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中医药大学邮编2011届的新生,十...

[湖南中医药大学]
通讯地址:含浦校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邮政编码:410208;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邮政编码:410007。联系电话: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7学校网址:http://www.
近六年录控线与校线对比趋势图
近六年录控线与校线对比趋势图
湖南中医药大学各省市录取分数线(湖南→理科)
湖南中医药大学各省市录取分数线(湖南→文科)
湖南中医药大学各专业录取分数线(2013→湖南→理科)
公共事业管理
公共管理类
工商管理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
轻工纺织食品类
中药资源与开发
医学影像学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气信息类
康复治疗学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外国语言文学类
针灸推拿学
生物工程类
应用心理学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中西医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类
化工与制药类
湖南中医药大学各专业录取分数线(2013→湖南→文科)
工商管理类
应用心理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公共事业管理
公共管理类
针灸推拿学
中西医临床医学
湖南中医药大学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创办于1934年,时名湖南国医专科学校,1960年改办为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湖南中医学院,2002年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与湖南中医学院合并,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中医药大学。
学校现有含浦、东塘2个校区,占地面积1271亩,校舍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校园环境幽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学校设有21个本科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个学科门类,有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办学层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7351人,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1459人。近3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平均为95.10%,位居全省高校前列。
学校下设14个学院、2个部、10个研究所、8个中心、1个图书馆、12所附属医院、2个校办合资企业。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亿元。图书馆藏书110余万册,其中古籍2万余册。有实验动物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中医药科研实验室1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4个。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1个,湖南省重点学科19个。有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3个,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专任教师700余人,其中具有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08人。有博士生导师75人、硕士生导师348人。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53人,国家级、省级名医、名师54人。
近些年来,学校共承担“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900余项,获国家级及省部级科技成果奖96项,开发中药新药51个,科技成果转让41项,其中蔡光先教授主持的“中药超微粉体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8门,建设省研究生教育与培养创新基地3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承担国家规划教材参编85本,其中主编29本,副主编30本。办有《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报》、《湖南中医杂志》、《东方药膳杂志》三种公开发行学术期刊,均为核心期刊和统计源期刊。
学校有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9所。拥有肝并眼底并皮肤疮疡并肛肠并儿科、骨伤科、不孕不育科、心血管内科、脑并肿瘤等11个国家重点中医专科(专病)中心,有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3个。第一附属医院被列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第二附属医院被列为全国重点建设中医院,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为十所全国重点建设中西医结合医院之一。附属洛阳正骨医院是全国中医骨伤专科医疗中心、全国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单位、全国骨伤科医师培训基地。
学校为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中首批招收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的单位,为国家局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现有在籍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342人。近年来,学校不断扩大国际交流,与美、英、日等国家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合作,与加拿大中央学院、香港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建立了医疗、教学、科研合作关系。
现有专任教师700余人,其中具有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08人。有博士生导师75人、硕士生导师348人。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53人,国家级、省级名医、名师54人。
学校设有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测绘与国土信息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文法学院、物理化学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体育学院(太极拳学院)、音乐学院、应急管理学院、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20个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高等职业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安全技术培训学院、后备军官学院和万方科技学院(独立学院)。
应用心理学
医学信息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食品科学与工程
医学影像学
针灸推拿学
中西医临床医学
中药资源与开发
医学检验技术
康复治疗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公共事业管理
近3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平均为95.10%,位居全省高校前列。
湖南中医药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
 湖南中医药大学201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英文全称:Hu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学校代码:10541;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地址:含浦校区: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
  第三条& 学校概况: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开设有以中医药学为主的23个本科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个学科门类,是一所集教学、科研、医疗、校办产业综合发展的医科大学,有14所附属医院,2个校办合资企业。学校有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学位授予权和中医学、中西医结合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有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
  第四条& 学校颁发的是教育部统一格式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湖南中医药大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简称招委会),全面负责研究制定本校招生录取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 学校设有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在招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承担招生录取工作任务。
  第七条& 在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立由纪委、监察室领导带队的招生录取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八条& 招生专业:中医学(七年长学制,本硕连读,分为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针灸推拿类,本科阶段毕业颁发中医学专业毕业证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以上专业学制五年);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含涉外护理方向)、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医学信息工程、英语、应用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以上专业学制四年)。
  第九条& 2014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文理科类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一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二条& 各招生专业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
  第十三条& 护理学(含涉外护理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第十四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考生档案中高考招生体检表记载的信息为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录取。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投档比例:湖南省投档比例不超过105%,其他省份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不超过120%。
  第十七条& 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原则上只录取有直接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即将已投档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分类,根据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进行第一轮录取后,对没有完成计划的专业再进行录取,将专业未定的考生(即未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进行排序录取。依次类推,对第三、四、五等后续专业志愿依次进行录取,最后仍有专业未完成计划的,则对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直到计划录取额满。按某一专业志愿进行依次录取时,若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参照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总分低录取额满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第十九条& 若考生符合生源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规定,我校则以加分后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新生奖学金的评定以录取时第一志愿第一次投档的高考原始总分为依据,详见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条& 对非应届考生录取无附加要求。
  第二十一条& 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站公布,网址:www.。
  第五章& 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入学须知和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三条& 新生奖学金:评定适用范围:第一志愿第一次投档录取的新生;评定标准:符合以上适用范围的新生,高考原始总分高于新生生源地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本科一批分数线100分(含10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5000元/生;高于生源地省份本科一批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4000元/生;高于生源地省份本科一批分数线40分(含4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2000元/生;高于生源地省份本科一批分数线30分(含3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1000元/生。实行以标准分计算高考总分的省份在以上各档基础上上浮20分。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后2个月以内评定。
  第二十四条&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千金药业&奖学金、&希尔&励志奖学金、颐而康杰出学子奖励计划、长沙市索菲亚健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奖学金、台湾慈济慈善基金会助学金、&美度&爱心助学金、爱尔兰华协会助学金、鸿发&嘉华助学金、爱心基金和其他困难补助经费等,每年为元/人。
  第二十五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湖南省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入学前到户口所在地市 (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协助学生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后续办理流程和勤工助学事项,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六条&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湖南中医药大学二号办公楼309,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邮编:410208。E-Mail:,招生信息发布网站:www.。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中医药大学201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湖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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