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时如果防止因为暴晒的浪费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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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个人喜欢的一篇小说____________________〔冥村〕_五羊中学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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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喜欢的一篇小说____________________〔冥村〕收藏
冥村 序言 &&
王二是个信客,所谓信客,就是常年在各大码头间奔波游走传递书信的信客,大概相当于咱们现在所说的邮递员。过去很多路车马不通,也没有现在各地的所谓连锁机构,所以人在异乡的游子想往家里稍点书信物品,都得求助于信客。信客是个很苦的行当,常年在外漂泊,风餐露宿,一趟却攒不下几个钱。所以当王二接了一桩意外的大活儿,让他往一个在湖南西面一个叫垭栳寨的地方送一个并不重的包裹,但是报酬足够他平日里所得五倍的时候,王二连犹豫都没多犹豫就动了身,当然,之前,他并不知道垭栳寨究竟是个什么地方。&&
相比之下,另一个古老的行当,赶尸匠的工钱就要高得多了。赶尸匠的路线一般和信客差不多,任务也差不多,都是从外往家乡捎点什么,不同的只是一个捎的是物,一个捎的是人。王二在途中借宿一家旅店,旅店老板是个古怪的老太太,还有一个古怪的女佣人,不明就里的王二又意外的邂逅了几个古怪的赶尸匠,于是,一场古怪的经历便就此展开,和之前一样,这并不是个恐怖的故事,只是有关阴阳两隔,生死相许……&&
入山只见藤缠树,出山又见树缠藤,藤生树死缠到死,树死藤生死也缠。垭栳寨的故事就是这样一个树和藤的故事,缠到死,死也缠。
第一章 初入垭栳寨 &&
这个故事不是坐在茶棚里听人摆道的,而是我在旅途中听来的,那次旅途,怎么说呢,应该不算是一次让人愉快的经历,至于为什么不愉快,等到讲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会告诉你们的。那一次是到了张家界再往西走一个叫黄毛坪的地方,那里有个风景很美的村子,哦,在这里似乎应该叫寨更合适,寨名很有特点,叫垭栳寨。垭栳寨是一个驴友的朋友引着我们去的,他家的老屋就在那里。学生时代的室友是贵州的,经常在夜里熄灯以后给我们讲苗人下蛊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搞得我对这个民族有了那么一点心理阴影,因此当驴友小何告诉我他的这位朋友是苗人的时候,我的心里便忍不住凛了那么一下,一路上都不敢正眼和他这位朋友搭话,虽然他看上去除了肤色微微有些黑黄以外,和我们没有任何区别。&&
小何的这位朋友姓贾,于是我们叫他老贾。老贾家的老屋是那种最普通的挑廓式的苗家吊脚楼,一楼开厅,二楼又正对着一楼的正厅开了个半开的小厅堂,伸出一排弯曲的栏杆,栏杆上缀着一排座椅,老贾告诉我们,这叫苗家美人靠——呵呵,是不是听上去很熟悉?没错,在那个人人心中有鬼的牌坊村我们也提到过美人靠,只不过那里靠的是怨妇,而这里靠着的则是花衣银装赛天仙的苗家姑娘。老贾家里有一个远方妹妹,很活泼很大方的苗女,还送了我们几个女客一人一条挑花五色围腰。&&
开始讲故事是到了垭栳寨的第二天,我们几个朋友在寨子里小逛了一圈,发现寨子最西面有座很大的吊脚楼,结构和贾家差不多,但是大出一倍,用一个独立的院子围起来,院门是关着的,但并没有上锁,站在墙外能看见里面茂盛的凤尾竹,小何说这家人看上去很有品味的样子,又想到转了这小半天发现垭栳寨的人家都很好客,随便拣个门闯进去主人也会很热情的端出糯米酒或者苞谷烧出来待客,我们也不妨进这家看看,于是几个人上前敲门,没有人答应;再敲,还是没有人来开门,小何很纳闷的轻轻推了推门,门吱呀一声惨叫,开了,一股霉味迎面扑来,还有点呛人,我们几个本能地往后一退。&&
这屋子,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人住过了。&&
正当我们几个人站在门外东张西望的时候,一个老伯从我们身边走过,用一种很古怪很生硬的普通话问我们:“你们在这里干什么?”他的眼神里透出不可思议的样子。&&&
“没什么,随便看看,不小心走错门了。”毕竟擅自推开别人的家门是不礼貌的,我赔笑说道。&&
老伯打量了我们一眼:“快点走吧,这家院子你们不能随便进的。”说完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不能随便进?我们很困惑的嘟囔着转过身,突然,庄青,也就是小何的女友指着门上挂着的一个东西喊了一声:“你们看——”她的声音有些发抖。&&
我们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原来只是一盏灯笼。我顿时松了口气,但是又觉得哪里不对劲……这是一盏白色的灯笼,纸糊的白灯笼,而且,那纸很特别,泛着微黄,没错,就是那种烧给死人的——黄裱纸。我在脑子里努力搜索着跟白灯笼有关的一切,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一阵不大的风刮过来,刮得我们每个人都不约而同的打了一个寒战。小何紧了紧衣服,说了句“走吧”,我们几个赶紧快步跟上,回了老贾的家,饭已经准备好了,吃了饭,大家都到二楼的栏杆上靠着看月亮,突然,庄青提起今天在寨子西面看到的那座挂着白灯笼的吊脚楼,老贾脸色沉了一下,问道:“你们今天走到那里去了?”&&&
“对啊,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么?”小何问道,然后又补了一句,“那个院子里似乎没有人住,而且——有点邪。”&&&
老贾笑了笑,淡淡地说了一句话:“那个院子,已经很久没有人住了。”“可是看上去仍然很干净。”我接过话头,“那里以前住的是谁?这么大一个院子,应该不是一个人住的吧?主人干什么去了呢?这么久没人住看上去却没有荒芜破败的样子,难道一直有人打扫?”&&
听完我一连串连珠炮式的问题,老贾笑了笑,看着我问:“你真的对那个楼这么好奇?”&&
我点点头,我本能的觉得这个故事很可能成为我茶棚里的另一个篇章,虽然我得承认我之前对苗族的文化和禁忌,还有他们神秘的苗医蛊术以及这片土地上那些灵异传言有种本能的排斥,因为它们不仅仅是太奇,而是太邪,就像坐在我对面这个神秘的老贾一样。&&&
老贾就这么邪邪的笑着点点头,声音不大,但是很清晰的开始了他的讲述:“关于西面那座头楼的故事,是我们垭栳寨家家户户都知道的一个故事,是不是真的,我不知道,因为那时候我还没出生,但是这么多年了,那座楼从来没有人进去过,却一直像有人住在那里一样整洁,很让人奇怪。而且据说,每年正月十六,也就是我们苗家人‘吹笙挑月’的那一天,楼里都会传来芦笙的声音……”&&&
当我记录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得承认,我真的宁愿自己从来没有听过这个故事,这个像菟丝草一样缠到死,死也缠的故事。
第二章 神秘的包袱 &&
老贾的故事是从一个叫王二的信客开始的,所谓信客,就是常年跑码头送信的人,过去乡间交通不便,外出谋生计的人日子久了,免不了要往家里稍点书信和物什,一来是报个平安,二来是寄托乡思,三来是借着那些看起来还算丰富的东西告诉家人,自己在外面混得很不错,让他们在乡邻面前能长个脸,放个心。一般说来,越是穷乡僻壤,往外走的人越多;而越是穷乡僻壤,交通自然也就越不便利,车马不通,只能靠人的两条腿轧出路来,信客就是这样很自然的出现了。王二当信客已经整整五年了,他是个孤儿,从小没爹没娘,那点单薄的家当都是自己常年跑码头风餐露宿深一脚浅一脚的攒下的,最近王二每天晚上都会算账,因为他有了个相好的姑娘,所以他总盘算着还有多久能把姑娘娶进门,怎么紧抠慢抠,自己估计也还得跑上至少一年才能再养得起一个人。想到这里,王二有点气馁,但是没办法,有钱人谁肯离乡背井四处漂泊?那些委托他送信送物的人跟他一样,都是日子过得紧巴巴的穷人,一分钱掰两半的攒上一年半载,攒下些钱物,里三层外三层最外面还得再缝上一层细密的针脚封口,然后再小心翼翼的交到王二手里,带着狐疑的眼神叮咛嘱咐几句,临了还偷偷在包裹上做个记号,生怕信客做什么手脚,这样的活儿,上哪里去挣钱?图个糊口罢了。王二觉得自己娶亲的前景实在是很渺茫。&&
但是有时候,想什么,还真的就会来什么。王二缺钱的时候,天上偏偏就会降横财,这一天,东街的葛三叔突然找到王二,说有个主户让他做中人,委托王二送个包裹到一个叫垭栳寨的地方,交给一户姓邓的人家。王二觉得好笑,送个包袱还至于找什么中人么,不过葛三叔的表情却显得很神秘,反复叮嘱王二路上一定要小心,快去快回,并且还特意强调:别去动这个包裹,怎么样送来的,怎么样送去。&&&
“三叔,我知道,毫是毫厘是厘,这是我们这行的规矩。”王二其实挺不爱听这最后一句话的,感觉像是拿软巴掌扇自己脸一样,但是每次都不得不听到;这次也不能说什么,因为这次的脚力钱实在是太高了,高到他走完这一趟就能把相好的姑娘娶进门。垭栳寨在湘黔边界上再往西南边的方向,要到垭栳寨,就需要先找到一个叫黄毛坪的地方。王二以前从来没去过那里,不过葛三叔把路线讲的很清楚,对王二这样常年跑码头的人而言,找到垭栳寨并不是什么难事,于是他简单收拾了一下,第二天便上路了。王二路上蹭了三辆牛车,又跟几个人一起出钱凑了辆破马车,一路颠簸终于来到了黄毛坪,也就是说,再往里走走,就能到垭栳寨了。王二跳下车,跟几个同伴到了个别,放眼一望,傻眼了——王二只是听葛三叔说垭栳寨就在黄毛坪里,王二是自小在中原长大的,按照他的经验,到了黄毛坪,应该就有那么条大路能直通垭栳寨,但是呈现在他眼前的却是一座大山,而且根本看不到路。王二这才明白,天底下果然没有好挣的钱,要翻过这座连入口都找不着的山,足够自己走上半年的平地了,王二在心里暗暗的骂了葛三叔一句,四下看看,想找个人问个路。&&
一个微微佝偻着背的人从王二身边经过,王二赶忙上去躬身行个礼,小心翼翼地问道:“大叔,去垭栳寨应该怎么走?”&&
那人抬起头:“垭栳寨?年轻人,你去那里干什么?”他的眼神里写满惊疑。&&
王二挠挠头,实话实说道:“一个朋友托我给他家里捎些东西,他家在垭栳寨。”“他家在垭栳寨?!”驼背老头的声音一下高了八度,愣了半天,木木的指了指面前的山:“先翻过这座山,中途会经过一个叫卡洞坪的村子,你穿过卡洞坪,就到垭栳寨跟前了。喏,从西面这条小路上山。”老人指了指远处的一条人踩出来的道儿。&&
王二眯起眼,顺着老人的手指看过去,不仔细看真的看不出那是条路,周围都是厚厚的狼尾蕨,跟王二常年走路碰到的不同,这座山上的兔脚蕨叶片足有几尺长,叶片肥而厚,跟兔脚蕨纠缠在一起的还有些不知名的藤藤蔓蔓,一条若隐若现的小路就藏在这些枝枝叶叶中间。“哦,谢谢您,这座山叫什么山?”王二随口问了一句。&&&
“烂木山。”驼背老头含糊不清地答道,说完,像在躲避什么一样快步走了,走了几步,突然停下,背对着王二说,“小伙子,你的朋友真的住在垭栳寨么?”“嗯……他家人告诉我到垭栳寨找一户姓邓的人家。”“哦,那你……自己小心。”老人挑起担子继续往前走了,扔下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尾音拖得很长,像在唱一首无曲的山歌一样,“养女莫嫁卡洞坪,干田干土做死人。捡柴要上烂木山,挑水要下猛科坪——”&&
王二目送着老人渐渐消失,摇摇头,无奈的来到几步之遥的一条小河沟旁边,掬起一捧水往脸上浇了浇,又洗洗手脚上的灰,往羊皮袋里灌了一些,就准备上路了。王二掂了掂手里的包袱,觉得这包袱真轻,里面好像就装了一件东西似的,王二突然有点好奇,提起包袱,里面似乎包了很厚的一层棉花还是什么,中间是个细细长长的东西,这是啥呢?王二正在好奇,突然想起葛三叔的话,于是立马轻轻扇了自己一巴掌,收了心思,拍了拍鞋底,向烂木山走去。
第三章 林中陌路人&&
王二在烂木山崎岖陡峭的山路上艰难地走着,说是走,其实已经是手脚并用了,烂木山上不光长着厚厚的狼尾蕨,狼尾蕨上的棕色长毛还格外的扎人,扎在肉里特别的疼,拔都拔不出来。王二一路上除了要躲避那些蕨草以外,还得提防着被脚下不知道啥时候会横生出来的藤蔓绊倒。爬到一半,王二身上已经有了不少深深浅浅的伤口了,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王二心中暗暗叫苦:今日莫不是要在这不见天日的山林里过夜吧?&&
算了,想也没用,这样的路除了飞以外是没法走得快的,王二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扔下包袱,靠在一棵树上喘会儿气,休息一下。王二实在是太累了,为了路上能省些干粮,就得尽量缩短时间,一路上几乎没怎么睡过觉,在树上那么一靠,王二立马觉得自己的眼皮沉得抬不起来了……&&&
不知道睡了多久,王二朦胧中听到一阵低低的锣声,那锣敲得怪异的紧,不像寻常的锣鼓敲得清脆明亮,而是声声都闷闷的,仿佛砸在人胸口上一样让人很不舒服。王二一下子惊醒过来,下意识的抓紧手里的包袱,警觉地望向锣声传来的方向。眼前是一队奇怪的人,大概有六七个的样子,为首的一个和最后的两个都身着青布长衫,头戴青布头巾,脚穿草鞋;而中间的三个人则是穿着黑色长衫,头上戴着高高的帽子,三个黑衣人的袖子都被草绳连在一起,脸上好像还有什么东西……王二使劲睁大眼想借着月光看清那是什么,却冷不丁地跟其中一个脸上贴着东西的人对了个眼,王二吓得一下子坐在地上起不来了——那人脸是铅灰色的,两颊深深的陷下去,嘴却有点凸出,最可怕的是他的眼睛,眼珠有一大半的白的,在阴冷的月光下反射着幽光,显得格外可怖,王二觉得自己的手心脚心有点湿,他本能的觉得……那根本就不是活人!此时,王二耳边只听到阴冷的锣声和他自己上下牙相撞的声音,他紧紧抱着手里的包袱,大气都不敢出,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这一队人从自己眼前走过,突然,刚刚那个和王二对上视线的黑衣人突然回过头,对王二似笑非笑地咧了咧嘴,王二看见他的牙齿和他的眼白一样闪着幽光,牙……很尖!王二的呼吸一下子停滞了,他依稀记得小时候大人给他们讲故事的时候说过,只有僵尸才会有这样的牙!还有他们脸上贴的东西,那种黄裱纸做的符,没错,就是那种烧给死人的黄裱纸!王二的脑子一下子变得清醒起来,僵尸、黄裱纸、符——这真的不是活人!&&&
清醒过来的王二立即趴在地上,虽然不知道这些人到底哪些是活人哪些是死人,但他知道自己不能让他们看见自己。王二正趴在地上冷汗大滴大滴地往下掉的时候,突然听见前面一阵怪异的吼叫声,那声音就来自刚刚那一队活死人走去的方向。王二忍不住直起身,循声望去,却看见刚刚直直走着的一队人却在前方扭打在一起,刚刚那个冲着王二笑的人伸着两条直直的胳膊死死地掐住一个青衣人的脖子,另外两个青衣人则拼命掰着他的手臂,却怎么也掰不开,更让王二感到惊恐的是,另外两个脸上贴着黄裱纸的黑衣人也在不安的扭动着,似乎要挣开一直栓在他们袖子上的草绳。被掐住脖子的青衣人一边挣扎着一边扭过头,看见了几米外的王二,艰难的伸出手指着自己,王二一下子回过神来,赶紧跑上前去,顺手抓起手里的包袱,狠狠地向黑衣人的后脑砸了下去,黑衣人一下子倒在地上,不动了,终于被放开的青衣人立即从腰间掏出一张黄色的符,一边念着王二听不懂的话一边狠狠的贴向黑衣人的面门,然后一下子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七叔,你没事吧。”另外两个青衣人给另外两个黑衣人的面门上也各贴了一张符,然后马上回过来扶起倒在地上的人。&&&
“你两个死幺佬!”倒在地上的年长者在两个年轻人头上各敲了一下,骂道,“我平日里是怎么教你们的?!喜神诈尸了不能跟他们拼力气,要拼罡风!活人跟死人啷个拼得过力气嘛?!刚刚要不是这位师傅,咱们三个今天就死在这里了!”一边骂着一边还不解气,又朝一个徒弟屁股上踢了一脚。
活人跟死人拼力气?王二心头咯噔一下,果然是死人?!王二惊疑地望着他们,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三个人这才想起王二的存在,立马闭了嘴,一起转过头看着王二,看的王二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恩人你又是干啥的?”还是那个叫七叔的中年人先开了口。&&
“我是跑路的,到处给人送信捎东西的,挣点辛苦钱。”王二倒是很坦率。&&
“哦,一样,都是走脚的。”七叔笑笑,回答的闪烁其词。&&
“走脚?”王二皱起眉,指指地上躺着的三个黑衣人,“大家都是出门在外,何必这么不厚道,刚才好歹是我救了你们,你们竟然连句实话都不肯说。”王二摇摇头。&&
三个人互相看了一眼,顿了顿,七叔斜眼看了看王二,问道:“看样子你不是本地人吧?”&&&
“对,”王二点点头,“我是中原人,这次受一个朋友的委托往这边送点东西,你们呢?”&&&
七叔点点头:“嗯,我知道,你是信客,常年跑码头的那种,我知道。每天风里来雨里去饥一顿饱一顿的,都不是容易的活计。”七叔叹了口气,坐下,点了袋烟,又招呼王二和自己的两个徒弟也靠着树坐下,吐了个烟圈,慢悠悠地说:“既然你是外乡人,我们也没啥可瞒你的,我们这个地界呐,说走脚,其实就是吆死人——”&&&
“吆死人?”王二惊讶地叫出声来,指指地上躺着的三个人,“他们……真的是死人?”&&&
“嗯,”七叔点点头,很惋惜地说道,“什么死人活人的,其实还不都是我们这个地方的苦命人。早年出外谋生计,不知道哪一天就死在外面了,人活着在外漂泊,死了总是要有个家的,这里的路你也看到了,靠车马运是拉不回来的,只能靠我们这些活人把他们一路吆回来。这里的人都知道,所以听见敲阴锣都会回避,只有你不知道,刚刚想必是你跟它们对上眼了,喜神见了活人,尤其是在这样阴邪重的密林里见了活人,很容易诈尸,刚刚若不是你帮忙搭把手,我们师徒三个今天怕是就走不出这烂木山咯,我们这些走脚的,说起来也是个走刀尖的活计,不是逼的没办法了,谁愿意干这一行。”说到这里,七叔苦笑一下,狠狠的吸了口烟。&&&
王二没说话,他没想到刚刚死人诈尸居然是由自己引起来的。听七叔解释了“吆死人”,王二反倒不怕了,其实都是跋山涉水风餐露宿的苦命人,只不过一个送的是物,一个送的是人罢了,不过王二还是觉得很好奇:“你们是怎么把死人吆起来的?还能让他们走这么远的路?”&&&
“这个……”七叔笑了笑,磕灭了烟斗,“一行有一行的规矩,多说无益。”王二闻言觉得自己像是犯了忌,便没有追问下去,便转了话头:“听说这烂木山翻过去便是卡洞坪,卡洞坪再往前就到垭栳寨了?”&&&
“你要去垭栳寨?!”三个人同时叫出声来,倒把王二吓了一跳:“对啊,怎么了?垭栳寨邓家,我也是受人之托而已,我并不认识那家人。”王二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每个听说他要去垭栳寨的人都是这样一幅惊疑的模样?为什么葛三叔说起垭栳寨也是遮遮掩掩?为什么那个出高价让他送包裹的神秘人不肯自己出面?垭栳寨到底是个什么地方?王二隐隐觉得,垭栳寨一定不是一个简单的地方。&&&
“垭栳寨邓家……”七叔喃喃的念着,眉头越拧越紧,“真的是逃不掉这一场么?”“逃不掉什么?”王二听见七叔的自言自语,不解的追问道。&&
七叔愣愣地看着王二,半天挤出一句:“没啥,没啥。”王二发现七叔的手在微微颤抖,同时王二也注意到,七叔的右臂从支正到阳谷穴处有重重的一块淤黑的痕迹,黑里泛着青色。 &&&
“七叔,我们早点赶路吧,天亮之前不到卡洞坪打店,白天又不好走路了。”一个徒弟提醒道。&&&
“哦,对,赶路,赶路。”七叔连忙捡起地上的锣和竹棍,对王二说道,“你要跟我们结伴走么?这林子里邪气重,留在这里过夜恐怕会着蛊虫,你要是不怕,索性跟我们一路走吧,我们每次都是夜里翻烂木山,路已经熟了。”&&&
“好啊好啊,”王二不迭的点头,巴不得这么一句话。早点过烂木山,早点到垭栳寨,早点送完货回家。王二拾起地上的包裹,背在肩膀上,看到王二身上那个看起来并不重的包裹,七叔的眼睛一亮,不过王二并没注意到。&&&
“不过你得先等等。”七叔从腰里掏出一瓶水,递给王二,“喝一口,你不是吆死人的,身上阴气比我们重,这是符水,你喝一口,路上就不会再引得喜神作怪了。”&&&
王二看看七叔,觉得七叔的表情很让人信任,于是王二毫不犹豫的喝下了符水,符水没啥味道,就是有些烟熏味在里面混着,王二被小小的呛了一口。
第四章 喜神打店 &&
熟门熟路的人带着果然好走道,王二跟着七叔他们很快便翻过了烂木山,来到了卡洞坪。卡洞坪是个很荒凉的村子,因为放眼望去根本看不到几户人家,荒地上的蕨草和菟丝子长得郁郁葱葱,庄稼地上却只能依稀看见几点绿色,不晓得老天爷是怎么随便挥了挥手,就不情不愿地捏出这么块地方来。&&
“养女莫嫁卡洞坪,干田干土做死人。捡柴要上烂木山,挑水要下猛科坪。”王二自言自语道,果然,那个驼背老人的话真是不假。&&
“怎么?你也知道这句话?”七叔停下脚步问王二。&&
“哦,路上听别人说的。”&&
七叔眯起眼,似乎在回忆什么一样:“是啊,养女莫嫁卡洞坪呐……不瞒你说,我就是卡洞坪出来的人。”&&&
“什么?”王二觉得很意外,继而很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也只是半道上听人说的,并不知道——”&&
“呵呵,没啥的,反正我们这些吆死人的活人,是一辈子不准碰女人的。养女莫嫁卡洞坪,左右是打光棍了,所以卡洞坪就出了很多吆死人的。”七叔笑得很自嘲,“对了,卡洞坪村头就是我们要打店歇脚的地方,你要不要一起歇一下,你跟我们一起赶了一晚上的路了,想必你这一路也没停过脚,那里是专门给我们这些人歇脚的地方,你要是不怕,就一起去歇一天,再赶路不迟。”&&
“这个……”王二有些摇摆,说实在的,他实在太累了,真是想歇歇,可是住店的盘缠,他可真是舍不得出。&&
七叔显然明白了王二的心思,不以为然地笑笑:“没啥的,那家店是不收我们盘缠的,只是那家店开在荒郊野外,我们平时走过路过给店家稍点柴米蔬果家常物什,就抵盘缠了,我们来往的人都知道这个规矩。”七叔拍了拍王二的肩膀,揽着他一起向村头那家孤零零的吊脚楼走去。&&
这家店的主人是个老太太,姓贺,七叔他们都管她叫娘娘,王二也就跟着他们瞎叫。说真的,王二不喜欢这个贺老太,贺老太长得——用王二的家乡话来说,很不喜庆,脸颊向下陷着,浑浊的眸子下是一对向下耷拉着的眼袋,上眼皮也是往下垂的,给本来就无神的眼睛又挡了一半光亮,王二看着她的眼睛,就会想起昨天晚上看到的那些尸体,忍不住心底陡升一阵寒意。&&
“他是谁?”贺老太指了指王二。&&
“路上的同伴。”七叔简单的讲了讲昨晚的经历,贺老太听完,拉过七叔,低声嘀咕了一句什么,七叔没接茬,只是用眼神示意了贺老太一下,贺老太便点点头,领着王二上了楼,安排他住下。&&
贺家的竹楼一看就是年代很久了,楼梯踩上去都咿咿呀呀的直响,听起来像是女人在唱戏。王二跟在贺老太身后吱吱呀呀的走着,实在忍不住想找点话:“娘娘,您在这卡洞坪多久了?”&&
“一辈子。”贺老太的声音很冷淡,王二觉得自己很无趣。&&
“我听人说,过了卡洞坪再往前走一点,就到垭栳寨了是么?”&&
贺老太猛地停住了脚步,直直地看着王二,把王二看的往后退了一步。“去垭栳寨么?不急,过了今晚,吃饱喝足了,再走不迟,反正你算是老七他们的恩人了,我不会收你钱的。”贺老太的声音还是很冷淡,虽然内容似乎带着点热情。&&
王二张张嘴,没说话,他只是觉得贺老太的这句话透着一股子不祥的古怪味道。贺老太领着王二进了二楼最右边的一间房,房子不大,但是还算整洁,至少是王二这么多年跑路从来没住过的好房子,王二看到那张干净的床,忍不住就想一头扑上去睡他个昏天黑地。贺老太指了指王二的床,说:“早点洗洗歇着吧,吃饭的时候我会给你送上来的。”说完,关上门,走了。&&
王二擦了把脸,倒在床上便睡着了。而此时此刻,贺家竹楼的另一间屋子里,王二绝对没有想到的一幕,正在悄然上演——&&
贺家小楼一楼的一间小屋里斜斜地射进几抹阳光,一男一女面对面坐着,男的是老七,女的则是贺老太。老七的脸色有些苍白,贺老太的脸则拉的比刚才更长。“我说过,你这样早晚会出事。”贺老太的声音和表情都显得异常严厉,“你师傅当年是怎么教你的?你老本都忘干净了?”&&
“师傅?”老七苦笑一下,“我师傅守了一辈子规矩了,到头来落了个什么?规矩?什么规矩?能舒舒服服活着就是规矩。”老七说完这话,紧紧咬着嘴唇,他努力压制着的激动让贺老太都觉得今天的老七跟平常有点不一样。&&
贺老太抬起手,在空中顿了半天,又缓缓落下,她的脸在光影之间半明半暗的隐着,老七不敢看她,不敢看她失望的眼神。沉默了很久,贺老太重重的叹了口气:“罢了,我老了,你们的路要怎么走,我是拦不住的。”突然,贺老太仿佛想起了什么似的,疑惑地看向老七:“你说那个外乡人救了你们?他……怎么能有办法救得了你们?”&&
老七闻言,缓缓抬起头,看着贺老太,咧开嘴,笑了,贺老太看见老七的牙齿闪着白森森的光……
第五章 我叫朵玛 王二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当他被一阵敲门声惊醒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嘴角流出的涎水打湿了被角和枕头,不知道自己刚才做了个什么梦,是梦见娶媳妇还是梦见吃了顿饱饭——反正王二现在是觉得自己真的饿了。“谁?”王二迷迷糊糊地应道。“我,我是来给你送晚饭的。”门外是个女人的声音,但是不是贺老太,听起来像是个年轻的女人,声音不大,而且有些飘忽,站不稳的感觉。想什么来什么呐,王二一骨碌爬起来,觉得头有点晕乎乎的,站住定了定神,打开门,门外的确是个年轻女人,不漂亮,脸上的表情像贺老太一样冷冰冰的,好像戴了张没有弹性的面具。这个神情冷漠的年轻姑娘把一个藤编托盘递给王二,没等他答话,居然径自走进王二的屋子,王二愣愣的看着她——不知道为什么,王二觉得她的眼神很特别,看起来很空洞,空洞里却有种说不出的东西,好像没有底,一眼望去不知道藏着多少说不出来的秘密。“你叫什么名字?”王二突然生出一种想和她聊聊的冲动,而且他也觉得这个姑娘并不讨厌他,起码现在她正坐在桌边的那把竹椅上看着自己,眼神里还带着一点点——期待?王二突然想起了自己的相好丫头。“叫我朵玛吧。”年轻女人的声音还是很轻,很飘,“这个名字很久没人叫过了。”王二愣了一下,不明白朵玛这后半句话是什么意思:“你是在这家店做工的?”朵玛弯了弯嘴角,点点头。王二接着问道,“你的家也在这里?这个娘娘是你什么人?”朵玛笑了笑:“不是什么人,她开店,我做工。”朵玛指了指桌上的托盘,看着王二,“你不饿吗?”本来不饿,听朵玛这么一说,王二的肚子居然真的咕噜了两声,他很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脑袋,朵玛噗嗤一声笑出声来,把饭菜从盘子里端出来摆好,王二一下子觉得胃里有种温暖的感觉,很自然的伸手接过朵玛递过来的碗。主食是米干,一碗新鲜的水香菜,一小盅牛肉酸,闻着那又酸又辣又香的味道王二便忍不住胃口大开,狼吞虎咽的样子惹得朵玛不停的笑。“这饭是你做的么?真香。”王二咽下一大口菜,憨憨的笑着,揉了一下鼻子,正好对上朵玛的眼神,朵玛一下子愣住了,她的嘴唇有些颤抖,手也有些抖。“怎么了?”王二奇怪的停下筷子。“你……你叫啥子?”朵玛颤抖着问。“我是个孤儿,从小吃百家饭长大的,都叫我王二。”朵玛还是愣愣得看着王二,仿佛丢了魂一样:“你家里还有啥子人么?”“我是孤儿。”王二笑得有点涩,然后继续端起碗,突然,他的目光被一小碟奇怪的东西吸引住了——那东西看起来有点像小虫子,但是好像又没有脑袋。“这叫竹蛆,我们平日里都拿来当菜吃的。”朵玛很勉强的笑笑,夹起一小筷子放在王二的碗里,“你来卡洞坪是干啥的?”“送信,我就是个常年跑路给人送信的,风里来雨里去,也攒不了几个钱。”王二又习惯性的擦擦鼻子,却没注意到朵玛的眼睛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噙满了泪水。“不过我家有个相好的丫头,这趟走完,我就能回去娶她了。”王二一边扒着饭一边含混不清的继续说着。“别吃了!”朵玛突然大叫一声,把王二吓了一跳。“你……你咋了?”王二抬起头,却发现朵玛眼角带着泪痕。“你来给哪家送信?”朵玛的声音抖得越来越厉害。“垭栳寨邓家啊。”王二很诧异的回答,更诧异的是他发现,自己的身体一下子动不了了,紧接着是一阵剧烈的眩晕,王二的手一抖,碗掉在地上,摔碎了,紧接着是摔在地上的是他的身子。朵玛愣愣得看着直直躺在地上的王二,一大颗泪珠滴下来。“为什么?为什么?”朵玛像丢了魂一样喃喃的念着,“别人不放过我,连你们也不放过我……为什么……为什么……”
第六章 他在等你 &&
王二就这么倒下去了,很显然,碗里压根不是什么竹蛆,而是虱蛊。&&
“什么叫虱蛊?”小何打断老贾的讲述。&&
“苗蛊的一种,很常见的。”老贾不以为然地说道,“被下蛊的人五脏会慢慢的烂掉。”&&
“太狠了吧!”我惊叫道,苗蛊这种邪术一直让我心有戚戚,但是第一次听别人面对面的跟我讲这种东西,还是把我惊得不轻。&&&
“这有什么?虱蛊是苗蛊里最普通的一种了,阴蛇蛊和金蚕蛊更毒呢,蛊术么,讲得不就是个以毒攻毒么。”老贾不以为然的抽了口烟。&&&
“朵玛为什么要给王二下蛊?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素不相识的两个人,她干嘛要取人家的命?”茶棚开到现在,至少我听过的鬼故事,都是冤有头债有主的,那这个朵玛又是为什么害一个过路人呢?&&
老贾端起面前的茶杯,茶是万花茶,当然没有一万朵花,但是盈盈间冒出的香味的确很有层次感,老贾就在这慢悠悠若有若无的茶香中冷不丁的冒出来一句话:“因为这是一个身体条件完全符合要求的过路人呐——”&&
是啊,这么年轻的男人,这么强壮的男人,真是不枉我像幽灵一样飘了这么多年,找了这么多年,等了这么多年。朵玛俯下身,靠近王二的脸,眼里却含着泪——太像了,他们太像了,眉眼间那种傻傻的模样。“他跟你一样,穿着露出脚趾头的烂鞋子,脚底板都比一般人大一截,那鞋底一看就不知道沾了多少里地的泥。吃饭的时候都会像饿死鬼投胎,连吃到高兴的时候揉鼻子的样子都跟你一模一样……”朵玛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大颗大颗的砸在王二脸上,砸出一串透明的花。&&
“你心软了?”一个略带疲惫的声音在朵玛身后响起,是七叔,脸色灰白的七叔。只是此时此刻,他不再是那个眉眼里总带着三分凶光七分煞气的赶尸匠,而是个疲惫的连支点都找不到的男人,这么多年了,朵玛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七叔,疲惫羸弱的像个孩子,找不到家找不到妈的孩子。&&
“你……你怎么了?”朵玛不敢看七叔,她怕看到他的眼睛,尤其是现在。&&
“别问我怎么了,我总算为你了了这桩心事……你怎么了?”老七苦笑一下,“命都是要拿命来换的。”&&
“可他也是苦命人,”朵玛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他也没爹没娘,他也是饥一顿饱一顿,深一脚浅一脚轧生计的苦命人,这……作孽啊!”&&
老七看着朵玛,扯了扯嘴角:“那我呢?我难道是享福人?这么多年了,你有没有问过我?”最后一句话,老七是吼出来的,那种压抑了很久之后一下子爆发的声音。&&
朵玛往后退了两步,那步子像踩在老七心尖儿上,老七苦笑一声,蹲下,呆呆地望着朵玛,抖了两下嘴角,问道:“今天是最后一个晚上了,听我说会儿话行么?反正他跑不了,阿四也跑不了,我们都跑不了。”老七没等朵玛回答,就自顾自地说起来,“朵玛,我晓得,你肯定心里一直知道我喜欢你,但是没办法,阿四那小子命比我好啊!活着的时候跟你是一条心,就连死了都能把你的这颗心拴着一起带走。如果能重新活一次,我真愿意和他换换……”&&
是啊,如果能重活一次,我真愿意和你换换,哪怕饿死穷死,也不再当这填得饱肚肠却填不饱心肝的赶尸匠。&&
说起来,赶尸匠这三个字还很有些说道。湘西地广人稀,人穷了就想往外奔活路,出去的人多了,自然也就经常有人客死异乡,湘西的地势奇特的很,很多地方,车马是万万不能通过的,只能靠人的两条腿轧出一条路来,这样一来,客死异乡的那些亡魂怎样叶落归根便成了个大麻烦,于是便有了赶尸匠这一湘西独有的行当。一具具真正的“行尸走肉”就这样被赶尸匠手中的竹鞭驱赶着,像活人一样一路长途跋涉回到心心念念牵肠挂肚死不瞑目的故乡,进了门,赶尸匠还得领着尸体先进灵堂,念一阵诀,好好的让他们躺下了,这个时候才会迎进苦主,亲人见了面,却已是生死两茫茫,痛洒几滴眼泪,入了殓,苦主再按时价给赶尸匠付了酬劳。这行当挣钱真是不少,因为凭心而论,这一行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行当,老七在路上遭遇的事便是个绝好的例子;所以赶尸匠都得两两成行,还得一路提防,提心吊胆;长途跋涉一个人的阳气和体力是无论如何也拼不下来的,即便拼下来,半条命也没了。给赶尸匠的钱袋子前面照例要缝进一把盐,赶尸匠拿了钱,便从此两不相欠,而赶尸匠和苦主之间也再无任何瓜葛,若是有人问起,彼此都要说互不认识——这也正是赶尸匠的悲哀,风餐露宿提心吊胆心弦大脑都绷到极限,却仍被所有人视作是不吉利的人,跟赶尸匠有什么走脚以外的来往,世世代代都要倒霉;所有谁家里若有孩子当了赶尸匠,所有亲戚朋友从此便与他形同陌路,连家谱里也要将他的名字一笔勾掉,当了赶尸匠,便意味着从此与人间的一切彻底断了来往。虽然还是活生生的人,但一辈子打交道的,只有尸,没有人。所以尽管挣钱不少,好人家的男孩子不到万不得已是绝对不会去当赶尸匠的,当了赶尸匠,除了还能呼出热气以外,和手中的竹杖驱赶着的行尸又有什么区别呢?总之是从此以后便和人间鲜活的一切没了瓜葛,而人间最鲜活的东西,说到底,不就是——一个“情”字么?
“情?”我皱起眉,“那看来就是这个朵玛喜欢上了那个似乎已经死了的阿四,而老七又喜欢朵玛?”很俗的二男一女三角恋,我这样想着。&&
老贾笑一笑,点点头:“嗯,对,猜得不错,只是有一点,阿四和老七都是赶尸匠,朵玛喜欢上谁,或者谁喜欢上朵玛,都是不行的——”&&
这个故事的第一层的确是个很常见的三角恋爱,老七和阿四是好兄弟,老七沉稳,阿四胆大,两人总是一起结伴走脚,因为他们一起长大,一起挨饿,一起活不下去然后拜师当赶尸匠,又是一起遇到了垭栳寨最漂亮的姑娘朵玛,然后一起喜欢上了她,只是朵玛心里只装得下一个阿四,于是老七注定只能当个默默站在一旁的大哥,每次在他们偷偷见面的时候望个风啥的,当然,每当老七听到梦里的阿四喃喃的喊朵玛的名字的时候,心里也会堵得很难受。朵玛和阿四这样的爱情每天都在上演,老七这样爱情的旁观者也还得该怎么过日子就怎么过,这其实只是个再寻常不过的家常故事——只是结局有点惨烈。因为朵玛是寨子里最漂亮的姑娘,每天不知道有多少小伙子暗里盯着她;也因为阿四则是个走投无路不得不靠当赶尸匠才能活下去的小伙子,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明里躲着他——这样两个人,居然真的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这样明目张胆的走到一起?垭栳寨的人震惊了,好嚣张的贱丫头,好胆大的野后生,两个人都不把全寨子的人放在眼里!垭栳寨的男女老少都算是什么?祖宗定下来的规矩又算是什么?愤怒的垭栳寨一下子炸了锅,于是等待一对懵懂的年轻人的路就只有那么一条了:男钉刑,女沉江。&&
苗家的钉刑用的是竹钉,很钝,插在人的五脏六腑七筋八脉上是那种让你哭得出泪却喊不出声的疼,就像慢刀杀人,不是痛快爽利的一箭穿心,而且一点点割,一点点削,削的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削的你恨自己的老娘当时为什么要生下自己这么一大团肉——更残忍的是,这一切都是要让朵玛眼睁睁的看着的,就在一米开外的地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爱人在自己眼前一点点褪去生命的所有颜色,面对面的距离,说起来近在咫尺,其实有时候真的远过天上人间,碧落黄泉。&&
这么一段情为何物生死相许的故事,最终成了全垭栳寨的人一场特殊的祭祀礼,祭的是为自己定下这条规矩的祖宗,也是不敢违抗这条不知道为什么的规矩却更看不得别人违反规矩的自己——其实大家都不知道为什么要一直守着这条规矩,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对待违反规矩的人,只是人人都见不得自己吃亏罢了。&&
老七一直是阿四的好兄弟,所以那一天他没有去旁观,而是选择又出了一趟门,为垭栳寨邓家人请回他们客死异乡的侄儿。&&
“我一直喜欢你,可我不敢说,我知道这规矩。”老七眯起眼,似乎已经完全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里,他的脸上挂着一种不同于往日的笑容——当然,此时的朵玛并不知道老七究竟在笑什么,“但是阿四那小子胆子比我大啊,别人都不敢的事,他就敢,我要有他一半的胆子,也不至于这么多年都这样不明不白的过下来。”&&
“可是你活着。”朵玛仰起头咽下泪水,“如果能再活一次,我宁愿不要认识他,换他好好活着,跟你一样。”&&
“果然是吃别家的油粑都比喝自己的酸汤香,”老七抬起脸笑了笑,“我想替他死,你想换他活。”&&
“七哥,我对不起你。”朵玛俯下身看着老七,“我知道这么多年我一直对不住你,可我也没办法,我欠阿四的,也欠你的,可我这辈子只能先还他,下辈子再还你——”&&
老七疲惫地伸出手,制止了朵玛接下来的话:“下辈子的事,下辈子再说吧。咱们卡洞坪多少年没来过外乡人了,这次终于撞上了一个,还是让我撞上了,不容易,别浪费了。”老七把一枚桃木棨刀塞到朵玛手里,“别犹豫了,傻丫头,多少年前你犹犹豫豫就坏了大事,现在还想坏事么?”老七握起朵玛的手,划向王二的手腕,“再晚,他的血就冷了,冷了就救不了阿四了。”还没等朵玛反应过来,老七就抓起她手里的棨刀猛地划断王二手腕上的血管,一股殷红的血噗嗤一声喷出来,朵玛吓得腿一软,坐在地上,老七笑了笑,就像他这么多年每次见到懵懂的朵玛时那种温厚包容的表情一样,他轻轻拍拍朵玛颤抖的肩膀,从包里拿出一只白色的骨盅放到王二手腕下面,红色的血流进洁白的骨盅里,白底红花的甚是好看,骨盅的四壁上流淌着的细细的血痕像阿四临死前在地上留下的最后一道手印。&&
“一命换一命吧,别怪我狠心。”老七看着下意识抽搐了一下的王二,心里默默念道。然后把慢慢的骨盅递给朵玛,笑着说,“去吧,他在等你。”
第七章 心怀鬼胎 &&
眼看着朵玛瘦弱的背影渐渐没入夜色中,老七脸上刚刚那份温厚包容的笑意也随之渐渐消失了,就像躺在地上的王二手腕里流出的血一样,一点点凝固,最终由热的变成了冷的,那种暗红色的狰狞的冷,一如他嘴角流下的血,那是贺老太的血,贺老太此时正躺在那间屋子里,脖子上干涸的血迹清晰可见——&&
老七,早已不再是人了。&&
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变得不是人了呢?老七曾经无数次的努力回忆着,却回忆不起来。自从师傅死了以后,自己就成了这一带最出名的赶尸匠了,师傅这些年攒下的名声都一股脑的加到了他的头上,是的,他能吃苦,稳重,不管多难走的道,只要他出马,赔上命也一定会把那些客死异乡的“喜神”平安送到家,“卡洞坪出来的小伙子硬是能吃苦得很。”这一带的人说起老七都是这样一幅又赞又叹的语气,多好的小伙子,怎么偏偏就生在卡洞坪这块鸟不生蛋的地方,怎么就偏偏入了这么个行当?若不是个赶尸匠,不知道多少家想招老七当上门女婿,只可惜……男怕入错行啊!&&
如此种种,老七都心知肚明,但是他不愿意去想,越想越难受,不如不想,直到他和阿四一起遇到了朵玛,垭栳寨最漂亮的姑娘。&&
后来的事,我们已经讲过了,阿四和朵玛像任何一对年轻人一样爱的忘乎所以,而老七则充当了一个大哥一般的旁观者;当然,我们还有没讲过的,那就是这个大哥到底是一个怀着怎样心思的旁观者。&&
那时的老七还是个人,并且是个标准的年轻男人,所以当阿四在朵玛的笑涡里一点点沦陷的时候,老七的心也一样变得不能自拔了,只是老七比阿四到底还是沉稳那么一点,所以当阿四爱的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时候,老七清醒的知道,这件事被垭栳寨的人发现以后,等待他们的将是什么。&&
老七当然可以装聋作哑,可是他舍的得阿四,却舍不得朵玛,所以他不止一次的暗示甚至明示过朵玛,可惜朵玛并不领情,不但不领情,朵玛反而越来越讨厌这个总是扫人兴的大哥了,于是再见到老七,朵玛脸上便没了好脸色,到了后来,索性躲着不肯再见老七,自然,阿四在老七面前也是越来越躲躲闪闪期期艾艾了。&&
好心没好报本来已经很郁闷了,尤其当这份好心是毫无保留的给了一个对你最重要的人,而却一点回报都没有的时候。说真的,对老七这种常年跟活人说不上几句话的人而言,朵玛是他灰暗的世界里唯一的一抹亮色,可就是这抹亮色也要一点点从他眼前淡去,而亲手一点点把这点颜色抹掉的人,正是和他朝夕相处的……好兄弟。&&
所谓好兄弟,通常只是共患难的时候才会称兄道弟,一旦遇到好事,尤其是只有独一份的好事,谁还能管得了什么兄弟?有我没你,有你没我。阿四和老七心眼里都敞亮的很,但都藏着掖着不说。阿四到底是个没心计的小伙子,藏着掖着也不过是自欺欺人,自己以为别人不知道别人便真的啥也不知道了,难怪师傅临死前把祖传的阴锣留给了老七而不是阿四——因为老七不会自欺欺人稀里糊涂的混日子,而是晓得藏着掖着的去找到这一带最出名的巫蛊世家,垭栳寨邓家。&&
“邓叔,事情就是这样子,阿四虽然是我兄弟,但是师傅临终前的嘱咐我不能违背,他坏了规矩,怎么办?”老七的脸上一如既往的写满诚实。邓叔脸上的表情则是阴晴不定,似笑非笑。&&&
“这事,按说该找你贺娘娘,你找到我做什么?”邓叔吐出的浓烈的烟圈熏得老七直流泪。&&
“这事,寨子里很多人已经觉察到了,只是都不敢肯定罢了,见光是迟早的事。”老七咽了口唾沫,“至于贺娘娘……您知道她在为难什么。”邓叔脸上的肌肉猛地抽搐了一下,他锐利的目光射向老七,老七却没有丝毫回避,“邓叔,你是从小看着我长大的,我是什么样的人你心里有数。我是和阿四一样都喜欢朵玛,但我从来就没想过要坏规矩。至于贺娘娘,她这点私心拖下去,对她自己一点好处也没有,我不想让我师傅死了都安不了心。”老七叹了口气,“我可以对不起阿四,但我不能对不起我师傅。”邓叔沉默了很久,重重地磕了磕烟袋,像是对老七说,又像是自言自语一样重重地扔下一句话:“你师傅……你师傅如果活着,你怎么知道他会怎么想呢?”&&
于是,一条心照不宣的协议就这样达成了,这条协议的后果就是垭栳寨的一个刚满月的男孩不明不白的死了,脖子上是细密的好像蛇咬过一般的牙印,但是却找不到一点蛇的踪迹。一直对阿四和朵玛的关系保持沉默的贺娘娘终于沉默不下去了,她当然明白是怎么回事,赶尸匠都要在手臂上种蛇蛊防身,用这种极尽阴毒的东西来以毒攻毒,这也正是赶尸匠不能跟女人接近的原因——蛊蛇嗅到了情欲的味道,便会像脱缰的野马一样“活”过来,活过来的蛊蛇会不知不觉摄魂一般吸干净人血,先是婴儿,再是小孩,然后是大人……&&
作为垭栳寨已故族老的长女,作为朵玛的姨娘,贺娘娘明白,全族的人都在等着自己做出决定,就像等着看祭鼓节上几头牯子牛拼的你死我活七零八落血肉横飞一样,她等的得,他们也等不得了。&&
那一天,垭栳寨的人都觉得最解恨的那一天,老七却不在,他出门走脚去了,替邓叔迎回他死在外地的一个远方侄儿,他知道,邓叔是为他好,因为邓叔知道,老七在想什么,当然也知道他会怕什么,再怎样的同根相煎,到刺刀见红的那一刻,是个人也受不住。在这之前,老七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但并不知道真的到了这么一天,血会有多黑,叫声会有多惨,哭声会有多烈;就像他再次回到垭栳寨的时候,看到已经不成人形的朵玛出现在他眼前时,他真正感受到了一种这么多年赶尸生涯里从来没有体会过的魂飞魄散的恐惧,那种让他后悔的恐惧。&&
也许就是从那时开始,老七就不再是人了,至少他觉得自己不是人了——孩子的确是被蛊蛇咬死的,但那蛇不是来自阿四,而是来自邓叔,来自他和邓叔的协议。
第八章 “窍”门 &&
当然,那时的老七其实还是人,虽然他觉得自己的心已经不是人心了,但毕竟披着的还是人的皮囊,真正让老七变得不人不鬼的,恐怕还是那一次,那一次他被贺娘娘骂了个狗血淋头,这是他跟着师傅走了这么长的路,请了这么多次的喜神,住了这么多年不要钱的店,第一次看到贺娘娘发这么大的火。&&
那次老七要走一趟很危险的路,为垭栳寨的郑家人迎回他们死在桂西的一个叔伯兄弟,桂西到湘西,山高路远的不说,更关键的是一路穷山恶水,顶着那么重的瘴气赶一路的尸,对赶尸匠实在是太大也太危险的考验了,但是老七不能拒绝,因为他是这一带出了名的任劳任怨的赶尸匠,起码在别人眼里是这样,师父在的时候就最重名声,到他这里自然不能毁了这份名声;更何况他阿四刚刚死,他若拿不下这桩活,别人一定会说没了阿四的老七其实不过是孬种一个。于是老七接下了这桩活儿,阿四死了,他一个人孤零零的上了路,对外头当然是说自己跟别人搭活计搭不来,也容不得别人代替自己的好兄弟,可是对自己……&&
天知,地知,我知,不能再有第四个人知道。&&
老七其实一直都知道一个赶尸行当里不能对外人说的“窍门”,也许别的赶尸匠也知道,甚至也用过,但是谁都不会对别人讲起,因为这实在是个说不出口的事——外人都只当赶尸又神又邪,也或多或少的知道这一行容易撞鬼撞邪,走那些穷山恶水的时候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危险,但却都不知道一件事:那就是如果赶尸匠真的觉得这一趟恐怕拿不下来,却又不得不拿下来的时候,他们会索性把尸首大卸八块,然后背着那些肉块上路,等快到目的地的时候再“组装”起来,这样一路上便不再会有“诈尸”之虞了。真是好办法,只可惜这样的好办法不能对别人说,逝者为大,对死人动刀子本来已是大逆,更何况你是拿了苦主多少血汗钱的,这样的事让人知道了非得连祖坟都被人刨掉不可。所以这个秘密或许赶尸这一行里每个人都知道,但每个人又都不知道别人到底是不是知道。老七第一次听到这件事是在一个跟师父同辈的老赶尸匠的丧礼上,那次师父很严肃的对老七和阿四说“别以为对死人就能做亏心事,不管活人死人,做了亏心事老天爷一定会看见”。从那以后,老七和阿四都知道了这个秘密,也都知道了做了这件忌讳的事好像会遭报应,但这报应是什么,谁都不知道,也不敢问,问也问不出来——谁会告诉你自己做了亏心事还遭了报应?&&
但是这一次,老七决定做一次。自从阿四和朵玛出事后,老七觉得自己变得有点破罐子破摔了,自己连活人都杀过了,还在乎割个把死人么?比起之前跟邓叔的那桩协定,老七觉得这次理由其实更站得住脚:上一次是为了自己的心,这一次是为了自己的命。不这么干,自己半路上被那些诈尸的活死人不明不白的取了性命,谁还会替自己掉一滴眼泪不成?他郑家人会么?&&
那次顺利的回来以后,郑家人给了老七三倍的酬劳,更关键的是,老七的名声从此更响亮了,虽然是个永远上不了台面的赶尸匠,但这一带的人说起老七,却都是一副尊敬的口吻,再不是当初谈起“赶尸”二字的时候,人人唯恐避之而不及的样子。只有贺娘娘,这个一直看着老七长大、入行的人瞧出了端倪,她太清楚老七究竟是个什么人了,只是她心疼这个孩子,心疼这个聪明老成却不得不入错行的孩子,更何况老七是他师父最喜欢的徒弟。所以贺娘娘只是狠狠的骂了老七一顿,但却没有对任何人提起,就像没有对任何人提起朵玛的事一样——前者是为了老七的师傅,后者则是为了邓叔。&&
但是师父说的对:别以为对死人就能做亏心事,不管活人死人,做了亏心事老天爷一定会看见。人在做,天在看,老七聪明,但却太过自作聪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老七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吃生肉,越来越喜欢那种带着血腥味的东西,甚至每次走脚的时候,看到皮肤白嫩还没有脱水干枯没有长出太多尸斑的那些尸首时,会忍不住……流口水。老七不敢去想为什么,因为没有人告诉过他犯了忌讳会怎么样,所以他宁愿自欺欺人。但是有一天他终于再也骗不了自己,因为他在一条河沟子旁边喝水的时候,清晰的看见了颗锐利的牙齿——他太熟悉活死人的牙齿是什么样了,只是这一次,他看见这样的牙齿出现在自己的上颚里。&&
一失足,千古恨呐!在空无人烟的大山里,老七对着灰黄的天发出一声凄厉的嚎叫,嚎的身边那两具“喜神”似乎都被他吓得抖了一下。老七恨不得把自己的牙齿咬碎,他恨命,恨老天,恨老天爷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把他从人打成了鬼。如果说若干年前师父的那个老朋友的下场让老七觉得又可叹又可怜,那么自己现在的下场则让他觉得又可耻又可笑,躺在菟丝草上一动不动的老七望着天又想起了阿四,想起了朵玛,这是他们给自己的报应么?老七浑身一个激灵,猛地从地上坐起来,脚腕被菟丝草的锯齿形叶片狠狠的划了一下,流出一小股淡黄色的液体——现在的他,连血都没了,血没了,心没了,魂也没了。老七的手指紧紧绞着自己的头发,如果能再来一次,再来一次,自己一定不会再相信任何“窍门”了,窍门,窍门,什么窍门?脚底下入了这道门,魂便出了窍,没了魂的人,还是什么人!&&
悔之晚矣。&&
或者说,知道后悔的时候,永远都是晚了一步的时候。
第九章 只是当时&&&
“也就是说,老七犯了赶尸的忌讳,把死人分尸了,然后自己也变成了活死人?可是——为什么?”朋友小何问道,“是被他这一趟要‘请’的活死人附体了或者是别的什么规矩么?”&&
老贾嘿嘿嘿的鬼笑几声,弹了弹烟灰,笑道:“你还真把这当个真事儿呐?这也就是我们这一带的一个传说而已,跟那些什么天仙配狐狸精的故事是一个类型的,听一听解个闷,你们还当真么?不过——”老贾转回了话头,“不管事儿是真是假,有个理总是真的:先有因,后有果;人在做,天在看。”&&
老贾最后说的这十二个字灌进我耳朵里,突然就让我有种迎面吹过一阵穿堂风的感觉,透心凉又透心亮。我想了想,问老贾:“那么,老七自己已经不是人了,他为什么还要害跟他素不相识的王二?朵玛拿着王二的血去干什么了?最关键的是——朵玛到底是人,还是鬼?”&&&
“当然是鬼。”老贾回答的很干脆,“难道你忘了,垭栳寨的规矩是:男钉刑,女沉江。阿四被钉住之后,朵玛也被沉江了。”&&&
“朵玛是鬼?”虽然早已经想到了,但是听到这里还是一惊,继而是一串困惑:“朵玛是鬼,那么老七赶尸回来见到的朵玛……也是鬼了?”&&&
“对,所以老七才会怕,他怕朵玛是变成怨鬼来找他索命的。”&&&
“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我是实实在在为老七这个聪明人叹气,太聪明,误性命。“可是朵玛并不是来找老七索命的,相反最后老七还帮朵玛找到了王二——话说回来,他们害王二这么个路人干什么呢?”&&&
老贾放下烟,又端起茶:“这就要从阿四的钉刑说起了……”老贾所讲述的他们这一带所谓的钉刑,除了用的是极钝的竹钉以外,更残忍的地方在于并非像我们之前所听说过的钉刑一样把人活活钉断气,而是在五十个单穴上各穿一枚竹钉,然后用一枚最大的桃木钉从脐下石门穴穿腹而过,牢牢地钉住,石门即命门,单穴被封,命门被钉,人的身和魂便被一并封死,上不得天,下不得地,不能超度,不得往生,永远是一具……一具什么呢?说是活死人,却又和老七这样的活死人不同,至少活死人的肉身是自由的;说是孤魂野鬼,更不是了,孤魂野鬼虽然肉身没了,但是魂魄又是自由的。身,心,魂,这些东西你其实都有,但都被钉住了,求生不得,求死也不得,这便是钉刑最可怕的地方,他让你能看到眼前鲜活的一切,但是就是动不了,够不着,并且,没有尽头——其实只要能有个期限,这世上的一切都还不算可怕,最可怕的就是没有期限,生生世世,永生永世。&&
所以当已经变成鬼的朵玛跪在老七脚下求老七一定要想办法救阿四的时候,老七先是惊,后是恨,最后,是悔。他后悔为什么自己要为了自己心底那一点阴暗的心思,把自己曾经的兄弟逼成现在这个万劫不复的样子,当然,这些话他是不能对朵玛说的,虽然他知道朵玛是鬼,但是他却并不害怕,一半是因为他明白自己欠他们的要比他们欠自己的多得多,另一半则是因为——他是真的喜欢她呐!不管她是人,还是鬼。望着这个哭的支离破碎只要能救心上人哪怕把心肝都能掏出来煎汤的女鬼,老七心里还是当初看他们俩幽会时的那份酸涩,但是这酸涩之上,又撒了一层黄连,老七决定,不管怎么样,都得答应朵玛,都得帮她。&&
老七觉得自己***的欠揍。所以当他又去找到邓叔,被邓叔狠狠一记窝心脚踹上胸口的时候,老七什么话也没说,他觉得这一脚真的踹轻了。&&&
“你个死幺佬,拿老子当猴耍是不是?!”邓叔拍着桌子吼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你小子现在觉得自己不是人了,现在后悔了是不是?!滚!老子没空再跟你耍猴!”邓叔的声音都有些哑了。
老七没说话,只是跪着,跪了半天,说了一句话:“邓叔,不是我给自己开脱,我只问您老一句话——我当初来找您下阴蛇蛊的时候是我不是东西,但是您答应我,又是为了啥?”老七咽了咽口水,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难道不是为了您自己么——”&&&
“你给我闭嘴!”邓叔声嘶力竭的吼道,他的脸有些变形,也有些抽搐,七娃啊七娃,你师父的好徒弟!聪明的徒弟……邓叔颓然跌坐在椅子里,“为了我自己,为了我自己……”邓叔的眼前依稀呈现出他的好兄弟——老七师傅的模样。&&
邓叔和老七的师傅是真正的好兄弟,好到两个人的职业都这么相似,相似的邪。老七的师傅是赶尸匠,邓叔则是蛊匠世家。反正俩人都是寨子里的人家不敢接近的主,索性就抱成团的要好,当年的老七师傅和邓叔就像今天的阿四和老七——更邪门的是,他们也像阿四和老七一样爱上了一个姑娘,那个姑娘,聪明的人看到这里一定早就能猜出来了,就是这么多年来一直守着这个店的贺娘娘,人生就像年轮,永远都在重复着同一个轮回,只是轮回的长短不同罢了。&&
要说不一样的地方,也有,那就是身为蛊匠的邓叔跟赶尸匠不同,蛊匠是可以讨婆娘近女色的,但是当年的贺娘娘偏偏就不喜欢能讨婆娘的邓叔,她喜欢老七的师傅,喜欢他那副心里通透面上却永远是憨憨的模样。年少的时候总是轻狂多一点,那时的老七师傅一直躲着贺娘娘,贺娘娘却偏偏就是不依不饶的跟他拗着,拗着喜欢他,老七师傅实在是拗不过躲不了了,也就……将错就错了。&&
然而报应不会因为两人情投意合恩爱无边就不会来的,贺家的一个小侄子自己在席上玩,他娘在灶上烧油茶,烧了一个半时辰却突然想起来很久没听见孩子咿咿呀呀的自说自话了,冲进里屋一看,孩子口吐白沫歪在一边不省人事,小脚脖子上是两个细密的牙齿印。孩子没死,救得及时所以救过来了,但是老七的师傅和贺娘娘却不得不做个了断了。蛊蛇伤人的事儿老七的师傅自从入了行,就听他自己的师傅说过,赶尸匠不能近女色,原因也正在于此,只是老七的师傅没有亲眼见到,再聪明的人也总是心存侥幸的,但是眼见为实,想骗自己也骗不了了,好在这件事只是贺家的家事,贺家人也只当是后山有蛇跑到家里来了,全家人把屋里屋外翻了个底朝天,倒真的找出半张蛇皮,于是除了每日关门关窗加倍小心以外,再也没多想别的。比起后来的阿四和朵玛,当年的老七师傅和贺娘娘真的是逃过一大劫。当然,当年的老七和贺娘娘没有阿四和朵玛那般意乱情迷到什么都不管不顾,老七的师傅和贺娘娘都是带着三分冰的人,就算干柴烈火的烤起来,最多也只有七分热度,不会沸到泡沫四溢不着边际,所以当他们懂得应该在什么时候悬崖勒马,什么时候回头是岸。&&
老七的师傅和贺娘娘就这样悄悄的开始又悄悄的结束了,他们的事儿搁在现在叫闷骚,但是搁在那个时候,搁在那个地方,一份一星半点的物欲和私念都不掺的最干净的感情却不得不以这样从头到尾都说不出来的方式结束,我更愿意送他们一句他们或许并不喜欢的泛着酸味的诗:只是当时已惘然。&&
是啊,惘然!惘然是最说不清道不明给不出评语的一份暗香浮动的情愫,贺娘娘一辈子都带着这份不明不白的惘然,不嫁人也不离开,永远守着这片地方,在垭栳寨的入口处,也是四里八乡的交叉处开这么一家不收钱的店。一个独身女人坐着这么一桩没来由的生意,说闲话的人自然少不了,但是贺娘娘都不在乎,牙咬碎了大不了就口水咽下去,凭你怎么说我开野店勾野男人,我只要自己心里清楚我手底下这一片荫凉能为我真心喜欢的男人,还有他那些风里来雨里去刀尖上走一辈子却还被别人当瘟疫躲的兄弟们遮个风挡个雨,让他们知道这世上有那么一扇门永远心甘情愿的对他们开着,进了这道门,他们永远能看见一张让人从心里舒坦的笑脸,还有一碗热水一顿饱饭在等着他们,这就够了。&&
贺娘娘就这么一直开着这家店,来往的赶尸匠都拿这里当家。开店的初衷当然是为了老七,但开到最后,那些兄弟,那些兄弟带出来的小孩子却更让贺娘娘心疼,都是好孩子,却都要重复这条路,重复他们的轮回。贺娘娘是看着老七的师傅一点点变老,直到最后给他送终的,他们俩这一辈子,偷偷摸摸了几十天,光明正大了几十年,说起来,和平常夫妻又有什么区别呢?无非是少了温言软语,少了耳鬓厮磨,少了肌肤相亲,除此以外,什么都没少,你为别人走路,我为你守家,我们都惦记着彼此,却没有再伤害别人,至于少的那一点点,又算得了什么呢?承诺还是一辈子的。&&&
这个承诺,一句话都没有,却像这家店一样,在荒村野岭,风里雨里默默的站稳了这一辈子。只是当时已惘然,此情却不是追忆,而是一生。&&&&&&&&&&
第十章 轮回 &&
当老贾讲到这里的时候,我承认,我已经完全忘记了之前一切血腥和邪门的东西,老贾黑黄的面孔在我面前也变得文艺起来,因为这段到现在为止最打动我的爱情,这段发生在我认为荒蛮的地方却充满家常幸福的爱情。这真是个美好的故事——如果就在这个地方结束的话。&&
“行了,别美了,我们再说说邓叔吧。”老贾看着我一脸向往的表情忍不住笑出声来。&&
“邓叔?邓叔怎么了?”我一下子没回过神来。&&
“邓叔……呵呵,你把他忘了吧?”老贾得意地望着我。&&
“邓叔我没忘,我倒是把王二忘了。”&&
“好,那我们就讲讲邓叔和王二——”老贾还是把我从一厢情愿的爱情幻想里拉了出来,拉进现实,拉进活生生的世界里。&&
看到这里,想必你和我一样,也觉得贺娘娘和老七师傅的这份不明不白的感情很温暖,也很无私,也许里面缺了点什么,却不是为了自己,带着自我牺牲的长相守,总是比太过自私的海枯石烂来的更动人。牺牲是为了成全,舍是为了得,多么伟大,如果……如果这牺牲真的有意义的话。&&
我从来没有这么不愿意写出真相,因为这事关两个人一辈子的坚守,我真的不希望说这一辈子的坚守其实也许根本……根本什么都不是。但是,还是写出来吧,否则这个故事是无法结束的——也许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赶尸匠蛊蛇附身害人的事,至少在这个故事里,两起所谓的蛊蛇伤人,都是人为,而且始作俑者都是一个人,邓叔。&&
贺家的小侄子是被邓叔豢养的蛊蛇咬着的,至于后来那个满月男孩的死,我们早已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贺娘娘是邓叔的心上人,老七的师傅是邓叔的好兄弟,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尽管这衣服是穿在自己手足上而不是自己身上的,脱掉便是了,决不至于赶尽杀绝,在这一点上,邓叔还是很有良心的,因为他知道老七师傅和贺娘娘是什么样的人,他知道两人在这之后一定会有个了断;更何况伤人性命的事儿,少做多积德。&&
他如愿了,但是却并不轻松,每当他碰上自己兄弟的眼神时,他总会觉得他看似诚恳的笑容里带着些别样的东西,所以邓叔总会对老七的师傅很客气,因为心虚。至于贺娘娘,从那以后邓叔不再敢去和她说话了,再后来贺娘娘搬到卡洞坪去开了那家店,邓叔也就彻底死了这份心思,不是自己的,机关算尽也不是自己的,于是从此娶妻生子,安心养蛊。&&
如果后来老七,这个他抱愧终生的好兄弟的好徒弟不来找他,他一定会永远把这一切缝进自己的记忆里,但是那个圈还是转回来了,当老七故作无辜的出现在他眼前时,他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那种一副若无其事却又急不可耐,急不可耐却又装出替天行道的模样让邓叔觉得一阵恶心,为自己恶心,自己当年不就是老七这副德性么。&&
恶心归恶心,恶心完了,邓叔却发现自己无法拒绝老七。没错,当年所谓的蛊蛇伤人是自己干的,但是究竟赶尸这一行究竟有没有这么回事,邓叔自己心里也没底。“这事,寨子里很多人已经觉察到了,只是都不敢肯定罢了,见光是迟早的事。”老七的话让邓叔觉得一阵后怕,是啊,这种事,见光是迟早的事,因为人人都感兴趣——当年老七的师傅和贺娘娘如果不是自己主动的快刀斩乱麻,等到东窗事发的那一天……邓叔狠狠地在心里打了个冷战。朵玛是贺家的侄女儿,贺娘娘自然有私心,但就像老七说的,她这点私心拖下去,对她自己一点好处也没有,贺娘娘,这个女人虽然后来和邓叔没再有什么太多的往来,但她的的确确在邓叔的心里住了一辈子,就住在那个最深最隐秘的角落里,谁也看不见。邓叔的烟管夹不住了,他怕什么,躲什么,却偏偏来什么,但他却没法拒绝,没法拒绝……&&
“我不想让我师傅死了都安不了心。”老七的最后一句话让邓叔死了逃避的心思,“我可以对不起阿四,但我不能对不起我师傅。”——对不起你师傅,邓叔在心里喃喃自语道,是啊,我这一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你师傅,他走了,我不能再让他不安心。只是,他如果活着,知道了这一切,他会怎么想?怎么做呢?邓叔不知道,他们当年选择了了断,选择了放弃,可是如果能再来一次,他们……又会怎么做呢?
这个问题,永远不会有人来回答,邓叔只有自问自答了。其实他真的只是想重复一遍当年的老办法,他认为阿四和朵玛也会像当年的老七师傅他们一样,但是他忽略了自己的儿子,那个不得不遵从父亲的命令不得在学艺未成之前讨婆娘破元阳的混小子。&&
其实,邓叔的儿子真的并不是像老七那样对朵玛有多么心心念念的喜欢,要说喜欢,他跟寨子里其他的小伙子差不多,就是觉得这姑娘漂亮的紧,看着就舒坦,能讨回家当然更舒坦。但是他爹不让他这么早成家,所以他只能干看着,干看着其实也罢了,但是眼睁睁看着这么漂亮的姑娘却钻进了一个一无所有什么都不如自己的赶尸匠的怀里,这滋味可就变了。妒火是最难灭的心火,会越烧越旺,所以,当他知道老七来找自己的爹之后,他把他爹豢养的两条不一样的蛊蛇,悄悄的换了个位置,于是,本来死不了的孩子便死了,死了人,自然罪加一等。至于后来的事,虽然正中他的下怀,但是……当他亲眼看到一切的时候,他还是惊得尿了裤子——那是他亲手做的孽啊!邓叔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他把自己的儿子关起来狠狠的抽了小半天,从那以后,又惊又怕又挨了揍的儿子便折了大半元气,成日里痴不痴呆不呆的,终于在有一次给虱虫换料的时候中了自家的虱蛊,倒也真是卖肉的没饺子过年了。&&
儿子出殡那天,邓叔一滴眼泪也没有流,流不出来,都憋在心里了,和那些藏着掖着的事儿,那些不敢见人的心思一起憋在心里了。他不敢哭,不敢嚎,他怕老天爷听到他的哭声会咧开嘴干笑两声,然后把这笑声掷在他头顶上化作一个霹雳。&&
天地为炉,造化为工,阴阳为炭,万物为铜,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炉子里的一锅铜水,不知道下一步会被拿捏成什么形状。其实真的不是不想赎罪,只是这份不知不觉就当出去的罪就像典当行里的任何一件价廉物美的首饰一样,早已落在别人手里了,出多大的价钱也未必赎的回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们,看着自己的罪过和良心一起被层层转手,然后在太阳的暴晒下逐渐脱水萎缩成山核桃的模样——良心就是这样的俏手货,卖出去了,就赎不回来了,邓叔明白,老七也明白,只是都晚了一步。
第十一章 冥村好了,现在总算回到这个故事的标题上来了——冥村。之所以把垭栳寨叫做冥村,是因为这个村子里已经没有活着的男人了,死的死,跑的跑。已经死了的朵玛来找老七,于是老七又去找了邓叔,邓叔躲得了别人,独独躲不过老七——他那点子烂事,老七都心知肚明,就像他对老七那点子小心思也知根知底一样。“我倒是知道一个法子,能救阿四。”邓叔的脸一半隐在阴影里,半明半暗的让老七没来由的一寒。“阿四还有救?受了钉刑的人还有救?”老七这时候的心情很复杂,替朵玛高兴,又替自己……不甘。“钉刑不是让人死,是让人生不如死,不能上天不能下地。钉刑是先钉入五十个单穴,然后再桃木穿石门,想救阿四,只要把这五十一颗钉子挨个拔下来就可以了。”“吓,说得轻巧。”老七啐了一口,“五十个竹钉和最后那颗木钉都是符水泡过又上了针蛊的,拔一颗,人就变活尸,还五十一颗挨个拔?”老七突然觉得松了一口气。邓叔苦笑一声:“当然不是生拔,针蛊用雄黄、山甲和皂角末和苞谷烧就能解蛊,但是用作钉刑的针蛊竹钉除了这些以外,还另外需要一样东西——”“哦?什么?”邓叔的声音一下低了八度,一字一句地说:“壮年男子的血。”“什么?”老七觉得鼻腔里一下子充满了甜腥的味道。“壮年男子阳谷穴向上一寸半的地方放出来的血,和另外四样一起炼成归魂散,才能顺利拔去竹木钉而不伤人性命。”邓叔斜眼看了看老七,他看到老七的手有点发抖,邓叔笑了笑,“没错,也就是说,想救阿四,要拿五十一个壮年男人的命来换——你还想做么?”老七的脸一下子变得煞白,他本能的想说不想,是啊,自己本来就不是十恶不赦的人,为什么要害人性命,还是五十一个人的性命?!老七看着邓叔,看着他埋在阴影里模糊不清的面孔,张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说啥呢?回去对朵玛说自己救不了阿四?她会把自己怎么样?她活着是个漂亮姑娘,死了也就是个鬼,鬼会做什么,谁说得清?老七又想起了回寨子以后刚见到朵玛的时候那种魂飞魄散的感觉——人鬼殊途,他是真的怕。更何况,他真的不知道,朵玛到底知不知道他做过什么?以后会不会知道?她会不会就这样一直缠着自己?阿四不人不鬼,朵玛也不会安安心心上天入地投胎转世,她会不会一直拿这件事纠缠着自己,没完没了?当然,还有,他……的确不愿看到朵玛伤心的样子,尽管朵玛对他曾经一度是形同陌路,尽管他们现在已经是人鬼殊途。“我要帮她。”老七回答的很坚定也很坚决,五十一个男人,就在垭栳寨里找吧,这个寨子里的人们本来就和他没什么关系,他们曾经像躲瘟疫一样躲着自己,他们像看牯牛殴斗一样看着阿四和朵玛被生吞活剥,不从他们中间找人,还从哪里找?邓叔看着老七,愣了半晌,啥也没说,回身进了屋,开始准备雄黄、山甲、皂角。后来,垭栳寨的壮年男人便一个接一个的死去;再后来,人人都说垭栳寨有个女鬼,她就是已死的朵玛,是回来索命的;再后来,能逃的人都逃走了,垭栳寨变成了货真价实的——冥村。这些逃走的人里,包括邓叔。于是好些年过去了,垭栳寨成了一个人人谈之色变的地方,没有人敢再踏进这个地方半步。只有贺娘娘依然在卡洞坪开着自己的店,一直守在垭栳寨入口的地方。好吧,现在再讲回那个已经被我们差不多遗忘的小信客王二吧,他接了那么一桩没来由的到垭栳寨送信的活儿,于是,他便成了这些年来第一个即将进入垭栳寨的壮年男人,也是,第五十一个。是的,在王二之前,朵玛和老七只找到了五十个男人,五十个垭栳寨的男人,只差一个了,但是垭栳寨已经没有人敢再来了。说真的,老七其实挺想把自己的血放掉的,这么活着累,但是自己已经不是人了,有心无力,何况跟自己搭伙计的走脚汉子都种了蛇蛊,他们的血也不能用。更关键的是,老七不想没来由的再害人了,他这一辈子吃的亏已经太多,人在做,天在看。总之,他和朵玛都不去动那些出寨子抓人的念头,垭栳寨的人害了他们,冤有头债有主,做鬼也不能做怨鬼。说他们傻也罢,假也罢,反正这些年过去了,他们一直等着一个主动走进垭栳寨的人,终于等来了王二。
其实,也不是等来的,因为让王二送包裹的那个肯出大价钱却不肯露面的人,是邓叔。当邓叔再也无法承受垭栳寨的男人一个接一个的死去给他带来的惊恐而最终选择悄悄离开以后,他来到了王二所在的这个镇子上,置了个不起眼的小宅子,干了份不起眼的小营生,那些噩梦一样的过往似乎是离他越来越远了,直到老七像鬼魅一样突然出现在他眼前。此时的老七其实本来就不是人了,但他遇到邓叔的确是偶然,邓叔也像自己的儿子当年一样尿了裤子,果真是该还的,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脱么?老七看着筛糠一样的邓叔,只是淡淡的笑了笑,露出嘴角尖利的两颗牙齿——“邓叔,这些年都没见了,你跑到哪里去了?”“你……你要啥子?你要啥我就给啥?”邓叔膝盖一软,跪在地上。老七看着邓叔灵魂出窍的样子,苦笑一声,冷笑一声,轻轻拍了拍邓叔的肩膀:“我啥也不要,你不欠我什么,只是我欠朵玛的,还没还清。”“啥?”邓叔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么些年了,你们……还没有凑齐五十一个男人。”老七摇摇头:“现在的垭栳寨,没有人敢再来了。我跟朵玛说好了,不害无辜人。”老七觉得自己很虚伪,但是又不得不虚伪,杀了五十个人,还奢谈什么无辜和有罪呐!但是不讲无辜和有罪,又何至于到现在才杀了五十个人,独独缺这最后一个?邓叔愣愣的望着老七,就像当年那样愣了半晌,然后告诉老七:“这份孽,咱俩一人一半,你回去吧,这第五十一个,我来找。”他找到的这个人,是自己……我们姑且叫做毛脚女婿吧。说是毛脚女婿,但邓叔是绝对不同意自己唯一的女儿要嫁给王二这么个一穷二白的信客的,只是自家丫头偏偏就拗着和这穷小子好上了,当着他爹的面对王二好,拉拉扯扯眉来眼去,邓叔自从没了儿子之后,就格外惯着这个小丫头,所以丫头做的这些事儿,他真是看在眼里,闷在嘴里,急在心里。他拦不住,但是说真的,每当看到王二脚上那双露出脚趾头已经磨得看不出样子的鞋子,他总会想起老七的师傅,想起老七,想起那些跟王二一样风里来雨里去挣脚力糊口的小伙子。于是丫头继续跟王二好着;于是丫头终于告诉邓叔,自己想嫁人了;于是王二换了身干净衣裳和一双干净鞋子的王二上了邓叔的门,结结巴巴,面红耳赤的说要提亲;于是邓叔想了想,还是问王二:钱呢?你有多少钱?够糊口,但是够养家么?——这些卖脚力的人怎么挣钱,能挣多少钱,邓叔太清楚了,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唯一的闺女一辈子废在这个吃了上顿没下顿,过了今天没明天的穷小子手里。“我这些年攒了些银子了,”王二急迫的说,“再接几趟活儿,我今年就能把您家闺女娶进门,力气我有的是。”邓叔笑了笑,摇摇头,闷头抽了半袋子烟,终于发了话:“去吧,等钱挣够了再来,我把闺女嫁给你。”等不来这一天了,邓叔望着王二的背影自己对自己说道。
第十二章 尾声 &&
现在终于可以回到故事的开头了,回到望着朵玛的背影,嘴角冻住一丝冷笑的老七那里。&&
邓叔的信他早就收到了,这老狐狸算着日子呢,只是王二比他预想的早了一步,他本来是要到贺娘娘的店里歇一天等着王二的,却不料王二居然跟他赶了个同步,并且还在林子里救了他一手。当亲耳从王二口中听到“垭栳寨邓家”的那么一刻,老七真的是不忍心下手,这个憨憨的小伙子让他第一眼就想起了阿四,还有自己。但是,……这么些年了,他也真是等累了,那老狐狸有礼送上门了,老七也是真的不想坚持了,要坚持一件事太难了,因为老也看不到头。至于老七为什么要先处理掉贺娘娘——也许从不远处,垭栳寨的那座头楼,关着阿四的头楼里传出来的瘆人的吼声能解释一切。&&
听着一阵阵由远到近,夹杂着野兽般的低吼和一个女人惨叫交织着的声音里,老七原本阴郁的脸却一点点明亮起来,刚才几近凝固的表情现在一点点舒展开来,他的身体兴奋的颤抖着,不由自主的迈开脚步,一步步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当他给王二喝下那瓶符水的时候,他满心都是急迫;他也不知道为啥这么急,他心甘情愿陪了朵玛这么些年,终于要到头了,却发现自己压根就舍不得,这些年的等待,其实不过是在拖延,拖到跟前了,再也骗不了自己。所以老七一点都没犹豫的给王二喝下了下有蛇虫末的符水,喝了这个,阴邪就入了筋脉,这样的血拿去给阿四,就和从老七身上抽血一样——根本就不是人血了。&&
尽管身上带着五十一颗钉子在头楼里不人不鬼的看尽了无数个晨昏,阿四至少心里还是亮堂的,他知道自己是谁,自己爱过谁又恨过谁,但是此时此刻,阿四已经不再认得朵玛了,蛇虫末入了穴道的阿四,只知道像一头刚刚去掉链子的疯牯牛一样把能抓到的一切撕碎咬烂,他终于不再是半人半鬼了,现在的他,不是人,也不是鬼,只是兽,迷了心,堵了窍,只剩一点点最原始的兽性,在那点兽性的驱使下狠狠的箍着朵玛,然后像品尝最新鲜的动物尸体一样一点点撕扯着她的头发,尝着她头皮的味道。&&
朵玛痛苦的嚎叫着,其实作为鬼,她并不觉得头上,觉得那些被撕扯着的地方有多疼,让她疼到叫起来的是胸口那块心尖尖上。她和这个男人,就像菟丝草女萝花一样缠了这么久,从活缠到死,又从死生生的捱到活,这么上天入地碧落黄泉,却还是——差了一步,第五十一颗钉子,只差一步……&&
“七哥!真的是你!为什么是你?!”虽然被头皮上滴滴答答流下来的黄绿色液体模糊了双眼,朵玛还是认出了老七,认出了他那张笑容僵硬到近乎扭曲的面孔。&&
“为什么不是我?”老七机械的蠕动着嘴唇,“一直都是我!”老七声嘶力竭地吼道,“我他妈反正是什么都没了,为什么不能是我?!”老七终于哭了,这么多年他第一次在别人面前流眼泪,“阿四没爹没娘风里来雨里去,我难道不是么?这么多年了,你为了他不理我,为了他离开我,为了他变成鬼又回来求我!”老七的脸上带着笑,声音里却浸透了泪,“那孩子是我让邓叔的儿子下的蛊,压根就不是什么阿四身上的阴蛇作祟;王二这小子,也是我让他喝的蛇虫水,我骗了自己这么久,不想再骗了!我就是不想让你们在一起,上天入地做人做鬼,我就是要让你们永远差那么一截,再怎么抬脚搭手也够不到的一截!”老七第一次知道原来“痛快”二字是这样一种感觉,快是快了,但痛也是真痛,痛的你不停的往肚子里吸着凉气想缓点劲儿,那针扎一样的感觉却正好和着凉风一起把你扎个锥心刺骨,“我本来就不欠谁的,我不欠你,也不欠阿四,是你们欠我!懂不懂,你们欠我!欠我的,为什么不该还?为什么不要还?!”&&
朵玛难以置信的瞪大了眼睛:“你下的蛊?那么说这世上也许根本……根本就没有阴蛇?”朵玛喃喃地念道,她的眼眶一瞬间充血成紫红色,“那么说也许我们根本就不用死……不用像今天这个样子……我们其实不用死的……”朵玛看着老七,她空洞的眼神让老七一阵心慌。
老七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却正好撞上一只滴血的手——那是贺娘娘的手,她手上拿着一根尖尖的东西,这就是包裹里的那件叫棤醯橶的法器,专门镇邪驱祟的,说白了,就是专除活死人的。因为邓叔清晰地看到了老七两颗锐利的牙齿,他不得不担心起一直守在卡洞坪的贺娘娘,离开垭栳寨这么些年了,他从来就没忘记过她,所以他还是把这件祖传的宝贝装在包裹里让王二带到了垭栳寨,并且提前给贺娘娘捎去了一封信。“七娃,你的孽该做够了。”贺娘娘的声音显得很虚弱,但在老七听来却比她手里的棤醯橶还要可怕,“你得不到的东西,也不让别人得到,打小你就是这样霸道的孩子。可是别人得不到,你不也一样得不到么?打烂了,打碎了,你又有什么赚头?!这么些年了,你怎么就是不明白这个道理?”&&
“你……怎么知道我不明白?”老七双膝一软,向贺娘娘跪下,“可是我啥都没有,你不是我,你不知道两手空空眼巴巴的看着别人是什么感觉……”老七哽咽着说不下去了,“其实我早就不是人了,我早就活够本了,娘娘,用你手里的东西……给我个了断吧。”老七指着贺娘娘手里的棤醯橶。&&
“不……不要……”一直被阿四死死勒在手里的朵玛艰难的吐出几个字,“要了断,也先给我们俩一个了断……”朵玛扭过头看着老七,“当着七哥的面给我们一个了断,也算我们最后还你一个人情,还不还的清,都只有这一次了……棤醯橶这一下子下来,我跟阿四也就形神俱灭了,以前我只跟你说,我这辈子欠的,下辈子还,可是这一下下来,我们……就没有下辈子了……”朵玛看着老七,咧开嘴笑了,露出的牙像从石榴皮里钻出来的石榴子儿,那上翘的嘴角仿佛是在嘲讽老七,“我还是要和他在一起,活缠死,死缠活,分的再开,拽的再远,枝枝叶叶也要伸在一处,连欠你的,也要一起还,化成灰也要在一处,我们没有下辈子了,你拦不住的,拦不住的……”说完这话,朵玛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猛地起身拖着阿四,像贺娘娘手里的棤醯橶撞去,棤醯橶尖锐的头瞬间刺穿了他们俩的胸膛,阿四和朵玛被棤醯橶钉在一处,远远地看过去好像是朵玛躺在阿四的臂弯里一样,他们的身体一点点萎缩,最终蜷曲在一起,缠的比刚才更紧了,丝丝缕缕的连头发都绞在一处,真像那些永远拔不完的菟丝子。&&
老七和贺娘娘愣愣得看着眼前的一切,仿佛刚刚从恶梦里惊醒,还没有回过神来,突然,老七发出一声比刚才的阿四更可怖的吼声——“只差一步!为什么还是只差一步?!!”老七发疯般的向棤醯橶冲去,将自己也牢牢的钉住,和阿四还有朵玛钉在一起……&&
“没了。”老贾放下茶杯,弹弹烟灰,那烟已经快烧到他的手指了。&&
“没了?”我一时有些恍惚,“他们三个,就这么……没了?”&&
“没了,所有恩怨,最后都落一个灰飞烟灭,过眼云烟罢了,就像朵玛说的,他们没有下辈子了。”老贾看着我,“结尾不太精彩,是么?有点虎头蛇尾了吧?”&&
“呃……”我一时想不出应该怎样回答。&&
老贾笑了笑,点点头:“好吧,那就再讲讲王二和邓叔吧。”&&
“王二和邓叔?王二……不是死了么?”&&
“嗯……怎么说呢,毕竟贺娘娘没死,所以她一定会救王二。”&&
“那么说王二没死?!”我突然兴奋起来,王二没死,还好还好,这个故事总算有个好人好报的结局了。&&
“他……”老贾狠狠捻灭了烟头,“他离开了垭栳寨,又回去找邓叔了……”&&
邓叔没想到王二还会出现在他面前,因为他不相信等了这么久的朵玛和老七还会放过王二,可是这小子居然真的回来了,从那个已经没有男人,甚至没有活人的冥村里走出来了,邓叔惊惧之余,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您不用为难了。”王二先开了口。&&
“为……为难什么?”邓叔做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心里明白,装着糊涂。王二苦笑一声,“您家丫头,给她寻个好婆家吧,好姑娘,就该寻个衣食无忧的好人家,不能让我耽误掉一辈子。”王二的眼睛有点湿,但是他努力把眼泪噙在眼眶里不让它们流下来。&&
“什……什么?”邓叔愣住了,“你这话啥意思?”&&&
“到了这个份儿上,还装什么呢?”王二看着邓叔,他充满血丝的眼眸显得有点空,“这一趟,我看见了很多事儿,很多人,讨媳妇过日子的事儿,说起来谁都觉得稀松平常的不得了,但这还真不是一桩谁都拿得起的买卖。”王二放下包裹,包裹里仍然装着那只邓家祖传的法器,只是上面带着新鲜的血腥味和干涸的泪渍,“贺娘娘说她用不着这东西,该死的,早晚要死的,不做亏心事,这玩意就用不着。”王二丢下包裹,转身向门外走去。&&
“你去哪儿?”邓叔颤抖着问道。&&
王二回过头,冲着邓叔笑了笑,很平静的回答道:“走我的路,过我的日子,您甭管我,管好自己,管好自家闺女就好。”王二转身叹了口气,他又想起在烂木山山脚下遇到的那个老人唱的那首歌:“养女莫嫁卡洞坪,干田干土做死人。”男人入行,女人嫁郎,恐怕是这世道上最重要的两件事了,入错了,嫁错了,多少悲剧都是这些阴差阳错惹来的呐!王二突然发出一阵大笑声,笑声和他的脚步一起,渐行渐远。&&
邓叔愣愣的坐在椅子上看着王二离开的方向,他清晰的看见王二刚才那回头一笑的时候,嘴角边露出的两颗和老七一样尖利的牙齿,不一样的是,王二不会像老七那样一直抱着别人的东西不撒手,他只是放下包裹,然后走自己的路去了。&&
“怎么?!王二……王二也变成鬼了?!”我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为什么?!”&&
“他喝了蛇虫末啊,就算没死也当不了人了。”小何怏怏的插了句话,我注意到他和庄青——他的女友的眼角都有很明显的泪痕。&&
“所有故事里的人,没有一个能够终成眷属,如愿以偿。”我摇摇头,这是我听过的最让人不开心的故事了,不开心的原因倒还不光是因为每个人都只差一步却就是够不到自己想要的幸福,而是差的那一步其实可能根本没有必要,坚守,背叛,毁灭,所有这些承载着一生一世,几生几世的东西,其实根本可能……没有必要,只是些别人给自己镶上的铁框子——一句话,我们做不了自己的主,这是最让人不开心的。&&
老贾只是淡淡的笑笑:“这有啥呢?我们太习惯于团圆的结局了,初一盼十五,春节盼团圆,每一个萍水相逢的故事就总习惯于最后一定要有个终成眷属的结局,其实——”老贾顿了顿,把目光转向小何和庄青,“娶妻生子,成家立业,最稀松平常的八个字,却不是每个人都负担得起的一桩买卖,负担不起的原因太多了,有自己的,也有别人的——‘长相守’这三个字,其实远比‘我爱你’更奢侈;“我爱你”只是两个人的事儿,“长相守”则没那么简单。”&&
好了,讲到这里,你们可能已经不记得我在故事的一开头就说过的一句话:这一次旅行并不是一次让我愉快的旅行,确切的说,是让“我们”愉快——因为这其实是我的朋友小何和他的女友庄青的分手之旅,这次旅行结束后,他们就该正式saygoodbye了,原因很简单,作为这个大城市的外来人,小何不可能在结婚前就买得起房子和车;而作为土生土长的本地姑娘,庄青的父母当然不会同意自己的女儿住在租来的房子里当至少十年的负产阶级,他们有能力为女儿安排更好的一辈子,至少是看起来更好的。他们真的是很有夫妻相的一对,至少每一个朋友都会觉得他们一定会幸福,但是老贾说的对,长相守其实是件很奢侈的事。&&
老贾的妹妹是本地一家旅行社的导游,有副很棒的亮嗓子,在我们离开垭栳寨的路上,老贾的妹妹在车上给我们唱了几首湘西的民歌,目的是为了防止开车的人睡着,大部分我都听不太懂歌词,只有一首,记得很清楚,因为之前在大小民歌演唱会上听过无数遍了,就是那首著名的《嘀咯调》:&&&
“一根嘀格嘀格的树儿,打一个嘀格的床来&&
一个嘀格的姐姐哟,配一个嘀格的郎&&
一个嘀格的姐姐哟,配一个嘀格的郎哟&&
种一个嘀格嘀格的田儿,打一个嘀格的粮来&&
生一个嘀格的孩子哟,当一个嘀格的娘&&
生一个嘀格的孩子哟,当一个嘀格的娘哟……”&&
是啊,种树,打床,姐姐嫁郎;种田,打粮,生娃当娘,就这么简单这么家常的幸福,这么普通到让我们根本意识不到要珍惜的幸福,这世上不知道有多少人殚精竭虑机关算尽,上穷碧落下竭黄泉,就是得不到,比如一步步变成恶人的老七,比如做人不成做鬼也不成的阿四和朵玛,比如压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坚守一辈子的贺娘娘,比如一无所有到连娶媳妇过日子都最终成了奢望的王二,再比如像我的朋友一样每座城市都不知道有多少的供不起房供不起车供得起爱情却供不起婚姻的普通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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