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屏秀秀免费酒吧大屏幕互动软件系统怎么样?

在您注册成为每屏秀秀用户之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每屏秀秀”平台使用许可与接入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中各条款内容, 本协议是您与小诚(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小诚传媒”)之间的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协议。小诚传媒在此特别提醒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您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特别涉及免除或者限制小诚传媒责任的免责条款,对您的权利限制的条款,法律适用、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服务。若您注册、登录、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服务的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全部接受,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请勿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协议相关服务。 小诚传媒开发了“每屏秀秀”系统软件与平台(以下简称“软件平台”),是系统的开发者、 运营者与知识产权拥有者,享有软件的全部权利。本协议可由小诚传媒随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旦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不再另行个别通知。您可在网站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在小诚传媒修改本协议条款后,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小诚传媒提供的服务,您继续使用小诚传媒提供的服务将被视为已接受了修改后的协议。

每屏秀秀平台:指小诚文化传媒官网(域名为vxiaocheng.com)网站及客户端。

网络服务:每屏秀秀基于互联网,以包含每屏秀秀平台网站、客户端等在内的各种形态(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向您提供的各项服务。

用户:下称“您”或“用户”,是指注册、登录、使用、浏览、获取本协议项下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1.小诚传媒开发的每屏秀秀软件平台,是一个集酒吧、KTV或者其他场所的消息上墙(包括手机和大屏等)、弹幕、红包、打赏、霸屏、展示、广告、互动游戏以及协助小诚传媒进行店务经营管理、艺人经营管理、客户营销等功能(具体功能以平台负载为准)。小诚传媒有权根据其业务需要自行决定调整、增减软件、平台的功能。同时,小诚传媒欢迎用户就软件、平台的功能、使用体验等积极向小诚传媒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小诚传媒可视情况予以采纳。

2.您一旦成功注册为每屏秀秀软件平台用户,将得到一个账号和密码,您需要对自己在账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如果由于您的过错导致您的账号和密码脱离您的控制,则由此导致的针对您、每屏秀秀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您将承担全部责任。

3.小诚传媒一直致力于软件平台服务内容提升和性能的优化拓展,如在本协议签订后软件平台增加新的功能模块,您将有权使用新增的功能模块(用户未能满足使用前置条件(如要求特殊资质、另行支付许可使用费用等情形)的除外)。同时小诚传媒可以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自行决定软件、平台的部署环境、程序、开发架构等任何技术内容。

4.用户理解并接受,每屏秀秀平台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5.软件平台以及其中所附带包含内容(包括对应的图标、文字、商标等)现在及未来可能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及其他所有权权属均归属于小诚传媒所有。

6.用户理解并接受,每屏秀秀平台发行的虚拟货币一经充值成功,除法律明确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兑换为法定货币、不能转让他人,不享受退换服务。

第二条 许可与接入约定

用户在申请使用每屏秀秀平台网络服务时,必须向小诚传媒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用户资料,如用户资料提供不准确、不真实、不合法、不详尽或有任何变动的,必须及时更新或修改。因用户提供用户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合法、不详尽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用户承担,并且小诚传媒保留停止用户使用每屏秀秀服务的权利。

1.小诚传媒同意,自下列条件均满足之日起,授权用户使用软件、接入平台: 

1.1 本协议已经正式签署并生效; 

1.2 用户已在平台进行了实名制的注册,并按平台要求提供了有关材料。许可期限为接入之日起至本协议第二条第2项所述任一情形出现之日、合同解除之日或者合作期限届满日。

1.3 用户已按照小诚传媒的要求开立了实名制的微信公众号;

1.4 本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或义务。

2.本协议合作期内(本协议生效期间),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小诚传媒有权提前全部或者部分终止您对软件、平台的使用许可: 

2.1 因您或其用户在软件、平台上发布违法违规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涉嫌犯罪、淫秽色情、诽谤、非法恐吓、非法骚扰、有损他人名誉、侵权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政策及有违公序良俗的内容),且您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清除的。 

2.2 小诚传媒发现用户停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吊销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的。 

2.3 小诚传媒因其任何技术、政策、经营等原因需要终止软件、平台开发或运营的。

3.双方确认,您对本协议项下的软件、平台的许可使用费采取“按实际效果一定比例付费”的模式进行计算和结算:

3.1 用户部署软件、平台后,进入用户微信公众号的用户基于该软件、平台进行使用所支付的费用,将作为待分配收入。待分配收入扣除微信手续费后,小诚传媒将按与用户6:4比例向用户收取技术服务费。即平台方收取所有互动订单流水总金额40%作为技术服务费。

3.2 如双方另行签署附加协议或者按照平台设置存在单独另行支付许可使用费(即单独分成或者分成比例差异化处理)的功能区块,其收入结算、技术服务费收取规则将按双方另行签署的附加协议和平台设置为准,将不受本协议第二条3.1的约束。 

双方确认,根据微信及平台的技术规则和程序,任何用户在软件、平台的所有活动产生的费用都将首先直接支付至小诚传媒在微信开立的支付账户(账户名称为“小诚(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双方及用户均确认:用户微信公众号的用户使用软件、平台功能所支付的费用,将全部通过小诚传媒在微信开立的支付账户统一代收。小诚传媒代收后,将按照前3.1、3.2款所述规则直接扣除小诚传媒应收取的许可使用费,剩余部分的资金,归属于用户所有。用户对结算的金额有异议的,有权向小诚传媒提出审核要求,小诚传媒应配合审核相应数据。 

3.4 用户、小诚传媒均应自行负责依法缴纳各自基于软件、平台运营、使用所涉及的各项税费,与他方无关。对于归属于用户的资金收入,小诚传媒仅履行代收代付义务,不对您的税款缴纳情况负责。 在小诚传媒平台注册的用户所属员工或艺人在用户产生的收入,小诚传媒也应当计收许可费,许可费计收按照用户与小诚传媒之间分成比例进行分配。用户如需向用户员工或艺人支付分成或收益的,小诚传媒可协助代付,用户应当将用户与员工或艺人约定的分成比例提供给小诚传媒,小诚传媒将按照用户指示进行代付。用户员工或艺人因获得此类收益而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费用,由用户员工或艺人承担并由用户自行负责代扣代缴义务,小诚传媒不对艺人的税款缴纳情况负责。 

3.5 各方确认,小诚传媒基于软件、平台运营以及本协议约定所产生的收入和成本,均由小诚传媒自行享有并承担。用户对此不享有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任何义务。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用户的权利义务 

1.1用户应向小诚传媒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及其他必要相关材料,证明其可在软件平台中进行相关经营。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用户应依法获得相应许可。用户对其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全部的、最终的责任。若因其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虚假、失效、缺失导致法律后果或者法律责任的,由您独自承担。 

用户需保证您自身发布和编辑的各类信息服务不侵犯小诚传媒或者第三方合法权益。用户应当根据软件、平台的要求和技术规则,设置管理员,并对该用户内大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上的内容(图片、文字、视频等不管任何形式的内容)都负有审核义务(人工审查),确保不会出现任何违法违规的内容或信息。对已出现的违法违规内容或信息,用户应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删除或者采取断网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用户,用户可提请小诚传媒予以阶段性或者永久拉黑处理。对涉嫌违法违规的情形,用户应当依法向有关政府机关报告或者报案。 

1.3用户及其管理员应负责保管其账号、密码的安全,不得泄露。任何基于用户或其管理员正确账号和密码登陆后所产生的行为,均视为用户的行为,包括更改收款账户、开户银行、指定收款人姓名(或公司名称)或者微信提现验证手机号。由此产生的后果,也全部由用户负责。如果用户需变更所绑定的每屏秀秀软件平台账号或收款账户的,用户需向小诚传媒提供经用户盖章或用户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签署的书面材料(电子文档同样有效),经小诚传媒审核通过后进行绑定账户变更。 

1.4 用户选择每屏秀秀平台软件为独家合作平台,不得与其他和“每屏秀秀”相同、类似、部分功能内容重合或者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企业以及其所开发运营的平台软件(包括APP、电脑软件与新媒体软件等)进行同类型、模式的合作。

1.5 用户有权根据本协议享有基于微信公众号产生的对应收入。除通过按本协议约定使用软件、平台外,用户不得转授权或者再许可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软件、平台。若用户有任何此类行为的,所获得的全部收入均应归属于小诚传媒所有。

1.6 用户不得通过复制、抄袭、模仿、破译程序、二次开发等任何方式对软件或平台进行任何抄袭、改进、入侵、攻击等。用户若对软件、平台进行任何二次开发、改进的,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均属于小诚传媒所有,且用户有义务将相关权属无偿及无附加条件转让给小诚传媒。

1.7  本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或义务。

2.小诚传媒的权利义务 

2.1 小诚传媒有权对每屏秀秀平台功能进行新增、删减、修改等权利。同时有权根据合适的需要或者原因,暂时或者永久关闭软件、平台。有权对用户及用户微信公众号所属对应用户各项发言及其他内容进行基于技术手段的自动审核,并通过任何技术或者人工手段阻止或者删除任何所发现的违法违规的内容或信息。对情节严重的,小诚传媒有权中止或者终止用户的许可使用。有权设置和调整用户管理员的管理权限。

2.2有权对发布违法内容的用户或者管理员账户进行阶段性或者永久封号处理。对小诚传媒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个人或者用户,小诚传媒有权依法向有关政府机关报告或者报案。 

2.3负责在合理范围内负责维持软件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做好软件、平台的信息安全防护工作。 

2.4小诚传媒需如约向用户支付分成款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许可费。 

2.5本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或义务。

1.具体结算方式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用户需向小诚传媒提供指定收款账户,开户银行,指定收款人姓名或公司名称,或者是用于微信账户收款的验证手机号码等。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内,用户不得进行收款账户的更改,以免造成收款账户的不准确。如果由于用户在结算支付日更改账户,而小诚传媒已向原账户进行资金支付,将视为小诚传媒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资金支付义务。

1.用户应确认并同意:因技术故障、断电、通信、黑客攻击、网络故障、服务器宕机、终端故障、系统故障、政策要求、政府部门要求、系统升级、系统修改、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等任何人为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软件、平台短时间或者长时间无法使用的,均不构成小诚传媒的违约,且小诚传媒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相应的,用户也无需在上述的软件、平台无法使用期间向小诚传媒支付任何许可使用费。

2.如用户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约定的内容,小诚传媒有权视违约严重情况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自发现违约情形之日停止用户使用平台软件,终止对用户的资金支付(包括先期待支付的收入款项)。 如造成小诚传媒损失的,用户应进行赔偿。

3.小诚传媒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时向用户支付有关资金的,应当承当相应违约责任。用户要求暂停结算或采用固定日期结算的情形除外。

4. 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的守约方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其他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鉴定费用及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5.因一方原因造成与客户之间的争议或者纠纷,相关纠纷解决事宜或者支付退款事宜由原因造成方负责。如需退款,则需客户提供支付成功订单号凭证,由小诚传媒在软件平台进行统一处理。如用户及其员工未经小诚传媒同意而自行处理退款的,该项退款所产生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6. 如用户产生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1.4、1.5、1.6的违约情形,则属于严重违约情形,除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以外,小诚传媒有权要求用户立即停止侵权或违约行为,并有权要求用户立即停止使用其他单位或主体提供的类似或竞争或功能重合的软件,同时赔偿因此给小诚传媒造成的各项损失、剩余合同期间的预期收益等。

1.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条款在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克服或者不能避免的导致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立法等。)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2.为提高软件、平台在用户的使用效果,用户应保证完备的硬件(电脑、大屏幕、二维码桌灯等)支持每屏秀秀平台。

3.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信息内容的全部或部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如存在未尽事宜或者对本协议进行合意一致修改的情形,双方可另行签署附加协议。附加协议与本协议存在不同情形的,以附加协议为准。

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有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小诚传媒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 每屏秀秀平台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2 每屏秀秀平台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每屏秀秀平台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小诚传媒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对于因电信系统或互联网网络故障、计算机故障或病毒、信息损坏或丢失、计算机系统问题或其它任何不可抗力原因而产生损失,小诚传媒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4小诚传媒不担保每屏秀秀平台所包含或以其他方式通过每屏秀秀平台提供给用户的全部信息、内容、产品(包括软件)、服务和从每屏秀秀平台发出的电子信息、信件没有病毒或其他有害成分。

5 除非另有明确书面说明,小诚传媒不对每屏秀秀平台的运营及其包含在每屏秀秀平台上的信息、内容、产品(包括软件)、服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担保。

6 您了解每屏秀秀平台仅向您提供网络服务,除小诚传媒官方发布的信息外,其他信息均系用户自行发布且可能存在风险和瑕疵,请您审慎判断其他用户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及可靠性,您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或损害,将由您自行承担。


夜圈。因为在主要功能和游戏 上 其实相差无几,但在画 面 上 ,夜圈领先很多,无论是弹幕版大屏还是各种精致炫酷的特效 都 不是 微 猫能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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