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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G加气站建设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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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南LNG加气站工程项目可行性申请报告.doc1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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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轮南LNG加气站工程
建设单位:新疆博瑞能源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
1.2 编制依据、原则和遵循规范
1. 《新疆博瑞能源有限公司关于LNG加气站项目工程设计委托》 (甲方:新
疆博瑞能源有限公司;乙方: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
2. 新疆博瑞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建设项目用地测绘图;
. 设计遵循的主要标准、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2006版);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版_征求意见稿;
《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卸标准》GB/T;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2000版);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93;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93;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2006年版);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水土保持综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做加气站在LNG真空管及管件安装选择遇到了问题,求解?|LNG加注站\CNG加气站 - LNG领跑者论坛 - Powered by php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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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加气站在LNG真空管及管件安装选择遇到了问题,求解?
&&&&&&&&目前在做L-CNG加气站,在做管线的安装的时候遇到了选择真空管及管件的问题。& &&&&&&&&& 我看过2种真空管连接方式:&&&&&&&&&&&一种是直管段是真空管,弯头不是,直管段与管头连接处加膨胀管,弯头用保冷材料进行绝热保冷。&&&&&&&&&&&第二种应该是目前国内比较常用的,法兰式真空管,管线直接用真空法兰连接,但管头不知道怎么考虑的?这种连接法如何考虑管的冷收缩?&&&&& &&&&&&&&&还想请问下目前真空管内外材料都采用的什么材质?0Cr18Ni9可以吗?&
肯定可以用,0Cr18Ni9,现在一般而论都在用法兰联接。
0Cr18Ni9肯定可以用。&第二种比较好,因为你不可能现场制作真空管,必须在厂家定制,很麻烦。
借鉴中海油部分专家的经验是,不选用真空管道,真空管道虽然外观漂亮,占地面积小,但是发生真空失效后,很难处理。沿用传统保冷还是玻璃丝布+聚氨酯发泡保冷优越点啊!
好像是越来越趋向于不用真空管,弹性体材料,包装起来也很美美观,检修周期长,一次性安装后可以使用10年以上。
现在用发泡的多啊
:0Cr18Ni9肯定可以用。&第二种比较好,因为你不可能现场制作真空管,必须在厂家定制,很麻烦。 ( 15:12) &&是的,真空管都是设计院出来后厂家直接生产出来的~~
学习了!中海这规矩&&我在私人场站干过的。
好的,对我有益
现在用现场保温发泡的却是多但是,效果绝对没有真空管的效果好,真空管在真空度下降的时候都会在现场进行抽真空这点不用担心,法兰连接处可采用真空法兰或者是发泡缠绕保温这样方便维修和安装如过楼主不差钱建议采用真空管。现在的真空管价格已经降了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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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0.052508 second(s),query:3 Gzip enabled办理LNG加气站所需要的全部手续
办理LNG加气站所需要的全部手续
越详细的越好!
燃气新建工程办理各项手续清单
审批需要相关材料
批复文件或者证书名称
本地或地区发改委
A、 特许经营授权协议书
B、& 立项申请书
C、 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
D、 特许经营授权书
A、《关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B、《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
企业名称批复
地区工商局
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
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
《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
办理机构代码
所在地域地区技术监督局
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
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
C、《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
《机构代码证书》
当地会计事务所
A、 开户行、验资款
《验资报告》
A、《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
B、《机构代码证书》
C、《验资报告》
营业执照(筹建期)
可研报告评审
A、《可研报告》
B、《单位对可研报告评审的申请报告》
当地、地区计委的评审意见(红头文件)
A、 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
B、 公安消防局
A、《用地红线图》
B、《站区设计图》
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B、《消防审批意见》
站区初步设计的评审(环评)
本地有资质的环境评审单位
《初步设计方案》
A、《环评报告》
B、《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单》
本地或地区安监局
A、《站区设计图》
B、《安监评审报告》
《安评批复或意见》
当地建委规划科
A、《立项批复》
B、规划设计院《站区规划平面图》
C、勘探设计院《地址勘探报告》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土资源局
A、《营业执照》
B、《建设用地许可证》
A、《土地出让合同》
B、《国有土地使用证》
A、《营业执照》
B、《组织机构代码证》
C、《验资报告》
D、公章& E、预留印章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A、《组织机构代码证》
B、《营业执照》
《统计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
A、《用地红线图》
B、战区施工图及施工图规划评审意见
C、《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燃气项目建设审批
建委燃气办
A、《营业执照》
B、《特许经营授权书》或《特许协议》
《燃气项目建设批准书》
消防设计审批
公安消防局
A、 计委立项批复文件
B、 工程报批图
C、 《国有土地使用证》
《消防设计审批意见书》
地区燃气办或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设计合同、资质》
C、《施工合同、资质》
D、《监理合同、资质》
A、《燃气管道路由规划》
B、《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所在地物价局
A、 物价批复申请报告
B、 相关文件
C、 周边标准资料
《物价批复文件》
市政、城管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临时占道许可证》
当地、地区技术监督局
相关图纸资料
《压力容器使用证》(要办理压力容器登记)
公安消防局
相关竣工资料
《消防验收合格证》
公安消防局
《消防验收合格证》
《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
站区竣工验收
建委、技监局、燃气办
《竣工资料》《验收报告》
《气站建设合格意见书》
建委、地区燃气办、省燃气办
《设计施工监理资料资质》竣工材料及验收合格意见书等材料
《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许可证》
更换营业执照
A、《燃气经营许可证》
B、筹建期营业执照等
国税地税局
税务登记证
& 以上为基本的工作流程,同时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要求等灵活掌握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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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领域专家《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 NB/T张增刚 编制背景 根据国家能源局《2010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 知》国能科技【号的要求; 2010年受国家能源局委托,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新疆广 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液化天然气 (LNG)
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2010年10月完成送审稿,2010年11月在北京召开送审稿专家评审会;经修改完善后于2011年5月完成报批稿,在天津召开报批稿专家评审会, 于5月底进行网上公示并征求意见; 先后征求了全国各地相关部门近百十条意见或建议,在此基础上规范编制组针对收到的意见对本规范再次进行修改与完善,于日完成最终版报批稿; 国家能源局经会审后于日颁布本规范,于日起 液化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的建设将执行本规范。 国内LNG汽车的试验研究始于1961年。四川省科委组织四川省机械研 究设计院、自贡汽研等单位合作进行LNG汽车研究。当时国内仅有 四川威远化工厂生产LNG,且为提纯氦的副产品。 1962年、1964年、1970年先后使用该气源进行LNG汽车试验。 1971年,国内自行设计制造了第一台LNG汽车容器,并安装在一辆解 放牌4吨卡车上。 1987年河南开封利用中原油田伴生气开始进行LNG公交车试验,并自 制了100L的LNG储罐。试验车辆累计行程4000公里,1989年6月通 过河南省科委鉴定。 1990年国家科委、北京市科委组织相关单位在北京建成小型LNG试验 装置,改装了1辆两用燃料汽车。 ???1993年,中科院低温试验中心与绵阳燃气集团合作,研制 了1套300L/h的LNG装置,利用天然气膨胀制冷,并改装了2 辆两用燃料汽车。之后通过了四川省科委鉴定。 1996年,中科院低温试验中心与吉林油田合作,研制了1套 500L/h的LNG装置,采用氮气膨胀制冷,同时改装了1辆大 客车,并进行了相关的试验。 2001年,北京公交总公司与中原公司合作,组建了一个规 模为50辆LNG公交车的示范车队,车辆储罐和加气站主要采 用进口设备。 ?????新疆广汇2004年在乌鲁木齐建成第一座示范站,并通过验 收。 新疆目前已建成LNG汽车加气站100余座,推广LNG重型卡车 3500余辆。 无论是LNG加气站的数量还是LNG汽车数量,新疆均为国内 之首。 全区计划到2015年,发展LNG加气站300座,推广LNG汽车3 万辆。 2006年深圳大鹏湾码头投入运行,为该省发展LNG汽车创造 了良好的资源条件。 ? ?2007年9月,广东首座LNG加气站在湛江投产。 目前,广东省各城市均有建设LNG加气站的规划。??目前,海口、三亚、琼海均建有LNG加气站,LNG公交车保有量为 300辆左右。 v根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未来三年,海南将 建设LNG加气站100座 ? ??? ? ? ?2010年3月福建首座LNG加气站建成投产。 目前福州拥有3座LNG加气站和210辆LNG公交车。莆田拥有1 座LNG加气站。 福建省计划在福州厦门间的高速公路建设30座LNG加气站, 推广2000辆LNG汽车。 福建省规划到2020年建成147座LNG加气站。 2006年起贵阳公交开始进行试验LNG公交车。 贵州省LNG汽车主要集中在贵阳市,且以LNG公交车为主。 目前,贵阳市建有4座LNG加气站,拥有800余辆LNG公交车, 成为全球拥有LNG公交车最多的城市 内蒙古气源优势明显,目前已建成投产LNG加气站14座, 分布在鄂尔多斯、呼和浩特、包头、乌海等5个城市。 《鄂尔多斯市LNG加气站规划》已通过审批,该市及周 边地区计划在2020年前建设100多座LNG加气站。 ? 目前浙江杭州、山东青岛、辽宁大连、云南昆明、湖 北武汉、天津滨海、江苏张家港等城市均建成投产了 1~2座LNG加气站,拥有30~80辆规模的LNG汽车,并且 具有进一步发展的潜力。? 《液化天然气的一般特性》——GB/T 《液化天然气(LNG)的生产、储存和装运》——GB/T 《液化天然气专用装置安装要求》——GB/T 《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标志》——GB/T 《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词汇》——GB/T 《车用天然气单燃料发动机技术条件》——QC/T691-2006 《液化天然气汽车定型试验规程》——QC/T754-2006 《液化天然气(LNG)汽车专用装置技术条件》——QC/T755-2006 《车用燃气喷嘴》——QC/T809-2009 《液化天然气罐式集装箱》——JB/T
LNG加气站技术规范的主要编制依据GB150 钢制压力容器 TSG R0004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8442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 GB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报批稿 GB19204 液化天然气的一般特性 GB/T20368 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 GB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4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50126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 LNG加气站技术标准的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包括:?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 加气站分级和站址选择? 站内平面布置、工艺设施、消防设施及排水、电气、建筑物、采暖通风 ? 绿化和施工与验收等方面的规定。 1 范围1.0.1 本规范制定了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的设计、施工建造等方面 的规定。 1.0.2 本规范适用于LNG储存量不超过180m? ,LNG工作压力不大于1.6MPa,LCNG工作压力不大于25.0 MPa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加气站工程的设 计、施工及验收: 1)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以下简称LNG加气站); 2)液化天然气经液态加压、气化的天然气加气站(以下简称L-CNG加气站); 3)LNG和L-CNG联建的加气站(以下简称LNG/L-CNG加气站); 4)LNG、L-CNG、LNG/L-CNG加气与加油的合建站(以下简称加油加气站)。 说明 1.0.1、1.0.2 考虑到目前国内加油加气站的现状,为满足我国对LNG、 L-CNG加气站建设的要求,特组织编制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LNG加气站、 L-CNG加气站、LNG/L-CNG加气站、LNG、L-CNG撬装加气站及LNG、L-CNG 加气站和加油站的合建站这几种建设形式的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 1.0.3 加气站的设计、建设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说明 加油加气站设计涉及到专业较多,接触的面也广, 本规范只能规定加油加气站特有的问题。对于其他专业性 较强且已有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作出规定的问题,本规范 不再做规定,以免产生矛盾,造成混乱。本规范明确规定 者,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做规定者执行国家现行有关 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说明 本规范编制中,所列出的主要引用文件是本规范编制 的依据和应遵照执行的相关条款。 ? GB150 钢制压力容器 ? GB/T11790 设备及管道保冷技术通则 ? GB/T14976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 GB18047 车用压缩天然气 ? GB18442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 ? GB19204 液化天然气的一般特性 ? GB/T20368 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 ?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GB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 GB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 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 GB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 GB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 GB50191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 ? ? ? ? ? ? ? ? ? ? ? ? ? ? ? ?GB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4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50126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 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6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50484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GB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517 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HG/T2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 SH/T3412 石油化工管道用金属软管选用、检验及验收 SH/T3521 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SY0007 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 TSG D0001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TSG R0004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ZF001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 术语 ? 为本规范编制的专用名称的表叙,且具有一定的通用性。 3.0.1 ? 液化天然气(LNG)Liquefied Natural Gas ? 一种在液态状况下的无色流体,主要由甲烷组成,组分 可能含有少量的乙烷、丙烷、氮或通常存在于天然气中 的其他组分。 ? 3.0.2 ? 压缩天然气(CNG) Compressed natural gas ? 指压缩到压力不大于25MPa的气态天然气。 ? 3.0.3 LNG加气站 LNG Fueling Station ? 为LNG汽车储瓶充装LNG燃料的专门场所。 ? 3.0.4 ? L-CNG加气站 L-CNG Fueling Station ? 由LNG转化为CNG,为CNG汽车储瓶充装CNG燃料的专 门场所。 ? 3.0.5 ? LNG/L-CNG加气站 LNG/L-CNG Fueling Station ? LNG加气站与L-CNG加气站联建的统称。 ? 3.0.6 ? ? ? ? ?? ? ?加油加气合建站 oil and gas Fueling Station 汽车加油站与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合建的统称。 3.0.7 地下LNG储罐 buried LNG tank 安装在罐池中,且罐顶低于周围4m范围内地面标高 0.2m的LNG储罐。 3.0.8 半地下LNG储罐 underground LNG tank 安装在罐池中,且一半以上罐体安装在周围4m范围内地 面以下的LNG储罐。 ? ? ? ? ? ?? ? ?3.0.9 防护堤dike 用于拦蓄LNG储罐事故时溢出的LNG的构筑物。 3.0.10 设计压力 design Pressure 储罐、设备或管道设计中,用于确定最小允许厚度或其部件 物理特性的压力。确定任何特殊部件厚度的设计压力包括静 压头。设计压力的确定为包括静压头。 3.0.11 工作压力operating pressure 压力容器、管路系统等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可能达到的最高 压力。 ? ? ? ? ? ? ???3.0.12 LNG卸车口 point of transfer 接卸LNG运输车辆所载LNG的固定接头处。 3.0.13 站房 station house 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 3.0.14 加气岛fueling platform 用于安装加气机的平台。 ? ? ?? ? ?? ? ?3.0.15 LNG(CNG)加气机 LNG(CNG) dispenser 给LNG(CNG)汽车储气瓶充装LNG(CNG),并带有计 量、计价装置的专用设备。 3.0.16 加气切断装置 shut off device 加气软管在一定外力作用下,加气系统具有自切断功能 的安全装置。 3.0.17 加气枪 fueling Connector 附属加气机与加气软管连接,向LNG(CNG)储气瓶充 装LNG(CNG)的专用设备。 4 加气站分级和站址选择 4.1 基本规定 4.1.1 加气站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为“甲”类。 说明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LNG和经气 化后的天然气,其火灾危险类别应为甲类。4.1.2 在城市建成区不应建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说明 因为一级站的储罐较多,容积较大,加油、加气量 大,对周围建、构筑物及人群的安全和环保方面的有害影 响也较大,站前车流量大会造成交通堵塞等问题,所以本 条规定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 合建站。 对于城区的边缘地带、城际公路两侧等开阔地带可建 一级站。同时,在这些地区提高加气站LNG储罐容积,符 合今后LNG货车的加气需求。 4.1.3 在城市中心区内所建的加气站、加油加气合 建站宜采用地下或半地下LNG储罐。说明 城市中心区是指城市中心和副中心区域。 地下或半地下LNG储罐一旦发生泄漏,易积 聚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内,缓慢气化后向上扩散, 会减小对周围的影响。此外,地下或半地下储罐 可减小周围人们的心理畏惧,故编制此条。当然, 采用地下和半地下储罐会带来LNG管线长,产生 的BOG量大,运行管理的不便。在非城市中心区 内还应以采用地上LNG储罐为主。由于立式LNG储 罐的可卸量高于卧式LNG储罐,且利于LNG泵的平 稳运行,故在城市郊区或市际公路上所建的加气 站宜采用立式LNG储罐。 4.1.4 LNG加气可与L-CNG加气联合建站,也可与加油站联 合建站。 说明 LNG加气站可与L-CNG加气站联合建站,以满足各 类天然气汽车加气的需要。两站合建,两类加气系统可 合用卸车装置、LNG储罐、供配电、消防等设施,有利 于节省投资、减小用地、方便加气、提高加气站经营效 益等优点。 在城区边缘地区、城际公路及公交车场、大型运输厂 矿等需建的各类加气站可与加油站联合建站。 4.1.5 加气站内不应设置地下或半地下建(构)筑物(储 罐区、消防水池除外)。站内地下LNG管沟应自然通风, 其他管沟应采用干沙填实。 说明 防止LNG储罐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后可能产生LNG 和低温天然气流淌或散发到地下或半地下建(构)筑物 内,引发二次事故。考虑到保冷管道不适宜埋地,故站 内地下LNG管沟应自然通风,其他管沟为防止天然气积 聚,故采用干沙填实。 4.1.6 LNG卸车应在固定的区域 4.2 加气站的等级划分 4.2.1 LNG加气站、L-CNG加气站、LNG/L-CNG加气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 LNG加气站、L-CNG加气站、LNG/L-CNG加气站的等级划分 LNG加气站 级别 LNG储罐 LNG储罐单罐 总容积 容积(m3) 3) (m 120<V≤180 ≤60 L-CNG加气站、LNG/L-CNG加气站 LNG储罐 总容积 (m3) 120<V≤180 LNG储罐单 罐容积 (m3) ≤60 CNG储气 总容积 (m3) ≤ 12一级二级三级60<V≤120≤60≤6060<V≤120≤60≤60≤9≤8注:V为LNG储罐总容积。 4.2.1加气站的等级划分,综合考虑的因素: 1、加气站设置的规模与周围环境条件的协调; 2、依其汽车加气业务量; 3、LNG储罐的容积应能接受进站槽车的卸量。目前大型LNG槽车 的卸量在52m? 左右。 加气站LNG储罐容积宜按1~3天的销售量进行配置。 说明 1)本规范制定三级站规模的理由: ①、根据LNG的物理特性和LNG汽车所需加气量,规模可适当加大; ②、LNG槽车运距普遍在500公里以外,主要使用大容积运输槽车 或集装箱,且宜在1座加气站内完成卸量。目前运送加气站的 LNG数量主要由供应点的汽车地中衡计量,通过加气站的销售 量进行复验核实、认定。若由1辆槽车供应2座加气站,难以核 查2座加气站的卸气量而引发计量纠纷。 三级站的总容积规模,是按能接纳1辆槽车的可卸量,并考虑卸车 前站内LNG储罐尚有一定的余量。因此,将三级站的容积定为 小于或等于60m? 较为合理。 2)各类加气站的单罐容积规模 多罐运行较为复杂,易发生误操作事故;在向储罐充装LNG初期产 生的BOG量较大。目前的BOG多数采用放空,造成浪费和污染。 因此,在加气站内宜由1台储罐来完成接纳1辆槽车的卸量。因 此,将单罐容积上限提高至60m? ,有利于加气站的运行和节能。 3)二、三级站规模按增加1台和2台60m? LNG储罐设定。 4.2.2 LNG加气站、L-CNG加气站、LNG/L-CNG加气站与加油站合 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2 LNG加气站、L-CNG加气站、LNG/L-CNG加气站与加油站 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合建站等级一级 二级 三级LNG储罐总容积 (m3)≤120 ≤60 ≤60LNG储罐总容积与油 品储罐总容积合计 (m3) 150<V≤210 90<V≤150 V ≤90注1:V为LNG储罐、油罐总容积。 注2:油罐的单罐容积不应大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施工规范》 GB50156的有关规定;LNG储罐的单罐容积不应大于本规范表4.2.1的规 定。 说明 按本条规定,可充分利用已有的二、三级加油站改扩建成加油和LNG加气 合建站,有利于节省土地和提高加油加气站效益、有利于加气站的网点布局, 促进其发展,实用可行。 4.3 站址选择4.3.1 站址选择应符合城市规划、交通规划、 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 通便利的地方。 说明 在进行加气站网点布局和选址定点时, 首先应符合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环境保 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同时应方便加气且 不影响交通。 4.3.2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气站,宜靠近城市道路, 与道路交叉路口的距离应符合交通主管部 门的要求 说明 加气站、加油加气站建在交叉路口附近, 容易造成车辆堵塞,会降低路口的同行能力. 4.3.3 加气站的LNG储罐、放散管管口、LNG卸车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 距,不应小于表4.3.3的规定。 表4.3.3 LNG储罐、放散管管口、LNG卸车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级 别 项 目 重要公共建筑物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一类保护物 民用建筑保护物类别 二类保护物 三类保护物 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丙、丁、戊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 m3 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室外变配电站 铁 路 电缆沟、暖气管沟、下水道 快速路、主干路; 高速、Ⅰ、Ⅱ级 道 路 次干路、支路; Ⅲ、Ⅳ级 无绝缘层 架空电力线 有绝缘层 国家Ⅰ、Ⅱ级 1.5倍杆高 10 35 25 18 35 25 40 80 12 12 一级站 80LNG储罐 二级站 80 30 20 16 30 22 35 60 10 10 8 1.5倍杆高 1倍杆高 1.5倍杆高 1倍杆高 1倍杆高 0.75倍杆高 三级站 80 25 16 14 25 20 30 50 10 8 8放散管 管口 50 25 20 15 25 20 25 50 10 8 6 1.5倍杆高 1倍杆高 1倍杆高 0.75倍杆高LNG 卸车口 50 25 20 15 25 20 25 50 10 8 6架空通信线一般注1: 民用建筑保护物类别的划分应执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有关规定。 注2: LNG加气站的橇装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相应设备的防火间距确定。 注3: 地下和半地下LNG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30%和20%。 注4: LNG储罐、放散管管口、LNG卸车口与站外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的独立民用建筑物(非明火),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三类保护物减少20%。 注5: 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气站一侧的墙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无门窗洞口实体墙,则储罐、加气机和放散管与该民用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的距离减少20%。 注6: 对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铁路线、公路线,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说明 本条制定了加气站的LNG储罐、放散管管口、LNG 卸车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编制依据: 1 LNG加气站的安全性要比LPG加气站高,其事故危险性 较小,主要反应在: 1)LNG加气站储罐是采用圆柱形,双层壁,高真空多层 缠绕结构,在运行中发生泄漏,其外壁处将会出现结露、 结冰现象,易于发现与处理。 2)LNG储罐的压力一般在0.4MPa左右,远低于LPG加气 站储罐的压力。 3)在国内发生的几起LPG储罐爆燃事故中,是因储罐根 部阀的法兰垫片处的泄漏所引发的,而加气站的LNG储 罐根部阀的接口是采用焊接连接,基本不会发生接口处 的LNG泄漏。 LNG加气站发生重大泄漏事故主要来自储罐、管 道或其连接处的破裂、重要阀门的失效,在LNG加气站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理,首先切断气源、控制火源,在泄 漏处采用湿被等包扎,浇水结冰等手段进行堵漏。 LNG加气站的建设必须采用安全可靠的设备、材 料,采用先进可靠的安全控制技术。在以技术和管理保 生产安全的基础上制定防火间距。 2 参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结合LNG加气站的特性和建站条件, 编制本条文。 1)距重要公共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一级站为80m,二级站为80m,三级站为80m,基本上 在重大事故影响范围之外。 以三级站1台60m3LNG储罐发生全泄漏,泄漏天然气量最大值为32400m3,在静风 中成倒圆锥体扩散,与空气构成爆炸危险的体积(按爆炸浓度上限值5%计 算),发生爆燃的影响范围约60m。 2)民用建筑物视其使用性质、重要程度和人员密集程度,将民用建筑物分为三个保护类别, 并分别制定了加气站与各类民用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一类保护物重要程度高,建筑面积 大,人员较多,虽然建筑物材料多为一、二级耐火等级,但仍然有必要保持较大的防火 距离,所以确定三个级别加气站与一类保护物的防火距离分别为35m、30m、25m,而 与二、三类保护物的防火距离依其重要程度的降低分别递减为25m、20m、16m和18m、 16m、14m。 3)因LNG加气站的安全性要比LPG加气站高,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4.1,LPG罐发 生爆炸和火灾事故,危及范围近者20m~30米,故本规范确定三个级别加气站内LNG储 罐与明火的距离分别为35m、30m、25m。 4)站外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火灾危险性大,加气站与这类设施应有较大的防火距离,本 条款按三个级别分别定为35m、30m和25m。 5)由于变配电站的重要性,城市变配电站的规模都比较大。LNG储罐与室外变配电站的防 火距离按照明火考虑,本条款按三个级别分别定为40m、35m和30m。 6)考虑到铁路的重要性,本规范加大了LNG储罐与站外铁路的防火距离,即铁路在加气站 发生重大危险事故影响区以外,并在表下注提出,对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铁路线、公路线, 应按规定执行。 7)考虑到地铁、隧道口的环境和人口密集等因素,且地铁、隧道出入口处的“活塞风”大, 对临近区有较大的吸气流,故进一步加大了LNG储罐等与其之间的防火距离。 8)对地下和半地下LNG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可按地上LNG储罐减少30%和 20%。随着LNG储罐安装位置的下移,发生泄漏沉积在罐区内的时间相对长,随着气化 速度降低,对防护堤外的扩散减慢,危害降低,其防火距离可适当减小。 9)放散管口、LNG卸车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基本随三级站要求。 5.1 围墙 ? 5.1.1站内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时,相邻一 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 5.1.2 站内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25m,且满足表4.3中 防火间距的1.5倍时,相邻一侧可为非实体围墙。 ? 5.1.3 面向加气站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 说明 加气站对围墙设置的要求,主要视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确 定. ? 5.2 道路 5.2 本条规定了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的布置要求。 ? 5.2.1 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 5.2.2 LNG槽车单车道不应小于4.5m,其他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 道宽度不应小于7m。 ? 5.2.3 道路转弯半径应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站内停车位应为平 坡,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 ? 5.2.4 站内道路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 说明 本节规定了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的布置要求. ? 1 LNG加气站将以大客车、货车为主,要求LNG槽车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5m, 其他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7m,以满足大型车辆行驶要 求. ? 2 道路转弯半径应按行驶车型确定,不宜小于9m.在LNG槽车卸车停车位宜按 平坡设计,以避免溜车. ? 3 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采用沥青路面,容易受到泄露油品的侵蚀,沥青层易于 破坏.此外.发生火灾事故时沥青将发生熔融而影响车辆撤离和消防工作正常 进行,故规定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5.3 防护堤 5.3.1 LNG储罐四周应设置防护堤,防护堤的设置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应采用非燃烧实体材料。 2)防护堤内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单个最大LNG储罐的容 量。 3)防护堤内地面宜比堤外地面低,且不小于0.1m。防护 堤顶面高于堤内地面不宜小于0.8m,且应高于堤外地 面,不宜小于0.4m。 说明 本条规定了防护堤的设置要求。 LNG储罐四周设置的防护堤高于堤内地面不小于 0.8m,其目的是使泄漏的LNG在堤区内缓慢气化,且 以上升扩散为主,减小气雾沿地面扩散。防护堤与 LNG储罐在堤区内距离的确定,一是操作与维修的需 要,二是储罐及其管路发生泄漏事故,尽量将泄漏的 LNG控制在堤区内。 5.3.2 防护堤内LNG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 罐的1/2直径,且不应小于2m。防护堤内壁与LNG储 罐外壁的净距:立式罐不应小于2m,卧式罐不应小 于1.5m。 说明 本条规定了LNG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相邻 较大罐的1/2直径,且不应小于2m,与《城镇燃气设 计规范》GB50028一致。 5.3.3 防护堤内不应设置其他可燃液体储罐、CNG高压 瓶组或储气井。 说明 非明火的增压气化器、LNG潜液泵等装置宜与 储罐相邻布置。CNG高压瓶组或储气井发生事故的爆 破力较大,不宜布置在防护堤内。 5.4 加气岛及罩棚的设置5.4.1 加气岛应高出加气区地坪0.15~0.20m;宽度不应小 于1.2m。 5.4.2 罩棚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气岛宜设置非燃烧材料的罩棚,罩棚净高不应小于 5m;罩棚边缘与加气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0m; 2)罩棚支柱距加气岛端部不应小于0.6m; 3)加气区应设照明灯,照度不得小于100 lx。 说明 5.4.1、5.4.2 本条规定了加气岛和罩棚的设计要求。5.4.3 加气机附近应设置防撞柱(栏),防撞柱(栏)高 度不应小于0.5m。 说明 加气机附近设置防撞护栏,以避免受汽车碰撞引发事 故。 5.5 防火间距 5.5.1 加气站的储罐、工艺装置宜露天布置,加气区应敞开布 置。 5.5.2 加气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5.2的规定。 说明 本条根据LNG加气站内各设施的特点规定了各设施之 间的防火间距。 1 编制原则 1)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有 关规定和参照《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 GB/T的有关条款等标准。 2)根据LNG工艺系统低温深冷特性,过大的防火间距和过长 的管道连接,都会使系统吸进的外热增大,造成体积膨胀, 反而带来不安全隐患,并增大对BOG的处理(多数是放 空)。 3)与各类燃气加气站相比,LNG加气站较安全。LNG加气站 的建设应以先进的技术和先进的运行管理保安全,应有严 格控制泄漏的措施。适当减小LNG加气站内设施之间的安 全间距,减小用地,实用可行,满足城市建站要求。 2 LNG储罐与站内设施之间防火间距的编制说明 1)为实施加油加气合建站,减小油罐与LNG储罐发生事故时 相互影响,本规范适当加大了两类罐间的防火间距,一、 二、三级合建站为15m、12m和10m。 2)与CNG储气瓶(井)的防火间距,一级站和二、三级站为 6m、4m和4m。主要考虑CNG储气瓶(井)压力高、储存 容量较大,一旦发生事故对LNG储罐有较大威胁。 3)与CNG系统放散管的防火间距,一级站和二、三级站为5m、 4m和4m,CNG系统放散管基本与CNG储气瓶(井)一起布 置,符合上款。与LNG系统放散管的防火间距基本无要求, 主要考虑LNG系统的放散管普遍随罐敷设。对LNG系统放散 管路的安全保证,主要应执行第6.6.5条、第6.6.6条等有关 规定。其要点:一是LNG系统内的安全阀不允许就地卸压放 散,须经汇总管集中放散,这就消除了安全阀失效发生LNG 直接泄喷事故;二是低温天然气须经加热后方可放散,即 保证放散的天然气比空气轻,易向上飘散,基本不会对周 围构成爆炸危险。 4)与密封卸油点的防火间距,一级站和二、三级站分别为 12m、10m和8m。在卸油过程中有专人负责,一般不会酿 成危害。 5)与LNG卸车口的防火间距,一级站和二、三级站分别为6m、 3m和2m,该管路有紧急控制阀,在卸液过程中且有专人负 责,一般不会酿成重大泄漏事故。 6)与加油机和加气机的防火间距,主要依据油、CNG和LNG的特性和实际 的运行情况设定。一般LNG站相对较安全,连接管道也不宜太长,其间 距比加油站、CNG站小。 7)与LNG潜液泵无要求,主要视操作、维修等条件确定。与LNG柱塞泵的 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m,主要考虑柱塞泵运行时的振动对LNG储罐接管的 影响。 8)与高压气化器的防火间距,一级站和二、三级站分别为6m、4m和3m。 主要考虑高压气化器运行压力高,空温式高压气化器需要有良好的通风 环境。 9)站房基本布置在站内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划分的2级区域以外, 其防火间距基本满足要求。 10)与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取水口的防火间距,一级站和二、三级站分别 为20m、15m和15m,该距离一般在发生较大泄漏事故范围以外,以确 保消防水系统的启动与运行。 11)与变配电间的防火间距,一级站和二、三级站分别为12m、10m和8m。 变配电间是加气站的重要设施,发生LNG泄漏事故,首先切断LNG泵电 源和迅速关闭重要的LNG管道阀门。为保证对变配电系统的安全操作, 适当加大LNG储罐与变配电间的防火间距是必要的。 12)与站区围墙的防火间距基本符合使用要求。本规范不主张在防护堤外 设置环形消防通道。一旦发生泄漏事故,消防等车辆不允许在站区及周 边行驶。在防护堤外非操作面宜设置行人安全便道。 3 LNG卸车口与天然气放散管口、加油机、CNG加气机、高压气化器、LNG 柱塞泵等防火间距及与站内其它设置之间的防火间距,根据其运行特性 和可能出现的事故与危害进行了分析和预案判断的基础上合理制定。 5.5.3 按本规范附录B划分的爆炸危险区域不应超出围墙和可用地界线 表5.2.2 加气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LNG 储罐 设施名称 一 级 站 埋地油 汽、柴油 罐 罐 通气管管 口 一级站 LNG 储罐 二级站 三级站 CNG 储气瓶[井] CNG 系 天然气放散管 口 统 LNG 系 统 密闭卸油点 LNG 卸车口 加油机 CNG 加气机 LNG 加气机 LNG 潜液泵池 LNG 柱塞泵 高压气化器 站房 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取水 口 燃气(油)热水炉间、发电 间 变配电间 站区围墙 注 1: 表内*为《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 的规定; 注 2: 地下和半地下 LNG 储罐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 30%和 20%; 注 3: LNG 加气站的橇装设备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相应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 注 4: 非空温式气化器与 CNG 储气瓶组的防火间距可根据工艺要求确定; 15 二 级 站 12 三 级 站 10 * * 6 * 6 * * 4 6 6 5 * * * * * 天然气放散管 CNG 储 气瓶 [井] CNG 系统 LNG 系统 口 密闭 卸油 点 LNG 卸车口 加油 机 机 机 泵池 泵 器 取水口 发电间 CNG 加气 LNG 加气 LNG 潜液 LNG 柱塞 高压 气化 站房 消防泵房 和消防水池 燃气 (油) 站区 热水炉间、 变配电间 围墙12 210 28 2* 6 4 4 ** 5 4 4 * -6 3 -* 12 10 8 * *8 6 3 2 6 6* 8 6 6 * ** 8 6 4 * *8 6 4 2 6 68 6 48 2 2 2 6 65 6 4 3 3 -* 10 8 6 * ** 20 15 15 * ** 15 12 12 * ** 12 10 8 * ** 6 5 4 * *-6 -6 -6 * 6 *8 * 6 * -6 2 2 -6 6 6 -6 2 6 6 -5 4 6 5 5 5 2 -8 * 6 * * 6 6 6 612 * 15 * * 15 15 15 15 8 812 * 12 * * 810 * 8 * * 8 8 83 * 2 * * 2 2 8 28-* -* * --* * * * - 6 工艺设施 6.1 LNG储罐系统 6.1.1 LNG储罐设计与制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压力 容器》GB150,《低温绝热压力容器》GB18442和《固 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的有关规 定。 说明 本条对LNG储罐系统的设计规定主要为: 1)储罐设计与制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压力容器》 GB150,《低温绝热压力容器》GB18442和《固定式压 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的有关规定。 2)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压力容器》B6.2,容器的设计 压力≥安全阀开启压力,安全阀开启压力≤(1.05~1.1) 倍最大工作压力的要求。由于加气站非同于一般气化站, 多数设在市区内,且数量多,提高储罐内罐的安全度是 必要的。 3)LNG储罐的设计温度应考虑使用液氮进行预冷的要求。 6.1.2 LNG储罐附属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就地指示的液位计、压力表; 2) 储罐应设置液位上、下限及压力上限报警,并远程监控; 3)储罐的液相连接管道上应设置紧急切断阀; 4)储罐应设置全启封闭式安全阀,且不应少于2个(1用1备), 安全阀的设置应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4的有关规定; 5)安全阀与储罐之间应设切断阀,切断阀在正常操作时应处 于铅封开启状态; 6)与储罐气相空间相连的管道上应设置人工放散阀。说明 本条对LNG储罐附属设备的设计规定主要为: 1)为便于运行管理和安全,储罐应设置液位和压力的相关仪 表和报警装置。 2)为防止泄漏事故的扩大,在储罐的液相连接管道上应设置 紧急切断阀。 3)作为安全和检查需要,储罐必须设置2台或2台以上全启封 闭式安全阀。 4)根据应急和事故处理需要,储罐应设置人工放散阀及相应 的连接管道。 6.2 卸车6.2.1 连接槽车的液相管道上应设置切断阀和止回阀,气 相管道上宜设置切断阀。说明 本条规定了槽车卸车管路上的阀门设置要求,为 防止回流,在液相管道上应设置止回阀。 6.2.2 LNG卸车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金属软管,其公称压 力不应小于装卸系统工作压力的2倍,其最小爆破压力 应大于4倍的公称压力。 说明 本条根据LNG加气站的运行情况,在LNG加气站 的卸车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金属软管,其公称压力的 规定是依据《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SG R第6.13条,装卸软管的公称压力不得 小于装卸系统工作压力的2倍,其最小爆破压力大于4 倍的公称压力。有的站采用固定式装卸臂卸车,也是 可行的。 6.3 LNG泵 6.3.1 LNG潜液泵管路系统和附属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LNG储罐的底部(外壁)与潜液泵池的顶部(外壁)的高 差应满足LNG潜液泵的性能要求; 2)潜液泵池的回气管道宜与LNG储罐的气相管道相接通; 利 用潜液泵卸车时,则宜与槽车气相管相接; 3)应设置压力、温度或液位检测装置并远传监控; 4)在泵出口管道上应设置全启封闭式安全阀和切断阀。 说明 本条制定了对LNG潜液泵池的管路系统和附属设备的设 置规定。 1)实践证明,LNG储罐的底与泵池顶间的高差、管径,将直 接影响潜液泵的正常运行。 2)潜液泵启动时,泵池压力骤降而引发的LNG气化,宜引至 LNG储罐气相空间,形成连通以确保泵池的进液。当利用 潜液泵卸车时,应与槽车的气相管相接,否则卸车缓慢。 3)潜液泵池的温度是启动潜液泵的重要依据,故要求设置检 测装置。 4)在泵的出口管道上设置安全阀和紧急切断阀,是安全运行 管理需要。 6.3.2 柱塞泵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LNG柱塞泵的设置应符合泵吸入压头要求; 2)泵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柔性、防震装置; 3)泵的出口管道上应设置止回阀和全启封闭式安全阀; 4)柱塞泵出口应设置温度和压力检测装置,超压联锁停 泵。 说明 本条规定了柱塞泵的设置要求。 1)目前一些L-CNG加气站柱塞泵的运行不稳定,多数是由 于储罐与泵的安装高差不足、管路较长、管径较小等设 计缺陷造成的。 2)柱塞泵的运行震动较大,在泵的进、出口管道上应设 柔性、防震装置。 3)为防止CNG储气瓶(井)内天然气倒流,需在泵的出 口管道上设置止回阀,并应设全启封闭式安全阀。 4)在泵的出口管道上设置温度和压力检测装置,便于运 行控制。 6.3.3柱塞泵应采取有效的防噪音措施,其运行噪音对周 边环境的影响应符合区域环境有关规定。说明 目前一些L-CNG加气站所购置的柱塞泵运行噪 音太大,严重干扰了周边环境。其因:一是泵的结构 型式本身特性造成;二是一些管道连接不当。在泵型 未改变前,L-CNG加气站不宜建在居民区、旅业、公 寓及办公楼等需求安静条件的地区。柱塞泵应采取有 效的防噪音措施。 6.4 加气设施6.4.1 LNG加气机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气系统的充装压力不应大于汽车车载瓶的最大工作压力; 2)加气机计量误差不宜大于1.5%; 3) 加气机加气管端口应设拉断阀,拉断阀的脱离拉力范围宜 为400N~600N。 4)加气机配置软管应符合第6.2.2条的有关规定。 说明 本条是对加气机工艺技术选择的基本要求。 1)加气系统的充装压力不应大于汽车车用瓶的最大工作压力, 以防止汽车车用瓶超压。 2)该条是对加气机的计量精度的要求。 3)在加气机的充装软管上设切断装置,以防止在充装过程中 发生汽车启离的恶性事故。 6.4.2 LNG加气岛上宜配置氮气或压缩空气管吹扫接头。 说明 制定本条主要为保证LNG加气枪头的清洁和防冰冻。 6.5 气化器 6.5.1 多台LNG储罐可共用一台增压气化器。 说明 实践证明多台LNG储罐共用1台自增压空温式气 化器可减少投资,节省用地,并可以保证正常工作。 6.5.2 空温气化器的选型应满足当地最低气温条件下的 使用要求。 说明 为防止冬季里空温式气化器能力不足,特制定本 条。 6.5.3 气化器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1.2倍最大工作压力。说明 本条规定了气化器的设计压力,略高于现行国家标 准《钢制压力容器》GB150中容器设计压力≥安全阀开 启压力,安全阀开启压力≤(1.05~1.1)倍最大工作压 力的的规定。6.5.4 高压气化器出口温度应满足储气、加气装置的要求, 并设置温度检测及联锁装置。 说明 为保证储气、加气装置的安全运行,以保护CNG储 气瓶(井)、CNG汽车车用瓶、加气机在受气充装时工 作温度不低于设备的许用温度。 6.6 管道系统6.6.1 加气站的LNG管道和低温气相管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定: 1)管道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50316 的规定; 2)管材和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压力容器》GB150、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和《固定压力容器安 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的有关规定; 3)不锈钢无缝钢管应符合《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14976,管件应符合《钢制对焊无缝管件》 GB/T12459的有关规定; 4)法兰、垫片、紧固件的配制应与相连装置、阀门等连件 的标准体系、规格一致; 5)LNG在管道内的流速泵前宜小于1m/s,泵后宜小于3m/s。说明 本条规定了加气站的LNG管道和低温气体管道的设计要 求。 1)本条规定了管路系统的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 2)管材和管件等应符合相应现行国家标准,以保证质量。 6.6.2 LNG储罐根部阀与储罐应采用焊接连接。说明 要求对LNG储罐根部阀应采用焊接连接,规避了 在该处接口可能发生的重大泄漏事故,这是LNG加气 站重要的一项安全措施。当然,选用优质阀门甚为重 要。 6.6.3 低温管道所采取的绝热措施应符合《工业设备及 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的有关规定。说明 应重视对低温管道的保冷,是减少BOG放散损失 的重要措施。 6.6.4 管道的防腐应符合《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 设计规范》SY第4章的有关规定。6.6.5 LNG管道的两个切断阀之间应设置安全阀或其他 泄压装置。 说明 为防止管道内LNG受热膨胀造成管道爆破,特 制定此条。 6.6.6 天然气放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集中放散的放散管管口应高出LNG储罐及12.0m范围 内的建筑物2.0m以上,且距地面不应小于5.0m。放 散管管口不得设雨罩等阻滞气流向上的装置,底部宜 采取排污措施; 2)低温天然气应经加热器加热后放散,天然气的放散温 度不宜比周围环境温度低50℃。 3)放散管应设置防止回火的设施。 说明 对LNG加气站的天然气放散管的设计规定主要有: 1)在加气站运行中,常发生LNG液相系统安全阀弹簧失 效或发生冰卡而不能复位关闭,造成大量LNG泄喷, 因此LNG加气站的各类安全阀不得就地放散,需集中 引至安全区。 2)为保证放散的低温天然气能迅速上浮至高空,应经空 温式气化器加热,放散的天然气温度不宜比周围环境 温度低50℃,该温度下的天然气比重(空气=1)约在 0.7左右,以提高上浮力。放散管管口高度视周围环 境确定,但不得低于本条规定。 6.7 紧急切断系统6.7.1 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应设置紧急切断系统,应能在 事故状态下迅速关闭重要的LNG管道阀门和切断LNG泵电源。说明 加气站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应迅速关闭重要的LNG管 道阀门和切断LNG泵电源。视泄漏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倒罐 或放散处理。 6.7.2 紧急切断阀宜为气动阀。 6.7.3 紧急切断阀和LNG泵应设置连锁装置,并具有手动和自 动切断的功能。 6.7.4 紧急切断系统应具有手动复位功能。 6.7.5 紧急切断系统宜能在以下位置启动: 1)距卸车点5m以内。 2)在加气机附近工作人员容易接近的位置。 3)在控制室或值班室。 说明 6.7.2~6.7.5 本条规定了对紧急切断阀的设置要求。 6.8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6.8.1 作业区等危险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检测装置,并应 在就地和控制室内设置声、光报警; 6.8.2 天然气浓度报警设定值不应大于爆炸下限浓度(V%)值 的20%; 6.8.3 检漏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 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的有关规定。 说明 6.8.1 ~6.8.3 本条规定了对天然气检漏报警装置的设 置要求。 6.9 LNG移动加气装置 6.9.1 LNG 移动加气装置的储罐容积不应大于20m3。说明 移动式LNG加气装置主要用于应急保障,其LNG储 罐容积不宜太大。 6.9.2 进行加气作业的LNG 移动加气装置与站内、外建、 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三级站的有关规定。 6.9.3 LNG 移动加气装置的工艺设备应符合本规范 第6章 的有关规定。 6.9.4 LNG 移动加气装置可不设防护堤。 6.9.5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施应符合8.1.4 条的有关规定。 6.9.6 LNG 加气作业时,车体应固定。 6.9.7 LNG 移动加气装置应配备不少于4只4kg干粉灭火器。 说明 6.9.2 6.9.3,6.9.5~6.9.7 为保证移动加气车的 安全运营,需执行这些规定。 7 消防设施及排水7.1 灭火器材设置7.1.1 每台加气机、储罐应设置不少于2只4kg干粉灭火 器。 7.1.2 LNG加气站内应配置2台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 7.1.3 建筑物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规定。说明 7.1.1 ~7.1.3本条规定了加气站灭火器材的 设置要求。 7.2 消防给水系统 7.2.1 设置地上LNG储罐的一、二级LNG 加气站、一级 油气合建站应设消防给水系统。 7.2.2 设置在城市建成区外严重缺水地区采用地上LNG 储罐的一、二级LNG 加气站、一级油气合建站,在符 合下例条件时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 1)LNG储罐、放散管、卸车点与站外建、构筑物距离应 增加1倍及以上; 2)LNG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4m; 3)LNG站区消防灭火器材的配置应增加一倍。 7.2.3 设置在城市建成区内采用地上LNG储罐的二级 LNG 加气站、一级油气合建站在符合下例条件之一时, 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 1)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以内,且供水量不小于 15 L/s; 2)LNG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4m,且在罐间设防火 墙。防火墙的高度不应低于储罐高度,宽度至两侧防 护堤。 说明 7.2.1~7.2.3 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第10.4.5条规定,总容积小于265m3的LNG储罐 区不需设固定供水系统。本规范规定一级LNG加气站LNG储罐 的总容积不大于180 m3,但考虑到城市建成区建筑物较为稠 密,位于城市建成区且设置地上LNG储罐的一、二级LNG加气 站和一级油气合建站,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影响可能会比较大, 故要求其设消防给水系统,以加强LNG加气站的安全性能。 设置在城市建成区外严重缺水地区的设有地上LNG储罐的 一、二级LNG 加气站、油气合建站,发生事故造成的影响会比 较小,当防火间距和灭火器材数量加倍,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 设置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置地上LNG储罐的二级LNG加气 站,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第8.2.8条,当 加气站设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以内,且消防给水量不 小于15m/s时,二级站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其外,若LNG储 罐之间的净距不小于4m,且在罐间设防火墙,防火墙的高度 不应低于储罐高度,宽度至两侧防护堤,可减少事故时储罐之 间的相互影响,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 7.2.4 设置地下或半地下LNG储罐的各类LNG加气站及油 气合建站、设置1台地上LNG储罐的加气站和油气合建 站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 ? ?说明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LNG的储罐及其管路系 统发生事故,泄露的LNG蒸气可较长时间的沉聚在防护 堤内,沿地面向外扩散较慢,对周围影响小;设置1台 地上LNG储罐的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储罐较小,主要是 单罐运行,发生事故时对周围影响较小,故可不设消 防水系统。 7.2.5 LNG设施的消防给水应利用城市或企业已建的给 水系统。当已有的给水系统不能满足消防给水要求时, 应自建消防给水系统。 7.2.6 消防给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站消火栓消防水量不应小于20 L/s。 2)二级站消火栓消防水量不应小于15 L/s。 ? ??? ???3)连续给水时间不应小于3h。 7.2.7 消防水泵宜设2台。当设2台消防水泵时,可不设 备用泵。消防水泵可不设双动力源。 7.2.8 消防水枪出口处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2MPa,并宜 采用多功能水枪。 7.3 排水 7.3.1 站内地面雨水可散流排出站外。当雨水由明沟排到 站外时,在排出围墙之前,应设置水封装置。 7.3.2 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排出污水应在建筑物墙 外或围墙内设水封井。水封井的水封高度不应小于 O.25m。水封井应设沉泥段,沉泥段高度不应小于O.25m。 7.3.3 排出站外的污水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污水排放标准。 8 电气8.1 供配电 8.1.1 加气站的用电负荷等级为三级。加气站的信息及监 控系统应设置不间断供电电源。 ?说明 LNG加气站的供配电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应急电源的选择应符合《供 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有关规定。?8.1.2 站内设置的小型内燃发电机组的排烟管口应安装阻 火器。 ? ???8.1.3 站内所有变配电设施不应采用充油型电气设备。 8.1.4 站内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划分应按附 录B。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 线路敷设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 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8.1.5 站内的消防泵房、变配电间、营业室、控制室 应设置应急照明,应急照明的照度应符合《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8.1.6 站内电缆宜采用铠装并直埋敷设,穿越行车道 的电缆应穿钢管保护。电缆不应与油品、天然气管 道和热力管道同沟敷设。 8.2 防雷、防静电8.2.1 站内建筑物的防雷设计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的有关规定。 8.2.2 站内罩棚的防雷措施应满足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雷措施的 要求。 8.2.3 站内建筑物防雷装置的接地、静电接地、电气和电子信息 系统等接地应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对单 独设置的LNG储罐防雷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地上天 然气管道始、末端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说明 8.2.1~8.2.3 各条款主要参考国家相关规范的有关规定 。 8.2.4 LNG车辆卸车处应设置卸车接地装置,并应与就近的接地装 置可靠连接。 8.2.5 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钢制法兰两侧应采用金属导线跨接。说明 跨接用金属导线在连接时应不影响法兰的紧固,并尽可能 避免或减小电化学腐蚀。 9 建构筑物、采暖通风、绿化 9.1 建构筑物 9.1.1 站内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罩棚顶棚的 承重构件为钢结构时,其耐火极限可为0.25h,顶棚不 应采用燃烧体建造。罩棚活荷载、雪荷载、风荷载的标 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的有关规定执行。 说明 本条规定“加油加气站内的站房及其它建筑物的 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是为了降低火灾危险性, 降低次生灾害。罩棚四周(或三面)开敞,有利于可燃 气体扩散、人员撤离和消防,其安全性优于房间式建筑 物,因此规定“当罩棚的顶棚为钢结构时,其耐火极限 可为0.25h。”近几年,由于风雪荷载造成罩棚坍塌的 事故发生较多,故本条指出“罩棚设计需考虑活荷载、 雪荷载、风荷载。” 9.1.2 建构筑物的抗震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 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的有关规定执行。9.1.3 建筑物的门、窗应向外开启。 说明 对加气站站内建筑物的门、窗向外开的要求,有 利于可燃气体扩散、防爆泄压和人员逃生。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对有爆炸 危险的建筑物已有详细的设计规定,所以本规范不再 另做规定。 9.1.4 站房可由营业室、变配电间、控制室等组成。 ? 9.1.5 站房内不得有明火或散发火花设备。 ? 根据加气站站房的基本功能需要,制定本条. ? 本章节其余条款是参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 规范》GB5015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中的相关规定. ? ?9.2 采暖通风 9.2.1 加气站内各类房间的采暖室内计算温度宜采用表 9.2.1的数值。表 9.2.1 各类房间的采暖室内计算温度房间名称 营业室、控制室、办公室、值班休息室 浴室、更衣室 卫生间 发电间 消防器材间 采暖室内计算温度( C)。18 25 12 5 5 9.2.2 加气站的采暖应优先利用城市、小区或邻近单位的热源。当无上述条件,可在加气站内设置热水炉间。? ?9.2.3 设置在站房内的热水炉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水炉间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与其它房间隔开;??2) 热水炉间的门窗不宜直接朝向LNG储罐区;3) 当采用燃气热水炉采暖时,热水炉应设有排烟系统和熄火保护等 安全装置。排烟系统应采取防止火星外逸的有效措施。 9.2.4 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或箱体应采取通风措施,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采用强制通风时,事故状态下,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时, 正常工作时不小于6次/时。通风设备应防爆并应与可燃气体浓度报警 器联锁;???2) 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口总面积不应小于300cm2/m2(地面), 通风口不应少于2个,且应靠近可燃气体积聚的部位设置。9.2.5 加气站室外采暖管道宜直埋敷设,当采用干沙填实管沟敷设时, 进出建筑物处应采取隔断措施。 9.3 绿化 9.3.1 加气站内不得种植油性植物。 9.3.2 工艺设备区不应绿化。?? ? ? 10 施工与验收 说明 为规范LNG加气站的施工,保证加气站的建设质量,故制定本章规定。本章规定 的内容,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标准和我国石化工程的建设经验制定的。? ? ?10.1 一般规定 10.1.1 承建LNG加气站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应的资质。 10.1.2 承建LNG加气站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设备、管道安装工程资质。 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许可证。承建L-CNG加气站高压气地下储 气井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1级 (高压储气井)。 10.1.3 焊接压力管道的焊工,应按《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 6002进 行考试,取得焊工合格证。??10.1.4 无损检测人员应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进行考核, 取得相应的资格。10.1.5 LNG加气站工程施工应按工程设计文件及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的产品使用说明 书进行,如需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应有原设计单位变更设计的书面文件或经原设计 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书面文件。 10.1.6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在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施工方案宜包括下列内 容: — 工程概况; — 施工部署; — 施工进度计划;??? ? ? ? ? ? ? ? ? ? ?— 资源配置计划; — 主要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 — 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 — 施工平面布置; — 施工记录。 10.1.7 施工用设备、检测设备性能应可靠,计量 器具应在有效检定期内。 10.1.8 LNG加气站施工应做好施工记录,其中隐 蔽工程施工记录应有建设或监理单位代表确认签字。 10.1.9 当在敷设有地下管道、线缆的地段进行土 石方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施工措施。 ?? ??? ???10.1.10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的有关规定。 10.2 设备和材料的检验 10.2.1 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型号、材质等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 求。 10.2.2 材料和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特性数据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2)“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应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 术监察规程》TSGR0004的规定,且应有“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 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3) 气瓶应具有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要求的“产品合格证 和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且应有“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 能监督检验证书”。 4) 压力容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压力容器》GB150的规定 进行检验与验收;LNG储罐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低温绝热压力 容器》GB18442的规定进行检验与验收。 ???? ? ? ? ? ?5) 储气井应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检验单位 对储气井的建造、组装、试验、固井进行综合评价后, 出具储气井的“压力容器(储气井)产品安全性能监督 检验证书”方可投入使用。 6 ) 其它设备应有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质量证明文件。 7) 引进的设备尚应有商检部门出具的进口设备商检合格 证。 10.2.3 计量仪器应在计量鉴定合格有效期内。 10.2.4 设备的开箱检验,应由有关人员参加,按照装箱 清单进行下列检查: 1) 核对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包装箱号、箱数并 检查包装状况。 2) 检查随机技术资料及专用工具。 3) 对主机、附属设备及零、部件进行外观检查,并核 实零、部件的品种、规格、数量等。 4) 检验后应提交有签证的检验记录。 ???? ? ?10.2.5 可燃介质管道的组成件应有产品标识,并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17 的规定进行检验。 10.2.6 当材料和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 ——质量证明文件特性数据不全或对其数据有异议的。 ——实物标识与质量证明文件标识不符的。 ——要求复验的材料未进行复验或复验后不合格的。 10.2.7 可燃介质管道上的阀门在安装前应按国家现行《石油 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17的规定进行检 验。 说明 材料和设备检验 建设单位、监理和施工单位对工程所用材料和设备要按相关 标准和本节的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对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以保证工程质量。 对于金属管道材料,可执行的国内标准规范有现行国家标准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 缝钢管》GB/T14976或《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5310、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 12459等。 ? ????10.3 土建施工 10.3.1 工程测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的规定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对平面控制桩、 水准点等测量成果进行检查和复测,并对水准点和标 桩采取保护措施。 10.3.2 进行场地平整和土方开挖回填作业时,应采 取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流入作业区的措施。排水出口 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的低洼地点,并保证排水畅通。 排水暗沟的出水口处应有防止冻结的措施。临时排水 设施应待地下工程土方回填完毕后方可拆除。 10.3.3 在地下水位以下开挖土方时,应根据工程地质 资料、挖方量、现场条件采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 防止周围建、构筑物产生附加沉降。 10.3.4 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场地平土应向排水沟 方向成不小于2‰的坡度。 ???? ? ? ?10.3.5 土方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规定进行验收。 10.3.6 混凝土设备基础模板、钢筋和混凝土工程施工除执 行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化工设备混凝土基础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范》SH3510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拆除模板时基础混凝土达到的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 度的40%。 2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为±10mm。 3 设备基础的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混凝土不得有裂缝、蜂窝、露筋等缺陷; 2)基础周围土方应夯实、整平; ?? ?3)螺栓应无损坏、腐蚀,螺栓预留孔和预留洞中的积水、杂物应清理 干净; 4)设备基础应标出轴线和标高,基础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3.6的规定; 5)由多个独立基础组成的设备基础,各个基础间的轴线、标高等的允 许偏差应按表10.3.6的要求检查。表 10.3.6项 次 1 2 3 4 5 6 7 轴线位置 不同平面的标高(不计表面灌浆层厚度) 平面外形尺寸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凹穴平面尺寸 平 面 度 (包 括 地 坪 上 需 安装设备部分) 侧面垂直度 每米 全长 每米 全高 标高(顶端) 8 预埋地脚螺栓 螺栓中心圆直径 中心距(在根部和顶部两处测量) 中心线位置 9 地脚螺栓预留孔 深度 孔中心线铅垂度块体式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mm)项 目 允许偏差 20 0 -20 ±20 0 -20 +20 0 5 10 5 10 +10 0 ±5 ±2 10 +20 0 10 ?4 基础交付设备安装时,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 75%。 10.3.7 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基础、构造柱、圈梁、模 板、钢筋、混凝土以及砖石工程等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和《混凝土结构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10.3.8 防渗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 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规定。 10.3.9 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屋面工程、地面工程和建 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的规定。??? 10.3.10 钢结构的制作、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建筑物和钢结构 的防火涂层的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文 件与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 10.3.11 站区建筑物的采暖和给排水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的规定进行验收。 ? 10.3.12 站区混凝土地面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 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JTJ034及《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的规定, 并按地基土回填夯实、垫层铺设、面层施工的工序进行控制, 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说明 本节中所引用的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是加气站的土建工 程施工应执行的基本要求,此外,根据加气站的具体特点和 要求,为便于加气站施工和检验,提高规范的可操作性,本 规范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一些具体规定。? 10.4 工艺设备安装10.4.1 LNG储罐的安装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中LPG储罐安装的相关规定。 ? 10.4.2 CNG储气瓶组的安装应执行设计文件的规定。 10.4.3 CNG高压储气井的建造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气井井筒与地层之间的环形空隙应用水泥浆填充,且填 充的水泥浆的体积不应小于空隙的理论计算体积,其密度 不应小于1.6t/m3。 2) 储气井组应在井口下法兰至地下埋深不小于1.5m,以井中 心点为中心半径不小于1m的范围内采用C30钢筋混凝土进 行加强固定。? ??? ? ??? ?说明 本条规定,是对储气井在固井施工过程中水泥量的监督和 控制要求。在对现用井的检测中发现,井口至地下1.5米内由于 地层水的下渗而产生较严重的腐蚀,采用加强固定后,既能解决 地表水腐蚀,同时也克服了储气井在极限条件下的上冲破坏的危 险,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10.4.4 LNG储罐在预冷前应进行干燥处理,干燥后储罐内气体的 露点不应高于-20℃。 10.4.5 加气机安装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安装完毕,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预通电,进行整机的 试机工作。在初次供电前应再次检查确认下列事项符合要求: ---电源线已连接好; ---管道上各接口已按设计文件要求连接完毕; ---管道内污物已清除。 2) 加气枪应进行加气充装泄漏测试,测试压力应按设计压力进 行。测试不得少于3次。 3) 试机时禁止以水代气试验整机。 10.4.6 机械设备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10.5 管道工程 10.5.1 加气站管道工程的施工与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 工规范》GB50235、《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17、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的规定。 10.5.2 可燃介质管道焊缝外观应成型良好,与母材圆滑过度,宽度以每侧盖过坡 口2mm为宜,焊接接头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渣、飞溅存在。 2) CNG和LNG管道焊缝不得有咬肉,其它管道焊缝咬肉深度不应大于0.5mm,连 续咬肉长度不应大于100mm,且焊缝两侧咬肉总长不应大于焊缝全长的10%。 3) 焊缝表面不得低于管道表面,焊缝余高不应大于2mm。 10.5.3 可燃介质管道焊接接头无损检测方法应执行设计文件规定,缺陷等级评定 应执行《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4730.1~JB/T4730.6的规定,且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射线检测时,射线检测技术等级不得低于AB级,管道焊接接头的合格标准为II级。 2) 超声波检测时,管道焊接接头的合格标准为I级。 10.5.4 施焊焊接接头射线或超声波检测百分率为100% 。 10.5.5 可燃介质管道焊接接头抽样检验,若有不合格时,应按该焊工的不合格数 加倍检验,若仍有不合格则应全部检验。不合格焊缝的返修次数不得超过二次。 说明 10.5.2~10.5.5 LNG加气站工艺管道中输送的均为可燃介质,尤其是加 气站管道的压力较高,故此4条对管道焊接质量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 10.5.6 管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压力试验,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钢制管道系统的强度试验的介质为洁净水(奥氏体 不锈钢管道以水作试验介质时,水中的氯离子含量 不得超过25mg/l); 2) 钢制管道系统的严密性试验的介质宜为空气; 3) 压力试验要求应符合《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5的有关规定。 10.5.7 管道系统压力试验合格后,应按照设计要求进 行吹扫,吹扫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接在管道上的阀门和仪表应采取保护措施; 2) 不参与吹扫的设备应隔离; 3) 吹扫压力不得超过设备和管道系统的设计压力,吹扫气体的 流速不得小于20m/s; 4) 排气口应设白色油漆靶检查, 5min内靶上无铁锈、尘土、水 分及其他杂物为合格。经吹扫合格的管道,应及时恢复原状。??? ??说明 10.5.6~10.5.7 参照《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GB50235的有关规定编制。10.5.8 低温管道系统 在预冷前应进行管内干燥处理,干燥处理后管道系统内气体 的露点不应高于-20℃。 10.5.9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10.6 电气、仪表施工 10.6.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进行验收。 10.6.2 爆炸及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的施工应执行国家现行 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 及验收规范》GB50257。 ???? ????10.6.3 电缆施工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 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10.6.4 接地装置的施工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电气装置安装 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10.6.5 仪表的安装施工应执行现行标准《石油化工仪表工程 施工技术规程》SH/T3521和《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GB50093的规定。 10.7 防腐、绝热工程 10.7.1 LNG加气站设备和管道的防腐蚀要求应符合设计文件 的规定。 10.7.2 管道的防腐应符合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 程设计规范》SY第4章的有关规定。 10.7.3 设备、管道的绝热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 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50126的有关规定。 10.8 预冷、保冷及试车 ?? ???? ? ?10.8.1 设备、管路系统安装合格后,低温储罐应按照国家现 行《低温绝热压力容器》GB18442以及制造厂家的有关要求 进行预冷;低温管路系统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化工金 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17的规定进行预冷。 10.8.2 预冷合格后,应对站内系统进行试车。 10.8.3 试压、预冷合格后应对低温管线进行保冷。低温管线 的保冷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保冷技术通则》 GB/T11790、《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50264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10.8.4 LNG泵的负荷试运转可结合冷试同时进行。负荷试运 转应在2次以上,每次连续运行时间不少于1h。负荷试运转检 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泵运行平稳; 2) 运行参数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3) 各密封点不得有泄漏; 4) 电气、仪表、控制装置应指示正确、灵敏可靠。 10.9 竣工验收 ? 10.9.1 工程竣工后,施工安装单位应提供相关竣工资料。 ? 10.9.2 加气站的竣工验收应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实施。 ? 10.9.3 加气站的竣工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 1设计施工图和设计变更等有关资料; ? 2购进设备、材料等产品质量证明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 3设备、管道及附件检验、检测报告和调试记录; ? 4电气、仪表和燃气检漏装置的合格证和调试记录; ? 5隐蔽工程施工和验收记录; ? 6设备和管道的吹扫、压力试验记录; ? ? ? ? ?7设备和管道的预冷、保冷及试车记录 8安全和消防设施资料; 9施工安装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0工程竣工图和竣工报告。 10.9.4 验收不合格的加气站,不应投入运行。 说明 竣工资料是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的需要,是 工程质量监理和检测结果的验证资料。本条文是对竣工资料的一般规定。有关竣工资料整理、 汇编的具体内容、格式、份数和其他要求,可在开工前由 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内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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