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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电力系统单位电话号码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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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电力系统单位电话号码|全​国​电​力​系​统​单​位​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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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  请看南京江北垃圾焚烧发电厂周围居民分布情况——谣言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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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毒了!  简直是有组织的谋杀!
  太毒了!    简直是有组织的谋杀!
  屠杀,慢性的。  一般把人口的密度分为几个等级:      第一级 人口密集区 >100人/平方千米      第二级 人口中等区 25~100人/平方千米      第三级 人口稀少区 1~25人/平方千米      第四级 人口极稀区 <1人/平方千米  江北24个新建楼盘中,最远的威尼斯水城离天井洼5.3公里,以天井洼为中心,半径5.3公里以内的面积为88.2公里,也就是说这24个楼盘里只要住进8820个人,就属于人口密集区了.  试问:当初这些开发商在这里建住宅,是未经规划局批准的吗?是与政府的江北发展规划相违背的吗?
  反对在人口密集的天井洼地区建立垃圾焚烧发电厂,必须重新选址!!!!
  操,恐怖啊,ZF如果这种项目也要审批,那真是脑袋被驴子踢到了,坚决反对!!!!!!
  要灭我儿女
  无语,还是那句话,人生最幸福的事,就似乎在中国当公仆,到美国当公民!
  人生最幸福的事,就是在中国当公仆,到美国当公民!
  我是南京做环保工程的  是意大利LABIOTEST臭气处理系统的代理  目前我们已经在北京完成六个垃圾填埋厂的除臭项目,效果非常好  对于南京垃圾扰民问题多有关注  夏天就要到了,希望我司能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有用的帮助  025     姚工  我司也是刚开始在南京做环保项目  我打算去该垃圾填埋场实际考察下  希望网友能提供该垃圾场的一些具体信息  地址 联系电话 领导部门等,谢谢
  太无耻了
  这些天看了大量资料,认为现在有两个变通办法;  一是向人口更稀少的地区建,并应做好拆迁安排;  二是缓建,至于缓到什么时候,要看以下工作做得如何:1,强力推行垃圾分类工作,2,抓紧研究垃圾处理新技术和污染控制技术,3,从立法上规定承建和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操作规程4,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在企业和行政方面的问题频见报道的今天,只有这样,才能让百姓相信政府,相信运营商,才不至于象现在这样闹得人心惶惶.
  坚决抵制在人群密集地建垃圾发电站!!
  人民的健康不能用经济成本来衡量.
  bbc0525,您好。    请问您公司完成了北京哪六个垃圾填埋厂的除臭项目?  谢谢!
  从南京日报上请所谓的专家造势,到在警察和保安的监督下召开的&听证会&,到以宁(南京简称)成贤(南京市某些部门所在的一条街)的名义在南京日报上无耻地欺骗群众,到在一些垃圾小报上进一步忽悠,到请一些小丑在网上刺探别人隐私(如IP地址)以及跟踪反对焚烧的群众,进行恐吓,这一系列的丑恶表演,还收场了,该谢幕了,我们看够了!
  等待政治丑剧落幕.
  顶  
  上海江桥垃圾厂技改和扩能捆绑建设是一种无赖的做法,现在的渗漏液和排出烟气有异味问题不解决,却强行和扩能捆绑在一起,不扩能我前面的问题就不解决,简直是一个无赖所为!!
  拒绝癌症,不要集体谋杀.
  我来补充一点,天润城360万平米的超级大盘,威尼斯水城是450万平米,这连个楼盘在全国的面积排在前3位,预计入住人口达二十几万,周边还有若干楼盘,这个图上还有一些未提及,老的居民区像南门浦镇车辆厂的居民区就有刘家洼、厂西、浦西,浦厂小区四处,东门的老的居民区也不计其数,试问,政 府这么多年都不发展浦口,浦口人民等了这么多年,等来的却是垃圾发电厂!!!!浦口人民的命真是贱似蚂蚁!!!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三部门共同颁发的环发〔2008〕82号文件&对二恶英排放浓度应参照执行欧盟标准&,而相关专家却还在用已经被废除的&国家标准&说话,这样的说词,让我们如何相信?  相反,我们都相信二恶英是强致癌物质,它不仅难以消除,而且可以随空气和水源、土壤而污染周围以及更广大的地区,造成大范围的持久性的污染,你们为什么就是不肯懂,或者假装不懂?
  有的环评机构受经济利益左右...收受各种名目的“回报”,对此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同时,我们将鼓励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环评机构,建立重大项目的招投标制...
  该说的都说了,是人民养活了你们,你们看着办吧
  偶以&上访专业户&和&99%疑似精神病&双重身份,继续顶帖,直至项目叫停.
  不在沉默中消亡,就在沉默中爆发!!!
  在国际上,垃圾焚烧厂被公认为最危险的污染源,其污染危害性在于:    (1) 垃圾焚烧实质上属于一种污染转移,是各国环保政策所不允许的;    (2) 目前公认二英为一级致癌物,具有持久性、生物积累性和放大性;    (3) 在日本、西欧等国垃圾焚烧实践多年,焚烧厂污染引起癌症高发显著,环境安全距离大大超过相关环评报告中设计的“300米”;    (4) 有毒污染物并不会因废气排放控制技术而消失,废气过滤控制,只能使污染物转移到焚烧产生的飞灰和炉渣中,仍存在不小的污染风险;    
  今天要求写学习党的科学发展观读后感!!我写了上海江桥垃圾焚烧厂是违反科学发展观的典型!
  ZF里已经全是麻木不仁的腐败分子,逼着老百姓为了自己的生存环境去拼上性命,来引起全社会的注意。坚决反对江北垃圾焚烧厂
  天井洼垃圾焚烧发电厂必须迁址另选,  焚烧发电项目应该退出。
  政府要凭良心做事!  桥北的人口密集程度有目共睹,  在这里建垃圾电厂后患无穷!
  南京大屠杀?
  反焚烧是人民的事情,焚烧就是反对人民,反对人民就是人民公敌,哈哈!
  这本来都应该是管理部门好好考虑的事,现在纳税人替它们操心了.
  目前我国大多是在垃圾填埋基础上增建焚烧场,焚烧只是其中一部分垃圾。这样,会在原来填埋的污染上更加重污染。        建议:    (1) 慎建并逐步停建垃圾焚烧场。    (2) 明确垃圾末端处理的性质:很多环评报告将垃圾焚烧项目错误地描述为“环保项目”,这是对公众的误导。垃圾一旦产生,如果不能尽快重回自然或经济的循环链条,任何末端处理手段都没有什么环保而言,只是把问题暂时留给别人或后人的权宜之计。垃圾焚烧或填埋的准确性质是“环卫项目”,而且一直是污染控制的重点对象。    (3) 严格控制生活垃圾焚烧建设项目:很多城市已计划把焚烧处理垃圾的比率提高到40%以上。这些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需要重新论证,盲目建设之风必须得到有效遏制。项目的讨论和实施必须增加透明度,保证公共参与,特别是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人员的参与。    (4) 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和综合利用工作。  
  重庆:民众反对公交车涨价就是反政府吗?( 01:47:34)标签:网络 搜索 重庆 民众 公交车 涨价 财经
分类:扑朔迷离   
重庆市物价局计划提高公交车票价,引发批评。有民众印制文化衫表达不满,却遭警方没收,警方称“公交涨价是政府的事情,反对涨价就是反政府”。  
  反焚烧是人民的事情,焚烧就是反对人民,反对人民就是人民公敌!
  ......
  南京“垃圾发电”项目再度争议.cn
瞭望东方周刊     每焚烧一吨垃圾的成本是100多元,每吨垃圾能发电200多度,算下来只能卖100元,基本不赚钱,其赢利主要靠政府的垃圾处理补贴      《望东方周刊》记者杨明奇|江苏南京报道      “我们要把不同的声音和文字带到环保厅。”许尧对《瞭望东方周刊》说。3月27日下午2时许,穿越拥挤的长江大桥,这位65岁的老人和20多名桥北的居民赶到桥南的江苏省环保厅。      许尧反对在南京浦口区天井洼建垃圾发电厂,那里距他居住的金泉泰来苑小区有1.5公里左右。      “一封致环保厅领导的信,外加7个附件材料,我们要求省环保厅的领导接见。”许尧说,“我们去的人很少,但代表的人很多,一个厚厚的文件夹里是5000多人的签名册。”      许尧他们在江苏省环保厅的大门外,扯起了“反对垃圾焚烧发电厂,还我绿色江北”的条幅。      江苏省环保厅开发建设环境管理处处处长潘良宝出面,接收了居民们提供的申诉材料,并与5位居民代表对话。      “建设方已于3月19日向环保厅提交了材料,我们必须在这个关头阻止。”许尧说。      听证会纷争      “‘抗议’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听证会被操纵了。”许尧代表金泉泰来苑小区居民,参加了3月17日上午召开的南京江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众参与听证会”。      许尧说自己是当天听证代表中的“少数”,20名听证代表中有16名支持了拟建于浦口天井洼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名持反对意见的代表,两名来自金泉泰来苑小区,一名来自华侨绿洲小区,还有一名是南京农业大学浦口校区的代表。      尽管如此,整场听证会激辩之声贯穿始终。      “一些迹象表明有些听证代表不具代表性,听证会的民意表达缺乏真实性。”许尧说,“坐在我身边的一个小伙子是饭店的,他说是被叫去的,能看出来他发言的内容是有人给他准备好的。”      许尧说他还发现一些代表发言时只是一味附和,有的甚至说:“什么二恶英,什么重金属,我们不懂,我们不管。”
  许尧的质疑主要集中在村民代表身上,他听说有的村民代表还得到一些“补助”。      对此,南京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石剑菁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那是片面之词”。该公司是上海环境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江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方。      石剑菁介绍,在项目地点方圆5公里范围内有120多人报名参加听证会,其中金泉泰来苑小区有32人报名,自己产生了两名听证代表;华侨绿洲小区只有4人报名,抽取了一位听证代表;村民报了五六十人,给了8个听证代表名额;南京农大、东南大学和南京陆军学院浦口校区三个单位各有一个代表名额;剩下的名额分配到别的小区。      对于争议最大的村民代表的产生过程,石剑菁说:“我随便抽取了几个,他们自己定了几个,当地居委会推荐几个。 ”      来自浦口区泰山镇黄姚社区的听证会代表程中新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地乡亲因为垃圾填埋场受了20多年的罪,早就希望政府解决垃圾场问题,他们支持建垃圾发电厂。      至于垃圾发电厂是否带来新的污染,程中新表示“不懂也不好说”。来自林场社区的听证会代表王帮林则称,之前被组织前往上海江桥垃圾发电厂参观,看到周边1公里有小区和学校,觉得没有什么污染,相比之下要比垃圾填埋场好得多。程中新和王帮林均表示自己是主动报名参加听证会的。      对于听证会引发的一些纷争,石剑菁表示,公众参与的听证会并不是环评的必须程序。      曾是沪宁合作最大项目      3月17日上午的听证会,是江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第二次听证会。早在日,由南京市市容局组织召开的第一次听证会,因遭到部分居民的质疑而搁浅。      几经周折的江北垃圾发电项目,曾是沪宁两地最大的合作项目。      媒体报道称:“该项目选址浦口,对南京市加快推进‘跨江发展’、建设‘五个中心’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将有力拉动江北区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日,江北垃圾焚烧发电厂举行奠基仪式,两地领导出席。这样的奠基仪式一度被部分居民称“ 未批先建”。      “那只是两地建立合作的一种形式,是奠基,不是开建。”南京市市容局副局长孙宁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其时,江北垃圾发电项目受到了包括村民在内的周边居民的抵制。      “我们当时冲进专家评审会现场,向评审专家陈述了我们的观点,最终促使专家给出了‘谨慎’的评审意见,其结果是该项目没有得到环保总局的批准。”金泉泰来苑小区居民章泳涛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现在审批权下放到省环保厅,该项目又想上马。”      对此,南京市市容局设施建设处处长助理欧阳育楠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环保部并不是否定了这个项目,而是让与居民继续沟通,做好群众工作。”      欧阳育楠是南京市市容局关于江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负责人。      此后,环境资源再生公司先后分两批组织当地村民和媒体记者前往上海的江桥垃圾发电厂参观。      “通过组织周边村民现场参观,距项目选址地点较近的村民基本上都持赞同态度,反倒是距离较远的商住小区居民反对强烈。”石剑菁说。      江北垃圾发电项目一个值得提及的背景,是南京将面临垃圾“围城”。      早在2007年,南京市垃圾日产量已达吨,目前日均产出生活垃圾已达4500吨,并以每年 9吨的速度递增。      垃圾填埋处理所带来的二次污染也同样困扰着周边的居民。居住在天井洼垃圾填埋场附近的程中新说,当地村民不堪忍受臭气,曾将通往垃圾场的道路堵住,阻止垃圾车进入长达八九天。      “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迫在眉睫。”欧阳育楠介绍,该项目在南京虽然是第一个,在江苏却已有十几个。      选址之辩      许尧在提供给江苏环保厅的申述材料里称,《南京市浦口区城市总体规划》其中第136条明确规定,“天井洼垃圾堆场根据总体规划,因天井洼垃圾堆场用地性质已改为生态绿地,该垃圾堆场应搬迁,其选址将尽早在专项规划中完成。”      在第34条环卫设施规划中第3点环卫设施布局规划之(3):“天井洼垃圾堆场:根据总体规划,因天井洼垃圾堆场用地性质已改为高新研发用地,该垃圾堆场应搬迁。”      “一个必须迁的垃圾堆场场址,怎么可以改建生活垃圾焚烧厂呢?”许尧说,“垃圾焚烧厂从投资、规模、影响等方面看,都是重大设施,改变原搬迁规划为新建,应经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后,报南京市政府审批,市规划局没有权限更改区城市总体规划。”      对此,欧阳育楠表示,“浦口区规划与市总体规划相冲突应以市总体规划为准。”至于南京市总体规划表明天井洼所处位置为“生态保护用地”而非“建设用地”,欧阳育楠说“几十平方公里的地方建一个市政设施不可能改变用地性质。”      对于江北垃圾发电厂选址所涉及的规划问题,南京市规划局直属分局副局长何强为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做了更为详尽的解释。      何强为说,南京市的总体规划是国务院审批的,浦口区总体规划是南京市政府审批的,区规划是市规划的深化和完善,两者冲突时以市规划为主,但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上,市区大小规划并不冲突。      “对城市空间进行的分类不是具体的用地分类,生态保护绿地属于城市空间分类,并不是说什么都不能建,比如垃圾焚烧厂只要符合环保条件,也不是不能建。”何强为说,“垃圾填埋场不同于垃圾焚烧厂,垃圾填埋场搬迁和建垃圾焚烧厂是两回事,居民把两者视为一体,那是一种误解。”      何强为的解释,金泉泰来苑的居民难以接受。      许尧表示,依据相关法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建市政设施的地块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      日的《中国环境报》相关报道披露,其时的专家评审意见认为,该工程选址“处于南京主城区及建成区外、规划区内,满足国家相关规定中一般不得在大中城市建成区建设的要求,但不满足一般不得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要求”。      许尧说:“当年专家评审意见‘委婉’言明这个垃圾发电厂选址是不符相关法规的。”
  二恶英忧患      在关于垃圾发电项目选址的博弈背后,是居民对垃圾焚烧发电所产生的二恶英的恐惧。      二恶英又称二氧杂芑,是一种无色无味、毒性严重的脂溶性物质,它的毒性十分大,有“世纪之毒”之称。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将其列为人类一级致癌物。      有资料表明,大气环境中的二英90%来源于城市和工业垃圾焚烧。      江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评公示中称,“本项目建成后所排放的二英类的控制效果可达到欧洲标准0.1ng(T EQ)/m3要求。”      “发达国家都对焚烧垃圾进行严格的分类,而我国垃圾不分类,混合垃圾直接焚烧,产生二英等有毒物质,大大高于分类垃圾。”许尧驳斥说,“减少二英排放的中间环节是保持高的燃烧温度,因此环保部82号文规定进炉垃圾的热值必须在 5000千卡/千克以上,很显然南京的生活垃圾不分类需要高热值,添加煤炭等助燃剂是解决垃圾热值不够的惯用办法,那么垃圾发电厂将变成火电厂,反而会增加污染,这是82号文明令禁止的。”      “《环评公示》提到用柴油助燃,这也是82号文禁止的,柴油助燃同样增加污染,而且成本昂贵,根本不现实。如果垃圾热值不够,那只有一个结果——炉温过低,二英大量产生。”许尧分析认为。      “解决二英污染的最好办法是源头控制,进行严格垃圾分类,这也是日本等国抛弃焚烧混合垃圾、走焚烧分类垃圾之路的重要原因。”许尧说。      对于居民们的担忧,石剑菁表示:“现在没有生产,怎么解释都没有效果,请他们去上海江桥参观他们也不去,他们就是抱着一个目的,垃圾发电厂不能建。”      石剑菁认为,国内垃圾虽然没有严格分类的习惯,但拾荒者实际上起到了垃圾分类的作用,而且日本居民所使用的垃圾袋必须是透明塑料袋,以便于监督垃圾分类,所以,国内城市垃圾与日本城市垃圾中的塑料含量是差不多的。      “我们将原设计为高80米的烟囱加高到100米,企业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人居住,我们会在厂门口设置适时检测仪器,环保部门可以随时来检查。”石剑菁说,“我们有先进的工艺和成熟的经验。”      来自南京农业大学浦口校区的代表丁永进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垃圾焚烧发电潜在威胁比较大,达到无污染生产很难,对于居民的质疑,相关方面一直没有具体答复。”      彼此各有“阵容”      面对江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时过两年后再度启动,周边的一些居民们表示不解。      对此,欧阳育楠表示,“我们要允许居民们说,但不等于他们说了之后我们就成错的了。”      欧阳育楠认为项目选址符合南京城市整体规划,技术上能达到环保指标就不存在另行选址的问题。      同样的问题,持反对意见的居民则是另一番认识。      “早前市容局有人说选址天井洼是为了降低运营成本。”许尧说,选址在这里,往江北运送垃圾可以直接过大桥而省去过桥费用。在南京,除南京长江大桥之外的二桥、三桥,过往车辆都需交付过桥费用,这对每日频繁穿江而过的垃圾运送车辆,的确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居民中还有一种说法:“之前已经花掉一部分钱,另行选址意味着已经花掉的钱打了水漂。”更有甚者称“市容局参与了赢利分成”。      在本刊记者随后的采访中,南京市市容局对居民们的上述“说法”表示“不存在”。      欧阳育楠说:“不要说要建一个垃圾发电厂,就是放一个垃圾桶离谁家近了,谁也会觉得不舒服,这样的心情都能理解。”      南京市市容局副局长孙宁介绍:“江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是牵动了一部分人的利益,这里面有在那儿买了房子的居民,也有开发商在背后鼓动。”      他说:“市政设施要服务大多数市民,而不是少数人。”      在双方的视野里,彼此都各有“阵容”。金泉泰来苑居民章泳涛告诉本刊记者:“背后有许多人在支持我们。”      在这个小区的论坛上,有关帖子中不乏很“专业”的言论。在互联网上,关注江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江北居民有一个共同的称呼“绿色江北”。      面对居民不断的“质疑”和“抗争”,石剑菁直言是“前期工作没做好”。      “现在一点眉目都没有。”石剑菁说自己很无奈,“我们在青岛差不多同时启动的项目2007年10月就开工了。 ”      石剑菁介绍,每焚烧一吨垃圾的成本是100多元,每吨垃圾能发电200多度,算下来只能卖100元,基本不赚钱,其赢利主要靠政府的垃圾处理补贴。      在互联网上,争论的浪潮也同样蔓延到南京的“跨江发展”战略上。      南京市在2006年提出“跨江发展战略”,4个月前,《扬子晚报 》称浦口将陆续拿出700亿元,力争打造一个与江南比肩的江北新城。而当舆论普遍认为江北垃圾焚烧发电存在污染问题时,自然将该项目归结为“跨江发展”的战略中的败笔。      面对潮起的争议和猜测,权威的解说显得尤为重要。江苏省环保厅在本刊记者一再提出采访要求之后,却并未回应,环保厅开发处一位处长一再表示“现在不好说”。      对于各种议论,欧阳育楠对《瞭望东方周刊》说:“他们在妖魔化二恶英,在妖魔化江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南京市政府有关工作人员,你们太有才了!
  黑龙江环保厅拒绝曝光违法排污企业遭质疑    日03:47   新华网  程子龙  我要评论(1017)  黑龙江向监察机关移送10起环境违法案件     新华网哈尔滨4月20日电(记者程子龙)黑龙江省近日召开2009年全省环境执法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邀请10余家媒体参会,而对那些企业仍在违法排污等情况却一概“保密”。部分记者对此难以理解,愤然退场。   新华社记者在现场用相机拍到了一部分内容标题:“违法环评‘三同时’(环保设施和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企业家数”“存在环境隐患企业家数”“超标企业家数”“后督查抽测污染物超标企业统计表”“后督查时停产企业统计表”“松花江流域涉水排污企业督查情况的通报”等等。黑龙江省环保厅一位负责接待媒体的工作人员说,这些材料是内部保密资料,不能让记者知道,能给的材料记者就“够用”了。     然而,上述情况正是人们关心、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工作的内容。应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的工作,岂能向媒体保密、向公众保密?尤其是对有关企业违法排污及治理情况,一味“保密”,如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在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的当口,向记者隐瞒违法排污企业和隐患企业名单及真相,也是对违法排污企业和隐患企业的一种变相保护。违法排污企业成了环保部门保护对象,其用意何在?给人无限想象空间。     目前,全国开展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是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一种负责任的表现。这就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及工作人员不能为排污企业遮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否则,环保部门的环保行动将失去公信力。
  /shtml/b241/.htm  ★重温6.8市容局的观点,迎接新的对话 ()   谈谈我的见解3(6月8月下午和市容局见面的情况) ()   有人在网上问6月8日下午和市容局见面的情况、谈的怎么样?  这个问题好像谁也不好正面回答。  我看到网上有信息,我去了,我作一客观的介绍。  我个人见解如下:  一,作为市容局,他们已把 “ 圾垃炉焚烧发电项目 ” 报到国家环保总局待批了。但是,他们还是同意第三方(某记者)的建议,和我们这些当地居民见了。总算 “民意不可违” ,这对市容局来说也算是一大进步了。  市容局的基调:利用这次机会,反复向居民们宣传现在上的垃圾焚烧炉项目是迄今圾垃处理最好的方案、超过了国家标准达到了欧盟标准。  市容局的逻辑、立场是:  1,原来的天井洼圾垃厂的恶臭给大家带来的伤害,他们表示 “ 愧对 ” 。正因为如此,所以要在原址升级,“ 上焚烧炉发电项目 ” ;  2,他们不回答对 “ 北京六里屯圾垃焚烧炉发电厂 ” 事件的看法,也不谈 “ 二恶英 ” (上海圾垃营运商大谈他们已经解决了 ‘二恶英 ’ 已达到欧盟标准,没有问题了);  3.他们大谈:“ 另外选址困难 ” 、“ 每吨运输成本加大、放那里总是有人反对 ”、就是不谈以人为本、不谈照顾多数人的生命和健康的立场。  二,我们的基调和立场是:  “垃圾焚烧炉项目 ” 一定要重新另外选址 ”。这是基于 “ 已经跨江发展 ”了,“ 桥北将成为南京第二个新街口 ”;桥北人口将破百万,旧的规划己经不再适应;同时,老山是国家织森林公园、若干高星级旅游景区,不能把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给毁了。选址选错了就得重选,不能一错再错。等到 “ 亡羊 ” 再 “ 补牢 ” 那就是灾难性损失,一切都要受惩罚的。  三,民意要得到认可是艰难的,也不是得不到的。一切要看我们大家的努力了,好在有党中央、政府好的 “ 环保” 政策。     06年感觉愧对江北人民的欧阳处长,现在呢?    对于各种议论,欧阳育楠对《瞭望东方周刊》说:“他们在妖魔化二恶英,在妖魔化江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恐怕欧阳处长已经不把江北人民称为人民了吧?
  坚决抵制
  俄罗斯民众反对垃圾焚烧     4月3日,莫斯科,绿色和平组织邀请梅德韦杰夫总统参加反对垃圾焚烧的民间活动。    一场反对垃圾焚烧的民间活动在4月4日进行,由绿色和平组织俄罗斯和俄罗斯绿十字联合发起,共同努力保卫纯净空气。  两个月前,一份诉求递到了梅德韦杰夫总统办公室, 112520名俄罗斯居民签名,反对垃圾焚烧,请求延缓建设新的垃圾焚烧场,立即实行包装废弃物法令及再生资源法令。并强调如果不把再生资源管理纳入法律框架之内,循环再生产业甚至是俄罗斯联邦都将面临巨大威胁。  然而总统保持沉默,将十一万两千人签名的诉求转给了自然资源部,而自然资源部既不是立法单位,也不能帮助解决垃圾问题,无法答复上述诉求。事实上,现存垃圾问题根本不可能通过垃圾焚烧来解决,只有实行垃圾分类,垃圾减量,循环利用,堆制肥料,压缩和稳定化处理废弃残渣才能避免越来越多的产生大量污染的焚烧炉的建立。     需要指出的是,垃圾焚烧对人类健康危害极大,焚烧未分类垃圾产生的二垩英、重金属会导致癌症,先天性疾病,损害神经系统,造成呼吸系统疾病。  例如莫斯科3号焚烧厂,作为俄罗斯最先进最安全的焚烧设施,每年释放出70公斤汞,镉等14种重金属,15公斤二垩英等有害污染物,工厂每秒钟释放14克有害物质,同时工厂还刻意隐瞒焚烧产生的大量温室效应气体----二氧化碳。    4月4日的反对垃圾焚烧的活动,旨在促使总统尽快批准循环再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谁都不希望更多的民众再因垃圾焚烧而组织更多的签名活动。  Алексей Киселев/Alexey Kiselev  координатор токсической программы Гринпис России  Greenpeace Russia toxics campaign coordinator  тел/phone +7-495-988-74-60 доб./ext. 340  факс/fax +7-495-988-74-60 доб./ext. 106  Гринпис - это политически и экономически независимая организация. Поэтому мы не принимаем  средств от правительств, политических партий и бизнеса. В своей деятельности Гринпис  опирается на помощь таких людей, как Вы. Поддержите Гринпи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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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海淀六里屯垃圾焚烧厂的群体事件,谁之过?   作者:百旺理想       一 政策的过错: 北京市制定的“垃圾焚烧厂选址不能打破行政区划”的政策是导致六里屯垃圾焚烧厂选址错误的根源。(垃圾焚烧厂不应该选址在六里屯!)  目前北京市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个核心行政区的生活垃圾是由市政府统一规划,集中送至城区外的处理厂集中处理,体现出了市级统筹政策的优势。 然而奇怪的是北京市的垃圾统筹处理政策却未包括海淀区(六里屯垃圾焚烧厂所在行政区),还把海淀区当成二十年前的市政未建成区。 事实是,海淀区的GDP连年位居北京市第一位,区内跨国企业、高科技和国防军工单位众多,西山前后遍布闻名中外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北京市规划批准的重点生态保护区。 所以,要在这样的经济发达、环境敏感的生态区域内实施垃圾处理的行政属地管理政策本身就是非常错误的。很明显,造成政策错误的原因不是老百姓而是政府主管部门。解铃还须系铃人,然而最可悲的是海淀区的主管官员面对政府政策上的错误,不是通过正常的行政方式,积极地向上级反映问题,争取市政府出面统一解决区内垃圾处理选址困难;而是采用明哲保身,压制民意,一意孤行地坚持在六里屯建设垃圾焚烧厂的做法。这样不仅使政府失去了及时改正的良好机会,而且必然会造成政府与公众的对立情绪。  更不要说,海淀政府在拟建焚烧厂项目的征地过程中本身就存在侵占国家基本农田的嫌疑。    二 项目环评报告的过错: 垃圾焚烧厂建设单位在项目前期论证和评估工作中的多出疏漏,忽视公众意见,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使老百姓产生了不信任感。(为了保护北京的整体环境,垃圾焚烧厂不适合建在六里屯!)随便一个人,只要到六里屯垃圾焚烧厂周边社区的网站上(/)看看就能体会到:建设单位委托编制的项目环境评价报告(简称环评报告)有多么“烂”。 其中:  1) 错误地缩小了评估区域范围;  2) 烟气中的二噁英被描述成可在线监测(国际上都还未研发出该技术);  3) 项目拟建地的西北主风向被描述成东北风向;  4) 遗漏了对京密引水渠(70%北京市民的饮水源,流经该项目二噁英的最大浓度沉降区)的污染影响评估;  5) 忽视了焚烧厂投产后六里屯垃圾填埋场只能够再填埋5年的事实,不切实际地判定焚烧厂(一般应使用50年)可依托现有的填埋场(若不扩建填埋场,焚烧厂5年后将作废);  6) 公众参与的统计数据极为“牵强”,有明显作假嫌疑。  … 等等,举不胜举。  一句话,从公示的环评报告中可以判断:建设及环评单位明显是把环评报告纯粹当成了“手续”,而不是决策依据;明显没把公众和审批机构“当回儿事”。 因此,该报告公示后,遭到了媒体、专家和公众的强烈批评,为此公民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引发了后来的群体事件,促使国家环保总局做出了缓建的决定。  海淀政府的建设单位理应知道:由于国际上屡屡出现垃圾焚烧厂的污染事件,该类项目本来就属于公众敏感项目。经公示的项目环评报告必然是政府取信于民的重要依据性文件,可六里屯垃圾焚烧场的环评报告结论矛盾,漏洞百出,不仅不能作为宣传和说服群众的科学依据,反而成了公众质疑该项目可行性、科学性的靶子,它只能进一步激化政府与公众的矛盾。    三 现有垃圾填埋场经营不善的过错: 十四年后的事实证明海淀区政府在六里屯垃圾填埋场项目上存在欺上瞒下,验收失职,丧失诚信,违规运营的严重问题,不仅不能作为政府建设焚烧厂的有利因素,反而成了政府失信于民的铁证。   尽管海淀区政府一再把焚烧厂选址六里屯的原因解释为可以依托现有的垃圾填埋场,可事与愿违,偏偏就是在六里屯垃圾填埋场的项目前期报批和后期验收及日常运营工作中,海淀区政府也存在着欺上瞒下,违规操作,以及长期污染环境和危害人身健康的严重问题。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十四年前北京市环保局就已作出结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在此地(指六里屯)建设垃圾填埋场是不适宜的”,但当时政府却向上级隐瞒了周边毗邻众多居民的事实,强行建造了垃圾填埋场。这说明垃圾填埋场本来就不该建在六里屯。  1999年政府主管部门在对六里屯垃圾填埋场进行环境验收时,并未按照北京市环保局1995年的审批意见,要求并落实对填埋场外界500米内现有建筑予以搬迁。  十四年前政府为了说服周边居民,请了垃圾填埋专家,曾信誓旦旦地向居民承诺“因为结构合理,规范操作,100米外不会有臭味”,目前居民们还存有当年的宣传录像。但让人遗憾的事实是,该垃圾填埋场的日常运营管理一直被周边单位和居民投诉,尽管海淀区政府投入了数亿元的治理费用(纳税人的钱!),还是造成填埋场臭味不断,已污染了周边近5公里的空气质量,周边的宏丰渠和团结渠所有监测指标均严重超标,癌症发病和死亡率远高于其他地区,给周边单位和居民的人身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连海淀区政府的主要领导都不得不多次公开承认“六里屯垃圾填埋场的管理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改善”。  垃圾填埋场的处理工艺笔焚烧厂要简单得多,连填埋场都管理不好,你让老百姓如何相信未来的焚烧厂“是安全的”?对老百姓讲“狼来了”也只能有一次。没有了互相信任,如何沟通?    四 政府公共关系处理方式的过错: 对环保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而言,采用专家欺骗,封锁媒体和使用警力的方法,只会事与愿违。    1、忽视了市政垃圾焚烧项目的公众沟通宣传和危机公关工作  市政垃圾焚烧处理可以有效地缓解垃圾围城问题,但焚烧产生的的二恶英、重金属汞等毒性大,不易自然降解,约二十年前人们才开始发现它对人和环境的严重危害,因此,垃圾焚烧项目通常会遭到公众质疑或反对。十余年来,虽然国际上二恶英控制技术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至今仍未有可靠的解决方案。在中国,由于开展此项研究与实践较晚,且在垃圾分类、运营管理和设备可靠性方面不完善,因此目前尚无成功的、可跟踪的案例,二恶英污染在中国仍处于谈虎色变的阶段。为此,要保证项目顺利进行,预先的公众坦诚沟通和项目宣传是不可缺少的。  可惜的是海淀区政府从一开始就根本没把焚烧厂作为一个需要重点公关的项目,忽视了项目的宣传,低估了公众的关注度。具体表现在:未作任何垃圾焚烧及其危害的宣传工作;在组织环评报告的公众参与时,参与人的抽样工作不科学,未邀请包括二恶英的最大落地浓度区内的代表,使公民感到政府完全没有意识到垃圾焚烧对人的危害。  到后来公众反对形成趋势后,不仅不积极地回应公民的行政复议问题,甚至采取隐瞒事实,封锁消息,压制媒体的相反做法,有的官员竟然讲垃圾焚烧不会产生二噁英。这当然会引发群众的更大不满,随后发生了公众到北京市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上访的群体事件。    2、聘请的一部分专家带有偏见,不能实事求是地解释问题,恶化了政府的形象。  海淀政府曾聘请一部分垃圾焚烧专家向公众解释垃圾焚烧的污染危害,这原本是个宣传群众,缓解公众疑问的好机会。但可惜的是,他们不是引导公众如何正确认识二恶英的污染与防治,而是脱离中国国情地一味强调技术如何先进,垃圾焚稍在国外如何安全。请去的专家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到过选址现场,根本不了解六里屯的情况,只是事先浏览了一下政府发的资料,自然事先就带有偏见了。他们根本回答不了公众代表关于六里屯现场危害的
  大家要广泛联系媒体、专家、律师、两会代表,  斗争到底!
  务环保之虚,  行政绩之实!就可以不理会民意。  同志们,大胆的往前走吧!  刚刚看了东升同志的节目,经不住注册个号上来,对东升同志说:多调查一下,多征求广大人民的意见,不要以点带面。不要充当。。。
  大家听我来说一说!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垃圾焚烧厂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由此可见,该项目并不是反对者脑中的极度危害人体健康的项目,如果真有那么恐怖,为什么不想PX项目一样将防护距离扩大到5公里,难道国家、政府真的会草菅人命,弃老百姓的健康于不顾吗?  请大家不要轻信谣言。
  关键是政府的解释苍白无力,要是正大光明,为什么会发生打人的事件?明白的是“此时无声胜有声”嘛
  我都要哭了……
  看东升有约观感     1、今天的东升老师又提出了新的论点,就是百姓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专家都是行家,百姓都是外行。我不否认专家对专业知识的了解,但专家也是人,专家也是老百姓出来的。在网络发达的今天,对我们这些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大学毕业生来说,信息是可以随时了解和理解的。倒是哪些可怜的村民,是否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呢,看给你看的,听给你听的,他们了解的信息就对称呢吗?为什么不告诉他们,在江桥附近的居民是如何斗争的呢?     2、专家提出,在南京已经找不到比天井哇更合适的地方了,所以必须建在这里。那么,我请问,你们选取了几处地点做比较,天井哇的优越性是从哪方面体现的,仅仅是因为原来是垃圾填埋厂,所以就合适建垃圾焚烧厂了吗?我再问,当初建垃圾填埋厂的时候,泰山新村的周边情况是什么样?现在泰山新村地区新增了这么多人口,以后还会有更多的人入住,和以前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人不可能踏进同一条河流”,用过去的情况来等同今天的情况是很可笑的。     3、专家们说我们的周围到处都有二恶英,当吸入一定量才会致癌,他们说垃圾的情况很复杂,我说我们人的体质也很复杂,有人体质好,冬天都能游泳,有人体质不好,夏天都会感冒,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同,避免接触危险物质,是人之常情。不能因为生活中有不能避免的污染,就让我们承受更多的污染。这样的逻辑就是我每天给你吃砒霜,只要不给足够毒死你的量就可以了。是啊,我们大人是不够致癌,那我们的孩子怎么办?     4、东升老师提出把小区的垃圾袋,打开肯定是什么垃圾都有,说还是我们市民的错,政府只有宣传责任,具体还要靠市民自己。我不知,东升老师有没有去了解他们提到的日本和德国政府在垃圾分类回收中做了什么,他们仅仅是宣传吗?在座的专家可能没有什么管理的理念,建议去学习一下管理学,如果企业里的工人都是靠宣传就能管理好的,那我们这些从事管理的人员都可以下岗了;路上也不用交警了;国家也不需要警察了。     5、最后,几位专家“不可能出现污染问题”的肯定语气,更加重了我的担忧。飞机也有坠毁的时候,核电厂也有泄漏的时候。为什么焚烧垃圾就不会出现有污染的时候呢?保证和承诺是人都可以说,但我们关心的是你保证和承诺的依据以及具体的措施,不是空口说白话。建议请几位专家写一份“8D报告”,公示一下。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东升有约并没有从公正和客观的立场来分析和讨论天井哇垃圾发电厂的问题,把反对方的意见简单化和绝对化,误导公众。我们再次强调,我们对于此次垃圾发电厂事件的问题如下:     一、审批程序不符规定  根据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分管环评工作的副厅长在项目环评听证会上公开,多次表明:“江苏环科院是江苏省环保厅的下属单位” 。这种非一般的直属关系能够保证江苏省环保厅和其下属单位江苏省环科院之间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吗?从环科院上次环评失败,仍然不受任何影响,照样继续承担该项目的环评工作,从环科院对环评群众参与的有持无恐的恶劣态度,我们有理由相信江苏省环保厅与下属单位江苏省环科院存在利益关系,由苏省环科院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由江苏省环保厅进行审批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应视为无效。  二、公众参与过程违法、违规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办法自日起施行。  第四条 国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   公众参与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   第五条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但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1、选择重大节日期间公示,侵犯公众知情权、参与权 本次环评公示时间为 日至2009年 2月11日。2009 年1月24日为除夕的前一天,2月11日为元宵节后两天,这种别有用心的安排,是让公众没有了解公示内容的时间,从而无法表达意愿,达到群众参与无异议通过的目的。这一做法,严重侵犯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2、公示未完,结论已有,群众意见拒不接受,侵犯公众的表达 日,还在公示期间,我们将附近居民反对该项目建设的签名递交给江苏省环科院,负责接待的一位名叫李冰的处长,她亲口对我们说这个项目的环评已经搞过了,公示只是不一个程序而已,拒不接受我们提交的材料。这不仅侵犯了公众的表达权,还误导公众,也反映出相关单位对群众参与的蔑视态度,是蛮横霸道的违法行为。  3、听证会违法违规   (1)压制代表发言,剥夺代表的表达权  在陈述和自由辩论阶段,听证代表质疑项目建设方和环评单位,主持人多次无所顾忌、强行终止听证代表的发言。  (2)无理拒答代表提问,侵犯代表知情权  当被问及这个项目在2007年已经被国家环保总局否定,为何还要重新上马,上海和北京已建项目还要搬迁等敏感问题时,建设方主持人更是用“不用回答,不回答,拒绝回答”来掩盖事实真相!  (3)操纵代表意愿,破坏民意真实表达  有代表明确表示,他们是有关部门专门选的,发言稿也是专人代写的,要求他们读稿子就行。某些带代表说:“什么二恶英,什么重金属,我们不懂,我们不管”,某些代表只是轻描淡陈述“这个项目好,我赞成建”,都表明他们不具代表性,是内定的假代表,这使听证会的民意表达缺乏真实性。  (4)拒绝提供环评报告书  当代表提请会议主办方提供环境评估报告书时,主持人的回答是,只能提供报告书简本。按环保总局文件,不能提供的只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报告书与简本、公示差别很大,群众参与不知情,还有必要吗?如果该报告书属于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应该当场说明,否则即为侵犯公众的知情权。  很显然,听证会违反了总局文件规定的公开(侵犯公众知情权)、公平(压制代表发言)和广泛(指派代表)的基本原则,应该是为无效。    
  三、选址违背法规  对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2008]82号(简称82 号文件)有明确规定。江北垃圾焚烧项目在现天井洼垃圾填埋场处修建,选址违背该文件要求。  1、选址违背规划  82号文规定,“选址必须符合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南京市浦口区城市总体规划》是该项目选址必须遵守的现行法定性文件,已经南京市政府批复执行。其中第136条明确规定“天井洼垃圾堆场 根据总体规划,因天井洼垃圾堆场用地性质已改为生态绿地,该垃圾堆场应搬迁,其选址将尽早在专项规划中完成”,在第34条 环卫设施规划 中第 3点环卫设施布局规划之(3):“天井洼垃圾堆场:根据总体规划,因天井洼垃圾堆场用地性质已改为高新研发用地,该垃圾堆场应搬迁。”一个必须迁的垃圾堆场场址,怎么可以改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厂呢!第一,垃圾焚烧厂从投资、规模、影响等方面看,都是重大设施,改变原搬迁规划为新建,按该文件要求“必须由本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规划调整方案并经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后,报南京市政府审批。” 市规划局没有权限更改区城市总体规划。第二,“生态绿地”与“高新研发用地”是该地块属性的确切定义,也是在市规划基础上的具体化,实际是老山风景区与高新区及周边人口密集区的“防护绿地“,“绿色生态廊道”绝非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建设用地。市规划局以“拟建项目用地属于《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生态保护空间”,“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空间用地的要求。”而同意该项目的选址是改变用地性质的错误行为。第三,市规划局与区城市规划均认为该地块属非建设用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不是单纯的卫生公益设施,发电、盈利是其企业属性的明显表现,在不是建设用地上建设,也违背用地要求。因此,南京市规划局《关于南京市江北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规划选址问题的复函》(宁规函字[号),认为“南京市规划局已原则同意本项目选址”,的批复应当撤销,据此作出选址符合规划的结论不能成立。  2、危害风景区及文化遗址 82号文规定必须执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简称规范CJJ90-2002)对选址要求的第三点说,“避免对重点保护的文化遗址或风景区产生不良影响”垃圾焚烧厂在老山山脉之中,与老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界限无法区隔,与珍珠泉风景区连成一片,其间没有任何隔离,《公示》也承认“因拟建地位于老山山岭地区不适宜建设用地的边缘”老山有众多的珍贵动植物,如獐、灵猫、鹗等国家珍稀动物和近于灭绝的虎风蝶,也是药材基地。另外还有珍珠泉野生动物生态园、珍珠泉度假区等,是南京的绿肺和休闲度假胜地,焚烧厂距此仅1.95公里左右,而且位于垃圾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在此焚烧垃圾,必然危害景区,对当地的珍稀动植物造成毁灭性后果,这是法规不容许的。  此点为07年该项目未能通过环评的重要原因,本次《公示》也不得不承认“NO2小时平均浓度贡献值与本底值叠加后在老山森林公园出现轻微超标”,本次环评无任何改进。  另外,泰山庙在浦口区城市总体规划中称为“历史文化遗存”与“历史性节点”,属于文物保护单位,距离垃圾焚烧厂仅两公里左右,必然会受到污染危害。  3、危害敏感目标  82号文规定“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不能建厂的。垃圾焚烧场处于人口密集区。据不完全统计,周边6公里内有已建的居民小区、居民点、学校等敏感目标38个,黄姚村三个居民点在1公里内;距离在2公里以内的有南京农业大学分校,交通学校,泰来苑、珍珠泉度假区及泰山镇东门老街和南门老街以及泰山庙。在三公里内的有东南大学分校,十七中及七个居民小区。在四公里内有居民小区八个,六公里内有两个居民小区。许多小区的容量在百万平米以上,达400万平米的就有两个。距泰山新村商业圈2—3公里左右。垃圾厂周边设及常住总人口数十万。按目前的污染状况,有的指标已经超标,再增加新的,更为严重的污染物,如何保证环境保护目标能达到相应标准?  赵章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地球物理学会理事、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组成员)撰文说:“日本的野友先生对10年中癌症死亡调查统计结果发现,在垃圾焚烧场约1.2公里半径以内地区的死亡人数,比1.2公里半径以外地区的死亡人数多1.2倍;德国把焚烧厂边界至居民区距离定为1公里;英国科学家历时11年对9565个垃圾场附近出生的820万个婴儿进行调查,发现缺陷类病态的婴儿比外围明显增多;北京有些大型垃圾填埋场周围1.5公里内已出现高发病村,十几平方公里内地下水已不能饮用。”国内垃圾焚烧厂污染环境损害居民健康的报道不断见诸媒体。我们有理由相信,江北垃圾焚烧厂将对周边两公里内的敏感目标造成持续的严重危害,这涉及数十万人口。  4、环境质量超标准,又无削减措施   82号文规定不能建厂的第二点是“ 环境质量不能达到要求且无有效削减措施的区域”,垃圾焚烧厂不能在环境不能承载的地方造成雪上加霜的污染。从公示中我们可以看出,垃圾发电厂址不少污染指标已经达到临界,有的已经超标,但没有任何有效的削减措施,却认为符合环评要求,这是不负责任的做法。比如可吸入颗粒物(PM10),它“在环境空气中持续的时间很长,对人体健康和大气能见度影响都很大。”现在经常出现的雾霾即与此相关。公示说“PM10日均浓度叠加本底后在五个测点均出现超标,主要原因是现状监测浓度出现超标或接近标准限值”既然已经“出现超标或接近标准限值”,在没有有效削减措施的情况下就不能建厂。但公示对削减措施只字未提,这不符合文件规定。  即便按公示的内容,NO2、氯化氢等也属环境质量不能达到要求,必须具备削减措施的指标,然而未见任何措施。  5、没有真正比选  82 号文采用的对选址的要求的第二点说“应选择不少于一个备选厂址” 并考虑各种因素后“经过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比选是选址郑重的表现,没有比选就是随意,就是马虎不负责任。该项目以前被专家否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比选。  本次听证会主办方在回答比选问题时,环评单位介绍,本次选取了星甸的某一个地方作为厂址拉进行了比选,因为其靠近老山森林公园,考虑到对老山森林公园的影响,因此被否决。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补充比选,应该找更为适合的地方,而非显然不合适的选址,这种假比选,不能证明现址的正确性。第二,没有系统比较两址的合理性,不能得出选现址合理的结论。提出否定比选址的理由只有一个,靠近老山,而现址同样靠近老山,就在老山山岭之中,而且是主导风向的上风向,难道就适合吗?按此逻辑,现选址应由环评单位自动否定。  6、垃圾热值不合规定  82号文明确规定“垃圾焚烧发电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千焦/千克”, “使用的垃圾数量及品质必须有保证。”,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就不能用于焚烧发电。文件还明确规定,除硫化床焚烧炉外,“其他新建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原则上不得掺烧常规燃料。”  南京的生活垃圾的热值有如下报道:世界新能源 生物质能网
《生活条件垃圾热值高
上海垃圾可放电》一文说:“就全国范围而言,上海生活垃圾的平均热值已居最高之列”、“上海生活垃圾热值在 600~1300千卡之间范围内波动,平均热值达1100千卡。北京、广州、深圳几个城市与上海旗鼓相当,而国内其他地区均为800~900千卡。”(2007-
  四、二恶英达标排放不可信  二恶英是垃圾焚烧最可怕的污染物,也是公众最关心的问题。建设方和评估单位以及多次公开的说明解释均无可信度。  1、二恶英排放达标的评估结论不可信 《公示》说:“ 综合分析全厂所采用的废气治理措施,类比运行中的焚烧厂的实际处理效果,本项目建成后所排放的二恶英类的控制效果可达到欧洲标准0.1ng(TEQ)/m3标准要求”  垃圾焚烧二恶英排放的控制有三个关键,源头控制、炉温控制与烟尘控制。  垃圾的源头控制是指尽量减少产生二恶英的物质,最主要的是塑料,为此发达国家都对焚烧垃圾进行严格的分类,比如日本,将垃圾严格区分为可燃与不可燃、资源垃圾、粗大垃圾等四大类,塑料,含重金属等污染源为不可燃,绝对不进入焚烧炉。我国垃圾不分类,混合垃圾直接焚烧,产生二恶英等有毒物质的数量自然大大高于分类垃圾。减少二恶英排放的中间环节是保持高的燃烧温度,因此环保部82 号文规定进炉垃圾的热值必须在5000千卡/千克以上,前面已经提到南京的生活垃圾不符合这一要求。添加助燃剂是解决垃圾热值不够的惯用办法,最常用的是煤炭,将垃圾发电厂变成了火电厂,不是减少污染,而是增加污染,因此82号文明令禁止。《公示》提到用柴油助燃,这也是82号文禁止的,柴油助燃同样增加污染,而且成本昂贵,根本不现实。如果垃圾热值不够,又不添加助染燃剂,那只有一个结果,炉温过低,二恶英大量产生。至于烟尘控制,一是让焚烧后的烟尘很快降温以减少二恶英的再合成,再就是《公示》中提到的以活性碳吸附除尘等办法,如果二恶英等有毒物质含量过高,这一办法也不能解决问题,而且活性炭用量加大必然大大提高成本,还大量增加高危废活性碳,成为新的污染源。  总之,解决二恶英污染的最好办法是源头控制,进行严格垃圾分类,再配合第二和第三阶段的措施,这也是日本等国抛弃焚烧混合垃圾,走焚烧分类垃圾之路的重要原因。我们走别人失败的老路,却能达到与欧日同样先进的二恶英排放结果,无论从技术分析,还是从逻辑推理,都难以置信。  2、国内垃圾焚烧厂二恶英量排放低于欧洲标准不可信  为了证明《公示》所言不虚,有关方面两度请来同样姓徐的“权威”“专家”,均举出我国许多垃圾焚烧厂二恶英排放量低于现行的欧洲标准。当被问及这些数据的可靠性时,出席07年本项目听证会的上海徐某先生曾说“至于这些数据可靠不可靠,我就不得而知了。”我们认为,这是真实的。07-2-23在南京日报上发表言论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环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振渠说:“正在运行的上海江桥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恶英排放量为0.038ng-TEQ/Nm3;上海御桥垃圾焚烧发电厂为0.018;天津双港垃圾焚烧发电厂为0.038;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为0.056;深圳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为0.031;中山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为0.049;江苏太仓垃圾焚烧发电厂为0.067。”然而这位学者型的高官,居然在谈话中把现行的二恶英类的控制排放标准放大了十倍,说成是1ng(TEQ)/m3,连自己工作分内的数据都搞不清楚人,他的一切说辞还可能是真的吗?有网友批露,国内许多垃圾发电厂二恶英的排放超标达千倍(如果按现行标准是超标万倍),这种可能性并非不存在。  我省实施垃圾焚烧已经多年,公众需要对这些垃圾焚烧厂监控的真实结果,需要知道这些垃圾焚烧厂污染环境的全面累积效应,特别是土壤的累积效应结果,需要认真的而真实的周边人群的健康调查结果。光靠一组好得不可信的数据,无法服众。  五、江北垃圾焚烧发电厂可能造成全面污染  除二恶英外,金属污染,烟雾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都将对环境造成危害。  1、空气污染  焚烧的烟雾形成可吸入颗粒(PM10)可以长时间停留在空中,有资料显示,微粒至少在空中停留数小时,100米的烟囱,加上烟气抬升高度,最大落点可能是两公里,三公里或者更远的地方。风速越大,范围越广。我们按南京的一般风速计算过,不断排放的有毒气体,10至20分钟就将连续覆盖周边5公里的地区,15至30分钟就将覆盖7.5公里。如果风力加大,污染必将扩大到江北大部乃至南京主城区,而在已经成为常见的雾霾天气,毒气将聚积在周边地区形成浓厚的毒雾环境。  2、水污染   至于水污染,天井洼本来就是填埋场,对周边的水体已经造成了严重污染。焚烧厂的废水,将经过高新区的水处理后排入朱家山河,再排入长江,我们曾调查过,排污口与长江水厂的取水口很近。因此,焚烧厂的存在将使朱家山河流域的污染依旧,还会增加二恶英等新的污染。空气与水的污染都会影响到土壤。特别是二恶英的污染将不断累积增加,其后果几乎是永远的。  3、恶臭   恶臭是垃圾焚烧厂很难避免的污染,一天1200吨的生活垃圾,主要从主城运来,途经长江大桥,然后进入焚烧厂,如何能保证在一个密闭的环境中处理完成而没有散落和臭气在沿途与厂区四周的散发!以一车三吨计,每天有400辆车过江,对于已经不堪重负的长江大桥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也是交通隐患。  4、环境风险犹如定时炸弹  《公示》中环境风险影响是这样讲的:“本次评价确定焚烧炉配套的半干式烟气处理设施达不到正常处理效率故障为该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预测表明事故如处理不当造成污染物大量排放可能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本项目需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尽可能杜绝各类事故的产生和发展,避免当地环境受到污染。”这里没有提到杜绝事故发生的得力措施是什么,更让人担心的是,事故发生了,公众无法知道,厂方要掩盖事故真相是轻而易举的。三鹿奶粉是全国龙头企业,是国家免检产品,发生三聚氰胺污染后的第一个动作是隐瞒,是保护企业自身。要掩盖垃圾焚烧事故太容易了,不说,不承认就行。三聚氰胺的检测比二恶英容易千百倍,责任的认定也容易千百倍。三聚氰胺奶粉是闹到了全国民愿沸腾才开始解决问题的,但当垃圾焚烧事故发生时,我们无法等到这个开始,因为疾病发生是在事故的十年、二十年之后的事。因此,住在垃圾焚烧厂边,就像是住在定时炸弹旁。所谓风险的影响与应对,那只是写在纸上的官样文章。
  六、一个没有监督的垃圾焚烧厂   没有监督的权利带来腐败,没有监督的企业必然造假,没有监督的垃圾焚烧厂一定演变为可怕的污染源。  江北垃圾焚烧厂,有两方面缺乏监督。  1、技术上难于监控  二恶英类等剧毒物的检测十分困难,花费很大,几乎无法监控,就是重金属的监控也很困难,每年一两次的检测几乎形同虚设。至于实时监控,对二恶英和重金属而言,根本是假话。臭气可以闻到,颗粒物可以看见,二恶英类物质、重金属看不见,闻不到,即便因此而生病,几乎没办法拿出确实的证据来证明疾病和污染的相关性。  2、监督的制度缺失  江北垃圾焚烧厂是BOT项目,谁投资谁受益,除了上海环境集团外,南京市市容局在07年的听证会上公开声称他们也是建设方。市容局是垃圾焚烧厂的管理者,当管理者成了投资方,还能期待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吗。  我们所见到的上海环境集团,是没有诚信的,他们会说谎,最典型的是,他们的某成员曾经说,垃圾焚烧厂排放的二恶英不及一枝香烟!简直到了厚颜无耻的地步。在本次听证会上上海环境集团的负责人态度横蛮,压制代表发言,拒不回答问题,拒不提供资料,这种企业能有诚信吗?能接受群众的监督吗?一旦得逞,会对公众有好脸色吗?投资是要回收的,设厂是要盈利的,这怎么能避免节约成本的偷工减料,一个嗜血的企业怎么能相信他的认真负责!把生命赌在赢利企业的良心上,靠得住吗!据建设方在上海投资建设的江桥垃圾焚烧电厂运行结果来看“存在超负荷运转,国家审计中发现渗滤液未经生化处理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等违规事实,并从未主动向社会披露,缺乏诚信,缺乏企业道德,在公众中信任度差。一位人大代表也是某信息学院院长在发言中指出,他们的学校距离江桥垃圾厂2公里,年在校师生癌症率上升到2‰,而且都是淋巴癌,在师生得癌症为2‰,以前是没有的。”  环保部门是环境的卫士,应该可以依靠。可惜,南京市环保局从一开始就成了垃圾焚烧项目的推动者,在07 年的听证会上,市环保局的官员就为项目的合理性辩护,为焚烧厂不会污染环境作保证。现在就保证了,你还会监督出什么结果来?  我们再看看这个被黄姚村居民控诉的垃圾填埋场吧,黄姚村居民在07年听证会就控诉垃圾场的危害:苍蝇蚊子满天飞,臭气熏天,有了垃圾场黄姚村就没有一个身体合格的青年参军,上街买菜都不敢说是黄姚村的人…。市容局管了吗?投诉到环保局管了吗?事实是市容局长期不解决,环保部门无力监控,群众投诉无门,事态严重了则敷衍了事。我们可以想象,在填埋场开建的时候,有关的官员肯定也是描述的多么好,多么美。我们现在相信没有保障的好听话,留给我们的只有后悔与生命的凋零。  涉及民生的环保项目之所以立法必须要经过群众参与,这并不仅仅是体现民主,也是环保遭受严重破坏,而保护环境显得无力与百般无奈所促成的。环保部某副部长就曾经感叹(前)环保总局的调查人员因厂方与地方官员的抵制,没法进入企业进行执法。他说:“实践证明,环保执法、舆论监督、公众参与一直是推进环保事业的三大支柱。”又说“群众有权利理直气壮地参与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有权利对公共事务过问、咨询、提意见。”现在,群众成为环境保护最积极,最坚决,最有力的一支力量。然而有关方面在该项目的群众参与的重要环节上不是听取民意,顺应民意,而是操纵民意,使群众参与走过场。比如07年的听证会,对代表(特指反对意见的代表)封锁开会信息,让他们无从准备;避开当地群众,将会址安排在距项目地数十公里外,跨江开会;安排大量的赞成意见的代表,有的代表的发言,显然是按事先的授意行事;会场内外有众多的警察;本来应该是建设方或项目评估方主持会议,改由某政府部门主持,并有若干的政府相关部门参加;有的环保部门,应该是起监督作用的,是裁判员,却直接参与辩论,成了赞成方的主要成员;会前会后以行政力量在各种媒体上发表一边倒的言论。总之,叫不同意见的人,无法出声;不敢出声;成为孤独的少数(实际是相关人群的多数)。本次该项目又一轮环评,有关方面仍然故技重演。种种恶行已如前述。还找来一个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环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学科顾问、同济大学环境工程学院兼职教授”等众多头衔的人在南京日报上发表高论。可惜这位官员,连自己工作分内的环保部82号文都不了解,竟然将现行二恶英≤0.1ng-TEQ/Nm3的排放标准扩大十倍,说成为≤1.0ng-TEQ/Nm3,其权威性、可信度便变为零,并再次让《南京日报》蒙羞。这些事实,怎么能让公众放下心来!!!  
  不抛弃,不放弃!!一是政府不要被利益集团所左右抛弃我们,二是我们自己要不放弃!!!
  和谐社会下的政府官员,你们听好了:人民群众的力量才是巨大的.  人民群众的眼睛才是明亮的.如果拿着人民的血汗钱不办好事情,后果你们自己想想.当官的就怕人民起来闹事,闹大了,你看他们还这么乱搞.总之,人民要团结.时间和行动才能决绝问题.
  顶,让大家都知道.城市越来越污染.
  政府都是一拍屁股就是一个祸害人民的主意
  为南京蓝色的天空出计,献策!请加入“绿色南京群”。群号。
  不抛弃,不放弃
  不知道南京江北的兄弟姐妹们反建焚烧厂的进展如何啦?  祝爱好环保的人民取得胜利!
  我原来很喜欢看东升工作室,因为我认为他肯定会为我们老百姓说话,谁知道看了那档节目后,我就想吐,想杀人。他还是不是人啊?他们是人,我们就不是人了?一群畜生!实在不行,把他这个老东西抓过来就住到那个厂里面。坚决抵制!
  现在这些事情能曝光出来就是社会的一种进步,也是环保人士的职责,唤醒更多民众提高环保意识!中国人口密集,特别是城市到哪里去找没人的地方建设垃圾处理场所,所以为了保障居民的权益,一定要监督建设单位进行合法合理的拆迁
  仔细看了看,该项目连选址都末有认真选,估计是所谓的决策层确定下来的,也许决策层的某些领导根本意思不到二恶英的危害程度,又或者咱这些P民的生命安全不在其考虑范围之列
  匈牙利要求奥地利把计划建设的垃圾焚烧厂搬迁,至少远离匈牙利国境线30公里!    日,匈牙利政府要求奥地利将原计划在距离两国边境不远的奥地利小镇Heiligenkreuz兴建的垃圾焚烧厂进一步搬迁远离匈牙利边界,匈牙利环境部长如是说。    匈牙利政府已经决定向奥地利提交迁址要求,以回应匈牙利边境小城Szentgotthard人民的诉求。两国相应人员昨天会晤,同意成立一个联合咨询机构,包括Burgenland和Szentgotthard的人民代表。    Szentgotthard市长Tibor在8月表态说,垃圾焚烧厂距离匈牙利的边境应该至少30公里远。计划在Heiligenkreuz建设的该垃圾焚烧厂计划每天焚烧32.5万吨不能回收利用的垃圾,距离匈牙利边境小城Szentgotthard和Orseg国家公园很近。    这座计划投资1.15亿欧元的垃圾焚烧厂原计划于2010年开始营运。从去年开始,gotthard小城的居民,匈牙利、奥地利和斯洛文尼亚的绿色环保组织,有组织的开始反对该垃圾焚烧厂的选址和建设。    ——————————————————————————————  以下为原文链接:    http://www.no-burn.org/article.php?id=455
  等于慢性毒杀江北人民。。。同意垃圾焚烧发电,但坚决抵制选址人口密集区,强烈要求重新选址,远离人口聚居区!!!
  google earth 很好用啊
  关注进展,坚决支持要求另行选址!
  感觉政府已不是人民的政府,有奶便是娘,谁有钱就帮谁,反对在浦口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东升这个卖B的已经丧失正直媒体人的立场。与政府一起忽悠老百姓,多半是想弄个官当当。  东升既然说天井洼建立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周边居民没影响,那么请迁居那个垃圾焚烧发电厂附近的楼盘,如何?  
  东升既然说天井洼建立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周边居民没影响,那么请迁居那个垃圾焚烧发电厂附近的楼盘,如何?  
  权大与法,这是政府行为,说了也白说.老百姓永远是个弱者.
  江北这么多已建在建拟建的楼盘,怎么办啊,人民怎么活?!
  今天收到通知要在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了,真恨不得分身过去,坚决反对在那么高密度居住地投放毒药!简直是变相的小日本研制化学生物毒药式的做法!
  我也是浦口的居民,我们坚决反对在南京浦口建造垃圾焚烧发电厂。浦口的居民都知道,桥北路附近的空气污染本来就很严重,不远处有南钢,扬子石化,还有那南京化工园区,几乎每天夜里都有大量有毒气体直接向大气中排放,座落在浦口区的几所大、专院校、大厂、桥北等小区的民众深受其害,被那毒气呛的呀春、夏、秋、冬夜里都不敢开窗户,还常有酸雾、酸雨发生,就说十月八日那天吧,整个桥北都被酸雾笼罩的几乎对面都看不到人,出行时脸部有火辣辣的感觉,这酸雾直到上午十一点多钟才渐渐散去,这等白天、夜里直接向大气排放有毒气体造成严重污染事件环保部门、政府部门从来没过问过。其实那个地方已经不太适宜人群居住了。政府居然还要在这人口稠密地域---浦口天井洼附近建造一座大型垃圾焚烧发电厂,这就等于对无辜的百万南京市民投放了一颗比原子弹还要可怕的化学武器,坑害人民的健康,这种做法是反人类的。井地洼离主城区也不远,市区居民也会直接、间接受此毒害,吸收含二恶英的空气、吃下被二恶英污染的粮食、蔬菜,鸡、鱼、肉、蛋都可能会中毒至癌的。英国研究城市垃圾焚烧在2000年经过多年跟踪研究发现,居住在垃圾焚烧厂五公里以内的儿童患白血病和其他癌症的比例高出正常地区200%!!!! 比利时圣尼古拉斯的垃圾焚烧厂完全符合欧盟的安全限制,但结果表明,造成当地居民癌症480%增幅,平均缩短寿命12岁,所以已经关闭了该焚烧厂! 我们不要相信会有所谓安全水平的二恶英!我希望南京政府的决策者们能够设身处地的为我们老百姓的生存着想,下令停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我呼吁全体浦口人民团结起来,全体南京人民团结起来,为维护公民的环境权益而斗争。  
  最新消息!CCTV昨晚揭露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吕志毅与垃圾焚烧利益链的关系        链接见:    http://space./video/VIDE4884    CCTV新闻频道12月2日“24小时”栏目    29分40秒开始        标题为:    广东番禺垃圾焚烧事件——有官员被指与垃圾焚烧利益链相关(CCTV新闻频道12月2日)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政府又要在浦株路南明发滨江新城中小学旁建一座110KV大型变电站,那个电磁辐射的危害不亚于垃圾焚烧发电站。下面是变电站电磁辐射的危害(转载):
  ......北京市规划委(2004规意字0638号)审批奥运信息中心大楼周边11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时,明确要求距离不得少于300米。        国家环保局HJ/T24-1998号文件规定,以变电所址500米范围内为工频电场、磁场的评价范围,以变电所围墙外2000米区域内为无线电干扰评价范围    国家标准:    我国同时存在有关电磁辐射的两个国家强制性标准: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环境保护标准)--(GB8年3月11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日起实施)。    《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公众暴露卫生标准)--(GB7年12月22日卫生部发布,日起实施)。        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小谟指出:电磁辐射的两个标准有十几倍的差别,事实上形同虚设。而且目前执行的电磁辐射标准还是20年前制定的。        110KV大型变电站有六大危害:第一,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表现为心悸,心动过缓,窦性心率不齐等;第二,对神经系统的影响:表现为记忆力减退,容易激动、失眠、头痛等;第三,对视觉系统的影响:表现为使眼球晶体混浊,严重时造成白内障,是不可逆的器质性损害,影响视力;第四,对生殖系统的影响:表现为性功能降低,男子精子质量降低,使孕妇发生自然流产和胎儿畸形等;第五,长期处于高电磁辐射的环境中,会使血液、淋巴液和细胞原生质发生改变:影响人体的循环系统、免疫、激素分泌、生殖和代谢功能,严重的还会加速人体的癌细胞增殖诱发癌症,以及糖尿病,遗传性疾病等病症,对儿童还可能诱发白血病;第六,装有心脏起搏器的病人处于高电磁辐射的环境中,会影响心脏起搏器正常使用。电磁辐射日积月累对人的影响不可想象。    变电站的危害      电磁辐射危害人体的机理主要是热效应、非热效应和累积效应等。       1.热效应:人体70%以上是水,水分子受到电磁波辐射后相互摩擦,引起机体升温,从而影响到体内器官的正常工作。       2.非热效应:人体的器官和组织都存在微弱的电磁场,它们是稳定和有序的,一旦受到外界电磁场的干扰,处于平衡状态的微弱电磁场即将遭到破坏,人体也会遭受损伤。       3.累积效应:热效应和非热效应作用于人体后,对人体的伤害尚未来得及自我修复之前(通常所说的人体承受力---内抗力),再次受到电磁波辐射的话,其伤害程度就会发生累积,久之会成为永久性病态,危及生命。对于长期接触电磁波辐射的群体,即使功率很小,频率很低,也可能会诱发想不到的病变,应引起警惕。多种频率电磁波特别是高频波和较强的电磁场作用人体的直接后果是在不知不觉中导致人的精力和体力减退,容易产生白内障、白血病、脑肿瘤,心血管疾病、大脑机能障碍以及妇女流产和不孕等,甚至导致人类免疫机能的低下,从而引起癌症等病变。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人或同一个人在不同年龄阶段对电磁辐射的承受能力是不一样的,老人、儿童、孕妇属于敏感人群。       4中国电磁兼容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攸刚教授、中国电工学会赵玉峰教授、北京市劳研究所原所长陶永娴教授等许多专家指出:国内外都有大量的科学证据说明,磁场高于0.2微特斯拉的电磁辐射环境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且国内外都没有一个肯定的完整的证据说明,高压变电站对附近150米内的居民没有影响。      5.中国疾病预防中心环境所曹兆进教授也指出,电磁辐射对人健康危害是积累造成的。即使不超标也不能说它就没有危害。      二.我们观点的法律依据以及相关案例      1.国家《电磁辐射管理办法》规定100千伏以上为电磁强辐射工程,第二十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在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幼儿园等敏感建筑。据此,民、办公楼等敏感建筑物附近就不能建造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      2.十六届五中全会的文件和胡锦涛同志的讲话,“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群众利益无小事”,以及“着力避免因决策失误和工作不当引起群众不满和抱怨”等中央政策的精神。      3.北京市规划委(2004规字0638号)审批奥运信息中心大楼周边11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时,明确要求距离不得少于300米。      4.在2005年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科技委副主任、中国工程院王小谟院士建议快“制定防电磁污染法规,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明确提出“原有的标准已经无法适应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来保护环境、安全和健康”。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蔡自兴教授?6位委员提出“高压输电线路和高压变电站建设应远离居民区”的提案,指出“在目前广大群众有很大意见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和居民协商,即使协商没有结果,特别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待建高压输变电站工程,为了大局,电力建设部门也应该让一步,远离居民区”。      5.相似的案例曾经在广州五山,北京朝阳发生过,经过当地居民的反映和不懈斗争,政府从保护市民安全出发迁移了原定于该区域的变电站。        如果辐射不是问题        那么,为什么有国家电磁辐射管理办法》的第二十条规定,该规定明白说: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在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幼儿园等敏感建筑        如果辐射不是问题        为什么北京市规划委审批奥运信息中心大楼周边11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时,明确要求距离不得少于300米?        如果辐射不是问题        为什么会有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蔡自兴教授26位委员的高压输电线路和高压变电站建设应远离居民区”的提案?        如果辐射不成问题        为什么有北京朝阳广州五山居民的奋起抗争?!请注意北京朝阳小区的居民多半在中国科学院工作。        既然有横向的比较,北京市政府和广州市政府可以出去民生的考虑,迁移在居民区旁边的110KV的大型变电站,为什么有些市政府不能做?          100千伏以上变电站属电磁辐射项目          日国家环保总局第18号令——《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明确把100千伏以上送变电系统列入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单中。            中国输电线路设计          没有考虑对公民健康的影响          输电线路邻近住宅工频磁场是否会对居民健康产生有害影响,已成为国际上关注的热点之一,以美国为例,它己引起美国国会的关注,很多机构如国家科学院(NAC)、全国研究委员会(NRC)、国家辐射防护委员会(NCRP)、全国环境卫生学会(NIEHS)和国家癌症研究所等都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实际上已不单是电力部门工作,已成为政府行为,已用于这方面的投资相当可观。          我国输电线路设计时基本上没有考虑这一问题。但从目前我国线路设计邻
  最近南方周末有相关报道(如日),请大家关注一下。
  最新消息:广州市白云区李坑生活垃圾焚烧炉爆炸!    原贴自广东“江外江”反对垃圾焚烧专题论坛:  http://www.rg-gd.net/viewthread.php?tid=184003&extra=page%3D1    转自围脖:@张蜀梅:现在广州市白云李坑一个生活垃圾焚烧炉爆炸,导致三个工人失踪,具体情况不清楚,希望本报关注。本报记者已经前往了解。    《南方日报》最新消息:  /content//content_7903797.htm      南方日报1月7日讯(记者谢庆裕)今天上午九点半左右,广州市白云区李坑生活垃圾焚烧炉一号炉发生水冷壁管爆炸,有四名工人受伤,目前正在医院救治。据附近居民反映,听到了很大的巨响,还看到像蘑菇云一样的白烟。  
  http://www.leadersinfo.org/?act-content-aid-1500有个不要脸的人发的评论,给他些补偿,让他住焚烧厂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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