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技术监督局乔布斯什么时候死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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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垦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员工资能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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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第一篇:黑龙江质量技术监督局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黑质技监函发?2014?75 号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4 年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 (地) 质量技术监督局, 绥芬河市、 抚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哈尔滨铁 路局: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工作新的部 署,结合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的具体安排,省局重新 制定了 《2014 年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 (见附件) , 现印发给你们, 请根据当地实际, 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附件:2014 年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 年 4 月 14 日
2014 年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
2014 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 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防止重特大事故 和重大负面影响事件、万台设备死亡人数控制在 0.42 以下为目 标,以改革创新精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提升质 量安全节能水平,全力服务“五大规划”战略实施,积极支持全 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更加有效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这一 总体要求,2014 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 ,依法加强特种设备安全 监管 (一)继续加强宣贯。1、抓好质监系统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开展《特种设备安 全法》 、新实施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学习活动。2、扩大企业宣贯范围。将小企业和特种设备经销单位纳入 今年宣贯范围。3、加强面向社会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活动同“法 律六进”活动结合起来,主动送法上门。做好“六一” 、 “安全生 产月”等时期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 络等新闻媒体,进行专题宣传。在人员聚集场所,悬挂、张贴条 幅、宣传画,设立宣传板、发放宣传材料。
(二)努力改革创新 4、转变监管方式。从“保姆式”监管向“警察式”监管转 变,监管企业而非设备,依法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认真落实法律规 定的各项义务和要求,依法查处违法行为。5、创新监管手段。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安全管理。推 进大型起重机械加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推动开展电梯、气瓶安 全监管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探索开展安全责任保险工作。6、推进分类监管。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重新界定不同种 类、类别特种设备的监管环节,实施重点监管;推进使用单位安 全管理标准化和分类监管;制定使用环节的基本安全要求,鼓励 地方结合实际制定相关附加要求。7、争取政府支持。争取在地方立法、人员编制、工作经费、 执法装备等方面取得更大支持。8、搞好部门协调。改进现有的综合协调、联合执法等工作 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提升监管效果。加强 部门协调,实行部门联动。(三)严格依法监管 9、依法履行职责。各级监察机构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 全法》设定的职责范围开展工作,做到法律规定的要监管到位, 法律没规定的坚决不管。10、加强证后监管。省局完成 100 家企业,市地局(行业系 统)按 25%的比例对持证生产单位进行抽查。
11、突出重点检查。在日常监察工作中要突出对电梯、大型 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气瓶等重点设备和学校、医院、车站、商 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日常监察。12、开展大检查“回头看” 。对去年开展的大检查大整顿活 动开展“回头看”活动,督促隐患整改到位。二、改革创新行政许可方式,切实提高源头安全把关能力 13、强化生产单位行政许可。对国家总局下放的许可项目, 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工作质量不高、把关不严、作风不 正的鉴定评审机构和人员进行惩戒直至行业禁入。对取证单位和 原证书已过期的换证单位, 在整改期间严禁从事相应的生产经营 活动,否则按无证生产进行查处。继续严格执行生产单位许可六 项制度。14、规范使用登记工作。修订完善设备登记、过户、停用、 报废的工作程序、 具体要求和管理制度。对拒不登记的严格查处, 对该办理报停报废手续的,督促及时办理。及时更新安全监察网 中的登记数据。做好省局下放的电站锅炉、移动式压力容器、客 运索道等三类设备的使用登记工作。15、做好各类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强化作业人员、检验检测 人员培训考核基地建设,统一培训教材,建立全省统一的理论考 试题库和考核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多媒体教学、理论考试机考 化和实际操作模拟化。执行“一批三报” 、 “两分开” 、 “三分离” 制度。督促企业做好作业人员的日常教育培训。
三、扎扎实实开展现场检查,消除隐患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16、扎实开展全面检查。使用单位在两千家以上的,市地、 县区局合计检查 400 家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少于两千家的,检查 20%。4 月底以前,制定全年全面检查计划,下发到县区局并抄 送省局和同级安监、纪检、检察、工会等部门。建立完善的全面 检查档案。17、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开展电梯、移动式压力容器、大型 游乐设施专项整治。节假日和重大社会活动期间开展安全大检查 活动。抓好检验机构报告问题、 上级交办事项及举报投诉的检查。18、实行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完善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对于发现的重大隐患由专人进行跟踪督办, 对隐患整改不力的单 位列入“黑名单”重点督办,并面向社会公示。四、创新推进六大体系建设,有效增强特种设备监管能力 19、 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宣贯实施新出台的法规, 针对 “废、 改、 立” 计划献言献策。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做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修改工作。20、加强动态监管体系建设。建设特种设备安全指挥中心。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指挥中心软件修改、新旧软件转换工作。21、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继续推行“一岗双责”制。对 企业继续实行安全责任告知书、承诺书等“两书”制度,定期分 类召开企业相关责任人例会制度。加强对基层局工作督查和业务 指导。加强系统内部的工作目标及事故指标考核工作,签订安全
责任状,建立挂牌督办、跟踪督办和事故警示、通报等制度。帮 助、指导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协调基层政府加强对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工作的领导。22、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结合动态监管体系,建立以预 防为主的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对重大安全隐 患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完善质监部门和企业 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充分发挥消防、安监、企业等社会应 急救援资源的作用,督促大企业建立专业救援队伍、小企业签订 救援协议。每个市地 (行业系统) 至少开展一次锅炉、 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机电类设备应急救援演练。23、完善绩效评价体系。争取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上级政府 对下级政府的目标考核范围;研究取消事故绝对指标、优化事故 相对指标;进一步修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加强对安全监察机构 的考核,开展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考核。24、推进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省特检院和基层局要出台激励 政策,鼓励、支持参与国家总局和兄弟省市的科研项目。五、探索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努力提升检验技术支撑能力 25、积极应对检验机构改革。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改革要求,谋划全省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改革思路,按照有关要求 积极稳妥推进改革。26、做好换证准备工作。资质证书即将到期的检验机构要做 好换证准备工作,对缺少的检验项目积极申请增项,及时向国家
总局许可办提出换证申请, 并配合做好换证评审及评审问题整改 工作。27、提高检验率和检验质量。主动通知企业及时报检。建立 监察、检验联动机制,对拒不检验的,检验单位要形成统计表上 报监察机构,由监察机构依法处理。规范检验原始记录,统一使 用省局的检验软件出具检验报告。28、规范检验行为。实行“教育、监督、处罚”三结合的工 作制度,严格规范检验人员特别是县级检验人员的工作行为;严 禁利用工作便利勒卡企业或参与特种设备生产经营活动。29、加强监督管理。各检验机构在月初向监察机构上报本月 的检验计划,月末上报检验计划完成情况。省局按照 25%的比例 对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抽查。各市地局(行业系统)对检验机构每 季度至少进行 1 次日常监督检查,年底前进行 1 次年度考核。对 于超检验资质范围和超授权范围检验、违背属地原则跨地区(行 业)检验的,要严格查处;监督检验机构按照收费标准收取检验 费,严禁多收,不得少收、免收。六、围绕中心履行服务职能,助推龙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30、服务节能减排。面向社会开展特种设备节能宣传,对高 耗能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进行法规宣贯,落实作业人员节能 培训考核。在监督检验、施工告知以及使用登记等环节,对相关 节能证明材料严格把关。对锅炉设计文件进行节能审查,开展锅 炉能效测试。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强市地级能效测试机构建
设。加强部门协作,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的支持,出台特种设 备节能的鼓励性政策措施。31、服务“五大规划” 。做好特种设备招标服务、到货免费 验收、设备安装现场监督、上门使用登记等服务工作,并上门指 导企业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32、服务大项目建设。详细掌握大项目建设情况,了解需要 帮助解决的问题,制定《大项目建设服务工作一览表》 ,列出辖 区内大项目单位名单和联系人、需要帮助解决的事项、解决相关 问题的时限及责任人,限时跟踪督办,推动服务措施有效落实。33、服务新农村建设。引导企业开发生产适合农业农村特点 的特种设备产品。严厉打击将报废气瓶修理翻新后销往农村的违 法行为。出台优惠政策,促进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向农村转移。对 农民工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减免部分费用。深入乡村,大力宣传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及自我安全保护知识。34、服务民生改善。探索创新居民小区电梯安全监管和服务 新措施,严厉打击违规拼装电梯,为群众营造安全生活环境。严 厉打击翻新改造报废气瓶、违规充装和检验气瓶等违法行为;强 化采暖锅炉、供热供气公用管道安全监察。35、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和县域经济。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和县 域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情况的追 踪、检查,帮助企业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36、服务重大活动。分级分类建立安全保障制度,制定应急
处置方案。主动争取列入各类重大活动的组委会成员单位,在政 府统一领导下,做好重大活动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 强中国俄罗斯博览会、冰雪节等全省性重大活动的安全保障;有 效落实绿博会等地方性重大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七、加大投入强化自身建设,奠定事业科学发展坚实基础 37、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要制定计划,建立学习 制度,出台学习奖励制度,督促监察、检验人员加强业务学习, 鼓励报考检验师、三级探伤证书。38、加大装备投入,提升工作能力。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及检验装备投入。落实交通、通讯设备,为监察检验人员配备劳 动保护用品器具,购置必须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39、加强基层指导,保证政令畅通。要严格贯彻执行上级下 发的文件,大力督促县区局落实;在做好本级监察工作的同时, 多深入基层,加强检查指导工作力度。40、严格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加强警示教育和正面引 导工作,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现场监察、行政执法和检验 检测等工作的廉政监督制度;严肃处理监察、检验中的各种违法 乱纪问题。
第一篇:黑龙江质量技术监督局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黑质技监特发[ 号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具体技术性要求》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具体技术性要求》的通知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第 60 号化告)和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分级实施范围》 (国质检锅[ 号) 的有关规定,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了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具体技术性要求》已经省政府领导 ,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黑龙江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具体技术性要求
二○○七年七月六日
抄送:省农垦、森工总局,省电力公司,哈尔滨铁路局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7 年 7 月 9 日印发
共印 100 份 -2-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具体技术性要求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具体技术性要求
一、锅炉行政许可具体技术性要求 锅炉行政许可具体技术性要求 (一) D 级锅炉制造单位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 万元。2、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与锅炉制造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 理体系,编制适合本企业的质量保证手册。3、技术力量要求。配备锅炉制造加工、焊接、材料质量管理 等各类工程技术人员,人员比例不少于职工总数的 5%,且不少 于 8 人。至少有锅炉和焊接专业人员各一名;制造各环节(设计、 工艺、焊接、加工、检验等)必须有相关责任人员负责;应有 2 名 RT 中级无损检测持证人员, 如无损检测工作外委的, 本单位至少 有 1 名 RT 中级无损检测持证人员;持证焊工人数及项目应满足 制造需要且不少于 10 人, 其中至少有 2 名自动埋弧焊工; 外聘人 员需签订劳动聘用合同。4、工作场地要求。厂区面积不少于 8000 O,生产锅炉的建 筑面积不少于 2000 O,主车间不小于 1000 O;管材和半成品存 放必须有防雨、防潮措施;有专门保管焊接材料的Ⅰ、Ⅱ级库, 具备相应的保温、除湿和烘干设施;有与产品相适应的无损检测 曝光室、洗片、冲洗场所,曝光室面积不小于 40 O。
5、工装设备要求。有半自动或自动切割设备,切割厚度不小 于 20mm;有卷板机,规格不低于 16mm×2000mm;有弯管机, 规格不低于Ф76mm;有钻孔设备,规格不低于Ф60mm;焊接设 备不少于 5 台,至少有 1 台自动焊机;有起吊设备,主车间起吊 能力不低于 10T;有一台与产品相适应的射线探伤设备(外委除 外);具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检测工具和水压试验设备。6、经营业绩要求。换证单位在原证书有效期内,每年生产 D 级锅炉不少于 10 台,四年有效期生产 D 级锅炉总台数不少于 40 台或不少于 50 蒸吨;新取证单位应有试制产品并监检合格。7、其它要求。锅炉设计图纸依法进行鉴定;具有与制造产品 相适应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工艺文件;产品原材料、焊接、无损 检测、水压试验等项目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换证 单位在原证书有效期内未发生重大产品安全性能事故。(二)1 级锅炉安装单位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新取证企业应具备 D 级以上锅炉制造资质 或建筑安装施工承包企业二级以上资质。2、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与 1 级锅炉安装相适应的质量管 理体系,编制适合本企业的质量保证手册。3、技术力量要求。工程技术人员数量 15 人(工程技术人员是 锅炉、热能、暖通、焊接、无损检测、热工仪表、机械、设备安 装专业毕业的)以上,其中至少有 8 名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技术人
员。至少有锅炉(热能或暖通)、热工仪表、焊接专业大专学历技 术人员各 1 名,且 2 名以上人员有 3 年工作经验;无损检测人员 要求9人?项(其中:RTⅡ级5人,至少1人有4年工作经验; UTⅡ级2人、MTⅡ级或 PTⅡ级2人) 。无损检测外协时,本单 位至少有 RTⅡ级、UTⅡ级、MTⅡ级和 PTⅡ级持证人员各 1 名 负责无损检测工作;焊工20人,其中至少10名氩弧焊(6G4 人、3G2人、6FG3人),具有Ⅱ类及以上材料试件合格项目的人 数不少于 50%;管工、钳工8人;电工5人;起重工4人;外聘 人员应签订劳动聘用合同。4、工作场地要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资料档案室;有仪 器设备室;有仓库。5、工装设备要求。电焊机7台,其中4台氩弧焊机;起重设 备5台,其中20t 和25t 汽车起重机各1台(可外委),塔式起 重机1台(可外委);试压泵4台;射线探伤仪(3台)、磁粉探伤仪 (1台)、 超声波探伤仪(1台), 均可外委; 烘箱 3 个; 硬度计3台; 空压机2台;光谱分析仪1台;热工测试仪器1套;热处理设备 1套,可外委;金相及理化设备1套,可外委。6、业绩要求。换证单位每年安装锅炉数量数量不少于 5 台, 四年总台数不少于 20 台。7、其它要求。具有与安装工作相适应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工 艺文件;换证单位在原证书有效期内从事与许可级别相适应的安 装改造工作间断期不超过 1 年,没有出现重大锅炉安装安全性能
事故。(三)2级锅炉安装单位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新取证企业应具备 D 级以上锅炉制造资质 或建筑安装施工承包企业二级以上资质。2、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与锅炉安装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 系,编制适合本企业的质量保证手册。3、技术力量要求。工程技术人员数量 8 人(工程技术人员是 锅炉、热能、暖通、焊接、无损检测、热工仪表、机械、设备安 装专业毕业的)以上,其中工程师以上职称至少 4 人。至少应有锅 炉(热能或暖通)、热工仪表、焊接专业大专学历技术人员各 1 名; 无损检测人员6人?项(RTⅡ级3人、UTⅡ级2人、MTⅡ级或 PTⅡ级1人) 。无损检测外委时,本单位至少有 1 名 RTⅡ级、UT Ⅱ级、MTⅡ级或 PTⅡ级持证人员负责无损检测工作;焊工 10 人,其中至少5名氩弧焊(6G2人、3G1人、6FG2人),具有Ⅱ 类及以上材料试件合格项目的人数不少于 50%; 管工、 钳工6人; 电工4人;起重工3人;持有锅炉操作证的调试人员2人;外聘 人员应签订劳动聘用合同。4、工作场地要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资料档案室;有仪 器设备室;有仓库。5 工装设备要求。电焊机4台,其中2台氩弧焊机;起重设 备3台,其中20t 汽车起重机 1 台(可外委);试压泵3台;射线
探伤仪(2台)、磁粉探伤仪(1台)、超声波探伤仪(1台),均可外 委;烘箱 3 个;硬度计2台;空压机1台;光谱分析仪1台; 、热 工测试仪器1套,可外委;热处理设备1套,可外委;金相及理 化设备1套,可外委; 6、 业绩要求。换证单位在原证书有效期内每年安装锅炉不少 于 5 台,有效期内要有对应级别锅炉的安装业绩,四年总台数不 少于 20 台。7、其它要求。具有与安装工作相适应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工 艺文件;换证单位在原证书有效期内从事与许可级别相适应的安 装改造工作间断期不超过 1 年,没有出现重大锅炉安装安全性能 事故。(四)3 级锅炉安装单位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新取证企业应具备 D 级以上锅炉制造资质 或建筑安装施工承包企业二级以上资质。2、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与锅炉安装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 系,编制适合本企业的质量保证手册。3、技术力量要求。工程技术人员数量3人(工程技术人员是 锅炉、热能、暖通、焊接、无损检测、热工仪表、机械、设备安 装专业毕业的),其中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至少1名;无损检测人 员2人?项(RTⅡ级2人?项) 。无损检测外协时,本单位至少 有 1 名 RTⅡ级持证人员负责无损检测工作; 焊工4人, 其中至少
2名氩弧焊(6G2人、6FG1人);管工、钳工5人;电工2人; 起重工2人;持有锅炉操作证的调试人员1人;外聘人员应签订 劳动聘用合同。4、工作场地要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资料档案室;有仪 器设备室;有仓库。5、工装设备要求。电焊机2台,其中1台氩弧焊机;起重设 备2台;试压泵2台;射线探伤仪(2台),可外委;烘箱 2 个; 硬度计1个;空压机1台;光谱分析仪1台,可外委;热处理设 备1套,可外委;金相及理化设备1套,可外委; 6、 业绩要求。换证单位在原证书有效期内每年安装锅炉不少 于 5 台,有限期内要有对应级别锅炉的安装业绩,四年总台数不 少于 20 台;新取证企业无此项要求。7、其它要求。具有与安装工作相适应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工 艺文件;换证单位在原证书有效期内从事与许可级别相适应的安 装改造工作间断期不超过 1 年,没有出现重大锅炉安装安全性能 事故。二、压力容器行政许可具体技术性要求 压力容器行政许可具体技术性要求 压力容器 (一)D 类压力容器设计单位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2、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如下内容: 术语和缩写,质量方针,质量体系,设计控制,各级设计人员的
培训、考核、奖惩,设计管理制度。3、技术力量要求。有独立的设计工作机构;具有压力容器设 计经验、能够独立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持有《设计审批员 资格证书》的设计审批人员不少于 2 人,专职设计人员不少于 7 人,各级设计人员每年变动人数不超过 20%。外聘人员需签定劳 动聘用合同。4、工作场地要求。设置专用设计办公室,独立的档案室等设 计工作场所。5、设计设备要求。具有必要的设计装备、设计手段和电算软 件包;出图设备完好率 100%。6、业绩要求。取证单位试设计资料十台(套),并且由具有相 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核合格;换证单位每个类别应有两套设 计文件。7、其他要求。具有与设计范围相适应的法规、技术规范和技 术标准;换证单位对压力容器设计进行自查并形成综合报告及设 计回访总结,并且无设计事故。(二) D 级压力容器制造单位 1、申请单位资格。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 万元。2、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管理体系,编 制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要求的《压力容器制造质 量手册》 。
3、 技术力量要求。工程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不少于 5%, 且不少于 8 人; 具有设计工艺质控责任人员、 材料质控责任人员、 焊接质控责任人员(焊接专业) 、理化质控责任人员、热处理质控 责任人员、无损检测质控责任人员(RT 或 UT 中级) 、压力试验 质控责任人员、最终检验质控责任人员;具有与所制造压力容器 产品相适应的专业作业人员,持证焊工不少于 10 名,具备至少 2 项合格项目,且满足相应产品焊接的要求(取证单位要求有 2 名 自动焊工、 名气体保护焊工) 无损检测人员至少应有 RT 和 UT 2 ; 中级各 2 人项,无损检测外委时本单位应配备 RT 和 UT 中级无 损检测持证责任人员;外聘人员需签订正式的劳动聘用合同。4、厂房场地要求。压力容器生产厂区面积不应小于 8000 平 方米, 生产容器的厂房面积不应小于 2000 平方米, 其中主车间不 应小于 1000 平方米; 具有与所制造产品相适应的射线曝光室和焊 接试验室, 曝光室面积不少于 60 平方米; 有存放压力容器材料的 库房和专用场地,并具备有效的防护措施,合格区与不合格区应 有明显的标志;有专用焊材库房和烘干、保温设备。5、工装设备要求。具有与压力容器制造相适应的加工设备、 成形设备、切割设备、焊接设备(其中自动焊机不少于 1 台) 、起 重设备(起吊能力不低于 10 吨)和必要的工装设备;不锈钢或有 色金属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具备专用的制造场地和专用的加工设 备、成形设备、切割设备、焊接设备,不得与碳钢混用;具有与 制造专门产品相适应的其他专用设备。
6、业绩要求。取证单位应有监检合格的试制产品;换证单位 在许可有效期内每年制造容器不少于 10 台, 连续间断生产不超过 2 年;具有连续制造对应级别压力容器的业绩。7、其他要求。具有与压力容器制造范围相适应的法规、技术 规范和技术标准;换证单位无容器制造安全性能事故。(三) 1、2 级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 1、基本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1、 级安装单位注册资金分别不少于 200 2 万元和 100 万元。2、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编制适合本企业 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质量手册》 。3、技术力量要求。专业技术人员 6 人(其中:1 级中安装许 可 5 人) ,中级人员 3 人(其中:1 级中安装许可 2 人) 名持证 ;8 焊工(1 级中安装许可 4 人) ,其中氩弧焊 2 人项、埋弧自动焊 2 人项(1 级中安装许可不要求) ,持证合格项目的试件位置代号如 下:管材:2G、5G:5 人(1 级中安装许可为:5G:2 人) ,板材: 2G、3G:5 人(1 级中安装许可为:3G:2 人) ,管板:5FG:2 人 5 人(1 级中安装许可为:5FG:1 人) ;铆工、钳工、管工 10 人 (1 级中安装许可为 6 人) 电工 2 人; ; 起重工 3 人; 和 UT、 RT MT 或 PTⅡ级人员各 1 项,无损检验分包时,本单位应配备 RT 或 UT 中级无损检验人员 1 名;外聘人员需提供正式的劳动聘用 合同。
4、厂房场地要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资料档案室、仪器设 备室。5、工装设备要求。8 吨以下起重设备 2 台,20 吨以上汽车吊 1 台(可分包) ;16mm 卷板机 1 台(1 级中安装许可不要求) ;电 焊机 8 台(1 级中安装许可为 4 台) ,其中氩弧焊机 2 台,埋弧焊 机 1 台(1 级中安装许可不要求) ;烘箱 2 台;焊条保温筒(按焊 接人员数量配备) ;换热器抽芯设备若干台(允许分包) ;水准仪 1 台,经纬仪 1 台,试压泵 1 台,空压机 1 台,焊接试验设备 1 套,无损检测设备 3 台(允许分包) 。6、 业绩要求。换证单位具有连续安装改造维修压力容器的业 绩, 在原许可有效期内安装改造维修容器不少于 20 台, 每年安装 改造维修不少于 5 台。7、 其他要求。具有与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范围相适应的法 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换证单位 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事故。(四)气瓶充装单位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地、市级公安消防部门消防审批、验收 手续;有建设部门关于充装站选址审批、验收手续;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核发的储罐使用登记证书;新取证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 万元。2、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编制适合本企业的《气瓶充装质量手
册》 ,绘制体系图和充装工艺流程图;建立符合 TSG R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附件 B 要求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3、技术力量要求。设立专职技术负责人,负责人应熟练掌握 本专业知识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与充装气体种类、规 模相适应的持证气瓶充装人员,最少不得少于 2 名。4、 厂房场地要求。与充装气体的种类、 充装量相适应的厂房、 场地;氧气充装站应有防爆墙;可燃及助燃气体管线、设备等接 地电阻和防雷接地应有检测报告。5、工装设备要求。具有足够数量的自有产权气瓶,而且都在 检验有效期和允许使用的年限内。新取证单位的气瓶数量要求为: ①液化石油气: 充装站在市地级市区的需要气瓶 2000 只、 充装站 在县城的需要气瓶 1000 只、 充装站在乡镇的需要气瓶 500 只, ② 工业气体需要相应的工业气瓶 300 只。换证单位的气瓶数量要求 为:工业用气瓶数量不少于 1000 只,液化石油气瓶不少于 2000 只;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或易燃气体的充装危险部位 应设置浓度报警仪;配备计算机,在计算机内建立气瓶档案; 、液 化气充装必须安装报警和自动切断气源的灌装秤;永久气体充装 有防错装接头,氢、氧、氮气体充装有抽真空装置。6、业绩要求。换证单位在原许可有效期内,充装液化石油气 的每年至少充装 5000 只气瓶, 充装工业气体的每年至少充装 1000 只气瓶。7、其他要求。具有与充装范围相适应的法规、技术规范和技
术标准, 充装工作质量符合 TSG R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 附件 C 的要求;换证单位在充装许可有效期内,没有出现严重违 反规程、标准或者造成重大充装事故的问题; 。(五)气瓶检验单位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 万元。2、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气瓶检验质量管理体系,编制且 应符合 TSG Z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 求》规定要求的《检验质保手册》 。3、 技术力量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气瓶检 验员以上资格,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检验员以 上资格;具有与所检验的气瓶种类及数量相适应的持有效检验员 证书的检验员,且每类气瓶的检验员不得少于 2 名。焊接气瓶、 液化石油气瓶、 溶解乙炔气瓶检验单位至少有 2 名 RTⅡ无损检测 人员, 若无损检测工作外委, 本单位至少有 1 名 RTⅡ无损检测人 员;应有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验站安全工作;有全职 聘用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少于 10 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 证件上岗。4、厂房场地要求。有与所检验气瓶种类及数量适应的厂房、 场地(取证单位检验的场地建筑面积不小于 600m2)、安全设施, 检验站设施、建筑须符合防火、防爆、环境保护要求。5、工装设备要求。具有处理易燃、有毒气体和残液的处理装
置;易燃、有毒、液化气体应有蒸汽吹扫或置换(中和)设施,有 乙炔气和液化气体残液(气)回收装置;配备微机进行数据处理,对 检验气瓶实行动态管理。6、业绩要求。换证单位,工业气瓶检验站每年检验气瓶不少 于 5000 只,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站每年检验气瓶不少于 20000 只。7、 其他要求。具有相应数量的已明确或落实检验责任的在用 气瓶 (无缝气瓶 100000 只、 焊接气瓶 5000 只、 液化石油气瓶 80000 只、溶解乙炔气瓶 8000 只、特种气瓶 4000 只) ;具有与气瓶检验 范围相适应的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换证单位无检验质量 事故。三、压力管道行政许可具体技术性要求 压力管道行政许可具体技术性要求 压力管道 (一) GB 类、GC2、GC3 级压力管道设计单位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2、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体系应包括术语 和缩写、质量方针、质量体系(具体包含设计组织机构;各级设 计人员;设计、校核、审核(或审定)人员的职、责、权;各级 设计人员任命书) 、设计控制(具体包含总则;工作程序;设计类 别、级别、品种范围;材料代用;设计修改;设计审核修改单) 、 各级设计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建立和落实压力管道设计管 理制度,具体有以下 13 项:各级设计人员的条件、各级设计人员
的业务考核、各级设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设计工作程序、设计条 件的编制与审查、设计文件的签署、设计文件的标准化审查、设 计文件的质量评定、设计文件的管理、设计文件的更改、设计文 件的复用、设计条件图编制细则、设计资格印章的使用与管理。3、技术力量要求。从事专职设计人员总人数不少于 7 人,审 批人员不少于 2 人,设计审批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设计业绩;有压 力管道材料和应力校核人员;各级设计人员每年变动人数不超过 20%。4、工作场地要求。有独立设计工作机构和固定办公场所。5、 工装设备要求。具备计算机进行设计、 计算、 绘图的能力, 利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计算机出图率应达到 100%;具有设计装 备(包括硬件配置和压力管道绘图、应力分析软件)和出版完成 设备(复印、晒图、装订设备) 。6、 业绩要求。换证单位在许可证书有效期内每一级别的设计 文件至少有 2 项;具有和申请类别、级别、品种相对应的压力管 道设计文件,并提供压力管道设计产品(成果)统计表一式二份。7、其他要求。具有与设计范围相适应的法规、技术规范和技 术标准;换证单位有设计自查综合报告及设计回访总结,无设计 质量事故。(二) B 级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 1、基本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金属、非金属管子、管件、阀门的注
册资金不少于 500 万元,生产管件、弯头、膨胀节、波纹管的注 册资金不少于 200 万元,生产紧固件、支吊架、 法兰、密封垫的 注册资金不少于 50 万元。2、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适应压力管道制造的质量体系; 编制《质量手册》 ;制定质量控制文件、作业作业指导书、制造过 程的记录表、卡报告等。3、 技术力量要求。技术员以上职称的人员占企业职工总人数 比例不少于 8%,应有机械制造、焊接、理化等专业人员且不少于 3 人;生产的管件有焊缝的必须具有相应项目的持证焊工; 管件 制造按标准需要做无损检测的,其人员应具有Ⅱ级以上资格。4、厂房场地要求。建筑厂房面积:生产金属、非金属管子、 阀门的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 1000 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少于 5000 平方米,生产管件、弯头、膨胀节、波纹管的厂房建筑面积不少 于 600 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少于 2000 平方米,生产支吊架、紧固 件、法兰、密封垫的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 200 平方米、占地面积 不少于 1000 平方米。5、工装设备要求。与产品相适应的射线探伤设备 1 台,与产 品相适应的检测工具和耐压试验设备。同时,针对不同产品还应 配备不同的设备,具体情况如下:生产金属、非金属管子、阀门 所需设备有研磨机 1 台、车床 2 台、钻床 2 台、刨床 1 台、铣床 1 台、试压设备 2 台,如有焊接元件的还应有氩弧电焊机 2 台、 保温设备 2 台;生产管件、弯头、膨胀节、波纹管的所需设备有
压力机 1 台、 推制机 2 台、 波纹管成型机 2 台(仅限取波纹管资质)、 中频加热炉 1 台、切割机 1 台、车床 3 台、钻床 2 台、试压设备 2 台、烘干箱 1 台,如有焊接元件的还应有氩弧电焊机 2 台、保 温设备 2 台;生产法兰所需设备有车床 2 台、钻床 2 台。6、 业绩要求。换证单位在原许可证有效期内每年生产产品不 少于 500 件、最高级别不少于 10 件。7、其他要求。配备与管道元件制造范围相适应的法规、技术 规范和技术标准;换证单位未发生制造质量事故。(三) GB1、GC2 级压力管道安装单位 1、基本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新取证单位注册资金 500 万元以上,换证 单位注册资金 300 万元以上;具有建筑安装施工承包企业二级以 上资质或锅炉安装 1 级以上资质。2、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适应压力管道安装的质量体系; 编制《质量手册》 ;制定《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及相应过程记 、 录表、卡、报告等。3、技术力量要求。质量体系责任人员不少于 4 人,其中管理 者代表应具有工程系列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至少 5 年;责任工程师中应有工程师 1 名,其余具备助工及以上 资格;项目质量保证师应具备助工职称、从事专业至少 3 年;应 有焊接、化机(或锅炉、暖通、机械)专业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 、 从事压力管道安装人员不少于 100 人,工程技术人员占总数 5%
且不少于 10 人;持证焊工总数 12 人,氩弧焊工 4 人;管工 24 人;无损检测 RTⅡ2 人、UTⅡ1 人、MTⅡ1 人。4、厂房场地要求。房屋建筑面积 600 平方米以上。5、工装设备要求。手弧焊机 15 台;氩弧焊机 4 台;焊条烘 干设备 3 台;射线探伤机 3 台;超声波探伤仪 1 台;磁粉探伤仪 1 台;汽车吊(8 吨以上)1 台;发电设备 1 台;液压试验设备 4 台; 光谱分析仪 1 台;便携式硬度计 1 台。6、 业绩要求。换证单位在原证书有效期内每年安装压力管道 至少 10 公里,四年安装压力管道不少于 40 公里。7、其他要求。配备与安装范围相适应的法规、技术规范和技 术标准;换证单位未发生安装质量事故。(四) GB2、GC3 级压力管道安装单位 1、基本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新取证单位注册资金 500 万元以上,换证 单位注册资金 200 万元以上;具有建筑安装施工承包企业二级以 上资质或锅炉安装 1 级以上资质。2、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适应压力管道安装的质量体系; 编制《质量手册》 ;制定《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及相应过程记 、 录表、卡、报告等。3、技术力量要求。质量体系责任人员不少于 3 人,其中管理 者代表应具有工程系列大专学历,工程师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至少 4 年;责任工程师中应有工程师 1 名,其余具备助工及以上
职称;项目质量保证师应具备助工职称、从事专业至少 4 年;应 有焊接或化机(或锅炉、暖通、机械)专业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 从事压力管道安装总人数 30 人,工程技术人员占总数 5%且不少 于 6 人;持证焊工总数 4 人;氩弧焊工 2 人;管工 8 人。4、厂房场地要求。房屋建筑面积 600 平方米以上。5、工装设备要求。手弧焊机 6 台,氩弧焊机 2 台,焊条烘干 设备 2 台,液压试验设备 2 台。6、 业绩要求。换证单位在原许可有效期内每年安装压力管道 至少 10 公里,四年安装压力管道不少于 40 公里。7、其他要求。配备与安装范围相适应的法规、技术规范和技 术标准;换证单位未发生安装质量事故。四、电梯行政许可具体技术性要求 电梯行政许可具体技术性要求 电梯 (一) A 级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 万元(改造单位要求 350 万元);具有合法持证电梯制造单位的安装改造维修授权委托 书。2、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适应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质量管 理体系,编制适合本企业的质量管理手册。3、 技术力量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电气或机械专业高级 工程师以上职称,且从事电梯技术和施工管理工作 5 年以上,有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命文件,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签订 1 年以
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电气或机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8 人(改造要 求 10 人),其中:从事电梯安装的高级工程师不少于 2 人,工程 师不少于 4 人;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2 人;专职质量检验 人员不得少于 4 人;签订 1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持相应作业资 格证书的电梯作业人员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40 人, 且各工种人员比 例合理;外聘人员应签定劳动聘用合同。4、工作场地要求。办公室面积不小于 150 O,库房面积不小 于 80 O。5、 工装设备要求。具有满足其安装改造维修作业需要的施工 设备、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且维护完好;安装维修(改造)施工 设备和工艺装备的性能精度应满足工艺要求;应有钳工工具、电 工工具、管工工具、焊工工具、测量工具、电动工具、电梯工程 专用工具、量具、起重运输设备、通讯工具及切割设备、焊接设 备;应具有满足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具体包括:万能表、钳形 电流表、绝缘电阻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示波器、转速表、 声级计、点温计、加速度测试仪、机械故障听诊仪、限速器测试 仪、激光垂准仪;检测设备应进行定期计量检定,且性能精度满 足检验要求。6、业绩要求。换证单位在原许可有效期内安装电梯不少于 120 台;换证当年至少安装改造维修 8 台电梯,并且至少有 3 台 电梯的技术参数达到 B 级以上;安装的电梯经监督检验合格;对 安装的电梯,在其免费维护期内,能够按照与产权单位签署的相
关约定,提供服务且无重大失误; 取证单位提供一台已安装完毕 的电梯作为样机。7、其他要求。配备相应的法规、标准,包括: 《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条例》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 、 GB《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电 梯技术条件》 、GB/T《电梯试验方法》 、GB10060-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等相关法规和标准;换证单位未发生重大 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事故。(二) B 级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不少于 150 万元(改造单位要求 200 万元);具有合法持证电梯制造单位的安装改造维修授权委托 书。2、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适应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的质量管 理体系,编制适合本企业的质量管理手册。3、 技术力量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电气或机 械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且从事电梯技术和施工管理工作 5 年以上,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命文件,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订 1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电气或机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6 人,其中,从事电梯安装的高级工程师不少于 1 人,工程师不少 于 3 人;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 得少于 3 人;签订 1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持证电梯作业人员等
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且各工种人员比例合理; 外聘人员应签定 劳动聘用合同。4、工作场地要求。办公室面积不小于 100 O,库房面积不小 于 50 O。5、工装设备要求。具有满足作业需要的施工设备、工艺装备 和试验的设备,且维护完好;安装改造维修施工设备和工艺装备 的性能精度应满足工艺要求;应有常用的钳工工具、电工工具、 管工工具、 焊工工具、 测量工具、 电动工具、 电梯工程专用工具、 量具、起重运输设备、通讯工具及切割设备、焊接设备。具有满 足电梯安装维修(改造)工作的检测设备,具体包括:万能表、钳 形电流表、绝缘电阻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转速表、声级计、 点温计、加速度测试仪、机械故障听诊仪、限速器测试仪、激光 垂准仪, 检测设备应进行定期计量检定,且性能精度应满足检验要 求。6、业绩要求。换证单位在原证书有效期内安装电梯不少于 65 台;换证当年至少安装改造维修 8 台电梯,且至少有 3 台电梯 的技术参数达到所申请等级的技术参数上限;安装改造维修的电 梯经监督检验合格;对安装改造维修的电梯,在免费维护期内, 能够按照与产权单位签署的相关约定,提供服务且无重大失误; 取证单位具有一台已安装完毕的电梯作为样机。7、其他要求。配备满足安装改造维修要求的法规、标准,包 括: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
可 规 则 》 GB 《 电 梯 制 造 与 安 装 安 全 规 范 》 、 ; GB/T 电梯技术条件; GB/T 电梯试验方法; GB10060-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等法规标准; 换证单位未发生重大 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事故。(三) C 级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不少于 50 万元(改造单位要求 80 万元);具有合法持证电梯制造单位的安装改造维修授权委托书。2、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适应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质量管 理体系,编制适合本企业的质量管理手册。3、 技术力量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电气或机械专业高级 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电梯技术和施工管理工作 5 年以上,有企 业主要负责人的任命文件,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签订 1 年以上 劳动聘用合同的电气或机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3 人,其中,从 事电梯安装的工程师不少于 2 人;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得少于 2 人;签订 1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 同持证电梯作业人员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且各工种人员比例 合理;外聘人员应签定劳动聘用合同。4、工作场地要求。办公室面积不少于 50 O,库房面积不少 于 30 O。5、 工装设备要求。具有满足其安装改造维修作业需要的施工 设备、工艺装备和试验的设备,且维护完好;安装改造维修施工
设备和工艺装备的性能精度应满足工艺要求; 应有常用钳工工具、 电工工具、管工工具、焊工工具、测量工具、电动工具、电梯工 程专用工具、量具、起重运输设备、通讯工具及切割设备、焊接 设备;具有满足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具体包 括:万能表、钳形电流表、绝缘电阻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 转速表、声级计、点温计、机械故障听诊仪、限速器测试仪、激 光垂准仪,检测设备应进行定期计量检定,且性能精度应满足检 验要求。6、业绩要求。换证单位在原证书有效期内安装电梯不少于 25 台,换证当年至少安装电梯 8 台,且至少有 3 台电梯的技术参 数达到所申请等级的技术参数上限; 安装的电梯经监督检验合格; 对安装的电梯,在免费维护期内,能够按照与产权单位签署的相 关约定,提供服务且无重大失误;取证单位具有 1 台已安装完毕 的电梯作为样机。7、其他要求。配备满足安装改造维修要求的法规、标准,包 括: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 可 规 则 》 GB 《 电 梯 制 造 与 安 装 安 全 规 范 》 、 、 GB/T 电梯技术条件、 GB/T 电梯试验方法、 GB10060-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等法规标准; 换证单位未发生重大 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事故。(四)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不少于 120 万元;具有合法持证 电梯制造单位的安装改造维修授权委托书。2、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适应电梯维修质量管理体系,编 制适合本企业的质量管理手册。3、 技术力量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电气或机械专业高级 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电梯技术和施工管理工作 5 年以上,有企 业主要负责人的任命文件,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签订 1 年以上 劳动聘用合同的电气或机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5 人,其中,从 事电梯维修保养的高级工程师不少于 1 人,工程师不少于 2 人; 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2 人;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得少于 3 人;签订 1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持证电梯作业人员等技术工人 不少于 30 人, 且各工种人员比例合理; 外聘人员应签定劳动聘用 合同。4、工作场地要求。办公室面积不少于 50 O。库房面积不少 于 30 O。5、 工装设备要求。具有满足其维修保养作业需要的施工设备、 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且维护完好;维修保养施工设备和工艺装 备的性能精度应满足工艺要求;应有常用钳工工具、电工工具、 管工工具、焊工工具、测量工具、电动工具、电梯工程专用工具、 量具、起重运输设备、通讯工具及切割设备、焊接设备;具有满 足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的检测设备,包括:万能表、钳形电流表、 绝缘电阻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示波器、转速表、声级计、
点温计、加速度测试仪、机械故障听诊仪、限速器测试仪;检测 设备应进行定期的计量检定,且检测设备的性能精度应满足检验 要求。6、 业绩要求。换证单位在原证书有效期内维护保养的电梯数 量至少为 65 台,换证当年至少维修保养电梯 10 台;所维护保养 的电梯经监督检验合格; 对所维修保养的电梯, 在免费维护期内, 能够按照与产权单位签署的相关约定,提供服务且无重大失;取 证单位具有一台已维修的电梯做为样机。7、其他要求。配备满足维护保养要求的法规、标准,包括: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安装 、 许 可 规 则 》 GB 《 电 梯 制 造 与 安 装 安 全 规 范 》 、 、 GB/T 电梯技术条件、 GB/T 电梯试验方法、 GB10060-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换证单位未发生重大维护保养质 量事故。五、起重机械行政许可具体技术性要求 起重机械行政许可具体技术性要求 (一) A 级起重机安装维修(改造)单位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 万元(改造 350 万元)。2、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适应 A 级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改 造)质量管理体系,编制适合本企业的质量管理手册。3、 技术力量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电气或机械专业高级 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起重机械技术和施工管理工作 5 年以上。
应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并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签订 1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电气或机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8 人(改 造 10 人),其中,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的高级工程师不少 于 2 人,工程师不少于 4 人;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2 人; 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得少于 4 人;签订 1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持相应特种设备作业证书的作业人员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40 人, 且 各工种人员比例合理;外聘人员应签定劳动聘用合同。4、工作场地要求。安装单位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 300 O,有 资料档案、仪器设备专用柜,有工具、设备和备件仓库;改造单 位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 300 O,有资料档案、仪器设备专用柜, 改造作业需要的场地不小于 400 O;维修单位办公场所面积不少 于 250 O,有资料档案、仪器设备专用柜,有工具、设备和备件 仓库。5、工装设备要求。应配备与 A 级起重机械施工相适应的起 重工具、通用工具、钳工工具、电动工具、管工工具、机械加工 设备、焊接切割设备、测量工具、检测仪器仪表及其他相关工具。6、 业绩要求。换证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安装改造维修申请范 围内的起重机械至少 50 台,换证当年至少安装维修(改造)5 台起 重机且有 2 台套设备的技术参数达到 B 级资格以上的技术参数; 安装维修(改造)的起重机械经监督检验合格;对安装维修(改造) 的起重机械,在免费维护期内能够按照与产权单位签署的相关约 定提供服务且无重大失误;取证单位具有 1 台已安装完毕的起重
机作为样机。7、其他要求。配备满足安装改造维修要求的法规、标准,包 括: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 可规则》 、GB/T 通用桥式起重机、GB/T 通 用门式起重机以及其他相关法规;换证单位无重大安装改造维修 质量事故。(二) B 级起重机安装维修(改造)单位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不少于 150 万元(改造 200 万元)。2、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适应 B 级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改 造)质量管理体系,编制适合本企业的质量管理手册。3、 技术力量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电气或机械专业高级 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起重机械技术和施工管理工作 5 年以上, 应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并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签订 1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电气或机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6 人, 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的高级工程师不少于 1 人、工程师不 少于 3 人;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专职质量检验人员 不得少于 4 人;签订 1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持相应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证书的作业人员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且各工种人员比 例合理;外聘人员应签定劳动聘用合同。4、工作场地要求。安装、改造单位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 150 O,有资料档案、仪器设备专用柜,有工具、设备和备件仓库,
改造作业需要的场地不小于 200 O;维修单位办公场所其面积不 少于 120 O,有资料档案、仪器设备专用柜,有工具、设备和备 件仓库。5、工装设备要求。应配备与 B 级起重机械施工相适应的起 重工具、通用工具、钳工工具、电动工具、管工工具、机械加工 设备、焊接切割设备、测量工具、检测仪器仪表及其他相关工具。6、 业绩要求。换证单位在原证书有效期内安装改造维修申请 范围内的起重机械至少 30 台,换证当年至少安装维修(改造) 5 台 起重机且至少有 2 台技术参数达到 B 级资格;安装维修(改造)的 起重机械经监督检验合格;对安装维修(改造)的起重机械,在免 费维护期内,能够按照与产权单位签署的相关约定提供服务且无 重大失误;取证单位具备 1 台已安装完毕的起重机作为样机。7、其他要求。配备满足安装改造维修要求的法规、标准,包 括: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 可规则》 、GB/T 通用桥式起重机、GB/T 通 用门式起重机以及其他相关法规;换证单位无重大安装改造维修 质量事故。(三) C 级起重机安装维修(改造)单位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不少于 50 万元(改造 80 万元)。2、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适应 C 级安装维修(改造)质量管 理体系,编制适合本企业的质量管理手册。
3、 技术力量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电气或机械专业高级 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起重机械技术和施工管理工作 5 年以上, 应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并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签订 1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电气或机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3 人, 其中,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的工程师不少于 2 人;专职安 全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得少于 2 人;签 订 1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持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作业 人员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且各工种人员比例合理; 外聘人员 应签定劳动聘用合同。4、工作场地要求。安装、改造单位办公场所其面积不少于 80 O,有资料档案、仪器设备专用柜,有工具、设备和备件仓库; 改造作业需要的场地不小于 100 O;维修单位办公场所其面积不 少于 80 O,有资料档案、仪器设备专用柜,有工具、设备和备件 仓库。5、工装设备要求。应配备与 C 级起重机械施工相适应的起 重工具、通用工具、钳工工具、电动工具、管工工具、机械加工 设备、焊接切割设备、测量工具、检测仪器仪表及其他相关工具。6、 业绩要求。换证单位在原证书有效期内安装改造维修申请 范围内的起重机械至少 15 台,换证当年至少安装维修(改造) 5 台 起重机且至少有 2 台技术参数达到 C 级资格;安装维修(改造)的 起重机械经监督检验合格;对安装维修(改造)的起重机械,在免 费维护期内,能够按照与产权单位签署的相关约定提供服务且无
重大失误;取证单位具备 1 台已安装完毕的起重机作为样机。7、其他要求。配备满足安装改造维修要求的法规、标准,包 括: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 可规则》 、GB/T 通用桥式起重机、GB/T 通 用门式起重机以及其他相关法规;换证单位无重大安装改造维修 质量事故。
第一篇:黑龙江质量技术监督局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黑质技监函发[ 号
关于近期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关于近期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近期 进行全面 全面督查的通知 进行全面督查的通知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垦、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哈尔滨铁路局: 根据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局下发的 《2008 年全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 《特种设备 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奥运会 、 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今年,省局 将分全面督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实施问责、考核评比和兑 现奖惩等六个阶段, 对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进行巡回督查。近日,省局将派出督查组开展一次全面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及分组 督查时间从 5 月 26 日开始, 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电话通 知。督查分组为:第一督查组:杨晓一、沈龙滨、朱虹,督查片 区为哈尔滨、农垦、森工、铁路;第二督查组:李茂林、赵延滨、
李辉,督查片区为齐齐哈尔、大庆、黑河、大兴安岭;第三督查 组:高喜强、姜品支、刘伟,督查片区为佳木斯、伊春、鹤岗、 绥化;第四督查组:张训才、易文惠、徐传昭,督查片区为牡丹 江、鸡西、双鸭山、七台河。二、督查内容 本次督查将以推动落实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 神为目的,在突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这个重点 的基础上,对整个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督查的 内容有以下九个方面。(一)贯彻落实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方面 1、向当地政府及本局领导汇报会议精神情况; 2、市地局(行业系统)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定期听取 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问题,对特种设备工作的人力、物力、 财力投入等情况; 3、向监察人员、检验人员传达会议精神情况; 4、召开本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情况; 5、全年工作要点制定、下发、落实情况。(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面 1、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制定情况; 2、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实施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建立隐患设备明细表,实行隐 患登记、销号制度,监督企业进行整改等情况。
(三)保奥运会、大冬会安全方面 1、转发《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情况; 2、大冬会承办市地落实“十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的情况; 3、非大冬会承办市地落实奥运会、大冬会期间不发生有重 大影响特种设备事故工作要求情况。(四)行政许可工作方面 1、各类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情况,具体包括制度执行、培训 具体人数、培训收费及费用合理支出等问题; 2、督促基层局尽快统计上报符合检验师取证条件的检验人 员和无证安全监察工作人员名单; 3、督促市地局(行业系统)摸清辖区内锅炉化学清洗单位 底数,并监督指导其限期申请许可; 4、基层局开展生产单位证后监管工作情况; 5、许可审批不合格单位整改情况,对长期借整改名义进行 生产经营的要严厉查处。另外要督促审批合格单位尽快到省局领 取证书。(五)现场监察工作方面 1、日常“十二查”工作开展情况; 2、以落实两个安全责任状为目标,开展监察、检验工作情 况; 3、对浴池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电梯、游乐设施等设
备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主要是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持证上 岗、登记证书或检验合格标志张贴等内容; (六)监察体系建设方面 1、加强对协管员监督管理,督促发挥协管作用的情况; 2、信息网络建设情况,具体包括监察网数据库更新维护、 检验软件初始化及试用、落实专人负责网络建设等工作情况; 3、由于国家总局要在我省开展制造环节动态监管试点工作, 督查组要督促基层局推荐具备条件的单位准备进行试点。4、市级监察机构建立事故处理中心、制定应急预案和开展 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及按规定上报情况; 6、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具体包括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 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 7、重点设备监控情况,要求有重点设备明细表、监控档案 和五方监控责任落实、具体开展监控工作的见证材料。(七)检验检测工作方面 1、征求基层局对检验工作程序的修改意见; 2、督促指导检验机构制定上报检验原始记录,便于省局汇 总审定后全省统一执行; 3、日常检验工作情况,具体检查检验计划上报、检验任务 完成情况上报、检验工作质量等内容。(八)服务发展大局方面
1、督促基层局摸清辖区内大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做好服 务工作。(九)工作基础建设方面 1、鉴于少数市地局依法到企业开展监察、检验工作受到限 制的实际情况,督查组要指导市地局请示当地政府发文做出特种 设备监察、检验工作不受限制的规定; 2、省局下发的设备及交通工具使用管理情况,具体包括检 验设备、计算机、监察车等; 3、针对我省客运索道季节性使用的特点,征求基层局的监 管工作意见,以便起草规定后由国家总局下发执行; 4、内业管理情况,具体包括印鉴管理、档案管理和公文处 理等情况; 5、廉洁自律情况,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调查了解监察人员、 检验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具体包括是否参与特种设备生产经营、 是否在工作时间进行娱乐活动、是否利用工作便利勒卡企业。三、督查程序。首先,督查组听取市地局和行业系统的工作 情况汇报。其次,督查组对需要检查的事项逐项进行检查,查阅 有关见证材料。第三,督查组到现场实地抽查工作开展情况。第 四,督查组向市地局(行业系统)通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下 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四、有关要求。各市地局和行业系统要按照督查内容,准备 好汇报材料和相关见证材料。汇报材料要简明扼要,每项工作都
要有具体的数据, 字数控制在 5000 字以内; 相关见证材料要齐全、 真实。汇报材料和见证材料应装订成册,便于省局存档保存。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8 年 5 月 26 日印发
共印 45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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