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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牟定县安乐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 通知公告 - 牟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楚雄州牟定县安乐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 通知公告 - 牟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楚雄州牟定县安乐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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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牟定县安乐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楚雄州牟定县安乐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信息公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向公众公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安乐风电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
&&& 一、建设项目概况
&&& 楚雄州牟定县安乐风电场由中广核楚雄牟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安乐风电场位于牟定县东北部,风机主要布设于安乐乡东北部的山脊上,场址涉及牟定县安乐乡和戌街乡,地理坐标介于北纬25&24&45.42&&~25&32&31.02&&、东经101&40&28.58&&~101&46&38.24&&之间,高程在2100m~2500m之间,场区涉及面积约125.7km2,南北长约16km。
&&& 本风电场为新建工程,工程等别Ⅱ等大(2)型,总装机容量为160MW,预计平均上网电量约40228万kW&h,年满负荷运行小时数2514h。本工程项目组成大致可分为风机机组区、集电线路、道路工程、升压站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供电线路区和弃渣场几个部分。
&&& 工程总占地面积98.14hm2,工程施工期间土石方开挖131.80万m3,回填利用107.82万m3,最终弃方23.98万m3。施工高峰期人数为150人,总工期24个月,工程总投资万元。
&&& 安乐风电场为《云南省风电规划报告(2011年)》中的新增项目,为《云南省风电规划(2011年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的限制开发类项目,限制的主要原因为工程涉及牟定县白马山州级自己保护区,并且风资源较差。根据省气候中心编制的《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安乐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报告》,工程区风功率密度等级为3~4级。根据预可研,工程进行优化设计后与牟定县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最近距离为260m,工程不涉及该保护区。因此,环评判定本共程不存在规划环评中的相关制约因素。目前,云南省能源局已批准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 &1、施工期环境影响
&&& (1)水环境
&&&&本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拌和站转筒和料罐的冲洗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冲洗废水排放强度预计为18m3/d,经过沉淀系统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系统或道路浇洒。混凝土养护废水一般在喷洒后即吸收和蒸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平均产生量为9.6m3/d。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小,且随施工结束影响消失。
&&& 暴雨后的地表径流冲刷浮土、建筑砂石、垃圾等形成的泥浆水,会携带大量泥沙、土壤养分、水泥及其它地表固体污染物。根据《楚雄州牟定县安乐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的预测,若不采取措施进行防治,施工期地表水土流失量将从5674.51t增加至10106.37t,区域新增水土流失量4431.86t。
&& (2)大气环境
&&& 距离风机最近的居民西齐古村,位于c2#风机北侧310m处,海拔高差为83m,项目区盛行风向SSW、SW,西齐古村位于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且距离施工区较远,周边有植被和山包等的阻隔与吸附,施工期扬尘不会对该村造成影响。工程区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周边200m范围内分布有阳和村、舍仁村、小力石村、塘房村和红土坡村,工程施工期的粉尘和扬尘将对这几个居民点造成一定影响,其中受影响较大的村庄为阳和村、舍仁村和红土坡村,但施工期扬尘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完成,生态恢复工程的实施,这些影响也将消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为控制施工扬尘的污染,工程中将采取洒水措施,在运输水泥等容易分散的材料或堆放材料时加强遮挡防护措施,减小施工期粉尘对居民和施工人员健康造成影响。
&&& (3)声环境
&&& 道路施工、材料运输、风机施工和运行都会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产生影响。工程施工期间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在距施工场地40m,夜间在110m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工程道路施工在最不利情况下昼间施工将对100m范围内的居民点产生影响,夜间施工将对周边200m范围内的居民点产生影响。
&&& 项目施工运输高峰期,昼间距道路5m,夜间距道路150m,即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规定。工程区夜间运输则可能造成200m范围内的居民点噪声超标。
&&& 工程施工在最不利工况时,可能造成评价区各关心点环境噪声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舍仁村昼间超标7.8&dB,夜间超标17.7dB;阳和村昼间超标6.9dB,夜间超标16.8dB;红土坡村昼间超标6.4dB,夜间超标16.4dB;小力石村夜间噪声超标5.8dB,塘房村夜间噪声超标6.1dB。造成噪声超标的主要原因为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施工。
&&& 项目施工运输期间,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分布的居民点声环境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昼间超标值在1.3dB&~1.9dB,夜间超标值在2.7dB&~8.9dB。其中,受交通噪声影响最大的居民点为舍仁村,昼间超标1.9dB,夜间超标8.9dB,其次是阳和村,昼间噪声超标1.6dB,夜间超标8.6dB,红土坡村,昼间噪声超标1.3dB,夜间超标8.3&dB。塘房村和小力石村夜间噪声超标2.7&dB。
&& (4)固体废物
&&& 本工程弃渣总量42.24万m3,主体工程共规划了9个弃渣场,只要按工程规划及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弃渣,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60kg/d,产生量较小,但如果垃圾任意排放或随意堆置,则会污染大气环境、周边水体水质。
&&& (5)生态环境
&&&&安乐风电场建设共占用自然植被57.31hm2。工程占用的自然植被主要有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暖温性针叶林、暖温性稀树灌草丛三种类型。其中,占用暖温性针叶林面积最大,其次为暖温性稀树灌草丛,工程占用少量半湿润常绿阔叶林。分析认为,工程建设对评价区自然植被影响有限,将不会造成区域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也不会导致物种的消失。工程评价区及建设区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未发现云南省重点保护植物和名木古树,因此,工程建设对重要植物资源没有影响。
&&& 风电场建设会切割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活动会干扰动物,致使其外迁,短期内工程区分布的物种数量会减少;安乐风电场的选址不涉及云南省鸟类迁徙的主要通道,对于迁徙鸟类没有影响。
&&& (6)水土流失
&&& 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为98.14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面积为23.98万m3,工程弃渣集中堆放在规划的弃渣场内。经计算,预测期内将产生水土流失量10106.37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4431.86t。若不对水土流失进行治理,则会对项目区周边生态环境、水体、地貌及工程本身等产生影响。
&&& (7)社会环境
&&&&施工期将给当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一定就业机会,帮助周边村民创收;刺激当地生产水泥、砖石及其他建材的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当地工业发展;施工人员需要生活物资供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周边村镇的经济发展;建筑材料的入场和垃圾的出场在短期内一方面增加了运输业收入,另一方面对交通道路周边的居民生活和出行产生不利影响。
&&& 2、运行期环境影响
&&& (1)水环境
&&& 经计算,本工程废水排放量约525.6m3/a。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污水。本项目区食堂污水隔油池处理后汇同其它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由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
&&& (2)大气环境
风电场投入运行后只有少量的检修管理车辆通过村庄,频次较低,通过采取限速等措施,对保护目标基本无影响。
&&& (3)声环境
&&& 在距声源地面距离10m,噪声降至60dB(A)以下,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昼间2类标准(&60&dB(A)),距声源地面距离50m处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夜间2类标准(&55&dB(A))
安乐风电场风机机位周边500m内分布居民点有北片区的板桥村、小贝苴村、西齐古村、新田村。最近的居民点为西齐古村,距离c2#风机310m,预测表明,风机投产运行后,其周边居民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标准。升压站运营期噪声不会对当地居民声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 (4)固体废物
&&& 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根据工程分析,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5kg/d。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桶和收集池分类收集,果皮等给当地的农民做农肥,不能回用的由垃圾收集池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的垃圾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 风机检修废油、箱变废油、升压站设备检修废油由废油收集筒统一收集,变压器事故废油由事故油池收集,废油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5)社会环境
&&& 运行期,项目区交通得到明显改善,有助于农产品等更便捷的外运,一定意意上促进了当地的物资交流,促进了地区经济发展。
&&&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 本工程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水环境保护、环境空气保护、声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固废处理、环境管理与监测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见表1。
表1: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陆生植被及动植物资源保护措施
设计阶段:
(1)遵循&生态优先,风机尽量集中连片布置,原则上不占用半湿润常绿阔叶林,弃渣场等临时生产生活设施不占用生态质量高的植被&的原则,优化调整工程设计方案方案,取消或调整4#渣场、5#渣场、6#渣场和9#渣场;道路选线设计尽量避开地质条件差和开挖量大的不利地形,充分利用已有防火通道及乡村道路改(扩)建,减少新修道路长度。
(2)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尽量保留区内自然植被,尽量利用现有地形,减少临时施工设施及施工道路占地,并尽量避免在植被较好的一侧设置;临时设施占地区使用完成后,及时覆土恢复植被。建议施工道路预留的3.5m检修道路采取撒播种草措施进行恢复,其他部分应采用乡土树草种进行乔灌草恢复;
(3)禁止超计划占地,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和生态公益林的破坏。征占用林地和公益林必须得到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加强施工管理,强化施工环境及水土保持监理职能,将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相关要求纳入招标设计中,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须编制环境保护施工方案,并取得环境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后,方可动工。&
(4)有序及时开展风电场施工区植被恢复工作。工程开工建设前,须制定安乐风电场植被恢复专项设计方案,且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植被恢复方案的设计应考虑从修复区内植被的生态功能,进一步优化水保方案中提出的树草种,选择符合项目区的乡土树种,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建议研究将施工占地区原有的代表群落中的部分特征物种植株进行就地移植保护,施工结束后就地恢复的方案。&
施工阶段: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及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环保责任及奖罚标准。各单位主要负责任担任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领导。
(2)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理及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开展工程的环保水保监理工作,同时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及时到场开展相关环境监测及水土保持监测工。
(3)加强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宣传及培训,通过设置环保宣传牌,发放环境宣传手册等措施,不断提高施工管理及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4)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工程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工程及环境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土石方开挖料及时回填,弃渣必须运到监理指定的渣场进行堆放,严禁沿道路及风机机位两侧山坡倾倒。禁止施工人员砍伐树木,到非施工区活动,施工区严格烟火管理,以杜绝施工人员对施工区和其它地区植物的破坏,减轻工程施工对野生生物的影响。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弃渣场应做到&先挡后弃&。建议研究借鉴海上风电的空中吊装经验,尝试用于本工程,有效地减少吊装平台开挖对植被的破坏。
(5)环境监理应严格审核环境保护实施方案,与工程监理加强沟通和配合,全方位确保环境保护相关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实施。对违反环保水保管理要求,破坏施工区环境的行为严格按相关要求处理,直至下达停工指令。&
(6)按植被恢复方案,及时有序进行施工区植被恢复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对使用完成的场地,及时覆土并恢复植被,施工中应注重表土的保存。
(7)不在鸟类繁殖期进行可能影响鸟类繁殖的施工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控制爆破噪声;设置减速标志和警示牌各20块,禁止施工人员伤害野生动物。
陆生动植物保护措施
风场运行期间,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和养护;选有低噪设备;加强场区巡视,及时清理风机周边的杂草;尽量不采用夜间照明
(1)尽量避免雨季进行大规模的地面开挖作业。
(2)雨季施工做好施工区地表裸露面的防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减小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
(3)在各混凝土拌合站设置冲洗废水处置系统各1套(共2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作混凝土拌和水和道路浇洒,沉淀物定期清运至最近的渣场填埋。
(4)施工现场设置8座防渗临时旱厕(北片区5座,南片区3座),收集施工人员的粪便污水,定期请当地农民清运作农家肥。施工结束后,旱厕全部拆除填埋,恢复植被或复耕;食堂产生的含油污水经隔油(2套)和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
(1)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新建化粪池一座,用于收集升压站工作人员粪便污水,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处理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处理后回用。食堂污水经新设的隔油池(1个)处理后纳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置。建议下阶段开展污水处理系统的环保专项设计。&
(2)升压站设置1座事故油池,收集变压器检修过程产生的变压器油。
(3)变压器油应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贮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严禁遗弃和倾倒于外部环境中。
(4)风机及箱变检修含油废水通过风机吊装平台隔油沉砂池(80个)收集后进行油水分离,分离的油污与变压器油一同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5)设置警示牌20个,避免对项目区周边水库水质造成影响。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施工;南、北片区风场各配置一辆洒水车,适时对施工现场、交通道路洒水降尘,干旱多风日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2)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场内行车速度不超过15km/h。运输石灰、中砂、水泥等粉状材料的车辆应覆盖蓬布,减少撒落和飞灰
(3)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和利用,剩余的弃渣及时运至指定渣场堆放,暂时不能利用的临时堆存点应采取临时遮盖措施,减少风蚀产生的扬尘。
(4)在舍仁村、阳和村、小力石村、塘房村和红土坡村附近道路沿线采用防护扬尘的围栏,通过增加洒水次数等措施,控制和减轻施工扬尘对居民点的影响。
噪声防护措施
(1)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施工人员培训,降低机械振动,对有的发声装置,根据对居民点的影响安装消声器或隔声罩等。
(2)对施工运输车辆行驶时间、行驶路线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在运输车辆经过的舍仁村、阳和村、小力石村、塘房村和红土坡村附近路段设置限速禁鸣标志,运输高峰期在道路沿线设置临时声屏障(可采用防护扬尘的护栏加厚兼做声屏障),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统一爆破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若因施工工艺需要,确需连续施工则需事先申报,经施工所在地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并提前告示当地居民。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1)出渣必须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指定的渣场集中堆放,不得随意倾倒。弃渣严格遵照&先拦后弃&的原则,完善拦挡措施和排水设施,弃土结束及时覆土,恢复植被或复耕。
(2)施工期生活垃圾拟统一收集,分类回收利用,南北片区共配置30个垃圾收集桶,并安排专门人员定期清扫,不能回收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牟定县垃圾场处理。
(4)施工期间产生的包装袋等建筑垃圾,要求承包商及时回收,清运。并纳入在施工合同的相应条款中。
生活垃圾处理措施
分别在个升压站内设置1套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果皮、饭菜等给当地居民用于农肥,其他不能回用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牟定县垃圾处理场。
&&&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风电工程属于新能源开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能源规划要求。楚雄州牟定县安乐风电场是&云南省发改委关于恢复全省风电建设的通知&(云发改能源〔号文)中已通过国家能源局技术审查的风电项目之一。拟建风电场址、施工道路及施工设施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云南省候鸟迁徙通道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其建设不会对牟定县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和牟定化佛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景观造成影响,风场选址符合《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和《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工程对植被及植物的影响有限,工程涉及的半湿润常绿阔叶林为,十分此生的类型,且正向针阔混交林演变,工程设施无需做出特殊避让,风机总体布局环境合理。风电工程建设可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损耗及由此带来的废气排放,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减小并得到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只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和营运过程中,认真落实主体设计及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安乐风电场的建设是可行的。
&&& 五、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 (1)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中广核楚雄牟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689号融城金阶C座13楼
&&&&&&&& 邮编:650041
&&&&&&&& 联系人:朱学兵
&&&&&&&&&联系电话:3
&&& (2)评价单位
&&&&&&&& 单位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115号
&&&&&&&& 邮编:650051
&&&&&&&& 联系人:张丽梅
&&&&&&&& 联系电话:6
&&&&&&&& 传真:8
&&&&&&&& E-mail: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工程所在区域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关心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拟建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营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意见征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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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201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15:43:00&&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从根本上解决示范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治理、历史遗留废弃工矿污染治理等突出环境问题,真正发挥好综合整治示范区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项目的通知》(晋环发〔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确定繁峙、神池、五寨、偏关、五台、河曲、定襄、代县、静乐、宁武10个县为201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区。&&&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近年来,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五个全覆盖”、“百镇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1+6工程和绿色生态工程,目前已创建优美乡镇13个,生态文明村99个,争取中央“以奖代补”、“以奖促治”资金605万元。年,对9个县(市、区)的10镇9乡123个村进行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投资12242万元,集中解决了部分农村脏、乱、差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全面开展。&&& (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市地域面积较大,乡镇、村庄较多,经济总量相对不足,贫困地区比例大于其他地市,存在着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程度低、防护设施不健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不彻底、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畜禽养殖规模小数量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大、农村结构布局不合理、区域流域内工业废弃场地治理任务艰巨等困难和问题。加之农业污染治理能力弱,多数乡镇一级无专职环保管理机构,造成农村环保监管力量薄弱,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受到了一定影响,距离打造新型工业旅游城市和城乡生态化建设的目标仍有很大差距。&&&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政策,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五个全覆盖”工程为依托,以绿色生态工程为抓手,以强势推进农村环境保护与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农村生态化为目标,切实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结合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契机,有效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三、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重点是滹沱河、汾河流域及沿黄河支流的水污染防治、垃圾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项目所在地要基础条件好、公共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多、有一定的环境综合整治基础,可使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在 1―2 年取得明显成效。结合“五个全覆盖”和绿色生态工程,分步实施,把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环境整治工程上。&&& (二)因势利导,分类治理。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充分利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然生态保护、水土流失治理、企业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等工程项目,科学布局,合理安排,有效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难题,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三)创新机制,依靠科技。积极创新农村环境管理体制机制,规范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研究、推广项目实施所需的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探索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综合整治成效。&&& (四)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落实农村环境目标责任,维护农民环境权益,加强农民环境教育,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引导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有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四、区域选择及预期目标&&& (一)区域选择理由&&& 根据中央和省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区选取原则,结合实际,实行双向选择、动态管理。2015年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分别是:繁峙县砂河镇、杏园乡18个村;神池县龙泉镇、义井镇、太平庄乡、东湖乡共计18个村;五寨县三岔镇、前所乡16个村;偏关县万家寨镇、天峰坪镇、新关镇、窑头乡共计17个村;五台县豆村镇12个村;河曲县巡镇18个村;定襄县受禄乡、季庄乡共计22村;代县峨口镇14村;静乐县鹅城镇、神峪沟乡、段家寨乡、娑婆乡、康家会乡、娘子神乡共计38村;宁武县东寨镇、化北屯乡共计10个村。选取的示范区位于汾河、滹沱河流域3公里范围内或黄河支流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是当地环保工作的重点区域,更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连片整治区域,解决该区域工农业污染迫在眉睫。加之该区域基础条件好,部分基础设施已先行开工建设,资金配套能力强,能够较快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 (二)预期目标&&& 1、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保障。通过实施“水源清洁”示范工程,全面完成示范区内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设施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截污设施基本完善;取缔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搬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村民,使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经过有效处置示范区各村垃圾,实行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积极推广和利用清洁能源,增加绿化面积,使示范区内垃圾清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大于90%,禽畜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大于80%。同时在示范区建设固废垃圾处理设施,解决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对农村环境的污染。&&&& 3、公共环境卫生得到改善。通过综合整治,有效遏制示范区环境污染问题,彻底改变示范区农村“脏、乱、差、散”状况,使示范区环境卫生清洁度和垃圾处理率明显提高,净化率达到99%,村民环境保护自主参与率达到90%以上。&&&& 4、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效明显。对示范区以及周边村的秸秆及畜禽粪便等有机废弃物进行加工处理,使之转化为有机肥料,实现废旧资源的综合利用,促进该地区农业生态平衡和经济发展。&&&& 五、主要任务&&&& (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任务&&&& 根据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使用范围和要求,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乡镇和村庄生活垃圾处理、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废弃工矿企业治理。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内容有: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 (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内容及投资&&&& 主要工程内容: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5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18.485公里、分散式处理设施1套、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防护设施83套、水源地污染治理设施40套,配置垃圾箱(池)42005个、垃圾收集转运车216辆等。工程总投资18354.01万元,其中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439.01万元,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3318.96万元,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1731.53万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12508.94万元,其它355.57万元。
忻州市201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表
饮用水源地保护
生活垃圾污染治理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生活污水处理
18354.0 (三)建设项目实施计划&&&& 方案制定实施时限为12个月,分五个阶段。&&&& 1、前期调研及实施方案编制阶段。期间通过现场调研与问卷调查,做好基础环境信息的收集和村民环保意愿的证实,集思广益,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 2、方案审批阶段。&&&& 3、工程实施前期工作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评批复、立项审批、土地审批、规划设计及报批、施工图项目审批设计及报批等。&&&& 4、工程施工和调试阶段。&&&& 5、检查验收及总结推广阶段。对竣工项目查漏补缺,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对治理范围内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全面总结推广。&&&& (四)农村环保机构和工作机制建设&&&& 凡列入示范范围的所在县环保局必须设立负责农村生态保护工作的专门机构,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农村环保工作。所在乡镇必须设立环保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顺利实施。&&&& (五)农村环境治理设施运行维护&&&& 通过示范工程实施,引入社会资金,实行市场化运营,筹措农村环保设施管理运行资金,保障环境污染治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 六、资金安排&&&& 该项目总投资18354.0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9177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3670.81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2753.1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753.1万元。&&&& 七、示范效应&&&&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作,在有效解决示范范围内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的同时,取得以下示范效应:&&&& 1、建立完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通过示范工程实施,促进农村环保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制定有益农村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和投融资政策,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2、强化资金效益。通过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带动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以农村环保为主线,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在改善农村环境状况的同时,为农民增加收入、降低生产成本创造条件,实现资金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3、推广农村环保实用技术。以示范工程为载体,推广一批成本低、效率高、易维护的农村环保实用技术。&&&&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忻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全市示范工程实施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示范项目的申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的筛选、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示范工程建设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及领导组日常工作。&&&& 示范范围所在县级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片区筛选、实施方案制定、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落实及工程的组织实施。&&&& 其他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监督,完善制度。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对工程的组织管理、整治任务和项目经费落实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问题严重的人和事给予严肃处理。各县人民政府每季度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辖区项目实施情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省、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领导小组。&&&& (三)科技先导,技术支撑。加大对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投入,开发和引进成本低、易操作、高效实用的农村环保新技术,建立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为主体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 (四)创新机制,保障运行。健全和完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加强农村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创新管理模式,引入市场化运营,保障污染防治设施长期有效运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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