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教所得病了得了艾滋病怎么办办?

司机用纸遮挡号牌,殴打交警并叫嚣“老子就是有钱”。
关停2涉嫌卖淫嫖娼的黑开场所,带走5女1男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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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上初中后,越来越难以管教,怎么办?
  李老师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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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牵手到放手,父母准备好了吗?
  “方方今年上初中了,作为家长和过来人,我明白初中阶段是孩子身体和心理成长的关键期:身体迅速发育;思想快速成熟,开始摆脱稚嫩,人生观、价值观开始形成雏形。可是我非常迷茫,孩子越大越不知道该怎样教育他。
  儿子以前还挺听话的,我们让他做什么总是比较配合,即使他自己不喜欢,但只要是我们强烈要求的,他总会完成得很好。自从上了初中之后,他凡事喜欢自己拿主意,想让他按照我们的要求去做简直太难了。我们看到他不足的地方,提出来希望他能改正,可是他总也不听,该怎么办呢?”
  中学阶段,孩子跟父母的关系变得不一样了。对孩子来说,家长不再是不可冒犯的“权威”;对家长来说,孩子不再是听话好管的“乖孩子”了,似乎变得“软硬不吃”。孩子进入中学阶段,家长需要重新定位自己在教育孩子过程中的角色,思考自己的教育方式是否合适,适时地做出调整。
  成长规律
  规律1中学生的自主性增加、对父母的依恋减少
  依恋和自主是亲子关系的两个方面。在青春期之前,孩子对父母比较依恋,跟父母关系较为亲密,比较听父母的话,喜欢跟父母交流。当孩子进入青春期之后,孩子对父母的依恋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孩子自主性的提高。
  随着认知能力的发展,中学阶段的孩子与父母间逐渐较少出现拥抱、抚摸等身体接触,取而代之的是言语等思想上的沟通和交流,同时逐渐从依恋父母转向依恋同伴。
  孩子开始在与父母的相处中寻求自主,争取自主权,表现为反驳父母的观点,希望获得父母的尊重。但这并不是说与父母的依恋关系不重要,与父母的情感依恋给予孩子自主的信心和情感支持,对中学生的发展和适应仍然有重大意义。
  规律 2 中学生的特点要求父母转变角色:从教育者转变成陪伴者
  在幼儿期和儿童期,父母的角色是哺育者和教育者,对孩子而言父母是权威,孩子会按照父母要求的去做。但是到了青春期,孩子的自主意识增强,中学生与父母关系出现疏离,他们不像小时候那样跟父母亲密,也不像小时候那样“好管”了。
  中学生的父母要尊重孩子成长的规律和特点,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不断调整自己的角色。在中学阶段,父母不再是单纯的教育者――告诉孩子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让孩子按照要求长成我们希望的样子。父母应该从起主导作用的教育者转变成陪伴者:以孩子为主,陪伴孩子成长。
  陪伴者,意味着以孩子为主,父母处于非主导地位;陪伴者,意味着一种无言的支持和认同;陪伴者,意味着一种平等的关系,父母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伙伴和朋友。
  规律 3 信任、倾听和接纳是陪伴者的重要特征
  中学生自主意识增强,需要父母的信任、倾听和接纳,这些是父母转变教养角色、成为陪伴者所需具备的特征。
  ● 中学生需要信任。进入中学阶段,伴随着生理上的发育,他们产生一种成人感,希望被当做大人对待,希望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一些事,希望得到父母的信任和理解。
  青春期孩子的心声:“为什么我们的父母总是担心我们会去做错事呢?他们为什么就不能给我们多一点信任?”“我们的父母应该比他们现在更信任我们一些。他们应该告诉我们在我们关心的重要问题上的看法和做法。然后他们应该让我们自己去摸索,并期待我们能有最好的表现,这样我们才有努力的方向。”
  ● 中学生需要倾听。伴随着认知能力的发展,中学生对很多问题有自己的思考和理解,他们希望父母能多听一下他们的意见,而不是像小孩子那样没有发言权;并且孩子在青春期会遇到各种新的问题,他们需要父母能像朋友一样,倾听他们的困惑。
  一个心理咨询师在他的笔记中写到中学生对父母的期望:“我们想要的父母是那种我们可以带着困扰去求助并且一定会理解我们的人。有些父母不听孩子的,也不让孩子解释。他们应该试着更从我们的角度来看待事物。”“我们希望我们的父母偶尔会在和我们的争论中输一次,听听我们的问题”。
  ● 中学生需要接纳。中学阶段是自我同一性发展的关键期,孩子开始探索自我,审视自我,寻找“我是谁”的答案。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会尝试各种可能,做他们以前不会做的事,这个时候他们需要父母的接纳,接纳他们的一切,包括好的和不好的方面,允许他们犯错,允许他们表现“出格”。
  规律 4 中学阶段是改变父母教养方式的重要契机
  中学阶段是孩子身心发生巨大变化的时期,也是孩子心理成长的重要阶段。在这个充满变化和动荡的时期,孩子开始出现新的问题,家长教育孩子变得空前的困难,很多家长觉得孩子“很不好管”。这些问题一方面提示家长及时转变角色;另一方面,孩子的问题提示家长前期家庭教育的失误所在。中学阶段成为父母改变教养方式的重要契机。
  教养方式可分为四种类型:权威型、专制型、溺爱型和放任型,其中权威型教养方式被认为是最有益的。权威型父母能够理解孩子追求自主的意愿,鼓励孩子自立,尊重孩子的自我管理和自主性发展;权威型的父母也会给孩子制定规则,给孩子适当的规范和要求。权威型教养方式最有利于青春期问题的解决及中学生人格的塑造。
  养育策略
  策略1转变自己的教养角色,做孩子成长的陪伴者
  中学阶段的亲子关系,父母最需要做的是角色转变,从处于控制地位的教育者转变为处于辅助地位的陪伴者。父母明白了这一点,就能够从家庭教育的困惑中走出来,不再控制孩子,不再强迫孩子按照自己的设计和期望成长。以孩子为主,相信孩子有自我成长的能力,用放松的态度陪伴孩子成长,减少自己的焦虑和无力感。
  家长在调整教养角色时应把握一个原则,即尊重和理解中学生心理发展的核心特点――独立意识和“成人感”。只要家长们认识到孩子心理变化的特点并适时做出调整,和谐的亲子关系仍然会伴随着每一个家庭。
  策略 2 信任孩子,给孩子做决策的机会,让孩子自己解决问题
  有的家长总是担心孩子犯错误,不信任孩子,也不给孩子独自尝试的机会。然而孩子到了中学阶段,自我意识的发展使他们渴望探索。所以,中学生的父母应该给孩子一些信任,让他们去犯错、去走弯路,只要不是原则性的错误,就放手让他们去做。
  特别对于总是犯错误的孩子,家长更要尝试给他们信任。因为总是犯错的孩子最渴望获得认可和赞扬,当孩子犯错时,不要下意识地否定孩子。
  ● 给孩子做决策的机会。在日常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给孩子发言权和决策权,让孩子感受到家长的信任。家庭成员一起讨论分析,谁的观点最合理就采纳谁的观点。
  例如,让孩子决定怎样过自己的生日,让孩子自己保管压岁钱,让孩子帮忙买家里新添的家具家电,让孩子策划一次周末的全家聚会。给孩子信任并允许孩子做决定的时候,要声明“爸爸妈妈觉得你长大了,相信你可以决定这件事,并能处理得很好,加油,儿子!”说鼓励的话让孩子感受父母的信任,并且对孩子独立处理的结果不苛责,欣赏并鼓励孩子的决定。
  ● 让孩子自己解决问题。当孩子遇到问题时,父母总是不希望他们受到困扰,希望帮孩子尽快解决。实际上,孩子往往并不希望父母的干预,他们想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解决,当他们无法解决时,如果他们感到父母是可以信任的,肯定会寻求父母的帮助。
  策略 3 接纳孩子的缺点,允许孩子表达负面情绪
  ● 接纳孩子,就要接纳孩子所有好的方面和不好的方面,允许孩子说不,接受他们与父母不同的观点、意见、感受和要求,而不是在遇到分歧、反对、不从和别扭的时候,要么勃然大怒,要么冷漠待之。
  ● 接纳孩子,要允许孩子表达负面情绪,如伤心、难过、痛苦、愤怒。对孩子情绪的否定等于告诉孩子:“你的情绪是坏的,我们不接受;你的感受是错误的,我们不允许。”但是孩子无法控制自己的感受,面对失望和挫败,他们肯定会难过,难过是没有错的。
  如果父母接纳孩子的负面情绪,孩子会信任自己的感受,接纳自己的情绪,逐渐脱离负面情绪,积极地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为自己的情绪负责任。但是如果父母拒绝接受孩子的负面情绪,强迫孩子压抑自己的情绪,那么孩子会逐渐变得不再相信自己的感受、不接纳负面情绪,一旦产生负面情绪就感到紧张和内疚,甚至都不敢哭,强作欢颜,故作坚强,内心则处于彷徨无助的状态。
  策略 4 学习倾听技巧,深层次倾听孩子的声音
  倾听不仅仅是用耳朵,更应该是一种情感的理解。通过面部表情、肢体语言和话语的回应,向孩子传递一种信息:我尊重你,我关心你,我在用真诚平等的态度听你说话。
  对中学生来说,家长应该倾听他们更深层次的感受。当孩子不开心的时候用心去“倾听”孩子此刻的心情,“倾听”他此刻需要的是什么,是你的安慰鼓励还是独立处理的空间。
  例如,当孩子伤心时,家长要留在孩子身边,用语言和身体语言接纳孩子的感受,但不要说得太多,让孩子感受到你的理解和陪伴即可。然后让孩子按照自己的意愿跟父母交流或者自己独自处理这种心情。特别是当孩子不想说的时候,给孩子沉默的自由,理解孩子,尊重他不想开口的意愿。
  家长们应该学会一些倾听技巧。
  ● 以积极的方式做出反应。通过一些非语言的信号让孩子知道你在认真地倾听,如身体前倾、表示同意的点头、积极的目光注视、温和地抚摩等。避免虚假的反应,如“哦,嗯,是吗”。
  ● 不要说太多。假如你说得太多,就会在交流中凌驾于孩子之上,不能倾听孩子的话。当孩子说的时候,不要随便打断孩子或者批判孩子,用理解的语言给予孩子反馈。
  ● 抑制要争论的念头。有时候你和孩子的观点有很大的分歧,当孩子说的你不赞同时,不要打断孩子,学习控制自己,抑制自己要争论的冲动。争执会破坏沟通,造成隔阂。
  ● 有效重复。把孩子要表达的信息重新叙述一遍,“你的意思是不是……”或者“我觉得你说的是……”,抓住孩子的谈话重点,适时表达自己的意见,肯定孩子的谈话价值。
  策略 5 给孩子适度要求,避免当众批评
  父母要做孩子成长的陪伴者,但也要对孩子有合理的要求,不能纵容孩子。要注意在制定要求时考虑孩子的想法,并且告诉孩子自己这样要求的原因。
  例如,有的孩子喜欢崇拜名牌,只买贵的不买对的。在这种情况下,家长不能一味地满足,需要跟孩子声明这种追求名牌的做法是不对的。如果孩子不接受的话,家长可以强硬一次,拒绝孩子的要求。之后可以带孩子去爬爬山,去海边走走,告诉孩子钱用在这种地方更有意义。在轻松的气氛下,跟孩子聊聊消费观。
  当孩子出现问题时,不要当众批评孩子。中学生的自尊心一般较强,如果在外面或者当着孩子朋友的面批评孩子,孩子会觉得很没有面子。这样不仅不能教育孩子,让孩子认识到错误所在,还会引起孩子的逆反心理,孩子顶撞反驳,甚至“死猪不怕开水烫”,无论家长怎样强硬都不接受。如果家长忍不住当众批评了孩子,应该事后补救,跟孩子道歉,告诉孩子自己生气的原因,说明是两个人的错误造成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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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邮箱:17岁少犯惨死在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少管所)
在少管所里的生命权、健康权靠什么来保障???
一个未成年少犯在进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未管所’)34小时后,竟离奇死亡,身上有青紫,耳后和大腿有被扎的印记,腿上有被东西刮脱皮的情况。黑龙江省医院司法鉴定机关,做自然死亡的鉴定不科学。死亡的少犯父母不服鉴定结论,提出了具有科学依据的质疑,并申请重新鉴定。但未管所、省司法厅、哈尔滨市滨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全都推脱不管,严重的侵犯了公民人权。无奈向全国网民求助,维护人权。
事件发生经过
死者王斯夫(17岁),在其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佳木斯检察院以强奸罪判两年半有期徒刑,经过两次体检,均为健康状况下,于日中午被送进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然而在日晚22点30分(仅34个小时)王斯夫竟然离奇地死在未管所内,家属接到了未管所方面的通知:“称孩子突发疾病死亡”。当30日傍晚亲属赶到时,孩子尸体已停放在殡仪馆的冷柜里。
经过一个月的努力、争取,未管所方终于同意和家属共同委托黑龙江省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做司法鉴定。在苦苦地等了二个月后,鉴定王斯夫死亡原因为“心肌缺血,导致循环功能障碍死亡”。这一说法,既不科学又不合乎常理:王斯夫生前身体健康,无任何心脑血管方面的病症,鉴定方也明确指出:“王斯夫没有发生器质性改变。”由此可见:如果他没有受过外界、外力强烈刺激,是不会突然导致心肌缺血死亡的!从这孩子的尸表检查看,身上存有外力扎、刮、打的青紫、破皮、红点的痕迹。但是,监管死亡孩子的未管所和鉴定机构对这些外力所造成的伤痕,不给合理的解释,并借着未管所(监狱)这一专政权势,让监狱中的犯人向管教和家属证明说:“王斯夫谁也没有碰他,就是突然倒地死亡。”这简直是在糊弄小孩,此地无银三百两,不能自圆其说。一个身体健健康康的17岁孩子突发疾病死亡可能吗?假设是正常死亡,那么死者生前应该有不良反应,可是监狱证言中却说死者生前没有不良反应,一切正常。从他们做的鉴定中,我们也发现了大量自相矛盾之处(详见重新鉴定申请书内容),种种迹象证明王斯夫之死是机械性窒息死亡。这种死亡绝大部分是外力造成的,这种死亡怎么能说是王斯夫自己自然死亡呢?相反,王斯夫在进未管所(监狱)34小时中,发生了什么,遇到了什么,如何度过这34个小时,如何导致死亡,未管所有责任有义务提供证据。然而,未管所一句话说:“晚上犯人的生活区被上锁,没有管教,也没有任何监控,什么也记载不了。作为死亡孩子的家属很气愤,少年犯监狱,是一个特殊的监狱,不应该设监控吗?这个特殊监狱关押的是几千名未成年的孩子,他们本身的思想就是没有成熟,缺乏自制力(如果不是缺乏自制力,他们也不会被关押在监狱进行监管),更何况是一群已经失足犯罪的孩子。监狱关着各类罪犯,很容易出现互伤、自残现象,没有监控狱警怎么管理犯人?怎么掌握监舍中的细节?怎么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怎么能达到防控结合,怎么能保证不出事故?出现事件时又怎么能及时挽救?但是,堂堂一个黑龙江省的未管所(监狱)不考虑这些问题,就这样在没有任何的监控设施的情况下,把这些孩子,像收储物品一样,关在一起。这种做法太没有人性了吧?这种管理方式合法吗?对于我们的质问,未管所方,理直气壮的说:“我们没钱,不能安监控。”这简直是胡说八道的托词。当我们问到驻狱检察室监狱没有监控晚上犯人抽烟、打架怎么办时,姚主任回答我说:“谁也没招”。这么大的黑龙江省唯一的未管所,真就这么穷吗?穷的都不如一个小超市、小饭店或幼儿园吗?这些小场所都安设监控。未管所(监狱)这么高风险的单位,怎么能连一个监控都没有,谁能相信?!当我们发现监狱大门口的监控完好时,质问狱方:“你们不是说监狱的监控都不好使吗?这个怎么好使了?”,他们却说是刚刚安上的,简直是无稽之谈,丑态百出。
反之,监控无非是“有”,但是怕监控中录下未管所监管不力而导致类似于“躲猫猫”事件的一幕,监狱担不了责、见不得人,不能把这些监控资料呈现出来。作为监管方,当然不愿意安上监控,因为安上监控后既能监视犯人,又能监视狱中管理情况。最终达到防止监狱监管不力造成的事件暴露出来。
现在我们死去的儿子身上出现的种种伤痕,未管所(监狱)一方,不能给任何合理的解释,足以说明是由于未管所(监狱方)管理制度出现了漏洞。未管所方面应该对孩子的死负责任。可是未管所方却以“没有法律规定我们必须安监控,我们就没责任。”请问:“你们说出这种话的时候不觉得脸红吗?你们不以建设标准化监狱为工作目标,却挖空心思钻法律的空子,你们的职业道德哪去了?你们的政治觉悟哪去了?国家要求的“硬”件设施到你们这里怎么就变成
“软”执行了?”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在2011年4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时强调,要切实规范狱(所)政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四项机制,健全完善集管理、防范、控制于一体的监所管理体系。请问你们落实了吗?
事实证明,没有监控就无法管理好少年犯,出现人亡事件后,就会纠缠不清。那么是谁造成的这种局面,不是你未管所(监狱)吗?我们的孩子不明不白的死在这里,由于你们管理跟不上,造成现在这种局面,未管所不应该负责任吗?在我国《监狱法》中明确规定要科学的管理监狱,未管所你们做到了吗,难道你们不懂少年犯他是人、是个活物、是属高危人群吗?黑龙江省未管所还真就没把这些少犯当人,尤其是在晚上,未管所就把这些少犯像猪一样关在笼子里(监狱里)一锁就能万事大吉,(大家要知道:现在猪舍都安有监控设施)没有人看管了(我们是有证据的)。今天造成我们的孩子离奇的死亡,是这种管理作风的必然结果!&&&
我们相信《未成年保护》的制定是要实施的,而不是给人欣赏;装门面的。是维护少年犯人权的,也是要求监狱人性化管理的。
少年犯虽然没有了人身自由,但是他是有人权的。我们孩子的离奇死亡,要求狱方给个科学、合理的说法。我们抗议黑龙江省未管所卑鄙行为;黑龙江省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草率下结论的龌龊之举,我们更愤怒哈尔滨市滨江地区人民检察院竟然视法律、法规如儿戏,剥夺我们重新鉴定的权利,阻止我们去揭开孩子死亡的真相。第一次尸检时孩子尸体就已经中度腐败,再这么拖下去会给第二次鉴定带来不必要的工作难度,我们家属已经告知狱方,只求检察院或狱方申请司法部司法鉴定部门做第二次司法鉴定,费用我们家属出(因为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不接受个人和律师的委托),但双方互相推脱,拒不接受我们家属的‘重新尸检申请’请问启动第二次尸检就这么难吗?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中的第40条明文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对未成年犯管教所、看守所监管未成年犯罪活动的监督,保障未成年犯罪的合法权益,维护监管改造秩序和教学、劳动、生活秩序。
人民检察院配合未成年犯管教所、看守所加强对未成年犯罪的政治、法律、文化教育,促进依法、科学、文明监管。
但检察院和少管所对王斯夫的死因进步查实,都采取的躲避、推脱、无动于衷的做法,王斯夫的死对他们来说,就像死了一个蚂蚁那样轻松,甚至是厌烦,恨不得家属一下埋了,对查清孩子的死因,拒不配合。我们真不敢相信他们是否是在执行国法,还是在亵渎法律。
我们只是一般的百姓,在强大的权势面前,是那么的无奈,但是我们不会屈服,我们向国家有关部门控诉黑龙江省未管所的霸道、黑龙江省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的不负责和滨江地区人民检察院的违法。肯求国家相关部门给我们做主,责令相关部门接受家属的‘重新尸检申请’还我孩子一个死亡真相!同时呼吁广大网民,为了更多的少犯生命权和健康权能有所保障,不再出现类似“躲猫猫”惨案的再次发生。有转发,顶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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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size=2]17岁少犯进少管所9小时后死亡真相[/size]  ——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黑暗内幕  日星期三,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未管所’)新投监一名17岁少犯,名叫王斯夫,送监时经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严格的体检,生命体征正常,然而9小时后竟然离奇地暴死在未管所内。  日中午,少犯王斯夫被投监到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服刑,晚上21时30分左右,王斯夫遭到犯人李和王的殴打,殴打的过程当中王斯夫受不了了,说出一句话:“大哥!让我喘…….意思是说喘口气,“气”字还没说出来,人就昏死过去了”,当时李和王上前扎脚心,扎人中没抢救过来,报告干部,背到病监,大夫易某说瞳孔放大,人已经死亡(证人口述)。尸体前胸多处淤青;嘴唇和左鼻腔内残留血迹(有相片和录像)足以说明是被殴打所致,从入监到死亡仅仅9个小时。  事件发生后,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不采取措施抢救,而是把王斯夫私自停放在了未管所内,24小时后才打电话向120急救中心求救,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  当家属追问死亡经过时,未管所办案人员恶意隐瞒事实真相,拿出没有任何印章的死亡经过给家属,家属提出质疑,为什么此死亡经过报告没有盖公章,张、颜、王三们干部均说这是合法有效的报告,家属说你们说是合法有效的报告,那你们仨位在这报告是签上你们的姓名,证明属实有效,仨位全都拒签。  (没有任何公章的死亡经过)  家属要求看监控录像,被狱方告知未管所所有监控瘫痪三年了,没有影像资料,就再也不做任何解释。后期家属发现未管所大门外的监控设施完好,追问狱方:“你们不是说全部监控设备都不好使了吗?现在怎么好使了?为什么门卫监控有视频图像?”劳动改造科科长颜某告诉我们:“这个好使也是刚刚安上的,”并阻止拍照和录像,极力强调我们有条件可以提。简直是无稽之谈,丑态百出  (未管所门卫室内监控显示器)
(未管所门外监控探头)  当家属要求做司法鉴定时,狱方设置种种障碍拖延尸检。经过家属的不懈努力终于在日(整整拖了一个月)由黑龙江省医院司法鉴定中心为死者做司法鉴定,等了二个月后鉴定结果为“急性心肌缺血导致循环功能障碍死亡”。这一说法,既不科学又不合乎常理:王斯夫生前身体健康,无任何心脑血管方面的病症,鉴定方也明确指出:“王斯夫没有发生器质性改变。”由此可见:如果他没有受过外界、外力强烈刺激,是不会突然导致心肌缺血死亡的!从这孩子的尸表检查看,身上存有外力扎、刮、打的青紫、破皮、红点的痕迹。但是,监管死亡孩子的未管所和鉴定机构对这些外力所造成的伤痕,不给合理的解释,并借着未管所(监狱)这一专政权势,让监狱中的犯人向管教和家属证明说:“王斯夫谁也没有碰他,就是突然倒地死亡。”这简直是在糊弄小孩,此地无银三百两,不能自圆其说。一个身体健健康康的17岁孩子突发疾病死亡可能吗?假设是正常死亡,那么死者生前应该有不良反应,可是监狱证言中却说死者生前没有不良反应,一切正常。从他们做的鉴定中,我们也发现了大量自相矛盾之处(详见重新鉴定申请书内容),种种迹象证明王斯夫之死是机械性窒息死亡。这种死亡就是外力造成的,现在有证据证明是未管所内二名犯人殴打致死(有证人证实)。  说明:请看简要案情:21时55分许王斯夫倒地,经120急救中心抢救,23时45分120宣布死亡。而120是23时08分接到的报警电话,到达时是23时25分。请问未管所病监具备抢救条件吗?为什么过了一个小时才报警120?????????????简要案情与狱方提供的死亡经过不吻合。(证人证明28日死的,29日报的120)  在此痛斥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违法行为,他们自作主张,欺下瞒上,欲盖弥彰,包庇、纵容犯罪,视国法而不顾,以身试法。  现在案发已经十一个月,近一年的时间里只是未管所自己审自己,犹如家长管孩子,根本不透露任何真相,已经给被害人家属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严重地影响了工作。为了给死去的孩子讨个公道,让世者安息,让生者安心,一年来多次要求监狱方对王斯夫死亡给予合法答复,未管所拒不说出实情,恶意隐瞒。监狱方竞明确让被害人家属“愿意上访就上访,愿意起诉就起诉。”明显是仗势欺人,欺压百姓。  故此申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省委、省政府及国家关注此案,申请未管所和回避,以免干扰侦查方向,还死者一个公道。  相关人员行为归列如下:  1、 犯人王、李殴打王斯夫致死,无人制止,涉嫌故意杀人。  2、 值班所长、科长、值班干警(张、周2人)、值班大夫易某等5人在不确定王斯夫确已死亡的情况下为什么不拨打120急救?而无情地把王斯夫停放在未管所24小时后才打120急救,从而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出现死亡案件隐瞒不报,存在渎职、包庇嫌疑。  3、 李、王已是成犯,刑期远远超过二年,为什么还留所?为什么成犯和少犯混押?在打死王斯夫之后二人不但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和制裁,继续在集训管区称王称霸,殴打少犯(有录像为证),后来经过调查取证得知,不加刑就是为了掩盖王斯夫是被打死的真相。请问你们未管所是在培养牢头狱霸吗?这都是未管所的包庇、纵容让二犯有持无恐。在这种情况下,未管所少犯的生命权和健康权靠什么来保障?此案未管所应负有一定的责任。  4、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滨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驻未管所检察室主任姚某,在家属来所询问期间恶意隐瞒事实真相,出示虚假材料,涉嫌渎职、包庇;家属对司法鉴定存在疑义,根据《监狱法》第五十五条多次向驻所检察室提出第二次尸检申请,可驻狱检察室姚主任拒不接受,存在不作为。  5、 集训管区大队长祝某;劳动改造科科长颜某在被害人家人心情极度悲伤、精神即将崩溃、思路混乱之际,伙同监狱方采用了欺瞒哄吓等手段骗得死者家人和他们二人一起到120急救中心开据“死亡证明”,不开死亡证明不给做尸检,幸好家属审查细致,未能上当,否则尸检早已被火化。监狱方的这种做法引起了被害人家属和亲友极度愤慨,未管所的用意就是想毁灭证据,二人在此案中涉嫌渎职、包庇。  6、 专案组组长(刑罚副所长)丛、(刑罚执行科科长)张、纪检副书记(不知道名);未管所信访办主任王(其本人和专案组一直不说出其姓名,后经多方打听才知道);等人在调查此案中存在不作为,隐瞒事实真相,涉嫌渎职、包庇  7、 狱政科科长张;劳动改造科科长颜,在最初家属来所询问期间恶意隐瞒事  实真相,出示虚假材料,涉嫌渎职、包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条: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第七条: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第十二条:监狱的管理人员是人民警察;第十四条第八项:监狱不得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因此说监管犯人和保护他们的生命安全是监狱人民警察的职责和义务。家属认为监狱方在此案中存在监管不利、管理违法、渎职之处。  其一,杀人者系成犯,被害人是少犯,罪犯的行为应该在监狱方24小时监管之内,应设置监控设施,做到监、管一体,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在2011年4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时强调,要切实规范狱(所)政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四项机制,健全完善集管理、防范、控制于一体的监所管理体系。请问你们落实了吗?监狱方不应给犯人留下任何作案条件与时间。少年犯监狱,是一个特殊的监狱,不应该设监控吗?这个特殊监狱关押的是几千名未成年的孩子,他们本身的思想就是没有成熟,缺乏自制力(如果不是缺乏自制力,他们也不会被关押在监狱进行监管),更何况是一群已经失足犯罪的孩子。监狱关着各类罪犯,很容易出现互伤、自残现象,没有监控狱警怎么管理犯人?怎么掌握监舍中的细节?怎么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怎么能达到防控结合,怎么能保证不出事故?出现事件时又怎么能及时挽救?但是,堂堂一个黑龙江省的未管所(监狱)不考虑这些问题,就这样在没有任何的监控设施的情况下,把这些孩子,像收储物品一样,关在一起。这种做法太没有人性了吧?这种管理方式合法吗?对于我们的质问,未管所方,理直气壮的说:“我们没钱,不能安监控。”这简直是胡说八道的托词。当我们问到驻狱检察室监狱没有监控晚上犯人抽烟、打架怎么办时,姚主任回答我说:“谁也没招”。这么大的黑龙江省唯一的未管所,真就这么穷吗?穷的都不如一个小超市、小饭店或幼儿园吗?这些小场所都安设监控。未管所(监狱)这么高风险的单位,怎么能连一个监控都没有,谁能相信?!(家属发现门卫的监控完好),狱方和检方还告诉家属,晚上就是由犯人班长管理犯人,有情况报告,这种报告方式请问要是班长打人还有人敢报告吗?!明显的以犯治犯。王斯夫被犯人班长殴打致死完全是因监狱方监管有漏洞,没有监控设施,以犯治犯所致,从而给罪犯有可乘之机造成的,监狱方理应负渎职、监管不利之责;仅2011年里,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内就死亡犯人四名,除王斯夫之外,其他三人赔偿如下(检方口述):一个赔五万;一个赔三万;一个正常给丧葬费,品品其中的奥秘吧!!!(录音请在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犯人打犯人视频专辑里听)  地址:[url]/v_show/id_XNDQyODQ5ODky.html[/url]  其二,被杀者也是犯人,他的行为也在监狱方的监管之内,在服刑期间有依法获得生命保护权利,保护他的生命安全也是监狱方应尽的义务而其未尽到义务;  其三,按《监狱法》第十四条第(八)项规定,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监狱方不应该利用王(犯人班长)管理犯人,特别是监狱方多次知道李打人而不处理,以导致后来恶果的发生;  其四,《监狱法》第七十六条:未成年犯年满十八周岁时,剩余刑期不超过二年的,仍可以留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剩余刑期;第三十九条:监狱对成年男犯、女犯和未成年犯实行分开关押和管理。而王、李已是成年犯且刑期超过二年。可未管所违法将成犯与少犯混押,还把其封为集训管区犯人班长,这就是明显的以犯治犯,违法管理。  对王斯夫死亡案件被害人家属已经明确向监狱方表示,我们要公理,要死亡真相书面文书,监狱方一直不出据相关文书,认定是自然死亡,起初说出于人道给1至2万丧葬费,而后家属找出死亡真相证据,监狱方答应给一定的经济补偿,到现在又改为按工伤处理,我们家属不服,必须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狱方让被害人家属“愿意上访就上访,愿意起诉就起诉。”  请看李闯在打死王斯夫之后,因为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没有对其进行任何处罚,导致李闯继续在未管所内殴打少犯的真实一幕视频和截图  地址:[url]/v_show/id_XNDM4Nzc2NDky.html[/url]  本人资料:相关情况请进[url]/u/UNTA3OTY0MzEy[/url]或者下面QQ空间里看日志和相片。  身份证号:121010  手
Q:  [newem23.7][img]http://image.hnol.net/c//13/9606.jp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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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死的太惨了,应该严惩凶手啊
  太气愤了,
  路过顶一下
  凶手得严惩。
  路过顶一下
  严惩凶手
顶顶顶!!!
  里面的黑暗你们法外的人永远不会懂得。我在里面待了5年2个月,我为集训队的那几个杂工对你孩子施暴的行为感到愤怒,你让那两个杂工来我们队,吗的打不死他是真的,就在集训队装个逼欺负新犯。  
全国就没那个未管所好的。现在未管所这个特殊的监狱真的是黑的不见天,本人对天发誓,未管所真的能打死人,心犯人每天都想着不要挨打,精神高度紧张,我说的半句假话都是畜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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