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怎样理解马克思主义义的可错性

试论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和知识的可错性--《社会科学研究》1991年01期
试论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和知识的可错性
【摘要】:正 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标准既具有确定性又具有不确定性。可是长期以来,理论工作者们对实践标准为什么会有不确定性这一问题的回答过于简单空泛。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作较为深入的探讨,并从新的角度给予回答,进而说明知识的可错性以及知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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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标准既具有确定性又具有不确定性。可是长期以来,理论工作者们对实践标准为什么会有不确定性这一问题的回答过于简单空泛。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作较为深入的择讨.并从新的角度给予回答,进而说明知识的可错性以及知识与实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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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75号“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论不是马克思主义_名人网>>>“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论不是马克思主义关键词:发表时间: 17:44:17文章来源:“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的论调,是当今中国最时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有位网友干脆说:“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归根到底一句话,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百度一下,找到相关网页约5,660,000篇。在许多领导者那里,已经达到了言必“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最高境界。网友“其然乎”先生深有感触地说:“在哲学中,有一句‘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话,美其名曰:这是客观规律。听起来很经典,几乎成了哲学家和政治家(某些领导)的口头禅。‘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就是说,不管你认不认识,也不管你承不承认,它都是存在的,是不可改变的。既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你再怎么正确,都必须以我所说的来办,否则,你就违背了唯物主义哲学思想,你就不是真正的唯物主义者。……所以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一个哲学谬误,容易成为人们口头上坚不可摧的挡箭牌。”不是吗?当前全民的热点问题是房价高涨。而网上流传说:“房地产价格上涨深层次原因在于消费者‘买涨不买跌’的心理预期”;“房价是由供需决定的,在购买力持续增长和住房供应不断下降的情况下,房价将保持上涨的趋势。房价一直上涨是房地产的客观规律。”而它的来源是专家们经过科学的研究而发现的“经济学规律”:房价高涨是市场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13亿人不管承认不承认,都必须趁早买天价房,自觉地接受剥削。否则就是对抗马克思主义。难怪网友“乐竹萧萧”感叹说:“提到房价,会让人恐惧,昨天朋友打来电话,说自己准备买上海的房子,160平米620多万,若先交首付,到最后要交800多万,我的老天,幸亏他们家是搞个体的,有那么一勺油,普通百姓只能一辈子望房兴叹了!”看来不想服从“客观规律”而心甘情愿地去当一辈子房奴,被吸干最后一滴油和血,也只能一辈子望房兴叹了!一个北京的平民,按2009年03月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715元。按中华工商时报披露的北京楼盘实地调查情况,五环内住宅均价超2万(现在远远不止啦!)。那么,一套90平方的安居房,价格达到180万以上,加上按揭利息,要200万元以上。小夫妻两个按年收入10万元计算,需要20多年不吃不喝才能“安居”(早就饿死冻死了)。要是每年以40%的收入支付,活着去“安居”,就需要50年以上才能付清房债!其时小夫妻恐怕年近八十,已成老朽!国人受房地产大山的压榨之苦实在令人惊叹!如果听专家的蛊惑而不买房只租房,那就更惨,除了养肥一群贪官和房地产商之外,还得另外再多养活一群出租房屋的食利者!但是,这些专家的科学认识是有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为根据的。列宁说:“马克思把社会运动看做服从于一定规律的自然历史过程,这些规律不仅不以人们的意志、意识和愿望为转移,反而决定人们的意志、意识和愿望”。(《列宁选集》第1卷,第33页)因而,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教授就敢于断言“房价一定不会跌,只可能增长放缓,但增长是一定的”是“经济学规律”。他说:“经济学上公认的,房产是普通老百姓最好的理财产品。但从国家宏观调控来讲,可能要破解房价疯涨的这种局面。事实上,老百姓希望房价稳定,但稳定并不意味着下跌!稳定并不意味着你买了就吃亏了。房价涨是符合经济学规律的。有一些研究者认为有涨就有跌,以我的观点来说,房价的常态就是上涨的,除非遇到战争、瘟疫以及特殊的政治问题才可能跌。我们看到,美国五六十年来房价基本都在涨,加拿大、英国的房价近年也涨得比较快。”(《专家称房价上涨符合经济学规律》来源:中国青年报 )先有“美国五六十年来房价基本都在涨,加拿大、英国的房价近年也涨得比较快”的不以人们的意志、意识和愿望为转移的社会运动规律,然后反映到人的头脑中,才有了“房价的常态就是上涨的”,“房价涨是符合经济学规律的”之类的意识。专家关于“房价的常态就是上涨的”理论看来就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了。而人们又认为,检验这些“经济学规律”的唯一标准是实践。实践莫过于国家调控,狠狠咬了苹果一口,于是终于知道苹果是什么味道了!实践证明房价高涨符合客观规律,甚至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人们买不起房,也只好认命。国人终于回到了宿命论。“回顾历年来的楼市调控政策,虽然短时期内对房价有所影响,特别是2008年的地产市场受二套房新政抑制投资政策的影响,房价跌幅较大,而多数调控新政策出台之后,难以让房价掉头而返。……由于对自住需求估计不足,加上紧缩的供应政策,供不应求、房价持续上涨的市场态势非但没有抑制住非自住需求,反而造成包括自住需求在内的成本增长,成本增长最终又推动了房价的上涨。”(搜房网:《调控之下房价越调越高?》)似乎是实践证明“房价涨是符合经济学规律的”。不是吗?“东莞日报:您怎么看2009年东莞的房地产市场?钟振强: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意料之中是东莞从不缺少需求,尤其是刚性需求,事实上去年楼市自春节后回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刚性需求的释放。意料之外是金融海啸后,房地产复苏的速度比其他经济要快。” (东莞日报:《宏远集团钟振强:2010年房价想说走低不容易》)言下之意,还不是实践证实“房价涨是符合经济学规律的”。不是吗?由于人们已经普遍认可“事物的发展有其自身规律,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专家们发现的“经济学规律”,自然要被政府部门所采纳。“据媒体报道,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4月3日,新华社发表了内容相同的评论员文章。与此同时,房价上涨最快的上海市也不断出台政策调控当地的房价。从这些政策举措看,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对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已经形成共识,并积极采取行动。”(南方周末:《金融专家尹中立:调控房地产价格并非易事》尹中立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据新华网北京4月13日电,记者杜宇报道说:“中国住房城乡建设部13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是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同时,要求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这位负责人表示,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前提也是“房价涨是符合经济学规律的”专家的科学认识。可见,政府部门明显是采纳了专家关于“房价的常态就是上涨的”科学结论。这样重大的认识问题,中国有多少正规的、高明的专家在研究,他们就这样应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得到了这样的“科学认识”。人们该接受吗?不接受,是不是说他们应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用歪了呢?这包括正规的专家和政府。到底是认识论本身有缺陷,难以保证认识与实际相符合,还是仅仅因为中国的专家太高明了,连马克思都不是他们的对手,要歪就歪,轻而易举?请大家三思。这里面有一个科学哲学常识问题,这在西方科学界是很普通的科学哲学常识。但我们的认识论却停留于十八世纪的经验论阶段。“一个世纪前,对绝对真理与决定论的批判在公共思想界还是一个异端,而波普尔以他独特的风格,推动了思想史上的一次转折,使这种异端学说在今天甚至成为了常识。但这绝不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常识,而是改写了人们的科学观、历史观与社会演进观的意义重大的常识。”(百度百科:波普尔)“波普尔尤其反对观测-归纳法,他认为科学理论不适用于普世,只能作间接评测。他也认为,科学理论和人类所掌握到的一切知识,都不过是推测和假想,人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掺入了想象力和创造性,好让问题能在一定的历史、文化框架中得到解答。人们只能依靠仅有的数据来树立这一科学理论,然而,此外又不可能有足够多的实验数据,能证明一条科学理论绝对无误。(例如,人们在检测100万头绵羊后得出‘绵羊是白色的’这一理论,然而检测之外,只要有一只黑色的绵羊存在,即可证明前面的理论错误。谁又能无穷无止地检测绵羊,以证明‘绵羊是白色的’理论的绝对无误呢?)这一‘可错性’原则所推演出的‘真伪不对称性’(真不能被证明,只有伪可以被证明),是波普尔哲学思想的核心。”(维基百科:卡尔·波普尔 )通俗讲,也就是科学通过大胆的猜想而前进,这些猜想永远不能被证明,甚至不能被证明是或然的。不过其中一些后来被确凿的、决定性的反驳淘汰了,然后为更加大胆的、新的、并且至少在一开始末被反驳的猜想所取代。因而,一部分炒房者“买涨不买跌”的社会运动,越调控越涨价的事实,并不能证明所谓的楼市“经济规律”。这些人是投资者或投机牟利者,不是楼房的真正消费者。调控者维护当权者和投机家的既得利益,越调控越涨价的现象更不能证明什么“客观规律”。人们提出的理论,也就是科学猜想,并非直接由社会运动所决定。要不,那就成了彻头彻尾的宿命论。对于楼市的理论或猜想,也是只能被确凿的、决定性的反驳所淘汰,而不能被证实。马克思很早就说过:“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马克思主义对于实践在认识中的重要地位的肯定,是人类认识论上的进步。但认为可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则是严重的缺陷。我们再看一个很通俗的,人们很容易理解的事例。有一位网友说“……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如太阳东升西落”。“太阳东升西落”确实是一个很直观、几乎人人认可的理论,完整的说法是:“太阳每天早上从东方升起”。这个堪称“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的理论自古至今,不知道被多少人的实践所“证实”。但是,自从人类到达北极圈活动之后才发现,即使是在地球上,也不是在每个地方“太阳每天早上从东方升起”。至少在北极圈里,太阳每天并不从东方升起。请看张兵在北极圈里看日不落的亲身经历:“自斯德哥尔摩出发,历时两天,行程2700公里,我们终于从瑞典进入了北极圈——北纬66度33分。……太阳不落山,又从西边升起来,这就是我在瑞典北极圈内的城市基律纳看到的真情实景。……基律纳每年从5月28日至7月24日是太阳不落的季节,也是太阳从西边升起的季节。” (张兵的博格:《在北极圈里看日不落》)至于在太空站上,在月球上,在太阳上那就更不会有“太阳每天早上从东方升起”的事实发生了!看来“太阳每天早上从东方升起”并非是什么“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只要人们的意志决定把人送到太空站上去,人一旦到了太空站,这个“太阳每天早上从东方升起”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就被人的主观意志转移了。其实,像“太阳每天早上从东方升起”这样的理论仅仅在局部范围内能够近似模拟自然的运转而已。这很直观地让人们看到了实践理论的严重缺陷。实践理论本身有缺陷,再加上人们的故意歪曲,那就非常可怕!少数人所炮制出来的“房价的常态就是上涨的”客观规律,可以用来强制13亿人民放弃自己的住房权利,而身不由己地成为终身“房奴”,无可奈何地被少数权贵所奴役,所无情盘剥。因此这样的认识论观点,已经从根本上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理:“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也根本背叛中华文明的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人文精神。马克思的人本主义,绝不是以少数人为本,而是以绝大对数人为本。列宁早就就无情揭示了这种伎俩:“实用主义既嘲笑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也嘲笑唯心主义的形而上学;它宣扬经验而且仅仅宣扬经验;认为实践是唯一标准”。(《列宁选集》第2卷349页)“在社会现象方面,没有比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更普通更站不住脚的方法了。……如果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那么,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且是证据确凿的东西。如果不是从全部总和、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而是片断的和随便挑出来的,那么事实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连儿戏也不如。”(《列宁全集》第23卷279页)然而,实践的作用,只能是系统选择、淘汰不符合实际的理论。而不能证明它。事实上,根据以往的理论成果,我们对楼市可以有更好的猜想。笔者在《健康的房地产业是保障人民安居权和避免金融危机的关键》(2008年10月,光明博格)一文中已经将它表述为:我们先来看看房地产问题的实质。首先,房地产业的产品卖给谁?一类市场:卖给需要房子居住的人。他们买房为了居住。与猪肉、青菜、洗衣机、汽车一个样,楼房是正常的商品,满足消费需求。它服从市场规律,房子越多,价格越降;价格越低,购买量越多。市场看不见的手调节着它的平衡,能够良性循环。这是因为一类市场出现负反馈调节,房价的上升反过来减少房源,从而使系统保持相对稳定。系统内负反馈调节使系统的活动具有相对稳定性,能够形成良性循环。二类市场:卖给投资炒楼者。他们买房为了卖出,以求资金增值。与猪肉、青菜、洗衣机、汽车大不一样,楼房不再是正常的商品,它不是满足消费需求,而是满足增值的需求。它不服从一般的市场规律。反而是价格攀升得越快,买得越多;价格越下滑,越是不想买。市场看不见的手无法对它起调节作用,由此形成恶性循环,房价无止境地快速攀升,直至楼市泡沫破裂。这是因为二类市场出现正反馈调节,房价的上升促使房源越来越多,趋于最大值效应。系统进入不稳定状态,出现“恶性循环”,直至系统崩溃。在一类市场,楼房如同普通产品一样,在看不见的手控制下,可以正常运行,有效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房地产企业也就能够正常盈利,健康发展。在二类市场,楼房和同普通产品完全不一样,看不见的手控制不了它。银行在追逐楼房贷款暴利的刺激下,拼命向房地产业注入资金,促使房地产业疯狂发展;地方财政由此充裕,房价在房商炒作和地方政府促进下疯狂上升,投机炒房者,包括外国的热钱,都疯狂抢购,导致房价异常飙升,需要房子居住的人买不起,被迫退出房产市场。市场从一类市场或一二类混合市场急速滑向二类市场。由于一类市场的萎缩,楼房空置量急剧上升,形成所谓的“房产泡沫”。房产泡沫预示着金融危机。潘石屹的“理论”用一类市场的规律解释二类市场,其荒谬性一看便知。从上面的分析可知,完全的一类房地产市场是正常的市场,它在市场机制控制下可以正常运行。因此解困房等措施成为多余,甚至是一种倒退,也就是退回到双轨制的老路上去。而这种双轨制隐藏着权力寻租的严重漏洞,并不利于保障居民的安居权。即使是一类主导的一二类混合市场,也不是完全不能正常运行。只要政策阻止了银行的资本对二类市场的疯狂注资,泡沫和危机也不太可能发生。 而二类主导的市场就是不健康的房地产市场。它隐含着两大危险:严重破坏人民“居者有其屋”的基本权利;形成房产泡沫,拖垮金融业。于是专家们的“买涨不买跌”是楼市的经济规律的说辞,其谬误之所在就一目了然了。他们硬是把二类市场“买涨不买跌”的投机炒房规律横加在一类市场的住房消费活动身上,玩弄偷梁换柱的鬼把戏,炮制荒谬绝伦的维护权贵利益的理论。至于所谓的“房产是普通老百姓最好的理财产品”,房价下跌意味着买了就吃亏了的论调更是鬼话。谁是“百姓”呢?在西周之前,“百姓”是贵族的通称。黎民或庶民才是现在讲的“普通老百姓”,也就是人民群众,以“普通老百姓”现阶段的收入状况,要维持最基本的“吃、喝、住、穿”的基本需求都还很勉强,哪有余财来投资房地产呢?就是他们买了一套房子来居住,也只是为了自己使用,不可能拿去市场作为商品来进行交换,房价的涨跌这时对他们来讲也就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即使要换房,本质上也是以房换房,自住房的相对价值并不会变,房价涨跌也没有太大的意义。能够投资而对房价的涨跌敏感的当然是占极少数的相互勾结的官商集团的成员,现代的“百姓”。“百姓”与“黎民”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大阶级:资产者(拥有资本)与无产者(没有资本),他们之间的利益背道而驰,构成了真正意义上的阶级斗争。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明确指出:“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马克思还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由于剩余价值的发现,而先前无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或社会主义批评家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在黑暗中摸索。”因而,专家们的这些观念,从根本上讲,就是维护当今的资产者——贪官和垄断投机商所组成的“官商集团”对“黎民”盘剥“剩余价值”,进行阶级斗争的理论工具。君不见,一些小民“投资”车票船票,就不会被这些专家称为“是普通老百姓最好的理财产品”,而是被政府列为严打的对象。赫然列为“倒卖车票船票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井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而倒卖房产,甚至倒卖土地,不但不构成犯罪,还被专家捧为“经济学上公认的,房产是普通老百姓最好的理财产品”,两者的性质完全相同,不同的仅仅是倒卖者不同,一个是小民,一个是大亨。如此功与罪的天壤之别,不用阶级斗争的观点看问题,就根本无法理解。中国的共产党人切不可忘记,自己所代表的到底是谁的利益!我们批判“以阶级斗争为纲”绝不是要否认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而是要纠正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笔者在《从唯物辩证法回归到人本辩证法》一文中已经明确指出:“矛盾对立、阶级斗争、战争、对抗、竞争、争夺等现象实际存在,但并不是‘普遍规律’,不是在任何事情、任何时间里都存在。对立统一的现象只存在于两个互为反模式之间,转化为对立模式也只产生在事物发展到了极端的时刻才能发生。因此,唯有用执中的方法看问题,才不会遇事好走极端:要嘛一切都是阶级斗争,要嘛绝对没有阶级斗争”。阶级斗争,剩余价值(包括垄断榨取暴利的盘剥)依然是马克思主义的两大基本原则。绝不可以背叛。背叛了这两个基本原理,就无以保障占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不受现今的“资产者”——官商集团的剥削和压迫,就会从根本上背叛了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宗旨: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综此,能够如此应用所谓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的“马列”理论来维护少数资产者利益的现实,就表明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论根本就不是马克思主义,而是官商集团的御用理论。当前某些政府部门已经公然维护官商集团的既得利益,但他们的理论家还是欲壑难填,远不满足。据中新网4月9日电,在今日召开的博鳌亚洲论坛2010年年会新闻发布会上,龙永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经济“总得来讲不存在泡沫的问题”。当记者问及“中国的市场对有潜在的经济泡沫充满了惶恐”时,龙永图表示,“我觉得全世界特别是很多媒体谈中国的泡沫,谈了很多年,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真正的全面的泡沫,所以我觉得从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和发展的势头来看,特别是中国巨大的势头,总得来讲不存在泡沫的问题,很多的问题还是继续发展的问题。” 龙永图同时强调,中国的泡沫应该分地区、行业、时间,所以从房地产的问题来讲谈不上复苏,因为中国的房地产不是复苏的问题,中国的房地产是健康的发展,不需要打压。也就是这个代表着官商集团利益的专家,为了维护官商集团的既得利益,甚至连“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这样的掩饰性措施都坚决反对,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获取最大暴利死不休,甚至连国家陷入金融危机的危险也完全可以置之于不顾!此外,至关紧要的问题还有,目前在我国相当普及的认识论,明显有严重缺陷。以至人们不断造成认识上的迷失。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严重关注。由此,我们遇到的第二个热点问题则是,当前西南干旱是百年不遇的自然灾害?这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而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祸?相关阅读龙永图又出惊人之语,一直依赖欧美外需市场的亚洲经济如何面对这个弯道?是否有超越领先者的机会?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把自己定位为上述全球政治经济新问题的观察者和评论者。曾经,他是一位政界名士。身为中国外贸部副部长、入世谈判首席代表,龙永图的【龙永图城里人该多些承受力别农产品一涨就叫】,”龙永图表示。banner设计思路中国讲座网.doc,中国讲座网讲座目录1.北京大学(28)22.清华大学(26)33.复旦大学(237)34.上海交大(10)95.中山大学(33)106.浙江大学(4)117.同济大学(24)118.天津大学(10)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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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因、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
【关键词】奎因、经验主义、实用主义、自然主义、真理
奎因在很多哲学文献中都被归类为实用主义者。而本文则认为这一归类并不准确。奎因和实用主义者之间并没有很强的“家族相似性”;奎因哲学的本质是经验主义,他是经验主义传统的继承者和发扬光大者。为此,本文首先论述了对奎因实用主义归类的由来、奎因对此归类的反应,以及奎因的自我定位。继而论述了奎因对经验主义的贡献:剔除了传统经验主义中的现象主义和还原主义,使经验主义走向了自然化或科学化。最后,围绕真理观和科学文化观,在奎因和实用主义者之间进行了比较,从中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分歧之深。当然,奎因和实用主义者也是有交集的,那就是经验主义,但奎因对这个哲学传统是更加忠实的,做出的贡献也更加深广。
一、奎因自述
奎因在他的著名论文“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里曾公开倡导实用主义。这篇文章的一开头就预告说:“抛弃它们【两个教条】的……另一个后果是转向实用主义。”而在文章的结尾,在将卡尔纳普、刘易斯在本体论问题和科学存在问题的二分法与分析和综合的二分法相挂钩后,他接着写道:“我否定这样一条分界线而赞成一种更彻底的实用主义。”事隔多年,奎因反思说:这些段落“产生了未曾料到的后果。我猜测,这是我被普遍地归入实用主义者的原因。”
但奎因对这个标签并不感兴趣。奎因接着上面这句话继续写道:“我不反对,但是我并不清楚要成为一个实用主义者需要什么资格。其实,我只是从卡尔纳普那里拿来了‘实用主义’这个词,并回赠过去:科学的框架在什么意义上是实用主义的,科学的其他部分也在同样的意义上是实用主义的。”在另一个地方,他进一步解释说:“我之所以对实用主义的标签感到迟疑,只是因为我不清楚实用主义者和其他经验主义者到底有什么区别。”
当被问及他如何定位自己时,他回答说:“我不能很准确地对自己归类。我曾被归类为逻辑实证主义者,也曾被归类为实用主义者。我当然愿意把自己称为经验主义者(只是这个称呼太宽泛),但我受到的主要影响,我现在认为,来自维也纳学派(对于我来说卡尔纳普是其主要代表)。虽然我已经从中脱离了出来,虽然我甚至被看成是它的敌人之一,要对其走向衰落负责,但我认为这是科学自身发展的一个事件……另一个较早的影响来自伯特兰?罗素,无论他被如何归类。” 这里的讯息很清楚。第一、他愿意把自己称为一个经验主义者。第二、他承认曾经深受罗素、卡尔纳普的影响,而且他认为他的哲学不是对他们的反叛,而是继承和发展。关于这一点,有一个有力的旁证。在他晚年列出的7本对他影响最大的书中,有5本是罗素和卡尔纳普的作品。第三、他对实用主义的归类,不置一词,明显是一种不认可的态度。
奎因也曾谈到过美国本土的实用主义者。有一次,他主动地提到了古典实用主义者皮尔士、詹姆士和杜威,并逐一作了点评:“我应该提到杜威。在实质性的观点上,我与杜威特别一致,尽管我从没有受到过他的影响。我过去对杜威工作的了解不如现在好。但有一点无可怀疑,在被称为实用主义者的那些人中,我对杜威最有共鸣。我对威廉?詹姆斯最不感冒;在以下两点上我与他完全相左,一是他的实用主义真理理论,二是他的‘信仰意志’,在我看来它们为一厢情愿的思想家提供了方便之门和慰籍。至于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我从来就没有获得过他的完整画面。”这里的讯息同样很清楚。第一、他否定在他观点形成的过程中,曾经受到过这些古典实用主义者的影响。第二、他对实用主义者所持观点的赞许程度是因人而异的。对于一般读者而言,实用主义是与詹姆斯及其真理理论联系在一起的,而奎因明确表示他与这种真理理论是完全相左的。
在另外一个场合,奎因表示,他受到的哲学影响以及他自己的哲学视野都是国际化的,而不局限于美国本土。实用主义者的思想中,只有那些能够被纳入到国际经验主义的部分,才对他显得重要。“问:你与以皮尔士、詹姆士、杜威为先驱的实用主义传统的关系如何?答:实用主义的构成很难说清楚。如果实用主义被当作经验主义的一个分支,它对我确实非常重要。我在哈佛的老师克拉伦斯?欧文?刘易斯自称为‘概念的实用主义者’。我上大学前,碰巧读到了威廉?詹姆士的《实用主义》,那是我哥哥给我的。我在哈佛读研究生期间,读了大量休谟、洛克和贝克莱的书。我认为我受到的影响不是完全美国特色的,它毋宁是一种国际性的经验主义。怀特海、卡尔纳普、C?I?刘易斯以及波兰人塔尔斯基,对我影响都很大。我认为我在哲学上的思考更多地是横向的而不是纵向的。”
奎因在他的一生中,只写过一篇关于实用主义的文章,那是他1975年向在南卡罗来纳大学召开的实用主义学术会议提交的一篇论文:实用主义者在经验主义中的地位。文章一开始,他就说:“我觉得我们可以去掉‘实用主义’这个名词,因为它没有任何用处。”接着他阐述了经验主义在休谟以后的发展历程,并以此为背景考察了“正牌的”实用主义者,结论是否定性的:“正牌的实用主义者同我所说的经验主义在休谟以后的五个转折点并没有重要的联系。”他有点勉强地表示:“最多有两点似乎可以认为是实用主义者共有的,一个是行为主义语义学,对此我衷心赞同;另一个是人作为真理的创造者的学说,我在很大程度上赞成这个理论。”显然,这并不是一个亲实用主义的评价。耐人寻味的是,这篇文章中阐述经验主义发展历程的那部分,后来以“经验主义的五个里程碑”为题,刊印在他的自选论文集《理论和事物》(1981)一书中,而涉及到实用主义的部分则未被收入。
在当代哲学界,公开自称为实用主义者的人并不多,但罗蒂是其中一个。奎因曾不止一次地谈到过他,对他的批评过于对古典实用主义者的批评。首先,他对罗蒂对他的正面解读并不领情,他表示罗蒂误解了他的翻译不确定性论题和其他论题。更重要的是,他并不认为他与罗蒂是志同道合的哲学家。“我在阅读罗蒂的大书【指《哲学和自然之镜》(1979)】时感到很惊讶……它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失败主义者的宣言,表现出了相当反科学的偏向,而这一偏向在德里达和海德格尔那里是更加极端的。”
二、奎因对经验主义的继承和发展
经验主义的基本原则是: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来自于我们的感觉经验,而且其最终证据都在于我们当下的感觉经验。 “凡是在心灵中的,没有不是先在感觉中的。”(Nihil in mente, quod non prius in sensu)。但这个原则带来了一些问题,在古典经验主义那里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以休谟为例,他对知识的二分法是众所周知的:关于观念关系的知识(逻辑和数学知识)和关于实际事情的知识(经验知识),但这个二分法却违背了经验主义的上述原则,因为他声称关于观念关系的知识“我们只凭思想作用,就可以把它们发现出来。”另外,物理对象和感觉经验之间的关系也困扰着他。“你顺从自然的本能和倾向来相信感官的真实无妄么?但是这样就会使你相信知觉或可感的影像就是外界的事物。你把这个原则抛弃了,以便来接受一个较合理的信念,以为各种知觉只是外界事物的一种表象么?但是你这里又离弃了你的自然的倾向和较明显的感觉,而且同时也不能满足你的理性,因为理性从不能在经验中找到任何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各种知觉是和任何外界事物相联系着的。”这里的问题,简单说来便是:既然我们只能担保感觉经验的真实性,那么我们如何会有与感觉经验相异的物理对象的观念呢?
这些问题在后来被称为逻辑经验主义的哲学运动中得到了热烈的讨论。这里要介绍这个运动的代言人卡尔纳普的观点及其演变。对于第一个问题,关于逻辑和数学知识的合法性问题,卡尔纳普的处理是一贯的:逻辑和数学真理是分析语句,即根据语词意义而为真的语句。它们是有经验意义的语句的极限情形,即可为任何可能经验所证实的语句;分析语句和综合语句构成了全部有认知意义的语句,它们与形而上学语句的区别在于后者根本不具有可证实性。分析性既解释了逻辑和数学真理在经验内容上的缺失,也同时解释了它们的必然性。
对于第二个问题,关于物理对象概念的合法性问题,卡尔纳普的观点经历了一个变化过程。一开始,卡尔纳普推崇休谟、马赫、罗素等人的现象主义,只有感觉材料才是实在的,物理对象话语可以被翻译为感觉材料话语。值得一提的是,现象主义在过去主要停留在口号阶段,卡尔纳普是认真实施这一方案的第一人,并将它推进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多亏了语境定义和其他逻辑技术的帮助),其成果便是《世界的逻辑构造》(1928)。但这本书同时也成了现象主义的终结。此后他再也没有在现象主义路线上做过任何更深入的研究,甚至长时间内都不允许出版这本书的非德语版本。事实上,甚至还在此书的写作过程中,卡尔纳普就在纽拉特的敦促下转向了物理主义。奎因对此评论说:“即使感觉材料‘语言’被直截了当地看成是隐喻,这也是对事情真相的令人误解的描述。困难在于,当下的经验本身绝不能构成一个自足的论域。对物理事物的提及对于它的聚拢是个基本的条件。”现象主义的失败表明,从本体论的角度看,最基本的不是感觉经验而是物理对象。
另外,卡尔纳普在作为检验者的基本语句和作为待检验者的科学理论之间逻辑关系的观点也经历了演变。上述现象主义的方案,对于卡尔纳普来说,同时也是一个还原论的方案。在这一方案失败后,取而代之的是所谓直接证实说,即任何有意义的语句原则上都可以为基本语句所直接证实,这是维也纳学派受维特根斯坦的影响而提出的。但后来他们发现这个方案有着不可克服的困难。假定“F”是一个观察(二位)谓词,那么混合量化句“∀x∃yFxy”就既无法直接被证实也无法直接被证伪,这方面一个现成的例子是“所有人都是有死的”:∀x∃y(x死于时刻t)。
此后,卡尔纳普不再坚持完全的可翻译性要求,也不再坚持直接证实说,而是开始了新的探索。卡尔纳普于1936年发表的“可检验性和意义”一文探讨了趋向性概念的经验内容问题。他指出,这样的概念无法运用可观察性概念给出定义,但仍可以用别的方式被引入到理论系统中来。他以可溶性为例作了说明。如果我们将“x是可溶于水的”定义为“如果x被置于水中,x将会溶解”,那是不行的,因为那样一来,一根从未被置入水中的火柴就得被认为具有可溶性了。但我们可以用下面的条件句(他称为归约句(reduction sentence))引入可溶性的概念:“如果x被置于水中,那么x是可溶于水的当且仅当x将会溶解。”
显然,归约句并不能实现趋向性语句的翻译,而只能与其他语句共同蕴含某个基本语句。比如,从“如果x被置于水中,那么x是可溶于水的当且仅当x将会溶解”(归约句)、“x可溶于水”(趋向性语句)和“x被置于水中”(基本语句)推导出“x溶解于水”(基本语句)。这显然是对还原论的颠覆,也是对直接证实或直接证伪说的颠覆,实际上是走向了整体主义,虽然他没有使用“整体主义”这个字眼。我们在这篇文章中还读到:“我们不能直接证实规律,但我们能够通过检验它的单独例子来检验它,就是说通过检验我们由这个规律和先已确认的其他语句推演出来的特称语句来检验它。”卡尔纳普对整体主义的倡导甚至还要更早,在1934年出版的《哲学和逻辑句法》一书中,我们读到:“一般说来,要检验一个单个的假说句是不可能的。单个的假说句一般说来并没有适当的记录句形式的语句作为它的L-后果【即逻辑后果】;因此为了能演绎出记录句形式的语句,必须要用到其他的假说。所以,实际上检验所适用的并不是单个的假说,而是作为一个假说系统的整个物理学系统。”他还在括号里提到了迪昂和庞加莱的名字。要注意的是,整体主义不只是将与基本语句发生联系的语言单位从语句扩大到了语句组,更重要的是在语句组与基本语句的联系方式上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它不是对语句组的翻译,甚至也不是从基本语句中推导出语句组,而仅仅是要求语句组能够蕴含基本语句。
以上所说的物理主义和整体主义为奎因所高度重视,他充分挖掘了它们的涵义,使它们通向了自然主义。
物理主义对现象主义的颠覆,可能会让人觉得经验主义原则破产了;因为根据物理主义,处于认识过程起点的语句(即基本语句)不是关于感觉材料的语句,而是关于物理对象的语句,而经验主义似乎在要求,基本语句必须是报道当下感觉经验的语句。但奎因指出物理主义和经验主义是相容的。物理主义和经验主义是不同层面的论题,前者是一个本体论的论题,而后者是一个认识论的论题。传统经验主义的错误就在于混淆了这两个不同的层面。一旦区分了这两个层面,上面看上去的那种矛盾就自然消解了。
贝克莱、休谟关于物理对象概念的合法性问题是一个伪问题,借口感觉材料在认识论上的优先地位而否定物理对象的实在性是文不对题的。“我们只有通过作用于我们神经末梢的效果才能认识到外间的事物,这一激发了贝克莱这样的哲学家们的工作的洞见本身,是以我们关于物理对象――被照亮了的桌子,被反射的光,被激活的视网膜――的行为方式的一般知识为基础的。”早些时候的爱因斯坦也曾指出:“如果贝克莱所依恃的是这样的事实,即通过我们的感官,我们所直接掌握到的,不是外在世界的‘事物’,而达到我们感觉器官的只是那些同‘事物’的存在有因果联系的事件,那么这样一种考虑,正是由于我们对物理学的思维方式的信任,才取得它的有说服力的特征的。”奎因和爱因斯坦都没有否定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来自感觉经验这一经验主义原则,而只是将这条原理自然化了。它不再被看成是一条先验的哲学原则或第一原理,而是被看成是内在于科学的,甚至就是一条心照不宣的科学原理。一方面,从认识论的角度看,感觉材料仍然是一切知识的来源和最终根据。但另一方面,这一认识论的洞见,正是把物理对象视为最基本的存在物的常识和科学的一部分。这就是奎因的认识论内在于本体论的论题。从本体论的角度看,物理对象才是最基本的存在物,感觉材料应该由关于物理对象的假说来得到解释;如果物理学是正确的,那么感觉材料归根到底不过是物理对象之间的相互作用。当然这并不是说,物理对象不能被还原,而是说物理对象不能还原为感觉材料;事实上,物理对象在本体论上的还原在科学中一直在进行着,在现在则是被还原为比它本身更为抽象的、距离直接给予的感觉材料更为遥远的、物理学家称为基本粒子的东西。
根据这种自然化的认识论,认识论的任务不是要把科学还原为关于感觉材料的知识,更不是论证科学在学说意义上的确实可靠性,而是要在科学的框架内来解释我们是如何从贫乏而肤浅的感官刺激发展出丰富而深刻的科学理论的,以及我们发展出来的科学理论为什么如此地成功,这正是奎因最后一本书《从刺激到科学》(1995)的题意所在。
但奎因为什么要把这种内在于科学的认识论称为自然主义,而不径直称为物理主义的经验主义,以与现象主义的经验主义相对立呢?这里的原因在于,无论是物理主义,还是经验主义,虽然是当前的科学所认同的,但随着科学的进一步发展,仍然存在着出局的可能性。“科学游戏对物理对象并没有作出承诺。物体早就散为粒子群了,波色-爱因斯坦统计法也已经对粒子的特性提出了挑战。甚至心灵感应和特异功能,尽管看来毫无希望,也仍是科学的选项。当然,它们要想取得活力,是需要非常的证据的。但它们一旦取得活力,那么经验主义就完蛋了。请记住,自然化的认识论是科学的一部分,而科学是可错的和可改正的。”一句话,科学的原理是在演化中的,我们没有理由将科学当前的特征固定化。奎因将他的哲学称为自然主义,这使他的哲学具有了一种与科学与时俱进的品性。确实,自然主义就是科学主义,或者,借用奎因高足吉布森的措辞,自然主义是开明的物理主义和开明的经验主义。
要更好地理解科学的可错性,让我们回到整体主义上面来。经验主义认识论的根本任务,我们前面说过,是要说明我们是如何从感觉经验发展出科学理论来的。这个任务主要是认知科学家的任务。但说明感觉经验和科学理论之间的证据关系却是逻辑分析可以胜任的。我们已经看到证据观从还原论到直接证实说,再到间接证实说(或整体主义)的演变过程。奎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他的比较完整的证据理论。这个证据理论分为三个步骤。第一个步骤是将观察句直接与当下的感官刺激相联系。观察句并不是关于当下感官刺激的语句,也不是关于观察的语句,它们和其他语句一样都是关于物理对象的语句,差别只在于它们和我们的感官当下所受刺激的距离是不同的。观察句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们与感官刺激的因果联系是最为直接的,原则上可以在主体间清楚明白的场合下通过实指法而学会,它们是一些像“这个屋子里有人”、“外面正在下雨”、“这里有一股臭鸡蛋的气味”这样的场合句(即真值随场合而变化的语句)。第二个步骤是将观察句与所谓的观察直言句相联系。观察直言句是指由两个观察句通过“每当”(whenever)联结而成的永恒句(即真值与场合无关的语句),比如“每当太阳初升的时候,鸟儿就歌唱”、“哪里有烟,哪里就有火”、“如果这是雪,那么这就是白的”(雪是白的),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我们常说的经验定律。显然,观察直言句可以被当下的感官刺激所引发的观察句直接确认或反驳。第三个步骤将观察直言句与科学中的其他语句联系起来。非观察直言句一般并不直接蕴含观察直言句,而只有足够大的一个语句系统才能做到这一点。如果被蕴含的观察直言句被确认了,参与蕴含的所有语句也得到了间接的确认;如果被蕴含的观察直言句被反驳了,参与蕴含的语句组也间接地被反驳了,但具体要放弃或修改其中的哪些语句,我们仍有相当大的自主空间。其中整体主义集中表现在这第三个步骤中:蕴含观察直言句的往往不是单个的语句,而是一个充分大的语句系统。
不难看出,以上三个步骤中的任何一个步骤都有出错的可能性。在第一个步骤中,虽然我们说出或写出的观察句的真理性在当下具有自明性(正因为如此才可以充当最终检验者的角色),但同样很显然的是,我们认为是自明的真理的东西,到头来仍有出错的可能性。第二个步骤和第三个步骤中的推理都不是有效的逻辑推理,结论当然是可错的。可错主义和自然主义是互相支持的。一方面,可错主义使得一切要为科学建立确实可靠的哲学基础的努力都成为泡影,合格的认识论只能是内在于科学的或自然化的认识论。另一方面,自然主义只承认能经受住科学方法论考验的结论,但这些结论不论是多么合于科学方法论,都具有根深蒂固的可错性。
第二、卡尔纳普对存在问题持有一种二分法,即本体论问题(比如“存在着物理对象吗?”“存在着类这样的抽象实体吗?”)和事实性存在问题(比如“我的桌子上有一张白纸吗?”“存在着独角兽吗?”)之间的二分法,后者的答案有真假之分,可以用科学方法论获致,前者的答案没有真假之分,只有实用与否之分,无法运用科学方法论获致,只能根据某种实用的标准加以决定。奎因指出这个二分法是与分析性概念紧密相联的,因为卡尔纳普所说的本体论问题,其答案在一旦采用了某种概念框架以后就成了分析陈述。因此,不消说,奎因不会同意这一区别。无论是哲学上的存在问题,还是科学中的存在问题,其答案都应该运用科学方法论来获致。与感觉经验的联系并不为科学所特有,获致答案过程中的策略因素也并不为本体论所特有,忠实于观察结果和在此基础上的明智选择,这两者都是科学方法论中的题中应有之义。本体论问题是与科学问题同等的,甚至就是科学问题的一部分。奎因在“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一文中使用的“实用主义”这个字眼,虽然是不经意地,也是很自然地从卡尔纳普那里拿来的,但仍是令人误解的。更好的措辞是“经验主义”,读成:“我否定这样一条分界线而赞成一种更彻底的经验主义。” 这样才能与文章中别处“经验主义者的非经验主义的教条”的说法相一致。奎因后来谈到,他之所以在分析性问题上与卡尔纳普发生分歧,是因为他想比卡尔纳普“更彻底地”坚持经验主义。
迪昂在这方面的观点,实证主义色彩过于卡尔纳普,不但高度概括化和抽象化的对象,而且物理学中的普通对象,都一概是工具,没有什么实在性可言。对此,奎因指出,它们的工具性,正好就是它们具有实在性的证据。只要关于这些对象的语句加入其中的语句系统作出了得到证实的观察性预言(也即起到了预言工具的作用),就应该认为,这些语句的真理性或其中所谈对象的实在性,得到了间接的确认。
奎因对实证主义(指要求每一个有意义的语句都与观察证据面面相觑的狭隘经验主义)的偏离还不止于此。“甚至在牢固的科学中,许多被接受为真的或可信的东西,我估计,它们之被接受也不是因为想到它们可以与其他可信的假说相结合会形成可检验的[语句]集。它们之被接受,可能是出于对称性或类比的考虑,也可能是因为它们对理论结构的统一性有助益。一个远离所有检验站的假说会提示其他可以被检验的假说,我相信这种情况是经常发生的。这是值得检验的假说的一个重要源泉。如果在意于实证主义者对经验内容的坚持,只会阻碍科学的进步。”但必须指出,这种偏离只是一种技术上的偏离,而不是精神上的偏离。即使在这段话里,他仍要求有意义的语句必须和经验证据发生某种联系,哪怕是很间接的、甚至不大容易说得清楚的联系,乔姆斯基的例句“无色的绿观念们疯狂地睡眠”(Colorless green ideas sleep furiously),以及海德格尔受到卡尔纳普指责的“无无着”(Das Nichts nichtet)这样的语句仍被摒除在外。
三、奎因和实用主义者的根本分歧
“实用主义”,正如自称为实用主义者的罗蒂所说,“是一个模糊的、含混的和被用滥了的词。”这也正是奎因不愿意被归类为实用主义者的原因之一。但比较一下奎因和那些自称为实用主义者的哲学家观点上的区别,还是很有意思的,这种比较一方面会使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实用主义标签对奎因的不适当性,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他的自然主义的理解。
奎因和实用主义者的最大区别在于真理观上的区别。皮尔士最先提出所谓实用主义的原则:“设想一下,我们概念的对象会有什么样的可以想像的实际效果,这样,我们关于这些效果的概念也就是是我们关于这个对象的全部概念。”詹姆斯对此作出了一个重大的理论改进,那就是正式地将考察的中心从语词转向了语句:“要是这个概念而不是那个概念是真的,会对人们造成什么样的实际差别呢?”“真”和“假”适用的是语句而不是语词。经过这一转化,实用主义原则实际上成了一个关于真理的学说:一个语句的真理性就在于它所作出的可观察预言得到了实现。果然,詹姆斯写道:“真观念是我们所能类化,能确定,能核实的;而假观念就不能。”如果当作真理的定义,这个学说有严重的问题。简单的逻辑就可以告诉我们:预言的落空对于被检验的语句【集】的真理性的反驳是决定性的,但预言的实现对它的真理性的确认却不是决定性的,通过检验的语句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真和通过检验并不是一回事。
詹姆斯对流俗的真理符合论感到绝望。“如果我们的观念不能准确地摹拟观念的对象,所谓和那对象的符合又有什么意义呢?”因此,他持有这种真理融贯论(一个语句,只要其作出的可观察预言和实际的观察相一致,就是真语句),是可以理解的。
与真理融贯论相适应的,是他的人造真理论。他的论证,主要是从理论构造的角度来讲的。他承认,我们对理论的构造要受到许多限制,要受到当下经验的限制,要受到数学和逻辑的限制,要受到运行得很好的旧理论的限制。但他同时指出,“这些实在的因素,虽然都非常固定,而我们对付它们,还是有一定自由的。”理论中的创造因素不可忽视,但因此就得出结论说,真理“在某种意义上是人造的,”却是轻率的,错误在于将(有根据的)理论――当然是人造的――和真理混为一谈。
詹姆斯在真理观上的错误还不止于此。他不满足于将真理和得到检验或有根据的理论相等同,而是更进一步,将真理和有用相等同:“你可以说‘它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真的’,也可以说‘它是真的,因为它是有用的,’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一样的。”这里的错误来自于实用主义原则中的“效果”一词的歧义性。它可以指语句的真或假本身所蕴含的可观察的后果,也可以指我们对它的信念所产生的(好的或坏的)后果。这两者是不能混淆的,但皮尔士和詹姆士,特别是詹姆士,却硬是把它们混淆了。于是我们读到了下面这句声名狼藉的妙语:“只要关于上帝的假设在最广泛的意义上能令人满意地起作用,那这假设就是真的。”皮尔士也说过类似的话。
这里要指出的是,对于这个混淆,詹姆士后来是有反省的,他在致他的批评者洛夫乔伊的信中承认:“真观念本身的后果和我们相信它的后果,在逻辑上是不同的后果。”他也表示要修改有关说法,但不幸的是他不久就去世了。顺便提一下,所谓真理的实践标准,其中也有类似詹姆士的混淆,却至今未见纠正。至于一度甚嚣尘上的真理有阶级性的说法,更是将真理和进步阶级的利益挂钩,在操作层面上不可避免地通向了强权真理论。
奎因的真理观与詹姆斯在主要方向上迥然不同。首先,奎因不同意真理即有用的说法。“詹姆士怎么能够把任意幻想同真理由被预见的经验所确证这一经验主义原则加以调和?他也许会说:安慰是一种经验,又是信仰上帝所带来一种可预见的后果,这种可预见的安慰又真的即将到来,于是就确证了对上帝的信仰。这种说法会将信仰上帝和上帝存在混为一谈。”那种安慰,充其量只是“我相信上帝”的真理性所带来的后果,而不是“上帝存在”的真理性的后果。
退一步讲,即使安慰真的是“上帝存在”的真理性的后果(事实并不如此),也不能将这种安慰的实现等同于“上帝存在”的真理性。我们能说的是,由于那种安慰的实现,“上帝存在”很有可能是真的。因此,可以想见,奎因也不同意詹姆士的那种比较纯化的、较不带有人类中心主义的真理融贯论。但奎因对真理融贯论的态度是复杂的。一方面,他认为这作为真理的定义是截然错误的,甚至是“荒谬的”;但另一方面,如果将融贯论当作对追求或确认真理的线索的概括,我们便能找到它的合适位置。“一开始,我们基于观察,直接将一些语句当作真的;这里的基本机制是通过条件作用建立起来的一串语词和感官刺激之间的联系。然后,我们再对其他语句的真值作出评估,方法是系统地考察它们与观察句之间的联系。我们在符合观察记录的前提下构造出一个最简洁的世界系统。对融贯性的诉求在这里自有其合理之处,只是比起逻辑融贯性来,它的含义是模糊的,然而也更丰富。”
奎因这里所谈的已经是他自己所理解的证据理论了。从詹姆士本人的正式表述看,它即使被理解为证据理论,也只相当于逻辑经验主义运动初期的水平,丝毫没有触及到整体主义。顺便说一句,詹姆士的“彻底经验主义”是与现象主义而非物理主义结合在一起的。“哲学家之间能够进行争论的事物只能是那些根据从经验中得出的术语来定义的事物。”
值得一提的是,奎因对上面所说的“含义模糊的,然而更丰富的”融贯性因素所作的探讨,却可以在詹姆斯的著作中找到痕迹。奎因认为在理论选择中应该考虑的保守性原则和简单性原则,詹姆士实际上都谈到了。“【当作真理的新观念】保存着较旧的一套真理,极少改变;仅把旧真理稍加引伸,使它能容纳新的经验,但仍是尽可以地用熟悉的方式去设想这种新东西......个人信念即使经过剧烈的改变,还会把大部分旧的一套保留下来。”(保守性原则)“有时候其他可供选择的理论公式跟我们所知道的真理是同样相容的;而这时我们就凭主观的理由在它们之间进行选择。我们选择那种业已有了偏爱的理论。我们追求‘优雅’和‘经济’……在两个同等充分证实的观念之中,选择那较复杂的一个,是‘不大高明的科学趣味。’”(简单性原则)看来这本奎因最早读到的哲学书还是对他产生了他可能并不自知的影响。当然,奎因的探讨更加系统、更加深入,比如,他研究了为什么在同等条件下比较保守或比较简单的理论更有可能是真理这样的问题。
像詹姆斯一样,奎因对传统的真理符合论也是不满意的。这是一个空洞的学说。“真语句的哪些部分和实在的哪些部分相符合呢?如果我们逐字逐字地寻找符合关系,我们只好往实在里塞进一些为了凑足符合关系而虚构出来的抽象对象。或者,我们也可以满足于逐句逐句的与事实的符合关系:一个语句是真的,如果它报道了一个事实。但这里,我们又一次为一个空洞的学说而虚构了实体。世界上充满了事物,它们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相联系。但除此之外的事实是什么呢?它们是为了符合的目的而从真语句中投射进来的。”
但与詹姆斯不同的是,他并不绝望,因为他在塔尔斯基的真理理论中找到了真理符合论的有价值的残余,并将它命名为真理的去引号论。“我们用事实对‘雪是白的’的真理性的说明可以归结为:‘雪是白的’是真的,当且仅当雪是白的……把真赋予‘雪是白的’就是将白性赋予雪。把真赋予‘雪是白的’只是取消了引号从而宣布雪是白的。真就是去引号。”
奎因认为,去引号差不多就是对真理的定义(注意,它不同于兰姆赛的真理消失论;在奎因看来,真理消失论的错误在于对谈到语句和使用语句这两者的混淆)。“它清晰地区隔出了我们所有清晰的真理,每一个语句的真理性都和这个语句本身一样清晰。”但它严格说来又不是定义,因为有些语境下的真谓词是无法消除的,甚至更糟糕,这个定义还会招来悖论(说谎者悖论,与集合论中的罗素悖论在结构上类似)。
进一步地,奎因从悖论中看出了真理这个概念的超越性。他的论证思路和康德完全一样。对于康德来说,既然无限的概念在运用于现象界时引起了悖论(二律背反),因此这个概念就是超越现象的概念(超验概念)。同样地,对于奎因来说,既然真理概念运用于语句时引起了悖论,因此这个概念就是语义学上的超越概念。
真理概念不仅具有语义学上的超越性,更具有学说性的超越性。这可以通过“真”这个词的日常用法得到说明:“如果在科学发展的过程中,从前的一些信条被取代和否定了,我们不说这个信条曾经是真的,但现在变成假的了。正确的说法毋宁是:我们曾经认为它是真的,但它其实从来就不是真的。”他还援引排中律作了进一步的说明。有很多语句,我们对它的真理性或谬误性都一无所知,但我们根据排中律,仍认为这个语句在真和假之间取定一个值,因此它的真假值是超越于我们对它的认识之上的。
因此,可以看到,奎因并没有断然否定传统意义的符合论和融贯论,他在对它们作出澄清的基础上让它们各归其位。一方面,虽然奎因认为符合论从字面上讲提供的是一个空洞的真理定义,用来说明真理与之符合的事实是一个特设的概念,但这个理论的合理内核,即他称为去引号的那种东西,在他的真理理论中得到了保留,而且大致可以看做是对真理的定义。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就奎因和符合论的渊源关系来讲,他是一个符合论者,是一个取消了符合关系的符合论者。另一方面,虽然奎因断然否定融贯作为真理的定义,融贯论严格说来并不是一个真理理论,但他同时认为它可以成为我们追求和确认真理的向导,因而属于证据理论的范畴。
正是因为他对符合论和融贯论的上述看法,他强调了真理和得到辩护的信念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和经验证据的一致(也即和表达观察结果的语句的一致),系统内部的一致(也即理论的各组成语句之间的逻辑相容性),是经验主义对称职理论的基本要求,但符合这个要求的理论,最多只是得到辩护的信念,也即我们有理由认为真的信念。显然,这样的信念可能是真理也可能不是真理。在奎因看来,像皮尔士和杜威这样的实用主义者之所以醉心于用“得到辩护的信念”来取代“真理”,不是因为他们真的能回避掉这里的区别,而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区别。卡尔纳普对实用主义者也作出了类似的评论。
无庸讳言,奎因本人也有过类似的混淆,这就是前面所引的他对人造真理论的认同。但从上面的叙述中不难看出,以上混淆是一个不经意的错误,因为他的实际观点乃是:“科学是在追求和发现真理而不是在发布真理。”以下是他去世一年前发表的一段文字,我认为非常精彩,因此抄在这里:“如果自然主义者居然轻视真理的学说超越性,那是很奇怪的,因为真理的学说超越性正好就在于把真理赋予自然而不是赋予我们对它跌跌撞撞的估计。轻视的理由是,自然主义不承认除了开明的科学方法之外还有更高级的获取知识的途径。这当然是不错的,但真理并不是知识。真理的概念是与存在、物质、物体、引力、数、中微子和花栗鼠等概念同等的科学概念设备。像戴维森一样,我安于真理的学说超越性。真理是纯粹理性的理想,也是一个崇高的名义。”
罗蒂的真理观,在某些方面是与奎因和戴维森一致的。当他谈到“真”有去引号的用法和警示用法时,就是如此。去引号的用法已如前述。警示用法也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其实就是奎因通过真理和得到辩护的信念之间的区分所强调的东西。我们看他如何说:“在像‘你的信念S被证明是完全合理的,但也许并不真’这样的话中,‘真’警示我们,S的合理性证明是相对于用来作为S的根据的信念的,所以并不比后者更好。”
但罗蒂和奎因在真理观上的分歧也是明显的。对于奎因来说,真理的去引号定义及其引起的悖论,让他看到了这个概念的超越性,看到了这个概念的崇高性。但对于罗蒂来说,传统的真理符合论的空洞性以及去引号论所带来的悖论,说明了真理这个概念没有任何说明的用途,只是一个表示赞许的符号而已。这是完全错误的看法。我们在前面看到,真理这个概念,对于说明得到辩护的信念,是不可或缺的:得到辩护的信念就是有理由认为真的信念。这里的分歧,实际上是一个要不要保留真理这个概念的哲学地位的问题,正如普特南(另一位被称为实用主义者的美国当代哲学家,但他和奎因一样,对这个称号并不热衷)所说:“在关于真理的语义学概念和表象主义方面是存在着深刻的哲学问题的,罗蒂对此所提供的好论证是与奎因、戴维森和我相一致的。但我们三人都没有像罗蒂那样提出放弃这些根本概念的要求。”
既然罗蒂只是将真理概念当作一个表示赞许的概念,那么传统意义上的事实和价值之间的区分便很成问题了,因为美和善也同样是表示赞许的概念。果然,在他关于实用主义的说明中,他把模糊这两者的界限作为实用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在关于应该是什么的真理和关于实际上是什么的真理之间,没有任何认识论的区别,在事实和价值之间没有任何形而上学的区别。”他进一步建议,认识论应该由政治对话取而代之。应该说,这个观点并不是完全新颖的,在古典实用主义者当中,特别是在詹姆斯、席勒、杜威那里,都有表现。
另一位有时也被称为实用主义者的美国当代哲学家怀特也提出了相同的要求,理由和罗蒂相同,只是换了一个方向:罗蒂是在把事实引向价值,而怀特则是在把价值引向事实。怀特认为,奎因的整体主义只及于通常所谓的事实陈述,而不及于价值陈述,这是不彻底性的表现。前面提到的普特南,也和他们一样拒绝事实和价值的二分法。
奎因的自然化认识论,突破了传统经验主义的很多樊篱,把经验主义的视野推进到了数学和逻辑,推进到了本体论,也推进到了心理学和语言学(行为主义)。但它确实在事实和价值这一二分面前止步了。在奎因看来,科学之所以具有客观性,是因为作为其最终证据载体的观察句具有高度的主体间性(虽然从库恩以来的不少科学哲学家致力于削弱观察句的这一特征,但奎因从来不为所动),而其他领域缺乏这样的观察句。所以,伦理学和美学相对于科学而言,客观性是得不到保证的。
由于奎因强调了科学和伦理学、美学之间的差别,他在罗蒂这样非常在意取消这一区别的实用主义者眼中,最多只能算是一个半途而废的实用主义者。罗蒂抱怨说:“在人们可以根据他的论证大意得出经验研究的单位是‘整个文化’的地方,奎因的结论却是‘经验研究的单位是整个科学’。奎因和许多其他整体主义者坚信,科学和非科学的区分在具有哲学意义的地方把文化切开了。”
奎因确实坚持科学和非科学之间的区分,但他并不像罗蒂的一些文字所暗示的那样,是一个科学沙文主义者。在奎因看来,科学和其他文化现象只有分工上的不同,而没有优劣之分。他曾借用维特根斯坦的术语,把科学称为“科学游戏”。通过可观察的预言而获得确认或反驳,是这个游戏的定义性特征。但他并没有排斥诗歌、小说等其他“好的语言游戏”。相应地,虽然奎因主要致力于科学哲学的研究,虽然他曾说过“科学哲学对于哲学已经足够”这样的话,但他并不否认价值哲学的价值。“在我看来,关于诗歌和形象艺术的思考在哲学中是有一席之地的。无论是否称之为哲学,在那里,凭借对语言的艺术性用法而产生的思想和洞见,是有助于把握艺术作品一度被错过的要点的。我不认为这一功能够以严格的科学风格来履行。另一方面,我也看不出在科学哲学中有它的位置。”
作者:翟玉章、杨玲;(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21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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