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衣服销量高还是双11电子产品优惠大吗销量高

又是一年双十一,为吸引消费者,不少网购平台都推出了商品不满意七天可退的购物规则。市民黄先生近期网购了一部手机,试用后不满意,便选择了七天内退货。可是没想到,退货申请被商家拒绝了。

11月8日下午,记者见到了黄先生。此时,因为卖家拒绝退货,黄先生也拒绝再次收货,手机已经反复在买卖双方之间邮寄了三次。黄先生说,这部价值699元的手机是他在10月31日在某购物平台上网购的,收到手机,黄先生试用后认为这部手机不符合自己的需求,便申请了"7天可退"服务,并寄回了商品。

黄先生:“退货原因是不可以用手写,我玩不来要退掉,因为写着7天无理由退货,我退回去后他们今早又退给我,费用也不退给我,还叫我出18元运费,他们说是我拆开过不符合他们的退款要求。”

记者先后咨询了网购平台的在线客服和电话客服。在线客服出示了一张黄先生退回手机的图片,表示由于手机已经被设置密码,不符合平台的退货规则,因此手机已经通过到付快递寄回给黄先生。而电话客服则表示,手机作为一种特殊商品,退货时需满足一定条件。

电话客服:“因为使用过的手机我们已经没有办法为您进行退货退款,如果当时您收到手机时外面包装没有封签封着应该可以打开看一下;您如果打开手机页面或是联网导致手机已经处于激活状态,除非是质量问题否则像类似不喜欢手机一类原因,就没有办法给您进行无理由退换货。”

客服所说的这些关于七天可退的详细规则,黄先生在购买时能看到吗?

11月8日,记者和黄先生一起查看了网购界面,发现在商品网页醒目位置标明了"安心购 七天可退"等字样。但再点击又可以进入另一个"服务说明"界面。在这个界面上,黑色的"七天可退"大字下方,还有一段灰色的小字说明:"高价值商品退货时需要确保防盗扣或者防伪标签的相关配件保持完整"等。黄先生表示,这是他第一次网购当时只看了首页的"七天可退",没注意到后面有这么多详细规则。

黄先生:“我也想提醒大家,在网上买东西一定要注意看细节要求,写了7天无理由退货里面还会有些小的细节,不细看盲目地买就退不了。”

黄先生认为,商家既然对"七天可退"有详细规则,也应该一并放在醒目位置告知所有消费者,而不应该隐藏在需要点击进入的另一界面。黄先生表示:他已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反映了此事。在网购越来越流行的今天,如果电视机前的你也有过类似的遭遇,请拨打条形码热线告诉我们,条形码新闻热线3等待您的来电。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的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1、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017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新规定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2017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细化了《消法》规定的“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制度。下面我整理的2017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新规定标准,欢迎阅读。

  2017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新规定

  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新规将实施 这几类商品不适用

  “疯狂扫货之后有没有后悔药卖?”每年各种血拼季后,身边总有“剁手族”发出这种感叹。于是,免不了一波退货潮。但在退货过程中,经常会发生消费者与商家各说各有理的情况,造成问题很难解决。

  3月15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

  《办法》对网购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商品完好的标准等争议较大问题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哪些商品可以退?哪些不能退?退货运费该谁承担?积分、赠品怎么办?办法都作了明确规定,避免消费者和商家打嘴官司。我们在调解中也容易操作了。”宁波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周丽娟介绍说。

  2017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新规解读

  七类商品不适用于“七日无理由退货”

  对网购达人来说,“七天无理由退货”并不陌生。淘宝、网易考拉和京东等网购平台早已作出了“无忧退货”或“无理由退货”的承诺。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网店却以各种理由拒绝。

  张先生去年网购了一套青瓷茶具,图片上鲜嫩欲滴的粉青色和拿到手里的青灰色差别不是一般的大。“商家明明写着七天无理由退货,可一说退货,对方立刻变脸甩锅,什么有色差是正常了,光线角度的问题了,总之就是不给退。”张先生说。

  记者查看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举报投诉中心去年的网购投诉案例发现,虽然数量比前两年有明显下降,但仍有市民投诉“退货难”,其焦点集中在 笔记本 电脑、手机等产品上。

  “之前,消法也明确了商家和平台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义务,但是在如何判定商品是否完好,有无影响二次销售上,商家有很多话说。”周丽娟说,《办法》对“商品完好”进行了说明。另外,对不适用网购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则进行了调整,明确了四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这四类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是:

  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

  此外,《办法》还明确3类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

  拆封后易导致商品性质改变、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比如拆掉密封的化妆品、开封食品和保健品,计生用品和贴身用品等;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包括产生授权或者激活信息的手机、电脑、数码产品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七日”指的是自签收次日开始起算

  说到网购退货,记者在微信朋友圈里作了个小调查。

  问题主要有两个:网购退货方便吗?退货过程中有哪些小bug(漏洞)?10多位参与讨论的小伙伴表示只要在大平台上购物退货还是很方便的,不过也有三人质疑“积分、代金券不给退是不是合理?”

  记者了解到,为吸引消费者,大多数网购平台会推出各种优惠活动,比如,发放代金券或优惠券,还有一些平台可用消费积分抵扣商品价值。然而,商家在处理退货时并不退回非现金支付凭证。此次《办法》明确规定,消费者采用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支付货款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在消费者退还商品后应当以相应形式返还。

  在网购无理由退货的具 体操 作上,《办法》明确规定了退货退款时间。其中“七日”指的是自签收次日开始起算;商家在签收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价款,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办法》还明确了二次销售的原则:对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销售状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可以作为全新商品再次销售;对不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状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而再次销售的,应当通过显著的方式将商品的实际情况明确标注。

  记者了解到,各电商平台对二次销售的处理不尽相同,对于具备二次销售条件的商品,大部分电商会选择直接销售,并无任何告知。也有少数电商会另行处理,例如亚马逊将退换货收回之后,会导入一个新的销售通道,并按照商品情况划分等级,给予消费者不同幅度的优惠。

  电商称新规对其“基本没影响”

  《办法》对电商有何影响?昨天,记者采访业内人士发现,受《办法》影响会调整无理由退货规则的商家非常少。

  “基本没影响,我们算淘宝最先开通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店家,只要衣服没污渍、没破损,就算没吊牌,衣服开线,扣子掉了,或者胸针或皮带有问题,基本上都能退。”一女装店老板娘在高新区开了家实体店,还在网上卖货。“开网店最看重的是顾客评价,因为一点点小瑕疵不给退,转身让你吃个差评,不划算,这笔账谁都能算清楚。”

  记者昨天查看苏宁易购、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发现商品页面均标注了“是否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对于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条件和退换货规则也都进行了详细解释。

  “之前,有律师认为电商平台规定手机、电脑不能退货是霸王条款。这次《办法》实施,电商平台只要明确标示就是合法的。”鄞州区消保委公益律师团律师孔德民解释。

  针对消费者购买的电子产品,出现外观瑕疵或者功能缺陷退货难,孔德民建议该情况应适用“三包”政策,而不是无理由退货条款。

  电商平台设立“退货商品专区”

  退货商品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二次销售,一直存在争议。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商家会把退货商品再次销售,在数码产品领域,有些退换手机经过处理会被当作新机售卖,减少商家和企业的损失。然而,消费者可能并不知情。

  “办法对无理由退货商品二次销售有了明确的规定,这个规定对于平衡消费者和商家的利益起到了促进作用,对消费者的‘后悔权’的保护作了进一步明确。”孔德民说,“《办法》明确规定不能完全恢复到初始状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必须要跟消费者讲清楚,否则就构成了消费欺诈。”

  此外,也有学者和市民建议,每个电商平台都应设置“退货商品专区”,让消费者有知情权;提供一定的优惠,让消费者自主选择。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全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90号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2017年1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0号公布)

  第一条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实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通过网络购买商品,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退货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引导和督促平台上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技术保障。

  第四条 消费者行使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和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都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第五条 鼓励网络商品销售者作出比本办法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承诺。

  第二章 不适用退货的商品范围和商品完好标准

  第六条 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二)鲜活易腐的商品;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第七条 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第八条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

  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第九条 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具体判定标准如下:

  (一)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装被损坏;

  (二)电子电器类:进行未经授权的维修、改动,破坏、涂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指示标贴、机器序列号等,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或者产生激活、授权信息、不合理的个人使用数据留存等数据类使用痕迹;

  (三)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类: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商品受污、受损。

  第十条 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网络商品销售者发出退货通知。

  七日期间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

  第十一条 网络商品销售者收到退货通知后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退货地址、退货联系人、退货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信息。

  消费者获得上述信息后应当及时退回商品,并保留退货凭证。

  第十二条 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

  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如果赠品不能一并退回,经营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按照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支付赠品价款。

  第十三条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完好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第十四条 退款方式比照购买商品的支付方式。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购买商品时采用多种方式支付价款的,一般应当按照各种支付方式的实际支付价款以相应方式退款。

  除征得消费者明确表示同意的以外,网络商品销售者不应当自行指定其他退款方式。

  第十五条消费者采用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支付价款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在消费者退还商品后应当以相应形式返还消费者。对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的使用和返还有约定的,可以从其约定。

  第十六条 消费者购买商品时采用信用卡支付方式并支付手续费的,网络商品销售者退款时可以不退回手续费。

  消费者购买商品时采用信用卡支付方式并被网络商品销售者免除手续费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可以在退款时扣除手续费。

  第十七条 退货价款以消费者实际支出的价款为准。

  套装或者满减优惠活动中的部分商品退货,导致不能再享受优惠的,根据购买时各商品价格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八条 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依法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消费者参加满足一定条件免运费活动,但退货后已不能达到免运费活动要求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在退款时可以扣除运费。

  第十九条 网络商品销售者可以与消费者约定退货方式,但不应当限制消费者的退货方式。

  网络商品销售者可以免费上门取货,也可以征得消费者同意后有偿上门取货。

  第二十条 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采取技术手段或者其他 措施 ,对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明确标注。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商品,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的确认程序,供消费者对单次购买行为进行确认。如无确认,网络商品销售者不得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第二十一条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与其平台上的网络商品销售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七日无理由退货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依法建立、完善其平台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以及配套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制度,在其平台上显著位置明示,并从技术上保证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

  第二十三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其平台上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应当及时采取制止措施,并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或者网络商品销售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报告 ,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平台服务。

  第二十四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消费者在网络交易平台上购买商品,因退货而发生消费纠纷或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调解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 渠道 维权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其平台上的网络商品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 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完善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检验和处理程序。

  对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销售状态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可以作为全新商品再次销售;对不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销售状态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而再次销售的,应当通过显著的方式将商品的实际情况明确标注。

  第二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络商品销售者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和引导其建立健全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依法履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

  第二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投诉、举报。

  第二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综合运用建议、约谈、示范等方式,加强对网络商品销售者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法定义务的行政指导。

  第二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经营者存在拒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应当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将相关处罚信息计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网络商品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的,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 网络商品销售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擅自以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或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

  (二)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办理退货手续,或者未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退货地址、退货联系人等有效联系信息,致使消费者无法办理退货手续的;

  (三)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的。

  第三十二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在其平台显著位置明示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及配套的有关制度,或者未在技术上保证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网络商品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销售不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状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且未通过显著的方式明确标注商品实际情况的,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拒绝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开展调查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六条 网络商品销售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经营者采用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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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11月12日零点到来,2019天猫“双十一”落下帷幕,总成交额2684亿元,这里面你贡献了多少?数据显示,今年江苏人“剁手力”全国第二,全天交易额达到242亿元,较去年增长了29%,90后和80后当仁不让成为“剁手”主力军。11月12日,现代快报记者探访了南京数家高校,发现大部分95后最爱买的还是服装、鞋子、化妆品和电子产品,甚至有00后女生为一件汉服发动全宿舍人抢购。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谷伟 刘德杰 宋经纬 张瑜 宗青/文 赵杰/摄

90后成主力,占江苏近四成

这个“双十一”,江苏人买买买到底有多疯狂?据天猫最新出炉的数据来看,江苏人“剁手”最厉害的前五大城市是苏州、南京、无锡、常州和南通。省会南京“双十一”全天成交额达到51.2亿,较去年增长30%,全省排名第二。从消费者年龄段分布来看,90后和80后是当仁不让的“剁手”主力。数据显示,天猫“双十一”江苏消费者中,90后占了37.1%,80后占了33.3%,70后占了16.5%,而00后的消费力也不可小觑,占到了6.3%。

不同年龄段的消费者都爱买啥?还真大不一样。数据显示,00后买得最多的是裤子、休闲鞋、卫衣,花在穿上的占了大头。而90后最喜爱的则是手机、面部护理套装、羽绒服。值得注意的是,从50后到80后,沙发都上了热买榜,显示江苏居民在家居方面的消费需求相当旺盛。

双十一,南京实现网络零售额146.6亿

11月12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商务局获悉,今年11月11日0点-24点,南京市实现网络零售额146.6亿元,在全省排名第一。

今年双十一,电商平台和店铺卖家都使出浑身解数,除了传统电商促销手段,还利用小程序、社群达人、直播、短视频等带货新渠道来吸引买家目光。根据南京市商务局对天猫、京东、考拉、苏宁易购、、国美、阿里新零售等平台的监测数据,单是11月11日这一天,南京市实现网络零售额146.6亿元。

数据显示,今年双十一期间,南京市参与活动的活跃店铺数达6903个,其中参与直播的店铺有647个,参与直播的商品有13223个。农产品也借着双十一在网上大卖,统计数据显示,双十一这天,南京市全网农产品实现网络零售额8982万元,在全省排名第二。

高峰来临,一天处理快递8300万件

11月12日,现代快报记者从省邮政管理局获得最新数据,“双十一”当天,江苏省全天各邮政、快递企业共处理邮件、快件8300万件。其中,揽收量达到6700万件,投递量达到1600万件,是日常收投量的近4倍,同比增长近30%,再创历史新高。

据悉,江苏省内揽收量排名前五的城市为苏州、无锡、南京、南通、徐州,揽收量占全省的74.3%。江苏投递量排名前五的城市为苏州、南京、无锡、南通、徐州,其投递量占全省的65.5%。据省邮管局预测,今年的“双十一”旺季高峰期将从11月11日持续至11月18日,高峰期间江苏全行业处理的邮件、快件总量将超5亿件。

省邮管局表示,全行业将积极贯彻“错峰发货、均衡推进”机制,努力实现“两不”(全网不瘫痪、重要节点不爆仓)、“三保”(保畅通、保安全、保平稳)的总目标,全力打造安全、绿色的高质量“双十一”。

今年双十一最强增长动力

“双十一”消费狂欢,几家头部平台的数据惊人:天猫2684亿元的成交额较2018年增长了25.7%;苏宁全渠道订单量增长76%;京东则在11月1日开始的11天里收获2044亿元的累计下单金额,同比增长27.9%。超预期增长的秘密何在?从这几家平台发布的数据来看,下沉市场的发力可能是一个重要原因。

今年年初,阿里将旗下聚划算、淘抢购、天天特卖三大下沉市场品牌整合,成立大聚划算事业部,通过定制款货品的供给,深度触达下沉市场。“双十一”前两个小时,聚划算“千万爆款团”诞生了216个销售破十万件的爆品,超7000个百万单品、576个千万单品。此外,来自产业带和农业基地的源头好货,为天猫“双十一”创造重要的新供给增量。聚划算数据显示,天猫“双十一”开启2小时,陕西礼泉红富士苹果就卖出30万公斤,湖北的桂花坚果藕粉卖出超过20万公斤,四川眉山的果冻橙卖出超过10万公斤。

除了阿里,苏宁、京东等也都在发力下沉市场。苏宁公布的数据显示,深耕县镇市场的苏宁零售云,双十一期间销售量同比增长1032.9%,其中开封杏花营镇、扬州李典镇、泰州广陵镇位列最能“血拼”前三县镇。

京东方面则表示,低线市场成为京东“双十一”的强劲增量。“双十一”期间,京东全站新用户中有超过四成来自京东旗下社交电商平台——京喜,来自低线级城市的新用户占到了京喜整体新用户的四分之三。

00后大学生为一件汉服发动全宿舍

11月12日,现代快报记者探访了南京各大高校,发现很多高校快递网点已经进入繁忙的派件阶段。在东南大学门口的顺丰、韵达等驿站,很多学生按号取件,不少拿到包裹的同学十分开心。“这次‘双十一’我买了10多件商品,花了近4000元,主要买的是电脑配件、书和日用品。”东大研二的曹同学说,他身边的很多男生都和他一样,买得最多的就是电子产品,还有鞋,因为折扣力度大,其余就购买一些生活用品,日常囤货。

采访中,与男生的“硬核”购物不同,“衣服”“化妆品”成女生购买商品的高频词汇。现代快报记者在南京林业大学北三门的菜鸟驿站网点遇到一群正在领快递的女生,大三的林同学告诉记者,这是她参与的第四个“双十一”,她一共购买了10件商品,大部分都是冬天的衣服。“很多店铺都会在‘双十一’上新冬装,我和很多同学就等着这时候入手,一件衣服能比平时便宜100多元,另外还买了一些食品券,囤点零食。”

“这个包裹可珍贵了,是集我们全宿舍力量才买到的!”刚刚领到包裹的南京林业大学李同学是大一新生,今年是她真正参与的第一个“双十一”。“上高中的时候都是爸爸妈妈替我买,现在上大学,我终于可以自己购物了。”李同学说,自己是汉服发烧友,这次“双十一”利用自己平时的生活费,买了10多件汉服。“我刚拿到的这件汉服是限量版的,我发动了我们宿舍4个姑娘的力量,一起抢购到的。”李同学说。

快递小哥一天收派包裹约300个

双十一疯狂剁手后,最忙碌的要数快递员了!11月12日,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宝地园小区的一家“超市”迎来了快递数量的高峰。负责人王师傅告诉记者,他负责周边三个居民小区的快件收寄,每年双十一,快递数量会增至平时的两三倍,他这个点每天能达到四五百件货。而他一个人的收派量,也达到约300个。

王师傅告诉记者,根据他的经验,他所在的网点,每天四五百件货的状态一般要持续10到15天。一般每年这个时候,都要请一个临时工来帮忙,一个人忙不过来,取件的居民太多。

平日里,王师傅每天上午8点上班,开始分拣,一天经手的快递件数约两百件。“这几天早上7点一定得到,要忙到深夜,因为有些快件要趁晚上10点后小区里的快递箱相对空下来,进行投递。”

这样的快件量高峰,对快递员来说是很大的挑战,不只是体力上的,还有精神上的,因为件量陡增,出错概率就会高一些。王师傅说,每年“双11”和“双12”,快递员比准备抢着下单的消费者还要紧张,“我这里基本不出错,也是靠时间拼出来的。”他每天早上会早到一小时,晚上也要更晚回家。好在,现在大多数居民都很理解他们的工作,部分快递会放在快递柜中,也有一些居民直接来快递点取,这样也减轻了他们的压力。

手机、电脑、等终端电子类产品向来是每年双十一的重要角色,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已经在这段时间进行电子产品换新,今年也不例外。

经过十多年双十一活动的氛围铺垫,消费者在双十一期间寻找折扣,厂商和店家们索性在此期间放量放价,这已经成为“常态”。

但今年的供应链发生了一些变化,在多层效应下,GPLP犀牛财经发现:2021年双十一的消费电子产品的情况与往年有些不同。

双十一:电子产品必然不会缺席

在电商促销活动中,电子产品一直是十分重要的角色。

无论是平台、厂商、或者是第三方店铺,均有相应程度的折扣力度,而且,这种直接降价的优惠力度肉眼可见。和往常比起来,消费者的确能得到一些优惠。

双十一促销活动已经开始了,电子产品的销售情况也如预想一样反响很热烈:

截至11月8日的7天内,某平台手机产品累计销售172.27万件 ;笔记本电脑累计销售13.35万台;平板电脑14.10万件。

这些仅是当前的部分时段的数据,在电商平台上面还有一个相对庞大的双十一加购榜数据,这些极有可能转化为销售数据。

当然,这些和手机厂商们的优惠分不开。双十一期间,苹果、荣耀、VIVO、OPPO、小米、Redmi、realme等厂商都将旗下热门手机产品进行价格下调,其中一些产品价格都降至最低水平。

降价不仅是为了让销量数据好看,另一方面,促销一定程度上也是为厂家和商家清理库存。电子产品的更新迭代速度在加快,一般情况下,一家手机厂商会在一年内发布一代旗舰。在新旗舰机型发布之前,旧款旗舰要为新旗舰让路。

苹果手机历来都是促销活动的主要关注点,在往年的双十一活动中,苹果的新一代或者上一代机型都能登上销量排行榜。虽然苹果官方并不对促销力度做宣传,但苹果手机仍能成为市场焦点。截至11月8日下午7点,在京东上的手机单品累计销量数据显示,iPhone 12、iPhone 13 Pro Max、iPhone 13 Pro分别位列第3、第17、第20。

被“针对“的华为在双十一也没有缺席,虽然未能搭载5G芯片,也少了部分麒麟芯片,但华为想要活跃市场的决心还没有变。

此外,在双十一的节点上,厂商发布新品的情况在今年变成了基本操作。2020年的双十一,在其他厂商还在打折卖旧货的时候,红米在双十一期间发布的Redmi K30S几度卖断货。

到了2021年,看到甜头的其他手机厂商们,也跟着发布了几款极具性价比的“双十一特供机型”。例如realme的真我GT Neo2T,一加9RT,vivo T1、iQOO Z5、OPPO K9s、荣耀X30 Max,小米Civi等。

但“老玩家”红米今年的双十一期间,只有Redmi Note11 Pro系列,没有见到之前消费者期待很高的红米K40S。按红米产品总监王腾的说法,“今年缺芯,K40S还在难产中”,而最近卢伟冰也确认,K40S没有了。

火爆的电子产品促销的B面——“缺货”

缺芯竟然直逼厂商改变产品规划,可见缺芯问题对于手机行业影响有多严重,

2021年10月底,IDC报告显示,2021年第三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下降6.7%,智能手机市场在今年上半年的两位数增长趋势中止。

2021年第三季度,智能手机厂商的出货量为3.3亿台。虽然第三季度随着季度趋势会出现小幅下滑在预期当中,但实际下滑幅度超过了预测值(-2.9%)的两倍以上。

IDC报告引用全球移动设备研究总监Nabila Popal 的观点表示:供应链和零部件短缺问题最终影响到了智能手机市场,坦白来讲,智能手机市场从未完全脱离供应链短缺的影响,在三季度前,短缺都还没有严重到导致出货量下降,而只是限制了增长速度。然而,现在问题开始变得更加复杂,所有厂商都受到了短缺的影响。尽管全行业都在努力减轻影响,但所有主要厂商第四季度的生产目标都下调了。

10月中旬,第三方研究机构Counterpoint在报告中指出,半导体短缺问题对三星、OPPO、小米均已造成影响,而“苹果似乎是最有韧性的”。但事实上,苹果的处境可能不是十分乐观,在淘宝苹果官方旗舰店,iPhone 13要在22天内才能发货,苹果官方也显示,“库存紧张,请随时关注”。而据报道称,iPhone 13的Pro和Pro Max在北京、上海等地的苹果门店全线缺货,等待时长在4周-5周。

“如果你选择iPhone 13这一款的话可能更好,因为有现货”,在实地探访中,某平台线下门店销售人员表示。

本就芯片严重短缺的手机再赶上双十一活动,这让手机厂商们即便心急如焚也是毫无办法。

此外,电脑也是缺芯的“重灾区“。在各大电脑厂商的官方旗舰店里,很多型号的产品都会有几个配置的产品显示缺货状态。官方客服只是表示之后才能进行补货。其中或许有厂商将重要资源安排在热门的产品上的原因,但芯片短缺才是限制产能的原因。

正值年末,不少电脑厂商的库存压力非常大。为了给即将推出的十二代酷睿新品让路,惠普、、华硕、宏碁、联想等厂家,很多产品都出现了价格新低,但在华硕、戴尔、惠普、荣耀、华为等官方旗舰店内一些热门产品中均有部分型号显示缺货状态。

日前,Redmi品牌总经理卢伟冰在与网友互动时表示,Redmi G游戏本比较缺货,抱歉了。

作为一款刚发布并且性价比很高的产品,Redmi G游戏本没有充足的备货也让很多人吐槽小米“饥饿营销“的老套路。

虽然此前的显卡缺货致使的涨价已经有所平缓,但“当下的显卡价格仍然虚高“,所以想在双十一期间组装电脑的小曾看了又看,还是无法决定如何挑选配置。

在需求量日益升高的平板电脑产品中,缺芯已致使不少厂家减产。

2021年11月2日,Strategy Analytics最新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2021年第三季度,平板电脑出货量同比下降了10%,除苹果和联想外,三星、、华为等厂商的平板电脑出货量均有较大幅度的同比下降。

相机作为高价低频产品,双十一促销活动可能是以往最佳的入手期,但在、、的官方旗舰店内,一些高端的热门机型的降价幅度相当没有诚意。从电商平台上来看,真正降价的只有一些第三方商店走量的单反相机了。

今年消费电子双十一变了

2021年的双十一比往年来得更早,李佳琦和薇娅两个人直播带货190亿元,消费电子圈的业绩也可圈可点。

在天猫上,各大手机品牌的销售额也较去年有大幅度的提升,双十一的首轮战绩比较亮眼。京东数据显示,11月1日当日的24个小时,有139个品牌下单金额破亿苹果、小米、华为等品牌下单金额突破10亿元,43276个商家成交额同比增长超200%。

但销量的增长对消费电子的供应链也是一次考验。

苹果拥有很稳定的供应链,但此次的缺货问题也暴露了其供应链的脆弱之处,除了相关芯片短缺之外,苹果在海外的生产基地也因疫情开工不足,而且在10月份由于苏州地区的限电,造成苹果组装工厂停工,这才造成苹果新机供应承压。

对于安卓阵营的手机厂商来说,主芯片的供应不足还没有得到真正缓解。

Canalys首席分析师称,在供应方面,芯片制造商正在提高价格以抑制过度订购,试图缩小供求缺口。主芯片短缺的困境仍要到2022年才能有所缓解。

据台媒的消息,日前联发科宣布将上调手机芯片价格,其中4G芯片上涨幅度高达15%,5G手机芯片价格也涨幅约5%,一方面是芯片供不应求,另一方面宣布代工芯片涨价,也带来整个芯片行业的价格上涨。尽管手机芯片还没有传出涨价的消息,但高通芯片仍然紧俏,在产能与需求不平衡的情况下,高通还能其他方面的芯片来支撑业绩。

为应对第四季度的需求,也有不少相关供应链公司在第三季度也加大了库存量。射频芯片厂商在第三季度的存货同比增加八成以上,另一家芯片厂商在第三季度的存货也同比增长超过七成,第三季度的存货也同比增加了五成。

双十一变化的不只是商家和产品,消费者也在每一届的活动套路中成长。2021年的市场环境已经无法改变,但消费者的观念正在更新。

对于厂商来说,多渠道成为今年双十一的主攻方向。官方旗舰店全天候的直播,多渠道的推广,与明星和IP的互动,组成了今年双十一多元化的营销网络。对于产品,消费者对于产品的也更加重视性能和体验。

双十一活动已经来到第13个年头,今年的双十一有看点,也有遗憾。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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