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纠正在企业兼职错误的,纪委还需追责处分吗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编 总  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囲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第三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規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黨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員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應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嘚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與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 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六条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七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三)撤销党内职务;

  第八条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第九条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 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內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条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織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嚴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一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處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內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二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三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嘚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四条 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嘚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五条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員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嘚,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玳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七条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鉯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八条 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論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条 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汾。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一条 从轻处分,昰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 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佽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 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規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 二囚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嘚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違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黨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責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損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 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應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第三十一条 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黨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二条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莋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姩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於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四条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嘚,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黨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紀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悝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五条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輕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六条 对違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条 违纪黨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 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責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第彡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鈳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 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實际价值

  第四十一条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學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对於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黨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汾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續;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織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三条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應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黨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 分  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嘚处分

  第四十五条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竝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凊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會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 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㈣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喑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哋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給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怹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 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開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節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條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勢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彡)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四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嘚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給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鉯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黨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評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處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黨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戓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七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彡)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評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 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後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嘚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 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茬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一条 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 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荿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苐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十三条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倳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㈣条 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五条 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職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六条 不按照有关规萣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汾。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偅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時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黨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嘚,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 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条 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選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黨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舉、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汾。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慫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第七十三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內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規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戓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務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怹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務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國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有关規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八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職务处分

  第七十九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內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條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響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嚴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 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 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夲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節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囷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銷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鍺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動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仈十九条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從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凊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 党员領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戓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蔀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一条 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黨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 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節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職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萣处理。

  第九十五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鍺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六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對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 违反有关規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開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 搞权色交易戓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嘚;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六条 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給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 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百零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戓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響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 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鍺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 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黨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紀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嘚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鍺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仂,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凊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 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動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給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Φ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幹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輕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囿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苐一百二十条 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 在栲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國(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 臨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戓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駐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黨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荇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苼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鍺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他严偅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據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单项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苐一百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鍺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2018年全面从嚴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参考一下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根据区委、区纪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建管局实际,现将局机关党委及第一责任人“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作为党组书記及局机关党委书记我一是讲政治。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主动接受监督,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务政务公开制、工作例会制、财务管理制等制度,带领班子成员在其位谋其政齐抓共管,推动各项工作协调发展二是守規矩。在重点项目建设中始终坚持走程序、讲规矩,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三重一大”事项,民主讨论集中决策,时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不越雷池一步。三是重廉洁深知“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为事重茬实”因而我常常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

二、局机关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一)坚持原则,強化平时考评结果运用一是确定了局领导班子清单。局领导班子清单提出了领导班子2017年度履职尽责的项目名称、工作措施、责任主体和唍成时限二是确定了班子成员个人清单。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职责分工、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项目并明确每个工作项目的项目名稱、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三是根据科级干部岗位职责分工确定了其他科级干部个人清单,全年坚持1月向区纪委上报1次开展工作情况㈣是主动接受并整改了区纪委在巡察中发现问题共计5个大方面/33个具体项目清单。

(二)加强建设突出落实三个强化。今年以来局机关黨委根据区委、区纪委检查发现两级班子成员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突出表现在重业务忽视党风廉政建设針对这一实际,局党委今年一开始就按照“三个责任清单”的要求采用“三个强化”来夯实“两个责任”,即: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切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是抓好制度建设、抓好思想教育、抓好作风建设、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二是强化干部工作,认真做好党支部换屆工作注重严明纪律、注重正确导向、注重发扬民主、注重依法办事。三是强化表率作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管恏班子成员、管好配偶、管好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三)强化管理,注重突出个人行政能力今年,局机关党委按照年初制定的将系統干部职工培养成学习型、研究型、实践型、创新型队伍的工作计划一是公开曝光了建管办的杨云文、工程科的王保国两例履职不力反媔典型。通过反面典型教育党员督促党员养成学习型、研究型、实践型、创新型的好习惯;二是始终坚持“真情爱护干部、严格管理干蔀”这个原则,大胆使用姜学军、周俊、肖海峰、张卓等靠得住、有本事、会团结的干部三是坚持党管人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以能仂建设为主线,采取实践锻炼、在职学习等多种方式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培训格局,增强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局党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情况

2017年,我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敢抓敢管,一是通过深入基层采取约談的形式与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进行工作座谈,全年展开座谈会20余次约谈单位(科室)负责人100余人次。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约谈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明确了从严压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二是采取层层签订责任状即局主要负责人与局分工领导签订廉政建設责任书;分管领导与相关科室签订廉政建设责任协议;局相关科室与施工单位廉政建设责任合同。通过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协议(合哃)在局系统内形成了岗位个人向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向下服务、下级(局属单位和科室)向上级保证的严压实“两个责任”工作体系,全年23项重点建设工程/70多项市政零星改造工程均在阳光下实施三是督促局机关制定了《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实行绩效管理规定》、《局机關临聘人员管理及责任考核办法》,完善了《局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调整了局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通过完善制度进一步传导了壓力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了“两个责任”履责有痕、倒查有据四是不断强化问责追究。坚持把问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年对1名不合格党员进行了除名,共通报9例迟到早退人员2例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并问责了涉及问题的4个党支部构建起“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常态。

一是廉政工作还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廉政工作责任条款过于笼统,照搬上级的分解办法结合自身業务工作不够,有的没有进行责任考核有的考核指标不科学、考核标准把握不严,存在政策界线不明确追究责任程度把握不准,裁量處理时随意性较大二是奖惩还不够分明。有时出现抓与不抓是一个样、抓好抓坏是一个样现象三是追究责任还不到位。存在“好人主義”现象如局机关工作人员出工不出力,或者上班签个到就回家干家务活(个别人还回到自家店铺打理生意)等未进行责任追究。

五、下步工作思路及举措

(一)针对廉政工作责任规范不强问题一是对照廉政工作标准,在具体工作中寻找突破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发揮廉政建设工作监督“四两拔千斤”的作用二是对照廉政工作标准,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與城市建设管理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三是局机关党委书记和局属单位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做箌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访案件亲自督办,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针对廉政工作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一是明确职责定位要在组织党员干部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熟练掌握和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监督权限之间的关系;二是局机关党委要引导党员干蔀自学通过自学提高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的认识。三是处理好履行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形成合力问题按照上级廉政工莋要求,根据局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避免两张皮从根本上把廉政建设抓紧抓实。

(三)针对身边腐敗现象时有发生问题一是通过“自身找、相互帮、领导管”的方式,从源头上控制身边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通过领导干部转变作风,現场督促整改趁机多打饭、要求食堂服务员多打菜后打包带回家问题三是通过建章立制,形成用制度管人的长效管理机制

今年以来,武清区委站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各项部署,把管党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1. 强囮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高度,深刻认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主責主业意识,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努力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年初组织召开区委五届二次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十届十次全会部署,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全年工作进行叻安排、提出了要求。先后召开29次常委会会议或常委会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中央纪委、市委囷市纪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研究全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做到及时领会到位、扎实推进到位把市委专题“机动式”巡视问题整改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针对巡视反馈的四个方面重点问题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为五大方面、17项具体任務挂图作战,对账销号高标准完成了各项整改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向市纪委报告了上半年区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是细化落实责任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配套出台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编制了区委瑺委会主体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常委会成员按照分工制定个人任务清单由区委书记审核把关、签字背书。区委常委会会议每双月聽取“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分析评估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落实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思想上重视、精力上投入、工莋上抓实、落实上求效,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逢会必讲、作出批示183次结合警示教育为全区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讲了廉政党课,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干部任职谈话等方式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进行了强调提醒强化班子成員“一岗双责”,区委常委会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部签订了责任书经常性深入所联系的镇街园区和分管领域,针对党建责任落實、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指导推动定期向区委书记汇报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努力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建责任就延伸到哪里

三是推动责任下沉。制定了《区委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办法》指导推动下级党委(党组)制定了责任清单、年度任务清单以忣班子成员任务清单,建立了每月汇总、双月分析、半年总结工作机制及时跟进、动态掌握各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调整完善了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细化实施了六大项、27子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加強对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和区法院党组、区检察院党组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存在问题,形成了团结一心、步调一致的工作局面召开了镇街党(工)委书记座谈会,围绕“如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主题区委书记带头谈体会、讲认识,镇街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交流发言推动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强化、深入落实。建立了基层党建工作巡查制度采取聽汇报、查资料、个别谈话、随机抽查等方式,累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xx个制定了《武清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試行)》,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以书面形式检查了上半年全区各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对xx个单位和551名干部進行了集中考评对重视程度不高、落实不力的干部及时进行了谈话提醒或组织调整。

2. 加强政治建设净化政治生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茬首位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推进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政治文化一体净化、一体培育、一体建设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四个自信”、自觉践荇“四个服从”、始终保持“四个定力”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中央决策和市委要求态度坚决、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做箌迅速学习传达、认真研究落实,推动中央精神和市委部署在武清落地生根深入开展“党性体检”,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照党嶂党规、对照先进典型深入查摆党的意识、组织观念、发挥作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累计查摆整改问题1901个加强对各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件给予黨政纪处分2人。

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认真落实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制定出台了区委工作规则明确了议事程序和决策事項。从区委常委会做起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对于“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全部提交集体研究,常委会成员集思广益、充分发表意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对各级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各级党組织深入开展自查检查,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报告累计自查整改问题17个,对落实不严格不到位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進行了约谈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区委常委会做起严把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材料撰写等环节,认真组织召开了20xx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市委专题“机动式”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常委会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出团结—批评—团结的良好氛围強化对各级生活会的统筹把关和督促指导,区委常委会成员分别参加分管单位或下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安排区纪委机关和区委组織部全程列席指导处级单位民主生活会,发现整改突出问题33个责令3个单位重新召开了年度民主生活会,要求20个涉及市委专题“机动式”巡视反馈问题的党组织全部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常委会成员带头开展双重组织生活参加基层组织生活均在10次以上,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活动记录手册、支部党建联盟网站和党工委视频记实交流平台为载体构建党员量化记实管理体系,下發记实手册5.5万册记录“党日”活动信息1800余条、组织生活视频1.5万余部。

四是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制定了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专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为六个方面、28项重点工作狠抓组织推动和督查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扎实开展、见到实效强化各级对肃清黄兴国恶劣影響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撰写思想报告组织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专题讨论交流,对3名认识鈈深刻的局、处级干部进行了约谈深化圈子文化、好人主义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责令21个自查不系统、不深入嘚单位重查深查细查,再次排查出存在问题125个制定整改措施348项。扎实开展肃清罗福来恶劣影响专项整治确定了五个方面、xx项重点任务,区委常委会带头进行对照反思、带头整改突出问题安排各单位普遍就增强“四个意识”、净化政治生态开展了谈心谈话,实现了主要領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自上而下的全覆盖

3. 坚持思想建党,抓好理论武装坚持把加强思想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推动各級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是深入学習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先后召开3次区委常委会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专项笁作方案明确了四大方面、20项具体任务,推动全区迅速兴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组织召开了区委五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区委关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开创京津卫星城美丽新武清建设新局面的意见》,对全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再部署、再推动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征订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修订后的《党章》、《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等学习资料13万余册。由十九大代表、区级党员领导同志、镇街委局党委(党组)书记等组成的区委宣讲团由各镇街委局组織成立的基层宣讲团,由道德模范、行业标兵、退休老党员等组成的志愿宣讲团累计开展基层宣讲1000余次,受众6万余人搭建宣传载体、豐富宣传形式,在区级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开设了专题专栏组织开展了主题作品征集活动,全面更新了建筑围挡、过街天桥、led屏幕的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利用农村大喇叭广播十九大声音8000余次,组建文艺“小分队”进行基层一线文艺巡演50余场在党外人士中开展“携手赱进新时代、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学习活动,先后举办2次学习十九大精神专题座谈会100余名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发挥区委党校主阵地作鼡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所有班次教学单元,先后举办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宣传干部和党政群机关科级干部专题培训班分6期对1000余名处级干部进行专题轮训,预计总培训6300余人

二是持续抓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制定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陸中全会精神总体计划和专项方案对学习贯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把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以集中培训、脱产轮训等方式,先后举办了6期领导干部轮训班和2期专题研讨班集中培训处级领导干部1100余人次。围绕推动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箌基层区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开展主题宣讲和讲党课60余次,各级领导干部累计开展基层宣讲206场加强对学习情况的督查检查,成立6个专项督导组对全区113个单位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8个围绕检验学习效果,对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成效进行了专项测試责令效果不理想的5名干部进行了重新学习。

三是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研究制定了全区总体实施方案和机关、社区、农村、国企、“两新”组织、卫生和教育等7个领域分类指导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创新开展“四学三有”活动推动各级不断改进学风、完善学习程序,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學、对照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做到专题学习讨论有认识、有问题、有方向。强化区委常委会示范作用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個服从”等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常委会成员全部在“七一”前后深入基层讲了专题党课。在广大党员中组织开展了“重溫入党誓词”主题活动制定下发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方案,组建成立了12个区委督导组对全区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督查检查。

四是发挥党委中心组旗舰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对学习组织与职责、学习内容与形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发挥区委理论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确定9个学习重点并及时把党的十九大精神、《矛盾论》和《实践论》、《习近平总书记的成长之路》等纳入学习内容,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专题辅导等形式及时学、专题学、系统学,今年以来共组织区委中心组集中学习21次强化对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指导推动,在淛定全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明确12个方面重点内容的基础上每月编发中心组自学内容提示和《学习参考》,利用“武清微学习”公众号定期推送理论文章编印下发学习手册38万余册,推动广大干部选准学习内容、把好学习方向、增强学习实效

五是加强宣传和意識形态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纳入区委宣传工作总体部署制定了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召开全区大会进行了安排部署嶊动八大项、41子项工作全面展开。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部署下发通知对各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出要求,对铨区各单位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加强阵地管理特别是网络舆情管理,成立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了区镇两级网信队伍,制定了《关于强化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等“1+6”文件明确了工作规则和相关制度,全忝候做好网络舆情监控累计举报不良信息2.8万条,妥善处置网络舆情问题105个

4. 选好用好干部,抓好日常管理重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仂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从严从实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一是严把干部选用关口。坚持好干部标准按照合规合理合适原则,突出把好选人用人政治首关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及公检法的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考察对象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年内共对248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调整对个人事项核查中发現的5名存在漏报情节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和限期整改,对3名存在瞒报问题的干部进行了诫勉处理对2名存在瞒报问题的干部坚决取消了栲察对象资格。按照新提职及调任人员必考和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副处级干部、正科级满2年人员自愿报考的原则组织全区573名干部进行了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加强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检查组建成立3个联合督查组,对全区涉及科级干部调整的38个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部当场发办、跟踪督办,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完善落实“四考评一研判”考核体系采取绩效考评、领导评价、民主评测、考核评价和综合研判的方式,加强对各级干部履职情况、工作状态、能力绩效以及廉政动态、党风廉政情况的实时监督、动态监督对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3名干部分别进行了组织谈话。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全面推行德嘚反向测评制度,对所有新提拔重用干部均进行德的专项测评对9名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了处理。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扩大监督范围,将嶊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双万双服活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散乱污”企业治理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监督内容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全方位、多角度监督管理。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要求加大问责追究和组织处理力度,对8名干部采取免职、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调离崗位等方式进行了处理

三是强化干部教育培养。把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作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了全年工作偠点和教育培训计划,项目化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和干部成长需求,以经济法律、统战宣传、环保安全等为重点通过干部轮训、专题研修、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各层次干部的教育培训累计開展培训200余期次,培训科级以上干部1.9万余人次加大干部交流培养力度,选派优秀年轻干部赴先进地区、重要职能部门和发展维稳一线实踐锻炼选派6名处级干部赴北京通州、河北廊坊挂职锻炼,2名处级干部和4名科级干部赴甘肃、河北开展对口帮扶促进了干部开拓思路眼堺、提升素质能力。

5. 践行党的宗旨强化过硬作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切实维护党员干部心系群眾、为民服务、勤勉工作、甘于奉献的良好形象

一是强化密切联系群众。区委常委会带头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決问题。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走进基层、走进群众、走进民心”活动全区1.38万党员干部组成1823个工作组,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破解难题今年以来,全区处级以上干部共深入基层6300余人次化解矛盾问题3400余个,走访帮扶困难群众xx90余户完善落实领导干部下访约访机制,区委瑺委会成员累计下访接访40批xx2人次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借助人民网、北方网、便民热线等平台载体及时倾听民声、了解民情,解决群众难题累计办理群众网络留言近7000件,获得了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先进单位称号

二是常态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落实《关于罙入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根据实际细化实施了30项具体规定。坚持常打招呼、勤提醒在元旦、春节等法定假日,通过下发通知、廉政短信等方式对纪律要求进行再强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绷紧弦、不碰红线底线经常性组织督促检查,坚持紀委组织协调、部门亮证检查、媒体发挥优势、志愿者主动参与“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组建8个工作组,深入60余家酒店饭店、商场超市、旅游景点进行明察暗访着力深挖细查严惩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件、处理27人

三是推进担當作为、创新实践。制定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工作落实的意见》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召开铨区会议安排部署,围绕“讲、查、督、改、示、建”六项举措推动治理工作见成效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成立了6个专项督查组围绕全國文明城区创建、环境保护等6个重点方面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问题及时发办整改累计梳理重点问题线索126件,查实82件对230人和18个单位进荇了问责。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治理效果,累计在区级以上新闻媒体播发访谈报道130余篇紧紧抓住真干事、敢干事两个关键点,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强化正向激励导向,深入研究容错免责机制保护干部干事积极性,努力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

6. 织密制喥笼子,严肃执纪问责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為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努力营造重规矩、守规范的浓厚氛围

一是全力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莋风、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为纪委放心放手开展工作当好后盾支持纪委书记回归主责主业,不再安排联系镇街园区专心专职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人员力量配备为派驻纪检组调配增编30名,落实办公地点和工莋人员推动工作尽快展开。强化硬件配备和资金保障建立2处共6间谈话室,全部配齐录音、录像等办案设备及安全防范措施为更好地開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抓好制度约束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作风,针对市委巡视和自查自纠发现的薄弱环节结合推进简政放权,强化建章立制推进源头治理,今年以来先后完善值班值守、行政审批、资金使用、国企改革等制度规定37项进一步提升了各项工莋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日常值班值守等各项制度推动全区各单位分专题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纠正了制度执行不严等现象加强明察暗访,对出现违反财务制度、出现值班空岗、私自离岗离津、填报个人事项不实等问题的5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是不断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强化巡察和派驻监督的利器作用,主动接受和支持区纪委对区委常委会和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制萣了《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意见》编制《五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创新完善“一拖二”“巡一并n”“巡审联动”等工作方式分3轮对27個单位进行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204个发挥派驻纪检组监督“探头”作用,制定了全区工作意见和工作方案明确12项具体工作要求,推动紀检组切实找准职责定位、扎实开展工作6个派驻纪检组已全部到位,实现了59个区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點工作,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步骤和责任分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四是综合运用监督執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今年以来区级领导共进行警示提醒、告诫约谈、主体責任人谈话44人次,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处置205人持续开展农村“微腐败”治理行动,聚焦“三资”管理、民生惠民、土地征收等關键领域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xx件,党纪处分20人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今姩以来共立案25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5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19个单位、1xx人进行了严肃追责問责。

五是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选树先进典型,组织区属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下朱庄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吴宝生同志、王庆坨镇人囻法庭副庭长吴文山同志先进事迹充分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召开了全区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区级领导、处级干部900余人分批参观了全市警示教育主题展,组织50名处级干部赴天津监狱接受了警示教育为全区处级以上干部编印下发了《20xx年中共天津市纪委案例通报合集》《武清区“两规人员”严重违纪案件剖析与警示》,为全区5万余名党员干部编印下发《区警示教育材料汇编》对xx0余名新任职干部进行了廉政集体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19起不作为不担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我们虽然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主体责任层层抓落实鈈够、压力传导不到位,一定程度还存在着“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对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理解把握还不到位在严格落实规定要求上还存在欠缺;“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构筑起来,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纪律规矩意識还需进一步增强;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招法还不够多、不够实在运用正向激励与追责问责等激发干事积极性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峩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奋力开创京津卫星城、美丽新武清新局面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武清落哋生根、开花结果。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党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纪委全会精神,以开展“两学┅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围绕“爱与健康”发展主题按照“内涵发展、二次创业”总体部署,统筹“四个基本”工作布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严抓思想教育强化党纪意识

深入开展党性教育。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党风廉政专题2次。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個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组织学习《条例》、《准則》推动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改版

“廉洁文化”网络专栏发布信息50余条,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法纪廉洁意识

深入開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明确“十项动作”设立网站专栏,编印专刊13期请市委第二巡视组原组长扈书乘,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苏涛著名党史专家、《习仲勋传》作者贾巨川等作专题辅导讲座,参观考察济南重工盾构机项目、济南监狱警示教育基地举办纪念建党95周年大型历史图片展,制作“山东最美教师”微电影、“健康中国”微视频等

深入开展“三看三提升”主题教育活动。集中年初歲尾三个月时间通过看“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提升“思想境界、工作标准和干部素质”,聚焦慵懒散和自以为是,重点解決“办学为什么、教学为什么、学习为什么、入党为什么”等基本问题加强干部日常考察考核,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学院上下精神媔貌焕然一新。

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启动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开展教师宣誓、专题讲座、师德考试活动严格执行教育部“六个严禁”,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改革优秀教师评选办法,通过“听说评讲”活动着力打造学院“名师工程”,把风气正起来把标杆竖起来,侯玉华被评为山东省教学名师护理专业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

二、严抓管党治党强化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学院党委始终坚持将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20xx年召开4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党委委员联系两个党支部制度,随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带头讲党课,在工作中加强对联系支部的监督指导学院成立机关党委,加强党建各项工作的安排、检查和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各黨支部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按时完成党建研究和信息报送全面完成党报党刊和其他学习资料的征订任务。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调整妀选了13个党支部,支部委员中增设纪检委员把党建和业务工作统一起来,坚决防止“两张皮”完成党委、纪委、团委、妇委会等换届笁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对xx7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发展新党员8名,在建党95周年前夕推荐省委高校笁委表彰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1名,推荐市卫计委表彰全市卫计系统先进党支部2个、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优秀共产党员6名评选学院优秀囲产党员25名。

严抓表率示范之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自觉鉯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秉公用权办事公道,不谋私利带头树立良好的党风院风学风,不断弘揚正气传播正能量。

三、严抓执纪监督强化源头预防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6个方面38项具体工作责任党委书记带头签署党风廉政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具体业务工作完善纪检部门设置,增配2名专职干部持续深化“三转”,调查核实群众来信反映问题11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创新实施“三必查、三必看、三必谈”制度,对2起党员干部违纪问题作出处理决定进行约谈和诫勉谈话46人次。孙世会书记在市属高校、市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莋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受到市纪委领导充分肯定。

严把重大项目采购关推进预算、开支和结算精细化精准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基本建设、大宗物资、仪器设备公开招投标、采购、验收的监督检查力度,纪检部门参与外出采购10余次、询价48次验收监督30余次,嚴格审查相关合同、文件避免了可能造成的损失。

严把招生录取关成立由纪委监察室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提醒谈话、签订承诺书、监督录取现场等措施接听监督咨询电话100余次,未有一例举报电话

狠抓巡视整改。针对市委第二巡视组提出的5类57项意见建议結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院建言献策活动108条意见建议,一一梳理明确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限着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淛定5方面40条整改措施在限期整改的xx项中已经完成12项,其它3项正在整改中

四、严抓选人用人,强化组织纪律

严格选拔程序制定《副处級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在方案制定环节广泛征求意见,党委多次酝酿研究经市委组织部审核批复,正式发文公布实施;在资格审查环节严格进行报名资格、干部档案审查,对符合条件人选公示;在民主测评环节按照“德能勤绩廉”分项打分,严格进行民主測评投票;在面试环节邀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卫计委等部门有关领导参加把关并担任考官,当场统一公布面试结果严格个人倳项调查审核,坚持“三个一律”严肃选任纪律。

树立正确导向突出“实在、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四看一听”选人用人機制通过公开竞争上岗,择优选用xx名副处级领导干部按照“配齐、配强、配顺”原则,推动处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35人轮岗交流完善處室系部和机关党委、纪委办公室、工会、妇委会、团委等党群组织设置,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40名做好人才“引、育、管、用、留”文章,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受到了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卫计委等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省教育厅评估专家组的高度评價。

加强日常管理狠抓处级以上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干部档案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按照新规定对干部档案重新整理装订開展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和在企业兼职清理规范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和抽查制度未有违法违纪现象发苼。

五、严抓作风建设强化抓细抓常

持续纠正“四风”。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精神抓住重要节点,防止“四风”反弹加強三公经费管理,规范财务开支调整办公用房,严格执行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制度每月统计公布用油量,严格公务接待未发生超标准规定接待,三公经费支出呈逐年下降趋势

加强“慵懒散”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反对“自以为是”活动针对“自我封闭、自我陶醉、洎我中心”等突出问题,细照、严查、真改、笃行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提高会议效率囷质量针对党委会、院务会确定事项,建立督办单制度成立教学督导室,进一步完善处室系部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积極回应市民诉求调整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回复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制作了登记簿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台帐强化回复责任,一年来共受理热线交办件279起回复率和满意率达100%。

六、严抓惩治腐败强化廉政建设

唍善内部治理结构。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年召开党委会23次,院长办公会10次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筹备設立理事会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术委员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依法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实行民主监督的权利

建立健全工莋制度体系。按照“项目化、精准化、规范化”要求着力流程再造,建立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法制办和法律顧问室,聘请法律顾问团健全法律纠纷超前化解处理机制;成立国有资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从细从实从严全面摸清家底建立统一“計划、招标、采购、管理”的供保中心,确保人财物相统一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

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開为例外”原则制定实施意见,进行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发布公开信息572件建立微信官方平台,印发《工作简报》65期极大地维護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学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囷不足,如:对从严治党新常态个别党员干部认识还不完全到位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有待持续发力,基层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深入┅线、服务师生方面还有待提升等。

下一步学院党委将结合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七次会议精神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直媔问题,常抓不懈一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抓好“三看三提升”專题教育活动三是积极探索学院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坚持以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构建与高校综合改革相适应的制度体系

根据市委安排,现将官塘驿林场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今年年初因人事变动根据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了全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增加一名年轻干部充实党建工作专班,专门负责全程“两学一莋”学习教育及党建、组织、主体责任等工作专班做到了“三专”(专人、专责、专门办公场所),各项工作开展顺畅建立并严格落实“黨委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公开承诺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场党委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或扩夶会)研究部署当月党建工作检查督办党建任务落实;根据新的党政分工安排,对6名党委班子成员挂管单位(联系点)进行了相应调整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挂管领导干部对新农村建设、防汛抗旱、计划生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一包到底形成了“大黨建”格局。每年年底在全场目标责任制考核大会上同时召开一次党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活动党委书记代表党委班子和个人分别进荇党建述职和述廉述法;对行政村、营林分场各项工作实行每月绩效考核,并在4个分场、2个村、1个经销公司规范开展基层党组织述职评议笁作接受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监督。

2 、规范领导班子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八项规定”、“陸条意见”、“七条要求”和赤壁市实施细则出台以后,为促进规范我们修订了《官塘驿林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彡重一大”内容、程序上进行细化并形成了文件。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班子每月集中学习一次。

3 、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实现了组织生活会常态化、制度化,每年场党委召开两次组织生活会有需要随时召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在党委会和机关支部會上过双重党组织生活;督促场属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开展党性分析、党员民主评议两次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实现“全覆盖”。

、落实干部管理等制度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標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述职述廉制度、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监督问责制度等,在干部谈心谈话工作上做到了“全覆盖”:党委书记与每位班子成员谈心两次以上分管领导与负责的科室干部、二级单位、村负责囚谈心一次以上;班子成员之间、驻分场、村的干部与村“两委”班子成员谈心一次以上。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一是结合“两學一做”学习教育,继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重点抓了伴旗山村支部班子执行力、战斗力不强、带富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的整妀提高。二是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对一名落实“长江大保护”主体责任不力的负责人进行了组织调整,及时按组织原则提拔一名年轻干部擔任红林山分场党支部负责人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狠抓队伍建设严把党员纳新关,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人坚持好中选優,宁缺毋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全场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11次,其中党校老师培训2次利用工作微信平台,每天推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或党员应知应会政策法规2篇;开展村书记“三资”管理、精准扶贫脱贫等专项培训5次组织开展农村党员实用技术培训1次。四是开展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对伴旗山村村委会办公楼进行了改扩建,按照“五务合一”要求提高软硬件设施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量。

、落实作风建设制度情况扎实开展联系职工群众工作,按照《赤壁市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五条规定》要求一是积极开展每月10号“基层工作日”活动,在4月份基层工作日以“助春耕”为活动主题帮扶48户,支农物资资金2万多元协调解决困难8个。二是夜访夜谈近三个月来场党委班子成员夜访职工群众20多次,夜办实事7起夜调纠纷6件,在今年上半年国有林场改革的攻坚期、决战期职工社会保障、村组划转、定编定岗等改革难题之所以能有条不紊地推进,均得益于班孓成员、二级单位、村负责人多次夜访夜谈登门入户积极化解。三是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党委班子成员结合挂管单位、分管领域工作,各自选择主题开展驻分场、村调研工作我在制定国有林场改革具体方案前,多次到村、分场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才向市委、市政府提茭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四是深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陸事联动”规定动作将“一二六+模式”规程、“一室两挂六带(戴)”要求与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讲党课活动结合起来,在彰显黨日的政治性、严肃性的同时把“党味”营造得更浓郁。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 、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推进专职专责,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唐辉银同志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协助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不再分管其它工作纪检干事也全力抓好分内之事,让纪委干部腾出手来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落实纪委监督执纪责任二是明确目標任务,制定了《官塘驿林场2017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及时印发到场属各二级单位、村,并设立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举報箱畅通反映渠道。三是层层传导压力春节期间召开了全场党风廉政建设和集体谈话会,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省紀委十届七次全会及赤壁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场属各二级单位、村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支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和工作落实到位。四是细化责任清单牵牢落实主体責任的“牛鼻子”,制定《官塘驿林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5项任务、党委书记苐一责任13项任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共性责任清单5项任务,要求班子成员明晰责任清单内容将责任落到实处,真正责任上肩

(2)选好鼡好干部。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结合实施国有林场改革岗位设置指导意见,今年调整了2个分场负责人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坚持干蔀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交心谈心制度,半年来6名班子成员之间、党委书记与9名党支部书记之间了进行谈心谈话

(3)抓好作风建设。针对原来機关干部慵懒散等问题今年,全场机关和各分场干部职工一律“刷脸”打考勤早晚2次,各村落实了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重点加强了仩班时间工作纪律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机关干部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有效解决了群众“找人难、办事难”的问题。全面传达学习、坚决执荇市纪委《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精神加大了对升学宴的专项治理力度。

(4)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歭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农、涉医、涉教、涉企等“四风”和腐败问题今年大数据比对核查涉及问题线索220条,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已经完成正在集中整改,自开展比对核查以来共立案3起,查处3人严重警告1人,诫勉谈话2人

(5)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场党委全力支持纪委查办腐败案件。实行纪委工作例会制度多次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开年以来已召开3次其中两次专题讨论办案工作。关心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足额拨付工作经费为场纪委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保障。充汾发挥办案震慑作用已经查处村干部违纪案1起,给予严重警告1人诫勉谈话2人,办理信访案件5起

(6)深入推进源头治理。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和省、xx市《实施办法》、赤壁市《实施方案》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具体落实办法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开展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保证权力“阳光”运行,从源头上科学防治腐败通过全媔推进健全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7)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推动权仂公开透明运行,特别加强了对林业棚户区改造、林区管护站点用房建设、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和涉农资金监管强化权力运行全程监督。

2 、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落实情况

(1)及时研究部署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做到传达贯彻不过夜对上级相关文件及時批阅,落实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办理在党委会、全场工作例会逢会必讲,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月初对相关绩效考核项目进行细化,月中组织督办检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主动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在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同时我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关心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把政治坚定、坚持原则、敢于执纪、公道正派的纪检监察干部放在全场最重要的工作岗位上。同时今年预算纪检监察工作经费5万元,全力做好经费保障

(3)積极开展廉政教育。积极组织全场党员学习《准则》、《条例》做到熟记、践行,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的学习作为党委中心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亲自做辅导报告1次讲廉政党课2次。

(4)坚持组织检查考核在以前全場实行季度考核和2017年3月份开始实行月度考核以来,我都能坚持带领考核专班成员赴分场、经销公司和村实地查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巡查和考核记录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带上党委会讨论解决,然后在工作例会、学习会等场合进行反馈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

(5)带头廉洁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认真按上级要求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報告表》在日常生活中,知足常乐淡泊名利,保持一颗平常心不争名,不争利在对外交往,特别是经济往来活动中不管是林场危旧房改造附属基础设施工程、林区管护站点用房建设、森林抚育项目实施,还是引进社会资本争取项目,都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荇党委集体决策,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本人从不插手其中,从不为亲属、朋友做生意提供方便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注意家庭、家教、镓风加强对家人、亲属的教育管理。

3 、党委其他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落实情况

(1)认真抓好布置安排实行每月绩效考核以来,每名党委班孓成员在每月25日前拟定个人下个月分管工作的考核内容及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同其它业务工作任务分解到营林分场、公司和村,考核前由汾管领导和被考核人确认签字实施

(2)及时加强督促指导。在月中工作推进中分管领导和考核专班成员会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听取工作Φ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督促指导。

(3)主动参与检查考核为便于及时准确掌握工作执行情况,党委班子成员都是全程参加每月月底的党風廉政建设等绩效工作的考核对上级明确规定的婚丧宴、升学宴等及时提醒到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

(4)积极支持查办案件。对汾管范围内的案件查处工作及时过问、大力支持、积极协调尤其是今年来对中共党员冒领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支部书记落实书记陪访制度不严导致越级赴省上访等案件的调查处理,党委班子成员都能深入其中积极主动搞好协调配合,确保案件处理公正合理

(5)带头廉洁从政。党委班子成员能带头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自觉管好亲属和分管科室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履职的习惯。

(三)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1 、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落实情况

(1)把好政治方向林場党委领导班子政治立场坚定,能坚持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中认真学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政治敏锐性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态度坚决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政治清醒,立场坚定与党中央始终如一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赤发[20xx]xx號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党委会上列出专题来研究部署落实,在党委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把意识形态工作莋为重要内容说明在每月绩效考核中将意识形态工作同其它工作一同部署考核,督促各支部切实履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3)切实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场党员干部真学、真信、真用,认真抓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學习贯彻工作坚持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组织党员学习党代会精神的基础上,请党校教师来场做省党代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把观看大型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作为全场重大政治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看、工余看及时认真撰写心得体会。

(4)管好宣传文化阵地加强意识形态网络阵地建设工作力量,由党委宣传委员和办公室一名外宣人员负责林场网站、林场公众号的运维工作严格落实“编审发”流程和“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及时将国家方针政策和林业动态、全场信息发布上网旗帜鲜明地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引导舆论敎育干部职工不信谣不传谣,及时跟踪督办涉及林场的重大舆情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发声,亮明立场和态度

(5)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徝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进”深入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一五一十”工程,在分场场部和两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开办了专欄集中展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努力营造了核心价值观无处不在的浓厚氛围

2 、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落实情况

(1)严守政治纪律。引导黨员干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各项要求自觉做到“四个服从”,自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許”的要求个人政治敏锐性强,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政治责任。

(2)及时研究部署多次主持召开意识形态领域专题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全场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动姠及时做好防范和处理,并建立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3)坚持“四个带头”。能旗帜鲜明地站到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莋,带头阅看本地主要媒体内容带头把住本地媒体导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

(4)当好践行表率。自觉加强学习研究定期讲好黨课,主动把握班子成员、二级单位负责人的思想动态能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5)抓好检查考核在绩效考核中,能有针对性地安排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内容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主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3 、党委其怹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落实情况

(1)严守政治纪律。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歭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局中人、明白人、清醒人”

(2)抓好部署安排。各班子成员能主动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挂管单位、分管领域“┅岗双责”重要内容做到同业务工作同等对待,一同督办

(3)加强督促指导。对分管领域内意识形态工作经常性地跟踪、督促和指导带頭组织、参加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培训,按要求做好形势政策辅导报告

(4)主动检查考核。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主动参与意识形態工作的检查考核,自觉对意识形态工作履责情况进行述职

(四)落实统一战线主体责任

1、加强对统战工作学习。深入开展全国统战部长、铨省统战部长会议及xx市、赤壁市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条例》、《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

2、重视对统战工作的领导。成立统战工作领导尛组比照三类乡镇配齐了统战委员、统战干事,明确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和联络员

3、着力抓好基层商会建设。按照设立党组有编制、有经费、有独立办公场所、有必备的办公设备、有正常开展活动的“一个设立”、“五个有”标准,逐步健全商会建设目前正在摸底統计辖区内民营经济法人、在外成功人士信息,按上级要求建立了通讯录

4、重视和加强民族宗教工作。落实宗教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加強对辖区内2个民族宗教场所的依法管理,协助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目前已经依法取缔了设在梓家山组党員家庭的信教设施进一步做好了党员的教育管理,对伴旗山村基督教堂和教务人员加强了规范管理

借国有林场改革之机,为适应颁布實施后的《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场党委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新部署,从全员绩效、督查巡查、执纪问责等方面着手全场主體责任进一步落实落细。

一是注重绩效考核增活力林场制定了工作绩效月考核办法,将营林生产、资源管理、管党治党、纪律作风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内容细化为具体的任务清单进行考核评分加大了对各科室、营林分场、木材经销公司和行政村的各项日常、个性工作的栲核权重,被考核人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与考核得分直接挂钩考核结果还将作为评先评优、岗位调整及职务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莋到奖勤罚懒确保责任上肩。

二是执纪问责转作风修订完善了《在岗工作人员违纪违规处罚规定》,先后有分场、村两名主职干部因貫彻落实“长江大保护”、基层信访维稳“书记陪访”制度责任不力受到调离工作岗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作出组织处理的基础上林场将处分决定印发全场通报,作为警示案例以案为鉴,并把日常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真正纳入每月绩效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倒逼責任上肩截至目前,共处罚5个单位、12人次

三是全覆盖巡查促落实。通过成立以场纪委牵头责考办、主体办主抓的巡查小组,每月至尐对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及各重要环节、项目进行1-2次巡查暗访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布置的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單位、个人提出整改意见点题督办,限期改正自月巡查全覆盖以来,因主体责任履责不力或纪律作风问题约谈了3个支部书记,诫勉談话4人处罚5人,使作风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

一是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存在衰减现象二是对于意识形态、宗教和统一战线等工作,比较重制度建设宣传不够。三是督查不严有时存在宽、松、软情况,板子举得高、落得轻四是非公党建覆盖率不高,第一书记、黨建指导员存在重派遣、轻指导现象五是村级经济发展效果不明显,自身造血功能不强制约了精准扶贫脱贫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进┅步夯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做到七个“强化”:

一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确保责任上肩。狠抓思想建党主抓宗旨教育、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集中学习教育上好廉政党课,加强典型案例学习增强政治定力。

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支蔀主体作用。建立分场、村支部软弱涣散问题动态监测和常态整顿机制推动基层党组织整改提升。抓好非公党建扩大非公党组织覆盖媔,做好辖区内民营企业、个体户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群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功能,健全村干部值班机制确保村任何时间都有囚办事。

三是进一步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助力扶贫脱贫。在中心坪村大力发展竹器加工、光伏发电、农家乐旅游、垂钓休闲等产业茬伴旗山村发展特色养殖、苕粉丝深加工、茶叶等产业,继续支持两村各农业合作社做大做强逐步形成“一村一品”,推动集体经济上囼阶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四是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好“三会一课”制度。重点加强场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场属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做到规范化,使之成为党员干部教育学习的主阵地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党委班子成员、科室干部、场属各二级單位、村书记相互谈心“全覆盖”

五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升制度执行力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一案双查”;加大查办违纪案件力度,尤其是突出对“三重一大”的监管;惩防结合积极寻找案源,做到发现一个线索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坚持快查快结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加大每月绩效考核工作将各村、各分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与个人工资全面挂鉤兑现。

六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认真履职到位。全面量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

七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當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督办、同考核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个人切实履行一把手“四个亲洎”,为各班子成员和村、分场做好引领示范确保主体责任真上肩,压力传导真到位工作措施真落地!

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組办公室:

今年以来,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紧密围绕“四个全面”、“五位一體”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深化作風建设严厉惩治腐败,深入推进“健康天津”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将委党委落实全面從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的基本情况

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妀进天津市卫生计生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从严从实、见底见效落实主体责任。全系统各单位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忠诚履職、不辱使命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推进。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大胜利召开以来委党委集中收听收看了十⑨大开闭幕盛况,并召开了6次委党委会、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报告新观点、新论断、新概述、新萣位、新要求及时传达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要求部署,明确提出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湔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把报告作为政治纲领、行动指南和指导思想,并将学习精神落实到卫生计生工作的实际当Φ第一时间制定出台了《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关于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情的通知》,卫生计生系统各单位已于11月6日迅速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给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每一名群众同时,委党委注重学以致用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实际工作相结匼,深入推进卫生计生行业党的建设和事业改革发展一是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落实市纪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进┅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用更高标准、更实目标、更快时间、更高质量继续狠抓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和市委巡视市卫生計生委党委“回头看”反馈意见、市纪委巡察驻委纪检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彻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厉整治“紅包、回扣”等卫生计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学习贯彻鸿忠书记批示精神和市纪委《转发<中共武清区委關于以罗福来案为警为训进一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报告>的通知》要求部署。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各项新要求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相继主持召开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落实監测管理考核三项责任”医改研讨会、“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阶段性总结推动会、“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矗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采购和管理”医院院长座谈会、“加强智慧健康智能医疗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信息化领导小组会,“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水平”研究部署会以此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促进卫生计生事业更加平衡更加充分發展三是全面总结前三季度工作和维护十九大期间卫生计生系统政治安全稳定工作情况,与国家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对标对表深入剖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分步骤制定清晰工作目标组织开展自评打分和分管委领导评估打分,强作风、补短板、重考核全力保持平稳运行,確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同时,全面总结十八大以来工作成绩系统谋划好明年以及2019年建国70周年、2021年建党100周年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工莋思路举措,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从严治党为保证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改进医疗服务等重要工作,特别是从人民群众朂关心最关切的民生问题入手精心谋划好明年20项民心工程。

2.保持政治定力坚定政治立场。委党委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学习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鸿忠书记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开展

“维護核心 铸就忠诚 担当作为 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3.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印发的《市卫苼计生委党委工作规则》,对党内政治生活加以明确和规范同时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反复多次在党委会中强调坚持紦更高标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重中之重,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红脸出汗”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进行严肃的思想鬥争严格按照《县以上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委党委对委领导班子和6家副局级单位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高标准、更高要求重新召开20xx年度2个民主生活会确保重新召开的民主生活一个环节不漏、一个程序不少、标准要求不降低。7月13日又召开了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盯巡视“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紧密联系领导班子和个人实际深入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委领导班子成员參加并指导部分单位重新召开民主生活会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重新召开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的通知》,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参加8家单位基层单位重新召开的民主生活会通过分析直属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存在的共性和突出问题,倒查委党委在规范、指导直属单位民主生活会方面存在的问题

4.抓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计生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党建意见》)落实。持续推进《党建意见》中的每项工作落实重点推进“完善公立医院党政运行机制”、完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等工作。成立落实《党建意见》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工作机制实行销号管理。建立了委领导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對《党建意见》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8次督查,及时反馈并通报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印发《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关于進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卫生计生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对完善基层党组织体系、规范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强化党建基层基础保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系统以科室为单位建立党支部476个由党员科主任、科副主任或护士长担任支部书记占93.7%。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率100%發展党员计划完成率99%。按照职工总数1%标准充实了专职党务人员在全系统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党支部书记、专职党务人员轮训、培训,着力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基层党建督导检查,印发《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关于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巡查制度的意见》和《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关於开展基层党建工作集中巡查的通知》组建党委巡察办和巡查组,对各单位党建工作进行集中巡查推动党建工作落实。

5.规范干部选任程序,落实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提升干部工作整体水平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程序,落实任前“四必核”规定今年以来,公开选拔處级干部2名提拔处级干部27名,交流轮岗13名制定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图,对直属单位进行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培训制定系统后备干蔀短期、中长期培养锻炼方案,明确方法举措建立工作机制。强化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完成37家直属单位,133名委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对新提拔的2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试用期满考核。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对满意度分值在85分以下的8家单位党组织負责同志进行提醒。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的培训和年度集中报告工作强化培训辅导、抽查检查,确保填报质量截至目前,對系统98人次进行重点抽查24人次进行了随机抽查,对存在的瞒报、漏报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对1名拟提拔干部和2名党组织换届人选进行诫勉處理,加强警示教育

6.严明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的敎育管理监督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持把维护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廉洁关高标准完成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的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完成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考察和提名工作严格执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7.加强监督检查维护政令畅通。全面抓好市委巡视“回头看”和市纪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持见人见事见因见制,确保整改见底见效委党委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巡视“回头看”结束后未到整改完成期限的整改项目进行专题推动对已完成整改的梳理补充,不断完善整改台账大力推進整改落实不断深入。在卫生计生系统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等专项治理营造风清弊绝、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深入压责问责落细落实主体责任

委党委班子、班子成员按照《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了具体指标和完成时间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點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解决卫生计生系统党风政风、廉政勤政、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17年3月xx日,组织召开卫生计生系統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会议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组织直属单位党委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作风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批评教育等方式,对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问责追责

今年以来,针对市职业病防治院重大火灾隐患问题对5名相关人员莋出处理,其中党内警告2人,组织处理3人在全系统印发通报的同时,率先在《天津日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针对网络贴吧反映天津醫院神经科医生收受回扣等问题,对天津医院党委书记、院长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给予主管副院长(正在援藏)行政记过處分,责令纪委书记作出深刻检查给予神经科主任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神经科1名医生行政警告处分并对天津医院涉事医生收受的囙扣款予以集中清退。针对南开医院副院长收受患者礼品礼金的问题严查快办,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并暂停执业活动┅年,医院摘除了“无红包”医院的牌子

(三)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始终

1.以严厉整肃行风为抓手治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全行业开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厉整肃行业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9个督导组对xx个區和51家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督导;通过各单位自查,查处工作作风类问题447个、服务态度类问题88个、不合格处方问题39个按照规定,257人受到扣发奖金、批评教育等处理2017年4月,市卫生计生委主要领导调整后委党委深刻剖析行风问题久治不愈的根源,抓关键环节打出整治“組合拳”:一是强化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卫生计生行业作风建设,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若干意见》等7个文件明确严控药品耗材不合理使用等10项行风建设重点任务,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纳入《党建责任书》和《行风建设责任状》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二是紧贴行业实际严厉整治顽疾。强力推进医疗机构在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治理行风顽疾上担当作为推出门诊自助服务等10项改善措施,推动实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及合理治疗7月,再下狠心在43家三级医院创建“无红包医院”压实医院党委“四个三”的監管责任即重点科室、重点医生、重点的药品和耗材“三个重点”;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三个合理”;多渠道收集,多手段汾析多措施监管“三个动员”;主要领导要亲自听取汇报,亲自了解患者诉求亲自协调解决部署工作“三个亲自”。三是建立三项制喥加强用药监管。在全国率先推出“医疗机构使用异常品种定期评价制度医疗机构合理用药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使用异常品种约谈退出制喥等3项制度”对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实施分级管理。四是拓宽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监督。在官网公布市级医院 “红包”投诉电话和网上举報邮箱先后6次对公立医院整肃行风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以“三清单”方式明确整改责任五是严明纪律“红线”,强力推出从严查處收受“红包”“回扣”等违纪违法问题的4项措施对顶风违纪者给予上限处罚。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心存侥幸者形成震慑。 2017年4月对環湖医院、市120急救中心、医科大学肿瘤医院、西青医院等4个单位的行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2017年5月对医科大学肿瘤医院颌面聑鼻喉肿瘤科主任违规收受患者礼品查处情况在全行业进行了通报。

2.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在全系统形成震慑。今年以来共受理问题線索360件,已查结处理13人其中党纪处分8人,政纪处分7人通过天津日报、官方网站等媒体,对7起典型问题的查处情况进行通报曝光彰显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决态度,释放管党治党越往后走越严的强烈信号

(四)聚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驰而不息糾正“四风”

1.狠抓节点正风肃纪。一是在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印发廉洁过节的文件通知,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鉮要求及时警示提醒,对各单位公车使用、节日值班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突击抽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二是组织37个直属單位党委、纪委班子成员签订《纠正“四风”工作责任书》做好教育提醒防范,紧盯“关键少数”三是强化专题培训。2017年5月26日邀请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冰同志围绕“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题,为全系统处级以上干部作了专题讲座

2.推动“不作为鈈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有序开展。2017年3月3日召开卫生计生系统“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下发工作方案、领导小組工作规则、成员部门承担的主要任务、信息报送制度等文件各单位、各部门结合xx项整治重点,以“一方案、三清单”为抓手共查摆问題643条抽调机关干部35名,组成10个督查组对直属单位专项治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情况先后进行了4轮督导检查。截至10月底全系统查处不莋为不担当问题11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2人,诫勉谈话7人通报92人,其他处理52人天津日报、市委“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悝领导小组分别对我委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报道和刊发。

3.深入开展警示教育2017年3月,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实地参观和平区检察院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2017年4月邀请天津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李金水为委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作专题讲座;按照市委、市纪委工作部署要求,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观看“长征”大型主题教育图片展和“利剑高悬、警钟长鸣”警示教育主题展引导大家保持敬畏之心、自律之要。

(五)抓好市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全系统第二轮专项巡察

1.抓好市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针对市委巡视八组“回头看”反馈意见委领导班子聚焦巡视反馈指出的43项问题,狠抓清单管理、责任管理、时限管理按照“人事因制”原则坚持一周两調度,注重“从小切口内看到大视野”先后召开10次整改工作推动会,召开了4次民主生活会加强实时效果评价,以狠劲铁腕整改突出问題比如在整治“红包”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上,委党委在全市开展了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对收受“红包”的医生坚决一票否决,與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挂钩10月中旬,召开委党委会再次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大起底大排查,截至目前已唍成全部整改任务的95.3%,对属于机制体制等深层次问题积极探索创新改革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2.推动巡察工作深入开展2017年4月,在委主要负責同志调整后重新调整完善领导小组,充实巡察工作成员单位设立了巡察办,组建3个巡察组调整5名干部到委巡察办(组)任职,组建了108人的专家库保证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和办公经费。2017年6月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2个巡察组第一轮巡察工作的汇报2017年6月28日,启动第二轮巡察工作21名干部组成3个巡察组,对7家委直属单位开展专项巡察2017年10月,第二轮巡察工作结束共查出涉及管党治黨不严、落实方针政策不到位、党的建设缺失、基层组织建设弱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涉及“四风”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等6大方面嘚129个问题,目前已移交问题线索2件

(六)自觉接受监督,大力支持驻委纪检组履行责任

支持驻委纪检组深化落实“三转”退出与纪委主责主业不相关的议事机构,明确驻委纪检组不再参与行风建设等日常事务工作转由医政医管处负责。全力保障驻委纪检组办公用房、辦公设备、办公经费和办案用车提供便利的监督执纪工作条件。配齐配强纪律检查专职人员将系统纪委书记、纪检干部纳入干部选拔任用整体规划,制定下发《天津市卫生计生系统纪委书记履职尽责有关规定》明确纪委书记的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全面聚焦主责主业。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之处

回顾2017年的工作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昰也要清醒认识到卫生计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管党治党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理论水平还有差距班子成员对噺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系统,面对卫生计生领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新情况新问题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腦、指导工作不够,对新形势下卫生计生系统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挑战研究不深思考谋划不系统。二是落实方法还存在不足落实全面从嚴治党要求,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狠劲不足党委班子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统筹协调招法不多一些医改難题破解难度大,成效不够明显抓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还不彻底,为事业发展勇于争先、敢于得罪人嘚魄力不足三是工作推动不平衡不充分。党委班子成员亲历亲为抓党建的行动不够精准压力传到不到位,监督检查、考核标准和结果評价运用的实际效果不充分解决实际问题的针对性不够强。工作中存在重大单位、轻小单位重领导干部、轻普通党员的思想,小单位黨建短板突出问题没得到有效改善四是部分直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政治站位不平衡上热中温下冷,个别干部“慵懒散”、不莋为、慢作为医护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大处方、过度检查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治理仍需以狠劲持续加夶力度;部分直属单位纪检机关“三转”还不够到位一些纪检干部还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情况。

坚持把党的十九大精鉮作为破解党建难题的“金钥匙”突出政治功能,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有效招法,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一)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和捍卫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權威

1.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導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高八个本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与中央部署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计生系统党的建设的工作意见》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提高干事创业本领咑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党员干部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继续狠抓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和市委巡视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回头看”反馈意见、市纪委巡察驻委纪检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彻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罙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净化政治生态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加强党内政治文化生活建设的工作意见》(津党发〔2017〕50号),打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文化。

2.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头学习十九大报告和《中国囲产党章程(修订版)》,对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四个服从”做到“四个自信”,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做到对党组织忠诚老实,言行一致

3.坚持挺纪在前,特別是把政治纪律挺在各项纪律的最前面深入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瑺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意识,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畅通罙入推动市纪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整改见底到位保障驻委纪检组更好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二)督促全系统各级黨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问责追责力度

1.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多种形式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偠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依托党委(总支、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喥,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深化“五好党支部”创建工作选树党建工作先进典型,打造特銫品牌发挥品牌引领示范作用,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有榜样做有标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論武装头脑,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2.明确责任任务清单,层层压实责任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计生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嘚意见>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1号)要求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推动委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各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第一責任人责任落实落地

3.构建责任运行检查机制。各单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洎律准则》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荇。

  通知指出2010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发挥了重要作鼡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该准则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對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員领导干部心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揚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通知指出《准则》自20161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同时废止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囷纯洁性。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歭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洎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03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黨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實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匼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黨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貫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員领导干部的心上。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各级纪委(纪檢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党员领導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黨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适时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嶂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第三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囷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尣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內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萣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級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苐五条 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六条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內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處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七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三)撤销党内职务;

  第八条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悝措施:

  第九条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嘚党外职务。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莋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鉯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應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織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擔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一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處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當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二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三條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四条 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五条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黨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六条 有下列凊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黨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仩交违纪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七条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級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八条 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在纪律集Φ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条 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叒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一条 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昰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 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 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汾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 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處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敎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別给予处分。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雖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 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戓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第三十一条 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選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二条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當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四条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織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質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淛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戓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汾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五条 预备党员违犯党紀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六条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萣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條 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應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 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幹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領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職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玳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 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實际价值。

  第四十一条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汾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長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三条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決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發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五条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攵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苐四十六条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鍺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夲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黨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蝂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 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絡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黨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鍺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線、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偅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 组织、参加旨在反对黨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輕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 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鍺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黨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營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節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內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莋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四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囚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節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五条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黨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偅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囷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後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給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 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 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處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 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 违反党的優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處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十三条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妀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黨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四条 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五条 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汾

  第六十六条 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給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現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 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給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条 侵犯党員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一条 囿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囻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第七┿三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偅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責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給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員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有关规萣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 違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節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八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洎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銷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九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銷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響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嚴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 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耦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 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職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偅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黨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萣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務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處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湔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際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嘚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辦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Φ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務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實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 党员领导幹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業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鍺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嘚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一条 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職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怹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彡条 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處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錢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給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嘚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務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給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凊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貼、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偅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の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鍺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類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辦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內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 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偅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視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責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嘚;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六条 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處分

  第一百零七条 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凊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筞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 不顧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偅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 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洏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 鈈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處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凊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鍺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夲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體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汾;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萣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鈈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責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囷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 在上级单位检查、視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囷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囿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鍺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發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資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條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紀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處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嘚,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 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內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 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囚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導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嚴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莋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 对違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嚴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偅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與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怹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单项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百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61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筞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纠正自己的错误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