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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经济周期、货币周期、银行盈利周期的历史表现与启示
日15:50  
腾讯财经特约  
&&&&银行的盈利周期跟随经济周期的波动而波动,但在经济周期所处的不同阶段,银行盈利表现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在经济繁荣期银行通常会获得超额盈利,在经济衰退期银行通常会获得超额损失,在经济的复苏与繁荣的过渡阶段,银行对经济增长的弹性一般,会呈现稳定的盈利增长。&&&&&&&&&&&规模不决定银行盈利弹性,利差的变动决定银行相对经济增长的业绩弹性,而在我国银行的利差是由央行公布的官定利率决定的,也即银行的盈利弹性最终是由货币周期决定的。在中国没有实现利率市场化之前,的盈利周期都会遵循这样一种规律。&&&&&&&&&&&如果2010年经济周期的定位是复苏与繁荣的过渡阶段,也就是扩张阶段的话,业在这段时间的盈利增长相对经济增长的弹性一般,会是一种比较稳定的增长。&&&&&&&&&&&如果中国提前进入加息周期,银行业将迈入盈利弹性不断增加、超额盈利不断扩大的阶段。
继韵达、圆通、申通宣布涨价后,中通速递在也上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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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史研究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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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史研究述评
官方公共微信表象与本体——安克斯密特的历史表现理论-中国社会科学网
表象与本体——安克斯密特的历史表现理论
日 09:43 来源:《史学理论研究》
作者:李恒
内容摘要:【摘要】安克斯密特的历史表现理论与叙事实体理论一脉相承,都是历史学家构建的某种叙事性解释。安克斯密特认为,历史表现继承了叙事实体的整体性和实体性,是客观世界的真实存在,他强调表现与被表现者在本体论上的地位是相等的,甚至本体的存在和对于本体的认识均有赖于其表象。【关键词】安克斯密特历史表现本体表象模仿【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叙事主义历史哲学家群体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项日编号:12YJCZH104 .
关键词:历史表现;安克斯密特;表象;历史本体;认识论;模仿;叙事实体;本体论;关键词;基金
作者简介:
(原文刊于《史学理论研究》201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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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 all rights reserved历史的表象与真实――读魁奈《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
&&&&&&&&&&&&&&&&&&&&&&&&&&&&&&&&&&&&&&&&&&& 王t茗
&&& 魁奈是法国的经济学家,重农学派的领袖,被称为“欧洲的孔子”,他把中国作为理想王国,执着的追求中国的一切。在阅读了《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之后我有一些感触,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开明专制――魁奈的“理想国”
&&&& 在他笔下的中国是这样的:
&&&& 皇帝:“最高的权力不应授予狂悖的暴君。”“如果有些史学家认为皇帝所拥有的权力是专横武断的,并且凌驾于国家的法律之上,那么他就是忽视了这个事实,即中国政府的基本法是建立在如此无可非议的和如此受到重视的自然法的基础之上。”
&& 官吏:“尽管所有的官吏都拥有一定的权力,但他们要保住自己的职位是相当困难的,除非他们使自己确立起百姓之父的形象,表现出真诚的慈爱之心。”“官吏的唯一职责就是保护百姓。”“法律禁止官吏从事诸如赌博、闲逛、游览等许多消遣活动,官吏除了在华丽的宫室里面可以为自己安排一些活动内容以外,没有什么别的乐趣。”还有关于官吏不得在原籍任职,以及对作为督促手段之一的“公报”的推崇。
&& 司法:“没有什么比这种主持正义的方式更令人称赞的了,因为审判事宜是一种例行公事而不索取费用,因为审判官的薪俸是固定的,所以人们根本不必花费什么钱财就能得到公平的处理。”
&& 监察:“总揽一切的官员的权力,受到他周围的其他官吏所享有的权力的制约,其他官吏都能够对总督提出指控。”“所有官吏还进一步受到由朝廷派往各个省的巡视官员即考吏肃的约束。”“当皇帝的行为背离了国家法规时,也不能免于受到他们的指责。”“世界上恐怕没有别的国家能像在中国那样更自由的对君主实行劝谏。”
&& 人民:“没有哪个民族比中国人更顺从他们的君主,因为他们受到良好的教育,深知统治者和他的臣民的职责是相互联系着的,他们尤其鄙视那些违反自然法则和败坏道德伦理的人。”
&&& 以上虽然只有五个方面,但可以说是囊括了全部社会关系于其中,如果此时我们能够抛弃对历史业已形成的认知,而宏观地看的话,这样的社会权力分配以及社会关系构成称得上完美。如果一切都可以达到这个设计的最理想的状态的话,我们看到的必将是一个和谐稳定、有理有序的社会景象,人们各司其职、各安本分,社会进程有条不紊,如果在意识上再如魁奈所说一样,那么中华帝国会“由于遵守自然法则而得以年代绵长、疆土辽阔、繁荣不息”。
&&& 可是,魁奈笔下的这个中国毕竟不是真真切切存在于历史上的古老的中国,他所描述的社会也不是我们的先人所亲身经历的那个社会。这一切都是他在道听途说了有关于中国的种种见闻之后,经过拼凑、美化过的中国,甚至由于带上了他个人的一些劝谏自己国家的目的而显得有些夸大其辞。可以说,他是借中国之名表达了他自己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制度。由于缺乏亲身经历,他也许忽略了或者刻意省略了理想之中的完美制度在现实之中所遭遇的种种扭曲和变异。而我们能够知道在我们古老土地上的君主并不都是明君,甚至明君的数量屈指可数;中国古代的官吏的形象也并不那么清廉、慈爱,不在原籍任职和形式上的旌表与贬黜从未使贪墨、徇情等败坏官风消弭;古代中国的司法除了廉价以外,我们看到更多的是息讼的强大力量;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设计不能不说完备,然而其实际功用却并不尽如人意,敢于冒死直谏的臣子也由于其结局的悲惨壮味才能在漫长的历史上留下浅淡的痕迹;还有中国的人民,也并非像统治阶层所期待的那般顺从。
&&& 然而,我们又不能说魁奈所描绘的古代中国是虚构的、不存在的。因为他的这些观点确实建立在传教士等人的真实经历之上。而且,透过他所引用的那些亦真亦假的单个事件的表象,我们看到魁奈的理想国与中国古人的政治追求高度契合,可以说在理想层面上高度的统一,只不过不论现实效果如何,中国的古人把这样的理想付诸了实践,而魁奈则试图把以这种理想为依托的政治、经济、法律学说灌输给法国的统治阶层,以便在将来将其付诸实践。而中国相对稳定的、渐进的社会历史演进历程则被魁奈用作推行其学说最有力的佐证。
&&& 在魁奈的书中,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显然不带有那种首先浮现在我们意识中的略带贬义的、沉闷、压抑、落后的形象,而是一种理想中的制度。如果突破语言和观念的限制,这样的理想制度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贤人治国”。 这样的治国方略在于强调统治者的贤德,强调统治者的内在修养,目的在于求善求治,作为结果,贤人治国最终导致对专制政体的认同,而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则处于工具性的地位,辅助贤人统治的真正实现,这就是目的与手段的并行不悖。
&&& 德国学者利奇温分析说,“魁奈的热烈自承信仰中国,有一个明确的政治目标。他企图把分崩离析的法国帝制置于一个新而健全(即自然)的基础之上;并且希望这样的自承,在一个崇拜中国时代里得到更大的重视。他最后的决定泄露他所受影响的真实来源,真正的原因也许即在于此。”
&&& 而这些目标和安排的背后,更为根本的内在的决定因素就是魁奈所称的自然法思想。
二、重农学派的自然法思想对中国礼治观念的解读
&&& 重农学派把自然秩序的概念引进到了经济学思想里来。重农学派这个单词本身的意思就是“自然规律”。根据这个思想,自然规律统治着人类社会,就像牛顿发现的那些自然规律统治着物质世界一样。因此,人类的所有活动都应该与自然规律相一致。所有科学的目的都是去发现整个宇宙现象所遵循的各种规律。在经济学的范畴内,自然规律赋予个人以享受自己的劳动果实的自然权利,条件是这种享受要与他人的利益相协调。
&&& 魁奈是经济学家,而不是法学家,但是他接受了自然法的观念,并将这种观念用于理解中国的礼治。在此无意于将礼治比附于西方的自然法,如果严格地按照自然法的语义系统去归类我们的礼制和法制体系,势必有许多参差和出入,但是我人为这仅仅是形式上的。自然法的核心在于它强调法的价值取向,不管这样的价值随着时代的发展究竟怎样变换(如:神意、理性、正义、共同幸福等等),它总是承认有这样一种实在法背后的东西是高于实在法本身,并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的。这和中国的礼治不谋而合。离开法律的目的就不可能理解法律的形式,现实与应当是不可分的。而魁奈恰恰通过那些别人描述的表象洞悉了中国法律的这一目的特质,即中国的法律实际上是以礼治为核心精神的――这便是一个外国人对中国的礼、法关系称得上精当的描述。
&&& 魁奈根据它所了解的中国资料,颇为详尽地考察了中国的基本法及其他各种政府法规,在他看来,最重要的是自然法,其他一切法规都必须体现和保障自然法的贯彻。
&&& “社会的基本法则是对人类最有利的自然秩序的基本法则。这些法则可能是物质的,也可能是道德上的。”“中国的法律完全建立在伦理原则基础上,……在中国道德和政治作为一门科学;而且在那个帝国,所有的实在法都是以维持其政体形式作为他们的唯一目的,没有凌驾于这些法律之上的权力,这些法律创立于经典著作之中……这些五经圣书并非试图将宗教、帝国的统治与民事的和政治的法律三者分开。所有这三者都受到自然法则的绝对支配。”
&&& “常成为人民之间的争执的对象的立法权,最初既不属于君主,也不属于人民,它根源于造物主的最高意志和对人类最有利的一切物质秩序的法则。……人根本不是这些法则的创造者,这些法则确定自然的运行所遵循的规则,以及人类劳动所遵循的规则,而人类的劳动必须与自然的力量相互配合,才能再产生他们所需要的财富。”
&&& 在书中的许多地方,我们还可以看到,魁奈从一种宗教的角度来理解了中国的天的概念,其中包括了与法律的产生息息相关的天命观。在书中,他多次提到了“天”,而他的描述中,“天”和“上帝”几乎是等同的,这可能源于他对中国天的观念演变的不甚了解。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初期,崇拜神灵,把法律当作是神意的体现是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共性的,在中国,最初的时候天的确是人格化的,但是春秋之后,天的概念越来越呈现出去人格化的趋势,更多的表现为一 种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即“天命”。幸运的是,对于天的概念的微小误解并没有使得魁奈对中国法的理解出现太大的偏差,因为上帝和造物主一类的神学概念,尽管给重农学派的自然秩序思想蒙上了一层宗教的面纱,但是上帝作用在他们看来仅仅表现在为社会的“最初”时期创造或制定了基本的自然秩序,自然秩序一经创立,上帝的作用也就不复存在了,余下的重点在于人们怎么认识和遵守自然秩序。因此他说“一个繁荣和持久的政府应当按照中华帝国的榜样,把深刻研究和长期普遍的宣传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社会框架的自然法则,当作自己的统治工作的主要目的。”因此“天命”和“自然秩序”的契合在本质上是不存在绝对分歧的,而礼治意在说明法的精魂在于礼义,而礼义是什么呢?根据《礼记、礼运》的记载:“故礼义也者,人之大端也,所以讲信修睦而固人之肌肤之会,筋骸之束也。所以养生送死事鬼神之大端也。所以达天道人情之大宝也。”由此不难看出,礼义是天道,即所谓“天命”的体现。这就是在未提及“礼治”这一概念的前提下魁奈所谓中国“自然法”理论妥当性的必要基础。
&&& 魁奈的弟子米拉波在魁奈的葬礼上致辞也从另外的角度证明了其观点的魅力,他说:孔子的整个教义,在于恢复人受之于天,而为无知私欲所掩蔽的本性的光辉与美丽。因而他劝国人信事上帝,敬奉戒惧之心,爱邻如己,克己复礼,以理制欲,非礼勿念,非礼勿言。对这种宗教道德的伟大教言,似乎不可能再有所增补;但最主要的部分还没有做到,即行之于大地。这就是我们老师的工作,他以特别聪睿的耳朵,亲从我们共同的大自然母亲的口中,听到了“纯产品”的秘理。
&&& 由此可见,重农学派实际上是把孔子奉为先师的,而他们对于礼的理解是比较全面和深刻的,并将其作为基础和出发点,由此才产生出他们具有代表性的学说和理论。
三、视角的多元化――外国学者笔下的中国带来的惊喜
&&& 魁奈在《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中对于中国的认识是存在诸多误解和偏颇的,如他说“中国的法律完全建立在伦理原则基础上”以及他对与中国专制制度近乎狂热的追捧所导致的类似一叶障目似的错觉,但是作为中国的读者而言,这并不是我们应当关注的重点。如果我们想获得那些表面上的有关于我们国家古代法律的知识,是有着更直接、精确的资料来源的,而不必依靠这样的转述。但如今我们还是需要阅读这些外国学者有关中国的论述的原因就在于他们为我们带来的多元化的视角和观念上的冲击。
&&& 从某种意义上说,作为中国人研究中国的法制,我们都不免有“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困惑,我们的思维方式大体上是定式的、直线的。这些外国学者的论著,不管是褒是贬,公正还是偏颇,至少能够提供给我们一些独特的视角,让思维发散开来。
&&& 比如除了对中国赞赏有加的魁奈之外,李约瑟也对中国的制度与文化保持着友好的态度,他说:“中国应当骄傲的是,在许多方面,在思想和试验工作方面都做了开端,但可惜,由于继承下来的经济和社会因素,没能在中国使其发扬。我们在西方从我们自己的希腊遗产出发,最终使我们摆脱了这种束缚,并能把我们关于宇宙的知识融合成为一个有条理的整体。我想我们能做到这一点是由于我们的环境因素。但欧美文明能给世界带来孔夫子的仁义或道家的和平吗?”
&&& 反面的代表则是孟德斯鸠,他说:“中国人的生活完全以礼为指南,但他们也是世界上最会骗人的民族。”“中国是一个专制的国家,它的原则是恐怖。”
&&& 当我们看到这些太不相同的论点的时候就可以作一权衡和取舍,外国的学者对于中国古代的历史更加具有开放的世界视角,而我们善于追本溯源的同时却不注重相关的联系。当遥远的误解带给我们短暂的虚荣或自卑之后,我们可以更加客观、严谨、踏实的去寻找能够证明以往的证据,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以一种客观的态度正视我们祖先所走过的路,毕竟真相最具有说服力,也最能给以我们信心以及如何走下去的正确选择。
&&& 同时这也能提示我们在外国法制史的研究过程中,由于第一手资料的缺乏,对于其它国家的法律我们是不是也抱有同样的误解和偏见。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在其巨著《风俗论》中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西方对中国的自相矛盾的指责及对中国礼仪的极大误会是“产生于我们以我们的习俗为标准来评判他们的习俗,我们要把我们偏执的门户之见带到世界各地。”尽管他自己也不免陷入这样的误区,但这话本身代表了对待外国文化的合适态度。我们不做沉湎于自己文化而眼界不开的山中之人,也不必做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的愚昧之人。历史的表象在不同人的眼中会呈现出不同的样貌并“被”赋予了莫衷一是的“内涵”,无可争辩的是我们追寻的是那唯一的历史的真实,但是对于这些形形色色的表象,我们不可以简单的是非论断就轻率地抛弃其中的某些部分,因为每一个表象都有可能是通往历史真实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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