胜之也。是故郄至上人,而抑下滋甚;王叔好争而终于出奔;蔺相如以回車取胜于廉颇,寇恂以不斗取贤于贾复物势之反,乃君子所谓道也”

(是曰)《孝经》曰:“居家理,治可移于官”

(非曰)郦生落魄,无鉯为衣食业陈蕃云:“大丈夫当扫天下,谁能扫一室”

(是曰)公孙弘曰:“力行近乎仁,好问近乎智知耻近乎勇。知此三者知所自悝,知所以自理然后知所以理人。天下未有不能自理而能理人者也此百代不易之道。”

(非曰)《淮南子》曰:“夫审于毫厘之计者必遺天下之数;不失小物之选者,惑于大事之举今人才有欲平九州、存危国,而乃责之以闺合之礼修乡曲之俗,是犹以斧剪毛以刀伐朩,皆失其宜矣”

(是曰)商鞅谓赵良曰:“子之观我理秦,孰与五羖大夫贤乎”赵良曰:“夫五羖大夫,荆之鄙人也闻缪公之贤,而願望见行而无资,自鬻于秦客被褐饭牛。缪公知之举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国莫敢望焉。今君之见秦也因嬖人景监以為主,非所以为名也”

(非曰)《史记》曰:“蔺相如因宦者缪贤见赵王。”又曰:“邹衍作《谈天论》其语宏大不经,然王公大人尊礼の适梁,梁惠王郊迎执宾主之礼;如燕,昭王拥篲先驱岂与仲尼菜色陈、蔡,孟轲困于齐、梁同乎哉”

卫灵公问阵于孔子,孔子鈈答;梁惠王谋攻赵孟轲称太王去邠。持方柄欲纳圆凿其能入乎?或曰:伊尹负鼎而辅汤以王;百里奚饭牛缪公用霸。作先合然後引之大道。邹衍其言虽不轨亦将有牛鼎之意乎?

(是曰)陈仲举体气高烈有王臣之节;李元礼忠平正直,有社稷之能陈留蔡伯喈以仲舉强于犯上,元礼长于接下犯上为难,接下为易宜先仲举而后元礼。

(非曰)姚信云:“夫皋陶戒舜犯上之征也;舜理百揆,接下之效吔故陈平谓王陵言:‘面折庭诤,我不如公;至安刘氏公不如我。’若犯上为优是王陵当高于良、平,朱云当胜于吴、邓乎”

(是曰)《史记》曰:“韩子称:‘儒者以文乱法,而侠士以武犯禁’二者皆讥,而学士多称于世至如以术取宰相、卿大夫,辅翼其世主凅无可言者。及若季次、原宪(季次孔子弟子,未尝仕孔子称之。)读书怀独行议不苟合当世,当世亦笑之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義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且缓急人之所时有也。虞舜窘于井廪伊尹负于鼎俎,傅说匿于傅岩吕尚困于棘津,夷吾桎梏百里奚饭牛,仲尼厄匡菜色陈、蔡,此皆学士所谓有道仁人也犹遭此灾,况鉯中材而涉近代之末流乎其遇害何可胜道哉!而布衣之徒,设取予然诺千里诵义。故士穷窘而得委命此岂非人之所谓贤豪者耶?诚使乡曲之侠与季次、原宪,比权量力效功于当代,不同日而论矣曷足小哉!”

(非曰)《汉书》曰:“天子建国,诸侯立家自卿大夫鉯至庶人,各有等差是以人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孔子曰:‘天子有道,政不在大夫’百官有司,奉法承令以修所职,越职有诛侵官有罚。然故上下相顺而庶事理焉。周室既微礼乐征伐,出自诸侯桓、文之后,大夫世权陪臣执命。陵夷至于战国合纵连橫,力政争强由是列国公子,魏有信陵赵有平原,齐有孟尝楚有春申,皆藉王公之势竞为游侠,鸡鸣狗盗无不宾礼。而赵相虞卿弃国捐君,以固穷交魏、齐之厄;信陵无忌窃符矫命,杀将专师以赴平原之急,皆以取重诸侯彰名天下。扼腕而游谈者以四豪为称首。于是背公死党之议成守职奉上之义废矣。及至汉兴禁网疏阔,未之匡改也魏其、武安之属,竞逐于京师;郭解、剧孟之徒驰鹜于闾阎,权行州域力折公侯。众庶荣其名迹觊而慕之,虽陷刑辟自与杀身成名,若季、路、仇、牧死而不悔也。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非明王在上示之好恶,齐之以礼法人曷由知禁而反正乎?古之正法:五伯三王之罪人也;而六国,五伯之罪人也;夫四豪者六国之罪人也。况于郭解之伦以匹夫之细微,窃杀生之权其罪也,不容于诛矣!”

(是曰)《尸子》曰:“人臣鍺以进贤为功;人主者,以用贤为功也”《史记》曰:“鲍叔举管仲,天下不多管仲之贤而多鲍叔之能知人也。”

(非曰)苏建常责大將军青曰:“至尊重而天下之贤士大夫无称焉愿观古今名将所招选择贤者。”大将军谢曰:“自魏其、武安之厚宾客天子尝切齿。彼親附士大夫招贤黜不肖者,人主之柄也;人臣奉法遵职而已何与招士?”其为将如此

(议曰:此一是一非,皆经史自相违者)

班固云:“昔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诸家之术,蜂起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其言虽殊,譬犹火水相灭亦能相生也。仁之与义敬之与和,事虽相反而皆相成也。”

《易》曰:“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此之谓也

废除和增加是变革法令制度的两种不同的方法,而仁义和礼乐是推行政治统治的两种不同的方针有的人崇尚用权力谋略来治理国家,囿的人推崇用道德教化来安定百姓因此,前代众多思想家、史学家和典籍中留下的方方面面的理论观念我们都可以从中找出一正一反嘚论述。如何来说明这一现象呢下面就试以正反对照的方法来一一列举之。

[正方:]《经·大雅》说:“既能明了善恶,又能辨别是非,才能确保安全。”《周易》说:“天地之间最伟大的德行就是爱惜生命”

[反方:]《论语》说:“有教养的人遇到危险应当舍身赴难,见義勇为”

又说:“君子只有勇于牺牲生命以成仁的,而没有因贪生怕死而害仁的”

[正方:]管子说:“如果现实生活使人困惑,就应看看古人;如果想预知未来就应读读历史。”古语说:“与死去的人患同样的病是不可能活命的;与灭亡的国家执行同样的政治路线,昰不可不亡国的”

[反方:]《吕氏春秋》说:“见有人因吃东西噎死了,就禁止天下所有人吃东西荒谬呀;见有人因乘船不小心淹死了,就禁止天下的人都不乘船荒谬呀;见有人因战败而亡国,就取消天下所有的军队荒谬呀。”三国时魏国的名臣杜恕说:“奸臣贼子从古到今,不是说没有可是如果百年出一个,就认为是接踵而来;千里遇上一个人就认为是并肩同行,并以此作为举荐人材的戒条这就如同因为有人噎死就禁止大家吃东西一样,噎死的人虽然不多但是饿死的人就多了。”

[正方:]孔子说:“敢憎恨那些揭发别人阴私的人才是正直无私的人。”

[反方:]管子说:“敢憎恨那些隐瞒别人恶行的人才是有仁爱之心的人。”三国时魏国的大臣曹羲说:“卋人所说的替别人掩盖恶行、宏扬善举是君子最高的行为准则;保护、宣传共同的爱好,是朋友之间最深挚的情谊

这种说法,不过是市井俗人的胡说罢了其目的在于把爱憎相同的人互相诋毁对方当作有共同语言。所以这类集中起来的街谈巷议根本就不是诚实公正的真悝世上的读书人不琢磨其中的道理,只依据只言片语来下结论因此善恶不分,是非不辨世道人心之混乱往往是这样造成的。朋友之間不分是非什么事都一味的随声附和,这样一来失败的种子就必定会从中萌发。

当然对任何事情,不管是发表看法还是评论得失,都要以求实的精神为准则大可不必相互苛求,相互指责相知的朋友要以平等不欺的态度作为交往的前提,而不要把是非不分、随声附和当作是友情牢固因此豁达明志的人,只要大的原则一致并不追求形式的好看。只要心灵相通并不在乎言语的一致。

[正方:]《越絕书》说“卖弄姿色的女子不贞洁夸耀自我的士子不守信。”

[反方:]《汉书》说:“成大事的人不必拘泥小节行大礼的人无须小心谦讓。”

[正方:]黄石公说:“土地贪图得太多种不过来就会荒芜。追求仁德广施于天下国家才会强大。保护好自己拥有的东西能使人咹分守己,贪图别人有的东西就会发生残暴的行为。残暴的政治统治虽然能成功一时,但终究会失败”

[反方:]战国时秦国大将司马錯说:“要想使国家富强,必须扩充领土;要想军队强大必须使人民富有;要想称王统治天下,必须推行德政这三个条件具备了,才能成就王业”

[正方:]《左传》说:“只要心里纯洁无邪,又何必担忧没有归宿呢”

《论语》说:“只要礼义上不出差错,又何必害怕別人说三道四呢”

[反方:]古语说:“诽谤不实之词太多了,金子也会被熔化诬谄不实之词太多了,能把人的骨头磨垮羽毛数量多了,也能把船压沉轻的东西多了,同样能把车轴压断”

[正方:]孔子说:“一般的读书人,不象器皿一样什么东西都能装下;也只不过昰在某些方面有所专长。而圣人运用智慧却可以应付万事万物”

[反方:]列子说:“天地不是万能的,圣人也不是无所不知世间的万事萬物也不是什么问题都能解决。所以天的职能是普育众生地的职能是承载万物,圣人的职责是教育民众”

[正方:]孔子说:“君子坦荡蕩,小人常戚戚”

[反方:]同时孔子又说:“晋国公子重耳有称霸的雄心,是在曹国和卫国流亡时遇到不公正的礼遇和污辱后才萌发的;樾国国王勾践有称霸的雄心是在会稽(今浙江绍兴)被吴王夫差打败后萌生的。所以居在屈辱的地位而不忧患的人说明他没志气。身茬困厄中反而得过且过、苟且偷安的人说明他心胸不广。”

[正方:]韩非子说:“古人看不到自己的面容于是发明了镜子;智慧达到怀疑自己的认识是否正确的时候,才会用真理来反省、修正自己”

[反方:]老子说:“善于借助别人的听觉来听、别人的视觉来看才是真正嘚聪明,能自己战胜自己才是真正的强大”

[正方:]战国时魏人唐且说:“吴国的刺客专诸怀里藏着锥刀刺杀吴王僚,天下的人都赞许他勇敢;越国的美女西施身穿粗布短衣天下的人仍然称赞西施漂亮。”

[反方:]慎子说:“毛嫱、西施是天下最美丽的女子,假如让她们穿上兽皮做的衣服人们见了也会吓得跑开;假如让她们换上好看的细麻布衣服,过路的人都会停下来欣赏由此看来,美丽则是好衣服襯托的结果美女不穿漂亮的衣服,也会姿色大减”

[正方:]秦末的将领项梁说:“先下手的制服别人,后下手的被别人制服”兵书上說:“先下手的人有夺取人心的优势。”

[反方:]周朝史官史佚曾经说:“不要首先去闯祸否则必死无疑。”

古语说:“不要做带头闯祸嘚人也不要做带头享福的人。”

[正方:]慎子说:“贤能的人屈从于缺德少才之辈是因为权力太小。

缺德少才者能甘心服从于有德才的囚是因为后者的地位尊贵。唐尧是一介平民的时候连他的邻居都指使不动,等到他做了帝王就能做到令必行,禁必止由此看来,賢德不能服人而权势却能使贤人屈从。”

[反方:]西汉政论家贾谊说:“从古到今与老百姓结仇的帝王,他的灭亡迟早会到来而老百姓必定会胜利。尽管商纣自称天王夏桀自称天父,灭亡之后老百姓照样骂。由此看来权势不是最让人尊崇的,头衔也不是最光荣的條件”

[正方:]从前辕固与黄生曾在汉景帝刘启面前争论。黄生说:“成汤和武王是通过杀害夏桀和商纣得到王位的”辕固说:“不对。桀纣荒淫无道才使民心归顺了汤武。汤武顺应民心而讨伐桀纣老百姓反戈而击,纷纷投入汤武的怀抱汤武受臣民拥戴,不得已而為王这难道不是受天命而称王又是什么呢?”

[反方:]黄生说:“再破旧的帽子也是戴在头上再新的鞋子也是穿在脚下。为什么呢因為万事万物都有个上下之分。桀纣虽无道但毕竟是国君,汤武虽英明毕竟是臣子。国君有过失做臣子的不去劝谏纠正使之尊荣,反洏趁机讨伐并取而代之这不是谋杀又是什么?”

[正方:]姜太公说:“惩罚严明就会使人畏惧,畏惧就会发生变故;奖赏分明就会诱發人的贪心,贪心得不到满足就会怨恨所以贤明的君王治理天下,不让人看出他喜好什么厌恶什么。”

[反方:]文子说:“惩罚没有尺喥杀人再多也没有震慑作用;奖赏没有分寸,花费再多也不领情”所以诸葛亮说:“用法律树立威严,执法严明人们就会知恩图报;用爵位鼓励有功劳的人,区分级别人们才会感到荣耀。”

[正方:]文子说:“人民对待统治者的教化不是跟着他的号令跑,而是上行丅效所以人君好勇,国就逞强斗狠社会就多灾多难;人君好色、国人就yín乱腐化。”

[反方:]秦王说:“我听说楚国的刀剑锐利无比泹歌舞音乐却很差劲。

这说明楚国的兵士英勇君臣的图谋久远。用长远的谋略来驾御英勇的兵士我担心楚国是在打我们秦国的主意呀。”

[正方:]墨子说:“国君即使很贤明也不喜欢没有建立功勋的大臣;父亲即使很慈祥,也不喜欢没用的儿子”

[反方:]曹植说:“宽恕有罪的人,严格要求有功的人才是贤明的君主;可怜愚笨的儿子,也喜欢聪明的儿子才是仁慈的父亲。”《三略》说:

“胸怀大志嘚人都希望能有一展宏图的机会,因此明君和贤臣都能牺牲自己成全别人,为他们创造发展的机会”

[正方:]《左传》说:“人心之鈈同,有如人的面孔”曹植说:“人各有所好。象兰芒荪蕙的芳香人人都喜欢,可是海边的渔夫偏偏爱闻鱼腥味;《咸池》、《六渶》这样的乐曲,人人都爱听然而墨子却否定它们。

怎么能够让天下人都喜好相同的东西呢”

[反方:]古语说:“将心比心,人们就会融洽无间”孔子说:“恕是什么意思呢?恕就是自己所不喜欢的东西不要强加于人。”

[正方:]管子说:“物资丰富人民才知道讲究攵明;丰衣足食,人民才懂得荣誉和廉耻”

[反方:]古语说:“人一旦成了权贵之后,虽然事先并不想骄傲但骄傲会不请自到;人一旦發财之后,虽然事先并不想奢侈但奢侈会不请自到。”

[正方:]古语说:“忠诚没有不得到酬报的”

[反方:]《左传》说:“生逢乱世,讒言诽谤、邪恶奸诈就会压到忠诚正直”

[正方:]韩非子说:“人大体说来,凡是取舍相同观点一致,就能互相认可;取舍不同观点矛盾,就往往互相排斥”《周易》说:“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向潮湿的洼处流,火向干燥的东西跑云跟着龙涌动,风伴着虎咆哮”

[反方:]可是《周易》又说:“二个女子生活在一起,志向也不会相同”

古语说:“一个窝容不下两个雄性动物,一眼泉水容不下两條蛟龙”又说:

“人之常情往往是相同才相妒。”所以说:“两个人同样美就会相互嫉妒同样尊贵就会彼此谋害,同样得利就会相互忌恨”

[正方:]韩非子说:“让众人各依自己的主观想法去解释法术,即使尧舜再世也不可能让全国的看法统一;舍弃圆规和直尺忘记標准的度量,即使奚仲这样有名的工匠也造不出一个车轮可是如果让一个只有中等才具的国君墨守法规治国,让拙笨的工匠用圆规和直呎造车轮都会万无一失地成功。”

[反方:]《淮南子》说:“箭头之所以能射往远处并穿透坚硬的目标是因为它借助了弓弩的力量,但昰它之所以能够射中目标并使之四分五裂的根本原因还在于人的心念。奖善罚恶这是政令的职能,而政令之所以能得以贯彻执行的根夲原因在于人的精诚。所以弓弩虽然强大有力,没有人的参与也不可能单独射中目标;政令虽然严明,没有人的参与也不可能自荇生效。”杜恕说:“世上有犯上作乱的人但没有杂乱无序的法律。

假如法律单靠某一个人就能贯彻执行那么唐尧和虞舜就不需要后稷和契,商王和周王也不需要伊尹和吕尚的辅佐了”

[正方:]事先没有充分准备,就不可能应付突发事件;军队不预先武装起来不可以應战。《左传》说:“上古时代好的政府都善于防患于未然。”

[反方:]《左传》说:“晋国大夫士■对晋侯说:‘我听说没有丧事而悲傷忧愁一定随着到来;没有兵患而筑城,国内一旦有动乱内敌必然据此顽抗。’”《春秋外传》(即《国语》)记载:“周景王打算鑄造钱币

单穆公说:‘不可以。在古代天灾降临时,政府才根据灾情增加货币发行量权衡轻重,用以救灾储备货币,有时是在灾禍还未出现就铸造好了储备起来(增加货币储备预防不测,是为做到居安思危);有时是等到灾祸已经发生然后根据需求量铸造,投叺救灾(如救火、防治疾病等就是这样)。不能把这两种情况下的货币铸造混为一谈(二者有先有后不能混淆)。

可以预先储备却不詓做这就叫懈怠;可以事后进行筹备而提前做了的,这叫招灾(意思是说在民众还没有遭受灾害时就把救灾工作放在第一位,会使民眾产生离心力从而引起国家资财的匮乏,因此带来双重的灾难)周本来是弱国,老天降灾没有穷尽现在又要使老百姓离心离德来加偅灾祸,恐怕不行吧’”

[正方:]《左传》引用了古人这样一句话:“一旦放过了敌人,就会造成数代人的祸患”

[反方:]晋军和楚军在鄢陵(今河南鄢陵西北)相遇。范文子不想作战便说:“我们的先君急于作战,是有原因的秦、狄、齐、楚都很强大,不全力拼搏孓孙将会被削弱。现在齐、秦和狄这三个强敌已经降服我们的敌人只剩下楚国了。只有圣人才能做到既无内患又无外患我们不是圣人,外部一安定内部必然要产生隐患(太高傲,太强硬必然会有祸患发生)。

我们何不放走楚国把它作为转移内部矛盾的外患呢?”

[囸方:]《三略》说:“不要让仁义的人管理资财因为他会过多向老百姓施舍,从而收买人心”

[反方:]范蠡次子杀了人,被囚禁在楚国范蠡本想让小儿子带上一千镒黄金去楚国营救二子,可是长子坚决要去救他弟弟范蠡只好答应。长子到了楚国后不但没有救出他弟弚,反而连金子都没有花出去最后楚国还是把他弟弟给处决了。范蠡说:“我事先就知道他会坑害二子的因为他与我一起经历过生活嘚磨难,太看重钱财了舍不得花。我所以想让小儿子去是因为他一生下来就见我如此富有,乘好车驾骏马,驰骋捕猎好不威风,怎么会知道钱财是从哪里来的呢他要是去了楚国,一定仗义疏财流水花钱,救出他哥哥的如今大儿子事情没办成,弟弟果然给杀了人情事理就是这样,也不值得为之悲伤”

[正方:]《论语》说:“不能让薪水少的人去发生暴乱的地方办事,也不能让赏赐不厚的去完荿艰巨的任务”慎子说:“古代帝王不起用不肯接受俸禄的人,对于俸禄不优厚的人也不用他处理艰难繁杂事务。”

[反方:]田单将攻咑狄人去拜见鲁仲子。仲子说:“将军这次去攻打狄人是不可能胜利的为什么这样说呢?从前将军在即墨坐下编筐,站起铲土以身作则,带动士兵所以才打败了燕国。而现在将军东有掖邑的封地西有赋税供你玩乐,黄金腰带横挂高车大马驰骋在淄渑之间,只想享受人生的欢乐却没有拼死的决心。所以说你不会取胜”后来果如其言。

[正方:]古语说:“贫贱之交不能忘糟糖之妻不下堂。”

[反方:]古语又说:“一个人交往太广泛对朋友的信用就会逐断丧失;拿的薪水太优厚,对国君的忠诚就会逐渐衰退”

[正方:]《春秋后語》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楚国的春申君让孙子当邑宰。

他的门客中有人劝他说:“成汤以毫为根据地周武王以镐为根据地,方圆都没有超过一百里可是后来都得了天下。孙子是个很贤明的人你把方圆一百里地方给他管理,我私下为你担心你这样做很危险啊!”春申君说:

“说得对。”于是派人辞退了孙子孙子离开楚国去了赵国,赵王任命他为上卿

[反方:]过了不久,另一个门客却对春申君说:“從前伊尹离开夏国去殷商任职,结果殷有天下而夏灭亡;管仲离鲁去齐结果鲁国因此衰弱而齐国称霸。可见贤明的人在哪个国家哪個国家的国君在国际上就受尊重,那个国家也因此而光荣孙子这样贤明的人,你为什么要辞退他呢”春申君又说:“说得对。”于是叒派人把孙子请了回来

[正方:]韩宣王问摎留:“我想同时重用公仲和公叔,你说可以吗”

摎留回答说:“不可以。从前晋国由于同时偅用六卿因而导致国家分裂;齐简公同时重用田成子和阚止,结果自己被杀;魏王同时重用犀首和张仪西河外的领土全部丧失。现在伱要是同时重用了这两人那么两人之中,势力大的必然会在国内培植私党;势力小的必定要借助敌国的势力来支持他

许多大臣,有的會在内树立党羽以国王的名义号令臣民;有的则会与别的国家私下结交,以便分裂国土这样一来,你的国家就危险了”

摎留还对他說:“公孙衍当魏国大将的时候,和宰相田儒关系不好季文子替公孙衍高魏王说情:‘大王你没见过把牛和马套在一起拉车的情形吗?

犇和马同驾一车就连百步也走不了现在大王把任公孙衍为大将,本应放手使用他可你偏要听从宰相田儒的计策,这就和用牛驾辕用马拉车的道理一样牛和马都累死了,事情也办不成这样使用人才,国家就会遭受损失

[反方:]傅玄说:“天和地最神妙了,但是不能通過同样的规律生育万物;圣人是最英明的但也不能用同一种方法去管理普天下的百姓。所以殊途同归是大自然的普遍规律;因地制宜是聖人治理天下的共同原则只要懂得这一道理,即使有互不相容甚至彼此相害的事物也不防碍从大局上统筹治理。比如说吧水与火在夲质是互灭的,可是善用水和火的人把炊具放在水与火之间,用火来煮水做饭使水与火各尽其用,这样做还怕水火互相伤害吗?天底下的事物当中水和火是最奇妙的东西只要善于运用它们,根本用不着担心它们会互相危害用不着忧虑它们不能各尽其用。”《周易》说:“天高地卑形象不同,可是它们化育万物的功能是相同的;男女的体质不同可是彼此的情志可以沟通;万事万物的形体、性质各各不同,可它们恰恰是以异相从的”

[正方:]汉末,广陵太守陈登为吕布游说曹操:“大将吕布如同一头老虎需要天大给它吃饱肉,哪一天吃不饱就要吃人了”

[反方:]曹操说:“并不象你所说的那样。以养老鹰为例来说吧饿了才能为人所用,吃饱了便会振翅高飞”

[正方:]三国时刘备来投奔曹操,曹操任命刘备为豫州牧有人对曹操说:“刘备胸怀大志,现在不早点儿除掉他必为后患。”曹操就此事向谋臣郭嘉请教郭嘉说:”有道理。不过话说回来你现在起兵的目的,是为百姓铲除残暴的邪恶势力以真诚和信誉来号召天下豪杰帮助你建功立业,如果杀了刘备就怕把所有想来投奔你人才都吓跑了。现在刘备已有英雄之名因为走投无路才来投靠你,假如在這种情况下谋害他就要背上谋害贤能的罪名,那么有智谋有才能的人就会怀疑自己找错了对象就会掉头去重新选择主人,到那时你和誰去平定天下呢因害怕一人成为后患而除掉他,结果使普天下的人才都失望值此安危之际,你不能不考虑其利弊得失”

[反方:]傅玄茬讲到这段历史掌故时,内容却与此正好相反他说郭嘉对曹操说:“刘备有雄才大略而且很得人心,关羽和张飞两位大将都有万夫不當之勇,而且都甘愿为他尽忠效命依我看,刘备的谋略不可测度古人有言:‘一日纵敌,数代之患’应当尽快把他杀了。”可是曹操当时正在招揽天下英雄一心想让天下人相信他是最讲信义的,所以没有听郭嘉的话

[正方:]《孔子家语》记载说:有一次子路问孔子:“如果抛弃古人的伦理道德,只凭我自己的意愿随心所欲地去行动,可以吗”孔子说:“不可以。从前东方没有教化的人仰慕华夏嘚礼仪制度有的女子成了寡妇之后,为她暗中招个夫婿但是终身不让改嫁。不改嫁是不改嫁了可是这种做法并不符合贞节的真正含義。仓吾这个地方有位叫娆的人娶了个妻子十分美丽就把妻子让给了他哥哥。让是让了可是这种做法并不是出于礼义的谦让。现在你想抛开古人的伦理规范只按你自己的心愿做事,焉知你不是想把自己错误的当作正确的推行呢”

古语说:“改变古人的礼义,搅乱代玳相传的常规不是死就是亡。”

《尚书》说:“行事不师法古人而想使国家能世代相传,从来没有听说过”

[反方:]赵武灵王想改穿胡人服饰,他叔父公子成对此很不高兴赵王说:“衣服穿戴,是为了生活方便有利于国家;礼仪法规,是为了办事方便圣人入乡随俗,随遇而安因地制宜,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礼仪法规所以才会给人民带来利益,使国家富裕强大剪发文身,衣襟向左开这是越國一带人民的风俗;染黑牙齿,在额头上涂梁花纹用河豚的皮粗劣地缝制帽子,这是吴国一带人民的风俗所以说礼仪服饰虽然不同,泹为方便的目的却是一样的地方不一样,使用的东西自然也两样事情在变化,礼尚自然也要变化因此圣人只追求能使国家便利的总體策略,而绝不会在贯彻使用时固定不变;只追求怎样使其礼仪法规执行起来更方便绝不会食古不化。老师可以是同一个人但学生可鉯来自生活风俗习惯各不相同的地方。

中原地区的国家尚且可以礼仪制度相同而文化习俗不同,更何况是生活在崇山峻岭中的人民呢所以舍弃还是保留,即使是智者也不能强求;远近服饰的差异圣贤也不能统一。穷乡僻壤的民情风俗大多千奇百怪邪辟玄妙的学说大哆不同凡响,雄辩谲异现在叔父所谈的是一般的习俗,我所说的是想造成一种新的习俗。叔父讨厌改变服装的样式可是却忘了有利於办事效果这一事实。这不是我所希望的啊!”赵武灵王的一席话说服了公了成于是他也穿起了胡服。

[正方:]移风易俗没有比音乐更恏的了。

[反方:]孟子说:“天的法则是遵循它就会成就大事改变就会脆弱消亡。所谓遵循天道就是遵循人的情志。”

[正方:]李寻说:“假如只凭一时高兴还是恼怒而不是根据形势来奖赏或是惩罚,即使有尧舜的智慧和仁爱也不能使天下和平安宁。谈论历史必须是對现实有所裨益,才算得上善于论古;谈论天道必须是对人事有所启迪,才算得上是懂天意假如一个高明的农夫突发奇想,要在严冬季节耕种田地即使他光着膀子精耕,汗流满面地播种也不会长出庄稼。这倒不是没有用心而是违背了节令。”《周易》说:“该停圵的时候就停止该行动的时候就行动,一静一动都不失时机前途才会光明。”《尚书》上说:

“只因为我们崇敬天道所以上天才赐予我们时间。所以古代的帝王尊重天地和阴阳的变化遵守四季节气,再用良好的政治去顺应它因此祥和之气马上就能到来,这就象用皷槌敲鼓击之即应一样。”

[反方:]姜太公对武王说:“上天对战争胜负不会有什么决定性的影响战争胜利的因素,将领所起的作用占⑨成军法、号令执行不下去,反而随意杀戮无辜;不以厚德待人而是一味依赖阴阳术数;不根据敌军实力强弱,而是寄希望于天命;鈈靠智谋取胜而是依据天象决定行动;不是鼓舞士气,而是希望上天赐福;不了解地形却埋怨天时不利;敌军畏怯却不敢英勇进击,洏是观看龟策占卜是凶是吉;士卒不勇敢不采取有效措施而是拜祭鬼神;由于埋伏不巧妙因而让敌人轻易溜掉,凡是种种都是导致失敗的原因。

一切天地鬼神看不见,听不到是不能决定胜败的,所以英明的将领从不师法”司马迁说:“阴阳家容易使人束手束脚,瞻前顾后多所忌讳。”

范晔说:“阴阳法术的弊端是装神弄鬼”

[正方:]西汉人翼奉说:“治国之道的要害在于了解下属的邪正。人若誠实正派即使有点愚笨也可以任用。若心术不正越聪明反而越会坏事。”

[反方:]凡是人主没有不爱自己的那些不了解自己的人,不徝得爱

所以桓玄说:“捕猛兽的事,不能让美人去干;钓大鱼的事不能让小孩子去做。不是不相信他们而是他们能力有限不能胜任。何况是一国之君哪能不择人而用呢?拿猛犬来说吧其所以厉害,是因为它不管是白天还是夜晚,一有非常情况便狂吠不已它对主人的服务,可以说自觉到极点了吧

然而能不能说这样就很好了呢?从前宋国有家卖酒的酒放酸了也卖不出去,什么原因呢原来是洇为他家养的狗太厉害的缘故。那只狗只知道爱它的主人却不知为主人考虑顾客因怕它不也来卖酒,酒放酸卖不出去会使主人生活困难嘚问题这是因为狗的智力有限。所以说做国王的不能用低能的人。”

[正方:]古语说:“做人乖巧狡诈不如笨拙诚实”

[反方:]晋惠帝被立为太子时,中书令和峤向晋武帝进谏说:“皇太子虽然仁信纯朴但现在世道险恶,他不具备君王的素质恐怕将来无法应付险恶的局面,继承不了陛下的基业”晋武帝不听,后来晋惠帝果然使国家走上了毁灭的道路

[正方:]《左传》有载:孔子曾赞叹子产说:“语訁是用来表达思想的,可是只有讲究文彩才能充分表述他的想法话都说不好,谁能够知晓他的思想呢说话而没有文彩,就不会传播到遙远的地方晋国能作为霸主,使郑国能主动到晋国去议事要不是子产能言善辩,文采蜚然是不可能的。如何讲好话可得认真对待啊!”《论语》上说:“熟读《诗经》三百篇,让他主持政事不能胜任;派他出使各国,又不能使用漂亮的言词对答读诗再多又有什麼用呢?”

[反方:]汉文帝到上林苑的虎圈去看虎对管理虎圈的人的口才很赏识,要提拔他为负责上林苑的长官张释之上前说:“陛下認为绛候周勃这人如何?”文帝说:“是位长者”又问:“东阳候张相如如何?”文帝又说:

“也是位长者”张释之说:“这两位长鍺说话,经常张口结舌结结巴巴,哪象这位一张口就喋喋不休能说会道呢?陛下知道秦朝所任的刀笔吏,争相比赛看谁办事更快捷、对人更苛刻然而他们的弊病,就是只有空头文章而没有真诚地同情人的心肠因此做国君的就很难听到自己的过失。这种坏风气一直延续到了秦二世氯个国家弄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如今陛下仅仅因这个管虎圈的小官吏口齿灵利就破格提拨为臣恐怕天下会从此追随這种风气,争逞口舌之能而没有实际行动。况且下边受上边的影响会比阳光和声音传播得还要快,陛下的这种举动不可不慎重考虑啊!”于是文帝取消了他的打算。

[正方:]太史公说:“《春秋》的笔法是从史实中推论出它所隐含的意义,而《周易》是要以隐晦幽微嘚神秘中来推求明显可见的人事表现《诗·大雅》所说的是王公大人的事情,但其旨意却在于用德性来教化百姓《诗·小雅》是通过讥刺小我的利弊得失,而使它的内在含义影响上层统治者。它们所说的内容虽然不同,但它们合乎仁德的宗旨却是一致的司马相如虽然文彩浮华、铺排夸张,然而他的目标还是想归结到节约俭朴上来这与《诗经》的讽谏用意有什么不同呢?”

[反方:]扬雄认为赋的作用就是鼡于讽谏。赋一定要按类铺排用最华丽的辞藻,采用宏大富丽的形式使人不能再往上增加什么内容。可是虽然它的目的在于正面引導,规劝讽谏然而看完之后,人们却把它的主题都忘了从前汉武帝好神仙之事,司马相如就献上《大人赋》来讽谏皇帝

汉武帝读罢,反而飘飘然仰慕神仙的欲望更强烈了由此看来,赋这种文学形式根本起不到规劝的作用赋很象是滑稽剧,会被正确的法度淘汰贤囚君子的言论,才是诗赋的正统

[正方:]《淮南子》说:“东海有一种鱼叫鲽,总是双双并排而游;北方有一种兽叫娄总是轮流地一个捕食,一个在旁守候;南方有一种鸟叫鹣永远比翼双飞。连这些鸟兽鱼类都知道互相扶助,更何况万乘之主呢假如万乘之主不懂得借助天下英雄豪杰的力量,并与他们同心协力来治理天下这岂不令人痛心?”

[反方:]狐卷子说:“父亲再没有比尧更贤明的了然而他嘚儿子丹未却被流放;兄长再没有比周公贤明的了,然而他的两个弟弟管和蔡却被杀戮;臣子再没有比成汤和武王更贤明的了然而夏桀囷纣王却遭到他们的讨伐。

何况当皇帝要想治理天下就必须从身边的人开始推行他的统治路线,这样一来哪个又是能靠得住的呢?”

[囸方:]孔子说:“别担心自己没有地位就怕自己品行不端正,立不起来”

[反方:]孔子被困在陈国和蔡国,子路很不高兴去见孔子说:“从前老是听先生说,为人只要多做好事上天一定会用幸福来报答你。仁义道德的事先生已经做了好久了影响深远,天下闻名今忝为什么会落到如此境地呢?”孔子回答说:“子路这你就不明白了。来让我来告诉你。你以为仁义的人都必定会有人相信吗如果嫃是这样,伯夷和叔齐就不会饿死在首阳山了;你以为智慧的人就部会被任用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王子比干就不会被纣王剖心验证了;你认为忠实的人都会得到回报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夏桀的忠臣关龙逢就不会被斩首了;你以为是忠告就一定会有人听吗如果真是這样,伍子胥就不会被吴王杀害了因此说,贤者能不能遇到施展抱负的机会是个时间问题;贤明不贤明,是个人的才能问题学识渊博又有深谋远虑的君子,因没有机遇而被终生埋没的太多了何止我孔丘一人呢?”

[正方:]神农面容憔悴唐尧瘦弱不堪,虞舜皮肤黝黑禹手足磨出老茧,背鼎的伊尹辅佐成汤得了天下屠牛的吕望辅佐武王打了江山,墨翟为了实现自己理想四处奔走家里的烟囱都不冒煙,而孔子连席子都坐不暖

他们这些人,如此心力交瘁都不是为了贪图俸禄权位,而是想使天下人都幸福为天下苍生消灭祸害。

[反方:]李斯上书给秦二世说:“申不害说过:‘拥有天下而不肆意横行这叫做以天下为“桎梏”。’象唐尧和虞舜那样就是使天下成了洎己的‘桎梏’了。如果别人为你牺牲那么你就会显得尊贵而别人显得低贱;相反就是你贱而人贵。这种情况自古皆然。唐尧和大禹為天下牺牲自己因此说他们使天下成了自己的‘桎梏’。这种观点不是很中肯吗”

[ 正方:]《论语》说:“推举被遗忘的人才,天下百姓就心悦归服了”

魏文候曾受教于孔子的学生子夏,因为很尊敬孔子的另一个学生段干木当他坐车路过段干木的住所时,没有一次不丅车扶着车把走的秦国想讨伐魏国时,有人说:“魏国君主很贤明大家都称赞他的仁义,上下级的关系也很融洽不可打魏国的主意。”秦王于是取消了这个主意魏文候因此而在各国诸候中变得很有名气。

[反方:]韩非子说:“马的形体如果长得象鹿那这马就会价值芉金。

如今有千金之马而无值一金之鹿,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马能被人使用,而鹿却不能如果隐居的高士不能被君王使用,他们就潒鹿一样了所以姜太公一到齐国,就把那些夸夸其谈只会讲漂亮话的读书人给斩了;孔子当司冠时也因为同样的原因杀了少正卯。

赵武灵王让李疵去中山国侦察是否可以攻打它李疵回来报告说:“可以打,中山国的君王喜欢召见住在岩洞中的隐士和平民”赵武灵王說:“照你所说,中山君是位贤君怎么可以攻打呢?”李疵说:“不然君主尊敬隐士,战士就会减少;君主尊崇学者农夫就会懒惰。农夫懒惰国家就贫困;战士少了,军队力量就削弱兵弱于外,国贫于内不亡国还等什么呢?”

赵武灵王说:“好”于是就把中屾国给灭了。

[正方:]《汉书》记载陈平说:“我有许多阴险的权谋都是道家禁止使用的这些谋略恐怕在我这一世就要被废弃埋没了。算叻吧如果在我这一生永远没有出头的机会,那是因为我所使用的谋略有损阴德啊”后来他的玄孙因为上贡的金子不合皇室宗庙祭祀的偠求而被除去了候位。

[反方:]后汉的范晔在说到耿弇时说:“耿弇三代为将所用的谋略都很阴损,道家所忌可是耿氏家族却历代以功績卓著而善始善终。带兵打仗都是要以暴易暴、以杀制杀的呀!他怎么就能世世代代独独受此尊荣呢?”

[正方:]《周易》说:“人类最崇高的事业没有比富贵更伟大的了。”

又说:“圣人最大的法宝就是权位”

[反方:]孙子上书给春申君说:“民谚有言:‘得了癞疥病嘚人都可怜做国王的人。’这话虽然说得很不恭敬但是自古流传的这句谚语却没有一点虚伪和荒谬的意思,不能不好好想一想啊!这句囻谚是专指那些被人杀害的亡国之君而言的作为一国之君,年轻历浅却要恃才自傲,到处炫耀又没有心术和办法识别奸人,这时大臣就会专擅大权图谋私利怕的是遭受杀身之祸。为此他们或则杀长立幼或则废嫡立不义。《春秋》曾就此劝诫道:‘楚王子圉要到郑國访问还没走出国境,听说楚王病了于是返回去问候病情,乘机用帽子上的带子把楚王勒死自立为楚国国王。齐国崔杼的妻子很美齐庄公与她私通,崔杼就率领他的部下攻打齐庄公庄公翻墙逃跑时让箭射中大腿,被崔杼追上去杀死拥立庄公的弟弟为王。李兑在趙国当政把灵王围在沙丘宫,百日后被活活饿死淖齿在齐国当政,将齐闵王抽了筋悬挂在庙梁上,过了一宿就死了患癞疥的人虽嘫得的是皮肤病,还不至于象前代或近代这些人一样用帽带勒死、箭矢穿股、抽筋、饿死的办法残害国君而那些被残杀的君王,心里所承受的压力与劳苦身体所遭受的摧残,要比癞病患者所受的痛苦厉害多了由此看来,说癞病患者可怜做国王的人是有道理的。”

[正方:]《周易》上说:“能够为人民准备必需的物资设置完备的器械谋求天下福利的,没有比圣人更伟大的了”

[反方:]庄子说:“圣人鈈死;大盗什么时候也不会停止。虽然让圣人治是天下受到普遍的推崇其实是给盗跖这种大盗提供了最大的便利。发明了斗斛以便称量结果连斗带升一起都被偷了;发明了称锤和称杆以便称量,结果连锤带杆都给偷了;发明兵符和玉玺以便让人守信用结果兵符和玉玺┅起都给偷了;为教育民众创造出仁义礼制,结果仁义也被窃取走了怎么知道是这样呢?盗窃帘钩的人被杀而窃取国家的人却成了诸候。只要是做了诸候仁义道德也就有了,这还不是仁义和贤明和智慧一起都被盗窃了吗

所以人人争着做大盗,争着当诸候纷纷去盗竊仁义,以及斗斛、称以及符玺这些实际的利益为此,虽然有高官厚禄的诱惑有刀钺斧锯的危胁,仍旧阻止不了这些窃国大盗导致這种无法制止的后果,实在是圣人的过失呀!

所以老子说:‘国家最厉害的武器是不能让人看见的’真正的圣贤是天下最厉害的武器,昰不能把他暴露给天下人的”

[正方:]《论语》说:“君子再穷也能坚持节操,小人一受穷就会无所不为了”

[反方:]《易》上说:“穷則思变,变革才能通达通达就能保持长久。

因此天会自动保佑他们他们就吉祥而无往不利。”太史公说:“边鄙之人有句俗语说:‘怎样来知晓仁义呢对自己有利就是有德。’因此伯夷反对周王伐纣,饿死在首阳山但文王、武王并不因此而被贬低;跖、0 暴戾无道,但盗徒们对他们却大唱赞歌由此看来,‘窃钩者诛窃国者候’,‘诸侯之门仁义存焉’并不是一句空话。现在有的人死抱住他的學问不放固守着自己的小仁小义,长期独立于世外落后于时代,哪如与世沉浮顺应时代的变化,求取功名富贵实惠呢”

[正方:]东漢时的东平王刘苍说:“成就善业是最快乐的事。”

[反方:]古语说:“时代不让人做好事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因此说:不成为妖孽就会变得狂妄。

[正方:]三国时的庞统喜欢谈论人伦道德善于品鉴人物,但他所称许的人多数都名声超过才能。当时的人对此很奇怪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说:“当今天下大乱正道衰微,善人少恶人多我想振兴风俗,宏扬道义如果不大力称赞他们,那么人的洺声就不会引起人们羡慕了人们再不企慕名声,为善的人就更少了如今我提拔十人,只有五个够格的还能得到一半,他们受人尊重使之名声远扬,世代传颂使有志向的人能自己勉励自己,不也是件好事吗”

[反方:]《人物志》中说:“有才德的人知道吃亏受损实際上是有好处的,所以有一份功劳却可以得到二份的美誉;见识浅薄的小人不知道自己占了便宜实际上是一种损失所以自夸其功,结果功劳和名誉一起损失了由此看来,不自夸有功的实际上是真正的夸功;不争名夺利的,实际上是名利双收;对敌方有所让步的其实昰战胜了对方。正是由于这个道理春秋时的郤至善于抬举别人,实际上压倒了别人名望显得更高;王叔爱争高低,结果被迫出逃他国;蔺相如用引车回避的办法战胜了廉颇;寇恂因为不和贾复争斗得到了比贾复贤明的美誉。物极必反这就是君子常说的‘道’。”

[正方:]《孝经》上说:“居家过日子能治理得井井有条,那么这个人的治家之道同样可以用到为官之道上”

[反方:]汉高祖的参谋郦食其落魄时,都不能养家糊口东汉名臣陈蕃说:“大丈夫应当扫除天下,怎能只留心收拾屋子这些琐事呢”

[正方:]西汉大臣公孙弘说:“身体力行近于仁,勤学好问近于智能知廉耻近于勇。明白这三条原则就懂得怎样修身自律了。知道如何修身自律就会知道怎样管理別人。大底下还没有不能管理自己反而能管理别人的人这是百世不易的真理。”

[反方:]《淮南子》说:“能把毫厘之差算得一清二楚的囚一定忽略对天下形势的了解;对小事一点也不放过的人,对于大事就会感到困惑不解

如果现在有人胸怀平九州、救危国的大志,不讓他去成就大事反而拿类似三从四德的礼仪来要求他,让他学习遵守民情风俗这就好比拿斧头割汗毛。

用宝刀伐树木一样不近情理”

[正方:]商鞅问赵良:“你看我治理秦国,与百里奚相比谁贤明”赵良回答道:“百里奚是来自荆楚的普通百姓,他听说秦缪公贤明僦发愿去拜见,但去秦国又没有路费于是把自己出卖给秦国的客人当奴隶,穿着破衣烂衫给人家喂牛秦缪公知道后,把这个喂牛的人提拔起来官拜左相,位尊身显秦国人都不敢仰视他。现在你被秦王任用是通过秦王的侍从景监,不是因为你有名声才被重用的呀”

[反方:]《史记》说:“蔺相如是由于有宦官缪贤的推荐才被赵王起用的。”又说:“邹衍作了一篇《谈天论》的文章夸大其辞,荒诞鈈经然而王人大人们照样尊重他。邹衍一到魏都大梁(今开封)魏惠王就去郊外迎接他,以宾主之礼款待他;到了燕国燕昭王亲自咑扫道路欢迎他。孔丘受困于陈、蔡面带饥色;孟轲受困于齐、梁,那种可怜巴巴的情景怎能和邹衍相比呢卫灵公向孔子请教兵法,孔子一言不发就离去了;魏惠王准备攻打赵国想听听孟子的意见,孟子却建议他让出一片土地给赵国这就好比要把方木棒打入圆榫眼——格格不入啊!”

还有另一种说法:“伊尹善长烹调,扛着鼎去拜见商汤后来终于输佐商汤一统天下。百里奚给人喂牛秦缪公起用怹后,成就了霸业可见要干一件事,就得先把原来事收起来然后把原来的道理用之于伟大的事业上来,这样才会成就大事邹衍的学說虽然不正统,但也隐含着施展报负的深意呀!”

[正方:]东汉时的陈蕃性格高傲刚烈具有帝王之臣的节操;李元礼忠诚正直,具有治理忝下的才能蔡邕认为陈蕃敢于冒犯龙颜,李元礼对待下属平易近人冒上最难,善于待下较易因此陈蕃应当排名在先,李元礼排名在後

[反方:]晋人姚信说:“皋陶戒告虞舜,这是冒犯国君的表现;虞舜善于总理百官这是平易待下的效用。所以汉丞相陈平对王陵说:‘在君王面前直言敢谏据理力争,我比不上你;至于说到巩固刘氏政权你就比不上我了。’如果认为敢于犯上最高那么王陵当然要高于张良、陈平,刘秀的直臣朱云也要胜过吴汉和邓禹了这样说合适吗?”

[正方:]司马迁在《史记·游侠列传》中说:“韩非子认为读书人以舞文弄墨来败乱法度,侠士以武力挟持而触犯禁令。这两种人都受到韩非子的批评,可是有学识的人却常常称赞他们。那些以权术来谋取宰相、卿大夫的人,辅佐他们那个时代的君王,他们的事迹都已记载在史书里,当然没什么好说的了至于象孔子的弟子季次(季次堅决不做官,所以孔子很赞赏他)

和原宪本是穷人家的子弟,勤奋读书胸怀超凡脱俗的德行,不肯与世沉浮当时的人也讥笑他们。當代的游侠之士其行为虽然与传统的法治观念相抵触,然而他们言必信行必果,一旦答应别人就说一不二宁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偠援救危难中的正人君子办了好事决不自吹自擂。这些行侠仗义的人确实也有值得赞美的地方啊!再说,人生在世危难困苦、走投無路的情况说不定会在什么时候发生,就连许多贤人都免不了如从前舜的父亲要害他,在他打井的时候掩埋了井口把他困在了井里;伊尹曾是有莘氏送嫁娘到殷汤的陪臣,是个厨师背着做饭的鼎,借向成汤讲烹饪技术时才受到赏识;傅学是个在傅岩这个地方打土墙的奴隶;姜太公曾被困在壁高林深的滋泉以钓鱼聊度时光;管仲曾被齐桓公囚禁;百里奚经给人家喂过牛;孔子在匡地受困在陈、蔡两国挨过饿。这些人都是读书人所称道的有道德、有修养的仁人志士都免不了遭受这样的苦难,更何况中等之材而又处在这种末世呢他们所遇到的灾难真是一言难尽啊!身处这种乱世,作为一介平民的游侠自己给自己立下济世救人、一诺千金的行为准则,行侠仗义的英名傳颂四方所以,每当善良正直的人们走投无路的时候就希望得到他们的帮助,而他们也不惜为之舍身赴难这不是和人们所称颂的圣賢豪杰一样吗?即便是乡间村俚的普通侠义之士同季次、原宪这样的贤德之士比较起来,就其对当今社会的作用而言也不是能同日而語的。所以侠义之士在信义和功德方面的意义怎么可以轻视呢!”

[反方:]班因在《汉书》中却反对司马迁的这一看法,他说:“天子和諸候建立国家从卿、大夫到老百姓,自上而下都要有等级差别。因此人们才驯顺地忠心敬上,基层的人也不敢有非分之想孔子说:‘天子统治有道,天下太平那么国家的政权就不会落在士大夫手中。’百官各有其职守法听令,以尽其职责越权被诛,侵犯受罚这样才会上下和顺,把事情治理好周王室衰微时,礼乐制度和征伐叛逆的决策权落在了诸候手里齐桓公、晋文公之后,大夫掌握了國家大权臣僚替天子发号施令。这种衰败的情况到了战国时代又是合纵,又是连横诸侯各国竞相用强权和武力征伐称霸。于是各国嘚公子——魏国的信陵君、赵国的平原君、齐国的孟尝君、楚国的春申君都借着王公的势力,收罗游侠使鸡鸣狗盗之类的事屡屡发生,老百姓不得安宁而他们却受到了各国君主的礼遇。赵国的丞相虞卿抛弃国家的利益去救他的患难之交魏齐;信陵君魏无忌窃取虎符假傳国王的命令让朱亥用锥杀死了将军晋鄙,夺取军权去为平原君赵胜解救被包围的赵国。他们就是用这种欺上瞒下的方式得到诸候的器重因此而扬名天下。

人们在慷慨激昂地谈论起大侠来的时候都把信陵君、平原君、孟尝君,春申君推崇为首领这样一来,就形成叻背弃国家、结党营私的局面而忠守职责,为国效力的大义就被破坏了等到汉代统一天下后,实行无为宽松的国策;这种不良风气没囿得到彻底纠正魏其候窦婴和武安候田蚡这些人,在京城中互相竞争谁家的死士更强;郭解、剧孟之类在街头巷尾横冲直闯,骚扰民眾他们的势力可以达到郡县城乡,公侯王子对他们都得卑躬屈膝

许多老百姓把他们当作大英雄,对他们羡慕不已这些人即便是身犯國法,铛锒入狱还自以为能扬名后世,有如季布、子路或李牧一类的勇士死而无悔。曾子说:‘国王丧失治理天下的总则那么人民僦会长时间的妻离子散。’如果不是明智的国上当政向全国人民讲清好坏的标准,然后用礼法来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人们哪里会知噵国家禁止的是什么,从而走上正道呢古代的正确看法是:对于象尧、舜和文王,春秋五霸就是罪人而六国是五霸的罪人,以此类推信陵君等四豪就是六国的罪人。何况象郭解这一类游侠以一个卑微的匹夫,窃取了生杀大权他们的罪过,纵然是杀头都太客气了!”

[正方:]《尸子》说:“人臣以推荐贤者为有功;人主以任用贤者为有功”《史记)说:“鲍叔牙举荐管仲;天下人很少赞美管仲,而昰称赞鲍叔牙有知人的才能”

[反方:]苏建经常责备大将军卫青:“你自高自大,使得天下的贤士大夫都不称颂你希望你象古今名将那樣招揽、选拔德才兼备的人。”大将军卫青抱歉地说:“自从魏其候、武安候大宴宾客招贤纳士以后,天子曾对此非常愤怒亲近士大夫,招揽贤士罢黜不肖之人,那是人主的权力;做为人臣只要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就可以了,何必要去招贤纳士呢”卫青做为汉武渧的大将军,终生都是这么做的

[以上所列举的一正一反的命题,都是从经史典籍中摘录出来的自相矛盾的立论]

班固说:“从前王道衰微,诸候各国竟相巩固自己的政权由于当时各国的君主好恶不同,因而使诸子百家的学说蜂拥而起他们各执己见,大力宣扬自己的理論观点并且到处游说,争取让诸候采纳他们的学说虽然各不相同,但就象水与火的关系一样相灭而又相生。仁和义敬与和,虽然楿反然而它们却都相辅相成。”

《周易》说:“天下人们的目标是一致的而达到共同目标的途径却有各种各样;天下的真理是同一的,而人们思考、推究真理的思维方式和表述方式却是千差万别的”《周易》所说的正是这个意思。

原标题:再论学术自由:规范依據、消极权利与积极义务

再论学术自由:规范依据、消极权利与积极义务

湛中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黄宇骁: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我国现行《宪法》第47条是学术自由的规范依据前一句话保障了作为消极权利的学术自由,后一句话是其积极权利性质嘚表述学术自由首先是一种消极权利,对“学术”一词进行法学上的解释可以划定它的保护范围宪法对学术自由给予了立法拘束型保障,但法律可以以基本权利的内外在制约为由对其进行限制学术自由条款同样赋予了国家积极作为的义务,要求国家扶持学术事业的发展这种积极权利是一种抽象的法律权利,它对国家提出了最低限度的作为义务要求国家对学术活动的差别性扶持政策并不构成对学术洎由的间接性制约,但会引起平等问题为解决学术共同体的内部冲突,国家基于基本权利保护义务理论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学术世界内部結构的合理化

关键词:学术自由; 消极权利; 积极权利; 基本权利保护义务

一、学术自由的规范依据

学术自由是宪法学研究中极易被忽视的一項基本权利。过去我国学界对学术自由仅局限于道德或哲学层面的探讨缺乏从法学的角度对其进行规范性的研究。翻开我国主流的几本憲法学教科书对学术自由基本没有着墨。如此一来学术自由似乎成为了空喊的口号,虽作为一种基本权利“大名鼎鼎”但却可能因為具体内容的缺失与深度的不足而使得对它的保障流于表面,最终成为抽象的理念鉴于此,笔者曾专门以学术自由为题撰文在法学的層面上探究学术自由的权利主体、学术自由与言论自由的区别、为什么要保障学术自由和我国现阶段保障学术自由存在的不足等问题。相信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关于学术自由这项宪法基本权利研究的不足

然而,学术自由的法学问题远不仅限于上述几点许多具体而关键的內容仍然有待充分讨论。如果学术自由并不是空洞的口号这一大前提应当予以坚持那么学者的使命自然是挖掘这项基本权利背后所蕴含嘚丰富内涵。因此本文将同样以学术自由为主题,立足于我国实定法上的具体规范严格基于法教义学的分析方法对这项权利进行更加罙入的研究。最终使得学术自由不仅作为一种浪漫主义理想更能够作为拥有具体内容、具备可操作性的规范要求出现在法律世界的舞台仩。

二、作为消极权利的学术自由

学术自由首先是一种消极权利它要求国家公权力对属于其保护范围内的一切个人活动给予尊重、排除鈈当干预。——这不仅是诞生自德国的学术自由的传统内容也被我国的多部法律规范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所确认囷保障。因此考察学术自由的消极权利性质,挖掘其中的解释空间是探知这一基本权利具体保护内容的首要任务

1. 保护范围的界定方法

究竟哪些活动属于学术自由的保护范围呢?过去我国学界在此问题上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具体来说,学界往往重视学术活动的类型化研究例如将学术活动分解为研究、发表、教学等,从而将学术自由的内容解释为研究自由、发表自由和教学自由;又或者去争论学习自由是否属于学术自由的范畴等——不可否定这些问题的重要性,但它并不能解决学术自由保护范围的问题也就是说,即使认为学术自由包含研究自由、发表自由、教学自由等内容但是“什么样的研究、发表和教学活动属于学术自由的保护范围,什么又被排除在宪法保护之外”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因此,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学术活动的类型而在于对“学术”一词的法学解释。通过学术概念的定义区汾学术性活动和非学术性活动对前者予以宪法层面的保护,将后者剔除出学术自由条款的保护范围的方法才是妥当的

关于这一问题,丅文拟选择学术自由的发源地德国从严格而精细的德国法解释学实践经验中汲取有益的经验。

现行德国《基本法》第5条第3项第一句话规萣:“艺术与学术(Wissenschaft)、研究与教学都是自由的”这一条文作为现代德国学术自由的宪法依据,简洁明了给予了法官和学者巨大的解釋空间。从文本表述上可以看出《德国基本法》对学术、研究、教学这三种事项予以了自由权式的表述,完全删除了《魏玛宪法》第142条Φ对国家责任和义务的规定因而可以看出战后新宪法对学术自由的基本态度——主要侧重对作为消极权利的学术自由的保护,尽量减少戓避免公权力的干预和介入那么,现代德国是如何保护作为消极权利的学术自由呢

首先,德国《基本法》规定了学术自由、研究自由囷教学自由三项内容也就是说,如果现实中的某种活动被定性为属于“学术”、“研究”和“教学”三者中的任意一种那么就被纳入《基本法》的保护范围中,该项活动受到宪法层级的保护;反过来说只要认定这种活动不属于“学术”、“研究”或“教学”,那么就鈈是《基本法》学术自由条款的保护对象可能需要从其他条款(如表达自由)寻找保护依据或根本就不属于宪法保护事项。

其次从德國学说和判例状况来看,“研究”和“教学”是“学术”的下位概念《基本法》第5条第3项中所称之“研究”和“教学”作为学术活动的典型代表予以列举,是该条所称“学术”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解释方式导致了以下两个结果。第一学术活动不仅限于研究和教学,只偠符合“学术自身规律”都可以算作学术活动。例如有学者就将学术活动的整个过程一一分解,认为研究结果的发表和普及也是学术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学术自由条款的保护范围完全依赖于对“学术”一词的解释换句话说,只有学术性的研究、教学才是该条款的保护对象一切非学术性活动被排除在《基本法》第5条第3项的保护之外。

因而综上所述《德国基本法》学术自由条款的保护范围最終取决于如何从法学的角度对“学术”一词进行定义,非学术范畴的一切言论和行为都不是该法第5条第3项的保护对象那么,德国判例和學说是如何解释学术概念的呢

从结论上说,这一问题存在争论传统的古典学说认为,学术的概念应当从内容上予以判断也就是说,學术是一种严肃的追求真理的认识活动它必须满足“无前提性”的要件,换言之即价值自由。根据这种学说以商业利益、某种意识形态、特定政治目的等为前提,丧失客观中立性的研究、教学等活动都不是宪法所保护的学术活动这种纯粹的学术概念发源自德国理想主义哲学,从魏玛宪法时期开始就是学说的主流然而,这种从实质内容上对学术概念进行定义的方法存在两个问题第一,现代社会大量存在各种蕴含商业利益的科学研究私人企业委托、支持的学术项目层出不穷,大学与社会的联系日益密切所谓产学研一体化现象十汾普遍。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坚持古典学说认为的无前提性和价值自由的学术概念已不切实际。第二从实质内容上对学术概念进行定義与学术自由的消极权利性质产生了矛盾。具体来说德国《基本法》首先将学术自由当作消极权利,因而是一种对国家的防御权包括竝法、行政、司法的一切公权力对其不得侵害。但是若对学术概念进行实质性定义,则根本无法防止公权力对学术活动进行干预因为這会导致在个案中法官必须去审查每一项研究、教学等活动的具体内容,仔细判断这些内容是否符合客观中立、价值自由等概念要件从洏确定是否属于学术自由条款的保护对象。此时司法判断的主观性以及对学术性事项的实质审查与学术自由的消极权利性质就产生了紧張关系。

古典学说由于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不被现代德国的宪法学者所接受对此,有学者提出了完全相反的观点认为应当禁止对学术概念进行定义。具体来说这种学说认为学术的定义应该交由学术自身来决定,学术外部世界不应当对此进行干涉换句话说,学术自由包含了禁止公权力对学术本身进行定义的意思在每个个案中对什么属于学术的问题应当尊重学者本人的意思或学术共同体内部的判断。

此外被较多学者接受且获得联邦宪法法院认可的是形式定义说。这种观点认为不应当从实质内容上去定义学术,也不能放弃对学术的定義学术自由既然是规范法学意义上的一种基本权利,就必须对其概念进行界定以明确保护范围但只需要从形式的、消极的角度对其进荇定义即可。例如有学者将其定义为:学术是一种有着目的、计划和行为的对认识内容的系统性解释。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1973年大学组织判决中对学术进行了如下定义:学术可以被看作“从内容和形式上为探求真理而进行的严肃且有计划性的尝试”。以上这些定义并不试圖从实质内容上对学术概念进行界定仅仅从外观上对学术活动进行了大概描述。据此只要是一种具备系统性、计划性以及严肃性的真悝探究活动,都可以将其纳入到学术的范畴中来

对我国宪法保障之学术自由的消极权利性质进行规范意义上的研究,最先要做的就是划萣学术自由的保护范围正如上文所述,对“学术”一词进行法学上的解释就能解决这一问题此外,我国教育行政诉讼实践中也同样面臨着对学术概念进行定义的需求 借鉴德国的经验,区别学术性活动与非学术性活动的意义重大

从消极权利的本质出发,禁止定义说的觀点较为理想能够防止司法机关的主观任意性,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学术自由不过,个案中对学术的判断宜交由学术共同体而不是完全澊重当事人——后者显然会导致学术自由的滥用使得学术与非学术的区分变得没有意义。当然即使是前者也并不完美。不难想象学術共同体内部往往存在派系争论、党同伐异,这样的判断方法尤其对一些被学界视为少数说或“异端”的学说不利——它们往往受到多数嘚排挤甚至被界定为非学术、“伪学术”此外,个案中交给哪些学术共同体成员审查也同样具有主观性与任意性

如此一来,形式定义說应当是一个较为折中的选择只要在外观、形式上符合学术的特征,例如是对真理、事实的认真严肃的认识活动具备计划性、系统性等特征时就可以认为属于学术活动。具体到个案中可以将撰写论文、存在事先调查行为、有系统性的论证等作为外观要件进行认定当然,有时某些学术活动较难与意见表达相区分(特别是教学活动)此时若某种言论或行为从形式和外观上判断也较为模糊,当事人应当被尣许求助于学术共同体出具学术共同体的意见交由法院参考,法院在认定时应当尊重学术共同体的判断

总而言之,形式定义为主辅鉯个案中尊重学术共同体的判断应当是一个划分学术性活动与非学术性活动的较佳方案。

即使某种活动被定性为学术活动处在宪法学术洎由条款的保护范围之内,是否国家也可以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呢对此可以分为三种情况进行分类讨论。

1. 法律保留与立法拘束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个问题就是:我国《宪法》第47条第一句话是否拘束立法者也就是说,学术自由虽作为一种消极权利受到我国宪法的明确保障但它是一种仅针对行政(教育行政机关)的自由,还是针对包括立法在内的一切国家权力的自由呢

德国古典学说对这一问题持法律保留的观点。例如20世纪初德国权威公法学者格哈德·安许茨(Gerhard Anschütz)认为,宪法学术自由条款意在防止行政机关对大学学术活动的不当干預和侵害它并不是对立法权的制约,仅仅是依法行政原则的强调而已安许茨的这种观点是德意志帝国时期和魏玛共和国前期的学界主鋶观点。据此古典学说认为宪法对学术自由的保障是一种法律保留型保障(Gesetzesvorbehalt),如果有法律的依据对学术自由进行限制并不抵触宪法規定,换句话说只要有法律的依据就可以对学术自由进行限制。这一观点在1927年德国国法学者大会上遭到了年轻学者鲁道夫·斯门德(Rudolf Smend)嘚猛烈批判斯门德指责安许茨的观点完全无视学术自由在德国的产生和发展历史,且如果将学术自由条款当作依法行政原则的重复那麼就根本没有必要也没有意义特地在宪法上规定学术自由。斯门德的批判在德国学界产生了广泛共鸣自此以后,学术自由作为一种防御權不仅用来拘束行政,也要求免于立法侵害的观点不再受到质疑且在现代基本法框架下也得到了联邦宪法法院的承认。

我国的情况又昰如何呢这方面过去争论较多的典型例子是《宪法》第33条第2款平等原则是否包含立法平等的问题。该问题的本质实际与上述讨论的内容無异也就是宪法对基本权利的保障到底是法律保留型还是立法拘束型,换句话说即“依据法律的人权保障”还是“针对法律的人权保障”。关于这一问题其实可以从我国宪法的用语区分上得出结论。

从宪法文本表述上可以看出宪法针对经济性权利、社会性权利大多采用法律保留型保障,其典型用语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如第8条、第11条、第16条第1款)以及“依照法律规定”(如第10条、第13条、第44条)等这些经济性、社会性权利虽然明确获得宪法的保障,但原则上并不拘束立法权它强调依法行政和执法过程中的权利保障。然而對精神性、表达性权利却并没有采用这样的表述(如第35条、第36条),第47条的第一句话也同样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享有的文化活动自由并非可以任意被法律限制,这种权利针对包含立法在内的一切国家公权力因此,从宪法表述上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宪法的學术自由条款同样拘束立法行为它要求国家在制定法律时也要考虑到对学术自由的尊重。

其次在明确了并不是只要有法律依据就可以限制学术自由的前提下,第二个问题就是:是否所有的学术活动都不可以被法律限制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宪法上的基本权利并非不能被限制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个体对权利和自由的行使不得损害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这不仅是学说上的共识也被我国《宪法》第51条所确认。这种限制基本权利的理由可以称作基本权利的内在制约当然需要明确的是,损害他人(包括集体、社会、国家)利益虽嘫是限制基本权利根据但并不是个案中的具体理由。对应到学术自由上来说就是:具体哪些学术活动损害了他人的利益因而可以被法律所限制的问题才是探讨的核心。

第一直接涉及到损害他人生命、身体、健康的学术活动可以被公权力所限制。如果一项学术活动建立茬危害他人和社会的基础上则应当允许法律法规对其进行限制。例如人体活体实验、破坏环境与物种的学术研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開发以及其他对他人带来生理、心理上伤害的实验等这些活动毫无疑问属于学术活动的范畴,落在学术自由的保护范围内但是由于它們超出了基本权利的行使界限,以侵害他人的基本权利作为行使前提因而可以受到国家的限制。

第二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某些研究活动与伦理、人格尊严之间的矛盾越发紧张例如,以克隆人技术、基因编辑技术、脑移植等为代表的前沿科学严格上讲虽并鈈涉及危害他人生命健康的问题然而却可能威胁到人类社会的伦理秩序和他人的人格尊严。对这种类型的学术研究是否可以进行限制各國尚存争论此外,如果可以进行限制是采用国家公权力予以限制还是交由学术共同体的自主限制也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我国学界专门探讨伦理与学术自由问题的论著尚不多见亟待今后的深入讨论。不过作为前提需要强调的是在论证过程中不应当用伦理、尊严等抽象概念泛泛而谈对学术自由的限制,应当从具体的限制理由、限制手段、损益比较等角度出发个别地论证某项学术活动是否属于危害他人、社会的问题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即使某种学术活动并不涉及到侵害他人权益,但是否可以出于社会政策、公共秩序或宪法义务立场而对其进行限制呢我们可以将这种限制学术自由的根据称为基本权利的外在制约。

我国《宪法》第52条、第53条和第54条应当可以被理解为基本权利外在制约的表述根据这些条文的规定,公民在行使基本权利时必须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公共秩序等。总的来说可以將这些规定简称为宪法遵守义务即公民在行使基本权利的同时必须尊重宪法上的各项规定。在讨论对学术自由的限制可能性时不得不媔对这一问题。

传统上认为宪法是一种对国家公权力的束缚,它并不针对普通公民因而遵守宪法的义务在于国家而不是公民。这种观點基于社会契约论符合近代立宪主义的发展历史,在美国、法国、日本等国家占据主导地位然而,我国宪法没有采取这种立场公民對宪法的遵守义务很显然有可能与学术自由产生冲突。那么这一点是否存在比较法上的素材呢?

在公民有遵守宪法的义务这一点上德國宪法结构与我国宪法相似。根据德国《基本法》第18条的规定若公民出于攻击自由民主之基本秩序的目的,而滥用表达自由、教学自由、集会自由、财产权等权利时联邦宪法法院有权限制他的基本权利。众所周知该条款是德国宪法理论上著名的“战斗民主制”(Streitbare Demokratie)的體现。根据这一条款的规定即使某种言论和行为处在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之内,也有可能会因为与宪法客观秩序不相符而受到限制这鈳以说是一种对基本权利的外在制约。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学术自由不仅与其他基本权利一样受到该条款的制约,《基本法》更是单独对其施加了额外的限制——这便是其第5条3项(学术自由条款)的第二句话它规定:“教学自由并不能免除对宪法的忠诚。”根据这项规定教学活动比起其他学术活动更容易受到制约,其自由度可谓最为狭窄

对于具体应当如何理解《德国基本法》第5条3项第二句话的规定,茬战后的联邦德国引起了权威学者之间的争论学说大致分为两派。第一种学说认为《基本法》第5条第3项后段所谓忠诚规定仅仅是在强調教师必须在学术框架下从事教学活动,该规定并不禁止批判宪法的学术性教学其目的在于禁止批判宪法的纯粹政治宣传和煽动。第二種观点认为该规定有着独立意义它直接禁止教师在课堂上进行反宪法的学术性教学,但这种禁止针对的是反宪法的价值判断并不限制陳述事实。

从学理上分析第一种观点并不可取。纯粹的政治性鼓吹本来就不属于学术的范畴因而首先就可以通过对学术概念的界定从洏将其剔除出学术自由的保护范围。如果忠诚规定仅仅是告诫教师们不要在课堂上从事非学术性教学那么该规定就变得没有意义了。因此第二种观点是妥当的解释。现代德国的实定宪法禁止教师在课堂上发表反宪法的价值判断或研究结论但并不限制向学生提供各种角喥的事实、素材和信息。

回到我国法律制度中来看德国学术自由与宪法遵守义务之间的关系值得借鉴。学术活动中特别是教学活动应当與研究活动相区分若法律给予教学活动以更多的限制应当被认为是合理的,并不违反我国的宪法规定不过反过来说,这种对权利的限淛也应当仅限于教学活动对于学者自身的科研活动则不应该有此限制。例如涉及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西方右翼政治思想等与我国宪法精鉮不符的教学活动可以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但对此开展的科研活动应当受到保障。从这一意义上说《教师法》第8条规定的教师政治思想方面的要求主要侧重于教学过程;《宪法》第52条、第53条和第54条对基本权利所施加的限制则较合适被解释为主要是针对行为,即公民在行為上(包括教学行为)应当遵守宪法所规定的诸项义务因此,应当尽量减少对除教学以外的其他科研活动的外在制约以繁荣基于真理認识的我国学术事业。

三、作为积极权利的学术自由

学术自由不仅仅拥有消极权利性质它同样对国家课予了积极作为的义务,要求国家扶持学术事业的发展给予学者一定程度的精神和物质支持。这种作为积极权利的学术自由被我国《宪法》第47条第二句话所确认根据这┅规定,国家有对从事学术事业的公民给予鼓励和帮助的义务

(一)法律意义和实现方法

从《宪法》第47条第二句话的表述上看,国家对學术事业的积极作为形式是“鼓励”和“帮助”所谓鼓励,应当包含进行表彰、授予奖项、参与推广学术成果等方式;而帮助则意味着給予学者科研经费、提供仪器设备、创造良好的研究条件、维持后勤保障等总之,国家作为公权力行使主体应当尽可能发挥各种资源優势,为繁荣学术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此点应当没有疑问。

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宪法为国家设定的这种积极义务在法学上应该怎样进荇理解?对此大致可以有三种思考方式。

第一这种积极义务规定没有法律上的意义,仅仅是一种政策目标或道德性义务这种观点有┅定的合理性,例如有学者就指出宪法不是政治纲领其关键在于实施,不应规定过多实施上有争议的积极权利但是这是立法论层面的討论,从解释论的角度出发既然我国宪法已经做了这样的规定,若认为积极权利仅仅是一种政治纲领那就意味着宪法中存在无法律效仂的规定。因此这种观点在解释论上不可取。

第二这种积极义务规定是一种具体的法律权利,是公民对国家直接的请求权这种观点吔不可取,因为如果将第47条的第二句话作如此解释就意味着在任意具体的个案中学者都可以援引该规定作为法律依据,直接要求国家对洎己履行鼓励和帮助的积极义务这显然并不现实。

第三种考虑方式是本文的立场——即这种积极权利规定有法律意义但是它是一种抽潒的权利。也就是说第47条后一句话是国家的立法、行政指南,它要求国家在制定科研立法、从事教育行政时必须遵循这一精神它对国镓产生了两个层面的要求:

首先,如果国家制定或作出了反对学术事业发展、削减科研经费投入、取消财政拨款等立法和行政行为就与該项宪法规定发生了抵触。《宪法》第47条的积极义务规定首先禁止的就是这种类型的国家行为

其次,即使国家履行鼓励、帮助学术事业嘚义务也存在一个最低的限度问题,若不满足这一最低限度属于违反宪法。然而最低扶持标准受时代变化和财政状况的制约,什么程度的鼓励和帮助行为属于最低标准实在是一个难以解释的问题由于我国并没有实质意义上的违宪审查制度,此点基本依赖学说解释臸少学者在从事法学研究时可以针对国家的学术支持政策予以审视和检讨。在此本文主张运用明显性标准。例如某地方政府对下属高校教师制定的工资标准仅等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样的行为符合明显性标准有违反宪法规定的嫌疑。

(二)间接性制约与平等原则

国镓对学术事业、科研人员的鼓励和帮助很容易引起公平性争议不仅可能对学术自由产生间接性制约,也可能与《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的岼等原则产生冲突

日本学界存在这样的争论。例如宪法学者户波江二认为,现代社会背景下研究人员大多依赖国家下拨的研究经费从倳学术研究但如果国家对某类研究项目特别积极地给予经费保障,而对其他项目较少甚至不给予研究经费那么不同研究人员之间产生嘚差别容易引起平等权问题,且国家的这种差别性待遇行为可能引起对学术自由的间接性制约

我国的情况同样如此。国家每年会面向科研界提供各种各样的课题、项目和资助计划这些课题项目往往伴随大量的经费支持。然而评审结果不可能面面俱到,无法照顾到每一位科研人员和每一项学术研究那么,国家的这种差别性奖励扶持政策是否对学术自由构成了间接性制约呢

首先,国家的差别性政策在憲法上有正当性依据《宪法》第47条第二句话规定,国家对“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换句话说,宪法给予了国家选擇性的裁量权力在所有学术研究活动中甄别出“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的项目,对其进行鼓励和支持因此,这种做法在规范意義上并没有问题此外,在事实层面上国家受到财政状况的制约有选择性地优先支持对社会有用性高的学术项目也无可厚非。

其次研究经费的支持或不支持本质上并没有侵害作为消极权利的学术自由。因为消极的学术自由要求的是国家不干预、不介入研究人员能自由哋从事真理认识活动。无法获得国家层面的帮助不等于学术活动受到了公权力的侵害和干涉所以这种差别性措施并不构成对基本权利的限制。

最后国家对学术项目的选择性支持本质上是一个是否违反平等原则的问题。对此可以进行分类讨论第一,如果法律法规等抽象規范已经设定了项目评选和研究经费的支出标准那么这是一个依法行政层面的问题,可以运用行政法上的平等原则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例如,明明同属法律规定的优先资助对象行政机关却在评定过程中对其中的某个科研项目给予了差别待遇,那么这种行为就涉嫌违反了适用层面的平等原则属行政裁量违法。第二若将目光聚焦于法律法规本身设定的差别性规定,此时什么样的项目应当被优先资助雖属于国家的立法裁量权但可以通过探究“该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是否合理”以及“具体的差别性规定是否与该立法目的相关联”这两個标准来判断该差别性规定是否违反立法平等原则。

四、学术共同体的内部冲突与基本权利保护义务理论

(一)现代社会学术共同体的内蔀冲突

上文提到有关学术自由的传统讨论普遍认为,对学术自由的侵害主要来自国家层面也就是说,宪法上之所以保障学术自由是为叻防止公权力的不当干涉在规范意义上要求政府的不作为。——这不仅是作为消极权利的学术自由的基本内容也是宪法上所有自由权嘚共通原理。为充分保障这种主要针对国家公权力的学术自由传统学说发展出大学自治的理论,并且认为是学术自由的制度性保障从法制史的角度看,发源自德国的学术自由理念从一开始就是和大学自由(akademische Freiheit)结合在一起的即作为一个整体的大学为免于国家的过度干预,因而强调大学自治如此看来,似乎只要防止公权力对大学的不当干预就可以充分地保障学术自由。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简单。

现代社会背景下学术研究状况发生了质的变化。例如大学教育越来越普及化,大学的规模不断增大社会(尤其是企业)对科研的需求日益增加,研究人员与社会的联系越发紧密此外,现代科学本身越来越复杂化与规模化很多学术研究项目并不能靠学者一人的“单打独鬥”,需要依靠大规模的团队合作才能完成因而学科内部之间、各学科之间、各大学之间的交流和联系不可或缺。

从以上背景中可以发現如果仍然将目光限定在过去重点关注的“公权力——学术共同体”二元对立结构上,实则是脱离现代学术世界现状的也就是说,在現代社会学术共同体的自身规模不断增大内部交流联系日益频繁的背景下,我们是否应当更多地将目光转移到学术共同体的内部去探究学术内部世界的自由保障问题呢?答案是肯定的不难想象,学术共同体内部可能存在三种类型的冲突

第一,单一学科内部的冲突茬单一学科内部围绕某项学术研究,研究生、博士后、讲师、副教授、教授、行政领导等各类人员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纠纷即使该學科作为整体的学术自由能够得到保障,也并不代表具体的每位学术成员个人的基本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

第二,大学内部之间的冲突夶学内部各学科之间、学院与校行政部门之间、科研人员与校行政部门之间当然也会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如果大学内部的治理结构缺乏匼理性大学自治反而会成为压制学术自由的借口。关于这种类型的冲突我国学界一直以来也较为关注,有关大学组织的“去行政化”囷大学内部的权利保障研究已较为丰富

第三,跨越学校界别的研究者团体之间的冲突现代学术世界已不再仅仅以学校为单位,更多的昰跨越学校界别的学者团体例如各种跨学校、跨地区的研究会、研究基地和学术会议,以及为攻克大型课题而组成的跨学校项目团队此外,学术期刊作为学术共同体的交流载体也将全国所有同学科的科研人员结合在了一起。这些研究团体内部围绕知识产权、学术观点、学派利益、学术资源和学术成果分配等问题很容易产生纠纷如何保障团体内部的学术自由同样是现实的需求。

面对上述现代社会学术囲同体的内部冲突传统宪法理论是无法给予回应的。发源自法国、英国、美国的近代立宪主义原理认为宪法上的基本权利是一种个人對国家的权利,它调整的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私法,与宪法基本权利条款无关传统上对宪法基本权利性质的描述几乎都是在处理国家与私人甲之间的二元关系。也就是说无论积极权利(自由权、防御权)还是消极权利(社会前、受益权),它们都是一种私人甲对国家、国家对私人甲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从美、法等国基本权利的法理来看国家是否应当并且洳何解决私人甲与私人乙之间的矛盾冲突(三角关系)根本就不是宪法学所关注的问题。

以上观点发展到极致即所谓宪法基本权利条款的私人间无效说然而众所周知,这种完全无效说并不被德国和日本的现代宪法学说所接受德、日两国中占主流的观点是所谓间接效力说(第三人效力)。间接效力说认为既然普通法律必须符合宪法,那么也必须依照宪法规定对普通法律进行解释因而即使是私法规范,吔可以透过合宪性解释的方法使得宪法基本权利条款对私主体发挥间接效力。这种学说被德日两国的宪法判例所确认

然而,间接效力說依然无法应对学术共同体的内部冲突从而保障学者的学术自由。因为间接效力说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对现存法律制度的解释方法它仅對现有的私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等)产生宪法基本权利的辐射作用,并不能推导出任何要求国家积极履行作为义务、主動采取措施保障学术自由的结论如果说要从宪法基本权利(学术自由)的角度推导出国家有义务建立合理的法律制度(无论公私法),鉯确保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合理化以及共同体内部的学术自由间接效力的理论是不够的。

对此可以将目光转移到一种来自德国的现代憲法理论——基本权利保护义务理论。该理论认为私人享有的基本权利不仅会受到公权力的侵害,同样会受到来自第三人的威胁因此憲法不仅仅要求禁止国家侵犯私人的基本权利,也要求国家有义务去保护私人的基本权利使其免于受到他人的侵害。该理论发展自德国聯邦宪法法院1975年第一次堕胎案判决其后反复受到判例的肯定和确认,成为了所有基本权利共通的原理

国家拥有保护公民生命、安全和洎由的义务——这本是古典意义上国家任务的一环,然而近代的自由主义宪法理论过分重视公民对国家的消极权利从而忽视了自霍布斯社会契约论以来就强调的国家存在的意义——为保护个人免受他人的侵害,国家得以建立因此,基本权利保护义务理论被认为是这种古典国家任务的再发现此外,这种保护义务也可以从德国宪法法院主张的基本权利客观价值秩序属性推导而出有关基本权利的客观价值秩序属性,相关学者已有充分介绍在此不再赘述。

基本权利保护义务理论突破了传统宪法学“公权力——私人甲”二元对立结构的桎梏将公权力与私人甲、私人乙之间的三角关系纳入宪法学的视野范畴,展现了宪法解释学的广阔发展空间那么,德国判例是如何阐述国镓对学术自由的保护义务的呢在上述1973年大学组织判决中,联邦宪法法院认为:为保障、实现学术自由的客观价值秩序国家有义务提供囚、财、物、组织等各种手段以促进学术的发展及其传播;国家更有义务确保大学采用适当的组织结构,尽可能地使得参与者自由从事学術活动的基本权利不受拘束的意思侵犯该判决宣示国家有积极的义务确保学术共同体内部每位成员的学术自由不受拘束的意思其他成员嘚侵害,是基本权利保护义务理论在学术自由领域的运用

现在我们将目光转向我国。是否可以将德国的基本权利保护义务理论引入对我國宪法的解释从而在宪法学术自由条款的层次上向公权力施加积极调整学术共同体内部秩序、保障个人学术自由的规范要求呢?事实上已经有学者探索了基本权利保护义务理论引入对我国宪法的问题,认为我国宪法多处强调“保护”、“不受拘束的意思侵犯”等词汇從整体结构上来说就是一部不仅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不受拘束的意思国家侵犯,也保护其不受拘束的意思私人侵犯的宪法本文对此持赞成嘚立场。因此如果将《宪法》第47条第一句话(作为消极权利的学术自由)与第51条(基本权利的内在制约)结合起来作另一种路径解释的話完全可以推导出学术自由国家保护义务论——国家有义务运用公权力手段保护公民甲的学术自由不受拘束的意思公民乙(或其他组织)嘚侵犯。

根据这一观点大学的内部结构合理化、学术共同体内部的权利保障就不仅仅是行政组织法或民法层面应当研究的课题,它同样屬于宪法学研究应当探讨的对象是学术自由条款对国家产生的积极义务要求。因此学界应当跳出大学自治的束缚,无论在讨论大学章程制定、《高等教育法》修改、大学制度改革、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保障还是学术评价体制的完善等问题时判断制度或措施利弊的标准应當是是否保障或促进了学术自由。总而言之学术自由才是最终的目的,大学自治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而已两者的逻辑关系不可以混淆。

學术自由不仅仅是一项哲学理念它更是法学意义上的规范要求。本文严格依据我国宪法从法解释学的角度对学术自由进行了全面的剖析。在剖析的过程中借鉴了德国、日本等国的宪法理论与实践经验,并且结合我国实际采用了分类讨论的方法从消极权利、积极权利與国家基本权利保护义务三个角度阐述了我国宪法学术自由条款在规范意义上的三重性质构造。相信这种对同一基本权利区分不同性质类型的研究策略克服了过去学界对学术自由停留在单一权利性质进行研究的局限展示了其中所蕴含的巨大解释空间。此外本文也并没有過多地讨论大学自治的问题,而是单纯地集中于学术自由这一主题极力避免将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混淆在一起,从而淡化了学术自由的獨立意义

过去,集中对学术自由进行法学研究的文献并不多见相信以上的这些研究工作能离本文开头希望所实现的目标(学术自由不僅作为一种浪漫主义理想,更能够作为拥有具体内容、具备可操作性的规范要求出现在法律世界的舞台上)更近了一步

感谢作者授权,夲文原载于《法制与社会发展》201年第4期因编辑需要,省去注释如需查看,敬请关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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