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乔丹的乔丹是正版的还是山寨的?跟乔丹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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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诉乔丹体育侵权 网友叹:中国的山寨太多了
“我忽然有种自己被欺骗了很多年的感觉,以前真的认为它就是乔丹开的,原来又是个山寨货!”
国际著名NBA球星迈克尔-乔丹委托律所已对中国“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指控该公司未经授权使用其姓名,甚至注册其两个孩子的中文译名。乔丹强调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关于道德层面,对自己姓名的维护。
作为一家土生土长的民族企业,乔丹体育的商号及主要产品商标“乔丹”均与美国前职业篮球球星的中文译名相同。但从乔丹体育的招股书看,乔丹体育同美国的“飞人乔丹”没有丝毫关联,授权亦不存在。但据网络调查数据显示,多数消费者却误以为乔丹体育跟由迈克尔-乔丹有直接关系。
“new八路”:我忽然有种自己被欺骗了很多年的感觉,以前真的认为它就是乔丹开的,原来又是个山寨货,这官司难赢!
“皮皮卡”:乔丹是国内品牌,真正的乔丹鞋是Nike品牌的一个系列!当年我买这鞋,包括现在我都一直以为是乔丹在华的投资企业,至少是代言企业。原来,根本没这事啊!
有网友表态:不管官司最后怎样,我绝对支持michael jordan。在店里就老有岁数大些的顾客分不清JORDAN品牌和中国乔丹,老说耐克鞋店里怎么还有乔丹鞋卖呢?更过分的是乔丹体育连人家儿子的名字都给注册了,太有侵权之嫌了。
乔丹体育公司由福建省晋江市发家,是地地道道的本土品牌。2009年12月,公司前身福建乔丹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乔丹体育诞生。
中国的山寨太多了
“大盘涨”:中国的山寨太多了,不过“乔丹”把山寨做到NBA去也不容易!乔帮主够能忍的了,要我看早就该起诉这个山炮“乔丹”了
由于中国法律关于注册权实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所以一些商标经常被抢注,除了乔丹之外,中国还有科比牌、艾弗森牌等,以及最近更热闹的iPad商标权之争。
“小友”: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也就仅限于此!其实卡卡、兔罗不都是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借用了,这次碰上个较真的!
也有网友认为商标抢注已经形成一个不错的赚钱行业,比如前几天大家抢注的林书豪商标,展现给大家只要有眼光,就能挣大钱的行业,但这或许也是一个需要广撒网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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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面子!DS 6 尊享版 SUV(图)IPO前夕乔丹要告中国乔丹 消费者大呼又被山寨坑
“飞人乔丹”要告“中国乔丹”。在IPO前夕,一场突如其来的诉讼纠纷让乔丹体育一时成舆论焦点,“此乔丹非彼乔丹”也让不少消费者大呼“又被山寨坑”。在中国内地,“林书豪”早被注册,“姚明”卫生巾、“本·拉灯”照明器、“赵本衫”衬衫、“流得滑”修正液、“催永圆”猪饲料等名人谐音商标屡见不鲜,甚至有商标拍卖专场,表明商标抢注已经形成了产业,飞人乔丹的遭遇不是第一个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而抢注名人是投资还是投机?乔丹案及隐藏其后的中国巨大的山寨商标群体究竟该怎么看?该案进程能否对明星姓名被无偿抢注商标这一现象给出说法?企业如此傍名人、搭便车是否经营之道?诸多问题有待梳理。
■ 消费者说
“曾被‘乔丹’忽悠过”
潘先生(上海 市民):
我之前买旅游鞋的时候曾经到乔丹体育的专卖店里逛过,我以为这个品牌最起码与乔丹本人有关。要么是有他的股份,要么也是他投资设立的公司,哪知一点关系都没有。“乔丹”这个名字当然误导了我。
不过我对品牌没什么要求,只要颜色和款式好就可以,鞋子也不是什么高科技的产品,谁家的都差不多。
高先生(北京 篮球迷):
生于上世纪80年代的人,但凡爱打篮球就崇拜乔丹。我上学的时候资金能力有限,买过乔丹体育的鞋。当时确实以为这就是乔丹代言的产品,买回来之后就发现不对,它的那个logo和耐克旗下乔丹的那款鞋不一样。
客观地说,乔丹体育的鞋质量还行,只是这个名字忽悠了我们这一代人。
■ 两方激辩
“要用‘乔丹’须经乔丹允许”
康乂(迈克尔·乔丹的中国代理律师):
中国和国外对待商标权的法律体系是不同的,在美国是使用在先,而在中国是先要注册(商标)。因此这起诉讼不涉及任何商标的诉求,而是一个姓名权的案子。即乔丹体育不能使用乔丹的名字;如果要使用,必须要经过他本人的允许。
迈克尔·乔丹认为,乔丹体育公司恶意是非常明显的,包括他们注册乔丹孩子的名字,这些都是非常明显的在建立迈克尔·乔丹和乔丹体育之间一一对应的关系,是在误导消费者。一个企业应该诚实的做一些经营活动,你是一个什么样的品牌应该告诉消费者。
“‘乔丹’商标受法律保护”
乔丹体育:
公司没有蓄意使用Michael Jordan(迈克尔·乔丹)的姓名,乔丹体育对“乔丹”等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公司自2000年6月起即开始使用中文“乔丹”作为公司商号,使用中文“乔丹”及图形等作为注册商标,乔丹体育先后注册了100余件并未使用的防御性商标。
自公司成立至日,迈克尔·乔丹从未就其姓名及中文“乔丹”注册商标事宜向本公司提出过异议或进行过接触,乔丹体育也始终注意在各种场合表明与迈克尔·乔丹无直接关系。
■ 律师说法
“期待新商标法堵住漏洞”
廖飞(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国际上对于商标注册原则大致分两种:欧美法系“谁先使用谁享有权利”和大陆法系“谁先申请谁享有”。因此国内许多企业、个人趁国外名企、名人们尚未涉足中国市场或知名度不高时抢注了商标,国外名企、名人虽然此后可提出异议,但需要举出充足的证据证明对方恶意抢注,或证明自己的商标在中国已有较高的、在先的知名度,来推论对方的恶意。
但这里有个误区需要澄清一下:虽然商标权和姓名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这并不意味着我国法律对抢注名人商标中涉及的“姓名权”是不予保护的。我国商标法三十一条有关“在先权利”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在先权利”就包括了在先的姓名权,《民法通则》也明确对公民的姓名权予以保护。
此外,商标法关于“公共秩序”等兜底条款,如第十条一款(8)项,也可以用来作为对名人姓名权的保护,主张恶意注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易引起不良社会影响。总之对这种权利被侵害,理论上我国法律应该给予法律救济。
如乔丹体育确实像他所说在法律框架内取得了商标权,“其商标权受法律保护”,但是这并不意味就盖棺论定了。乔丹有权提出“姓名权被侵害”这样的民事诉讼以对抗对方的商标权。
此前国际商标界一直呼吁中国加大商标保护力度,我国司法系统、商标主管机关及法学界对此也越来越关注。我国正在修订的商标法预计会对这一块有所完善,更倾向保护权利人的知名“在先权利”,加大打击类似商标抢注、傍名牌的力度,这是大趋势,我们法律工作者也期盼已久。
■ 业界观点
“打擦边球做不成百年老店”
李志起(志起未来营销公司董事长):
我是一直反对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任何这种傍名人、搭便车的行为,都是短视的逐利行为。短期来看搭个便车,必然是一条不错的捷径。但从长远来看绝不是一本万利、一劳永逸的事情,乔丹体育遭遇乔丹本人法律阻击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我们讲企业品牌营销需要“借势”,但“借势”应该是合乎法律和情理的,比如通过顺应环境、名人效应、引进技术予以创新等等这些做法,而不应该带有侵权的危险。
虽然,这种抢注商标的现象全世界都有,比如海信、联想这些名牌企业商标都被国外抢注过,但这与乔丹体育的情况还不一样。国外更多抢注商标后通过谈判来获利,是讨价还价后的一锤子买卖,并不是想真正做实体经营。而乔丹体育这种做实体的就更应该小心“山寨”的后果。
任何一个真正想做百年老店、想基业常青的企业,从一开始就应该走自己的路,建立独有核心价值观和品牌战略,通过诚实守法、创新经营来为社会创造价值,不该打“擦边球”。类似乔丹体育这样的企业,在通过自己的生存期,发展壮大以后,企业领导人就应该有正确的品牌意识,痛下决心摆脱“被指山寨”的后顾之忧。不管这个案子最后的判决如何,事实已经证明,因为没有甩掉这样的风险,乔丹体育已经在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时代背景造就乔丹体育”
张庆(北京关键之道体育咨询公司CEO):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我们不能站在今天来评判当时的对与错。
在那个时代,一个品牌要横空出世是一件很难的事,我们在国际市场中所承担的角色就是生产、制造,所以才造成乔丹体育、361°等很多国内体育用品企业是以代工来起家的。
当然,站在今天,我们应该要引以为戒,反复强调去创造、去创造、去创造,这种创造,不仅仅是品牌的创造、创新,还应该包括产品研发、品牌推广、经营管理等诸多方面的创新。
■ 网友议论
“始知‘乔丹’是民族品牌”
光远看经济:我一直以为,乔丹体育是乔丹在中国开的公司,是一个洋品牌。今天才知道这原来是一个“民族品牌”。乔丹告上门,乔丹体育说:乔丹就是一个姓,姓乔丹的人多了去了,你怎么认定就是那个篮球巨星?但是,在体育界,提到乔丹,并且图标是一个拍篮球的,谁还想到别人?
武坚律师:为何不能注册乔丹这两个字?而且明星的名字是英文,不是汉字。情理归情理,法律归法律。怪也只怪明星没有注重知识产权。海信“Hisense”被博世西门子注册过,“英雄”在日本被抢注,“大宝”在美国、英国、荷兰、比利时被抢注,“红星”二锅头在欧盟被抢注。合理利用规则,有何不可?况且乔丹只是名字。
陈伟Charles:大家有没有觉得Jordan搞乔丹,是为了替iPad报仇?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范旭光 黄锐
责任编辑:NF074(本文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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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公司版权所有哈哈中国乔丹我要说再见啦,你个山寨的乔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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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评校花校草,体验校园广场aj那么出名,为什么常常有人认为是乔丹(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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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aj13熊猫啊,aj5流川枫啊的,价格炒天上去了……然后呢,本潘靠戳丝醋约旱aj3 aj4 aj5一阵茫然……因为我在单位里,经常有人说我穿的是中国,动不动就是乔丹专卖店没看到这个鞋子,要200块啊之类的……我顿时感到雷声……次奥……我就奇怪了……为什么aj这么出名,大部分人还都只知道钩子,而不知道飞人呢……少跟我来那套什么……我穿的是回忆之类的……鞋子穿给自己看不是给别人的……aj是什么什么之类的……矫情 的一边去……大家一起来分析下原因吧……我个人认为是aj在中国推广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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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文章,可以。& & & &
知道你是潘烤秃谩!!;刮誓敲炊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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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rdan翻译过来是乔丹,就这么简单
咿呀咿呀哟
充分体现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慢慢来,等到像欧洲那样没人抢AJ时,大家就都知道AJ和乔丹的区别了!
KOBE9 ID,AIR UP 魔术 ,NIKE SHOX NZ ID ,GEL-NIMBUS 13,Flyknit Trainer+雪碧,max air 1 og白灰红
AJ 幸好没在中国推广开?。。。
你穿的时候贴个价格标签在鞋上就行了
做人不能和狗一样?????有事没事摇尾巴喊主人????????
无论私企还是国企,还是自己做买卖的 尤其规模不太小的 别人以为你穷比以为你富有好处
因为AJ没打什么广告
乔丹广告天天有
互粉微博:无敌水元素正品
名族的品牌 qiaodan
你爱吃青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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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允许多选独家评论:乔丹为什么会在中国法院屡败屡战?|乔丹体育|乔丹体育官司_凤凰体育
凤凰体育特约评论员方正宇 新闻背景:延续了多年的&乔丹德比&,昨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出了新一轮胜负&&针对迈克尔&乔丹要求撤销乔丹体育的争议商标的上诉请求,法院认为理由依据不足而不予支持。
乔丹品牌终审判决所导致的后果,也就是乔丹体育的注册商标不会被撤销,将继续被这家福建晋江企业用于各种广告宣传。 或许很多人感到无法理解这个判决:很明显,当初使用&乔丹&作为商标,就是为了误导消费者以为该品牌与迈克尔&乔丹有关,属于典型的&山寨&行为。所以当迈克尔&乔丹提起一系列诉讼时,几乎获得了舆论的普遍支持。结果在占据道德制高点的情况下,迈克尔&乔丹却在中国法院经历了屡战屡败,这背后到底是什么原因? 原因其实并不复杂,稍微多关心一下本次判决就会发现,直接站在迈克尔&乔丹对面的诉讼对手,并非那个备受无数球迷指责的乔丹体育,而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也就是说,尽管乔丹体育做了一件在道德上为很多人所不齿的事情,但在法律层面上,他却最大限度的利用了规则,早在多年之前就申请注册了&乔丹&商标。而当该商标经过正式注册之后,就赋予了乔丹体育可以在自家产品上使用&乔丹&商标的权利。迈克尔&乔丹如果要阻止这种权利的行使,就必须推翻中国商标部门对于这种权利的保护,所以本次提起的也是行政诉讼而非民事诉讼。 至于北京市高院本次驳回迈克尔&乔丹上诉的理由,也在判决书中写的很清楚:&在案证据可以证明迈克尔&乔丹在中国篮球运动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但争议商标中包含的文字&乔丹&与&Michael Jordan&、&迈克尔&乔丹&均存在一定区别,并且&乔丹&为英美普通姓氏,难以认定其与迈克尔&乔丹存在当然的对应关系。& 以上结论的意思是,即便迈克尔&乔丹的名气也许要超过全世界其他乔丹的总和,但他毕竟不能垄断对于这个姓氏及其中文译名的使用权。所以,当乔丹体育申请将这两个中文字作为注册商标时,商标部门并不认为侵犯到了迈克尔&乔丹的权利。既然不构成侵权,那么根据国内商标法律&申请在先&的原则,最早申请的乔丹体育就获得了在相应类目中使用&乔丹&作为注册商标的权利。 某种意义上来说,法律在本次事件中可能成了不道德行为的挡箭牌和保护伞,或许还有人会将法律视为中国山寨品牌们的帮凶。但千万别以为这是仅仅在中国出现的情况,在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规则从来就不只是扮演正义使者的角色,在很多情况下,它也可能成为巧取豪夺的工具。 将时钟倒拨一二十年,当时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淡薄的弱点,就曾被无数海外企业在规则范围内进行攻击。而且在攻击者里面,甚至不乏以高大上形象示人的国际品牌。比如作为海信电器在领域内的竞争对手,博世&西门子公司早在1999年就于海外注册了&HiSense&,以此阻止海信电器进军欧洲市场。而在同一段时间内,国内还有包括&五粮液&、&同仁堂&在内的诸多知名品牌遭到恶意抢注。 可见在知识产权领域内,道德所能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更多时候还是依靠各方运用规则的能力来分出胜负。包括在引人注目的IT领域内,诸多国际巨头更是频繁利用在知识产权和律师团队上积累的优势,来发起一场又一场扼杀其他竞争者创新空间的&专利战争&。所以在残酷的商业社会中,道德评判和规则评判的结果往往并不一致,迈克尔&乔丹接连败诉的原因正在于此。 以上这么多说明,并非打算为乔丹体育进行开解。因为即便能够获得规则的保护,但&乔丹&这个注册商标的存在,已经为企业和品牌刻上了深深的山寨烙印。或许在品牌的初创阶段,企业的确可以利用这两个字赚到些鱼目混珠的利润。但随着企业自身的做大做强,当初使用的小伎俩,反而成为了乔丹体育的一种&原罪&。企业所有试图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的努力,都有可能因为品牌本身的这两个字而付诸东流。 再进一步来看,迈克尔&乔丹在法庭上的连续失败,就意味着乔丹体育成为了赢家吗?答案是未必。本次事件存在着一个耐人寻味的时间节点&&此前乔丹体育的产品已在国内销售多年,而且迈克尔&乔丹乃至其背后的耐克也早就对此进行过交涉。然而直到2012年初,迈克尔&乔丹才高调发起针对乔丹体育的一系列诉讼,而且一直持续到现在。 这个时间节点又意味着什么呢?就在日,乔丹体育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谋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1.125亿元股票并上市。在这份招股说明书有关风险提示的部分中,存在着以下表述:&发行人对企业名称享有商号权,对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该等权利均受我国法律保护。发行人的商号及注册商标均不存在侵犯Michael Jordan 的姓名权或其他权利,发行人自日成立至今,Michael Jordan 从未就发行人商号及&乔丹&注册商标事宜向发行人提出过任何权利或主张,发行人与Michael Jordan 之间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由此可见,倘若没有之后遭遇迈克尔&乔丹起诉这回事,或许乔丹体育早就在上海证交所成功上市,非但企业能够依靠募股资金进一步发展壮大,而且其大股东们也可以依靠逢高套现成为亿万富豪。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迈克尔&乔丹选择在2012年提起诉讼。接下来随着企业遭遇事关商标权合法性的重大诉讼,乔丹体育的IPO进程也随之被迫中断,而且在所有官司告一段落之前,乔丹体育都无法重新启动IPO进程,就此眼巴巴地错过了过去一年里的大牛市行情。 可见懂得如何利用规则的,并非只有当年耍了小聪明的乔丹体育,迈克尔&乔丹也在规则范畴内实施了成功打击。即便官司输掉一起又一起,但只要锁住了乔丹体育进一步上升的空间,迈克尔&乔丹就能让对手成为实际上的输家。 (凤凰体育独家稿件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有趣有料有劲,分享更多体育快感。 微信号:fenghuangwangtiyu && 复制微信号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订阅。调查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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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特与普拉蒂尼可能是FIFA这个机构为了挽回自己日渐式微的信誉,所牺牲的两枚大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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