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规模拟考试中规定超过百分之五十的速度是怎么计算?

2016交规新规定
2016交规新规定
2016年新交规对交通违法行为怎么扣分和处罚? 新交规哪些情况扣12分、6分和3分、1分,本文一一详解。网提醒,注意2016年交规新变化,及时做好处罚规定的了解。
2016年新交规扣分标准变化
2016交通违章扣分标准大全
第一部分:全国代码
违法行为简称
机动车通行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拼装车
《法》第8条
《法》第100条第2款
收缴、强制报废,扣证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拼装车
《法》第8条
《法》第100条第2款
收缴、强制报废,扣证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拼装车
《法》第8条
《法》第100条第2款
收缴、强制报废,扣证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拼装车
《法》第8条
《法》第100条第2款
收缴、强制报废,扣证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报废车
《法》第14条第3款
《法》第100条第2款
收缴、强制报废,扣证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报废车
《法》第14条第3款
《法》第100条第2款
收缴、强制报废,扣证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报废车
《法》第14条第3款
《法》第100条第2款
收缴、强制报废,扣证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报废车
《法》第14条第3款
《法》第100条第2款
收缴、强制报废,扣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逃逸并构罪
《法》第101条第2款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肇事并构罪
《法》第101条第1款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19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
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19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
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19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
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19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
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吊销期驾车
《法》第19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
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吊销期驾车
《法》第19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
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吊销期驾车
《法》第19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
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吊销期驾车
《法》第19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
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将车交未获驾证的人驾驶
《法》第22条第3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2款
可以并处吊销
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将车交未获驾证的人驾驶
《法》第22条第3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2款
可以并处吊销
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将车交未获驾证的人驾驶
《法》第22条第3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2款
可以并处吊销
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将车交未获驾证的人驾驶
《法》第22条第3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2款
可以并处吊销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
将车交被吊销驾证的人驾驶
《法》第22条第3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2款
可以并处吊销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
将车交被吊销驾证的人驾驶
《法》第22条第3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2款
可以并处吊销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
将车交被吊销驾证的人驾驶
《法》第22条第3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2款
可以并处吊销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
将车交被吊销驾证的人驾驶
《法》第22条第3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2款
可以并处吊销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
将车交被暂扣驾证的人驾驶
《法》第22条第3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2款
可以并处吊销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
将车交被暂扣驾证的人驾驶
《法》第22条第3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2款
可以并处吊销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
将车交被暂扣驾证的人驾驶
《法》第22条第3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2款
可以并处吊销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
将车交被暂扣驾证的人驾驶
《法》第22条第3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2款
可以并处吊销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
驾证超过有效期
《条例》第28条
《法》第90条
非法安装警报器的
非法安装警报器
《法》第15条第1款
《法》第97条
强制拆除、收缴
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
非法安装标志灯具
《法》第15条第1款
《法》第97条
强制拆除、收缴
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驾证丢失期驾车
《条例》第28条
《法》第90条
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驾证损毁期驾车
《条例》第28条
《法》第90条
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驾证被扣期驾车
《条例》第28条
《法》第90条
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满12分驾车
《条例》第28条
《法》第90条
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未保责任强制险
《法》第17条
《法》第98条第1款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法》第36条
《法》第90条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违法使用专用道
《法》第37条、《办法》第51条第1款
《法》第90条,《办法》第71条
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
不服从交警指挥
《法》第38条
《法》第90条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
遇排队未交替通行
《法》第45条第2款、《条例》第53条第3款
《法》第90条
遇缓行未交替通行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
无交通信号路口遇排队未交替通行
《法》第45条第2款
《法》第90条
无交通信号路口遇缓行未交替通行
《法》第45条第2款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遇停车排队,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停车
《条例》第53条第2款
《法》第90条
遇缓慢行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停车
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通行的
行经铁路道口违法通行
《法》第46条
《法》第90条
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的
未经批准运载危险品
《法》第48条第3款
《法》第90条
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的
客车违规载货
《法》第49条、《条例》第54条第2款
《法》第90条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货车违规载人
《法》第50条,《条例》第55条第2项
《法》第90条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货车违规载人
《法》第50条《条例》第55条第2项
《法》第90条
50 (适用于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小型拖拉机、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小型车辆)
未将故障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
故障车未移至不妨碍交通地点
《法》第52条
《法》第90条
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
不避让道路作业车
《法》第54条第1款
《法》第90条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违规停车驾驶人不在场
《法》第56条第1款、《条例》第63条、《办法》第49条第1款
《法》第93条第2款、《办法》第71条
可以拖移机动车
违规停车驾驶人拒绝驶离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条例》第13条第3款
《法》第90条、《124号令》第56条第2项
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作业时未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的
道路作业车作业未开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条例》第35条第1款
《法》第90条
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变道影响正常行驶车辆
《条例》第44条第2款
《法》第90条
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违反禁止掉头标志
《条例》第49条第1款
《法》第90条
禁止左转弯标志掉头
违反禁止掉头标线
禁止左转弯标线掉头
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掉头的
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掉头
《条例》第49条第1款
《法》第90条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掉头妨碍正常行驶的车和行人
《条例》第49条第2款
《法》第90条
机动车未按规定鸣喇叭示意的
未按规定鸣喇叭示意
《条例》第59条第2款
《法》第90条
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禁鸣区内鸣喇叭
《条例》第62条第8项
《法》第90条
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
车前后窗有妨碍视线物品
《条例》第62条第2项
《法》第90条
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
未低速通过漫水路
《条例》第64条
《法》第90条
未低速通过漫水桥
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时不按指定的道口通过的
载超限物品不按指定铁路道口通过
《条例》第65条第1款
《法》第90条
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时不按指定的时间通过的
载超限物品不按指定时间通过铁路道口
《条例》第65条第1款
《法》第90条
机动车行经渡口,不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不依次待渡的
不按指挥依次待渡
《条例》第65条第2款
《法》第90条
上下渡船时,不低速慢行的
不低速上下渡船
《条例》第65条第2款
《法》第90条
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的
警车违规使用警报器
《法》第53条第2款、《条例》第66条
《法》第90条
消防车违规使用警报器
救护车违规使用警报器
工程救险车违规使用警报器
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用标志灯具的
警车违规使用标志灯具
《法》第53条第2款
《法》第90条
消防车违规使用标志灯具
救护车违规使用标志灯具
工程救险车违规使用标志灯具
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低速行驶的
在单位院内不低速行驶
《条例》第67条
《法》第90条
在居民区内不低速行驶
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避让行人的
在单位院内不避让行人
《条例》第67条
《法》第90条
在居民区内不避让行人
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的
驾摩托车手离车把
《条例》第62条第6项
《法》第90条
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驾摩托车在车把上挂物
《条例》第62条第6项
《法》第90条
拖拉机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
拖拉机驶入城市中心区
《法》第55条第1款
《法》第90条
拖拉机驶入其它禁止通行道路的
拖拉机驶入禁行道路
《法》第55条第1款
《法》第90条
拖拉机载人的
拖拉机载人
《法》第55条第2款
《法》第90条
拖拉机牵引多辆挂车的
拖拉机牵引多辆挂车
《条例》第56条第1项
《法》第90条
学习驾驶人不按指定路线上道路学习驾驶的
不按指定路线学习驾驶
《条例》第20条第2款
《法》第90条
对教练员进行处罚
学习驾驶人不按指定时间上道路学习驾驶的
不按指定时间学习驾驶
《条例》第20条第2款
《法》第90条
学习驾驶人使用非教练车上道路驾驶的
学习驾驶人驾非教练车上路
《条例》第20条第2款
《法》第90条
学习驾驶人在教练不随车指导下上道路驾驶车辆的
无教练时学习驾车
《条例》第20条第2款
《法》第90条
使用教练车时有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乘坐的
教练时乘坐无关人员
《条例》第20条第2款
《法》第90条
期内未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的
实习期所驾车无实习标志
《条例》第22条第2款
《法》第90条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的
安全设施不全
《法》第21条
《法》第90条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
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
《法》第21条
《法》第90条
不按规定倒车的
铁道路口倒车
《条例》第50条
《法》第90条
交叉路口倒车
单行路倒车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车门未关好
《条例》第62条第1项
《法》第90条
车厢未关好
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在混行道未居中行驶
《法》第36条
《法》第90条
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
下陡坡熄火滑行
《条例》第62条第4项
《法》第90条
下陡坡空档滑行
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违反交通管制规定不听劝阻强行通行
《法》第99条第1款第6项、第2款
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使用他人驾证
《法》第19条
《法》第90条
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的、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未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
《法》第21条
《124号令》第56条第3项
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改变车身颜色未变更登记
《条例》第6条第1款,《124号令》第10条第1款、第3款
《124号令》第56条第5项
更换发动机未变更登记
改变车身未变更登记
改变车架未变更登记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未按规定办理转移登记
《条例》第7条第1款、《124号令》第18条第1款
《124号令》第56条第6项
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规定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未按规定申请转入
《124号令》第13条第1款
《124号令》第56条第7项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
《法》第16条第1项
《124号令》第57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查合格标志等业务
《124号令》第43条、条44条、第49条
《124号令》第58条第2款
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
公路客车违规载货
《法》第49条、《条例》第54条第2款
《法》第92条第1款
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
违反警告标志
《法》38条
《法》第90条
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
违反警告标线
《法》38条
《法》第90条
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
《法》第49条、《条例》第54条第2款
《法》第90条
驾驶时观看电视的
驾车看电视
《条例》第62条第3项
《法》第90条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未保持安全车距
《法》第43条、《办法》第45条第2款
《法》第90条
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的
实习期驾公交车
《条例》第22条第3款
《法》第90条
实习期内驾驶营运客车的
实习期驾营运客车
《条例》第22条第3款
《法》第90条
实习期内驾驶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
实习期驾执行任务特种车
《条例》第22条第3款
《法》第90条
实习期内驾驶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
实习期驾载有危险物品车
《条例》第22条第3款
《法》第90条
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实习期驾车牵引挂车
《条例》第22条第3款
《法》第90条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未按规定使用灯光
《条例》第47条、48条第5项、51条第3项、57条、58条、59条第1款、61条第5项
《法》第90条
不按规定会车的
未按规定会车
《条例》第48条
《法》第90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未放置保险标志
《法》第11条第1款《条例》第13条第2款
《法》第90条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未带行驶证
《法》第11条第1款
《法》第90条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
未带驾驶证
《法》第19条第4款
《法》第90条
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法》第48条第1款第1种、《条例》第54条
《法》第90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
《法》第11条第1款《条例》第13条第2款
《法》第90条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法》第51条
《法》第90条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条例》第51条第1项
《法》第90条
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
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左转弯
《条例》第51条第3项
《法》第90条
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
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路口
《条例》第51条第4项
《法》第90条
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遇停止信号停在停止线内
《条例》第51条第5项
《法》第90条
通过路口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不依次停车等候的
右转弯通过路口遇排队不依次停车等候
《条例》第51条第6项
《法》第90条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驾车使用手持电话
《条例》第62条第3项
《法》第90条
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
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根据具体行为)
《条例》第62条第3项
《法》第90条
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的
遇路口交通阻塞未依次等候
《条例》第53条第1款
《法》第90条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遇排队穿插行驶
《法》第45条第1款、《条例》第53条第2款
《法》第90条
遇缓行穿插行驶
遇排队超越行驶
遇缓行超越行驶
在城市快速道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在城市快速道上行驶时不系安全带
《法》第51条
《法》第90条
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的
未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
《校车条例》第21条
《校车条例》第46条
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未对校车安全维护的
《校车条例》第22条第1款
《校车条例》第46条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的
不按规定放置校车标牌
《校车条例》第30条第1款
《校车条例》第48条第1项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开启校车标志灯的
不按规定开启校车标志灯
《校车条例》第30条第1款
《校车条例》第48条第1项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线路行驶的
校车不按审定线路行驶
《校车条例》第30条第2款
《校车条例》第48条第1项
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不在校车停靠点停靠的
《校车条例》第32条第1款
《校车条例》第48条第2项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的
未载学生使用校车标牌的
《校车条例》第17条第2款
《校车条例》第48条第1款第3项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志灯的
未载学生使用校车标志灯的
《校车条例》第17条第2款
《校车条例》第48条第1款第3项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停车指示标志的
未载学生使用停车指示标志的
《校车条例》第17条第2款
《校车条例》第48条第1款第3项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的
未对校车车况进行检查的
《校车条例》第41条第1款
《校车条例》第48条第1款第4项
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存在隐患校车上路行驶
《校车条例》第41条第1款
《校车条例》第48条第1款第4项
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的
载有学生时给校车加油的
《校车条例》第41条第2款
《校车条例》第48条第1款第5项
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校车条例》第41条第2款
《校车条例》第48条第1款第5项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法》第35条
《法》第90条
从前车右侧超车的
《条例》第47条
《法》第90条
前车左转弯时超车的
前车左转弯时超车
《法》第43条第1项
《法》第90条
前车掉头时超车的
前车掉头时超车
《法》第43条第1项
《法》第90条
前车超车时超车的
前车超车时超车
《法》第43条第1项
《法》第90条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有会车可能时超车
《法》第43条第2项
《法》第90条
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
《法》第43条第3项
《法》第90条
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
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
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工程救险车
在铁路道口、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点超车的
铁路道口超车
《法》第43条第4项
《法》第90条
人行横道超车
交通流量大的路段超车
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或未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的
故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法》第52条、《条例》第60条
《法》第90条
事故车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故障车未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
事故车未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不让行已在路口内车
《条例》第51条第2项
《法》第90条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
转弯车未让行直行车、行人
《条例》第51条第7项、第52条第3项
《法》第90条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
相对行驶右转弯车不让行左转弯车
《条例》第51条第7项、第52条第4项
《法》第90条
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无灯控、交警指挥路口不按标志、标线让行
《条例》第52条第1项
《法》第90条
机动车通过无灯控、交警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无灯控、交警指挥、标志标线路口不让行右方来车
《条例》第52条第2项
《法》第90条
载货汽车牵引多辆挂车的
货车牵引多辆挂车
《条例》第56条第1项
《法》第90条
半挂牵引车牵引多辆挂车的
半挂牵引车牵引多辆挂车
《条例》第56条第1项
《法》第90条
小型载客汽车牵引旅居挂车以外的且总质量700千克以上挂车的
小客车牵引700千克以上非旅居挂车
《条例》第56条第2项
《法》第90条
载货汽车牵引挂车的载质量超过汽车本身的载质量的
货车牵引挂车的载质量超过汽车本身载质量
《条例》第56条第3项
《法》第90条
大型载客汽车牵引挂车的
大客车牵引挂车
《条例》第56条第2款
《法》第90条
中型载客汽车牵引挂车的
中型客车牵引挂车
《条例》第56条第2款
《法》第90条
低速载货汽车牵引挂车的
低速载货车牵引挂车
《条例》第56条第2款
《法》第90条
三轮汽车牵引挂车的
三轮汽车牵引挂车
《条例》第56条第2款
《法》第90条
机动车在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故障后未按规定使用灯光
《条例》第60条
《法》第90条
事故后未按规定使用灯光
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
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
《法》第53条第1款
《法》第90条
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消防车
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救护车
不避让执行任务的工程救险车
机动车不避让盲人的
不避让盲人
《法》第64条第2款
《法》第90条
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未按规定检验
《法》第13条第1款、《条例》第16条
《法》第90条、《124号令》第56条第4项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违反禁令标志
《法》38条
《法》第90条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违反禁止标线
《法》38条
《法》第90条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不足20%
《法》第49条
《法》第90条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中型以上客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10%以上不足20%
《法》第42条《条例》第45条、第46条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中型以上货车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10%以上不足20%
《法》第42条、《条例》第45条、第46条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危险品车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10%以上不足20%
《法》第42条、《条例》第45条、第46条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法》第42条、《条例》第45条、第46条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以上不足2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78条、《办法》第47条第1款、《高速条例》第12条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5条
(仅适用高速公路)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超载30%以下
《法》第48条第1款、《条例》54条第1款
《法》第92条第2款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危险品运输超载未达30%
《法》第48条第1款、《条例》54条第1款
《法》第92条第2款
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在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条例》第44条第1款、
《法》第90条
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
通过人行横道未减速
《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0条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未停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
《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0条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无交通信号时未避让横过道路的行人
《法》第47条第2款
《法》第90条
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驾证暂扣期驾车
《条例》第28条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
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驾证暂扣期驾车
《条例》第28条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
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驾证暂扣期驾车
《条例》第28条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
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驾证暂扣期驾车
《条例》第28条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
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运载危险物品时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
载危险品不按规定时间行驶
《法》第48条第3款
《法》第90条
载危险品不按规定路线行驶
载危险品不按规定速度行驶
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载危险品未挂警示标志
《法》第48条第3款
《法》第90条
运载危险物品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载危险品未采取安全措施
《法》第48条第3款
《法》第90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20%以内的
公路客车超员20%以内
《法》第49条、《条例》第55条第1项
《法》第92条第1款
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在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条例》第82条第4项
《法》第90条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校车超员未达20%
《法》第49条,《条例》第55条第1项,《校车条例》第34条第1款
《法》第90条、《校车条例》第50条
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不避让校车的
《校车条例》第33条
《校车条例》第52条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违反信号灯规定
《法》第38条、《条例》第38、40、41、42、43条
《法》第90条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其他营运客车超员未达20%
《法》第49条、《条例》第55条第1项
《法》第90条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
《法》第49条
《法》第90条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中型以上客车在快速路上超速10%以上不足20%
《法》第42条、《条例》第45条、第46条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中型以上货车在快速路上超速10%以上不足20%
《法》第42条、《条例》第45条、第46条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校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校车在快速路上超速10%以上不足20%
《法》第42条、《条例》第45条、第46条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危险品车在快速路上超速10%以上不足20%
《法》第42条、《条例》第45条、第46条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30%的
中型客车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20%以上不足3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到50%的
中型客车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30%以上不足5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30%的
中型以上货车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20%以上不足3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到50%的
中型以上货车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30%以上不足5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30%的
校车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20%以上不足3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到50%的
校车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30%以上不足5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30%的
危险品车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20%以上不足3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到50%的
危险品车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30%以上不足5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30%的
其他车在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超速20%以上不足3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到50%的
其他车在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超速30%以上不足5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其他车在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不足5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78条、《办法》第47条第1款、《高速条例》第12条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5条
(仅适用高速公路)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不足100%的
超载50%以上不足100%
《法》第48条第1款、《条例》54条第1款
《法》第92条第2款
600 (适用于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小型拖拉机、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小型车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的
超载100%以上
《法》第48条第1款、《条例》54条第1款
《法》第92条第2款
1000 (适用于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小型拖拉机、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小型车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不足50%的
超载30%以上不足50%
《法》第48条第1款、《条例》54条第1款
《法》第92条第2款
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不足100%的
超载50%以上不足100%
《法》第48条第1款、《条例》54条第1款
《法》第92条第2款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的
超载100%以上
《法》第48条第1款、《条例》54条第1款
《法》第92条第2款
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
货车违规载客
《法》第50条1款、《条例》第55条第2项
《法》第92条第2款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
货车违规载客
《法》第50条第1款、《条例》第55条第2项
《法》第92条第2款
500 (适用于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小型拖拉机、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小型车辆)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危险品运输超载30%以上
《法》第48条第1款、《条例》第54条第1款
《法》第92条第2款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
载超限物品不按规定时间行驶
《法》第48条第2款
《法》第90条
载超限物品不按规定路线行驶
载超限物品不按规定速度行驶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载超限物品未悬挂标志
《法》第48条第2款
《法》第90条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
《法》第22条第2款、《条例》第62条第7项、《办法》45条第1款
《法》第90条、《办法》第72条第1款
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22条第2款
《法》第91条第1款第1项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逃逸未构罪
《法》第70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3项、第2款
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驾与准驾车型不符车
《法》第19条第4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驾与准驾车型不符车
《法》第19条第4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驾与准驾车型不符车
《法》第19条第4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驾与准驾车型不符车
《法》第19条第4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不足50%的
公路客车超员20%以上不足50%
《法》第49条、《条例》第55条第1项
《法》第92条第1款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的
公路客车超员50%以上
《法》第49条、《条例》第55条第1项
《法》第92条第1款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校车超员20%
《法》第49条,《条例》第55条第1项,《校车条例》第34条第1款
《法》第90条《校车条例》第50条
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
《校车条例》第23条、25条
《校车条例》第47条
情节严重可以吊销驾驶证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其他营运客车超员20%以上
《法》第49条、《条例》第55条第1项
《法》第90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未悬挂号牌
《法》第11条第1款
《法》第95条第1款、第90条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
故意遮挡号牌
《法》第11条第2款
《法》第95条第2款、第90条
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故意污损号牌
《法》第11条第2款
《法》第95条第2款、第90条
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未按规定安装号牌
《法》第11条第2款
《法》第95条第2款、第90条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其他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以上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78条、《办法》第47条第1款、《高速条例》第12条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高速条例》第45条
可以并处吊销
(仅适用高速公路)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70%的
其他车在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超速50%以上不足7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第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办法》第77条
可以并处吊销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不足100%的
其他车在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超速70%以上不足10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第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办法》第77条
可以并处吊销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
其他车在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超速100%以上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第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第2款,《办法》第77条
可以并处吊销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
中型以上客车在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不足3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
中型以上客车在快速路上超速30%以上不足5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
中型以上货车在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不足3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
中型以上货车在快速路上超速30%以上不足5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校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
校车在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不足3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校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
校车在快速路上超速30%以上不足5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
危险品车在快速路上超速50%以下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46条
《法》第90条、《办法》第77条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70%的
中型以上客车在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超速50%以上不足7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第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第2款,《办法》第77条
可以并处吊销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不足100%的
中型以上客车在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超速70%以上不足10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第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第2款,《办法》第77条
可以并处吊销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
中型以上客车在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超速100%以上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第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第2款,《办法》第77条
可以并处吊销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70%的
中型以上货车在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超速50%以上不足7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第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第2款,《办法》第77条
可以并处吊销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不足100%的
中型以上货车在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超速70%以上不足10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第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第2款,《办法》第77条
可以并处吊销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
中型以上货车在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超速100%以上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第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第2款,《办法》第77条
可以并处吊销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70%的
校车在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超速50%以上不足7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第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第2款,《办法》第77条
可以并处吊销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不足100%的
校车在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超速70%以上不足10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第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第2款,《办法》第77条
可以并处吊销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
校车在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超速100%以上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第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第2款,《办法》第77条
可以并处吊销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70%的
危险品车在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超速50%以上不足7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第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第2款,《办法》第77条
可以并处吊销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不足100%的
危险品车在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超速70%以上不足10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第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第2款,《办法》第77条
可以并处吊销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
危险品车在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超速100%以上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第46条,《办法》第47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第2款,《办法》第77条
可以并处吊销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连续驾中型以上客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
《法》第22条第2款、《条例》第62条第7项、《办法》第45条第1款
《法》第90条、《办法》第72条第1款
连续驾中型以上客车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
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连续驾危险品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
《法》第22条第2款、《条例》第62条第7项、《办法》第45条第1款
《法》第90条、《办法》第72条第1款
连续驾危险品车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
牵引故障机动车时,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载人的
被牵引车载人
《条例》第61条第1项
《法》第90条
牵引故障机动车时,被牵引的机动车拖带挂车的
被牵引车拖带挂车
《条例》第61条第1项
《法》第90条
牵引故障机动车时,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大于牵引的机动车的
被牵引车宽度大于牵引车
《条例》第61条第2项
《法》第90条
使用软连接装置牵引故障机动车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未保持安全距离的
软连接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未保持安全距离
《条例》第61条第3项
《法》第90条
牵引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未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的
未用硬连接牵引制动失效车
《条例》第61条第4项
《法》第90条
使用汽车吊车牵引车辆的
吊车牵引车辆
《条例》第61条第2款
《法》第90条
使用轮式专用机械牵引车辆的
轮式专用机械牵引车辆
《条例》第61条第2款
《法》第90条
使用摩托车牵引车辆的
摩托车牵引车辆
《条例》第61条第2款
《法》第90条
牵引摩托车的
牵引摩托车
《条例》第61条第2款
《法》第90条
未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转向或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机动车的
未用专用清障车拖曳转向失效车
《条例》第61条第3款
《法》第90条
未用专用清障车拖曳照明失效车
未用专用清障车拖曳信号失效车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不系安全带
《法》第51条
《法》第90条
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的
后座载不满12岁未成年人
《条例》第55条第3项
《法》第90条
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轻便摩托车载人
《条例》第55条第3项
《法》第90条
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
遗洒、飘散载运物
《法》第48条第1款
《法》第90条
运载超限物品时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
载超限物品不按规定时间行驶
《法》第48条第2款
《法》第90条
载超限物品不按规定路线行驶
载超限物品不按规定速度行驶
运载超限物品时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载超限物品未悬挂标志
《法》第48条第2款
《法》第90条
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
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
《123号令》第54条第3款
《123号令》第7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
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
《法》第70条第3款,《104号令》第13条第1款
《法》第90条,
《104号令》第13条3款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驾驶拼装车接送学生
《法》第8条
《法》第100条第2款《校车条例》第44条
收缴、强制报废,扣证
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驾驶报废车接送学生
《法》第14条第3款
《法》第100条第2款《校车条例》第44条
收缴、强制报废,扣证
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酒后发生重大事故构罪的
《法》第22条第2款
《法》第91条第5款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条例》第44条第1款
《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
实习期驾公交车
《123号令》第65条第1款
《123号令》第79条第1款第2项
实习期驾营运客车
实习期驾执行任务警车
实习期驾执行任务消防车
实习期驾执行任务救护车
实习期驾执行任务工程救险车
实习期驾运载危险物品车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牵引挂车的
实习期驾牵引挂车
《123号令》第65条第1款
《123号令》第79条第1款第2项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
实习期上高速公路无陪驾的
《123号令》第65条第2款
《123号令》第79条第1款第2项
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
未粘贴实习标志的
《123号令》第64条第3款
《123号令》第79条第1款第3项
未悬挂实习标志的
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
未粘贴残疾人车标志的
《123号令》第66条第1款
《123号令》第79条第1款第3项
未悬挂残疾人车标志的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
重点驾驶人未申报变更信息的
《123号令》第70条
《123号令》第79条第1款第4项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123号令》第52条
《123号令》第80条第1款第2项
收回机动车驾驶证
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逾期未审验驾车的
《123号令》第60条
《123号令》第80条第1款第3项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22条第2款
《法》第91条第2款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醉酒驾营运车
《法》第22条
《法》第91条第4款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酒后驾营运车
《法》第22条
《法》第91条第
拘留15日,吊销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再次酒后驾车
《法》第22条
《法》第91条第
拘留10日以下,吊销
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挂车灯光信号不符国标
《条例》第56条第1款第1项
《法》第90条
挂车制动装置不符国标
挂车连接装置不符国标
挂车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国标
挂车载人的
《条例》第56条第1款第2项
《法》第90条
货运机动车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货车驾驶室超员
《法》第49条
《法》第90条
非机动车通行
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逃逸未构罪
《法》第70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3项、第2款
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违反交通管制规定不听劝阻强行通行
《法》第99条第1款第6项、第2款
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
未登记上路
《法》第18条第1款、《办法》第24条第1款
《法》第89条、《办法》第70条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法》第35条
《法》第89条
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
无非机动车道的路上不靠右行驶
《法》第36条、第57条
《法》第89条
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
使用其他车专用道
《法》第37条
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
未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法》第38条、《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
《法》第89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
不服从交警指挥
《法》第38条
《法》第89条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法》第57条
《法》第89条
醉酒驾驶、驾驭非机动车、畜力车的
醉酒驾非机动车
《条例》第72条第3项、第73条第1项
《法》第89条
醉酒驾畜力车
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超速行驶的
机动轮椅车超速
《法》第58条
《法》第89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
电动自行车超速
《法》第58条
《法》第89条
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人)的
未按规定载物
《条例》第71条、《办法》第57条第5、6、7项
《法》89条
未按规定载人
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
未在规定地点停放
《法》第59条
《法》第89条
非机动车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停放时妨碍其他车和行人通行
《法》第59条
《法》第89条
非机动车通过路口,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
转弯通过路口不让行直行车辆、行人
《条例》第68条第1项
《法》第89条
非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强行进入的
强行进入交通阻塞路口
《条例》第68条第2项
《法》第89条
非机动车通过路口,向左转弯时,不靠路口中心点右侧转弯的
未靠路口中心点右侧左转弯
《条例》第68条第3项
《法》第89条
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
《条例》第68条第4项
《法》第89条
非机动车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不能转弯时,不依次等候的
右转弯通过路口遇有车等放行信号不停车等候
《条例》第68条第5项
《法》第89条
行经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让标志、标线指示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行经无灯控路口不让优先方
《条例》第69条第1项
《法》第89条
行经交警指挥路口不让优先方
行经无灯控、交警指挥或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无交通标志标线,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无灯控路口不让右方来车
《条例》第69条第2项
《法》第89条
无交警指挥路口不让右方来车
无标志路口不让右方来车
无标线路口不让右方来车
行经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右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的
右转弯通过无灯控路口不让左转弯车
《条例》第69条第3项
《法》第89条
右转弯通过无交警指挥路口不让左转弯车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
横过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
《条例》第70条第1款
《法》第89条
有人行横道时,非机动车不从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道的
未从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道
《条例》第70条第1款
《法》第89条
有行人过街设施时,非机动车不从行人过街设施横过机动车道的
未从行人过街设施横过机动车道
《条例》第70条第1款
《法》第89条
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的
借道后不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
《条例》第70条第2款
《法》第89条
非机动车转弯时未减速慢行,伸手示意,突然猛拐的
转弯未减速慢行
《条例》第72条第4项、《办法》57条第3项
《法》第89条
转弯时未伸手示意
转弯时突然猛拐
非机动车超车时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的
超车妨碍被超车
《条例》第72条第4项
《法》第89条
驾驶非机动车牵引车辆的
《条例》第72条第5项
《法》第89条
驾驶非机动车攀扶车辆的
《条例》第72条第5项
《法》第89条
非机动车被其他车辆牵引的
被其他车辆牵引
《条例》第72条第5项
《法》第89条
驾驶非机动车时双手离把的
《条例》第72条第5项
《法》第89条
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的
《条例》第72条第5项
《法》第89条
驾驶非机动车时扶身并行的
《条例》第72条第6项
《法》第89条
驾驶非机动车时互相追逐的
《条例》第72条第6项
《法》第89条
驾驶非机动车时曲折竞驶的
《条例》第72条第6项
《法》第89条
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的
骑独轮车上路
《条例》第72条第7项
《法》第89条
在道路上骑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的
骑2人以上骑行自行车上路
《条例》第72条第7项
《法》第89条
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非下肢残疾人驾机动轮椅车
《条例》第72条第8项
《法》第89条
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
《条例》第72条第9项
《法》第89条
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
《条例》第72条第9项
《法》第89条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的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
《条例》第72条第10项
《法》第89条
非机动车不避让盲人的
不避让盲人
《法》第64条第2款
《法》第89条
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未下车牵引牲畜的
未下车牵引牲畜横过道路
《法》第60条
《法》第89条
畜力车并行的
畜力车并行
《条例》第73条第2项
《法》第89条
驾驶畜力车时驾驭人离开车辆的
驾驭人离开车辆
《条例》第73条第2项
《法》第89条
驾驶畜力车时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超车的
在易发生危险路段超车
《条例》第73条第3项
《法》第89条
驾驶两轮畜力车不下车牵引牲畜的
驾驭两轮畜力车不下车牵引牲畜
《条例》第73条第3项
《法》第89条
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的
使用未经驯服牲畜驾车
《条例》第73条第4项
《法》第89条
随车幼畜未栓系的
随车幼畜未栓系
《条例》第73条第4项
《法》第89条
停放畜力车时未拉紧车闸的
停放畜力车未拉紧车闸
《条例》第73条第5项
《法》第89条
停放畜力车时未栓系牲畜的
停放畜力车未栓系牲畜
《条例》第73条第5项
《法》第89条
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的
未满12岁驾自行车
《条例》第72条第1项
《法》第89条
未满12岁驾三轮车
未满16周岁驾驶、驾驭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畜力车的
未满16岁驾电动自行车
《条例》第72条第2项、第73条、
《法》第89条
未满16岁驾机动轮椅车
未满16岁驾驭畜力车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
违反交通信号
《法》第38条、第62条、《条例》第38条第2款、39条、43条
《法》第89条
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
不服从交警指挥
《法》第38条
《法》第89条
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
未在人行道内行走
《法》第61条
《法》第89条
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的
不靠路边行走
《法》第36条、61条
《法》第89条
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
未走人行横道横过道路
《法》第62条、《条例》第75条
《法》第89条
未走过街设施横过道路
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
跨越隔离设施
《法》第63条、《办法》第58条第2项
《法》第89条
行人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倚坐隔离设施
《法》第63条、《办法》第58条第2项
《法》第89条
行人扒车的
《法》第63条、《办法》第58条第3项
《法》第89条
行人强行拦车的
《法》第63条、《办法》第58条第3项
《法》第89条
行人实施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的
实施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法》第63条、《条例》第74条第3项、《办法》58条第4项
《法》第89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时,没有其监护人或对其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带领的
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没有其监护人或对其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带领
《法》第64条第1款
《法》89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没有其监护人或对其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带领
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没有其监护人或对其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带领
智力障碍者没有其监护人或对其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未使用导盲手段的
未使用导盲手段通行
《法》第64条第2款
《法》89条
行人不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的
未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
《法》第65条
《法》89条
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
使用滑行工具
《条例》第74条第1项
《法》89条
行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
在车行道内坐卧
《条例》第74条第2项
《法》89条
在车行道内停留
在车行道内嬉闹
行人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的
追车、抛物击车
《条例》第74条第1项、《办法》第58条第3项
《法》89条
行人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的
未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
《法》第62条、《条例》第75条
《法》89条
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时每横列超过2人的
列队通行时每横列超过2人
《条例》第76条
《法》89条
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不系安全带
《法》第51条
《法》第89条
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法》第51条
《法》第89条
乘车人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
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法》第66条、《办法》第59条
《法》89条
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
向车外抛洒物品
《法》第66条、《办法》第59条
《法》89条
乘车人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存在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法》第66条、《办法》第59条
《法》89条
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的
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条例》第77条
《法》第89条
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的
机动车道上从车左侧上下
《条例》第77条第2项
《法》第89条
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
《条例》第77条第3项
《法》第89条
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员干扰驾驶的
《法》66条、《条例》第77条第4项、《办法》第59条
《法》第89条
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员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的
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条例》第77条第4项
《法》第89条
乘车人在机动车行驶中跳车的
行驶中跳车
《条例》第77条第4项
《法》第89条
乘坐两轮摩托车未正向骑坐的
未正向骑坐两轮摩托车
《条例》第77条第5项
《法》第89条
高速公路特别规定
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
行人进入高速公路
《法》第67条、《高速条例》第7条第1款第1项、《办法》第58条第1项
《法》89条、《高速条例》第46条
驾驶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法》第67条、《高速条例》第7条第1款第3、4项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2条第1项
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
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法》第67条、《高速条例》第7条第1款第2项
《法》89条、《高速条例》第46条
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后,车上人员未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的
高速公路上故障或事故车辆驾乘人员未迅速转至安全区
《法》第68条第1款、《高速条例》第36条
《法》89条
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从匝道进入高速公路未按规定使用灯光
《条例》第79条、《高速条例》第13条
《法》第90条
从匝道驶离高速公路未按规定使用灯光
机动车从匝道进入高速公路时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从匝道进入高速公路妨碍已在路内正常行驶车辆
《条例》第79条第1款、《高速条例》第13条第1款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2条第4项
在高速公路的路肩上行驶的
在高速公路路肩上行驶
《条例》第82条第3项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2条第13项
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
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
《条例》第82条第4项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2条第13项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过施工作业路段,不减速行驶的
高速公路上未减速通过施工作业路段
《条例》第84条
《法》第90条
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
《条例》第82条第3项、《高速条例》第21条第3项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2条第13项
在高速公路上试车或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高速公路上试车
《条例》第82条第5项、《高速条例》第21条第2项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2条第16项
在高速公路上学习驾驶
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高速公路上违规拖曳故障车
《法》第68条第2款、《高速条例》第38条第1款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2条第2项
高速公路上违规拖曳肇事车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载人的
高速公路上货车车厢载人
《条例》第83条、《高速条例》第10条第2款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2条第6项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两轮摩托车载人的
高速公路上两轮摩托车载人
《条例》第83条
《法》第90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系安全带
《法》第51条
《法》第90条
驾驶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
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法》第67条、《高速条例》第7条第4项
《法》第90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的
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未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
《法》第68条第1款、《高速条例》第17条第1款、18条、36条
《法》第90条、《高速条例》42条第5项
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
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
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法》第68条第1款,《高速条例》第17条第1款,18条、36条
《法》第90条、《高速条例》42条第5项
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高速公路上违规拖曳肇事车
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以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的
高速公路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
《条例》第78条第1款、第3款,《高速条例》第12条第1款、14条
《法》第90条、《高速条例》42条第3项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的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
《条例》第82条第2项、《高速条例》第21条第4项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2条第12项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条例》第44条第1款
《法》第90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在高速公路遇交通拥堵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条例》第82条第4项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2条第13项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中型以上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以上不足2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78条、《办法》第47条第1款、《高速条例》第12条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5条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中型以上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以上不足2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78条、《办法》第47条第1款、《高速条例》第12条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5条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以上不足2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78条、《办法》第47条第1款、《高速条例》第12条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5条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危险品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以上不足2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78条、《办法》第47条第1款、《高速条例》第12条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5条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停车
《条例》第82条第1项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2条第15项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
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停车
《条例》第82条第4项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2条第14项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低能见度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
《条例》第81条第1款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2条第10项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
高速公路上倒车
《条例》第82条第1项,《高速条例》第21条第1项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2条第11项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
高速公路上逆行
《条例》第82条第1项,《高速条例》第21条第1项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2条第11项
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条例》第82条第1项,《高速条例》第21条第1项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2条第11项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条例》第82条第1项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2条第15项
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
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
《条例》第82条第4项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2条第14项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
中型以上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上不足5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78条、《办法》第47条第1款、《高速条例》第12条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5条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
中型以上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上不足5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78条、《办法》第47条第1款、《高速条例》第12条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5条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
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上不足5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78条、《办法》第47条第1款、《高速条例》第12条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5条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
危险品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上不足50%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78条、《办法》第47条第1款、《高速条例》第12条
《法》第90条、《高速条例》第45条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中型以上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以上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78条、《办法》第47条第1款、《高速条例》第12条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第2款,《高速条例》第45条
可以并处吊销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中型以上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以上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78条、《办法》第47条第1款、《高速条例》第12条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第2款,《高速条例》第45条
可以并处吊销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以上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78条、《办法》第47条第1款、《高速条例》第12条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第2款,《高速条例》第45条
可以并处吊销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危险品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以上
《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条、78条、《办法》第47条第1款、《高速条例》第12条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第2款,《高速条例》第45条
可以并处吊销
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伪造登记证书
《法》第16条第3项
《法》第96条第1款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收缴,扣车
变造登记证书
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
《法》第16条第3项
《法》第96条第1款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收缴,扣车
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
伪造行驶证
《法》第16条第3项
《法》第96条第1款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收缴,扣车
变造行驶证
伪造、变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伪造检验合格标志
《法》第16条
《法》第96条第2款
处十日以下拘留
收缴,扣车
变造检验合格标志
伪造、变造机动车保险标志的
伪造保险标志
《法》第16条
《法》第96条第2款
处十日以下拘留
收缴,扣车
变造保险标志
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
伪造驾驶证
《法》第96条第1款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收缴,扣车
变造驾驶证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使用伪造的登记证书
《法》第16条第3项
《法》第96条第1款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收缴,扣车
使用变造的登记证书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使用伪造的检验合格标志
《法》第16条第3项
《法》第96条第2款
处十日以下拘留
收缴,扣车
使用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
使用伪造的保险标志
《法》第16条第3项
《法》第96条第2款
处十日以下拘留
收缴,扣车
使用变造的保险标志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使用其他车辆登记证书
《法》第16条第4项
《法》第96条第3款
收缴,扣车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使用其他车辆检验合格标志
《法》第16条第4项
《法》第96条第3款
收缴,扣车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
使用其他车辆保险标志
《法》第16条第4项
《法》第96条第3款
收缴,扣车
强迫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但尚不构成犯罪的
强迫驾驶人违规和安全驾驶要求造成未构罪事故
《法》第22条第3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5项、第2款
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故意损毁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故意损毁交通设施
《法》第28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7项、第2款
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故意移动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故意移动交通设施
《法》第28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7项、第2款
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故意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故意涂改交通设施
《法》第99条第1款第7项、第2款
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非法拦载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较大财产损失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8项、第2款
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非法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较大财产损失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8项、第2款
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拒不排除障碍的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交通信号、妨碍安全视距,拒不排除障碍
《法》第28条第2款
《法》第106条第2种行为
强制排除妨碍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交通信号、妨碍安全视距
《法》第28条第2款
《法》第106条
责令排除妨碍
擅自挖掘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
擅自挖掘道路
《法》第32条第1款
《法》第104条第1款
罚款,赔偿损失
擅自占用道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的
擅自占道施工
《法》第32条第1款
《法》第104条第1款
罚款,赔偿损失
从事其他影响交通安全活动的
从事其他影响交通安全活动
《办法》第43条第1款
《法》第104条第1款
罚款,赔偿损失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出售报废车
《法》第100条第3款
销售金额等额
收缴、强制报废
非特种车喷涂特种车特定标志图案的
非特种车喷涂特种车标志图案
《法》第15条第1款
《法》第90条
生产拼装机动车的
生产拼装车
《法》第16条第1项
第103条第4款
产品价值三至五倍罚款
生产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
生产擅自改装车
《法》第16条第1项
第103条第4款
产品价值三至五倍罚款
销售拼装机动车的
销售拼装车
《法》第103条第4款
产品价值三至五倍罚款
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
销售擅自改装车
《法》第103条第4款
产品价值三至五倍罚款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的
服用管制精神药品
《法》第22条第2款
《法》第90条
可以拖移机动车
服用麻醉药品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继续驾驶的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驾车
《法》第22条第2款
《法》第90条
可以拖移机动车
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法》第22条第2款、《办法》第45条第1款
《法》第90条
可以拖移机动车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牌号
《条例》第13条第1款
《法》第90条、《124号令》第56条第1项
放大牌号不清晰
对符合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扣驾证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
《法》第110条
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机动车牌证的
欺骗取得机动车牌证
《条例》第103条
撤销登记、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
贿赂取得机动车牌证
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驾驶证的
欺骗取得驾驶证
《条例》第103条
撤销许可、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
贿赂取得驾驶证
12个月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的
一年内满12分拒不参加学习考试
《条例》第25条
车辆被扣留后,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来接受处理的
车辆被扣留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接受处理
《法》第112条第3款
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
出具虚假检验结果
《条例》第15条第1款
《法》第94条第2款
撤销检验资格
擅自停止使用停车场或改作他用的
擅自停止使用停车场
《法》第33条第1款
擅自将停车场改作他用
运输单位的客运车辆载客或货运车辆超载,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运输单位客车超载经处罚不改
《法》第92条第4款
运输单位货车超载,经处罚不改
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的
改变车型号
《法》第16条第2项
《法》第90条
改变发动机号
改变车架号
改变车辆识别代号
未经许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
未经许可,违法占道
《法》第31条、《办法》第43条第1款
车辆所有人使用拼装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车辆所有人使用拼装车接送学生的
《法》第8条
《校车条例》第44条
没收违法所得
车辆所有人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车辆所有人使用报废车接送学生的
《法》第8条
《校车条例》第44条
没收违法所得
《校车条例》第44条
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
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
《校车条例》第18条
《校车条例》第45条第1款
没收违法所得
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
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校车的
《校车条例》第25条
《校车条例》第45条第1款
没收违法所得
伪造、变造校车标牌的
伪造校车标牌的
《校车条例》第15条
《校车条例》第45条第3款
变造校车标牌的
未按照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
未按照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
《校车条例》第38条第1款
《校车条例》第53条第1款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条例》第23条、《123号令》第58条
《条例》第23条、《123号令》第58条
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123号令》第54条第4款
《123号令》第80条第1款第1项,第2款
收回补领的机动车驾驶证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
使用伪造的号牌
《法》第16条第3项
《法》第96条第1款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收缴,扣车
使用变造的号牌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
使用伪造的行驶证
《法》第16条第3项
《法》第96条第1款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收缴,扣车
使用变造的行驶证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
使用伪造的驾驶证
《法》第96条第1款
《法》第96条第1款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收缴,扣车
使用变造的驾驶证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
使用其他车辆号牌
《法》第16条第4项
《法》第96条第3款
收缴,扣车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
使用其他车辆行驶证
《法》第16条第4项
《法》第96条第3款
收缴,扣车
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
使用伪造校车标牌的
《校车条例》第45条第3款
《校车条例》第45条第3款
收缴,扣车
使用变造校车标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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