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考试应由哪个部门颁发

对外劳务合作 基本含义/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劳动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与学历文凭不同,学历文凭主要反映学生学习的经历,是文化理论知识水平的证明。职业资格与劳动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更直接、更准确地反映了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和操作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该职业所达到的实际工作能力水平。 简介/职业资格证书 概念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 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职业资格与职业劳动活动密切相联,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相关规定所谓 就业准入是指根据《 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 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着位置公告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各地印制的求职登记表中要有登记职业资格证书的栏目; 用人单位招聘广告栏中也应有相应 职业资格要求。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应要求求职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查验,凭证推荐就业;用人单位要凭证 招聘用工。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新生劳动力,就业前必须经过一到三年的 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招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法查处,并责令其改正;对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工商部门才办理开业。法律依据《 》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 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 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意义开展 职业技能鉴定,推行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 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 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等级分类/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样本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一级)。(一)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确定了实行就业准入的87个职业目录。分别是:工程测量员、铁路线路工、铁路桥隧工、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锅炉设备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转配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精密仪器仪表维修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音响调音员、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汽车驾驶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防腐蚀工、锁具修理工。(二)农林牧鱼水利业生产人员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沼气生产工、农业技术员(三)商业、服务业人员营业员、推销员、出版物发行员、中药购销员、鉴定估价师、医药商品购销员、心理咨询师、中药调剂员、冷藏工、中式、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营养配餐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职业指导员、物业管理员、锅炉操作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养老护理员、、营销师、理财规划师、客户服务管理师等(四)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秘书、公关员、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话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速录师。 办理方式/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鉴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程序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经当地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再报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批准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证书编码方案和填写格式要求统一办理证书加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专用印章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验印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送交本人。如何报名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 。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培训毕(结)业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还须出具本人的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证明,并提交本人的技术总结和论文资料等。考试内容国家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一般采取笔试。操作技能考核可采取工作现场操作、模拟现场操作、问题答辩等方式进行。这些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考核。鉴定方式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一般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获证程序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经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再报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批准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证书编码方案和填写格式要求统一办理证书,加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专用印章,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验印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送交本人。劳动部门已经基本建立了社会化的培训与资格认证体制,有资格和能力的企业、厂矿、学校经劳动部门的严格审查后,可以获得认证资格。据劳动部门统计,有资格进行职业培训的学校一共有3类,包括3400多所技工学校,20000余所职业培训机构,其中民办职业16000多所。任何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自主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申请人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经鉴定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申办机构/职业资格证书 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各市培训中心申报要求申报要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一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为: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高级技能证书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参加高级鉴定人员必须是取得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可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高级技能证书,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参加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任技师3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着成绩,而且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 注意事项/职业资格证书 为进一步维护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区、各部门在开展培训、考核时,要严格按规定颁发证书。对参加各类专业培训的,培训合格后,应由培训机构颁发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对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合格的,要按《关于开展单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4号)规定,由各地免费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职业资格证书代替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二、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时,要严格审查考生资格条件,认真执行国家职业标准,加强考务,确保鉴定质量。对符合要求并经鉴定合格者,方可发放相应技能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降低标准要求,随意发放职业资格证书。三、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证书核发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证书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将适时对各地区、各部门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有关证书管理规定的,将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 取消范围/职业资格证书 历次取消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还明确,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集中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我国自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来,这项制度基本实施情况怎么样?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对当下经济社会发展有什么作用?改革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还需做哪些工作?共取消211项职业资格我国从1994年开始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包括准入类职业资格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人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设置。此外,各地方、各部门也自行设立了大量职业资格。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职业资格种类越来越繁多,交叉重复的现象较为严重,一些职业资格“含金量”较低,参加培训和鉴定的人员支付费用取得证书却没有实际效用,导致人才负担严重。清理和规范职业资格活动开始于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2013年,人社部牵头开展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由国务院发布决定,分3批取消了149项职业资格,加上本次取消的62项,截至目前,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达到211项,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34%。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这些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进一步加大了资格认证清理力度,促进了监管方式转变,打掉了一批市场主体创业兴业的“拦路虎”,有利于促进职业资格规范管理,减轻用人单位和人才负担,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改革为了完善制度记者从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看到,此次取消的62项职业资格许可中,涵盖了通信工程师、IC设计师、网络广告经纪人、国际贸易业务员、医药代表等行业资格。这些“含金量”较高的职业资格被取消,是否意味着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本身出了问题?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可以促进劳动者接受相应职业教育培训,为劳动者自主择业和用人单位自主用人提供客观公正的职业能力凭证。现有的改革是为了完善,使之更好地为各类人才服务,为就业创业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此,人社部印发的《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四个取消”明确减少职业资格的基本原则要求,为改革保驾护航——一是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二是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三是取消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确有必要保留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规划管理。四是取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确有必要的,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作为职业资格试点,逐步纳入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管理。清障与搭台并行“取消部分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将减少就业关卡,有效规范市场。”北京市社科院副院长赵弘说。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职业资格的善后工作比较复杂,总的原则是要贯彻国务院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总体要求,并考虑历史和现实情况。“下一步重点在加大清理力度、深化改革、健全法治、强化监督等方面,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年底前,还将再取消一批束缚创业创新、“含金量”高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切实降低就业、创业、创新门槛。人社部牵头的职业资格改革组正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最新进展2015年8月,将有一批“含金量”高的职业资格证书被取消。迄今为止,我国已经取消了211项职业资格,占到了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34%。从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可以看出,最新取消的62项职业资格许可中,涵盖了通信工程师、、国际贸易业务员、医药代表等行业资格,“含金量”较高。“取消的这些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进一步加大了资格认证清理规范力度,促进了监管方式转变,打掉了一批市场主体创业兴业的‘拦路虎’,有利于促进职业资格规范管理,减轻用人单位和人才负担,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2015年底前还将再取消一批束缚创业创新、“含金量”高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切实降低就业、创新创业门槛。同时,人社部牵头的职业资格改革组正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 改革/职业资格证书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第一个议题,其“阵仗”可谓不同寻常: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三位负责人先后走上发言席,汇报了推进简政放权改革的6份文件材料。当天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简政放权改革措施,让市场活力更大释放。李克强总理说,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力度,持续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是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需求的重要举措。 显示方式: | 人力资源管理 对人力资源进行有效开发、合理配置、充分利用和科学管理的制度、法令、程序和方法的总和。它贯穿于人力资源的整个运动过程,包括人力资源的预测与规划,工作分析与设计,人力资源的维护与成本核算,人员的甄选录用、合理配置和使用,还包括对人员的智力开发、教育培训、调动人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人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觉悟,等等 共有112个词条 &|&相关影像 互动百科的词条(含所附图片)系由网友上传,如果涉嫌侵权,请与客服联系,我们将按照法律之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本站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 登录后使用互动百科的服务,将会得到个性化的提示和帮助,还有机会和专业认证智愿者沟通。 此词条还可添加& 编辑次数:24次 参与编辑人数:12位 最近更新时间: 15:38:44 贡献光荣榜职业指导师资格证由哪个部门颁发 如题,职业指导师资格证由哪个部门颁发 职业指导师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属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有防伪标“osta”,并盖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红章和钢印!要想拿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只能参加国家举办的统一考试,在当地人事厅、劳动厅(人社厅)报名,三级、二级考试时间为每年的5月和10月左右,而一级并没有普及全国,只是某些省份能统一鉴定!而再社会上某些机构说能给你办证,我看你还是慎重些,别说这样的证书不能办,就算能办,而这样的机构是少之又少,然必须小心为妙!
二楼的朋友,表扬你吧!呵呵???一个问题你“答非所问”,真够有勇气的!据我所知,职业督导师属于中国就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的“cettic”证书,与“osta”证书同属于国家权威证书,两者不分侧重,而且全国通用!一个新的职业,需要有你这样的人才去推动,勇气可嘉,值得赞扬和鼓励! 职业指导师,属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有防伪标“osta”,颁发机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而且要想拿到职业指导师证书都是通过参加全国统考拿到,在当地人事厅或者劳动厅,又或者是人社厅报名!通过考试后,才能拿到证书!去找办证机构的话,建议你还是谨慎为好!不是说没有这样的机构能给你办证,就算有,那也是少之又少,所以谨慎的为妙!最后,该表扬的是二楼的那位朋友,一个问题你做到了“答非所问”,真是高人呀!职业督导师,据我所知,是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的“cettic”职业技能证书,跟“osta”证书相媲美,不分侧重,都是国家权威,全国通用证书!二楼朋友广告做的好,一个职业项目的新开发,需要你这样的广告!尊服???? 职业督导师起因
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发言: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是大家非常关注的,去年高校毕业生达到了660万,初次就业率达到78%。虽然比例和前年大体上相当,但是由于人数增加了,相应地也增加了20多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今年高校毕业生数量达到了680万,而且在整个“十二五”期间,高校毕业生仍将处于一个就业人数的高峰期,年均700万左右。对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我们把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主要措施包括:
第一,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让高校毕业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
第二,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到中小企业就业,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需要大量的人才,高校毕业生在这些地方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
高校毕业生是我们就业工作的重点,摆在我们就业工作的首位,各级党委和政府都高度关注和重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各级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都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职业督导师启动
2012年6月,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大力推动下,经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正式授权,由北京教之润教育咨询中心开展“职业督导师”培训活动。此次培训认证的启动,标志着中国的就业指导行业职业鉴定由单一走向多元,进入理论与实务并举、侧重能力更新与提升的全新阶段。
职业指导师这一特殊的专业群体,也逐渐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力。但是由于职业培养体系的不健全、职业继续教育的缺失,就业指导人才正面临着不可避免的发展瓶颈。
职业督导师,通俗讲就是职业指导师的“指导师”。职业指导师在从业之初和从业期间,应定期接受督导,这是衡量指导师是否合格的标准之一,更是就业指导职业的特定要求。与此同时,只有透过不断地督导他人的过程,指导师的生涯才可能日渐丰富与成长。美国2001年就有14万名职业督导师,平均一个职业督导师面对2000人,就业指导对个人发展的促进以及对社会效率提高的带动作用已经毋庸置疑。

职业督导师的作用
职业督导师的作用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
  (1)促进受督导者的专业发展:包括专业理论、技巧和方法的熟练掌握、运用、提高受督导者分析和解决个案问题的能力;
  (2)催化受督导者个人发展:包括提高受督导者对自我的觉察或敏感度;检查个人在就业指导过程中所呈现的优缺点,了解个人化的困扰如何影响就业指导的过程。
(3)帮助受督导者专业认同:包括帮助受督导者充分认识自己的专业角色,设定清晰的职业行为边界,遵守职业伦理规则,提高服务质量等。

职业督导师形式
一、根据督导与指导师的关系,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上级督导,一是同级督导。前者是水平高的督导与水平低的指导师之间进行的不同级别指导师间的督导;后者是同水平、同级别的指导师之间的督导。
  
二、根据时间安排,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全职督导,一类是临时性督导。前者是一种持续的、持久的、定期的系统督导;后者是短期的、有一定针对性的、间断的督导。通常指导师可以根据各自的不同需要,进行选择。

职业督导师范畴
1、职业督导与职业指导的比较。
  2、职业督导属于深层就业指导范畴,职业督导是有一个高资历上的专业人员对同专业就业指导人员所提供的一种干预的范畴。如评价性的,要持续一定的时间,同时具有多个目标等:监护被督导者向来访者提供的专业服务的质量。并且对即将进入本专业的人员进行评价和严格把关。
  3、职业督导师一种特定的干预。
  4、职业督导师的学习和就业指导与精神健康一样,职业督导也是一种干预。考证时学习的主要是职业督导的理论和基础知识。职业督导的工作范畴也比较广,跟就业指导有关的各种指导事件都属于职业督导的范畴。每一位督导师都需要在实践中进行职业定向,就是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一种领域。职业督导师就是一种职业定向是一种深层的就业指导,可以使用督导技术,作用于每个人的心理作用,比起仅仅作用于浅层的就业指导,职业督导将就业指导的内容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指导水平。
  5、职业督导的核心技术是辅导与督导,职业督导师是一种职业,职业督导师在工作中可以使用更广泛。通过督导技术提升人的信念潜能等。
  6、职业督导师通过职业指导的工作,可以帮助来访者进行深层的体验,并帮助其掌握更广泛技巧,以达到职业督导师的目的。
  7、职业督导师帮助人们发现潜藏在自己身心内的能量,可以帮助人们更好的认识自我,激励自我,把握成功。

职业督导师的重要性
人无完人。指导师在理论认识、实践操作以及个人修养上也总是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主观性和局限性。而如果存在指导误区或盲点,往往会对就业指导工作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职业督导可以在四个主要的方面帮助职业指导师:
 
一、促进指导师的个人成长。就业界有个说法,你自己能走多远,你才能引领你的求助者走多远。因此,指导师个人的就业指导水平是很重要的。
  
二、在指导师本人出现问题时,帮助其恢复信心是一种高压力职业,且长期接触不良情绪(有人开玩笑把指导师比做垃圾桶),因此指导师本人同样需要督导进行专业指导。
  
三、有效帮助指导师的指导技能的提高。就业指导在本质上,是一种经验科学、是一种基于经验的艺术,很多技巧,从来都不是写在书本上的,其中的奥妙,很多都是在督导的互动中体现出来。
  
四、帮助指导师,尤其是新入行的指导师,及时调整就业指导策略。指导师在指导过程中往往因为自身的经验等方面原因,有时会遇到困难,以致工作很难继续进行下去。这时,就需要督导帮助其寻找原因并修正指导策略,以更好地帮助求助者获得成长和改变。
  
国外由于其就业指导活动开展的历史比较久,已经建立比较好的督导制度和体系。每一位指导师都有自己的督导。随着国内职业指导行业的发展以及就业指导从业人员的增加,大家已经认识到职业督导的重要性,并且开始尝试职业督导的方式。 劳动部颁发的!全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你想办理职业指导师吗? 下页更精彩:1 本文已影响人人社厅发﹝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适应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工作需要,我部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进行了改版。现就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及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部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沿用旧版职业资格证书的基本样式、颜色,将普通版证书和统考版证书合并为一个版本,取消文化程度、发证日期、复核记录等项内容。 二、新版职业资格证书由我部统一印制,证书的填写、编码、验印等继续按照我部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其证书在发证机关(印)处套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处由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用印。 三、旧版职业资格证书自2016年9月1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办理和核发。此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的旧版职业资格证书仍然有效。到期结余的旧版职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自行销毁,并将销毁的职业资格证书号段报我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四、为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我部将对现有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增加打印管理模块,实现对职业资格证书印制、发放、打印和统计的全流程管理。 (一)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采用分布式管理模式。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须将证书的打印权限放在本地区的地(州、盟、市)级和本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的二级鉴定机构(含)以上。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要配套专门经费建立数据分中心,负责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的证书管理工作,将具备证书打印权限的鉴定机构纳入系统统一管理。 (二)各级证书打印机构须将考务管理系统生成的获证人员个人信息导入证书管理系统,通过证书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包含证书印制、逐级发放、打印机构及获证人员个人信息(可含照片)的二维码,打印在证书内页照片右侧。具备条件的机构可通过更换打印设备直接打印电子照片,用电子印章取代发证机关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油印印鉴,照片左下角处不再加盖职业技能鉴定专用钢印。 (三)职业资格证书因质量问题或填写损坏的,应由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负责回收并统一销毁,将证书流水码录入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系统将在数据库中删除相应流水码并自动补发证书。遗失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补发的,补发证书使用原证书编码和新证书流水码,原证书流水码须在证书管理系统中删除并在备注栏内注明。& 五、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我部将以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每季度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的打印数据为依据,按季度核拨空白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简报、网络等形式,定期公布证书发放情况。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须以地(州、盟、市)和二级鉴定机构的打印数据为依据发放证书。 六、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加快消化库存旧版职业资格证书,全面应用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强化证书管理,杜绝非正常损耗和使用不明来源的证书,切实维护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日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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