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研究生部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上说学生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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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 14:07各省市高考信息汇总: |
时间: 11:14
江汉大学2014级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江汉大学2014级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亲爱的新同学:
&&& 祝贺你成为我校2014级新生,并热忱欢迎你来校学习深造!为保证顺利报到入学,请仔细阅读以下通知:
一、报到时间
&&& 8月30-31日。(具体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二、报到地点
&&& 学校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
&&& 各学院新生报到点:
&&& J01A:商学院、&&&&&&&&&&&&& &J01B: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 J02A:法学院、&&&&&&&&&&&&& &J02B:人文学院、研究生处
&&& J03A:外国语学院、&&&&&&&& &&J03B: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J04A: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J04B:教育学院、护理与医学技术学院
&&& J05A: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J05B:音乐学院、体育学院 来源:
&&& J06A: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尔夫学院、J06B:设计学院、美术学院
三、乘车路线
&&& 武汉市内乘车路线:汉口、汉阳方向,坐208、585路公汽,至&三角湖路泰合百花园&站(江汉大学二号门)下车即到;武昌方向,坐202、596路公汽至&东风大道三角湖&站,转乘208、585路公汽,到&三角湖路泰合百花园&站(江汉大学二号门)下车即到。
&&& 武汉市外新生注意:学校在汉口火车站、武昌火车站、武汉火车站(青山区)和武昌傅家坡、汉口新荣村长途汽车站均设有新生接待站,接站时间为:8月30-31日8:00至17:00,均有我校志愿者接待新生。
四、必备材料
&&& ①录取通知书;②新生报到程序单;③中学学籍档案(须由考生自带纸介质档案的,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县(区)招办或相关单位领取);④党团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详见《附件3》);⑤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登记相片4张(背面写上专业和姓名)。
五、户口迁移
&&& 新生入学户口迁移坚持自愿原则。具体要求及相关手续详见《附件2》。
六、收费项目标准及缴费方式
&&& 学校统一使用银行批量划扣方式收费,以提高报到注册及收费管理效率。新生请于8月22日前在建行卡(随录取通知书寄发)上足额存款,学校委托中国建设银行一次性从新生建行卡账户中划扣相关项目收费金额(可拨打建行服务电话027-95533,查询划扣情况和银行卡余额,或登陆&新生报到查询系统&查询)。批量划扣未成功的新生入学时,在迎新收费点现场排队缴费,现场缴费地点:J01B112、J02B101、J05B101、J05B112。
&&& 收费项目及标准:
学费&&&&&&&&&
专业学分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江汉大学实施学分制收费的批复》(鄂价费规【2013】36号),我校今年学费继续按学分制方式收取,详见《附件1》。
以实际分配的宿舍为准。住宿标准:900元/年(6人间无空调),980元/年(六人间有空调),1200元/年(四人间无空调),1320元/年(四人间有空调)。
教材预收费
含四年教材费,毕业时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费
按规定统一购买。
军训服装费
领取军训服装时,由中标服装厂商收取。
新生入学体检时收取。
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费
大学生团体方可享受此项保险, 不对个人销售。由于此保险可最大限度地提供学生在校期间的医疗保障,建议购买。
校园一卡通
含70元餐费和30元水费,用于校内进餐、用水及就医。
建行卡保卡余额。此卡为学生在校期间缴费、领取奖助学金、退款等项目的专用卡,不可销户!若遗失,须及时原号挂失补办。
足额存款数
参照 &2014年江汉大学新生报到查询系统&中的财务信息。(http://zjc.)
七、报到流程
按通知书指定时间,到各学院接待点报到,领取入学材料。
到公寓宿舍管理处领取寝室钥匙入住,报到结束。
登录&2014年江汉大学新生报到查询系统&,(http://zjc.),查询宿舍分配情况、应缴费总额及缴款情况。(用户名:高考报名号,密码:身份证号,查询时间:8月15 -31日。)
批量划扣未成功的新生,持&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到校后现场缴费。
于8月22日前在建行卡(随录取通知书寄发)上足额存款。
八、注意事项
&&& 1、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向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请假,说明原因,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凡未请假或逾期不报到者,根据相关规定将取消入学资格。
&&& 2、入学时,学校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发现身体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 3、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政策,详见《附件4》。
&&&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到当地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情请新生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或登录网站:http://www.xszz./。
&&& 5、9月1日-19日进行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军训成绩按1学分计入学生总成绩。9月22日正式上课。具体时间及活动安排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通知。
&&& 6、新生的床上用品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自带或到校后自行添置,学校不统一配置。
&&& 7、为方便学生的校园掌上应用及一卡通使用,电信为每位新生免费核配了手机一卡通专用终端(可在&新生报到查询系统&中选择领取方式)。未及时领取的新生,到校后可凭《录取通知书》自愿到各学院报到点领取&校园手机一卡通&并开通,向家人报平安。
&&& 8、欲了解学校详细情况及更具体的报到程序,请关注微信订阅号:江大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官方微博:/jhunzjc。其他未尽事宜欢迎致电咨询:027-227521。
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二○一四 年 七 月
江汉大学2014级本科新生学分制收费明细表&(略)
&&& 备注:本科新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包括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两部分,开学报到时收取专业注册学费,本学期开学后第八周根据个人选定学分收取本学期课程学分学费。下学期开学第八周根据个人选定学分收取下学期课程学分学费。学费标准最终以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
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 1、新生入学户口迁移坚持自愿原则。按照武汉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新生可不迁移户口。学生毕业后,符合就业地落户条件的,可凭《毕业证》、《劳动就业合同》和《报到证》到就业地公安机关办理准迁手续,再回原籍迁出户口。
&&& 2、需将户口迁入到本校的新生,武汉市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户口迁移证》,武汉市远城区的新生须带《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等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上完全一致,方可办理迁入手续。户口迁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大学&。学生在读期间,除退学、转学或开除学籍等原因外,不得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 3、根据武汉市公安机关的要求,新生迁移手续必须于日前,到学校保卫处户政科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
&&& 4、户口未迁入江汉大学的武汉市外新生,根据本人需要,可持《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到学校保卫处(部)办理《武汉市居住证》。
&&& 5、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27-(江汉大学保卫处户政科)。
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 1、党员需持原单位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江汉大学组织部办理转接手续。
&&& 2、组织关系由湖北省外转入,介绍信抬头填&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去处填&江汉大学XX学院&;组织关系由湖北省内转入,介绍信抬头填&中共江汉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处填&江汉大学XX学院&。
&&& 3、如系预备党员,由党员原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提供党员在预备期内的表现情况材料,加盖公章,与其他党员材料一起交由学校审查。
江汉大学学生奖励、勤工助学、贷款办法
&&& 一、奖励:
&&& (一)国家奖学金:条件、名额、奖励标准按当年国家奖学金有关规定执行。奖励标准8000元/人&年。
&&&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条件、名额、奖励标准按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规定执行。奖励标准5000元/人&年。
&&& (三)省、市政府奖学金:条件、名额、奖励标准按当年省、市政府奖学金有关规定执行。
&&& (四)校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10名,每人奖励10000元/人&年。
&&& (五)校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不超过20名,每人奖励5000元/人&年。
&&& (六)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组织管理能力强,为学校、学院学生工作做出过较大贡献的学生干部。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人&年。
&&& (七)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5%,奖励标准为每人1500元/人&年。校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人&年。校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15%,奖励标准为每人500元/人&年。
&&& (八)校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当年毕业学生总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人&年。
&&& (九)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各省考生按照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的文、理、艺、体第一名的优秀新生。若招生人数超过100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录取总数的前1%予以奖励,奖励标准1000元/人&年。
&&& (十)单项奖学金:用以奖励在精神文明、专业学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社会工作、文化艺术、体育等某个方面表现突出且有显著成绩的学生。由校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奖励标准为每人100-10000元不等。
&&& (十一)社会团体(单位)、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按捐资单位(个人)要求评发。
&&& 二、勤工助学:
&&& 学校积极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拓宽勤工助学渠道。学生勤工助学每人每小时8元。
&&& 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元范围内确定,共分为3档。
&&& 三、贷款:
&&& 国家实行生源地贷款,由学生在家庭所在地办理。(了解详情请登录网站:http://www.xs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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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各省高考网浙江外国语学院自考
浙江外国语学院2012级成教新生入学须知
各位2012级新生:
&&& 祝贺你已被我校录取,现将有关入学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1.请按规定的日期和地点(见录取通知书及其它附件)办理报到和入学手续。
2.若因病、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请附医院或单位证明事先向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超过5天者,应向所属学院申请办理休学手续。无故不报到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在教育部网站查询不到其学籍)。
二、报到和入学时需办理下列事项
1.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入学手续,并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楚)。
2.专升本的新生需交验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楚,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无大专毕业证书原件者,不办理报到手续。
大专证书复印件背面要求书写双引号内的文字:“本人承诺提供的大专毕业证书真实且为国民教育系列,否则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本人签名),XXXX年XX月XX日。”
★★★如果你所提供的大专毕业证书为非国民教育系列,教育部将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也意味着到时不能取得专升本学历文凭。★★★
3.在报到的同时进行本人信息核对(主要核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号),如信息有误,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4.交一寸彩照1张,用于办理学生证。
5.缴费:报到时需缴清第一次费用如下(浙价费[号)
①艺术类高起专与专升本总学费8400元(总学分75,每学分112元),第一次交2900元。
②其它类高起专与专升本总学费5925元(总学分75,每学分79元),第一次交1980元。
③教材讲义费等500元,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
6.请妥善保存此通知,凡今后在校学习期间的有关通知,我们将不再另行单独发函,请关注我校成人教育学院网站公告或通知。有关教学事务请与专业所属学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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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学院2012年全日制自考助学招生简章
浙江外国语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杭州西子湖畔。学校前身为创建于 1955 年的浙江教育学院。2010 年,教育部批准学校改制并更名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100人。设有英语语言文化学院、欧亚语言文化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科学技术学院、艺术学院、应用外语学院、社会科学教研部、体育教研部、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教学单位;开设英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等30余个普通本专科专业。现有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国际贸易与旅游、中国语言与文化国际传播、课程与教学论、应用化学等5个省级重点学科。设有省内第一家“拉美研究所”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国际商务语言与文化等11个研究所。是浙江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育基地、浙江省教师教育省级重点基地。学校公开出版《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报》、《教学月刊》(中学版、小学版)、《作文新天地》、《小学生世界》等报刊。
  学校现有教职工538人,其中专任教师321人,有教授68人、副教授103人。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253人,其中博士76人。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功勋教师1人,省优秀教师5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对象20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1人。另外还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9人。
&&& 我校从1994年起开办全日制自考助学班,现有自考在校学生2000余人。2011年,被评为首批浙江省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优秀院校。2009年至2011年,连续3年都顺利通过了省考试院组织的评估;在办学条件、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校园和谐、办学质量、党建工作等方面得到了省教育考试院评估组专家的充分肯定与赞赏。2012年我校免于评估。我校是首批进入省教育考试院《全日制自考助学网上招生平台》的院校之一。在多年的自考办学实践中,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逐步形成并明确了学院“以育人为中心,一手抓平安,一手抓质量”的高教自考助学办学理念和“自信 自立 自强、勤学 求真 和谐”的教育思想。经过多年自考教育实践,我校以创新的党建工作、优质的师资队伍、严格的教学管理、三位一体的学生管理体系、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领先的高通过率和全面的素质教育,逐步树立起全日制自考助学教育优质品牌,赢得了学生、家长与社会的认可。
办学特色:
&&&&&&&&&&&&&&&&&&&&&&&&&&&&&&&&&&&&&&&&&&&&&&&&&&&&&&&&&&&&&&&&&&&&&&&&&
优质品牌——优秀院校、一级办学
我校是省高教自考主考院校之一,曾被评为“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学校一级办学。2011年,被评为首批浙江省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优秀院校。十几年来积累了丰富的自考助学办学经验,有着先进科学的教育理念。借鉴普通高校学生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自考学生,自考学生享受与统招生一样的学生活动及校园文化生活。
条件优异——环境优美、设备齐全
我校屏峰校区位于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园区,环境优美、宁静,是学习生活的良好场所。校区内有电子阅览室、图书室、琴房、画室、舞蹈室、广播站、动漫设计机房等完备的硬件条件,学生可以充分利用教学资源来丰富课余生活;宿舍楼装有空调、互联网、洗衣机房等,为学生更好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保障。
重视党建——注重培养和发展
学院以党建工作统领学院政治思想教育,设有学生党支部,定期举办业余党校,重视培养、吸纳优秀学生入党。整体提升学生素质,增强学生的进取心,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提供帮助。
质量领先——通过率高、免评估
2012年,我校是省免评估院校。学院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的高校教师队伍,配备专门的教学督导,确保了教学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和高质量运行。我校老师责任心强,工作耐心细致,因材施教,具有丰富的教学和管理经验,十余年来我院的自考一直有较高的合格率和毕业率。多年来统考实考率、合格率均在全省省属高校名列前茅。
模式创新——“技能+学历”多证教育
我院在教学模式中,突破了传统的应试教育,创新了“技能和自考学历相结合”的教育模式。自考与高技能培训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知识与技能并进,“一技多能,一专多证”,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并在重点学科专业试行选修课套餐制,满足了学生学习的个性发展和多样化发展的需求,对自考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素质教育—— 素质课程、多彩活动
强调学生素质教育,在自考课程计划外,增加素质教育课程模块;学生社团、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和能力锻炼,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科学管理——三位一体学生管理体系
学校在学生管理方面,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办法。坚持以制度规范学生行为,强化学生自我管理,构建班主任、教师、学生互动的学生管理体系,精心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习和心理辅导,营造了愉快的学习环境。同时,注重学生养成教育,引导学生学会学习、懂得生活,培养学生成为知识广博、技能娴熟、品味高尚的人。
职业规划——重视指导、实习演练、与普通生就业联动
注重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强化实习实践和就业培训,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建立自考生与普通生就业的联动机制,提供就业机会,出具就业推荐书。
完成自考专业计划规定全部课程,统考成绩合格者,颁发由主考院校与省自考委合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学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在就业、工资、户籍管理上享受与普通高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取得我省本专科毕业证书的非在职人员,可在全省范围内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户口随迁。 
在我校修业满两年,完成计划课程,校考成绩合格,可颁发学校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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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位名师招生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行政大楼西南楼负一楼B101-103室
当前位置:&>&&>&
武汉大学2011年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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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进入武汉大学!
请仔细阅读本《须知》,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疑问请与相关部门联系。
祝你顺利开始大学之路!
一、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报到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梅园小操场。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院系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经准假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材料:《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正面免冠一寸登记照12张、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还需自带《户口迁移证》。
三、根据铁道部规定,新生来校时可持《录取通知书》购买一张从家庭所在地到武昌火车站、汉口火车站或武汉火车站的优惠硬座客票。
四、新生托运行李,应在行李显著位置标明&武汉大学&字样,并请务必注明学生的姓名、学号、所在院系、专业及宿舍房间号(新生的学号、住宿安排可于8月20日开始在网上查询,网址:http://ssgl./epstar/login/或在武汉大学主页http://www.依次点击武汉大学左侧导航栏&信息服务&-&住宿管理&,查询前请先准备好本人的考生号和身份证号)。
凡托运至武昌火车站、汉口火车站的行李,由学校统一取回后,新生凭行李托运单在报到地点(梅园小操场)领取;破损及托运至武汉火车站的行李由新生本人到火车站自行领取。通过其他交通工具托运(特快专递、宅急送等)或邮寄的行李由新生自行领取。托运到机场、轮船码头的行李由新生自领、自带。
五、在规定的新生报到日期内,学校在武昌火车站(每天7:00-22:00)、汉口火车站(每天8:00-22:00)、武汉火车站(每天9:00-21:00)、付家坡长途汽车站(每天7:00-17:00)、宏基长途汽车站(每天7:00-17:00)设有迎新接待站,免费接送新生。新生若自行到校,
在武昌火车站、宏基长途汽车站下车后可乘564路公共汽车直达学校;
在汉口火车站和汉口金家墩汽车站下车后乘519路公共汽车直达学校;
在武汉火车站下车后可乘643路公共汽车在彭家岭站换乘515路公共汽车到达学校;
在付家坡长途汽车站下车后可乘564路、519路、413路公共汽车直达学校;
在汉阳客运中心下车可乘坐413直达学校。
若乘飞机到达武汉天河机场,可乘机场大巴进入市内,然后转乘公共汽车或出租车直达学校。
(温馨提示:武昌火车站-武汉大学约4.5公里,汉口火车站-武汉大学约18公里,武汉火车站-武汉大学约10公里,天河机场-武汉大学约40公里。)
六、学校不统一配备日常生活用品、床上用品等,请新生自备。床铺的尺寸约为1.96米&0.80米。(温馨提示:学校招生办公室会将身高超过1.90米的新生信息提供给后勤部门,订做加长床板。新生身高数据来源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提供的高考体检表。)
七、请注意旅途安全,预防意外事故。
八、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确认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九、学校为所有新生提供电子邮件服务,邮箱后缀为@,邮箱空间为500兆,可终身免费使用。首次使用时,请登录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的后6位数字,若证件号最后一位为字母,则顺次前移一位。登录后,进入邮箱选项中的个人信息栏修改初始密码,同时设置个性化别名。
学生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部分
一、凡新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由学生自带档案的,请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招办或中学领取已密封好的本人档案,入学报到后及时将档案材料交到所在院系学工组。
新生档案内容:
1.高考材料(考生报名表、体检表、志愿表及优录材料等)。
2.高中学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学年评语表、学籍表、体检表、体育合格证、家庭情况调查表等)。
3.入党、入团志愿书及相关材料。
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新生报到后交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组织员。党员组织关系按如下办法接转:
1.湖北省内党员的组织关系须通过当地市、县委组织部或乡镇党委,城市街道党(工)委,党政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党的基层委员会(不含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党委下属的分党委)以及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垂直管理的系统(如铁路系统、金融系统)所属基层党委转到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
2.湖北省外党员的组织关系通过当地市或县委组织部转到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请一定不要通过中学或教育局党委直接转武汉大学党委。
三、团员请准备好本人的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相关材料,入学后交所在院系团委。
四、如新生所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与其户口迁移证或身份证上不一致时,请持以下证明材料到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1.属于高考信息录入错误的,请新生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同意考生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证明材料。
2.属于高考后自行更改姓名的,请新生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应有原姓名页、改名后含现用名和曾用名页)、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更名证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同意更名的证明。
3.属于高考后更改身份证号码的,请提供原发证公安机关的更正证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同意更改身份证号的证明。
进校后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请到招生就业工作处档案室和教务部学籍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如不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的新生,将无法顺利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无法取得学籍直至毕业文凭,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注:《录取通知书》上的新生姓名、身份证号来源于网上录取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数据,系由考生高考报名时填报,并经本人确认。
一、2011级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构成。新生入学时按不同专业和标准预交第一学年学费,第一学年结束时按所选学分进行结算。
二、新生入校时按专业应缴纳学费、住宿费、代收和预收费三项费用。
1.预交学费标准如下:
新闻传播学类、经济学类(含金融工程)、经济学基地班、工商管理类、法学、金融学(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试验班)、电子科学与技术、生物学基地班、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地理信息系统、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自动化、信息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类(含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波传播与天线)、测控技术与仪器、遥感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预防医学、医学检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费标准为5850元/人&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学费标准为9000元/人&年。
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4500元/人&年。
2.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根据实际居住条件确定。住宿费标准为500-1500元/人&年。住宿地点及收费标准可于8月20日后在武汉大学网站查询,详见本《须知》综合部分第四条。
3.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代收和预收的有关费用包括军训着装费、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自愿原则)、商业医疗保险费(自愿原则)和预收的教材费(按学期结算)、校园卡预存生活费50元(校园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发给)。代收和预收的有关费用合计分别为:四年制专业1179元/人、五年制专业1229元/人、七年制专业1329元/人、八年制专业1379元/人。
以上费用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新生可采取下列的一种方式减少随身携带的现金:
1.学校为每位新生办理了中国银行借记卡随《录取通知书》寄发,卡的使用请仔细阅读&用卡须知&。新生可在入学报到日前10天将现金通过当地中国银行存入中国银行借记卡,由学校批量扣收学费、住宿费及代收款,入学报到时学生凭存款单回执到所在院系办理有关收据查询和领取手续,但存款时需多存11元(为中国银行借记卡当年年费和卡内余款)。
2.如当地没有中国银行,可将现金存入其他银行的银联借记卡,入学报到时直接到收费现场刷卡交费。
四、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校后,学校将协助其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要求见《国家助学贷款指南》。
学校通过设奖学金以及各类专项奖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特困生补助等多种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所有费用由学校财务部统一收取,并开具湖北省学校专用收费票据,学校不会委托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代收任何费用。请各位新生和家长注意资金安全!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1年武汉大学新生(本科生、研究生)入学户口迁移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凡不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可以不迁(北京、天津、上海、武汉等可以不迁)。如果户口不迁入学校,可能会遇到身份证丢失后补办、购房、毕业后去北京、上海等地就业户口无法迁移等困难;如迁入学校,也可能出现家庭房屋拆迁补偿、土地权益丧失等问题。故请慎重考虑。不迁户口的新生须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本人在《录取通知书》上签字声明,并注明所属院系及班级,报到后由本人将证明及《录取通知书》交学校保卫部门。
二、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请按下列要求办理户口迁移:
1.办理户口迁移必须使用公安部统一印制的带有防伪标志的《户口迁移证》。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
3.《户口迁移证》必须用微机打印。各项目栏要求填写完整、清楚,不得遗漏。涂改处须加盖户口更正专用章。
4.《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并加盖农业或非农业户口印章或随机打印(已取消户口分类的地区,可以不加盖农业或非农业户口印章)。
5.新生《户口迁移证》须由迁出地派出所填写身份证编码,《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编码出生日期一致;已发身份证的,身份证原件中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编码与《户口迁移证》必须一致。
6.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新生,如需将户口迁入学校,不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请直接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学校办理。
7.新生户口迁移手续在军训期间统一办理。办理时,新生须持本人《户口迁移证》(武汉市新生持《居民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一寸免冠光面大头照片两张,在《录取通知书》上注明所属院系及班级,由本人交学校保卫部门。
8.新生户口迁入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或武汉大学。
鉴于新生(本科生、研究生)及家长对学校环境不熟悉,特提醒新生在入学报到以及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要注意来校旅途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特别是现金。新生在办理完入学手续后,剩余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并自设密码(密码最好不要用自己生日或常用的电话号码)。寝室存放现金不宜过多。请注意个人及家庭信息的安全,不要透露给陌生人。
2.新生办理入学相关手续时,请本人或家长亲自办理,谨防非法人员以代办名义实施诈骗。学校未设任何代办点,也未委托任何人代办有关手续。新生入学的所有费用由学校财务部在宋卿体育馆统一收取,其他各部门只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各迎新接待站及工作人员(包括车辆)均佩有武汉大学标志,请注意查看。
3.谨防有人以出售商品(如&计算器&、&单放机&、&耳机&)、手机中奖短信、易拉罐中奖、借用手机、电话欠费、网络等手段进行诈骗,如发现请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同时,请注意不要陷入传销组织的陷阱。
4注意寝室安全。由于新生来自四面八方,大家彼此间不熟悉,同寝室同学要互相关照。出门时应切断电源并锁门关窗,钥匙要随身携带。
5.注意用电安全。在寝室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请勿私接乱拉电线,谨防火灾事故发生。
6.学校校园面积较大,依山伴水,地形较复杂,新生报到后请不要单独外出,有事最好结伴同行或告诉同寝室同学自己的去向。更不要去学校周边的池塘湖泊游泳,以免发生意外。
7.学生入校后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谨防交通事故发生。
8.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学校保卫部联系。
校园110(24小时)报警救助电话:
新生奖学金及学生资助举措
一、新生奖学金
本奖学金奖励录取到我校全日制的优秀普通本科新生,根据学生高考成绩和表现评定,设有校长特别奖、优秀新生奖、基础学科新生奖。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取得学籍以后评定和颁发(温馨提示:新生奖学金将于2011年12月颁发)。
(一)校长特别奖
对高考成绩位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理科第一名的新生或在高中参加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青少年信息学竞赛者颁发校长特别奖,免交本科学习期间的全部学费。
(二)优秀新生奖
优秀新生奖分甲、乙、丙三等。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授予新生甲等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3000元。
①高考成绩位于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总数的前2%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新生;
②在高三年级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学、化学竞赛决赛一等奖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授予新生乙等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1500元。
①高考成绩位于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总数的前2%-7%之间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新生;
②在高三年级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学、化学竞赛决赛二等奖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授予新生丙等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700元。
①高考成绩位于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总数的前7%-15%之间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新生;
②在高三年级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学、化学竞赛决赛三等奖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注:获得以上奖学金的学生,高考文化分数必须达到:自然分理科分数为卷面满分的75%以上(不含加分因素)、文科分数为卷面满分的70%以上(不含加分因素);标准分总分达到700分以上(不含加分因素)。对有选考科目省份的考生排名,需考虑选考科目的成绩。
(三)基础学科新生奖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或保送到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科学、哲学、历史学(含世界历史、考古学专业)、经济学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人文科学试验班中未获得校长特别奖或新生甲、乙、丙等奖学金的新生,享受基础学科新生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700元。
二、资助举措
本着&助学解困、助学育人、助学成才&的原则,学校采取多项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多元化的混合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助学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面向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形式。
2.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对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的、由财政给予贴息的无担保商业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以在入学之后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校后,学校将协助其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要求见《国家助学贷款指南》。
3.绿色通道&学校在新生报到时,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开设&绿色通道&,现场办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入学报到手续。
4.勤工助学&学校指导和组织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校内外健康有益的勤工助学活动。学校已经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2650余个,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
5.困难补助&学校专门为特殊困难学生设立,包括临时困难补助和专项补助,主要用于解决突发性的临时困难(如对受灾地区的学生、家庭遭受突然变故的学生补助)。专项补助包括:冬衣补助、假期交通补助等。
6.学生医疗保险&学生医疗保险是保障学生医疗待遇和缓解学生家庭经济压力的有效措施。根据国家、省、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我校所有在册全日制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学校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参加保险后学生享有住院、门诊重症、日常门诊等多重医疗费报销待遇。学校帮助学生办理医疗保险,以缓解学生在校期间因病给家庭带来的沉重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
7.学费减免&烈士子女、孤儿等优抚对象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学费减免。
8.社会资助&学校不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努力争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目前,我校设立了60多项专项奖学金,40多项助学金。2011年,宋庆龄基金会继续在我校设立&丰田助学金&,资助10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每年人民币5000元,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都可登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网站(www.sclf.org)申请。
新加坡奖学金项目说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1年选派高中毕业生赴新加坡国立大学和南洋理工大学学习的通知》(教学司〔2011〕8号)文件通知,新加坡今年向我国提供297个本科生奖学金名额,接受我国应届高中毕业生赴新加坡国立大学和南洋理工大学学习,学生毕业后将在新加坡工作6年。教育部委托我校在内的12所高校,从2011年入学的应届理工类高中毕业生中进行选拔。经选拔合格的学生持因私护照,以自费留学方式派出(新加坡方提供奖学金)。我校名额为28名。
选拔条件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数学、英语成绩优秀,品德优秀,适应能力强,身体健康,年龄在16至20岁以内(即1991年1月后至1995年1月前出生)的应届理工类高中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新生如愿意作为赴新加坡留学预备人选,并征得家长(监护人)同意,请于日12:00前登陆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网址)通过&高考录取信息查询系统&提交申请。我校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按不少于奖学金名额分配数2.5倍的比例进行遴选,并推荐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和新加坡方选拔。
根据往年经验,赴新留学学生在原籍办理护照时间较短,建议愿意参与新加坡本科奖学金项目选拔的新生入学时暂不迁移户口。
学校各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相关部门名称
新生住宿安排及查询
后勤保障部
027-(总务管理办公室)
发放新生托运行李
学生宿舍(教学楼)服务中心
转学生档案及
党团组织关系
招生就业工作处
党委组织部
027-(招生就业工作处档案室)
027-(组织部党建办公室)
027-(团委组织办公室)
收取学费、住宿费等
027-、、(财务部)
027-、、(中国银行借记卡咨询电话)
校内报警电话:027-
学生资助事宜
学生工作部学生
资助管理中心
电子邮件服务
入学报到事项及
新生奖学金咨询
招生就业工作处
027-、(招生办公室)
附:武汉大学各院系联系方式一览表
咨询电话(区号:027)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
信息管理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水利水电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动力与机械学院
城市设计学院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计算机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国际软件学院
印刷与包装系
医学部:、
基础医学院:、
口腔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药学院:、
HOPE护理学院:、
地址:行政大楼西南楼负一楼B101-103室
电话:(027)54826
传真:(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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