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商法协会专业有你说得这么好吗?很多人都说...

大连海事大学什么专业最好
如题,大连海事大学什么专业最好
航海船舶呗,海商法全国排名第一,最早建立的,是权威。
我也报考的海商法专业网上很多人都说现在这个就业也难的不管咋样自己的努力最重要吧
海商法,我今年考的大连海事大学就是要上海商法专业啊。全国第一啊!
陆上专业应该是航运管理方面的比较好,海上专业比较容易找工作
全他妈扯淡,英语最好。我们学的都是海事英语。上船如果没有我们都不行微信扫码,快速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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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普顿的海商法很好是吗?请在校的学长来说说
他们都说南安普顿的海商法很好,想请教点经验,不知道海商法具体都学什么内容啊?
毕业后可以做什么哦?都是什么专业的背景可以学哦!
我在国内是学法律专业的,可以学吗?
海纳百川,大家需要你的智慧哦,马上去
:a9 :a9 :a9
哇 楼上的分享的很全啊!
发了这么多 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随着最后一门考试海上保险法在上周二(6月2日)结束,我的南安普顿大学“课程学习”阶段也就随之结束了。接下来的生活将是非常自主地撰写硕士毕业论文的时间,直到9月30日。
其实在复习考试的过程中就一直在思考,自己的这篇《南安普顿海商法学习纪实·下》应该何时写,如何写。我曾在上篇纪实中许诺一定要介绍下半年的学习经历以及复习迎考的心得,所以承诺一定要做到,但什么时候落笔开始记录自己的心得却让我思考良久。毕竟,成绩要等到两周后才知晓,在这之前就介绍自己的复习经验,如果最后考试结果不甚理想,那未免成了夸夸其谈的典型而且对于阅读这篇文章的人,特别是用以借鉴的人来说则是不甚负责的一种行为。但最后我还是经不住几位朋友的劝说,而且确实考虑到一来趁着对过往的日子记忆犹新,二来这个时候是今年绝大多数申请者最终决定学校的时间,确实希望这篇文章对于即将决定接受 Offer的同学来说能够产生帮助,所以最终决定还是现在来写。
首先是第二阶段的学习情况介绍。有老师授课的时间是从1月初结束圣诞假期开始到3月中旬开始复活节假期,复活节假期之后只有部分为结束的课程会再上一到两周。那两个多月的日子其实对于我来说与圣诞节前没什么两样,一样的课前预习,一样的阅读大量的案例和书籍。唯一感到不同的就是,可能随着逐渐适应并习惯这样的一种生活,对于与同学讨论在预习中所遇到的疑惑以及在课上及课后向老师请教问题的次数在不断地增多。
在这我倒是愿意分门别类的介绍一下我所学习的每一门课程载第二阶段的大概情况: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主要所讲授的是有关提单和海牙维斯比规则的问题,因为有关租约的课程是在圣诞节前就基本学习完毕的。其实在后来的复习阶段我和我的同学们才普遍发现,提单所学习的内容要远远比租约多而复杂,而且也是最后考试的重点和难点。所以在这里的建议是,一定要做好课前预习和课堂笔记,阅读老师要求和你自己觉得应该阅读的资料并尝试着记住每一章节的重点知识。如果真的能做到这点,到最后复习的时候不至于因为不记得自己所学过的一切而手忙脚乱。我在这里倒是愿意推荐基本书,无论是平时学习还是考前复习都是大有裨益的,除了John Willson的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之外,Steven Girvin 的Carriage of Goods by Sea相比较起来则更加细节,更加丰富。凡是用过此书的同学都是赞不绝口的,我也最后狠心花了一百胖子买了一本二手书(原价350镑)。当然另外还有 Aiken的Bills of Lading和有关租约的Scruton on Charterparty and Bill of Lading以及Time Charters 和 Voyage Charters。
Marine Insurance在我看来同样是在第二阶段学习对于考试抑或是未来从业最为重要的部分:船壳保险(Hull and Machinery Insurance)和货物保险(Cargo insurance)。当然,除此之外还包括再保险(Reinsurance)、施救费用 (Sue and Labor)、代位求偿(Subrogation)、 船东互保协会 (P&I Club)、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战争险(War Risks Insurance)以及保险费(Premium)。最后两项这学习可能是因为第一次安排货物保险单独学习两周的课程导致没有上,有些遗憾。当你准备考试的时候你会发现,无论是第一阶段的保险利益原则(Insurable Interest)、最大诚信原则(Utmost Good Faith)还是保证原则(Warranty),还是第二阶段所学习的上述内容,最终所服务的都是为了应用和解决有关船壳保险和货物保险的案例。因此,培养一种对于海上保险案件的思维方式也是这一年学习这门课程我所得到的最大收获。
正如我在上篇纪实中所提到的那样,Admiralty是我学习起来最头痛的一门课程,而事实也证明确实如此。Professor Nick Gaskell 为我们讲授了所有第二阶段学习的课程,包括责任限制(Limitation of Liability)、海上乘客运输公约(Athens Convention)以及海事诉讼的强制执行(Enforcement of Maritime Claim)。最后这部分其实又包括了四部分:Action in rem and in personam, arrest, Freezing Injunction, Maritime and other lines。其实上课本身并不枯燥,Professor Gaskell生动幽默的教学使我不会再像第一阶段学习Dr Mikis的课程的时候偶尔打瞌睡了,但令人遗憾的是,Professor Gaskell将在8月份离开南安普顿前往澳大利亚的University of Queensland任教,所以来南安求学海商法的同学恐怕就再也难睹他的风采了。不过今后的课程将有Professor Hilton Staniland 来主讲,我相信他那思辨的思考方式和解决案例的途径和方法也一定会满足学生们求知的渴望的。
International Trade在第二阶段的学习对于考试来说同样是重要的,而最重要的一点,按照Professor Charles Debattista的话来说就是内容上也更加精彩和有趣了。在学习的过程中你会发现,原来其实货物买卖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重要的不仅仅是货物本身,而 Documentary Duty(没想好如何用恰当的中文来翻译)对于卖方最终从银行拿到货款(Cash against Document),买方最终能够持有有效单证索赔抑或是拒绝履约(Cargo Claim and Reject Document),以及银行在审查单证是否有效并利用货物单证保护自身利益(UCP600 and Letter of Credit)都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在学习过程当中,如果用心的话你也会日渐发现你所选择的Carriage of Goods by Sea 和 International Trade是那么的紧密相连。我也可以负责任的毫不夸张地说,在Professor Debattista的精彩讲授下,你对海上货物运输单证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所起到的作用的理解是在国内甚至是国外任何一个学校都不可能领悟到的。
刚才说了,在复活节前各科课程就基本结束了,而随着复活节假期的结束(4月17日)真正的复习迎考的日子,而且也是整个LLM过程最痛苦的日子就到来了。其实我开始复习是从结束荷法之行几天之后开始的(4月10日左右),但最后发现尽管如此将近2个月的复习时间,对于四门考试课程还是有些紧张的(有的同学只有两门甚至是一门考试,实在很无语也很羡慕)。
我先介绍一下我的复习情况。我首先用了两周左右的时间同时把Carriage和Trade所学的知识复习甚至是重新学习了一遍。印象当中那段日子是快乐的,一是因为我很喜欢这两门课程,二是在那时觉得距离考试还远时间还充裕所以没有太大的紧迫感。但该做的复习功课都做了,而且使用两周的时间对于这两门课程来说也是合理的。接下来是复习Marine Insurance。因为同样喜欢Marine Insurance,所以心情上依旧是快乐的。但这个时候我已经发现貌似距离考试越来越近了,而且Marine Insurance是案例最多,内容也最庞杂的一门,心里在这时候已经有点急,但整体上感觉还是良好的。复习的第四周是Admiralty,日子从这时起开始变得有些痛苦了。本来就不喜欢学Admiralty,而且眼看着考试日益临近而到这个时候还没有开始准备以往的考试题目,所以因为这些未知而导致心里除了一些急躁更增添了一丝焦虑。考试周之前的最后两周是最最痛苦的,也是感觉时间过得飞快的时候。刚开始做题的时候,你的自信心会随着你看每一道以往考试题目而一次又一次的受到打击。那个时候的我也深深地怀疑自己之前的努力是否白费了,甚至怀疑自己是否能够应付得来两周之后的考试。这个时候最关键,所以一定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保持镇定,相信自己的努力不会白费的,焦虑不能解决问题,而是应该鼓起勇气去克服困难。有时候甚至可以采取一点阿Q精神胜利法的方式,和其他同学交流一下,发现中外同学普遍在这个时候都不知所措。当你发现别人和你都是一个状态甚至还不如你的时候,你也就能怡然自得地回到书桌前继续玩命奋斗了。
过往的经验和教训对于后来者总是很重要的,那我想我也应该在这里做一下对于复习的经验教训的总结。
第一是复习的时间更应提早一周,复习过程当中更应该惜时如金。在我看来,像我这样通篇复习是必须的,毕竟只有这样你对于这门课程的感受和把握才是整体的。有些同学是直接看过往考试题目复习,过往考试题当然是重中之重,但如果没有一个整体的知识架构的话,只凭做题来进行复习知识会有些“地基不牢”。但我所说的提前一周并且惜时如金是因为,做题并对题目进行总结是真正应考的关键,给自己更充裕的时间来准备更多的题目,所谓“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也就是如此了。
第二是一定要成立学习小组。外国同学基本都有学习小组。中国同学据我所知是有两个学习小组,我的这个学习小组是混合编队,三个中国人两个韩国人一个泰国人,另外一个小组是3个中国同学,所以有些中国同学是没有学习小组的。也许有些人可能更适合自主学习,但所有有学习小组的同学普遍的共识是,在小组讨论中你会发现你自己所想不到的问题,解决你自己所不能或者不会的问题,理解你所不能理解或者不清楚的问题,掌握并记住你所应该掌握和记住的问题。因此我在这里真的强烈建议接下来前来南安普顿法学院学习海商法的中国同学一定要成立学习小组,甚至是提早成立,在之前的学习过程中就成立,而且最好是“混合编队”,这样不仅学习知识,而且还能够锻炼英语。毕竟学习并不是为了学习,而是为了将来能够利用所学。当你在用英文来讲述和讨论案例和问题的时候,你会发现你自然而然的已经能够熟练使用应用专业词汇了。
第三是保持充分的运动和良好的睡眠。这也是我目前对于之前复习阶段最后悔的一件事情。我在复习考试的前四周确实还能保持着每周打一次羽毛球和两到三次的游泳,但在最后的疯狂两周却是过着早出晚归泡图书馆的日子。每天靠喝咖啡和红牛度过的日子其实是很不爽的,唯一的运动成了晚饭前后和我那个韩国哥们儿一起到中国餐馆吃饭的散步,现在想想对于这样艰苦的复习过程来说,运动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也正如我前面所说,如果能够提早复习而且提早惜时如金的话,那可能我依旧能够挤出每周两到三次游泳的时间来。另外就是睡觉,不用赘言,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睡眠是身体的精神食粮,至少坚持7个小时以上的睡眠才有充足的精力完成一整天的学习。
第四,要到图书馆去学习。这个其实属于个人偏好。有的人喜欢在自己的房间内学习,而且很有效果,那姿势无妨。但我这将近两个月的学习几乎每天是在图书馆中度过的,而且学习效率也算是自己比较满意的。毕竟在图书馆,你可以随手查阅你所需要的资料,你可以和你的朋友同学交流复习心得,最关键的是,在那样痛并快乐的日子里面能看到在图书馆中忙碌的人们的身影会使得你自己真正地感觉到你是其中的一分子并为之骄傲。
时间真的是过得飞快,这不单单是我的想法,也是我所有LLM同学一致的想法。到目前为止(在知晓考试结果之前),我对于自己这一年的学习是满意的。应该说,我通过这一年的学习得到了我踏出国门前所想要得到的一切,我也相信付出总是有回报的。不得不再次提到的是,只有在南安普顿学习海商法,才能有当初唐僧到西天取得真经那样的经历,而最终(到目前为止,知晓考试结果前)你也会拥有一种真正修成正果的喜悦。
最后未免落入俗套,但这样的俗套我想对于表达我的心情来讲是必须的,那就是感谢我所应该感谢的人。首先当然需要感谢我的父母,是他们给予我这个世界上对我最无私的爱和支持,使我在精神和物质上能够完满地完成这一年的求学求知。第二我要感谢我的黎巴嫩大哥Chad,真的犹如“大哥”一样照顾我鼓励我。第三要感谢我的学习小组的成员,Song, HaeDong, Tom, Aloha和Vernasa,特别是Song,是我们一起走过了整个的复习阶段,而这段时光,这场友谊将是我毕生所值得珍惜和怀念的。第四要感谢我的老师和朋友,是他们的鼓励和关心让我从未在英伦感受到一丝的孤独。最后要感谢南安普顿大学法学院和海商法研究中心以及所有的老师,是她们给我提供了这个世界上最出色最卓越的海商法团队教授给了我知识与理念,让我学有所成。
最后还是希望这篇文章包括上篇纪实能够对将来前来南安普顿法学院学习的同学起到一点点的帮助。也同样欢迎曾经在这里学习过的前辈学长学姐能够对于此篇提出批评建议。
我这个是转一个学长的博客哦!
圣诞降至,意味着英伦海商法的求学已经经历了三分之一。时光飞逝,经过在南安普顿大学一个学期的海商法硕士学习,我觉得有必要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分享出来,对于自己是个纪念与展望,同时也希望能为后来者添加些许的帮助。
现在在各类留学网站上流传的有关英国海商法专业的文章主要有两篇,一篇是《英国海商法专业》,另一篇是《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海商法专业研究生的学习经验》。不可否认的是,这两篇文章对于我了解英国海商法教学,以及对于我申请与最终决定学校的时候起到了莫大的帮助。不过,从《英国海商法专业》这篇文章的内容可以看出,应该是出自一个留学中介之手,捧Swansea University的痕迹比较强烈,而对于南安普顿大学介绍则不尽客观,想必这家留学中介应该是Swansea在国内的招生代理吧!而另外一篇《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海商法专业研究生的学习经验》则比较详细的介绍了在南安普顿大学学习海商法的经验与心得。这篇文章对于我的帮助很大,但毕竟时过境迁,有很多情况也已经随着时间而变化,比如从08年开始南安普顿的LLM课程选择从原来的3门增加到4门,所以这也是促使我写下这篇文章的另外一个原因。
对于南安普顿法学院的介绍,官方的大家可以到南安普顿大学法学院的网站上看,类似法学院排名是全英Top10,以及在2001年的RAE(研究能力评估)的评估当中拿到了当时全英只有8所大学法学院的得到的5*,以及在2003年的QAA(类似于国内的教学质量评估)得到Excellent。至于除了海商法(LLM Maritime Law)之外的其他专业设置,大家也可以在网站中看到。既然是海商法专业的学生,自然要着重介绍和海商法相关的课程设置及师资了。对于课程而言,最受到海商法同学欢迎也是对于一个海商法学生最应该学习的课程就是包括海上货物运输(Carriage of Goods by Sea),海上保险(Marine Insurance),海事法(Admiralty),国际贸易法(International Trade Law)这4门课程了。当然,另外还包括航空货物运输,国际海法,国际仲裁法等也是少部分海商法学生主要选择的课程。在我看来,学院对于前述那四门最受海商法研究生欢迎的课程也是更为重视的,除了师资上都是当今海商法领域数一数二的教授主讲外,另外每门课还都会在每两周开设一次Tutorial,目的就是能够让学生通过案例讨论来理解和加深过去两周所学习的知识。此外,Institute of Maritime Law每周三下午还会邀请在航运领域有实务经验的律师、法官、Charterer和专家学者前来为海商法研究生举办Seminar。
为方便介绍,所以课程与师资我会在一起详述。主讲海上货物运输和国际贸易法的Prof. Charles Debattista的头衔我不一一列举了,因为大家同样可以在网站上看到。但单凭他是国际商会(ICC)法律委员会(Law Committee)的Director,主持起草Incoterms2000以及参与起草UCP600就可以看出,聆听他的国际贸易法课程绝对是在近距离接触原汁原味的“立法者”的所思所想。课程的生动性更是为他赢得了在学生中广泛的赞誉,风趣幽默的同时将课程内容娓娓道来,思路清晰,条理清楚。不过不要以为他是Professor of Commercial Law,对于海上货物运输就不专业了。恰恰相反,由于在各类商会以及伦敦担任仲裁员,特别他又是Registered European Lawyer at the Bar of England and Wales, 所处理过的有关海上货物运输的案件一定是数不胜数了。而且,学习过相关课程或者有过实务经验的人都知道,由于海上货物运输和国际货物买卖是紧密相关的,所以一个教授同时讲授这两门课,融会贯通触类旁通,对于学习这两门课程的学生来说简直是莫大的享受。另外要强调的是,在《英国海商法》一文中提到他的著作《Sale of Goods Carried by Sea》现在已经出了第三版,名字是《Bills of Lading in Export Trade》,而且内容就犹如他本人讲课一样,思路清晰,易读易懂。另外值得称道的就是他这两门课的讲义,框架清晰,内容丰富,不但使得学生在预习阶段就已经深刻了解了所学内容,并且对于将来工作想要查找翻阅也是大有裨益。海上货物运输的Tutorial是西班牙人Ms Campas Velasco主持的,是一名西班牙的律师,人很好,但也许是同学们因为上了Prof. Charles的课导致“胃口太大”,所以她有时候总是疲于应付同学们在Tutorial的发问,不过一个学期下来也能感受到她与我们一样处于进步之中。国际贸易法Tutorial的主讲人则不同啦,作为Solicitor和意大利的Attorney,Mr Filippo Lorenzon对于国际贸易和海上运输领域法律的运用娴熟,以及问答式的授课方式,使得同学们在上课前往往更要卖力准备,但同时所获颇丰。
接下来是海上保险。我在这里想强调的是,《英国海商法》一文严重贬低了南安普顿法学院在海上保险和海事法方面的领军地位,与事实严重不符。海上保险课程的主讲人是Prof. Yvonne Baatz,她拥有丰富的海事律师经验,并且曾经担任过Institute of Maritime Law的Director。现在的Director是Prof. Charles Debattista。另外,她人非常Nice,特别在我看来又与戴安娜王妃有几分相似,就更增添了她对于学生独特的亲和力。另外,Prof. Rob Merkin会主讲4节有关Broker和reinsurance的课程,他可以称得上是当今英国海上保险界的大牛级人物,著述颇丰,并且丰富的海事律师经验以及长期担任劳氏法律报告商业法的主席更使得他在此领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另外要说的是,海上保险需要看的案例是现在4门课中最多的,每周三是海上保险法的固定上课时间,由于案例繁多,也就意味着往往周二晚上会是一个不眠之夜。海上保险的Tutorial是由瑞典人Ms Johanna Hjalmarsson讲授的,她是Informa Law Research Fellow in Maritime and Commercial Law,并且专攻海上保险方面,人很亲善。
对于海事法,以往在只需要选择3门LLM课程的时候,大多数的中国学生都会避开这个被认为最难的课程。但是由于从今年开始需要选择4门课程了,所以原本在本科就对海事法不感兴趣的我也只好硬着头皮迎难而上了。但一开始硬着头皮并不代表在学习中就没有乐趣,迎难而上自然更是要充满信念。海事法课程的讲授分为几部分,在已经过去的第一学期,我们主要学习了有关海难救助、海洋污染和船舶残骸打捞这三方面的内容,而第一学期的主讲人则是拥有LLM和海洋学PhD的 Senior Lecture Dr Michael Tsimplis,虽然有希腊口音使你上课听讲时不得不更加劳神劳力,但这个希腊人可以说是目前英国在海难救助和海洋污染方面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了,假以时日,相信等到他拥有了Professor的头衔之后,必定会成为这一领域的领军人物。从南非kwa-zulu Natal 大学挖来的Prof. Hilton Staniland给我们上了两节有关Wreck Removal的课,但海事法的Tutorial则是他亲自指导的。作为Barrister的他,在分析案例的时候更是像在法庭上想要说服法官,思路清晰,有力有理有据,对于学生准备最后的考试帮助非常大。另外,据说他在伦敦的咨询费一个小时是800英镑,这个有##被过滤##证。第二学期Prof. Nick Gaskell就会成为海事法的主讲人了。他本人同样也是Barrister, 但相对于Prof. Hilton,他在英国海商海事法方面就更加赫赫有名了。他之前曾担任法学院的院长,并且他拥有David Jackson Professor of Maritime and Commercial Law的头衔,据说这种在Professor前面冠以人名的头衔要比一般的Professor更加牛,不过由于国内没有这类称呼,所以我也并不清楚个中原因。他同时还是IMO(国际海事组织)法律委员会的成员,曾经参与编写各类国际海事公约,包括了the 1989 Salvage Convention, the 1992 CLC/Fund Conventions, the 1996 HNS Convention, the 1996 LLMC和2001 Bunker Pollution Convention等。其他的头衔和曾经参与编写的法律法规更是不胜枚举。所以包括我在内的海商法同学都很期待着他在下个学期的授课。所以,在《英国海商法专业》一文中说南安的海事法较弱,实在是与事实相差得十万八千里。
此外,诚如《英国海商法专业》一文中所提到的,南安普顿法学院同时也是英国海商法界的三大泰斗Emeritus Prof. Robert Grime, Emeritus Prof. David Jackson 和Emeritus Prof. John Wilson,既然拥有了Emeritus这样的头衔,除了凸显出特殊的荣誉地位,但也表明他们都已退休。Prof. Robert Grime我曾经在读Pre-Sessional课程的时候有幸听了他一节有关Common Law的讲座,后面两位教授则仅仅是在学院楼道里面的画像中见过了。不过Prof. John Wilson的《Carriage of Goods by Sea》是他毕生心血所写就,现在已经是第六版了。在南安这本书是本科生的教材,但对于刚入门海商法以及在此领域工作的人来说,这是一本类似于该领域“词典”或“圣经”一样方便查阅简单易懂的书。不过,长江后浪推前浪,代代更有人才出,从我前面对于现在授课的教授讲师来看,南安普顿的海商法教育教学不但没有因为他们三人的退休而没落,反而更加充满了活力与生命力。此外,我的一个印度同学去年暑假曾经在美国享海商法有盛誉的Tulane University上Summer Courses,当时Tulane的老师对他说,如果他真的想要得到海商法“真传”,建议他到南安普顿进行学习。由此可见,海商法世界No.1并非浪得虚名。
介绍完课程与师资,下面再来简单介绍一下学习生活。英美的法学院自然是离不开书本和案例的,甚至书作为理解案例的辅助可以不看,但案例却万万不能不看。不过,由于每门课程都有讲义,所以在每堂课前该看哪本书的第几章,该提前阅读哪些案例,都会有清楚明晰的标识。其实,如果真的是对法律学习孜孜以求的学生,真的会爱上这种每日沉浸在案例与书本的生活当中。因为在你阅读那些英国高等法院(High Court)、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和最高法院(House of Lords)那些博学睿智的##被过滤##官所撰写的裁判文书的时候,就犹如在阅读历史,阅读小说,并且似乎在和这些法学长河中的繁星对话一般,受益匪浅。具体该如何看书如何看案例,每个人有不同的方法,我在这里就不进行表述了,大家可以参照《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海商法专业研究生的学习经验》一文。
南安普顿的生活。南安普顿算是英格兰东南部的大城市,是一个国际海港城市,享有盛名的泰坦尼克号就是从这里起航。在英国,基本上著名的船舶或者大船下水都会从这里进行处女航,女王或其他王室成员基本都会前来剪彩,履行王室责任。前不久玛丽女王二号最后一次航行就是从南安普顿起航前往阿联酋迪拜的。而对于这个城市景观,则可以用Green和Boring来形容。Green自然是说明南安普顿是个绿色的城市,到处都是树木与草地,Boring几乎是我们LLM 同学得出的共同结论,因为当你游览其他英国城市的时候就会真的发现别的城市都会比南安普顿更加吸引人。但谁让海商法这里是最好呢,所以城市再 Boring,也要安心在这里攻读下去。市中心的Westquay,号称是英格兰东南部十大购物中心,但从中国来的同学特别是经常徜徉在北京、上海那样大都会商业购物中心的同学,对于这样的“十大”实在是不会“感冒”的。
南安普顿大学的学校设施很齐全,服务也很完善,从每年南安普顿得到的学生评价就可见一斑,在这里不加赘述。值得一提的是,学校经营着城市公交Uni- Link,顾名思义就是连接了学校和城市之间的交通往来。如果入住学校宿舍的话,住宿费就包含了车费,而且住宿费相对于其他英格兰学校也不贵。
就写这么多吧,毕竟才在这里生活度过了4个多月的时光,无论在学习上还是生活上都肯定会有认识不全面的地方。既然这篇文章的题目是《南安普顿大学海商法学习纪实·上》,所以自然就会有“下”来奉献给大家。至于“下”什么时候会写出来,现在初步计划是待到明年最后的考试结束。所以“下”的主要内容也应该更多的是谈学习与复习迎考,让我们共同期待。希望本文能够对于将来想要到南安普顿大学学习海商法的同学有所帮助,也欢迎以前曾经在这里学习过的前辈对本文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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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考考上了大连海事大学海商法专业,但是很多人说它就业饱和,大连海事大学海商法好吗?就业好不好
我十分矛盾,我有一个表姐法学专业毕业,至今没有工作。我大连海事大学读海商法专业能找到工作吗?还有我看了大连海事大学的介绍,关于海商法专业真是我感到一头雾水,有人说这是最好专业,也有人说它的就业差,像海商法这样的法律专业真的有前途与钱途吗?像我这样的女生能有工作吗?相比航运管理专业,海商法有什么优势与不足?海商法专业像航运企业肯要吗?航运企业不可能要这么多法务吧?能在航运企业从事其他工作吗?海商法专业能考研吗?海商法能考哪些订鸡斥课俪酒筹旬船莫专业的研究生?海商法能去留学吗?毕业能在国外就业吗?
提问者采纳
海商法在海事大学当然是好专业。本科毕业,想做海商法这个行当,确实有点难。不过出去留学的话还是不错的订鸡斥课俪酒筹旬船莫选择,南安普顿神马的都是不错的地方。想转行到international shipping这种专业或者是maritime study这种,都还是不错的。说到国外就业的话,看什么地方了,法务方面,中资背景的公司还是靠谱的,如果外资的话,法务对语言要求很高啊,就比较难。如果不是法务方面的话,shipping这个行当,在新加坡什么的地方找份工作还是不是太难的。我同学本科毕业,做海商律师的还真不多。航运管理也还ok,不过个人觉得这个专业偏向实务,本科学的东西,也不是很容易的融会贯通。倒是法律方向,需要学院系统训练出来。所以个人觉得,可以本科读海商法,然后毕业之后去新加坡之类的读个shipping神马的,当然,如果你能辅修个财务金融方面的专业,或者考个证书神马的,在这行就更好混了~呵呵本人之前在dmu读navigation,现在在NTU 读maritime study。有什么其他问题,请留言。
提问者评价
按照你说的,真的成功了,好开心,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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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条回答
从现在就业来看,海洋航运业,不需要有太多的研究生,现在就业情况不是很好。至于毕业时能不能在国外找到订鸡斥课俪酒筹旬船莫工作,这是最好的选择。例如新加坡等等,这类型的人才还是蛮吃香的。
读大学不要以就业为目的!!而是根据你的喜好去选择专业!!这样才学有东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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