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氢氟酸化学式加入石灰,在废水中产生污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15年7月28日—日我局对15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7日)。电话:2通讯地址:泰州市环保局联系人:泰州市环保局环评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1关于江苏美好置地有限公司美好·易居城二号地块(香榭)项目一期A1#-A13#、B1#-B19#、C1#-C5#住宅楼、地下室及幼儿园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泰环验〔2015〕39号2015年10月27日2关于江苏润和置业有限公司润和·滟澜湾13#-16#住宅楼及地下室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泰环验〔2015〕40号2015年10月27日3关于泰州银河寰宇半导体有限公司片式二极管轴向二极管电子元器件及半导体专用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泰环验〔2015〕41号2015年11月4日4关于泰州市鹏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鹏欣·领誉项目三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泰环验〔2015〕42号2015年11月5日5江苏太平洋齿轮传动有限公司汽车齿轮制造项目二期工程年产差速器总成60万台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泰环验〔2015〕43号2015年11月5日6关于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替代7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泰环验〔2015〕47号2015年11月18日7关于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节能技改(汽机抽改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泰环验〔2015〕48号2015年11月18日8关于江苏梅兰化工有限公司四氟乙烯废盐酸综合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泰环验〔2015〕49号2015年11月26日9关于江苏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润首府房地产开发项目东区1#-8#楼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泰环验〔2015〕50号2015年12月3日10关于泰州市宏华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各类机械设备及配件60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泰环验〔2015〕51号2015年12月3日11关于泰州统实企业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箱茶饮料、果汁饮料无菌生产线和年产2亿只PET空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泰环验〔2015〕52号2015年12月16日12关于江苏美好置地有限公司美好上郡三期18#、19#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泰环验〔2015〕53号2015年12月21日13关于靖江市华晟重金属防控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业重金属污染控制工程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泰环验〔2015〕54号2015年12月24日14关于江苏明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年润滑油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泰环验〔2015〕55号2015年12月25日15关于泰州市高永化工开发有限公司年产65000吨环保型增塑剂生产线技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泰环验〔2015〕56号2015年12月29日泰环验〔2015〕39号关于江苏美好置地有限公司美好·易居城二号地块(香榭)项目一期A1#-A13#、B1#-B19#、C1#-C5#住宅楼、地下室及幼儿园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江苏美好置地有限公司:你单位《江苏美好置地有限公司美好·易居城二号地块(香榭)项目一期A1-A13、B1-B19、C1-C5住宅楼、地下室及幼儿园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江苏美好置地有限公司美好·易居城二号地块(香榭)房地产项目监测报告》(泰环监(综)字(2015)第(1038A)号)等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日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泰州市海陵区大冯河以北、纵四路以东、纵五路以西、育才路以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7月经泰州市环保局审批。本次验收项目A1#-A13#、B1#-B19#、C1#-C5#住宅楼,A1区、A2区、B区地下室及幼儿园工程,总建筑面积为m2,其中住宅面积73845.14m2,地下面积40957.91m2,幼儿园面积14000m2。本工程总投资3.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31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6.6%。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新型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隔油处理的幼儿园食堂废水一起排入小区污水管网,最终送泰州市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二)废气:小区生活燃气主要采取管道天然气,在建设时统筹考虑了住宅楼的排油烟通道,地下车库设通风系统,小区绿化建成后,有利于废气污染物的扩散吸收,减少对当地大气环境的影响。(三)固废:小区内设置了垃圾清运点,并纳入城市垃圾清运系统。各类垃圾袋装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美好置地有限公司美好·易居城二号地块(香榭)房地产项目监测报告》(泰环监(综)字(2015)第(1038A)号)验收监测结果表明:(一)废气:该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中SO2、NO2、CO、PM10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要求。(二)噪声:项目内各测点昼、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区标准要求。(三)固废: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四)生态:绿化率达35% ,基本能达到生态补偿的目的。因该项目暂未投入使用,无生活污水排放,故未进行监测。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开发商在预售房时,应公示项目环评及环保验收情况;商户入驻率达75%以上时,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废水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泰州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保局海陵分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 &&&&&&&&&&&&&&&&&&&&&&&&&&2015年10月27日& &抄送:泰州市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泰州市环保局海陵分局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日印发& &&&&&&&&&&&&&&&&&&&&&&&&&&&&&&&&&&&&&&泰环验〔2015〕40号关于江苏润和置业有限公司润和·滟澜湾13#-16#住宅楼及地下室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江苏润和置业有限公司:你单位《江苏润和置业有限公司润和·滟澜湾13#-16#住宅楼及地下室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江苏润和置业有限公司润和·滟澜湾项目监测报告》(泰环监(综)字(2015)第(1039A)号)等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日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产业开发区凤凰街道新328国道北侧、规划春兰南路西侧、经一路东侧、永兴东路南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年2月经泰州市环保局审批。本工程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1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4.69%。本次验收该项目13#、14#、15#、16#住宅楼、北门卫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66285.58m2,其中住宅面积52116.31m2,商业用房面积3576.82m2,地下面积8749.26m2,消防控制室37.68m2,门卫21.53m2,机房层469.54m2,社区医疗188.6m2,物业用房709.06m2,厕所51.3m2,社区服务365.48m2。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新型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小区污水管网,最终送泰州市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二)废气:小区生活燃气主要采取管道天然气,在建设时统筹考虑了住宅楼的排油烟通道,地下车库设通风系统,小区绿化建成后,有利于废气污染物的扩散吸收,减少对当地大气环境的影响。(三)固废:小区内设置了垃圾清运点,并纳入城市垃圾清运系统。各类垃圾袋装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江苏润和置业有限公司润和·滟澜湾项目监测报告》(泰环监(综)字(2015)第(1039A)号)表明:(一)废气:该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中SO2、NO2、CO、PM10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要求。(二)噪声:项目内各测点昼、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区标准要求。(三)固废: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四)生态:绿化率达38.6% ,基本能达到生态补偿的目的。因该项目暂未投入使用,无生活污水排放,故未进行监测。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开发商在预售房时,应公示项目环评及环保验收情况;商户入驻率达75%以上时,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废水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泰州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保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 &&&&&&&&&&&&&&&&&&&&&&&&&&2015年10月27日& &&抄送:泰州市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泰州市环保局医药高新区分局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日印发& &&&泰环验〔2015〕41号关于泰州银河寰宇半导体有限公司片式二极管轴向二极管电子元器件及半导体专用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泰州银河寰宇半导体有限公司:你公司《泰州银河寰宇半导体有限公司片式二极管轴向二极管电子元器件及半导体专用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泰州银河寰宇半导体有限公司片式二极管、轴向二极管电子元器件及半导体专用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泰环监(综)字(2015)第(1030)号)、江苏康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泰州银河寰宇半导体有限公司废气委托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日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泰州银河寰宇半导体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高港区科创园,利用凯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建设片式、轴向二极管等电子元器件生产线。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为年产26亿只片式、轴向二极管,设置3条半导体元器件生产线、2条全自动镀锡生产线。项目投资275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7.25%。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7年9月由原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2007年12月通过泰州市环保局审批(泰环计〔2007〕67号),2008年5月开工建设,2010年工程竣工。2014年12月经我局核准同意试生产。因市场原因,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为设计负荷的66.9%,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同步投入使用并正常运行。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废水:该项目实施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以及间接冷却水。生产废水为酸洗工序废水、电镀工序清洗废水以及废气洗涤塔废水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送往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生产废水送往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送往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间接冷却水用于模压设备降温。厂区污水处理站设计能力为50吨/天,主要处理工艺为pH调节、混合、沉淀、水解生化、接触氧化、生物沉淀。废水接管口已安装污水流量计。(二)废气:该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锡粉尘、酸性废气和有机废气。锡粉尘主要产生于焊接工序,企业在粉尘产生点设置吸风罩,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主要产生于酸洗工序,主要污染物有冰醋酸、硫酸、氢氟酸、硝酸等,通过酸性废气洗涤塔净化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脱水工序,主要污染物为异丙醇,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酸洗工序及电镀工序逸散的极少量酸性废气及焊接工序产生的少量锡粉尘。食堂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三)噪声: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生产线、水泵房的高压泵等机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安装消声器、设置绿化带等降噪措施来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四)固废: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表面处理污泥(HW17)、不可再生树脂(HW13)、废活性炭、不合格产品、废胶木、生活垃圾。表面处理污泥委托泰州市中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 不可再生树脂及废活性炭委托泰兴市福昌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置,不合格产品出售给常州市昊宇铜业有限公司,废胶木暂存于厂区固废临时堆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公司建设了专用的固废临时堆场,符合“三防”措施要求。(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设置排污口和标牌,该公司设置了1废水排放口,已安装废水流量计;设有3个废气排口,分别为1根15米高锡粉尘排气筒、1根15米高酸性废气排气筒、1根15米高有机废气排气筒。(六)公司制定了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设置了环境管理机构,并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单位开展例行监测。本项目厂界外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在高港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7),厂区内建设了150 m3的事故应急池。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泰州银河寰宇半导体有限公司片式二极管、轴向二极管电子元器件及半导体专用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泰环监(综)字(2015)第(1030)号)及江苏康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泰州银河寰宇半导体有限公司废气委托检测报告》表明:(一)废水:公司生活污水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日均值均满足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接管水质要求,厂区污水处理站出水中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氟化物、铜排放浓度日均值均满足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接管水质要求。(二)废气:酸洗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氮氧化物、氟化物、硫酸雾经洗涤塔净化处理之后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标准,乙酸未检出;焊接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锡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标准;脱水工序产生的异丙醇废气未检出;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锡、氮氧化物、氟化物、硫酸雾的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标准要求。(三)噪声:厂界各测点昼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1中3类标准要求。(四)各类固体废物均已按要求处理处置。(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环境管理台帐记录,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高港区环境保护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 &&&&&&&&&&&&&&&&&&&&&&&&&&2015年11月4日& &抄送:泰州市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江苏康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高港区环保局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日印发& &&泰环验〔2015〕42号&关于泰州市鹏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鹏欣·领誉项目三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泰州市鹏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单位《泰州市鹏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鹏欣·领誉项目三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泰州市鹏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鹏欣·领誉三期房地产项目监测报告》(泰环监(综)字(2015)第(1036A)号)等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日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泰州市海陵区迎春东路南侧、兴泰南路西北侧、春景路东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4月经泰州市环保局审批。本次验收项目2#-12#、16#-23#、28#、30#、32#商住楼及地下室工程,总建筑面积为m2,其中住宅面积m2,商铺面积10065.6m2,地下面积40957.91m2,其他非住宅面积2902.18m2,,阁楼面积1584.68m2。本工程总投资508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15.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97%。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社区卫生所废水经消毒池处理、地下建筑冲洗废水经沉砂池预处理后,最终送泰州市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二)废气:小区生活燃气主要采取管道天然气,在建设时统筹考虑了住宅楼的排油烟通道,地下车库设通风系统,小区绿化建成后,有利于废气污染物的扩散吸收,减少对当地大气环境的影响。(三)固废:小区内设置了垃圾清运点,并纳入城市垃圾清运系统。各类垃圾袋装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泰州市鹏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鹏欣·领誉三期房地产项目监测报告》(泰环监(综)字(2015)第(1036A)号)验收监测结果表明:(一)废气:该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中SO2、NO2、CO、PM10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要求。(二)噪声:项目内各测点昼、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区标准要求。(三)固废: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四)生态:绿化率达37.8% ,基本能达到生态补偿的目的。因该项目暂未投入使用,无生活污水排放,故未进行监测。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开发商在预售房时,应公示项目环评及环保验收情况;商户入驻率达75%以上时,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废水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泰州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保局海陵分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 &&&&&&&&&&&&&&&&&&&&&&&&&&2015年11月5日& && &抄送:泰州市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泰州市环保局海陵分局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日印发& &&泰环验〔2015〕43号&江苏太平洋齿轮传动有限公司汽车齿轮制造项目二期工程年产差速器总成60万台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江苏太平洋齿轮传动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江苏太平洋齿轮传动有限公司汽车齿轮制造项目二期工程年产差速器总成60万台套项目》及有关验收材料收悉。我局于日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根据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泰环监(综)字(2015)第(1081)号)、泰州市环境监察局《江苏太平洋齿轮传动有限公司差速器总成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报告》(泰环监察〔号)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我局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姜堰经济开发区,2008年8月我局批复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于2010年12月开工建设,2013年5月经我局核准同意投入试生产。该项目一期工程年产齿轮1300万件、齿轮锻件800万件项目于2014年5月经我局验收通过。公司年产900万件粉末冶金制品不再生产。本次验收项目二期工程,即年产差速器总成60 万台套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8月建成投产。两期工程总投资3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0万元。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废水:该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二)废气:该项目组装过程中无废气产生。(三)噪声: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公司主要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四)固废:该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安全处置。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泰环监(综)字(2015)第(1081)号)验收监测结果表明:(一)该项目生活污水出水中各项指标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1、表4三级标准及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二)该项目噪声厂界各测点昼夜间等效声级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3类区标准。(三)固废: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切实加强该项目运行期日常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切实加强环境风险应急措施,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环境应急演练,杜绝污染事故发生。姜堰区环境保护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 &&&&&&&&&&&&&&&&&&&&&&&&&&&&&&&2015年11月5日&&抄送:泰州市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姜堰区环境保护局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日印发&泰环验〔2015〕47号关于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替代7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你公司《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替代7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替代7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泰环监(综)字(2015)第(1060)号)等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日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泰州滨江工业园内。公司原有3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和两台18MW抽凝式机组,原项目于2003年11月建成投运,2005年6月通过我局验收。为进一步提高环保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你公司新上2台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一用一备)替代原有3台7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本次验收内容),新建1台CB18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等容置换原2#C18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另报环保手续)。上述锅炉技改项目于2011年10月由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2011年11月经我局批复同意(泰环计﹝2011﹞59号),2012年6月开工建设,2014年3月竣工,2014年2月经我局核准同意投入试运行,同年4月我局同意该项目试运行延期至2015年2月。该项目总投资2842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40万元,主要工艺流程为:煤炭—输煤皮带机—碎煤机—循环流化床锅炉—电除尘器—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烟囱。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上2台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一用一备),关停原有3台7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厂区新增占地面积68201m2,新增厂区构筑物建筑面积14906m2。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变更:1.本项目环评及其批复表述,2台18MW抽凝式机组不变,实际为新建1台CB18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等容置换原2#C18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此处变更已另行申报环评审批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本项目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对锅炉烟气脱硝系统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选择性催化还原脱氮工艺(SCR),预留脱硝位置,实际建设情况为:脱硝工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氨水-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配套建设2座50m3氨水储罐。3.原锅炉定连排污水原作为循环冷却塔补给用水重复利用,现直接进入热网系统利用。4.相关公辅工程变更情况为:干煤棚扩建面积由2551m2增至2772m2;干灰库由1×2200m3扩建成3×2200m3;石灰石仓面积由400m2扩建至500m2。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废气:该项目废气主要是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和煤粉碎布袋除尘器出口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烟尘等。其中,锅炉废气采用炉内石灰石干法脱硫、低氮燃烧方式、SNCR烟气脱硝、电场静电除尘、炉后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和布袋除尘等措施对烟气进行处理,最终燃烧尾气通过150米高烟囱排放。未设置烟气脱硫系统旁路烟道。脱硝装置后及脱硫装置后均分别安装使用了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最终的排放烟囱也安装使用了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对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含量、流量等参数实施在线监测,监测数据均已联网。煤粉碎车间废气通过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空。煤破碎、煤贮存转运过程中产生的煤粉尘、灰库扬尘以及氨区液氨装卸产生的挥发性氨气属于无组织排放废气,厂方通过密闭干煤棚、灰库以及利用布袋除尘器回收煤粉、氨水罐区四周设置围堰及喷淋装置等措施进行控制。(二)废水:该项目废水主要有酸碱废水、锅炉定连排污水、循环冷却水、初期雨水、码头冲洗水、厂区地面冲洗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其中,酸碱废水经中和处理后,部分作为输煤系统、干煤棚水喷淋及调湿用水重复利用,部分用作煤码头冲洗水,其余接入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深度处理;锅炉定连排污水直接进入热网系统利用;初期雨水、码头冲洗水和厂区地面冲洗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循环冷却塔排水作为清下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送水河。(三)噪声: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锅炉、各类泵、风机、空压机、磨煤机等机械设备,厂方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和隔声罩、合理布局、建筑物屏蔽、绿化隔离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四)固废:该项目固废主要为炉渣、灰渣、粉煤灰、污水处理站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炉渣、灰渣、粉煤灰全部外售用;污水处理站污泥送煤场与原煤进行混掺后送锅炉燃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设置排污口和标牌,该项目设废水排口1个和清下水排放口1个,项目2台锅炉共用一座150米高烟囱。安装了废水及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六)该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报我局备案(备案号5-002-H),厂区(含码头)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医院、居民聚集点等环境敏感目标。(七)按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以新带老”措施:1.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在废水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总排口处安装了废水量、COD自动在线监测仪;2.已完成厂区西北侧33户居民的搬迁;3.厂区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及煤码头冲洗水已按要求收集沉淀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4.码头输煤皮带已完全密封,煤码头吊斗上煤时采取喷淋降尘措施。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替代7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泰环监(综)字(2015)第(1060)号)表明:(一)废气:本项目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标准,烟气黑度均小于林格曼1级,满足GB标准表2要求,氨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煤粉粹车间排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电厂无组织排放下风向颗粒物浓度最大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罐区周界无组织氨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环境敏感点双复村、时仙村及高港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TSP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要求。(二)废水:酸碱废水中和处理后总砷、总铅、总镉和总汞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1标准要求;酸碱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的出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浓度均符合凯发新泉(泰州)有限公司接管要求,氟化物、硫化物、挥发酚、石油类、动植物油浓度均符合生活污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三级标准要求;清下水排口出水CODCr日均排放浓度符合环评批复要求;厂区附近送水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水质标准。(三)噪声:厂界各测点昼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1中3类标准要求。(四)土壤:灰库区附近土壤中pH、铜、汞、铅、锌、镉、铬、镍、砷浓度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95)二级标准要求。(五)各类固体废物均已按要求处理处置。(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七)公众意见调查:本次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回收100份,调查结果表明:73名被调查群众对该项目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27名被调查群众表示基本满意,无不满意。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做好污染防治设施及在线监控装置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原有3台7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应及时拆除,未拆除前应采取有效的封存措施,不得擅自恢复使用。加强氨水储罐区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保障环境安全。泰州市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保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 &&&&&&&&&&&&&&&&&&&&&&&&&&2015年11月18日& &抄送:泰州市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泰州市环保局医药高新区分局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日印发& &&&&泰环验〔2015〕48号关于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节能技改(汽机抽改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你公司《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节能技改(汽机抽改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节能技改(汽机抽改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泰环监(综)字(2015)第(1068)号)等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日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泰州滨江工业园内。厂区原2台机组均为抽凝式机组,因运行效率低,经济性差,公司新建1台CB18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等容置换原2#C18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本次技改在新建主厂房预留场地建设,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不新增员工。项目总投资4163万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5月经江苏省环保厅审批,2015年3月经我局核准同意投入试运行。主要工艺流程为:蒸汽-进汽阀-汽轮机-供热。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废气:该项目无废气产生。(二)废水: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生活污水。(三)噪声: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汽轮发电机产生的噪声,厂方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和隔声罩、建筑物屏蔽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四)固废:该项目无固废产生。三、监测结果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节能技改(汽机抽改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泰环监(综)字(2015)第(1068)号)表明:噪声:厂界各测点昼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1中3类标准要求。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长效管理,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泰州市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保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 &&&&&&&&&&&&&&&&&&&&&&&&&&2015年11月18日& &抄送:泰州市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泰州市环保局医药高新区分局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日印发& &&&&泰环验〔2015〕49号关于江苏梅兰化工有限公司四氟乙烯废盐酸综合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江苏梅兰化工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江苏梅兰化工有限公司四氟乙烯废盐酸综合治理项目重新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15年8月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因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事故废水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固废管理不规范等环保问题,未通过验收(泰环验〔2015〕33号)。你公司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提交了《江苏梅兰化工有限公司四氟乙烯废盐酸综合治理项目竣工验收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15年11月,我局再次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江苏梅兰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海陵区扬州路460号。该公司现有四氟乙烯单体装置年产生废盐酸近15万吨,该废酸用于生产饲料级磷酸氢钙,主要设备2万吨/年盐酸法磷酸氢钙生产装置原位于海陵区西北工业区泰州宏益化工有限公司(隶属于梅兰集团)内,因原址卫生防护距离达不到相关要求,不适宜从事相关生产,现将上述磷酸氢钙生产装置搬迁至梅兰集团本部现有厂区东北侧空地。该项目总投资44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0万元。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萃取→沉降→中和→脱水→烘干→包装。项目环评报告书于2013年4月由泰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同月获得泰州市环保局批复(泰环审﹝2013﹞23号),2013年5月开工建设,2014年11月竣工,次月经泰州市环保局核准同意进行试生产。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负荷的75%以上。2015年2月,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验收监测报告表(泰环监(综)字(2015)第(1021)号)。2015年7月,我局对该项目排气筒数量、污水预处理系统污泥处置情况、废水中污染源项分析及总量等变更事项予以批复。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废气:该项目废气主要是中和工段产生的CO2、烘干和包装工段产生的粉尘废气、加磷矿粉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以及挥发的HCl废气等。其中,CO2直接排空,烘干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经旋风加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排放;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加磷矿粉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以及挥发的HCl废气属于无组织排放废气。(二)废水:该项目废水排口、清下水排口均依托梅兰集团现有排口,未新增排口。项目废水主要为中和工段和脱水工段产生的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清下水及初期雨水等,中和工段和脱水工段产生的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250吨/日污水预处理设施预处理,清下水及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泵至集团10000m3大型收集池,两股废水最终送集团污水综合处理站,经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东倒沟。(三)噪声: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泵、风机、冷凝器等机械设备,厂方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物屏蔽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四)固废:该项目污水预处理装置产生的沉淀物作为原料返回萃取工段反应。废包装桶(袋)由供货商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本项目污水预处理装置及全厂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废暂存于厂区危废临时堆场,该堆场有“三防”措施。(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设置排污口和标牌,该项目未新增污水排口,全公司设置了一个污水总排口,安装了流 量计和COD在线监控仪器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新增废气排口2个,分别为2根15米排气筒。(六)该项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医院、居民聚集点等环境敏感目标。公司建立了环保管理体系,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置了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本项目场区设置了300 m3的事故废水收集池。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江苏梅兰化工有限公司四氟乙烯废盐酸综合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泰环监(综)字(2015)第(1013)号)表明:(一)废气:烘干工序和包装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氯化氢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二级标准要求。(二)废水:本项目装置出水及梅兰化工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口中pH、CODCr、SS、石油类、氨氮、总磷、氟化物、动植物油等日均排放浓度符合《江苏省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一级标准。(三)噪声:厂界东、西、南侧监测点昼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1中3类标准要求,北侧监测点昼间噪声略超标,生产区附近100米范围无噪声敏感目标。(四)各类固体废物已要求处理处置。(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废水量、废水中CODCr、总磷排放总量符合原环评批复要求;废水中氨氮、SS、石油类、氟化物排放总量不符合原环评批复要求,但符合项目环评变更批复要求;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总量既符合原环评批复要求又符合项目环评变更批复要求。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对各类环保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突发环境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加强危险废物的贮存和转移管理,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健全相关台账资料。泰州市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保局海陵分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 2015年11月26日& &&抄送:泰州市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泰州市环保局海陵分局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日印发&泰环验〔2015〕50号关于江苏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润首府房地产开发项目东区1#-8#楼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江苏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单位《江苏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润首府房地产开发项目东区1#-8#楼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江苏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润首府房地产开发项目(东区1-8#)监测报告》(泰环监(综)字(2015)第(1047A)号)等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日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泰州市海陵区东风南路西侧、引凤路东侧、莲花学校南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12月经泰州市环保局审批。本次验收项目东区1#-8#楼,总建筑面积为131488m2,其中地上面积94693m2(商业4593m2、卫生用房168m2、居委会154m2、警务用房101m2、物业用房1011m2、弱电间32m2、办公用房468m2、变电所175m2、公厕44m2、储藏1256m2),地下建筑面积36795m2。本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9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26%。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公建配套餐饮废水采取隔油、隔渣等预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统一接入小区污水管网,最终送泰州市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二)废气:小区生活燃气主要采取管道天然气,在建设时统筹考虑了住宅楼、商业房的排油烟通道;地下车库设通风系统,小区绿化建成后,有利于废气污染物的扩散吸收,减少对当地大气环境的影响。(三)固废:小区内设置了垃圾清运点,并纳入城市垃圾清运系统。各类垃圾袋装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润首府房地产开发项目(东区1-8#)监测报告》(泰环监(综)字(2015)第(1047A)号)验收监测结果表明:(一)废气:该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中SO2、NO2、CO、PM10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要求。(二)噪声:项目内各测点昼、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区标准要求。(三)固废: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四)生态:绿化率达38% ,基本能达到生态补偿的目的。因该项目暂未投入使用,无生活污水排放,故未进行监测。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开发商在预售房时,应公示项目环评及环保验收情况;商户入驻率达75%以上时,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废水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泰州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保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 &&&&&&&&&&&&&&&&&&&&&&&&&&2015年12月3日& & &抄送:泰州市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泰州市环保局医药高新区分局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日印发& &&&&&泰环验〔2015〕51号&关于泰州市宏华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各类机械设备及配件60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泰州市宏华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泰州市宏华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各类机械设备及配件60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泰环监(综)字(2014)第(1039)号)、《泰州市宏华冶金机械有限公司颗粒物、油烟委托监测报告》(泰环监(综)字(2015)第(1019)号)等有关验收材料收悉。我局于日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泰州市海陵工业园梅兰东路南侧、泰祥路西侧。项目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各类机械设备及配件3600吨。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2.2%。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7年9月经我局批复同意,2010年5月开工建设,2012年8月建成。2014年6月、2015年5月,企业委托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为设计负荷的60%。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变更:1.中频炉设备由1台变更为2台,因公司产能较小,两台设备一用一备,不同时使用。2.排气筒由三根变更为1根,中频炉废气、焊条焊接废气、刷漆油漆废气及石蜡铸造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喷砂粉尘废气采用配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燃油锅炉未建设。2015年8月,你公司就上述变更委托泰州市环境科研究所编制了变更说明并报我局备案。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废水: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送泰州市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中频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二)废气:该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焊接粉尘、中频炉产生的烟尘废气,通过合理布设厂区平面布置、加强通风、设备加盖等措施来防治;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5米高排气筒排空,喷砂粉尘废气经配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三)噪声: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四)固废:该项目固废主要为钢屑、废边角料、废切屑液、废机油及职工生活垃圾。钢屑、废边角料由厂方回收;废切屑液、废机油委托泰兴市福昌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泰环监(综)字(2014)第(1039)号)、《泰州市宏华冶金机械有限公司颗粒物、油烟委托监测报告》(泰环监(综)字(2015)第(1019)号)表明:(一)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中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泰州市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动植物油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三级标准。(二)废气: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砂装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试行标准》(GB).(三)噪声:厂界各测点昼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1中3类标准要求。(四)各类固体废物均已按要求处理处置。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控制生产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不得进行生产活动。加强废切屑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规范化处置,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加强厂区绿化,美化环境。泰州市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保局海陵分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 &&&&&&&&&&&&&&&&&&&&&&&&&&&&&&&2015年12月3日&&抄送:泰州市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泰州市环保局海陵分局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日印发 &&&&&&&&& 泰环验〔2015〕52号&关于泰州统实企业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箱茶饮料、果汁饮料无菌生产线和年产2亿只PET空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泰州统实企业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泰州统实企业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箱茶饮料、果汁饮料无菌生产线和年产2亿只PET空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泰州统实企业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箱茶饮料、果汁饮料无菌生产线和年产2亿只PET空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泰环监(综)字(2015)第(1047)号)等有关验收材料收悉。我局于日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泰州统实企业有限公司位于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振兴大道301号,本项目在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1800万箱茶饮料、果汁饮料无菌和年产2亿只PET空瓶,建成1条APET(无菌灌装)饮料生产线,配套1条PET制瓶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占总投资4.29%。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7月由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13年11月通过泰州市环保局审批(泰环审〔2013〕62号),2015年1月经我局核准同意试生产。2015年4月,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负荷的75%以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同步投入使用并正常运行。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废水:该项目实施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瓶盖瓶胚清洗废水、设备清洗水、软水制备废水及车间保洁废水,各类废水经集中收集后由公司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送凯发新泉(泰州)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二)废气:该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PET空瓶生产过程中切片熔融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通过密闭负压吸风罩统一收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空。该公司现已通过园区蒸汽管道实现集中供热,原有4台燃气锅炉已停用,无燃烧废气产生。(三)噪声: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APET灌装线、瓶胚生产线、空压机、风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密闭门窗及设置绿化隔离带等降噪措施来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四)固废: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废料、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生产废料包括茶叶萃取过滤中产生的残茶叶和糖、果汁溶液过滤时产生的杂质及废边角料,果实溶液过滤时产生的杂质作饲料外售,残茶叶用于制作枕芯,注塑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外售;废包装材料出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活性污泥外售加工制成农肥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设置排污口和标牌,该公司设置了1污水排放口和1个清下水排口,已安装废水流量计和COD在线监测仪,并已与环保部门联网;设有1根15米高废气排口。(六)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在高港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高环201401),厂区内建设了350 m3的事故应急池。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泰州统实企业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箱茶饮料、果汁饮料无菌生产线和年产2亿只PET空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泰环监(综)字(2015)第(1047)号)表明:(一)废水:公司污水总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日均值均满足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接管水质要求(二)废气:注塑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标准;厂区污水处理站无组织监控点氨气和硫化氢的最大小时浓度均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三)噪声:厂界各测点昼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1中3类标准要求。(四)各类固体废物均已按要求处理处置。(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环境管理台帐记录,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尽快拆除原有4台停用锅炉,未拆除前应采取有效的封存措施,不得擅自恢复使用。高港区环境保护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 &&&&&&&&&&&&&&&&&&&&&&&&&&&&&&2015年12月16日&&抄送:泰州市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高港区环保局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日印发& &&泰环验〔2015〕53号&关于江苏美好置地有限公司美好上郡三期18#、19#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江苏美好置地有限公司:你单位《江苏美好置地有限公司美好上郡三期18#、19#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江苏美好置地有限公司美好上郡三期18#、19#楼项目监测报告》(泰环监(综)字(2015)第(1051A)号)等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日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泰州市海陵区济川路北侧、鼓楼南路西侧、海陵南路东侧、老通扬运河南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7年11月经泰州市环保局审批。本次验收18#和19#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为54529.03m2,其中住宅面积51077.36m2。本工程总投资15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2%。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新型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小区污水管网,最终送泰州市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二)废气:小区生活燃气主要采取管道天然气,在建设时统筹考虑了住宅楼的排油烟通道;地下车库设通风系统,小区绿化建成后,有利于废气污染物的扩散吸收,减少对当地大气环境的影响。(三)固废:小区内设置了垃圾清运点,并纳入城市垃圾清运系统。各类垃圾袋装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美好置地有限公司美好上郡三期18#、19#楼项目监测报告》(泰环监(综)字(2015)第(1051A)号)验收监测结果表明:(一)废气:该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中SO2、NO2、CO、PM10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要求。(二)噪声:项目内各测点昼、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1类区标准要求。(三)固废: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四)生态:绿化率达35% 以上,基本能达到生态补偿的目的。因该项目暂未投入使用,无生活污水排放,故未进行监测。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开发商在预售房时,应公示项目环评及环保验收情况;商户入驻率达75%以上时,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废水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泰州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保局海陵分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 &&&&&&&&&&&&&&&&&&&&&&&&&&2015年12月21日& & &抄送:泰州市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泰州市环保局海陵分局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日印发& &&&&&&&&& 泰环验﹝2015﹞号关于靖江市华晟重金属防控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业重金属污染控制工程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靖江市华昇重金属防控有限公司:你公司提交的《靖江市华昇重金属防控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业重金属污染控制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靖江市华晟重金属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业重金属污染控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泰环监(综)字〔2015〕第1110号)等材料收悉。我局会同靖江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第一阶段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为综合整治靖江市范围内电镀企业,推进电镀行业转型升级,靖江市政府在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青龙港以西、沿江公路南侧区域设立靖江市电镀集中区(以下简称“集中区”),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3月获省环保厅审查通过(苏环审〔2014〕35)。集中区规划建设四栋生产厂房,布置100条电镀生产线,年电镀规模500万㎡,主要镀种为镀硬铬、镀锌、镀镍、装饰铬、镀铜等,主要为汽车船舶配件、空调零部件、坚固件等配套。你公司金属表面处理业重金属污染控制工程项目位于集中区内, 日我局批复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泰环审﹝2014﹞44号)。项目经批复的建设内容均已建成,主要有4座电镀生产车间厂房(不包括电镀生产线)、1座检测中心、1座污水处理站及各类配套构筑物等(入驻集中区电镀企业建设项目环评不在本次验收现场检查范围内),总投资约2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0万元。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日处理能力6000吨(尾水回用率50%),项目第一阶段验收期间实际处理量2200吨/天,回用量1100吨/天。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一)项目废水处理系统分可回用废水处理系统和不可回用废水处理系统,其中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含氰废水、综合清洗水分别采用含镍废水处理工艺、含铬废水处理工艺、含氰废水处理工艺、综合废水处理工艺经可回用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排入该系统设置的回用水池; RO膜分离系统的浓水、前处理有机废水和混排废水等水质进入不可回用废水系统经微电解+混凝沉淀+生化处理后进入臭氧接触池+BAF生物滤池处理;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污水处理厂设备停机清洗水和地面冲洗水等废水排入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经专门管道排入丹华港,尾水总排口安装pH、流量计和重金属等特征污染因子等主要指标在线监测仪。(二)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H2S、NH3等恶臭污染物。通过加强厂区内的绿化、及时清运脱水后的污泥和合理布置厂区等措施减少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主要来源于提升泵、罗茨风机、污泥脱水机、加药泵、搅拌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部门高噪声源加装隔声和减振措施、厂区进行绿化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四)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和电镀废液等。生活垃圾和格栅渣等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和电镀废液目前暂存集中区内,并按照固废相关规定设置环保标志牌。(五)厂界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已建成7个事故废水收集池,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靖江市环保局备案,配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三、验收监测结论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泰环监(综)字(2015)第(1110)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一)废水。镍、铬分质处理设施排口中镍、六价铬、总铬及总排口废水中pH、CODcr、SS、氨氮、总磷、总氮、铜、总氰化物、锌、铁、石油类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2标准;部分废水处理后回用,回用水均作为后续进驻企业镀线镀件清洗工序,其主要指标pH、电导率、溶解性总固体符合《金属镀覆和化学覆盖工艺用水水质规范》(HB)表1中C级标准。(二)废气。无组织废气中氨气、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三)噪声。厂界8个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四)固体废物。均已分类收集。(五)污染物总量。本项目第一阶段各类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该项目第一阶段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第一阶段正式投入运行。项目第一阶段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定期对在线监测装置进行校验,完善在线监监控设施的联网工作,确保废水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2.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规范贮存各类固废进行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健全各类管理台账。3.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快应急减缓措施的基础工程建设,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能力。4.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园区内外废水、废气、土壤和底泥监测。靖江市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泰州市环境保护局日&抄送:泰州市环境监察局& 靖江市环境保护局&&&&&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泰环验〔2015〕55号&&&&&&&&&&&&&&&&&&&&&&&&&&&&&&&&&&&&&&&&关于江苏明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年润滑油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江苏明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江苏明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年润滑油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有关验收材料收悉。我局于日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项目存在的主要环保问题(一)事故应急池管理不到位,内部有含油废水积存,未起到应急作用;环境应急预案文本部分内容与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不完全相符;现场应急物资储备不全。(二)危废管理不规范。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自运行以来未办理相关固废转移手续,企业与泰兴市福昌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理合同》已过期。危废暂存场所内堆放有其他杂物。(三)项目设置有2个污水排口,不符合《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与环评文件要求不一致;污水接管排口处未按要求安装pH在线监控设施。(四)雨污分流措施不到位。初期雨水未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初期雨水收集池积存油品装卸作业产生的含油污水。(五)废气排气筒高度设置为15米,不符合环评批复提出的20米高度要求。二、验收结论及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完全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不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经验收不合格。 你公司应认真执行环保的法律法规,尽快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向我局提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泰州市环境监察局、高港区环保局负责该项目整改期间的日常监管,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 &&&2015年12月25日& &&抄送:泰州市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高港区环保局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日印发&泰环验〔2015〕56号&关于泰州市高永化工开发有限公司年产65000吨环保型增塑剂生产线技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泰州市高永化工开发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泰州市高永化工开发有限公司年产65000吨环保型增塑剂生产线技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泰州市高永化工开发有限公司年产65000吨环保型增塑剂生产线技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泰环监(综)字(2015)第(1064)号)等有关验收材料收悉。我局于日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泰州市高永化工开发有限公司是以江苏能建集团为法人投资主体的股份制公司,位于泰州市高港高永化工集中区,该企业年产65000吨环保型增塑剂生产线技改项目于2012年10月由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完成环境影响评价,2012年12月获得我局批复(泰环审〔号),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对苯二甲酸二辛酯5万吨、乙酰柠檬酸三丁酯1万吨和三醋酸甘油酯5000吨。目前已建成一期工程,即年产对苯二甲酸二辛酯3万吨和乙酰柠檬酸三丁酯1万吨生产线。一期工程于2011年10月开工建设,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部分生产设备、排气筒设置、乙酰柠檬酸三丁酯生产工艺等内容发生了变更,企业委托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变更说明,并于2015年3月经我局批复同意。2015年8月,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项目一期工程开展了现场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负荷的75%以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同步建成并投入使用。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废水:该项目废水主要为水洗废水、场地和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蒸汽冷凝水和生活污水。其中,水洗废水、场地和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和生活污水经企业内部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永安洲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蒸汽冷凝水尽量回用于水洗工序,多余的通过雨水排口排入园区清下水管网。污水预处理原工艺流程为:废水-调节池-混凝沉淀池-集水池-UASB-一级接触氧化-中沉池-二级接触氧化-二沉池-接园区污水管网,因处理后出水COD浓度达不到排放要求,现变更为:废水-调节池-气浮池-芬顿反应池-混凝沉淀池-厌氧生物滤池-SBR池-清水池-接园区污水管网。(二)废气: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冷凝产生的不凝气(辛醇和丁醇等)和锅炉燃烧尾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辅材料中易挥发物质在贮存、输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辛醇、丁醇废气。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为进一步提高废气处理效果,避免活性炭纤维竞争吸附问题,对废气排放方式进行了优化,共设置2套碳纤维吸附装置和2根(1#、2#)排气筒分别用于处理苯二甲酸二辛酯不凝尾气(主要成分为辛醇)和乙酰柠檬酸三丁酯不凝尾气(主要成分为丁醇),两股不凝气分别经碳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15米)高空排放,原环评变更说明中拟取消的2#排气筒保留;锅炉废气经3#排气筒(15米)排放;生产车间投料口吸风罩加装布袋,减少投料口物料散落;无组织废气处理措施主要有减少物料暴露时间、冷凝回用及提高人为操作水平等。(三)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制氮机、循环水泵、空压机、风机等设备,厂方通过安装消声器、合理布局、密闭门窗以及绿化隔离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四)固废:该项目固废主要为脱色废活性炭、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纤维、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委托泰兴市福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厂区内已建设危废暂存场所,符合“三防”措施要求。(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设置排污口和标牌,公司设置1个污水排放口和1个清下水排放口,安装了废水流量计和COD在线监测仪,并与项目所在园区联网;该项目生产车间设有2个排气筒,锅炉房设有1个排气筒。(六)该项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医院、居民聚集点等环境敏感目标。厂区内设置了约300立方米事故废水收集池。该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备案号:)。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泰州市高永化工开发有限公司年产65000吨环保型增塑剂生产线技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泰环监(综)字(2015)第(1064)号)表明:(一)废气:有组织排放的锅炉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二)废水:厂区污水处理站出水中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和动植物油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永安洲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三级标准要求。(三)噪声:厂界各测点昼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1中3类标准要求。(四)各类固体废物均已按要求处理处置。(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废水所测项目均达到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其中,废水实际排放总量仅为环评估算量或批复总量的22%左右,企业对此出具了说明材料;有组织废气中所测项目均达到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因不具备废气中辛醇和丁醇项目分析能力,本次“三同时”验收监测未进行采样分析。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生产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完善各类环境管理制度;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危险废物的贮存和转移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台账资料;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确保环境安全;辛醇、丁醇等特征污染因子应委托有相应监测能力的单位开展监测。高港区环保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 &&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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