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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谢中书书“山川之美,古来共谈”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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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原载《文景》2009年12月号)    每年年终岁末,照例有不少人在翘首以待,等着一年一度世界文坛上最后一件大事――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名单的揭晓。记得去年(2008年)这个时候,在获悉当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是法国作家勒?克莱齐奥时,我在为我主编的每年一本的“21世纪中国文学大系”的“翻译文学卷”所写的“序言”里还小小地自鸣得意了一番。因为早在十年前我在为广东花城出版社主编“当代名家小说译丛”时,就已经收入了克氏的小说《流浪的星星》。不仅如此,我还同时收入了另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英国作家莱辛。其实收入克氏的小说并非因为我有眼光,那是得益于南京大学的法国文学专家许钧教授的推荐。许钧教授与克氏有直接往来,对克氏作品也有研究,且早就把克氏的名著《诉讼笔录》译成中文,还给过我一本。但收入莱辛的作品却完全出于我的本意。我上世纪末在香港做访问学者,偶然从台北的“联合文学”杂志上读到台湾翻译家范文美女士翻译的莱辛的小说《十九号房》,立刻被它深深地吸引。之后又读了莱辛的其他作品,感觉到此人很有可能问鼎诺贝尔文学奖。与此同时,我对能委婉细腻、恰如其分地传递出原作风格的译文也极为欣赏和佩服,所以在开始主编“当代名家小说译丛”时,我立即找到文美女士,恳请她一定为我主编的这套丛书翻译一本莱辛的小说,这就是后来收入丛书的莱辛的中短篇小说选《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故事》。书名取得太俗了些,但那不是我和译者的意思。    然而2009年揭晓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却不仅出乎大多数人的意料,令我国的外国文学研究专家们大跌眼镜,同时也让我从此前的自鸣得意中清醒过来。得奖者赫塔?密勒的名字,别说是我国大多数外国文学研究者,即使是国内的德国文学专家,似乎也对她鲜有所知――国内对她的作品此前只翻译过两篇篇幅不长的短篇小说,至于国内专家编著的德国文学史,即使是最新出版的,也难觅她的影踪。    新揭晓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出乎人们的意料,这本不足为怪,在诺贝尔文学奖颁奖史上类似的例子可谓不胜枚举。奇怪的是有些人居然就据此断言或批评国内的翻译家和外国文学研究家“没有事业心”,只会“人云亦云”。(兴安“赫塔?密勒获诺贝尔文学奖说明了什么?”,文汇读书周报10月16日)对此我实在难以苟同。不仅如此,我还想说,那些在诺奖名单公布后就立即忙不迭地跟着乱说并吹捧得主“走进了世界文学的中心,占据了人类写作的制高点”的人,那才是真正的“人云亦云”呢。    密勒凭什么得奖?从有关背景介绍中我们可以知道的是,凭的是她“对政治的关注”,“对集权统治时期的罗马尼亚给予的深刻批判”。至于她的文学成就,除了在她得奖后有位出版家说的“她的文字强有力且充满着理性的光芒”这样的客套话外,我们所听到、所知道的实在不多。我无意贬低密勒的文学成就,我相信她在这方面一定是有些成就的,这是基于对诺奖评委的信任。但与此同时,我更相信德国的文学研究专家,更相信我们国内的德国文学研究专家。后者尽管不在德国国内,但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外国文学界的研究者到相应国家进行访问、进行实地研究、与相关国家的文学研究专家进行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之多,应该说已经到了几乎没有隔阂的地步。假如密勒真的如某些人所说,在德国已经进入了德国文学(且不说世界文学)的“中心”,已经占据了德语写作(且不说人类写作)的“制高点”,那么她首先一定会引起德国国内的文学研究专家、然后也立刻会引起我国德语文学研究专家、甚至我国的外国文学研究专家们的关注,并进入他们的研究、译介视野。因此,我们国内外国文学界对密勒创作关注和研究的缺失,只能说明密勒创作的影响力此前还不足以引起他们(是否还包括德国本土的研究者?)的高度关注。当然,密勒及其创作在这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那是肯定会引起德国本土的、中国的、以及世界各国的德语文学研究界、甚至广大文学界的关注的。这也正是诺奖评委们的目的:他们在一次又一次地制造得奖“意外”的同时,不正是在借此推行他们的某种理念么?这种理念,有文学的,有诗学的,但显然也不乏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赫塔?密勒获诺贝尔文学奖说明了什么?我想,就说明了这个。    当然,既然文学就是人学,那么文学对专制体制的揭露和批判也就毫无疑问是文学的一个永恒主题。只是我以为对专制的揭露和批判不应仅仅局限在齐奥塞斯库的罗马尼亚,而还应该包括人类各个历史时期的、各种政体下的专制体制。2009年《世界文学》第五期发表的阿尔巴尼亚作家伊?卡达莱的长篇小说《梦幻宫殿》正是这样一篇揭露和批判人类社会中专制体制的作品,尽管小说的故事情节极其荒诞离奇,离现实社会和现实生活也非常之远。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奥斯曼帝国,帝国统治者执政苏丹亲手创办了一个专门主管睡眠和梦幻的机构,即所谓的“梦幻宫殿”。这个梦幻宫殿专门负责征集帝国民众的梦,并对征集到的梦进行归类、筛选、解析、审查并处理。一旦发现任何对君主统治构成威胁的迹象,君主立即采取一切措施和手段,对梦主进行坚决的打击和镇压。小说主人公是来自帝国一个权势显赫的库普里家族的青年马克-阿莱姆。由于家族势力的干预,马克-阿莱姆获得了在梦幻宫殿工作的机会。他先是被直接分配到筛选部工作,接着很快又被调到解析部――在常人看来这不啻是一步登天。在解析部马克-阿莱姆每天都要处理大量的案卷,涉及到各种各样的梦。他两次读到这样一个梦:桥边,一块荒地上,有件古怪的乐器在自动演奏着,一头公牛仿佛被乐器逼疯了,站在桥边,吼叫着……他觉得这个梦没什么意义,但也没有把它丢弃和淘汰。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后来正是这个梦成为君主打击库普里家族的由头,他最喜爱的小舅甚至因此而失去了生命。    这部作品情节似乎离奇而荒诞,但细细品读之下却不难发现它的锋芒所向。正如译者高兴在为该小说所写的按语中所指出的,“同卡达莱的其他小说一样,《梦幻宫殿》格局不大,篇幅不长,主要人物几乎只有一个,那就是马克-阿莱姆,所有故事基本上都围绕着他进行,线索单纯,时间和空间也很紧凑。可它涉及的主题却广阔,深厚,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外延”。译者还介绍说,作者卡达莱于1981年在他自己的祖国阿尔巴尼亚发表这部小说的时候,“作为文本策略和政治策略,他将背景隐隐约约地设置在奥斯曼帝国,似乎在讲述过去,发掘历史,但任何细心的读者都不难察觉到字里行间弥散出的讽喻的气息。因此,人们也就很容易把它同卡夫卡的《城堡》、奥威尔的《动物农场》等寓言体小说连接在一起,将它当做对专制的揭露和讨伐。难怪出版后不久,《梦幻宫殿》便被当局列为禁书,打入了冷宫”。    另一篇越南作家武氏春霞的短篇小说《风仍吹过田野》(白洁译,译林第五期)同样也很容易引起中国读者的共鸣:由于在战争时期去世的母亲被怀疑是叛徒,女主人公小念尽管长得聪明、美丽而又勤劳,却一直被人另眼看待,得不到好的工作、学习的机会,只能从事捕虾这样的粗活。她心中暗暗深恋着青年阿才,阿才也深深地爱着她。可是阿才的母亲嫌小念“出身不好”,怕影响儿子的前途,把在外游学的阿才托她转交给小念的一大堆信都压下没有转交。后来,小念母亲的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小念也成为了烈士子女。这时阿才带着建筑师的文凭学成回到家乡,他满怀希望地想与小念结成眷属,却收到了小念结婚的请柬。他飞快地追上了小念迎亲的队伍。看见他,小念不知所措地说:“我……很久没有你的消息了……你给我写过信吧……也许它们是被风吹没的……”阿才直直地站在田野中间,任由风呼呼地吹过田野。他明白,他失去了他一生最宝贵的东西。至于小说中风的隐喻意义,对读者而言也是不难明白的。    日本作家井乔的小说《狐狸出嫁》(于荣胜译,世界文学第三期)中母狐狸化身为美丽的女子与她心爱的男子结婚的故事,也许会让中国读者感到似曾相识。毫无疑问,聊斋故事在日本有着广泛深远的影响,日本作家的创作受此影响也属情理之中。然而小说《狐狸出嫁》决非中国聊斋故事的机械照搬或简单模仿。小说通过母狐狸之口叙述了一个哀婉动人的爱情故事:在一次围猎中,母狐狸葛叶险些被追杀,幸得男主人公德高望重的郡司保名先生搭救,才得以死里逃生。之后母狐狸化身为一美丽女子与保名先生同居并生下一子晴明,两人相亲相爱一起度过了六年美好的时光。但有一天,女主人公因闻着混杂着麻叶或罂粟籽的落叶燃烧的香味,欣赏着自然界美丽盛开的野菊花,一时忘情而露出了狐狸的原形,正好让儿子看到。她感到羞惭不已,于是强压下心中对丈夫、对儿子的一往深情,飞奔离去。小说的情节不算太复杂,但通篇充溢着浓郁的日本风情。另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小说结尾处,母狐狸成为几个公狐狸追逐的对象,这时喜鹊在树上叽叽喳喳地叫着:“狐狸出嫁,狐狸出嫁了!”从而让原本不无沉重感的哀伤转化成一种淡淡的忧愁。    同样是从女性视角出发叙述的故事,不过韩国女作家金芝娟的小说《播种》(李玉花译,译林第二期)显然更具有现实意义。泌尿科的姜大夫暗暗爱恋着内科医生闵宇哲,但姜大夫听说闵医生与妇产科实习医生任香芝关系亲密。姜大夫自感自己各方面的条件都比不上任香芝,但同时又割舍不了对闵医生的暗恋之情,于是借口要为闵医生保存精子,提取了闵医生的精子。然后请一位护士帮忙,把闵医生的精子植入到自己的体内。然而,就在她确认自己已经怀孕成功之时,闵医生来看她并明显流露出对她的好感。而与此同时,她又听说,闵医生已经与任香芝分手……小说比较细腻地传达出了当下韩国女性的心理状态和她们的生存状态。    日本作家我孙子武丸的《猎奇小说家》和德国作家海因茨?里塞的《一桩偷窃案》是两篇篇幅都不很长、但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极能吸引读者眼球的短篇小说。    《猎奇小说家》(译林第六期)属那种变态犯罪推理小说:一个具有变态犯罪心理的男子读了作家矢作润一在杂志上连载的犯罪小说后受到刺激,冒充警察进入了作家的家里。他根据作家写的小说里的犯罪情节对作家进行审问,并锁定作家就是他自己小说中的那个罪犯。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矢作润一原来是他面前这个女子保美的笔名,这让他的推断无法成立,也让读者大感困惑。小说的最后,那个男子模仿作家小说中的犯罪情节,要杀害保美。正在万分危急时机,事情却又出现了转机……如同这篇小说的译者帅松生所指出的:“作品中的血腥场面和变态情节或许会为读者所诟病,然而那些令人作呕、残忍血腥的性犯罪描写以及心理描述等,却往往合情合理、真实深刻地暴露了日本当今社会的畸形一面。”值得一提的是,该小说中交互出现的以第一人称的自白方式展开故事情节的写作手法,让故事更加显得曲折多变,读起来颇让人耳目一新。    《一桩偷窃案》(齐快鸽译,译林第三期)讲一位男子三十多年前从他朋友尼森家中的办公室里偷窃了一千克朗后,一直深受良心谴责。如今他已经事业有成,从一个穷困潦倒的外国人变成了一位尊贵的绅士,他决心当面来向尼森坦白三十多年前他做的那件卑鄙行为。在尼森办公室里等候的时候,他看到那张书桌的抽屉依然像三十多年前一样,尽管上了锁,但钥匙还是插在锁孔里。他打开抽屉,从口袋里掏出三千克朗放了进去。尼森看到老朋友来了,很高兴,把客人请到客厅。闲谈中,尼森告诉老朋友说,因为怀疑儿子从他抽屉里偷钱,所以他今天正在对他的儿子进行考验:他事先已经清点了抽屉里的钱,想看看在儿子进去过后钱是否会短少。他们听见客厅楼上的办公室的门被打开又关上的声音,尼森知道儿子已经进去过了。他于是上楼去清点抽屉里的钱,却惊讶地发现,抽屉里多出了两千克朗。此时客人陷入了一个极其尴尬的处境,因为没有一个人会相信一个曾在三十多年前做出卑鄙行为并一直隐瞒至今的人现在对一个年轻人的指控呀……    意大利作家路易吉?马莱巴的《尾巴》和美国作家唐纳德?巴塞尔姆的《我与曼蒂博小姐》则是两篇后现代小说。    正如评论家所指出的,马莱巴的小说“把超现实世界中的人移植到现实生活中”。小说《尾巴》(沈萼梅译,外国文艺第五期)的故事也体现了这个特点:一天,主人公巴尔贝里斯决定不再藏藏匿匿,而是把他身上那条漂亮的大尾巴就公开地露在衣服外面。然而如此一来,他就立即遭遇到一系列的不公正对待:行人斜着眼看他,交警要把他带到交警指挥部去,公司要把他辞退,未婚妻不再理睬他,邻居不再跟他打招呼,甚至他给女门房小费都被遭到拒绝,最后他还被房东逐出家门。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到医院去做手术割尾巴。躺在手术台上,他无意中发现,无论是外科医生还是女护士,他们实际上也都长着一条尾巴,只是都藏在衣服的下面而已。惆怅惶惑之际,“他的思绪消逝在一团白色的迷雾之中,手术室里的白色消融在一片巨大的虚无空白之中”。这里,“白色的迷雾”,“巨大的虚无空白”,显然是作者为读者的进一步思索留下的一个巨大空间。    跟《尾巴》相比,巴塞尔姆的《我与曼蒂博小姐》(郭亚娟译,外国文学第五期)的后现代小说特征要更为明显些。小说开篇第一段话“曼蒂博小姐想与我做爱可她还在犹豫着,因为我只是个孩子,……这里头准是有什么误会,我至今也没能弄明白。实际上我三十五岁了……倘若曼蒂博小姐果真打定主意,我是完全清楚该怎么做那档子事的”,立刻会让读者联想起卡夫卡的《变形记》中的话:“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这就让这篇小说从一开头就打上了鲜明的后现代小说的印记:三十五岁的大男人约瑟夫本是一家保险公司的理赔评定员,但因他忠实地履行公司的信条“随时为您排忧解难”而极大地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因此被莫名其妙地安排在小学六年级接受再教育。小说以日记的形式记录了约瑟夫在小学里近三个月的生活和感悟,其中还穿插着他对过去生活的回忆和思考。小说以一系列荒诞的细节,折射出现实世界的荒诞性。譬如,学校的课桌都是依据六年级小学生的身材量身定做的,决不允许有例外,这样,身高六尺一寸的约瑟夫就只能夹在狭小的空间里。然而,也正是这个荒诞的安排,让约瑟夫有了一个重新认识自己、认识社会、并找出社会的荒诞之源的机会。在小学这个“未来公民的孕育地”,约瑟夫渐渐找到了让他在成人时感到困惑的一切根源,并发现学校的教育体制是一切荒谬的源头之一。    《阿格娜丝》(陈巍译,外国文艺第三期)是瑞士当代著名德语作家彼得?施塔姆于1998年出版的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被德国《时代》周报称赞为“一位年轻瑞士人近期写的最美的故事之一”,并于上世纪末获得奠定其在德语文学界地位的奥地利萨尔茨堡劳利泽文学奖。    小说讲述了男主人公“我”――一位旅居美国的瑞士作家在芝加哥公共图书馆阅览大厅与一位攻读物理学博士学位的美国女孩阿格娜丝所发生的爱情故事。两人一见如故,情投意合,很快就住在了一起。一天,阿格娜丝要求“我”为她专门写作一篇作品。在甜蜜爱情的激发下,“我”的创作热情立即被调动起来,“我”把阿格娜丝身上发生的故事键入电脑。不过随着写作的进展,现实与虚构的界限开始变得越来越模糊了。后来阿格娜丝不慎怀孕,“我”却因为自私以及早年的所谓的痛苦经历,不愿意做未来孩子的父亲。阿格娜丝因此出走,后虽几经曲折重新回到“我”的身边,但还是流产了。之后,“我”与女友路易丝偷欢,为此再一次失去了阿格娜丝。这部小说语言洗练,构思独特,小说中“我”写的作品叙述与小说本身的叙述交替变换,从而让男主人公自私的灵魂不断接受严酷现实的拷问。    作为一篇在2008年诺贝尔文学奖颁奖仪式上的演说辞,勒?克莱齐奥的《在悖论的森林中》(余中先译,世界文学第二期)一文也许略显冗长,但作为一篇散文,它绝对是一篇充溢着丰富情感和深邃思想的佳作。在这篇演说辞中,勒?克莱齐奥回顾了自己的写作历程,畅谈了他对文学的看法,同时也直陈了他对当今世界的观点。勒?克莱齐奥对“为什么写作?”这个问题的回答颇有意思。他说:“对这简单的问题,各人有各人的回答。有先天的赋性、环境、条件。还有无能。一个人写作,意味着他不行动。他面对现实感到困难,他选择了另一种反应方法,另一种交往方式,一段距离,一段思考时间。”他认为,当今作家遇到的一个新的悖论是:“他(作家)只想为饥饿的人们而写作,却发现,只有那些有足够吃的人才有余暇注意到他的存在。”他指出:“行动,是作家最想做的事。行动,而不是见证。写作,想象,梦想,好让他的词语、他的虚构和他的梦干涉现实,改变人的精神和心灵,打开一个更美好的世界。然而,就在同一时刻,另一个声音提醒他说,那将是不可能的,词语就是词语,会被社会的风卷走,而梦只是一些奇幻的意象。”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勒?克莱齐奥对文学取一种消极的态度,相反,他明确指出,文学“在今天比在拜伦或维克多?雨果的时代还更有必要”。勒?克莱齐奥满怀激情地说:“作家、诗人、小说家,都是一些创造者。这并不是说他们创造了言语,而是说,他们使用言语创造出了美、思想、形象。因此,人们不能没有他们。言语是人类最最无与伦比的创造,它前引一切,分享一切。没有了言语,就没有科学 ,没有技术,没有法律,没有艺术,没有爱。”最后,他针对当今世界的现实,表达了一个真诚愿望:“但愿在这刚刚开始的第三千年纪里,在我们共同的大地上,没有一个孩子,无论是男是女,说什么语言,信什么宗教,都不被遗忘给饥饿与无知,丢弃在盛宴侧旁。这个孩子的身上承担着我们人类的未来。就像很久很久以前希腊人赫拉克里特所说的,王权在他。”    英国作家威廉?戈尔丁的散文就像他的小说一样,充满机智、讽刺和幽默。因此,《思考的嗜好》(陈正宇译,外国文艺第四期)尽管是一篇发表于将近半世纪以前的旧文,但今天读来却是历久弥新,读罢让人回味无穷,并让人体会到了他的前辈斯威夫特文风的遗韵。譬如,文章描述了一个小学生在校长办公室所看到的维纳斯塑像和思考者塑像:“当时他(校长)书房里有一些小雕像,就摆在他办公桌后面那高高的壁橱上。其中一座雕像,是一个没穿衣服,只在下半身裹了一条浴巾的女人。她似乎时刻都处在恐慌之中,害怕着她的浴巾会再往下掉。更糟的是,她还没有胳膊,这就使得她几乎没有把浴巾拉上去的可能。在她旁边蹲着一头豹子的雕像……豹子的旁边,则是一个肌肉强健的裸体男人的雕像。此人摆的是坐姿,低着头,用拳头托着下巴,手肘则支在膝盖上。他的表情像是极为痛苦。”读了让人忍俊不禁。当然,此文给人以深刻印象的是作者提出的“思考分级”的观点。戈尔丁把“思考”分为三级,他对所谓的“三级思考”给予毫不留情的抨击和讽刺:这些所谓的“思考”,“其实是充满了偏见、无知和虚伪的”。“他们‘思考’的结果,就是嘴上高谈阔论什么清心寡欲,洁身自好,同时脖子却又义无反顾地转向路过的石榴裙。这样的‘思考’,水平可比肩大部分商人的高尔夫球水平,真诚可媲美大部分政客的政治意图,或者拿我自己的行当来打比方,它的一致性就如五花八门的各色书籍一般”。“二级思考”要好一些,它会去“发现矛盾”,“不容易随波逐流”,“可它也容易让人陷入另一个错误,导致停滞不前。‘二级思考’是一种冷眼旁观的不作为”。真正得到作者肯定的是“一级思考”。戈尔丁认为,真正的“一级思考者”不仅仅停留在质疑矛盾,而更应该勇于探索,勇于追求真理,这样才能达到思考者的最高境界。    古巴作家雷纳尔多?阿雷纳斯的《别了,曼哈顿》(朱景冬译,外国文艺第二期)仅是一篇不足两千字的短文,但它描述的情景却不单单属于纽约。“如今,有两种灾难正在把这座依然被称为‘世界之都’的城市变成一个不可居住的地方:财富的极大丰富和贫困脏乱形成鲜明对照。无数百万富翁涌入曼哈顿,抢购着那里的一切,从而把那些因价格昂贵而买不起一平方米土地的人们排挤出了曼哈顿”。“西赛德街的破旧楼房很快被摧毁,取而代之的是一幢幢高楼大厦,这对没条件掏出几十万美元的人来说是冷酷无情的。小商店、小咖啡馆和可以供人坐下来供人喘口气的角落也一一消失,让位于一片片楼群,那里的环境令人厌倦,楼房的价格却高不可攀”。    在检视2009年翻译文学中的诗歌译作时,叙利亚当代诗人阿多尼斯的诗作《阿多尼斯诗选》(薛庆国译,译林出版社2009年版)的出版引起我、恐怕还不止是我的特别的关注,因为该书出版后首印五千册很快售磬,后加印了三千,似乎仍一书难求。这在当今诗坛“写诗的人比看诗的人多”的情况下,也可算是一个小小的奇迹了。阿多尼斯尽管是一位阿拉伯诗人,但在他的诗歌里我们却能感受到欧洲浪漫主义诗人拜伦、雪莱、普希金等人的遗响。打开《阿多尼斯诗选》,映入眼帘的第一首诗“你的眼睛和我之间”,就立刻让我爱不释手:      当我把眼睛沉入你的眼睛    我瞥见幽深的黎明    我看到古老的昨天    看到我不能领悟的一切    我感到宇宙正在流动    在你的眼睛和我之间      而他的“短章集锦”中的那些诗行,尽管都只有短短的两三行或四五行,但文笔隽永,诗意盎然,读来让人回味无穷。诸如:“夜晚拥抱起忧愁,/然后解开它的发辫。”“关上门,/不是为了幽禁欢乐,/而是为了解放悲伤。”“往昔是湖泊,/其中只有一位泳者:记忆。”而有的诗行则暗藏讥讽,如:“跟小草作战,/却向荆棘投降――/这是最时髦的英雄。”“舌头由于说话太多而生锈,/眼晴由于梦想太少而生锈。”自然,更为深邃的思想和对时俗的尖锐批判则见诸“Z城”这样的诗篇:“如果你想生活在Z城,你只能从事摧毁思想的工作,或进行摧毁工作的思想。”    2009年的戏剧翻译作品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华裔美籍作家黄哲伦(David Henry Hwang)的代表作《蝴蝶君》(外国文艺第三期)。该剧系根据一宗著名的法国间谍审判案改编而成:上世纪60年代,法国驻北京的外交官伽利玛爱上了舞台上扮演蝴蝶夫人的中国京剧男旦演员宋丽伶。然而他万没有想到,宋其实是一名为获取美国在越南行动计划而与他接触的间谍。在这之后的二十年中,两人时分时合,但一直深爱着对方,而且还有了他们的“孩子”。二十年后,当他们在法国再次相见时,伽利玛因被控犯有泄露情报罪而被捕。在法庭上,他才发现自己深爱着的“蝴蝶夫人”竟然是一个男扮女装的间谍。在明白自己爱上的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后,伽利玛痛苦地以蝴蝶夫人的方式自杀而亡。《蝴蝶君》虽然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而成,但其内容和主题已经远远超出了生活中的事件。正如译者汤卫根所指出的:“在《蝴蝶君》这部剧作中,黄哲伦着意塑造了这样一个用西方传统思维和观念看待东方的主人公,通过瓦解西方男子对东方女子的刻板印象,倒置歌剧中的殉情角色,以及颠覆原有的东西方关系中潜在运作的文化霸权与权力关系,黄哲伦成功地实现了对普契尼的歌剧《蝴蝶夫人》的解构。”&(字节数: 9393) [原创
14:01:42]&&阅读与评论 2009年翻译文学一瞥&谢天振遥远的目光―― 读《列维-斯特劳斯传》&尚& 杰通往“理性”的窗户――解析穆西尔《学生特尔莱斯的困惑》的精神实验&施显松中国国际化背景下的中德关系&周文彬中国政治哲学何以可能&李文倩 写在出版之际 哲人归大夜,千古传圭璋――忆季羡林先生为《汉藏交融――金铜佛像集萃》题词&屈全绳丰富精美,耳目一新――序《汉藏交融――金铜佛像集萃》&王& 尧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写在《汉藏交融――金铜佛像集萃》出版之际&&沈卫荣学园一个人的阅读――学术论文的生产与消费&&张& 中人物文学翻译的至高境界――记翻译家草婴先生&曹元勇札记比特之城&代聪聪 域外双重阅读 :追寻马克思的足迹&蒋洪新柏林自由大学与自由&王& 建 音美从东到西,从西到东(封面作品解读)& & 龚云表人类学视野中的图像传播与视觉叙事――电视文献片《艺术怎样创造世界》的跨学科解读&段& 炼见到托洛斯基,想起了老肖――兼与齐泽克商榷&曹利群书林&(字节数: 899) [原创
23:05:32]&&    (原载《文景》2009年11月号)    一    文艺界中年以上的人士,大都知道靳以是位著名的小说家、散文家、编辑家、复旦大学中文系资深教授,曾任中国作协理事,书记处书记,华东作协副主席;但很少有人知道,靳以酷爱京剧,称得上是个学者型的戏迷。他是天津人。会唱,宗余、杨派;而且唱得很好。他对梅派艺术颇有研究,他的见解新颖、独到,深入细致。他跟梅大师有过交往,而且相当熟悉。    我在解放初期复旦中文系求学期间,聆听靳以师一学年“文艺学”课程,发现他在讲课内容中经常涉及京剧和梅派艺术。他选编的一部文艺学参考书中选有全出《打渔杀家》。我自小受家父影响,看过不少名家演出,家里还藏有一台手摇大喇叭留声机和数以百计的京剧唱片,一边听一边跟着哼,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唱,自我培养对京剧艺术的浓厚兴趣。遇到了这样一位名作家名教授,我当然迫切希望从他那里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的学问。那时,方令孺教授是指导我们的写作老师,她老人家热情好客,对青年学生爱护备至,我又是“教师思想改造”的学生代表,几乎每周都要到她家去一二次。靳以师称方先生“九姑”,二人又是最知己的老同事和朋友。他也经常去拜访她。我在方先生家多次遇见靳以师。作为一名学生,课内课外结合起来,当面提问请教。靳以师一口脆亮的北京话,有问必答,滔滔不绝,一谈就是一二小时。从中我才比较深入地了解他对京剧,特别对梅派艺术不少见解和观点。    二    梅兰芳是位男旦。靳以认为男旦是中国京剧史上的独有现象,这跟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从陈德霖、王瑶卿到梅兰芳,男旦逐渐唱主角,只是个特殊的历史过程,不可能永远这样下去。    梅兰芳是四大名旦之首。论扮相,论演技,他当之无愧。    不要小看“扮相”,对男旦来说,这是个十分重要的先天条件。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观众对梅兰芳的评价是“比女人还要女人”,他个子适中,不高不胖,五官端庄,俊美灵巧;在舞台上,他的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手眼身步法,活脱脱像个女人。梅兰芳扮演的古代女性形象,很有大气,雍容端庄,落落大方,以虞姬、穆桂英、梁红玉为最佳。程砚秋的演技也很有功力,可惜扮相远远不如梅兰芳,他个子魁梧,四十多岁便已发胖了,不美,不像个女人,就吃了大亏。其他二位也远不如梅兰芳。梅兰芳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拥有大量观众,走遍大江南北各大城市,红得发紫。当时任何旦角都无法同他媲美。        三    梅兰芳的演唱艺术,犹如行云流水,自然、明快、畅达,节奏十分鲜明。然而在四大名旦中,梅兰芳的唱腔是属于最单纯的,几乎找不到任何“花腔”。初学者“入门”,从学梅派唱腔开始是个好办法,然而要学到家,掌握“神韵”,却又最难。“清水出芙蓉”是梅派唱腔的真谛,情致高远,自然本真,看不出任何刻意雕琢之处。他唱的导板,如“坐宫”、“苏三起解”、“玉堂春”,不故意翻高,不加强力度,也不拉长腔,不以获取全场喝彩声为荣。“霸王别姬”中的“南梆子”,“凤还巢”中的“三眼”和“原板”,音调悦耳动人,每字每句却都简短、平和,毫无矫揉造作之感。唱腔从人物感情、心里状态出发,追求整体美、含蓄美、中和美,重视气韵生动、别具情致,主张不见功夫中的功夫,这是种审美的“崇高”境界,且包孕着中国哲学美学的内在意蕴,不具备深厚的学养,是难以达到的。靳以师说,懂得这些要领,你再去细听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梅兰芳录制的大量唱片和其后舞台演出的实况钢丝录音,前后作些比较,你就会尝到梅派艺术的“韵味”了。    四    靳以概括梅兰芳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经常演出的传统剧目,大体分三类:    第一类是“青春戏”,适合大众口味,大多是演唱青年男女的爱情与苦难遭遇,票房价值最高。《苏三起解》、《三堂会审》、《虹霓关》、《游龙戏凤》、《四郎探母》、《龙凤呈祥》、《穆柯寨》、《凤还巢》、《樊江关》等等。    第二类是“高雅戏”,为高级知识分子、文化人所欣赏。《贵妃醉酒》、《游园惊梦》(昆曲)、《贩马记》(昆曲)、《断桥》(昆曲)、《洛神》等等。    第三类是介于以上两者之间的“伦理道德戏”,《御碑亭》、《三娘教子》、《二堂舍子》等等。    靳以评价最高的是经过梅兰芳修改的两出传统京剧:《打渔杀家》、《霸王别姬》。他明确指出,这两出戏进入世界经典戏剧之林,决无逊色。    五    靳以认为,如果仅仅在传统京剧的范围内演出,演得再好,也只能成为一个优秀演员,成不了艺术大师。艺术大师是优秀演员人品、艺品、文品的高度综合和提升,必须有属于自己演出的不少崭新文本和“拿手戏”,而且自己还能为角色设计优美的唱腔。    梅兰芳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踏上京剧舞台,一开始就颇有抱负。他曾经有过一段探索过程,有过成功的经验,如与武生泰斗杨小楼合作并亲手修改和演出《霸王别姬》;但也遭受过失败的痛苦,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靳以指出,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文艺界的情况相当复杂,有一批文人墨客,思想落后,背离五四科学、民主精神,包围着梅兰芳,为他编写和提供数量不小的时装戏和古装文明戏,让他演出。这些戏脂粉气浓厚,鸳鸯蝴蝶派情调明显,因而引起进步文艺界的注意和批评。后来梅兰芳警觉到进步的社会舆论对他的批评意见是正确的,他便毅然摆脱了包围圈,自己动手编写了《抗金兵》、《生死恨》、《西施》、《宇宙锋》(解放后还创造了艺术成就更高的《穆桂英挂帅》)此时的梅兰芳作为一个伟大的爱国主义者,艺术视野,艺术境界真正达到了艺术大师的水平。    六    笔者翻开《鲁迅全集》第五卷《花边文学》,鲁迅以张沛的笔名连续发表了两篇杂文《略论梅兰芳及其他(上、下)》(均见日、11月6日的《中华日报》、《动向》),两文中最关键的一段文字是:    他未经士大夫帮忙时候所做的戏,自然是俗的,甚至于猥下,肮脏,但是泼剌,有生气。待到化为“天女”,高贵了,然而从此死板板,矜抒得可怜。看一位不死不活的天女和林妹妹,我想,大多数人倒不如看一个漂亮活动的村女的,她和我们相近。    细读这段文字,人们就会发现,鲁迅的杂文重点与其说是在批评梅兰芳,不如说在指责“士大夫”的“帮忙”编写本子――苍白、孱弱、失血、脱离人间烟火,一句话,完全背离了现实人生和时代的进步文艺思潮。鲁迅毫不客气地指出,这个爱“帮忙”的“士大夫”就是齐如山先生(见《略论梅兰芳及其他(下)》)。显然,靳以和鲁迅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    七    笔者近读《齐如山回忆录》,内中有一篇张其昀先生的《代序》,该文说,“梅氏得享盛名于海内外,实先生悉心教导之结果”,“而梅兰芳最能适合这些条件。因此决意提携扶掖他”,“结果使国剧在国际间占有优越的地位,外国观众都说中国戏是一种高尚优美的艺术,总算是达到了齐先生的目的了”。口气之大,令人惊讶!按照此文的说法,梅兰芳出国演戏,誉满全世界,主要并不依靠自己的艺术成就,倒是依赖齐如山先生的“提携扶掖”“悉心教导”,这岂非咄咄怪事!     靳以早已指出,戏剧界的田汉、焦菊隐、欧阳予倩、曹禺、洪深、佐临以及作家老舍,都热爱并通晓京剧,而且都是梅兰芳的朋友。田汉早已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过《江汉渔歌》、《金钵记》、《武则天》、《情探》、《琵琶行》等一批优秀京剧剧本,以梅先生的丰富的表演经验,与上述一批剧作家通力合作,写出一批适合梅先生演出的精彩文本,远远超过现有的艺术水平,让梅先生的艺术潜力更加深广地开掘,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司惜机遇没有把握住。    笔者认为,靳以的见解是具有导向性的。我认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之交是中国京剧史上最辉煌的年代,时间不长,成绩巨大。那几年出现了大量杰出京剧文本,完全可以与积累二百多年各代艺人的表演经验才形成的传统京剧文本媲美。新编《西厢记》、《状元媒》、《楚宫恨》、《望江亭》的演出,足以使原为梅派青衣的张君秋提升为张派艺术大师和张派艺术的创始人。新编《白蛇传》、《谢瑶环》、《桃花扇》、《柳荫记》、《白毛女》的演出,足以证明杜近芳对梅派艺术早有重大突破,艺术上进入大师的领域,已有充分的根据。新编《赵氏孤儿》和《野猪林》的演出,使马连良、李少春本来就是艺术大师,画上最完美的句号。其他如《将相和》、《李慧娘》、《杨门女将》、《满江红》、《文天祥》、《海瑞罢官》、《海瑞上疏》、《宋江题诗》、《梅妃》、《周仁献嫂》、《姚期》、《赤桑镇》、《响马传》等等,几乎都是原创性的杰作。一个杰出文本可以培养一代又一代优秀青年演员,其生命力是无限的。文本建设是京剧事业人才建设的基础。这批杰出文本直至五十年后的今天,仍然是京剧舞台上起着支撑性的重要节目,这难道不值得行家们深思吗?    八    有一次在课堂上,靳以说起,他前几天在文联开会,见到梅兰芳,发现梅先生的头发稀薄,且有少许谢顶现象,脸部的肌肉也松弛了。光阴不饶人啊,连梅大师也老了!靳以感慨地说,由此还引出一段话语:    每个表演艺术家,都有一个萌发期、高峰期、式微期,梅兰芳也不例外,梅氏复出已年逾半百,嗓音开始有点枯涩、暗淡,远不如青壮年时代唱得那么流畅、亮丽、游刃有余。到解放后,他已年过花甲,一大批最拿手的“青春戏”已无法演,不能演,试问叫一个耄耋老人去扮演一名豆蔻年华的少女,像不像样?梅先生是有自知之明的。他力求精练,尽可能缩小演出剧目的范围,后来只剩下“梅八出”,显然是出于无奈。    笔者认为,这是靳以的肺腑之言,千金难买的真话,丝毫没有损害梅大师形象的意思。    九    如何看待梅兰芳晚年的艺术生涯,这在当前是个值得讨论的课题。若干权威学者似乎只看到梅兰芳艺术上“空前绝后”“炉火纯青”的一面,看不到他年逾花甲“力不从心”“艺术式微”的另一面。他们突出宣传这位任劳任怨、忠厚长者如何在严寒北国的广场上为群众演出《贵妃醉酒》;如何戴着钢盔下深井为矿工们演出;如何在朝鲜战场上为伤痕累累的战士边演边舞。这位老人又如何“带着任务”演遍全国十多个省,还念念不忘有两个省未去。在生命中最后一个夜晚,他还在中国科学院大厅内演出《穆桂英挂帅》,郭沫若向他献花,回家后突发心绞痛,住院前还嘱咐家人,病愈后将赴内蒙古演出。可是第二天上午,梅大师便在医院内猝死了!面对着中央戏曲频道看到和听到如此详实的宣传,不晓得梅先生的家属和子弟有何感想,至少我这个年近八旬的“梅迷”,感到有一只无形的精神巨手压得我透不过气来,辛酸、凄楚之泪滚滚而下,我很悲哀,彻夜未眠。这不是正常的赞赏,而是把你捧杀!压杀!累杀!我从未看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先进国家对一个举世闻名的伟大的老艺术家,采取如此的手段和方式。我也希望我们的宣传换一个新的视角――一切“以人为本位”,尊重人,爱护人,理解人,人性回归,人格尊严,提倡“讲真话”,重视人民的“表达权”。我钦佩思再兄的勇气,那篇《〈梅兰芳〉不是梅兰芳》,敢于突破权威人士操纵的“话语权”,说了许多真话。我向他致敬。没有他那篇文章的示范,我哪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斗胆抛出此文。    深夜    &(字节数: 5041) [原创
12:34:16]&&    (原载《文景》2009年11月号)    上海译文出版社于近期出版了拉美作家巴尔加斯?略萨的《城市与狗》、《公羊的节日》和《天堂在另外那个街角》,这对于一名西班牙语工作者来说,真是个好消息。拉美作家中作品被翻译成中文最多的恐怕要数这位“拉美文学爆炸”健将了,而笔者认为,译文这次推出的三本著作,正好是略萨最为优秀、最具代表性的作品。这三部作品中文版的发行,让我不禁想回顾一下这位至今仍屹立于拉美文坛顶峰的文学爆炸代表作家近半个世纪的小说创作历程。    拥有秘鲁与西班牙双重国籍的略萨(1936-),与墨西哥的卡洛斯?富恩特斯、阿根廷的胡利奥?科塔萨尔和哥伦比亚的加西亚?马尔克斯,被并称为拉丁美洲文学爆炸的主将。略萨获得的文学奖项不计其数。曾凭《绿房子》(1966)获得1967年首届罗慕洛?加列哥斯国际小说奖,该奖是拉美最高文学奖。其它一系列重要奖项有:西班牙文学批评奖、西班牙阿斯图里亚斯王子文学奖和代表西班牙语文学最高荣誉的塞万提斯奖,等等。他还是多届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今年他得该奖的呼声就很高。1976年,巴尔加斯?略萨当选第四十一届国际笔会会长,这是拉美作家第一次获该殊荣。1994年成为西班牙皇家学院院士,现在也担任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的院士,同时受邀赴多国著名学府和研究院进行讲座及研究。    自1963年发表《城市与狗》,略萨笔耕不辍,各类作品不断问世,体裁从小说、散文到各类时事评论不等。本文限于谈论略萨在不同时期创作的最具代表性的小说。笔者试把他的小说创作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政治与社会问题题材的小说,主要是他的早期作品,如《城市与狗》、《绿房子》、《酒吧长谈》(1969),第二类是反映某个历史事件的小说,如《世界末日之战》(1981)、《公羊的节日》(2000),第三类为关注“个体”的小说,如情爱小说、传记性小说等,代表作品有《胡利亚姨妈和作家》(1977)、《天堂在另外那个街角》(2003)、《坏女孩的恶作剧》(2006)等。值得一提的是,上海译文出版社近期出版的三部小说正好代表了三类不同的创作。    《城市与狗》是作者的成名作,小说取材于作者少年时军事学校生活的经历,描绘了军校里的学生毫无尊严、猪狗不如的生活。由于该小说反映了军校的黑暗、腐败的情况,并映射当时整个秘鲁政治、社会存在的问题,曾“受到了引人注目的虐待,有一千册在军校的庭院中被当众焚烧”。    《绿房子》是巴尔加斯?略萨的第二部长篇作品。故事发生在位于秘鲁沙漠之中与世隔绝的城市皮乌拉,小说平行叙述了该城市一些人的经历,有到该城市开第一个妓院(即绿房子),使这座荒凉、孤立的小镇成为现代化城市的堂?安塞尔莫,他见证了该城市的兴与衰,而这一切的变化与“绿房子”的兴衰密切关联;有被诬陷进了监狱,之后逃出监狱假扮日本富商行骗,成为通缉犯后又逃到一个荒岛占岛为王的日本冒险家伏屋;有出生于土著部落,后被强行带到修道院接受教育,成为“文明人”后又嫁到了沙漠地区的皮乌拉,最后进入绿房子沦落风尘的鲍妮法西娅……总之,作者将来源于一次旅行的灵感演绎成了一部涵概整个秘鲁北部社会发展的小说。他曾介绍说:    在这部小说中,我企图通过妓院的建立在皮乌拉人的生活和想象中所引起的混乱,以及一群冒险家在亚马逊河流域的所作所为及其不幸遭遇,以虚构的方式,把秘鲁两个相距遥远、差别很大的地区……沙漠地区和森林地区……联结起来。         略萨的第三部长篇巨作《酒吧长谈》, 以上世纪50年代秘鲁奥德利亚(ODRIA)将军()的独裁为背景进行创作。全书六百多页,以两位主人公圣地亚哥?萨瓦拉和安布罗修在秘鲁利马市区一家名叫“大教堂”的酒家兼妓院里的谈话拉开序幕,引出发生在过去的其他人的一系列对话。作者在1980年代写的回忆自己创作历程的文章道出了该作品的创作初衷及内容:“我是想在小说中描写带有奥德利亚八年统治特点的独裁政权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包括学习、工作、爱情、梦想和志向所留下的影响。我费了好长时间才找到了一条贯穿众多人物和情节的总线,这就是一个在独裁政权中当过保镖和密探的人,同一个依靠独裁政权发了迹的人的儿子、后来又当了记者的人的偶然相遇,以及两人间进行的贯穿整个小说的谈话。”    由上可见,第一个时期略萨的创作以反映政治和社会问题为主。事实上,他从来都把小说写作看成是“对现实、上帝的反叛……”。他对现实表示不满,于是,他用文学创作出一个虚幻的世界,来对现实进行“象征性地谋杀”。    另外,这一时期的作品表现出了作者的极大的“冒险精神”,很多评论认为,《绿房子》是一部“冒险性的小说”,因为它不仅在形式上追求一种几近及至的完美,而且在内容上几乎想表现“生活的全部”。    自《酒吧长谈》后,略萨的作品风格发生了很大变化。1981年略萨发表第一部历史题材小说《世界末日之战》。该作品以19世纪巴西反抗军与政府军争斗的历史为背景,根据卡奴杜斯起义的开始到灭亡的过程进行创作。虽然大量情节是虚构的,但是,对某个真实历史事件的详细书写使它有别于早期的作品。作品让读者看到了略萨创作的变化,如对屠杀、疯狂的人性等主题的表现。与早期作品相同的是,该作品的主题比较严肃,以灰色作为作品基调。作者大胆描写人性的残忍、把一场人为的灾难展现在读者面前,使作品获得了读者和评论界的好评。    继《世界末日之战》之后,另一部历史题材的长篇小说《公羊的节日》的问世是在将近二十年后,该小说被认为是略萨的又一部力作。作品通过一个家庭的遭遇来再现多米尼加共和国前独裁者特鲁希略对人民长达三十多年()的“精神”专制统治。小说有三条互相穿插的叙述线索:A. 三十多岁的乌拉尼亚在消失很多年之后回到祖国,并向她的阿姨和表姐妹回忆自己十四岁前在秘鲁的遭遇,B. 独裁者特鲁希略生前最后一天的活动, C.一群密谋刺杀特鲁希略的人的行动及行刺后被追捕的情况。小说题目引用多米尼加共和国的俗语“他们杀死了小羊羔”,来暗指特鲁希略被杀的事件。    小说就像一个万花筒,从不同的角度来反映特鲁希略暴政时的情况,及暴政给人民带来的灾难。同时,对真实和虚构的处理也是值得探讨的。小说把真实的历史事件和虚构的东西结合起来。它不是纪录片,因此允许有虚构,如乌拉妮娅一家就是虚构的,但是,独裁者特鲁希略是真实的历史人物,他的被杀也是真实的。正如略萨所说:“这是一部小说,不是一本历史书,因此我有很多的自由。……在作品中,我尊重基本事实,但是我对很多因素作了修改和变形,以便使这段历史更让人信服,但是我并没夸张。”    对男权主义的思索是该小说的一个主题。如乌拉妮娅的父亲逼迫女儿与特鲁希略共进晚餐进而使其被玷污,书中的秘鲁,就像封建社会的中国,子女必须服从父辈的安排。该主题的另一体现在于特鲁希略命令他的手下把自己的妻子或女儿献给他,从而证明他们对他的忠诚。    此外,在小说中,略萨第一次把女性作为小说主人公,且该角色与以往作品中的被动、懦弱的女性角色不同。女主人公乌拉尼亚独立、勇敢,敢于面对和审视过去的历史,哪怕这段历史对自身产生了极大的伤害。    《世界末日之战》和《公羊的节日》这两部以具体历史事件作为创作原形的作品,让我们更好地了解了这个为正义而战的优秀作家。略萨曾在1990年参加过秘鲁总统竞选,在竞选失利后,很多人以为,他的文学创作应该会淡化对政治的描写。然而,这位优秀的作家一如既往地关注政治、关注历史。他的作品中很多细节与真实的历史相当吻合,有评论指出,“他具有哲学、历史、人类学的深厚底蕴,对所描写的历史事件都了解得非常透彻,这表示他对历史进行了深刻的调查研究。由此也可看出,他是个多么严谨的作家”。另有评论认为,像已成为过去的特鲁希略这样的暴政,只有通过文学才能被暴露于世,因为在特鲁希略统治时期,国外媒体、记者都被拒绝入境,特鲁希略的罪行被强行掩盖了起来。略萨用他的笔让我们感受到了文学力量的强大。&       跨入21世纪,略萨的作品似乎更多地关注个体,不再以宏大的历史事件作为写作素材,而是着眼于或虚构、或真实存在过的个人。虽然,在所有的作品中,我们还是会注意到作品所描述时代的社会特征。    《天堂在另外那个街角》取材于一对从未谋面的祖孙――著名画家高更及其外祖母――社会活动家弗洛拉?特里斯坦――的生活经历。作者对历史故事加以虚构,从而创作出该小说。作品单章讲述弗洛拉的故事,双章介绍高更的经历,为读者创造了两个阅读空间:弗洛拉为女性、为工人的权利奔走呼喊,而高更则为寻找绘画的灵感、为保持对艺术的激情,放弃舒适的生活,远赴南太平洋上的法国殖民地塔希提岛寻找一个未被污染的纯净世界;弗洛拉认为性是男性控制女性的工具和手段,而高更则视性为自己创作的不可或缺的动力……    虽然小说被平行叙述,主人公的性情和经历也不同,但是,除了亲情,还有一条线索把他们紧密联系在一起,那就是他们有着相同的奋斗目标――寻找自我、寻找人类失落的天堂。&&&         在谈到该作品的创作时,略萨解释说:“很早以前,1950年代,我在利马圣马科斯大学读书时,就有了写这本书的想法,那时我和劳尔?波拉斯?巴雷内切亚一起工作,他是我非常钦佩的一位历史学家。他推荐我阅读弗洛拉?特里斯坦的《一个贱民的漫游》。她对独立不久的年轻共和国的描写打动了我,她还讲到自己的那种生活方式――甚至讲出了非常隐秘和敏感的事情,也打动了我。她可能没受过真正的教育,但作为自学者,她写得相当好。当时有个模糊的想法,要就她写点什么。”    如果说,《天堂在另外那个街角》由于以真实生活中的著名人物为原型,多少带有历史的凝重色彩,那么略萨的最新小说《坏女孩恶作剧》则完全以两个虚构的人物作为主人公,让人读来感觉很轻松,虽然作者一再坚持:与先前的很多小说一样,此小说也是根据自己的经历写成。小说以作者生活过的城市和时代为背景,讲述了男主人公里卡尔多(RICARDO)和他的女友莉莉(LILY)及其化身在利马、巴黎、伦敦和马德里等城市的爱情故事,作品的时间跨度从上世纪50年代到本世纪。    虽然是爱情小说,但小说蕴藏了很多深层次的意义,如对人的身份的思索等。作品一开始出现的有“智利女孩”昵称的莉莉后来被发现并不是智利人,而且真名也不叫莉莉,但是,她的身份到底是什么,直到故事结尾才被揭晓。对身份的思索一直是拉美作家们作品的主题。    综上,笔者认为,如果说略萨第一、二阶段的创作是出于历史的责任感,是为了反映历史,是沉重的,那么第三阶段的创作,作者已经回归平静,回归一种理想。正如作者在谈到《天堂在另外那个街角》的创作时所承认的:“我一直对独裁统治有点着魔。那部作品(《公羊的节日》)我写了三年。很有趣,但也是沉浸在生活里最邪恶的事情中,残暴、刑讯、压迫和腐败。我觉得非常悲惨和残酷。所以,当我开始写最近这部作品(《天堂在另一个街角》)时,有一种轻松感,那是充满美感和理想主义的另一番天地……”从中,我们可看出作者创作时的心态,也可以想象作者不同时期的创作所代表的不同追求。    上文提到的这些作品,几乎每部作品都呈现了“略萨式的结构”。它一改传统小说平面的结构形式,使之呈立体状;叙述者不断变换,第一、三人称交替出现,“现在”和“过去”的界限被模糊,故事情节时而为现在、时而为过去。在略萨的作品中,时间失去了传统的记录“先”与“后”来反映“过去”和“现在”的手段。时间成了博尔赫斯所描述的“小径分叉的花园”。    略萨把自己的这种小说结构称为“连通管”(vasos comunicantes)。如台湾著名学者陈小雀这样介绍该结构:“‘连通管’顾名思义,此法乃透过一位全知的叙述者,游移于各个情节之间,连接不同主题故事,交错叙述,并置不同时空,并列不同人物,联系角色间的复杂情绪,糅合真实与虚幻。有管相通,异同元素之间彼此交流、濡染、互动、互补、辉映、纠葛,甚至较劲、抗衡,再插入第二人称的叙述者,与其他叙述者形成共鸣,发挥古希腊戏剧的‘合唱团’功能,交代完整的故事脉络。即便每段情节各自独立发展,看似大相径庭,均可异中求同,悄悄释出整部小说的中心思想。”     此外,“中国套盒”的手法在略萨的作品中也被频繁运用。如《城市与狗》,交代四个主人公在“现在”时空下生活的同时,通过他们的自述引出他们过去的经历,《酒吧长谈》由两人的对话引出其他人的故事和经历,《天堂在另外那个街角》中高更的思绪引出另一人物梵高以及两人的纠葛 ……    在2008年西班牙举行的“略萨作品研讨会”上,略萨把自己创作的关键归为两点:一是讲好故事,二是让写作方式成为作品的主角(即在他看来,作品的结构等写作技巧比作品的内容更重要)。    小说就像一个拼图,传统的小说呈现出的是一个完成了的拼图,而略萨及拉美结构现实主义的作家们用他们的笔造出的是一个散乱的拼图,需要读者去耐心地移和拼。这或许也是这类小说给读者带来的乐趣所在吧。略萨作品独特的构思,使其“结构现实主义大师”的称号实至名归。    略萨曾说:“我所有的文学计划都遵循同一个模式:亲身经历,生动的印象,还有特殊的记忆,它们必须都是经受住了时间考验的。如果这些东西存留下来,变成了真正有趣的东西,并能激发想象力,我就写下去。”相信他的小说创作还会继续下去,他的作品不会限于上文提到的三个阶段,求新求异的创作热情将让他的更多作品以不同的面貌、不同的叙述技巧呈现给大家。    &(字节数: 0) [原创
13:12:25]&&  (原载《文景》2009年11月号)    在《货币战争2――金权天下》出版之前,我翻阅过宋鸿兵先生的《货币战争》,对于坊间关于西方大国在货币和金融问题上的“阴谋论”之争,也有所耳闻。在一次非正式的经济学学者聚会时,一位朋友问我对《货币战争》的看法,我当时的回答是:“如果那些故事都是真实的,作者的‘战争论’就是可信的。”    “货币战争”的整体叙事和“战争逻辑”    《货币战争2――金权天下》和《货币战争》,其实讲的是一个故事:西方世界的货币故事。前者的重点在美国,后者就扩展到西方世界更大范围了。我不清楚,这两本书都是“编著”,仅仅是由于运用他人的资料和成果与作者自己的创作并重,有“编”有“著”,还是有别的考虑。就我看来,这也是非常智慧的做法。“编”的是大量西方国家亲历者、观察者和研究者的言论和研究成果,“著”的则是自己通过思考和分析而来的预测及结论。读这两本书,你不一定同意书中的预测和结论,但你没有办法完全否认书中“编”来的故事。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这两本书去找到证实这些故事可信与否的大量线索。    我在银行工作已经几十年了,做过理论研究,也有过实务操作。我读过不少中外货币史和金融史的东西。在读这两本书,特别是读《货币战争2――金权天下》时,我时刻提醒自己,要以读史的方式去读,而不是将其作为学术著作来读,即注重书中“故事”的史实性而不是作者的观点。然而,与我初始愿望不同的是,当我合上书时,留在脑海里的,竟然不是书里的任何一个“故事”或故事制造者的名字,而是历史叙事的整体,以及作者的预测和结论。    从整体叙事而言,作者告诉了我们这样三个方面重大的信息。第一,西方近代的货币史是围绕货币控制权而展开斗争的历史,看清这段历史的关键,就是理清战争各方由利益纠结起来的“人脉关系”,进而理解“货币战争”的基本动因,再理解“货币战争”本身――“货币战争”绝不是一个价值判断词,而只是一个史实记录词;第二,人类社会理想的货币,应当是超越任何人为控制的自然存在物,如黄金白银等,这样的货币以其内在的、统一的自我价值消融了人类社会某些群体对其的“可管理性”,充分地体现出了这样的货币对于不同人类群体的完全公平性,人类社会“货币战争”的残酷历史就将由这种理想货币来终结;第三,令人遗憾的是,在不同民族国家存在的人类社会里,由于消除不了各自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且少数精英集团和国家有着对于自身利益边界扩张的无限欲望,或说是对他人利益掠夺的欲望,不论实施何种货币制度,都结束不了“货币战争”,即使是实施理想的“金本位”也是如此,利益的博弈不是让“金本位”扭曲变形,就是让“金本位”名存实亡。    由此引出的一个推论,就是大声警示国人以史为鉴,必须做好应对未来“货币战争”的充分准备。    我想,有“货币战争”的史实,又有结束战争的理想设计,还有现实和未来战争仍然不可避免的预测,更有对国人的警示,这五十多万字的两部作品就不仅前后连贯、逻辑圆满,而且民族国家利益的立场鲜明可鉴,基本可信的历史性和可用的现实性便都具备了。我是相信作者的“货币战争”之说,以及内在的“货币战争逻辑”的,但我并不认为所有的“货币战争”都是阴谋所致。这与其它领域的世界性大战一样,战争爆发的原因可能是多样的,有偶然因素的,有利益驱动的,当然也有阴谋盘算的等等。这就是我对这两部作品的整体看法。    从“金本位”到“金碳复合本位”意味着什么?    对于一般读者而言,这两本书因其形式上“可读性强”,内容上则对于正在大步走进世界强国的中国人有强烈的民族情感刺激――看近代的世界历史,货币竟然是如此地被少数人、少数群体和少数国家“阴谋地”控制,中国人已经承受了由此而来的历史负担,还将潜在地继续承受更多的历史负担,因此,由这两本书带来的大量国人参与的“观念战争”,也就在所难免。    应当说,这场“观念战争”时下还在断断续续、时烈时缓地进行。我没有也无意去参加这样的阅读观念之争。我觉得,在这场“观念战争”中的人们,不论是赞同还是不赞同作者由史而来的推论,诉诸于激情的成分还是较多的,诉诸讨论者既有的成见也是较多的。“阴谋论”成为争论的最大主题便是明证,“货币战争”的史实本身反而不被关注了。例如有将这两本书看成“小说”而形褒实贬者,竟将作品的观点与史实一同抛弃,让人惊讶不已。而恰恰是在史实方面,作者对于资料的选择和把握,我看还是比较严肃的,具有相当程度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它们当然可以讨论但真不应当简单地情绪化和成见化。    本文的评说,不会去对“故事”和“故事”发生的动机说些什么,而是想对作者的预测和结论作些评议。在我看来,读这两本书,都从最后一章读起最好,先看作者的预测和结论,再来阅读历史的故事,那会让你有一种高屋建瓴的感觉,紧紧抓住那条“货币战争逻辑”主线。同时,也看到它们的不足。    《货币战争》隐含的预测和结论是,世界未来的理想货币应当也必然走向金本位,这也是我许多年来研究货币的一个基本结论,我自然是完全赞同的。但作者由史而来的推论和预测,显得有些仓促,从而看不出作者内心的高度肯定性,以及回归金本位的坚定性。在《货币战争2――金权天下》里,作者对未来世界“理想货币”的预计是,“黄金加上碳货币”:一种站立于自然价值高度的黄金货币,加上一种站立于人类环境道德高度的“人造货币”。只是一本书的距离,作者理想的“金本位”就变化成了“金碳复合本位”了。    之所以有这种变化,我以为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作者有对于流行观点的简单附和之嫌,即社会流行观点认为,黄金的量不足以承担日益扩大的经济发展对于货币的需求,也就是黄金量不够用,还要有别的“货币”补充,作者担心推崇完全的“金本位”会被人们认为过于理想而成为“幻想”;另一方面,有作者的“货币战争逻辑”在内,因为一旦世界实施完全的“金本位”货币制度,“货币战争”很可能就完结了,至少也没有了多大的“战争空间”,这与当下试图控制世界的少数精英集团和民族国家的理念是冲突的。作者非常清楚,在人类社会现阶段里,各种利益集团和民族国家利益的博弈难以达到支持完全“金本位”的高度,必须还有某种具备“弹性”的“创设货币”来施加管理和控制,以实现某些精英集团和民族国家的特殊利益,或是在世界矛盾激烈冲突时用其起到一定的缓和利益之争的作用。    正因为如此,“黄金加碳货币”,就不仅是作者认为的未来理想的货币组合,同时也是少数精英集团和民族国家可以控制的理想货币组合。这样一来,未来世界的“货币战争”仍将继续,就“战争逻辑地”使然了。     这个世界黄金货币到底够不够用?    从纯粹技术的角度来看,完全的“金本位”似乎有一个无法逾越的障碍,这就是黄金在地球上的量终究是有限的,它作为货币在量上“不够用”。相应地,“黄金加上碳货币”的安排则似乎行得通,因为碳排放是人类社会自己可以控制和调节的量,它具有充分的“弹性”――货币量少了就加多,多了就减少。那么,这样两个方面的看法是成立的么?回答是否定的。    上个世纪50年代,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罗伯特?特里芬在他的著作《黄金与美元危机――自由兑换的未来》里,就明确指出过一国货币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悖论。那时,黄金与美元都是世界的储备货币,美元和黄金之间具有固定的兑换关系。按照特里芬的看法,由于世界的黄金量有限,他国储备美元越来越多,这就使得美国日益出现越来越大的国际收支逆差,黄金也将大量流出美国,最终导致美元作为国际货币的地位无法持续,这就是所谓的“特里芬悖论”:世界大量储备美元,表明了美元国际货币地位的稳固;美元大量流出美国,美国出现越来越大的国际收支逆差,说明美元的价值基础越来越弱,无法担当国际货币的职能。这种“悖论”的直接结果,就是美元出现大贬值的危机,黄金全部流出美国都不够,最后结束美元作为国际货币的地位。这一预计,在十多年后的1971年“尼克松震荡”里不幸得到了证实,美国黄金大量外流,尼克松总统不得不宣布美元与黄金完全脱钩。    在预测准确的同时,特里芬也提出了国际货币改革的方案,即发展国际统一的“超主权”货币来代表国别货币美元,保持其与黄金的密切关系。在这种货币体系里,国际间的货币支付和往来,以及储备货币都不再由任何主权国家可以控制和管理,国际收支的清偿就不再会直接造成国与国之间的收支失衡;而且,国际间的收支状况还可以通过国际货币组织来进行调节,以达到随时的平衡。这是一个较为理想的国际货币体系的构造。    事实上,1969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实实在在地进行了这种货币的尝试,即“特别提款权”的创造。这种创造的背后有许多鲜为人知的故事在《货币战争》里有叙述,作者认为这些故事是争夺利益的“战争性”的,我也基本相信。但客观地从效果上讲,由于“特别提款权”对于国家主权的超越,它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美元不可兑换黄金后作为国际货币特权的否定,在公平性方面,具有相当进步的价值。遗憾的是,后面的历史表明,美国人宣布美元与黄金脱钩,却硬是延续了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世界他国“不得不”继续大量地储备美元,在再也不需要以黄金来兑换的规则里,美国人长久地、量越来越大地、相当程度上无偿地占有了他国的商品和劳务。应当说,这里面的“战争性”是更加突出的,尽管这里面也有历史对于美国的自然恩惠,以及美国人独特的智慧之功。    美元与黄金挂钩或脱钩,以及货币体系和国际货币体系的人工再造,人们归结到的一个问题就是:黄金量有限,不能“给人类社会提供足够的货币量”,因而要人为地创造出某种货币来替补,即要么是美元或他种国别货币,要么是另外的人造“国际制度货币”。这种看法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而被广泛地接受,特里芬也是持这种看法者。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是对“金本位”持肯定和积极态度者,也大多不是坚定的,或者说只是以“金本位”为主者。这就有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的提议和创造,有了欧洲“欧元”的诞生,也有了鸿兵先生大胆设想和预计的“碳货币”等设计。可见,“黄金量有限”论者,不过就是世界性人造“制度货币”的“必然创造”论者。那么,黄金真的不够么?对于这一点,有两个层面上的误解需要澄清,更需要追根溯源地去寻找某种终极性的“解”。    第一个层面,在货币的职能方面。货币的职能一般地分为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储藏手段等几个方面。价值尺度仅仅是观念上的表达,因而可以用数字表达即可,不用实际的货币,如标明一件衣服值十克黄金,不必在衣服旁边摆十克黄金,只需写上十克黄金即可,这是生活的常识;流通手段的职能是实现商品和劳务交换的中介职能,交换双方并不在乎交换的中介是什么,而在乎这个中介能不能够交换到需要的商品和劳务,因此,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是可以由它的符号来代替的,这也不需要实际的实物货币来承担这种职能,现实生活中我们使用纸币就已经说明了问题;支付手段的职能呢,它是商品和劳务交换中时间和空间分离产生的职能,如先住房后付房租或先付房租后住房等,它产生了一种信用关系,从而可以用信用工具来代表实物货币完成支付过程,如银行的支票、本票等;仅仅是在储藏货币的职能上,观念的、符号的和信用工具类的东西,都不能作为财富的代表保存下来,它需要实实在在的实物货币,即黄金。撇开其他的因素不论,黄金只是作为储藏货币执行货币的职能,不存在量上不够的问题,而且它还可以提供给人们做首饰用,形成黄金货币储藏的机动方式。这个层面上的误解,在于人们普遍地将货币的全部职能都集中到黄金实物货币的身上了,它当然就不够了。    第二个层面,在国际贸易和国际收支不平衡根源的方面。在国际贸易中,货币执行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职能,如果各国之间的贸易基本平衡,不存在巨大的顺差和逆差,那么,归总下来看,各国并不需要为流通和支付储备多少黄金货币,贸易在很大程度上有“物物交换”的终极表现,根本就不会出现黄金货币量不够的情况,国别制度货币如美元成为国际储备货币的自然基础就不存在,从而能够支持完全“金本位”国际货币体系的天然性。    现实的问题是,一方面,一些国家实行非常严格的贸易保护主义,形成了国际贸易的不平衡,从而带来了国际储备货币某种程度的“被迫性”增加,黄金的量“不够”用了,国别制度货币登场开始了“外汇”储备货币的新史,这只需看美元的历史就清楚不过了;另一方面,极少数国家利用自己制度货币的历史优势,大搞所谓的“金融创新”开辟金融市场来吸纳他国的外汇储备,并以金融市场“保值增值”的利息引诱,促进了外汇储备市场的消化空间扩大,迷惑了整个世界对于外汇储备的理解,在消解他国外汇储备带来的索取本国商品和劳务压力的同时,加大了国际收支中的复杂性和频繁性,激励起他国更多地储备外汇货币,更加剧了黄金储备货币的“短缺”假象。可见,这一方面的误解,完全产生于人为的控制,是少数人、少数群体和少数国家对于货币控制的需要带来的。    总之,完全“金本位”的实施困难,真不在于黄金数量的不够。从理论上讲,黄金货币只用执行储藏手段的职能,在正常的经济和金融发展环境下,人们并不用它来直接承担所有的货币职能,它不存在不够的问题。从实践中说,如果世界不同利益体的利益博弈能够达到相对的均衡,在货币问题上没有霸权和强权的强迫和被迫,国际贸易大体均衡,国际收支没有巨大的差额,黄金就是最佳作为货币执行职能的实物货币。况且,黄金“天然是货币”也已为人类历史的许多时段所证明。在这样的格局下,仅仅从技术角度看,世界并不需要增加黄金之外的货币,鸿兵先生的“碳货币”完全可以不创造。    唯有黄金的光芒可以驱散“货币战争”的阴霾    然而,回看近代世界的货币史,不同集团和民族国家的利益之争实实在在导演出来了“货币战争”的活剧,不同利益集团和不同民族国家的力量较量直接地决定了货币的走向,黄金似乎真的不够用了。霸权和强权的存在,强迫和被迫的货币格局就导致出了正确的理论分析基本不被相信,黄金货币的地位的确被忽悠了,甚至于被“妖魔化”了,人类社会似乎没有自己“创造的”货币便无法生存和发展了。这一点,就连笃信“金本位”,在《货币战争》中认定“金本位”无可替代地位的鸿兵先生,也在《货币战争2――金权天下》里拿出了还要受到人为控制和管理的“碳货币”设想作为理想货币组合,让人不能不感慨利益博弈之下历史力量的强大,和历史上流行起来的错误理论力量的强大。    在我看来,完全或纯粹的“金本位”是人类社会最理想的世界货币。黄金灿烂的光芒,平等地照亮了世界所有的角落而让任何利益集团和民族国家不能通过左右它的价值来掠夺他人、他集团和他民族国家的利益。历史上的“货币战争”,以及未来可能继续的“货币战争”,都是或都将是由“金本位”的废止或不完备存在带来的。在这一点上讲,那些试图通过货币来控制世界的少数精英集团和民族国家,是不可能自觉主动地赞同推行“金本位”的;而任何非“金本位”的货币制度创设,都集中起了不同利益的大博弈,其中包括利益的掠夺和反掠夺。这就是世界近代货币史中最主要的战争逻辑。    源于这样的逻辑,在可预见的未来,我们仍然看不到完全或纯粹“金本位”出现在世界货币制度中。在这次由美国金融危机带来的全球危机之后,世界虽然看清了美元本质而可能弱化它,甚至于最后废止它,我们却不能不想到,少数精英集团和民族国家的利益掠夺本性并没有改变,它们不是推崇“碳货币”,就是建议“石油货币”或它种货币。因为只要是能够控制和调节的货币,就能够实现掠夺,对于它们而言,为什么要实施完全或纯粹的“金本位”呢?换言之,完全或纯粹“金本位”又如何不是当今和可见未来世界里的乌托邦呢?    如果说,上面的议论有过于偏激之嫌,那么这样的说法应当更具有一般认同性:理论上解决完全“金本位”的实施并不困难,困难的是当今世界不同利益群体、民族国家都希望通过对于货币的博弈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仅仅是少数精英集团和民族国家有控制货币来控制世界的贪婪之心。不过,那些在历史上“先声夺人”并已经得到大量好处的少数精英集团和民族国家,它们不仅掠夺过历史的利益,还一直占有着货币控制领域的制高点,它们试图通过对货币的“改造”达到未来继续控制世界的目的,更具有在未来实现的优势。然而,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总是这样,一部分人历史地掠夺过另外一部分人,却不可能永远地让被掠夺者蒙在鼓里,利益之失对于被掠夺者是有切肤之痛的。在今天,我相信大多数利益群体和民族国家,都已经看清了世界货币近代历史的特性,一定会在货币问题上尽力去博弈自己的利益,尽管这些力量单个看会有大有小,结合起来就是强大而不可忽视的。    无疑,不同利益群体和民族国家利益博弈在当今之世界的不可消失性,预示了黄金货币难以达到“够”的状况。一般推论,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各民族国家发行的不同国别货币,都作为国际货币使用,进而在自由竞争中形成多元化的国际货币体系,既增加国际货币“量”,又避免美元近似唯一地作为国际货币的绝对历史不公平性;一是整个国际社会协商来创造某种超越国家主权的“国际制度货币”,在增加货币量的同时,更大范围地避免某些国别货币作为国际货币带来的相对历史不公平性。显然,相比较而言,后者更具有公平性。然而,即使是人类社会真正实施开来了某种超主权的“国际制度货币”,如特别提款权或是“碳货币”,这样的货币控制权还是要通过不同民族国家在国际组织中的博弈来分配,所有相关的利益也有一个博弈再分配的过程。    因此,在利益群体和民族国家存在的当今世界里,不论是各国发行的多种国别货币来竞争国际货币的地位,还是在一个国际货币组织中通过不同民族国家的代表来博弈单一国际货币的控制权和利益分配,两者在本质上并无二致,不同的仅仅是形式(鸿兵先生在谈及“碳货币”时,明确地指出了这种货币的“弹性”,也就是可以博弈其控制份额和利益的巨大时空性,他看到了即使是超主权货币,也少不了利益博弈的存在,这是很有见地的)。在这里,美元也好、人民币也罢,特别提款权也好、碳货币也罢,它们作为国际货币都消除不了这些“人造制度货币”上面的利益博弈和斗争,人类社会并不由此就能够结束“货币战争”。    令人忧虑的是,未来货币问题上博弈利益的“战争”,仍然是凭借实力和计谋的,获胜者可能是历史上曾经的胜利者,也可能是历史上不曾获胜者。不论胜利的天平如何倾斜,那都必定是世界范围内利益的重新分配格局,部分群体或民族国家得到更多的利益,而部分群体或民族国家得到较少的利益或丧失较多的利益。要知道,只要是“战争”就一定会有胜者和败者;即使是两败俱伤,也有重伤和轻伤之分的。但不论如何讲,对于人类社会整体而言,只要是“战争”,就意味着人类拥有的资源,包括自然资源、人自身的智慧资源等的大量无谓耗费,并将加剧人类与自然,人与人和人与自身内心的更加紧张。    站立在人类社会整体“地球村”的高度,我们能不能有一个更高的立意或更高一些的理想,即在人类社会面临的人与自然、人与人和人与自身内心矛盾冲突日益剧烈的今天,在“货币”问题上寻找到共同的利益点所在,将在历史性的“战争逻辑”中发现的利益对峙和冲突,逐步地转化为整个人类社会共同的利益追求和均衡,进而将“货币战争”送进历史的陈列室?    这是有可能的,完全或纯粹的“金本位”货币制度就提供了这样可能的基础。若干年前,在读特里芬教授的《黄金与美元危机――自由兑换的未来》一书时,我就认为,货币本来就应当是超居于不同群体、集团和民族国家之上的存在物。在民族国家存在的历史阶段里,由于不存在一个公平的世界政府,任何人造货币作为国际货币都不可能带来所有民族国家在利益上的公平,不论是国别货币如美元,或是国际组织创造出来的单一货币如“特别提款权”等,因为它们都不是“自然价值对民族国家利益的超越”,而只是“人造制度对民族国家利益的超越”。“制度超越”却总是利益博弈的结果,是以部分民族国家利益的获得和部分民族国家利益的失去为特征的。因此,人类社会在民族国家存在的历史阶段里的理想货币,应当是超出人所控制和调节的“自然价值超越”的货币,这就是黄金了。除非,我们的人类社会有一个世界性的公平政府存在,由它创设出来的货币虽然人可控制和调节,却是完全公平地在民族国家利益分配方面进行控制和调节,这时的“制度超越”方是理想的。然而,世界公平政府之论当下完全是幻想,我们在货币问题上,只有“价值超越”的一条路可走。黄金的光芒,让我们看到了人类社会在货币问题上的希望。    在对世界近代货币史的明枪暗箭、血雨腥风叙述过后,鸿兵先生对当今世界的货币格局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和无奈,也表达了中国人要从战略高度去看待未来“货币战争”,并积极进攻去赢得制高点的急切愿望。作为中国人,我支持这样的立场,起码我们要在这样的“货币战争”里,保全我们的最低利益;作为货币问题研究者和金融实践者,我欣赏这样的立场,须知这样的立场对于最终世界都推崇“金本位”货币有特殊价值,因为没有各民族国家利益的博弈,特别是没有像中国这样的后起大国的博弈,那些赢得过历史并今天还在优势位置上的民族国家是不会自动放弃对“人造货币”的推崇的;作为人类社会的一员,具体地说,作为已经面临人与自然、人与人和人与自身内心日益发生剧烈冲突的人类社会的一员,我们是否应当心怀更高远的理想,结束人类社会的“货币战争”,而不仅仅是落根于时下相对狭隘的民族国家利益来考虑如何获得未来“货币战争”的胜利?    那么,就让黄金回到它原来的货币位置吧!那是它在人类社会里的天然之位!也是带来人类社会公平的理想之位!    日星期一&(字节数: 9160) [原创
16:10:06]&&  (原载《文景》2009年11月号)    《聊斋志异》里有个故事(《鸽异》)讲某公子用观赏鸽孝敬长辈。几天后公子问:“鸽子怎么样?”长辈说:“还挺肥。”公子大惊,忍不住说起鸽子的妙处。长辈说:“吃起来倒没觉得不一样。” 读到此处已令人莞尔。然而蒲松龄意犹未尽,又说灵隐寺某和尚精心为贵客烹茶,换来的却是漠然。和尚急了,干脆问:“茶如何?”贵客回礼:“还挺烫。” 以上面故事为引子是为了指出,类似的错位也发生在文学批评中,比如阿英先生对晚清吴趼人所写小说《新石头记》(1905)的否定。         《新石头记》写了贾宝玉在晚清再度入世并游历“文明境界”的经过。他又踏入了社会,参观江南制造局,学习英文、研读西学,经历了庚子国变和高官陷害,对现实再次幻灭,却偶然进入了一个昌明的“文明境界”,体验陆军和水师的精良,感受人造四季。“文明境界”在政治上也发展出了“文明专制”,晚清的种种痼疾似乎在这一“文明境界”中涤荡一清。阿英先生以其学养和背景,有足够的理由厌恶这类小说。首先,他对旧小说续写(他称之为“拟旧小说”)是很反感的:“窥其内容,实无一足观者。”(《晚清小说史》,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270页;见第十三章“晚清小说之末流”)他指控《新石头记》“何必定要利用旧书名旧人物呢?从地坎里掘出死人,来说明新思想与新智识,不但失掉事实的严肃性,也会使读者感到无聊,这效果又在什么地方?”(第270页)…… “明知如此,却偏偏要做,这可以说是在文学生命上的一种自杀行为。”(第270页)     下面先将阿英先生的批评放在一边,进入细读――细细地赏鸽、品茶,看看《新石头记》是不是真地如同“从地坎里掘出死人”,是不是“文学生命上的一种自杀行为”。    先从小说题目读起,可以读出两个偏正结构:“新的石头记”或“新石头的记”。对前者可以追问:“新”《石头记》和旧《石头记》有何不同?对后者可以追问:新的“石头”和旧的“石头”有何不同?要想全面解答,应该以读完整部小说为前提。限于篇幅,就运用奥尔巴赫在《摹仿论》中的方法――通过对有限篇幅的阅读――来求解。下面是第一回中大约两百字的一个叙事段落:     ……从此又不知过了几世,历了几劫,总是心如槁木死灰,视千百年如一日。这一天,贾宝玉忽然想起,当日女娲氏炼出五色石来,本是备作补天之用,那三万六千五百块都用了,单单遗下我未用。后来虽然通了灵,却只和那些女孩子鬼混了几年,未曾酬我这补天之愿,怎能够完了这个志向,我就化灰化烟,也是无怨的了。如此凡心一动,不觉心血来潮,慢慢的就热念如焚起来,把那前因后果都忘了……(第一回“逢旧仆往事怪迷离,睹新闻关心惊岁月”)     设想若“脂砚斋”再世,一定会批这“忽然”两字来得突兀,因为不管第三人称叙事者还是宝玉的内心独白,都没有对这个突然性提供解释。在这个叙事单元里,与“突然想起”对应的紧要之处是“忘”――“把那前因后果都忘了”。还有,“前因后果”也是个关键之处,因为新的《石头记》”或“新石头的记”必然要与旧“记”、旧“石头”有千丝万缕的“前因后果”。这一点,作者吴趼人不会不知,所以这“忘”字其实是敷衍。遗忘总是有选择性的。其实到底遗忘了什么,继承了什么,确实不应该由小说家自己坦白,而应当通过细读去追问。新与旧的关系就徘徊在“想”和“忘”之间的“前因后果”里。     由“忽然”而“想起”的结果是“热”――“热念如焚”。“脂砚斋”也该不会放过这个再次出现的“热”字。在《红楼梦》原本里,薛宝钗有“从胎里带来的一股热毒” 。不言而喻,薛宝钗的内热即她深藏的欲望。此时宝玉热念如焚,也是欲望在作怪。宝玉的“玉”与同音之“欲”的联想,已经首先被王国维在其《红楼梦评论》(1904)中提出了:“所谓玉者,不过生活之欲之代表而已矣。”不管这一关联是否出自曹雪芹本意,“玉”、“欲”两者的复杂关系在这位宝公子身上体现得很戏剧性。“欲”不是个人所能控制得了的。貌似完人之宝钗,尚也不能根除其“内热”,遑论衔“玉”而生的宝玉了。衔“玉”而生的宝玉又是顽石,虽具天资,却无所用于君父。     以上对“热”、“玉/欲”、“玉/石”等的梳理,不是出于什么“索隐”癖好,而是因为这些“复杂词”(complex words)很关键。燕卜荪(William Empson,)所谓的“复杂词”是指在文学作品里某些词语里面包含着复杂甚至矛盾的含义,是参透作品的要紧之处。像“热”、“玉/欲”、“玉/石”这样的“复杂词”是吴趼人塑造新宝玉,新石头时候不可能“忘”的意象关键;阿英先生一句“文学生命上的一种自杀行为”委实不足以穷尽文本里面的微妙。保罗?德?曼(Paul de Man,)也曾提出“中心意象”(central figure)是衍生意义与叙事的十字路口。高超的文学叙事如《红楼梦》离不开这样的关口。只有利用起来这些关口,《新石头记》才能获得广阔的再叙事空间,而不像阿英先生所说,“拟旧”便导致文学的“自杀”。     分析了上述“复杂词”,就可以回到前面那个两百字中去深究“发热”的原因了。宝钗要从根子上去热,就要实现她的欲望,而不是去吃“冷香丸”。《新石头记》里宝玉要想从根子上去热,还是要去补天,而不是再去“和那些女孩子鬼混”。从这个角度上理解,无涉闺闱情趣的《新石头记》根本不是一部狗尾续貂的“拟旧”。相反,它回溯到《石头记》的第一回重头再来,其实是“创新”。也可以说,《新石头记》的创作动机是建立在“纠正”旧《石头记》偏离补天主旨的基础上。这一点,晚清人看得很真切,比如有时人评道:     ……旧石头使阅者泪承睫。新石头使阅者喜上眉。旧石头浪子欢迎。新石头国民崇拜。旧石头如昙花也。故富贵繁华一现即杳。新石头如泰岳也。故经营作用亘古长存。……(《月月小说》1.6 ,1907, 第 229-230页.)     该评论署名“报癖”。不管此位“报癖”是不是吴趼人的“托儿”,他的话完全不同于日后阿英先生“地坎里掘出死人”的贬损,更不认为它“会使读者感到无聊”。其实王国维的现代红学开创之作《红楼梦评论》只比吴趼人的《新石头记》早了一年。所以说,晚清的“新”和“旧”是相辅相成的。就算吴趼人用《新石头记》来“自杀”,也是自杀在新红学诞生的那一刻。那么晚清人为什么会在内忧外患的境况下“忽然”又让《石头记》“热”起来?借用阿英先生的设问:“这效果又在什么地方?”     这就应该对“天”这个词作一番分析了。在旧《石头记》里,女娲所补之天暗示传统政治与道德秩序。既然天已经被补,此石之出现便纯属多余,其不务正业实属必然。然而作为一个“中心意象”,这个天一直隐含着“解构”的可能。二百年之后到了晚清,解构的时机到了。天已经不是皇天后土的天,而是《天演论》所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天,不要说君父,就连家国都将不保。宝玉在此时幡然振作于经济实业,也便可以解释为新历史条件下的补天术了。把“天”的含义搞通后,宝玉的“发热”也就可以理解成又一个“炼”石的过程;前番是被动地由女娲所炼,这回是自我加温。如果把前面分析的一连串“复杂词”或曰“中心意象”,比如“热”、“欲”、“石”、“天”一一审视,就会发现它们均已经解构了旧《石头记》里的意识形态,足可以撑起一个新的故事了。     第一回还有大约两千字。宝玉已经决意还俗,离了青埂峰。在一个破庙避雨时他碰到一个熟睡之人竟是旧仆焙茗。焙茗对自己为何睡在这里,睡了多长时间也不甚明白。该庙中本有个道人在煮粥,这时也已闪开了。这段情节里面的意象:粥、破庙、道人,推想起来,似乎与旧《石头记》的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 冷子兴演说荣国府”里的一个叙事单元又扣上了。其中,革员贾雨村做了林如海家西塾,偶至郭外,见到一座破庙“智通寺”,内有一个老和尚在煮粥,又聋又昏,答非所问。此粥、此庙、此僧,又与更早些的《枕中记》、《邯郸记》等建立了关联,其原型又可以追溯到唐传奇《黄粱梦》。把这些“前因后果”串起来,寓意就出来了:宝玉个人乃至近现代中国人的“摩登”之旅最终可能是“黄粱梦”一场也未可知;就如同贾雨村的青云直上,到头来还是一场空。这一警示,似乎把近现代和当代的好几代中国人的发展史观都给“解构”在这个黄粱梦里了。晚清小说的历史穿透力不可小瞧。     第一回的结尾是这样的:     宝玉来到里间,只见窗下放着一个书桌,桌上横七竖八摆了几本书,就坐在旁边,顺手取过一本书来,要想坐着看书解闷。翻开来一看,是一本《封神榜》。放过不看,又取过一本,却是《绿野仙踪》,这些书都没有看头。又见那边用字纸包着几本书,取过打开一看,却是些经卷。觉得包书的字纸,甚是古怪,摊开一看,上面横列着“新闻”两个字。闻字旁边破了一个窟窿,似乎还有一个字,却不知他应该是个什么字了。底下却是些小字,细细看去,是一篇论说。看到后面,又列着许多新闻时事,不觉暗暗纳闷。拿了这张纸,翻来覆去的看了又看,也有可解的, 也有不可解的,再翻回来,猛看见第一行上,是:大清光绪二十六年X月X日,即西历1901年X月X日,礼拜日。不觉吃了一大惊。要知惊的是什么?且听下回分解。     这一段,与旧《石头记》贾雨村离开智通寺后的事情仍然有关联。贾雨村踱入村肆,碰到骨董商人冷子兴,便问:“近日都中可有新闻没有?”由此便引出了“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对处心积虑的贾雨村来说,不啻是极有价值的新闻。在《新石头记》所反映的时代里,获取新闻的途径不必靠冷子兴,可以通过阅读新式报纸获取。这对重生的宝玉来说不啻是很新鲜的信息源。他的态度也象征性地代表了晚清新小说家的求新姿态。作为晚清一部“新小说”里的主角,他觉得《封神榜》、《绿野仙踪》等旧小说和佛经 “都没有看头”。与此相对照,宝玉感兴趣的是包装纸――他所没见过的新式报纸。显然,新式报纸无论从形式还是到内容来看,都是与旧日的邸报、阁抄大不一样的媒体。     如此重振补天之志,热念如焚的宝玉,如饥似渴地阅读新报纸,其雄心不亚于当年的贾雨村。这仅仅是《新石头记》的开头而已。这些个举动难道还不够“新”么?这些个举动,必须由贾宝玉――从“地坎”里掘出的“死人”――来做,才愈发显得新。孔子说,温故而知新。诺斯罗普?弗莱(Northrop Frye,)也从不同的文化传统里说出了类似的话。晚清人对未来的叙述必然是对中国传统故事的再利用与再创造。如果起吴趼人于地下,听到说他写《新石头记》是“文学生命上的一种自杀行为”,那份失落,恐怕比那献鸽子的公子更甚。直截了当说,文学永远都是在干着“从地坎里掘出死人”的勾当,因为文学必须以此来滋养其千年不坏之身。设想如果文学与旧传统真的决裂了――开始“大变活人”――笔者认为那才一定是“文学生命上的一种自杀行为”。公平地说,《新石头记》的新,必须要有旧《石头记》做底子:没有旧,新就无从谈起。其实,文学批评不也是“从地坎里掘出死人”的勾当么?新的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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