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穿越在甘泰来的小说叫什么?

  江家的祖宅不大,因为江家世代人丁稀薄,但作为祖宅,在江家最鼎盛的那几代,也是经过精心修缮的,房梁房柱用的都是上好的楠木料,家具摆件也都是红酸枝木,其中还有几件黄花梨的,这在乡下是十分少见的。

  刁大妹时常给酒馆饭庄以及当地的大户人家供肉,也是见过好东西的,因此在踏进江家正屋后,就有些拘谨了。

  “你说你要为凌冬求娶我的女儿?”

  江保宗是个极其斯文的男人,即便这些年因为家庭的变故,因为女儿的身体时常操心,眉头横生不少纹理,依旧不能掩盖他出色的外表以及卓然的气质。

  女儿是江保宗的逆鳞,但凡是牵涉到关于女儿的事,他都很难保持冷静。

  此刻江保宗紧簇眉头,他实在不明白刁大妹为霍凛冬求娶他家闺女的原因。

  那个坐在媒婆身边的粗壮女人开口。

  她的体格很高很壮,常年风里雨里,皮肤也没有一般女人的白皙细腻,刁大妹的模样真的说不上好看,细长眼,鼻梁有些塌,嘴唇又过于丰厚,脸颊两侧还有不少雀斑,衬托站在她身侧的霍安更加斯文俊秀。

  刁大妹深吸一口气,重重点了点头。

  她家的情况和别人家不一样,因为刁家只有她一个女儿的原因,当年立了女户,名义上刁大妹才是一家之主,因此今日上门提亲,即便霍安也一块上门了,开口商谈的依旧是刁大妹。

  “咱们是一个村子的,我刁大妹的为人江夫子你也清楚,如果阿芜嫁到我们刁家,我保证她不受一点委屈,把她当作自己的亲生闺女。”

  深怕江保宗不同意,刁大妹急切地证明自己的真心。

  刁大妹的人品江保宗还是信得过的,虽说村里的碎嘴婆子时常揣测她对外甥霍凛冬的真心,可江保宗是霍凛冬的先生,自己的学生在家里过的好坏,他还是能够察觉到的,那霍凛冬虽然长得瘦弱了一些,却不像是在家受委屈的人。

  “我们家虽然是屠户,门第上和阿芜不够般配,但是我和霍安早就想好了,会一直供凛冬念书,他那身体也不适合干重活,要是他不会念书,我们也会想办法送他去酒馆饭庄当账房先生,将来也会为他置办家业,绝对不会亏待阿芜的。”

  刁家的家底也是很厚的,这归根结底于刁家祖传的礅猪手艺,所谓礅猪就是猪的阉割术,帮公猪摘除□□,帮母猪摘除卵巢,阉割过的猪没有异味,体重增长的也会比没有阉割过的猪来的更快。

  这项手艺不是人人都会的,也不是所有掌握这门手艺的人都像刁家人那样精通此道,因此附近十里八乡的人只要养猪,且是养肉猪而不是种猪,都会请刁大妹上门帮忙,这样阉一头猪,刁大妹可以得到十五文到二十文左右的报酬,加上平日里杀猪卖猪肉的营收,刁家几代攒下来的家底未必比江家薄弱。

  因此刁大妹很有底气地承诺自己会帮霍凛冬置办家业,由此可见她是真心将丈夫的那个外甥当自己的亲儿子养的。

  “并非我信不过你,也并非我不喜欢凛冬那孩子,只是我家阿芜情况特殊,你们应该听说过,阿芜是有娃娃亲的。”

  江保宗看自家闺女自然是怎么看怎么好,可他心里清楚,在别人的看中,阿芜并不是完美的媳妇人选,他家又乖又漂亮的女儿,在那些人的眼里,或许还比不上贫穷人家,模样普通却身体强健的姑娘。

  刁大妹的上门让他意外,霍凛冬是他的学生,这一届科举对方也是要参加的,江保宗摸过底,除了有希望考中秀才的林平春,就属霍凛冬的天资最高,而且江保宗有预感,对方或许还藏了拙,并没有完全表现出他的才华能力。

  这样一个人,往日又与江家没有什么来往恩情,为什么忽然要求娶他家姑娘呢?

  江保宗想不通,不过他也没有多想,他早就认定了林平春是自己的女婿。

  “阿芜今年已经十四了,村里的姑娘,十二三岁就已经定亲,江家和林家的娃娃亲传了那么多年,也不见徐林氏请媒人上门交换庚贴,说句可能不恰当的话,林家对这门亲事真的是心甘情愿的吗?”

  刁大妹看不惯林家那个寡妇,坪乡村的村户还算富裕,普通人家十天半个月就会去她的猪肉档买肉吃,但也不会去的太勤快。

  林家那个徐寡妇是例外,明明是寡妇,家里也只有三亩薄田出租,却隔三差五去她那里买肉,买的还都是最贵的五花肉,说是要给她家那个读书的儿子补身体。

  林家的条件摆在那里,徐寡妇能这样大手大脚养孩子,靠的还不是江家的帮衬。

  刁大妹觉得,做人还是得讲良心,林家如果不愿意曾经戏口定下的娃娃亲,就不该理所当然接受江家的帮扶,但凡真正感恩,早在江妩十一二岁的时候就该请媒人上门,正式认下这门亲事,不让这桩娃娃亲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笑谈。

  归根结底还是林家一边不舍得放弃江家的资助,一边又不想要江妩这个儿媳妇罢了,这样的人品,她刁大妹是绝对看不上的。

  她为外甥霍凛冬求娶江家阿芜也是有私心的,但谁能没有私心呢,可刁大妹能保证将来将江妩当作亲生女儿对待,即便霍凛冬将来不喜欢这个妻子,也保证她衣食无忧,过着如未出阁时候那样恣意自在的生活。

  想到这儿,刁大妹的表情又镇定了许多,比起知人知面不知心的林家,她自认自家才是江保宗最好的选择。

  “林家……自然是真心的……”

  这话说的,江保宗自己也觉得心虚。

  男女有别,他和徐寡妇的相处并不多,两人之间的来往仅限于他每个月让家里婆子送过去的补贴,林家这么多年没有上门确定亲事,他也明白,或许徐寡妇不是那么心甘情愿的,恐怕随着林平春考上秀才,考上举人,徐寡妇会更加的不甘心。

  但江保宗赌的是林平春的人品,这个他亲自教养的孩子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所以他加倍厚待他们母子,就是希望将来林平春看在往日恩情上,即便飞黄腾达了,也不要辜负他的女儿。

  “江夫子,我也实话实说了吧,我们家凛冬身子骨并不好,不久前我们遇到了玉佛寺的圆明大师,圆明大师说了,只有娶了特定命格的姑娘,才能保佑凛冬否极泰来,而阿芜的命格,正是圆明大师口中的特定命格。”

  玉佛寺在当地十分有名,远游归来的圆明大师更是得道高僧,备受尊崇。

  刁大妹原本是不信这些的,谁知道圆明大师居然说中了外甥的身世来历,对方的这番话她就不得不信了。

  她那外甥身世坎坷,小时候吃了不少苦头,这些年即便他们用心照顾,也不如一般孩童天真活泼,那孩子的心里总是藏着很多事,刁大妹真担心他应了大师的那句话,慧极必伤。

  大师说了,外甥一生中会有三次大劫,前两次大劫虽然度过了,却也导致了他身体破败,常年生病,最后一场大劫是死劫,要是度不过,他可能活不过二十岁。

  江妩的命格是外甥的福星,那一线生机就在江妩的身上,这也是刁大妹为外甥求娶江妩的原因。

  “因着圆明大师的话,我们也绝对不会亏待阿芜的,谁敢欺负阿芜,先看看我的砍猪刀同不同意。”

  刁大妹就差诅咒发誓了,她的真心,江保宗确实也看在眼里。

  “这件事我还得想想。”

  关于女儿的终身大事,江保宗怎么会草率决定呢,更何况刚刚刁大妹的那番话挑破了他一直以来回避的问题,现在他更想知道林家的态度。

  女儿已经不小了,如果林家不是心甘情愿娶她,江保宗还能选择方家、徐家……

  阿芜是他最疼爱的女儿,他总要替她思考周全。

  刁大妹知道,今天是不可能得到结果的,但她对自己有信心,时间一长,江家一定会看到他们的诚意。

  在刁家人离开后,江保宗叫来了家里干活的婆子:“阿芜还在午睡吗?”

  提到女儿,江保宗的表情柔和了许多。

  “刚刚苗家的三娘子和阿芜一块出门了,估计去玩去了吧?”

  婆子口中的苗三娘就住在江家隔壁,今年才七岁,和十四岁的江妩玩的不错,虽然这不错很大程度都是因为江保宗为女儿准备的点心果脯。

  江保宗也希望女儿能够有些朋友,从不阻拦女儿和村里那些小姑娘一同玩耍,加上苗家的人也是知根知底的,因此听到婆子的话后也没有多想,转而处理更要紧的事。

  江妩坐在河边,手里拿着两块果脯。

  出门的时候,丁婆婆往她的荷包里装了满满当当的零嘴,只是刚到了河边,就被苗三娘拿光了,对方还有点良心,给她留了两块,然后将其余零嘴分给了在场的那些同伴,一群人抛下江妩去找其他乐子去了,留她一人坐在河边。

  他们也不担心江妩出事,因为他们知道江妩虽然是大人口中的小傻子,却很乖很听话,只要和她说好了,让她待着不动,她就能够乖乖在河边坐一下午,等到他们玩痛快了,再来河边带她回家,在大方的江伯伯眼中,就是他们陪小傻子玩了一天,到时候又能得到好多好吃的。

  江妩的视线看着清澈湖底的小鱼,思绪却是放空的。

  所有人都叫她江妩,可她记得自己并不叫这个名字,她似乎记得有人叫她阿芜,可到底是谁在叫她,她却又不记得了。

  可能是因为她笨吧,背着爹爹,大家都叫她小傻子,江妩思考问题总是很慢,就好比她到底是江妩还是阿芜,她思考了半个月,却还没有想明白。

  霍凛冬走到河边的时候,就看到一个梳着双髻,玉雪可爱的小姑娘坐在平滑的大石头上,左手拿着一块黄桃果铺,右手拿着一块山楂块,圆溜溜地眼睛随着河塘里的游鱼移动,又萌又呆的模样。

  这就是圆明大师口中自己命定的媳妇?

  霍凛冬的心情有些恶劣,冲动之下做了一件让他回想起来都觉得无比丢脸幼稚的事。

  他抢走了小姑娘手里那块山楂蜜饯,在小姑娘缓缓转过头来后,当着她的面,将山楂放到嘴中,大口大口咀嚼起来。

  酸,这是霍凛冬的第一反应,也不知道眼前这小丫头是怎么将这么酸的果脯当零嘴吃的。

  江妩虽然不明白自己是谁,可她却很喜欢这具身体的爹爹每日为她准备的零嘴,只可惜,她能吃到的并不多,因此每天江妩都会十分珍惜苗三娘留给她的两片果脯,小口小口地吃掉它们。

  现在右手空了,江妩呆呆地看着右手,迟钝的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

  “你就是江家阿芜吗?”

  看小丫头没有反应,霍凛冬的心情畅快不少,只要她一直都这样乖,让她做自己的小媳妇也没什么不好。

  河边的风有些大,江妩头顶绑着圆髻的丝绦随风飞舞,时不时从她白嫩的脸颊划过,霍凛冬看的手痒痒,伸手想要帮她固定一下那不听话的丝绦。

  这会儿江妩迟钝的神经才反应过来自己心爱的山楂被抢的事实,名为难过的奇怪情绪涌上心头,江妩的眼睛瞪的大大的,眼眶慢慢泛红,有了些许氤氲的潮气。

  霍凛冬不知道她的真实想法,看着脸颊鼻尖泛着粉色的女孩,只有两个念头。

  他将飞舞的丝绦夹到女孩耳后的动作好像有些孟浪!

  原来小傻子,也是会害羞的吗?

晋江APP→右上角人头→右上角小框

剜目时,他问她,她说不疼;
悔婚时,他问她,她说不怨;
如今物尽其用,被弃如敝帚,投入这剧毒无比,冒着滚滚热气的药池中时,她仍说不悔。

葛衣情被师父翁青尘投入药池,炼制成药人时,双目已献出,心甘情愿地替换给了师父。

剜目时,他问她,她说不疼;

悔婚时,他问她,她说不怨;

如今物尽其用,被弃如敝帚,投入这剧毒无比,冒着滚滚热气的药池中时,她仍说不悔。

一片氤氲中,正值双十年华的女子仰起头,双目缠着白带,痴痴地“望”着师父,小声嘤咛道:

“师父,您能答应衣情最后一个请求吗?”

翁青尘负手而立,面无表情,站在药池边上,居高临下地望着池中那道身影,那道追随了自己十年的身影,淡淡吐出一个字:“说。”

“倘若炼制失败,徒儿不幸丧命于此,您能亲手葬了徒儿吗?徒儿只求一抔黄土,死后不至成孤魂野鬼,无家可归……”

轻缈缈的声音几近哀求,回荡在水雾缭绕间,苍白而卑微:“还有,师父如今双目已明,无需盲杖,能将徒儿为您做的那把青木盲杖也一道放入棺中,随徒儿入土为伴吗?”

药池边上的翁青尘瞳孔漆黑,深不见底,沉默了许久后,终是薄唇轻启:

“好,你若不测,为师必当亲手葬你,那把青木盲杖也会随你入土为安,你且放心去吧。”

话音冰冰凉凉的,不夹杂一丝情绪,池中的葛衣情却如释重负,缓缓地点了点头,神情怔然,仿若自言自语:“那就好,那就好,有了青木盲杖,我就不至于孤零零的一个人上路,就不会看不清而摔倒了……”

低低的喃喃如破碎的锦绣,一丝一缕飘入风中,传入本已拂袖转身,欲离开的翁青尘耳中,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伸出,叫他脚步一滞,蓦然一顿。

像是很久很久以前,也有个小小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含着无限的关切与温柔:

“师父,徒儿扶您,您拿好盲杖,一步一步地走,就不会看不清而摔倒了……”

袅袅白烟中,翁青尘呼吸急促,按着额头痛苦皱眉,有什么迎风撕裂,避无可避地凛冽逼来……

千音峰是江湖近年来崛起的新兴势力,其门下分为三大圣宫,十八小宫,等级森严,教众庞大,招数诡异,被武林正派人士视为邪宫异教,避而远之。

那年内乱,青圣宫大变,葛衣情跟着师兄师姐们逃出去时,尚不足十三岁。

她十岁上千音峰,入青圣宫,拜在宫主翁青尘座下,是一批徒儿中年纪最小的,一双漆黑的眼眸总像含了水般,怯怯地打量着别人。

彼时千音峰内乱,紫圣宫联合褐圣宫,趁老教主闭关之际,夹击青圣宫,欲将宫主翁青尘置于死地。

翁青尘身受重伤,双目也在偷袭中被剧毒染上,彻底失明。

一片混乱中,除了翁青尘座下几个大弟子与一众心腹誓死守护外,其余教众作鸟兽散,纷纷逃命。

“我,我们都走了,师父怎么办?”

葛衣情随着人流涌出,随手抓住一位师兄,怯怯问道。

“什么师父,不过是个玉面阎罗,你可曾见他传过咱们一招半式?此时不趁他们鬼咬鬼之际逃跑,更待何时?”

那师兄逃命都来不及,一把甩开葛衣情,风一阵就没影了。

葛衣情被摔得一个踉跄,却咬咬牙,一股冲动涌上心头,抱紧自己仅有的药箱,转身就向回跑。

她是个孤儿,乱世中颠沛流离,在十岁那年被圣宫的鬼探挑中,与一帮同样被选中的“苗子”上了千音峰。

她身体孱弱,不适宜习武,却被眼尖的鬼探发现双手纤长,极适合修习千音峰的独门银针之术。

就这样,她被分到了青圣宫,开始学银针走穴之术,教习她的鬼嬷嬷本是要她用来杀人的,她却生性胆小,对着一只小兔子都下不了手,久而久之,反倒走上了学医之路,能得心应手地用银针走穴来为人治病。

奈何千音峰竞争激烈,要的不是救人,而是杀人,没能为圣宫完成任务,立过功劳的小衣情,就永远停留在了最低等的卑贱地位,同她一道进来的一些人,许多都早已升为了三等、二等弟子。

但她并不在乎这些,她性子平和,随遇而安,懂得知足常乐,有衣穿有饭吃,有片瓦遮头,还能学自己最喜欢的医术,还有什么不满足的?更何况——

还有那道她遥遥偷望,如何望也望不够的清俊身影。

十岁上山,三年里,她默默无闻,是青圣宫最不起眼的小弟子,能近距离看清师父的模样,不超过七次。

最近的那次是她十一岁,入宫一年后,在后山,调养她的鬼嬷嬷捉了几只野兔,要她以银针夺去它们的性命,她夹着三根闪闪发亮的毒针,身子瑟瑟发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颤着手怎样也不忍心射出去。

鬼嬷嬷恨铁不成钢,最后气得拿鞭子抽她,抽得她痛呼出声,哭得一张小脸惨白如雪,可怜兮兮。

就在那时,一道身影出现,抓住鞭子,信手一甩,声音冷如冰霜。

“本宫道谁在此喧哗,扰我清修,原来是秋嬷嬷在训弟子,只怕如此打下去,又会打死我青圣宫一位弟子。”

那秋嬷嬷脸色乍变,知道自己不小心闯入了翁宫主打坐练功的地界,吓得赶忙跪了下来,认错不迭。

“要是实在下不了手,就别逼她了,堂堂千音峰,何必难为一个总角孩童……”

轻缈的叹息中,那袭青衫弯下腰,为当时傻住的她抹去了满脸的泪,还万年难得一见地露出了浅浅一笑:“哭成这样,花猫一般,真和本宫当年一副德性……”

语气低沉,略带嘶哑,却出乎意料的好听。

那是她从未见过的师父的一面,温柔得像在梦里。

而当夜,她的确就做了一个不愿醒来的梦。

梦里师父一袭青衫,牵着她的手站在后山,看长风掠过浮云,草木盎然。

空气中都带着淡淡的花香,沁人心脾,不似青圣宫长年累月,无处不在的杀气与血腥味。

即使师父此后再没注意过她,她却忽然多了一个小秘密,一个欢喜藏在心底,不能为人道的小秘密。

青圣宫接下来的七百多个日子里,每天躲在廊后,遥遥望一眼青衫飘飘的师父,成了她最快乐的事情。

快乐到不想离开青圣宫,不想离开他。

起初葛衣情带着双目失明的师父翁青尘,很是过了一段狼狈不堪的日子。

那日她趁着混乱潜回大殿,里面才经历完一场惨烈厮杀,青圣宫的一等弟子几乎全军覆没,只剩满身血污的翁青尘还在苦苦支撑,骇人的奇功叫人不敢近身,或死或伤间,纷纷忌惮着退到了殿外,一时僵持不下。

便在这时,躲在暗处的葛衣情抱着药箱出来了,手忙脚乱地取出药想为师父止血,却在下一瞬,那只沾满鲜血的手携风扑来,一把扼住了她的脖颈。

“师,师父,我是衣情,葛衣情,元丰七年上的山,入青圣宫为徒,是那一批最小的弟子……”

她喘气不及,吓得语无伦次,那只手的主人闻言一顿,被毒瞎的双眸紧闭微颤,脸上淌下两道触目惊心的血痕,偏着头似乎在判断什么。

她赶紧颤声道:“两年前师父在后山救过衣情,衣情本是要学银针走穴之术,却如何也下不了手,便是师父对那鬼嬷嬷道,堂堂千音峰,何必难为一个总角孩童……”

那袭青衫微微一怔,在她的瑟瑟发抖间,紧扼她的手终是慢慢松开。

“是你?”翁青尘皱眉,宽袖一拂:“回来做什么?怎不去逃命?来送死吗?”

甫然获赦,葛衣情一下跌在地上不住咳嗽,脸色煞白:“因为,因为师父还在这里,衣情不能丢下师父不管……”

到底是忌讳着翁青尘的绝世功力,紫圣宫与褐圣宫的两位宫主负手而立,率领一干弟子围于殿外,僵持着不敢硬闯,眉头紧蹙间却生出一记毒招——

便不与翁青尘那玉面修罗硬碰硬,直接火烧大殿,来个灰飞烟灭!

火油即刻浇上,刺鼻的味道中,大火熊熊燃起,如一条张着血盆大口的恶龙,掀起滚滚热浪,叫嚣着要将一切吞噬。

“欲置本宫于死地?简直妄想,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大殿里,血染青衫,葛衣情搀扶着翁青尘,只见师父笑得狠绝,凑在她耳边低声道:“快,扶我去后殿,我寝宫有条密道,直通山下……”

轰隆一声,大殿坍塌——

就从那天起,葛衣情陪伴着功力大损,双目失明的师父,养伤隐姓,相依为命,一陪就是两年。

乱世里挣扎求生,即使葛衣情有一技傍身,却时常要照看师父无法出摊,所赚的微薄钱财仅够三餐温饱,养活自己与师父,还要时刻担心千音峰的人寻来,每日提心吊胆地过活。

但在葛衣情心中,那朝夕以对,相依为命的两年,是她人生里最美好的一段岁月。

她可以那样近地触摸到师父,真真切切,不再只是青圣宫里七百多个日夜,躲在廊后遥遥望去的一道飘渺背影。

纵然布衣荆钗,粗茶淡饭,但竹林作庐,天地为家,有风有月还有师父在身边,她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私心里葛衣情甚至希望,能够一辈子这般下去就好了。

但翁青尘时不时的走火入魔却会无情地提醒着她,她的师父,天纵英才,傲骨铮铮,是本该衣袍不染纤尘,淡漠地站在最高点俯瞰世间,怎能甘于平凡,沦落成为一介山野?

当初青圣宫之所以会有那样一劫,最大的缘故是因为宫中出了奸细,他千算万算没有算到的是,那个出卖他,出卖青圣宫的不是别人,正是他当时再过几月就要成亲的未婚妻——

他们一道在千音峰长大,那么多弟子中,老教主最喜爱的就是他们,不仅将独门绝学分别传予他们,更是亲自为他们定下婚约。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翁青尘以为他很了解这份情谊,他甚至为了柒澜自小去学习残酷的暗杀之术,去违背本来与世无争的性子,去强迫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情,去让双手渐渐沾满鲜血,一步步走到再也无法回头……

但直到柒澜毒瞎他的双眼,破解机关,将紫褐二宫引入大殿时,他才知道,这份所谓的情谊,他从来就没有看清过。

世间比鬼神更恐怖的,是人心。

他百般信任她,她却因权力轻而易举地出卖他,捂着刺痛双眼的那一刻,他只听到她在耳边歹毒道:“你别怪我,是你不愿去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是啊,他不愿去争,打打杀杀这么些年他早就累了,厌倦了,他曾和她说,等他们成亲后,他就带着她隐居山野,去过没有血腥的日子。

但她却不想、不愿、不屑!

那时的柒澜一改往日温情,再三劝他去争教主之位,她说老教主那般疼他,一定会将位子传给他,他只要稍微主动一点就胜券在握了……

他听得烦了,便几次三番闭门不见,后来柒澜也来得少了,他并未放在心上,更不会想到,就在他潜心练功的那段时间,他所谓的未婚妻早已“弃暗投明”,审时度势地另寻靠山了……

她要的他给不起,她便去找别的男人,她说,她对他亦有情,只是那份情没有大到可以牺牲自己的利益。

此后每一个深夜,翁青尘都会被这句话折磨醒来,如针在髓。

他的一次次走火入魔也是因为她,每到那时,他就会神似癫狂,痛苦万分,都是他的小徒儿葛衣情奋不顾身地抱住他,对他施以银针走穴之术,控制住他翻滚逆流的血脉。

他变得敏感,多疑,甚至无比憎恨自己那双被毒瞎的眼睛,为那份回不去的残缺感到自卑。

那么多个绝望不见尽头的黑夜里,都是小小的葛衣情守在他身边,紧紧抱住他,在他耳畔不住安抚,他冲她吼,推开她,无来由地发脾气,说他们根本没有什么师徒情分,她如果嫌弃他,不愿被他拖累,就趁早滚,滚得越远越好……

“师父您别这样,衣情不会背叛您,不会离开您,永远都不会……”

无论他如何凶她赶她,她都从未想过要离开,她在他身边像把一辈子的眼泪都流尽了,每次都哽咽着喉咙,拼命摇头地保证她不会走,不会扔下师父……

那是个善良柔软到近乎卑微的姑娘,知道他所有的伤口,在无数个痛苦绝望的日子里守护着他,不离不弃。

他亦知道她的单纯心思,他曾听她在睡梦中喃喃,愿陪师父一直这样过下去,不问世事……

他失笑,为她掖好被角,转头却茫然地“望”着虚空,睁着空如死灰的眼睛。

从前他想和心爱的人隐居山野,但那个人不屑,还把他推下万丈悬崖;

现在有个姑娘对他悉心照顾,想与他隐姓埋名地过平淡日子,他却放不下了,再也回不了头了。

一次大劫,一场厮杀,叫他面目全非。

他现下只有满腔仇恨,只想尽快养好伤,恢复功力,堂堂正正地回去讨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从前他不争,如今,就莫怪他一一讨回来!

千音峰在青圣宫失火的两年后,迎来了一场至关重要的比武。

老教主在痴痴等了两年后,终是悲痛难当地接受了紫褐两位宫主与圣女柒澜所说,爱徒翁青尘意外葬身大火,尸骨无存。

他心灰意冷下,也不在乎谁来继位了,只宣布一场比试定结果,紫褐两位宫主当着所有人的面公开过招,胜者为王,谁赢了就能继承他的衣钵,成为千音峰的主人,还能迎娶圣女柒澜。

那日万里晴空,两位宫主使出毕生所学,斗得难分难解,招招致命,全不顾惜平日里的兄弟情义。

就在紫宫主一掌击得褐宫主口吐鲜血,倒地不起,即将获胜时,千音峰来了两个不速之客——

“既要斗法继位,能者居之,三大圣宫怎可少了我青圣宫?”

一袭青衫,一根青木盲杖,在一个戴着头纱的小姑娘的搀扶下徐徐走来,双目虽盲,却丝毫不减周身气度,依旧是当年不变的绝世风华。

紫宫主脸色大变,连地上伤重的褐宫主也是挣扎抬头,一直站在老教主旁边的圣女柒澜更是惨白了一张脸,难以置信。

所有人中,最欣喜的莫过于一直疼爱翁青尘的老教主了,他激动地还未开口,翁青尘已向他施礼跪下,声音郎朗,却也不经意红了眼眶。

“徒儿不孝,来迟了。”

“待徒儿一决高下,算清旧账,再来禀明师父当年究竟发生了何事!”

说话间青衫飘飘,已然跃至台上,紫宫主额头不由渗出冷汗。

他握紧双拳,恨恨道:“今日胜者为王,只凭输赢,你早已不是当年的翁青尘,本宫就不信一个瞎子能有多大能耐!”

话音未落,紫袍青衫,一触即发,两道身影已缠斗在了一起。

台下的葛衣情戴着头纱,抱紧师父的青木盲杖,隔着帘子死死地盯着台上,心跳如雷。

紫宫主的武功在这两年间突飞猛进,已与翁青尘达到了不相上下的地步,更何况翁青尘还有旧伤在身,双目失明,一来二去,便有些落了下风。

“本宫道你今日回来是有多厉害,竟也不过如此!”

紫宫主得意冷笑,眸中杀机毕现,身形如风间施展出了杀手锏,围住翁青尘疾速转起了圈,幻出万般人影,形如鬼魅,寻常高手都难辨哪一个是真,哪一个是假,更遑论早已失明的翁青尘!

紫宫主心潮起伏,见翁青尘已在圈中晕头转向,耳尖耸动下也难以听声辨位,他眉眼一喜,瞅准时机,立手为刃,闪电般袭向翁青尘,就要一招毙命——

台下的老教主终是忍不住失声道,抱紧青木盲杖的葛衣情更是咬紧唇,呼吸一窒。

鲜血四溅,一掌掏心,一声惨叫划破半空——

发出惨叫的却不是翁青尘,而是瞳孔骤缩,睁大了眼难以置信的紫宫主!

“不,不可能,你……”

翁青尘抽出鲜血淋漓的手,从怀里掏出锦帕,慢条斯理地擦着,挑眉间眼波流转,再不复先前的眼盲之状。

他一一扫过全场,最终将目光落在了小小的葛衣情身上,神情倏然温柔起来,一字一句,无比缓慢而清晰地回荡在全场。

“谁跟你说我还是个瞎子?”

葛衣情轻轻摘下头纱,双眼缚着白带,“望”着翁青尘一笑,恬淡,默契,如春水摇曳的温婉。

剜出双目献给师父时,翁青尘问葛衣情疼不疼,葛衣情摇了摇头,笑得苍白。

不疼,为师父做一切都是心甘情愿的。

于是翁青尘敏感多疑的一颗心,终是在少女淡淡的笑容中彻底融化,柔软得如花蕊初放。

他拥住她,像是枯涸的灵魂再度苏醒般,喉头哽咽:

“衣情,等了结恩怨,拿回一切,我就娶你为妻,与你一同做上千音峰之主,一生一世地照顾你,绝不负你!”

信誓旦旦的诺言里,葛衣情靠在师父怀里,轻轻点了点头,弯了眉眼,笑得山水温柔:“好。”

她双眼缚着白带,声音轻缈:“只要师父欢喜就好。”

元丰十二年,葛衣情十五岁,结束了在外两年的漂泊岁月,随师父翁青尘回到了千音峰,助他拿回了一切。

翁青尘雷霆手腕,玉面修罗的名号绝非虚传。

紫褐两位宫主的尸身高悬于殿门前,千音峰来了一场翻天覆地的整顿,在翁青尘继位一年后,大局彻底稳定,无可撼动。

老教主也欣慰地撒手而去,将打下的基业放心地交给了爱徒。

纷纷扰扰落下帷幕,所有事情尘埃落定,唯独——圣女柒澜。

当日大势已去,她跪在翁青尘脚下痛哭流涕,忏悔不已,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又加之老教主的说情,翁青尘到底心软了,没有叫柒澜落得身首异处的下场,只将她关在了地牢里,终身囚禁。

翁青尘害怕葛衣情多想,是夜将她搂在怀里,下巴抵着她的头顶,斟酌着语句想要解释:

“我并非对那毒妇还有情,只是……”

“衣情都明白,师父毋须担心。”柔软的声音轻轻地打断翁青尘的忧虑,葛衣情缩在他怀里,像只温顺的小猫,眉眼含笑,是真正无所保留的相信。

翁青尘于是叹了口气,她总是那么百依百顺,那么好,好到……他觉得自己不配。

又是感动又是怜惜地抱紧了怀中人,翁青尘漆黑的眼眸望向窗外,对着朗月繁星暗暗下定了决心。

他说,待稳定大局后他便与葛衣情成婚,叫她做世间最美的新娘。

这一稳定,便稳定了一年。

老教主逝去后,柒澜在牢里托看守她的人转告翁青尘,她想参加师父的葬礼,师父待她如亲生女儿般,她定要送师父一程的。

随着这番话送到翁青尘手上的,还有一枚玉环,上面刻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晶莹剔透,是当年翁青尘亲手所制,送给柒澜的定情信物。

房里的葛衣情见翁青尘沉默了许久,轻声开口,翁青尘这才回过神来,咳嗽两声,掩去些许不自然的神色,将玉环收进了袖中,对来传话的弟子道:

“回去告诉她,毕竟师徒一场,本宫允她出来为师父上一炷香。”

那日风雨交加,一年不见天日的柒澜被放了出来,颤抖着身子踏入了灵堂。

她身披缟素,长发散下,一张雪白的脸满是泪痕,我见犹怜。

翁青尘眸光复杂地看着她上完香后,转身拂袖:“行了,你回去吧。”

柒澜垂首落泪,又忏悔了几句后,向殿外走去,背影伶仃凄惨,却没走几步,外头一个惊雷,吓得她蓦然退回,扭头一把拉住翁青尘的袖子,嘤嘤哭泣道:

“青,青尘哥哥,此次澜儿回到地牢,可能一辈子都见不到你了,你,你能否和澜儿喝最后一次的离别酒?”

轰隆隆,外头电闪雷鸣,映亮了翁青尘眉间一瞬的犹豫。

廊下葛衣情拄着青木盲杖,肩挂药箱,抱着翁青尘的大衣,一点点摸索着向灵堂走去。

寒风乍起,她知道他有旧伤在身,格外畏寒,每逢这样的大雨日就会发作,疼痛难忍。

她心头担忧,却久久不见他回来,便带上药箱和大衣,摸索着出来找他。

风愈急,雨愈急,昏天暗地,敲打得人心惶惶。

来到灵堂外时,如果早知会撞见那番场景,葛衣情宁愿自己从没有出来过。

灵堂内传来男女欢愉的呻吟,声声不堪入耳,一道闪电划过,葛衣情一下捂住嘴,肩头药箱坠下,一地狼藉。

她浑身瑟瑟发抖着,靠着墙滑下,死死咬住唇,泪水夺眶而出,无声地肆漫了灵堂外。

等到翁青尘闻声一惊,猛地清醒过来,披上衣裳奔出来一看时,殿外只有一个凌乱的药箱,和一件他惯穿的大衣。

我读了大概十多篇鲁迅先生的小说,其中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的是

我最先读的是《狂人日记》

,它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鲁迅先生用

极为简明的白话叙述了一个患有迫害狂的人他整天的害怕他自己会被别人吃掉。

在这片小说中鲁迅先生更多的描写了人物的内心独白,

文章体现的狂人的逻辑是

很荒谬的,好像是“今天全没有月光,我知道不妙

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等。鲁迅先生正是通过这

些来表现出中国文化的腐朽。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

四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

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

”这是鲁迅先生对封建礼教的

定义,礼教是吃人,仁义道德是礼教虚伪的面具。

“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

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

主逼死的”这是鲁迅先生通过作者的眼睛观察他周围的人,周围人的麻木

和扭曲的人生观价值观,正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鲁迅先生对这些人的

行为表现出了强烈的激愤之情,狂人在文中大喊

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

起作用!你们也会吃尽。

狂人的评议和心理有许多错乱和偏执的地方,却

又表现出清醒的认识、深刻的思想和敏锐的洞察力。作品中的狂人也是一

个象征形象,他对封建礼教的蔑视也代表了当时社会上一些用于向封建冲

击人们,这些人反对旧传统的社会思想的先知,说出了人们不敢说出的话,

却被诬蔑是疯子,如孙中山先生。

狂人日记主要的意图就是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是作者对封建

礼教以及当时人们麻木愚昧的批判。它被收录于《呐喊》

过了很长时间的沉默发出的第一声呐喊,虽然里面包含了鲁迅先生对那个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不满,愤怒,焦虑,但是也可以狂人昂扬的斗志看

出鲁迅先生对这个社会还是怀有热切希望的。

正传》则是对辛亥革命前后一个畸形中国社会和中国人的展现。阿

的性格十分丰富、复杂。阿

很穷困,在他生活的家乡很受权贵赵太爷

等人的欺负。他有农民的能干优点。同时他身上又有弱点:主观、保守、

他还受封建思想的种种影响。他主要的精神特征是“精神胜利法”

于失败者地位时,他就在自己心里想想自己是胜利的一方,在自己的心里

对方进行报复,并什么享受这种报复的快感。虽然阿

和赵太爷,在某种程度上,其实都是一类货色,假如阿

势,将是个赵太爷,假如赵太爷失势,则又会是活脱脱一个阿

和他所生活的环境及环境中的人的描写都是极为深刻的揭示了封建思

想封建制度对人们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的压迫残害,封建礼教、封建

道德规范一代代从精神上麻醉和毒害劳动人民。这些残害造成了那个时代

人的愚昧落后和麻木不仁。使劳动人民忘却压迫和屈辱,无反抗,无斗志,

永远处在被压迫、被剥削、受毒害的状态中,成为封建统治者的奴才和顺

民。鲁迅先生用本篇小说努力唤醒沉睡的民众,为疗救这样病态的社会、

病态的国民而发出痛苦的呐喊。

正传的写作背景是辛亥革命前后时期,

极力想参加革命,却并不知道什么革命,为什么革命,革命者

该做什么事情表现革命的意念根本和底层群众有所联系,那只是一部分已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穿越到塔寨的小说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