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骨伤科专业(中级)中医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软件哪个好? 用过我的兄弟姐妹电影请指教?不胜感激

内科中级可以考儿科副高吗 - 职称与晋级考试版 - 爱爱医医学论坛 查看: 1874|回复: 4 内科中级可以考儿科副高吗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我10年取得执业医师证,15年考取内科中级,5年后可以考儿科副主任吗,需要变更执范围吗?要不要重新考取儿科中级,如要要考的话要多少年限? 阅读权限200 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部属驻穗及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方式的通知》(粤人发〔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人社函〔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以下简称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原则 实践能力考试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考试对象、方式、标准及考试效用 (一)全省符合申报2016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资历条件的人员,可参加2016年度实践能力考试。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试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中因工作变动转换了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才能按现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申报评审同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现岗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后,申报比转换系列前高一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现岗位技术工作时间至少满2年。资历可按变动专业技术工作前后实际从事相应档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加计算。 (二)2016年度实践能力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在计算机上完成试题作答。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题型有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三种。考生可登录中国(),进行人机对话考试系统模拟练习。 (三)自2011年起,实践能力考试只设成绩合格标准,不设优良标准。我委将委托考试服务机构按照同一级别同一专业通过率为60%的原则,对原始考试成绩进行标准化处理,合格分数线统一定为60分。 (四)自2011年起,合格成绩有效期为3年,即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从参加考试的当年度起凭合格成绩连续3年可申报卫生系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五)受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或省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派遣,参加援外、援藏、援疆以及其它救灾、援建、国际救援等特殊援助任务,且援助任务为连续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当年的实践能力考试时间在执行援助任务期间无法参加考试的,当年可免于考试,直接参加当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六)参加实践能力考试的男满58岁、女满53岁及以上的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日),不论考试成绩是否合格,均可申报当年度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成绩当年有效,并作为当年度评审的参考依据。 (七)为体现对农村卫生人才的倾斜,14个经济欠发达地市(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下同)及江门恩平市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所的技术人员,在其他人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降低5分作为考试合格分数线,降分后合格的成绩仅作为申报农村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效依据,当年有效。上述人员不含县城或区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计生服务所的人员,乡镇卫生院名称必须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名称一致。 三、考试内容 主要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分析,考核本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 四、考试专业及级别设置 根据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设置以及近几年来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情况,共设置普通内科等91个考试科目(见附件1)。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申报人根据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以及有关执业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选择合适的专业进行考试,所选考专业必须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及资格级别相一致。 五、考场设置 原则上每个地级以上市设置一个考场,申报人数较多且具备开考条件的可申请另增设考场。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必须根据各专业报名人数落实好考场。 六、报名有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 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日-1月27日,申报人可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打印《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2)1份并签名。 (二)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1.身份证。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在外省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提交考试申报表、报名表或登记表等佐证材料。 3.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主任或副主任医师资格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相一致。申报主任或副主任护师的,须提交证书及其注册页。 4.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个人自主来粤创业择业的人员,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需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号)要求进行确认,如在2016年度考试报名前尚未完成相关确认工作,需提交保证书。 5.14个经济欠发达地市及江门恩平市的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6.个人拟报考专业未开考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并提出申请;转换系列评审的人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出的,需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7.以上报名材料均需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请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清晰可见、真实有效。同时所有报名材料需提交复印件(需验印)至考点备查。 (三)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核。 日至2月26日为各报名点、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核工作的时间,其中各报名点网上报名确认时间截止至1月29日。确认及审核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审核申报人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并在报名表相应栏加盖公章。各单位收齐报名表和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所在报名点报名确认,广州地区以外的部属、省属单位直接到所在地的各地级以上市考试负责部门报名确认,部属、省属驻穗单位直接到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地址:广州市西华路534号)报名确认。各报名点需认真审核申报人网上报名信息及上传报名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各报名点、考点应在2月26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表相应栏加盖公章,并将网上数据提交至我委人事处。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定于4月16日。考生可于4月12日至4月16日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证件,并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八、考试组织管理 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负责。请负责单位根据各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做好各项考务工作,并接受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监督指导。 九、考试收费 按照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答辩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号)规定执行,每人收取考试费100元。 附件:1.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2.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 & && && && && && && && &&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 && && && && && && && && & 2016年1月日 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报 考 专 业 报 考 专 业 普通内科(临床) 中医骨伤科(中医) 心血管内科(临床) 中医皮肤科(中医) 呼吸内科(临床) 中医肛肠科(中医) 神经内科(临床) 针灸科(中医) 消化内科(临床) 推拿科(中医) 中医眼科(中医) 肾内科(临床) 中医耳鼻喉科(中医) 内分泌(临床) 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医) 护理学(护理) 传染病(临床) 内科护理(护理) 急诊医学(临床) 外科护理(护理) 康复医学(临床) 妇产科护理(护理) 老年医学(临床) 中医护理(护理) 重症医学(临床) 儿科护理(护理) 职业病(临床) 放射治疗学(临床) 结核病(临床)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皮肤与(临床) 放射医学(临床) 精神病(临床) 放射医学技术 肿瘤内科 (临床) 医学(临床) 全科医学(临床) 超声医学技术 普通外科(临床) 神经外科(临床) 胸心外科(临床) 核医学技术 泌尿外科(临床) 病理学(临床) 骨科(临床) 病理学技术 外科(临床)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外科(临床) 微生物检验技术 肿瘤外科(临床) 理化检验技术 学(临床) 心电学技术 妇产科(临床) 病案信息技术 妇女保健(临床、公卫) 小儿内科(临床) 小儿外科(临床) (临床、公卫) 环境卫生(公卫) 口腔(口腔) 营养与食品卫生(公卫) 口腔内科(口腔)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公卫) 口腔颌面外科(口腔) 放射卫生(公卫) 卫生毒理(公卫) 口腔(口腔) 传染性疾病控制(公卫) 眼科(临床)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公卫) 耳鼻喉(头颈外科)(临床)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中医内科(中医) 寄生虫病控制(公卫) 中医妇科(中医) 职业卫生(公卫) 中医儿科(中医)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公卫) 中医外科(中医) 注:报考专业名称后注明临床、口腔、中医、公卫的,必须具有相同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注明护理的提交护士执业证书。拟申报评审临床类或公卫类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专业的,须具有相应类别的执业资格,均可报考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专业。拟申报评审临床类预防保健专业的,须具有临床类执业资格,可报考临床类或公卫类的合适专业。拟申报评审中西医结合医学专业的,可报考中西医结合医学专业或中医类的合适专业。 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 用户名:                确认考点:& && && && && && && &    现有资格信息 现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现聘任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拟申报专业 拟申报资格 是否属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人员 是(& && &)& & 否(& && & ) 以下由审核部门填写盖章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 & && && && && &(公章) & && && && && &(公章) & && && && && &(公章) & && && && && &年&&月& &日 & && && && && & 年&&月& &日 & && && && && & 年&&月& &日 备注: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申报人员签名:& && && && && && && && && && && && && & 日期:& && & 年& & 月& & 日 阅读权限200 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 作者:卫计委来源:卫计委发布日期:浏览次数:451字号:[ 大 中 小 ] 苏卫办人〔2016〕3号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省有关单位:   经研究,201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定于2016年4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地点   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核对象   (一)考核对象   1、符合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拟于2016年度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2015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中的先评后考对象;   3、日考核成绩未达到2015年评审确定的合格标准,拟于2016年申报评审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   (二)免考对象   1、经单位主管部门安排,考核之日正在援藏、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且援助时间在一年以上,拟于2016年申报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   2、从省外、系统外调入,确认我省相同级别和相同专业高级资格的人员;   3、已确定为援外医疗队预备队员且2016年执行援外任务、正在援外或完成援外任务回国后未满一年的,拟于2016年申报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   (三)先评后考对象   1、考核之日因公出国人员;   2、报名截止时间之后,从省外或系统外引进、军队转业以及机关流动的人员;   3、考核之日正在援藏、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但援助时间少于一年,拟于2016年申报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   三、考核效用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是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一项程序,考核结果是评审的重要要素之一。考核成绩可作为申报2016年度卫生高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依据。日参加全省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达到2015年度高评委会确定的专业实践能力合格标准60分,申报社区卫生高级资格、报考除全科医学和全科医学(中医类)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标准55分,可作为申报评审2016年度卫生高级资格的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依据。   2016年度考核成绩达到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确定的合格标准的,可作为申报2017年度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依据。   四、考核内容   (一)考核范围:考核范围参考原卫生部标准条件中要求具备的专业工作能力,不指定考核大纲和指导用书。   (二)考核专业:共110个,详见《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专业设置表》(附后)。   申报社区卫生高级资格,执业医师资格为临床类别的人员,原则上应报考全科医学专业,社区内科应报考普通内科(代码063)、社区外科应报考普通外科(代码011)、社区妇产科应报考妇产科(代码019)或妇女保健(代码093)、社区儿科应报考小儿内科(代码为020)、小儿外科(代码为018)或(代码为094),现岗位是、心电诊断、的,可另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为中医类别的人员,报考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为口腔类别、公卫类别的人员,可另选相应专业。社区从事药学、中药的人员,应报考医院药学(代码为045)或中药学(代码为082)。社区从事护理、医疗技术专业的人员可另选相应专业。   申报护理正高级资格的人员,可根据从事岗位报考护理学(代码047)或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危重症护理(代码048至051、124)等专业。申报护理副高级资格的人员仅限报考护理学(代码047)专业。   (三)考核形式:采用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的人机对话形式。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系列多项选择题。总分为100分,考核时间为2个小时。考生可登陆中国()进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模拟练习。   (四)考场设置:各市卫生计生委和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省辖市设立考场。   五、组织实施   考试命题、组卷和阅卷工作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承担;、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工作由各市卫生计生委和省直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考务工作由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各市考务组织工作由各市卫生计生委具体负责。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和检查考核工作。   六、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并下载打印《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为日至3月7日。   2、报考人员于3月1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到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完成报名资格的确认工作。具体确认时间由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确认报名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现资格的聘书或聘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执业医师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另选社区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相应考核专业的人员,所在单位须提供其工作单位的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各市审核报名人员报考资格的截止时间为3月22日,全省报考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28日。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可于4月6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相关政策要求   1、凡报考医、药、护、技等专业的人员,均应受聘在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从事本专业岗位的工作。经商省人社厅有关处室同意,报考社区卫生资格的人员,应受聘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部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升格为二级医院,但仍开展“六位一体”服务、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也可申报,具体由各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确定。单位门诊部(所),监狱、农垦等部门管理的基层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执行。   2、报考专业须与申报评审专业一致,另选专业按规定专业报考。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人员,所报考的专业须与本人执业类别相一致。凡与申报评审专业或执业类别不一致的考核专业成绩,一律不作为申报评审的成绩依据。   报考全科医学或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的人员应提供全科医学专业或全科医学(中医类)执业证书。上述报考人员可按照原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全科医学专业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卫医〔2012〕11号)要求,申请变更或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全科医学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3、报考有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供医学类(不含基础医学类)专业毕业学历(学位)。初始学历为临床医学检验学、临床医学等专业,后学历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的,可作为报考临床医学检验类专业的学历依据。   报考有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供护理或助产专业毕业学历(学位)。对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施行之前入学,参加后学历教育取得临床医学类毕业专业的学历可作为报考护理高级资格的依据。   报考药学类专业的人员,原则上应提供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学历(学位),如初始学历为药学或中药学,后学历为药学类(药理学、药物制剂、中药制剂、应用药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等)的,可作为报考的学历依据。   报考医技类专业的人员,应提供医技类“相近专业”毕业学历(学位),对于2008年之后入学的在职教育取得的学历,需要提供“相应专业”的学历。   晋升卫生管理专业高级资格的人员,应提供卫生管理类“相近专业”毕业学历,并从事卫生管理工作。转评报考卫生管理专业高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有卫生(医、药、护、技)专业资格,且取得卫生管理类专业或卫生类专业学历(学位),并从事卫生管理工作。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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