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泰州中国现役军人有多少退役补偿金是多少

2017年福建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及退伍军人就业安置最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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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及退伍军人就业安置最新政策规定》是有达内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办法  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改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改革前后待遇水平相衔接,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稳步推进改革。  二、实施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其中,“事业单位”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对于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纳入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要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一)单位缴费。单位按其缴费工资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二)个人缴费。个人按其缴费工资基数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特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特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达到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按300%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三)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人员按照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四、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规定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基金全省统一集中管理。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五、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新人”待遇计发办法。“新人”指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按照本办法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新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各年度实际缴费指数的平均值,即: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Xn/Cn-1+Xn-1/Cn-2+……X+X+X)/N实缴;  其中:Xn、Xn-1、…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Cn-1、Cn-2、…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本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与参保人员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详见附件)。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二)“中人”待遇计发办法。“中人”指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按照本办法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中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与“新人”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相同。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视同缴费指数与实际缴费指数的平均值,即: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指数由基准视同缴费指数和调节系数两个因素决定。按照参保人员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确定基准视同缴费指数,再乘以其所在地区对应的调节系数即为最终的视同缴费指数。基准视同缴费指数和各地的调节系数由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另行规定。  2.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与“新人”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相同。  3.过渡性养老金。按照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系数为1.3%。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1.3%过渡系数。  4.保低限高。对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2014年&10月1日至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日至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日至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新、老办法计算公式分别为:  新办法待遇月计发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  老办法待遇月计发标准=  其中:A为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B为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C为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M为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Gn-1为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N为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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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补贴退伍军人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2、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
受理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3、服从兵役满2年的;4、士官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的;5、因战、因公、因病致残已经评定残疾等级的;6、患病不能评定残疾等级,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驻军医院证明,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7、因军队体制..…
受理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3、服从兵役满2年的;4、士官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的;5、因战、因公、因病致残已经评定残疾等级的;…
第一条&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号)以及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号)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部队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
1、退伍军人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05〕18号文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第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第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市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和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是指:按照均衡负担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原则,负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指令性任务的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完全落实当年安置计..…
为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同时拓宽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的就业渠道,促其顺利实现高质量就业,4月15日,市人社局和萍乡军分区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合举办了萍乡市2016年退伍军人暨驻萍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
参战退伍军人补贴政策&  全国各地对参战退役军人的优抚政策一览&  最近国家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在讲话中指出:军人退役后,属于一个特殊的群体,应该有其特殊的保障,它是由于军人在从军期间保家卫国,承担着作战及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作出了常人难以做到的贡献,需要国家同社会保障的角度给予补偿,其从军..…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市本级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中央军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608号令),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军区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八届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做好我市市本级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安置..…
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虽然没有缴纳养老..…
退伍补贴退伍军人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2、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
 一:享受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的条件是什么?需要在日前入伍,年龄在60岁以上(含),并且没有享受到国家关于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对日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日起发给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
  2016年淮安市军人退役费标准&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军人退役费是指军人退出现役后国家给予军人的安家、生活、医疗等方面的费用。大体可分为经常性生活费与一次性补助费两类。军人退役费一般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及军队最高统帅机关以法规规章形式规定。规定包括项目、内容、标准和发放办法等。中..…
盐城退伍军人的补贴政策有哪些?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盐城退伍军人的补贴政策的相关内容吗?现在就又盐城达内教育网小编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下吧。退伍补贴退伍军人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对日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日起发给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
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对日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日起发给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
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虽然没有缴纳养老..…
退伍军人保险包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两大块,从最根本的地方解决退伍军人的基本保障问题。军人在退伍之后,国家为保障其基本权益,颁布实施了一系列退伍军人保险政策。对于退伍军人来说,该保险为其解决了一部分的后顾之忧,具有重要意义。军人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奉献了无数汗水与激情,服役完毕退伍之后,国家实施了一系..…
退伍补贴退伍军人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2、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
退伍补贴退伍军人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2、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
退伍军人保险包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两大块,从最根本的地方解决退伍军人的基本保障问题。军人在退伍之后,国家为保障其基本权益,颁布实施了一系列退伍军人保险政策。对于退伍军人来说,该保险为其解决了一部分的后顾之忧,具有重要意义。  军人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奉献了无数汗水与激情,服役完毕退伍之后,国家实施了..…
1、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获得大军区以上(含大军区)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荣获平时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退伍军人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2、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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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泰州市公务员考试简章
  泰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为适应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 19号)精神,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同时招考部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招考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人数
  根据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按照从紧掌握、逐步补充的原则,今年全市招考计划总数为262人,其中市级机关(含参公管理)8人;市(区)机关(含参公管理)149人;乡镇(街道)机关105人。根据分级分类考试的原则,报考职位和考试分为A、B、C三类。具体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泰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职位计划表》。另外,省垂直管理部门驻泰单位招录39人,简章一并公布,职位计划见《2014年省垂直管理部门驻泰单位招考职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日至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日以后出生)。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和体能测评的相关要求;
  6、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
  (二)招考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具有泰州市户籍的各类人员或为泰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相应职位。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3、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4、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各市(区)辖区内任职满2年、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期间个人或任职村(社区)受到乡镇(街道、园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含县级部门以上表彰)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以及我市市和市(区)两级组织部门统一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党组织书记。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6、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日。
  7、招考职位计划表中未明确到具体乡镇(街道)的职位,由所在市(区)组织部门根据新录用人员合成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组织选岗。各职位具体供选择的乡镇(街道)分别为:
  兴化市职位:戴窑镇、大营镇、下圩镇、陈堡镇、周奋乡、合陈镇、钓鱼镇、永丰镇8个乡镇。
  兴化市职位:西郊镇、沙沟镇、老圩乡3个乡镇。
  泰兴市职位:黄桥镇、虹桥镇、广陵镇、姚王镇4个镇。
  高港区职位:口岸街道、永安洲镇、白马镇、胡庄镇4个镇街。
  高港区职位:大泗镇。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考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等8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考事项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人事考试网、泰州人才网等向社会公布本简章。招考职位计划、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体检(体能测评)标准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泰州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报考指南、网络报名办法、考务技术问答、网上银行缴费指南、招考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等均先后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市组织人社部门会同招考单位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日09:00-2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日09:00-2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
  日09:00-2月23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报名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
  2、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市级机关由各招考部门负责;市(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该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报考资格初审工作、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由招考单位的市级主管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考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审核机关根据本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机关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参考。
  3、报名注意事项
  (1)2014年公务员招考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招考单位及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和相关要求,按简章和职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录用等资格。
  (4)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5)考生报考时,须符合职位计划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职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按《泰州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考单位提出申请,招考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相关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中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考单位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月20日16:00。凡应添加,但未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职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6)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全省补报名的时间为:2月25日9:00-16:00。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日-25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8)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时间:日-22日。
  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1、)联系。
  (三)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以《》为准。考试大纲可到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公务员局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查阅。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2、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8∶00-09∶30& 《公共基础知识》(A、B、C)
  10∶20-12∶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14∶30-17∶0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公务员局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公布。
  3、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考生的体检和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按《江苏省公安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按职位招考计划数1∶5的比例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人员,因体检、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四)资格复核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市组织人社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组织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考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1)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2)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等;(3)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4)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5)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6)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7)面试费100元。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确定考官分组及考生面试顺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考试合成总成绩,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笔试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的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报考法院、检察系统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考察(政审)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招考单位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各招考单位严格按照招考相关政策和本《简章》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按职责分工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八)录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各招考单位填写《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审批表》、《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体检表、政审考核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职位所需证明材料,按规定程序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批(拟录用为司法、法院、检察院系统工作人员的,审批前需分别报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政治部审核同意),办理有关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凭学历证书等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录用通知书》。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录用人员逾期不报到(时间以《录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被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考生在领取《录用通知书》前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生在领取《录用通知书》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递补。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严格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发现并经查实的取消考生的考试或录用资格。考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7(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泰州市委组织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6(泰州市纪委)
  网&&& 址: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
  泰州人事考试网&&&&&&&&&&&&
  泰州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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