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书是关于讨论巴金琼美卡随想录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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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移动原因:“李朝實錄”是中国、日本、朝鲜对该书普遍使用的名称,而“朝鮮王朝實錄”一称仅韩国使用,因此“李朝實錄”比“朝鮮王朝實錄”一称更常用、更具普遍性。 —
() 日 (五) 03:53 (UTC)
(+)支持移动到。——
日 (五) 04:02 (UTC)
(+)支持移动到。本来是**大王实录的一个统编,在历史上李朝实录并不含有任何贬低的意味。——
() 日 (一) 21:33 (UTC)
(+)支持移动到。 有些人就是喜欢强词夺理,李朝实录本来就是正史所用,怎么随便编一个朝鲜实录来取而代之。
() 日 (六) 18:07 (UTC)
暂时(-)反对。请找出原始书籍所使用的名称。-- ( /
/ ) 日 (二) 03:48 (UTC)
完成:同時移動保護改執行至 日 (三) 01:58 (UTC)。
(-)反对:《朝鮮王朝實錄》是正式名稱,其他名稱只是別稱,日文版也是稱為《朝鮮王朝實錄》-- () 日 (日) 08:16 (UTC)
(!)意見:抗议管理员滥用职权,不遵守讨论的共识!你之前到哪里去了?——
日 (日) 08:21 (UTC)
(:)回應中文维基百科不是以日文维基百科为标准来编篡的,日文维基百科只能做为参考,况且,日文维基百科《朝鮮王朝實錄》条目中也说,日本、北朝鮮也称呼其为《李朝實錄》。《李朝實錄》在中文语境中比较常用,且在中国、日本、朝鲜三国均做为正式名称,较具有代表性,中文维基百科宜使用该名称。并且《中国大百科全书》也使用《李朝实录》一称。
以下是关于李氏朝鲜和李朝实录的相关资料:
—— () 日 (日) 12:05 (UTC)
(!)意見 維基文庫里好像也是《朝鮮王朝實錄》。-- ( /
/ ) 日 (日) 12:54 (UTC)
(:)回應:维基文库能说明什么?不要自我参照。——
日 (日) 23:50 (UTC)
Ws227不要球員兼裁判,你的移動和意見晚於之前的共識,況條目已受保護你這樣是濫用操作職權。—() 日 (一) 11:42 (UTC)
此乃正式名稱,且「李朝」本身有歧義,不應以別稱為條目名-- () 日 (二) 09:55 (UTC)
(-)反对:本就没有什么正式名称,李朝实录就是指这个,没有歧义,况且上面已经提出了很多证据。——
日 (二) 09:59 (UTC)
受邀置評,惟不曉此書,遂提問之,望諸位解答,後克能予議。既未曉何名為正,即兩名俱可,憑何以支持移動?余未見足夠理據而捨舊立新。君四處遷頁亦足證舊名之普遍性不比斯弱,僅憑三幾連結遷易其名,未免有欠妥當。亦望君遵行「共識」,私下遷頁誠欠妥當。另請君闡釋歧義何在。— 日 (二) 10:52 (UTC)
(+)支持 - 「朝鮮王朝實錄」符合最常用、名從主人(韓國常用中文名稱)、先到先得(見日 (六) 12:11及更早版本);「李朝實錄」符合最常用;如有爭議,按,「名從主人」段落沒有明確涵蓋書名,故未必適用於此,而按「命名衝突」段落,則應按先到先得使用「朝鮮王朝實錄」。-- 日 (二) 12:01 (UTC)
(=)中立 两个都是常用名,应该都可以吧。在这个问题上过于争执,与其浪费时间,不如多编写些实在的内容。-- ( /
/ ) 日 (二) 12:10 (UTC)
(=)中立 :朝鲜的情况远比高丽复杂,恕难以置评。—() 日 (二) 17:46 (UTC)
(+)支持:理由同上。-- () 日 (二) 20:13 (UTC)
(-)反对:本就没有什么正式名称,李朝实录作为历史名词较为常见。原名 **大王实录。
() 日 (三) 00:24 (UTC)
(+)支持— 日 (三) 03:00 (UTC)
(-)反对: “李朝实录”的说法已经延续很长时间,而这个所谓的“朝鲜王朝实录”的说法,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果要以后者代替前者, 我看有问题。 () 日 (三) 03:10 (UTC)
(-)反对:中文环境“李朝实录”要常用得多。google搜索中有 165,000 条,所谓的“朝鲜王朝实录”只有 33,900。并且,朝鲜王朝一词也可以指朝鲜历史上多个政权。-- () 日 (三) 04:32 (UTC)
(:)回應 - 我用.hk搜「所有網頁」,"李朝实录"得約15000項,"朝鲜王朝实录"得約18300項。經省略後,兩者各剩下四五百項左右。-- 日 (三) 11:55 (UTC)
(!)意見 - 如無明顯共識達成,方針的效力理應凌駕本次命名投票。-- 日 (三) 11:41 (UTC)
(:)回應:先到先得规则只适用于: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但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区皆不常用时,应当继续使用“时间优先”命名原则确立的首个常用名称,而不应当使用符合“名从主人”命名原则的名称。但之名在所有中文地区皆常用,故不适用于这一原则。——
日 (三) 11:48 (UTC)
請同時參看該方針的其它條文,不要斷章取義。--Mewaqua 日 (三) 11:55 (UTC)
我没有断章取义,白纸黑字,我能断什么章取什么义?——
日 (三) 11:57 (UTC)
(-)反对:劳烦看清楚点,本条目的名称为“李朝实录”,而非“李朝”。“李朝”有歧义,但“李朝实录”无歧义,因为世界上只有一部《李朝实录》。该书原本就没有什么正式名称,原书所使用的名称是《XX大王实录》或《XX君日记》。
“李朝”虽有歧义,但相比之下“朝鲜王朝”歧义更大,字面上“朝鲜王朝”可以指、、()、、、……、,历史上除“”和“”以外朝鲜所有的朝代都可以称为“朝鲜王朝”。而“李朝”的歧义仅为、和。并且“李氏朝鲜”或“李朝”更符合东亚朝代的命名方法,即国号加上君主姓氏的作法。如:中国的“”、“”、“”等,朝鲜的“”、“”等。因此中国、日本、朝鲜才将李氏朝鲜(李朝)的历代大王实录称之为《李朝实录》,但韩国人认为“李氏朝鲜”有侮辱性,故将“李氏朝鲜”称为“朝鲜王朝”,将李氏朝鲜(李朝)的历代大王实录称为《朝鮮王朝實錄》,这才有了《朝鮮王朝實錄》一称。
至于“名从主人”,大家不要忘了,北朝鲜也有一部《李朝实录》的原本,现藏于。即然北朝鲜和南韩都有一部《李朝实录》的原本,“名从主人”这一原则,对于《李朝实录》一书很难说的通,也就不能适用了。
综上所述,Ws227的移动理由根本就不成立,《李朝实录》符合中国书籍的命名方法,如:《明实录》、《清实录》等。并且“李朝实录”是中国、日本、朝鲜对该书普遍使用的名称,而“朝鲜王朝实录”一称仅韩国使用,因此“李朝实录”比“朝鲜王朝实录”一称更常用、更具代表性。-- () 日 (三) 13:35 (UTC)
(+)支持:單以名從主人、先到先得已經足夠。— () 日 (三) 13:45 (UTC)
(:)回應:“”的历史分别由“”和“”两国继承,且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各有一部《李朝实录》的原本,若“名从主人”,请问是从那个主人?若“名从主人”成立,根据“1.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且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区皆为常用名称时,应当使用该名称。”韩国普遍使用韩文,只使用很少量的中文进行注释,不能算做中文使用地区,“李朝实录”又为中文使用地区常用的名称,故符合此规定,应使用“李朝实录”做为本条目的名称。-- () 日 (三) 14:11 (UTC)
「李朝實錄」在某地區常用,不一定代表「朝鮮王朝實錄」在該地區就不常用。
假設「名從主人」原則適用於書名(可能有爭議),「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只在某一個或多個中文使用地區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區並不常用時,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確立的名稱……」
「如果發生由於現有的命名原則不足造成的移動戰……使用條目符合命名方針的最初使用名稱(即將條目名稱恢復為爭議發生或移動戰之前的狀況)……」-- 日 (三) 14:28 (UTC)
《李朝实录》在所有中文地区以及朝、日常用,且是学术上的标准用法,《朝鲜王朝实录》则否,还有什么好说的?先到先得只适用于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但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区皆不常用时、以及现有命名原则不足,《朝鲜王朝实录》显然不符合条件。——
日 (四) 00:26 (UTC)
(&)建議这个「主人」原来并没有名字,因此「名從主人」的原则在此可能比较难以适用。-- ( /
/ ) 日 (三) 15:39 (UTC)
(+)支持:擁有者官方網站的用法。 ()
(:)回應:《李朝实录》现存有两部原书,分别是“鼎足山本”和“太白山本”。“鼎足山本”现存北朝鲜金日成综合大学,北朝鲜官方对书的称呼为“李朝实录”;“太白山本”现存南韩政府记录保存所釜山支所,南韩官方对书的称呼为“朝鲜王朝实录”。Ianbu不可只看到南韩官方的说法,而忽视北朝鲜官方的说法,同时也要看到中国和日本的说法。-- () 日 (五) 02:53 (UTC)
(:)回應:這篇文章不是講這套書。 () 日 (五) 04:06 (UTC)
这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官方网站,代表了朝鲜政府的观点。该文章介绍了李氏朝鲜(李朝)名称由来和历史,引用该文是为了让读者更好的了解李氏朝鲜(李朝)和间接了解《李朝实录》的名称由来,请您理解。-- () 日 (五) 10:14 (UTC)
(+)支持南韓使用朝鮮王朝實錄,而Korea Computer Center看不出能代表北韓— () 日 (日) 02:22 (UTC)
(+)支持这书是韩国的应以韩国的名称为准。 () 日 (日) 08:12 (UTC)
(-)反对:朝鮮王朝實錄是實錄的正式名稱。 () 日 (日) 11:17 (UTC)
claims in his/her user page "此用戶無法理解漢語", I wish to explain here to clarify the "move proposal". In this section "移回朝鮮王朝實錄", the opinion {{}} means that the user supports changing the title of the article to "朝鮮王朝實錄", while {{}} means that the user does not support it (in other words, the user votes "反對" in this section to support using "李朝實錄" as the title of the article). -- () 日 (日) 14:45 (UTC)
(+)支持名從主人+先到先得。— 日 (二) 16:33 (UTC)
以下内容移动自(),新留言请置于框外。 -- 日 (一) 02:57 (UTC)
(-)反对。中文維基依據漢語習慣即可。英文維基中的埃佛勒斯峰也未改作珠穆朗玛。-- () 日 (日) 12:48 (UTC)
未完成:未有共識且已停止討論超過兩周,暫不移動。-- 日 (五) 10:53 (UTC)
已经不是一二次行为,令人愤怒!!!--@ 日 (日) 06:59 (UTC)
何止是愤怒。
() 日 (一) 00:29 (UTC)
原先的命名都得到公认的,为何不经讨论就把条目改名!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 日 (日) 14:31 (UTC)
为什么韩国人觉得什么都是侮辱?终李成桂朝鲜一朝,奉明正朔,章就明制,官衣明服,年尊明号,此是事实,五百载李氏朝鲜内附明清,此历史即是历史,李朝实录 四字皆为原书作者所用,倘若篡改者意为尊重韩国的官方的扭曲的民族自尊心,则 实为对历史之大不敬,对原属作者之不尊重。若如此,谈何维基精神?谈何客观公正?窃以为篡改行为很幼稚很偏激,此非韩文维基,惟感友邦惊诧之恸!还望各位三思,历史即历史,与今无关,迫害妄想症的大韩子民们实是多虑! () 日 (六) 13:42 (UTC)
(+)支持,如有当事人再恣意妄为,那就只好提请弹劾了。--@ 日 (六) 14:38 (UTC)
李朝根本就是一個冒犯性的用詞,你去找個韓國人問問就知道了。那是因為「李朝」這個因是由於朝鮮王朝被日本吞併了,所以朝鮮王室被日本貶為「李王」。不去明白事實的真相,而要堅持把朝鮮王朝稱為「李朝」的話,那不就像外國人把中國叫作「支那」一樣嗎?-- () 日 (一) 19:48 (UTC)
我覺得既然這是韓國歷史,是否應該尊重韓國方面的用法,台灣也曾經被日本殖民過,如果人家對我們是我們無法接受的稱呼時,我們不也會覺得受辱嗎? () 日 (日) 08:53 (UTC)
我觉得中文怎么说是说中文的人(大部分中国人)的事情,和不说中文的韩国人无关。某人待我不在的时候随意移动已经讨论好的结果,不知为了什么。——
日 (三) 01:57 (UTC)
朝鮮王朝實錄→李朝实录:有管理员不遵守共识,擅用职权移动,证据都在上方,请求正本清源。--——
日 (二) 17:32 (UTC)
(!)意見,管理员给出的理由是“李朝”有歧义,可以指“”、“”和“”等。“李朝实录”就不晓得是哪朝的实录。维基百科的原则是优先使用无歧义的名称,因此使用“朝鲜王朝实录”是更符合维基原则的。从这看来这不应该是什么共识不共识的问题。() 日 (四) 12:40 (UTC)
(!)意見:“朝鲜王朝实录”也有歧义。王朝可能是指包青天的部下(马汉的同僚),可能是说王朝在朝鲜的经历。—() 日 (四) 13:12 (UTC)
(:)回應:这个歧义要比李朝实录的歧义小的多。因此需要使用“朝鮮王朝實錄”。() 日 (一) 14:19 (UTC)
(~)補充:“朝鲜王朝”更容易让人想起北朝鲜金氏政权,歧义很明显。—() 日 (一) 12:56 (UTC)
(:)回應:北朝鲜那个是被称呼为“金氏王朝”。这种使用姓氏为名是很有局限性的。北朝鲜要是发生政变,有个姓李当政。估计这些人都搞不清“李氏朝鲜”是哪个朝鲜。() 日 (一) 14:16 (UTC)
(-)反对,应该使用其实际名称和无歧义的名称。() 日 (三) 00:26 (UTC)
两个名称都是实际名称,而且上面显示之前已经达成共识移动到“李朝实录”,只是有管理员不遵守共识擅自移回“朝鲜王朝实录”,请看清楚!——
日 (三) 02:27 (UTC)
(+)支持,之前乱移动。--.. 日 (三) 12:51 (UTC)
(+)支持,个人认为既然之前已经达成共识,那么除非重新讨论推翻了之前的共识,否则管理员单方面移动绝对有滥权之嫌。--() 日 (三) 13:14 (UTC)
(+)支持。否则建议为了满足韩国人的感受,移动到“宇宙至尊无敌万物之母大韩皇朝实录”。—() 日 (三) 13:23 (UTC)
(-)反对,見我在日12:01 (UTC)於上面寫的理據。--() 日 (三) 15:53 (UTC)
(+)支持,管理员应该尊重共识。吴晗等人都是称为李朝实录。 () 日 (四) 01:55 (UTC)
(-)反对,应该使用没有歧义的“朝鮮王朝實錄”。() 日 (一) 01:07 (UTC)
(+)支持,应该使用最常见的说法。--() 日 (一) 01:23 (UTC)
(-)反对,朝鲜王朝实录才是正確名稱,李朝实录是誤傳。最常見的說法不代表正確,好多大陸人都把教宗誤作教皇,事實上教宗才是正確名稱--() 日 (一) 01:52 (UTC)
很多人把英女王叫做英女皇,事实上英女王才是正确名称,应该改过来。—() 日 (一) 12:58 (UTC)
(!)意見大多数人是称呼“英国女王”的。维基百科也是如是称呼。《朝鲜王朝实录》为韩国文献,使用这一名称无可厚非。() 日 (一) 14:11 (UTC)
所以維基用英国君主取代英女皇作條目名,同樣維基不該用錯誤的李朝实录作條目名--() 日 (二) 02:06 (UTC)
(+)支持:李朝实录是正规用法。--() 日 (一) 12:50 (UTC)
不要誤導,李朝实录是錯誤用法,朝鲜王朝实录才是正確名稱--() 日 (二) 02:06 (UTC)
你才不要误导,李朝实录又不是南朝鲜一家的,再说南朝鲜也没有权力规定中文世界应该使用什么样的中文。请勿选择性失明,以下是关于李氏朝鲜和李朝实录的相关资料:
你敢说他们都是错误的?——
日 (二) 04:36 (UTC)
為什麼他們不可以錯?不要盲目相信權威。-- () 日 (二) 04:49 (UTC)
哦,权威错了,你没有错?——
日 (二) 05:05 (UTC)
中國大陸的資料一定是正確的嗎?請問你是憑什麼證據說中國大陸的資料一定是正確無誤的呢?--◇ 日 (二) 05:01 (UTC)
看看清楚,这里不止大陆的资料,还有朝鲜的资料。——
日 (二) 05:05 (UTC)
朝鮮的資料?Server maintenance, you may visit other sites now. -- () 日 (四) 05:40 (UTC)
(-)反对,應該使用沒有歧義的「朝鮮王朝實錄」,而不是中國大陸學者早年只參考日本方面文獻的名稱。-- () 日 (二) 04:49 (UTC)
(-)反对,「李朝實錄」有歧義,且「朝鮮王朝實錄」是該書原名--() 日 (二) 04:51 (UTC)
当初就是身为管理员的你不遵守共识强行移回“朝鲜王朝实录”才造成今天的局面,你还好意思在这里发表什么意见吗?——
日 (二) 05:05 (UTC)
要當維基的管理員就要有堅持正確的決斷力,朝鮮王朝實錄才是正確名稱--() 日 (二) 05:19 (UTC)
她都自身难保了,你还在这里信口开河。摘录同样是管理员的维基人对Ws227此类行为的评论:“Ws227不要球员兼裁判,你的移动和意见晚于之前的共识,况条目已受保护你这样是滥用操作职权。—RalfX(议) 日 (一) 11:42 (UTC)。”——
日 (二) 05:36 (UTC)
(-)反对,「李朝實錄」並非正確名稱,「朝鮮王朝實錄」才是正確的!--◇ 日 (二) 05:01 (UTC)
正在选择性地有倾向性地拉票(),请管理员在处理的时候考虑这一点。--.. 日 (二) 06:17 (UTC)
(-)反对,理由懶得講了。() 日 (二) 11:21 (UTC)
(!)意見,依「名從主人」的「主人」命名名稱,不然韓國宣佈「首爾」才是首都的漢字正式名稱時,中文界隨後跟從,棄用「漢城」這個許多的名稱。() 日 (三) 21:20 (UTC)
这本书又不是南朝鲜一家独有的。——
日 (三) 13:27 (UTC)
(!)意見,蘇州宇文宙武有言「南朝鲜也没有权力规定中文世界应该使用什么样的中文」,為何韓國宣佈「首爾」才是首都的漢字正式名稱時,中文界隨後跟進使用,棄用「漢城」這個許多的中文名稱?() 日 (三) 21:20 (UTC)
那是中文世界愿意跟进。南朝鲜还把所有大学的汉字写成“大学校”,为什么中文还写成“大学”呢?——
日 (三) 13:52 (UTC)
中文不存在“大学校”这个名词。韩文的“大学校”与中文的“大学”是一个意思因此翻译成“大学”。“朝鲜王朝”和“实录”都是中文词汇。因此就因该直接引用。() 日 (三) 14:11 (UTC)
這個不對。大陸、台灣、日本和北朝鮮出版的書名都是《李朝實錄》。這說明中文世界不願意接受“朝鮮王朝實錄”的名字。—() 日 (三) 15:54 (UTC)
單單這裏就有人接受“朝鮮王朝實錄”,Google"朝鮮王朝實錄"也一堆,連中國的互動百科也有《朝鲜王朝实录》,你的說明什麼還是留給自己就好 。() 日 (六) 16:32 (UTC)
按之前的移动请求共识,本条目名应为李朝實錄。已移回并移动保护,将重开移动请求讨论是否移至朝鮮王朝實錄。--  ·  ·
日 (四) 11:51 (UTC)
李朝實錄→朝鮮王朝實錄:见前段落,请讨论是否移回。--  ·  ·
日 (四) 11:53 (UTC)
首先感谢有管理员拨乱反正,遵循先前的共识。然后就是反对移动到“朝鲜王朝实录”,原因已经在上面说过了。——
日 (四) 12:00 (UTC)
(+)支持,“朝鮮王朝實錄”为专有名称应该采用此典籍所在国和所有者韩国的称呼。“李朝實錄”是日本的称呼,中国没必要照抄日本的做法。而且“李朝”有明显的歧义,可以指“”、“”和“”等。“李朝实录”就不晓得是哪朝的实录。() 日 (四) 12:21 (UTC)
(+)支持,先到先得、名從主人,見。--() 日 (四) 12:45 (UTC)
(+)支持,不知多久可以申請移動一次?愛玩就慢慢玩,只要一次像第一次移動請求那樣,在七天內沒人關注下的討論,4票對1票就可移動了。() 日 (四) 13:47 (UTC)
(-)反对:理由见上。—() 日 (四) 13:59 (UTC)
(-)反对,同苏州。另外楼上某人说要慢慢玩的话,本人很乐意奉陪。--.. 日 (四) 15:40 (UTC)
(-)反对:理由见上,并且希望不再折腾这个条目的命名了。 () 日 (五) 01:39 (UTC)
(-)反对:无共识,则以之前的共识为准,不服即重新讨论,无结果则是无结果。--() 日 (五) 02:50 (UTC)
(+)支持,支持。请管理员遵守。() 日 (五) 03:01 (UTC)
(+)支持:同意之意見。--◇ 日 (五) 08:34 (UTC)
(+)支持:先到先得,且名稱並非錯誤,同意--() 日 (六) 13:24 (UTC)
(-)反对,同苏州。这是无意义的争议!烦劳各位有此种爱好的朋友如果觉得自己有空的话就请多写点条目,不要老是纠缠这种事情。在下仅仅为了一个上海专题就天天忙得腿都肿了,连续上了27个小时的班才回到家还要操心这种破事!发发牢骚,千万别见怪,谢谢!() 日 (六) 14:32 (UTC)
不好意思,蘇州宇文宙武在也是請求移動一次不成功又來一次。--() 日 (六) 18:45 (UTC)
(-)反对,【原发言被威胁删除】楼主说的对。--() 日 (六) 17:44 (UTC)
:「侮辱或對其他不同種族、族群、信仰、性取向……的用戶污衊。」請解釋你使用「棒表」一詞的意思。--() 日 (六) 18:45 (UTC)
(+)支持,朝鲜王朝实录才是正確名稱,李朝实录是誤傳。最常見的說法不代表正確,好多大陸人都把教宗誤作教皇,事實上教宗才是正確名稱--() 日 (日) 09:52 (UTC)
(+)支持-- () 日 (二) 08:35 (UTC)
(-)反对,同苏州。李朝实录才是正確名稱,朝鲜王朝实录是誤傳。() 日 (二) 20:09 (UTC)
(+)支持--支持使用《朝鲜王朝实录》。() 日 (四) 01:19 (UTC)
(!)意見--為何北朝鮮不用《朝鮮王朝實錄》而用《李朝實錄》?這和「朝鮮」二字與當今北朝鮮國名有關;而南韓不用《李朝實錄》而用《朝鮮王朝實錄》?是因南韓把「朝鮮」規類於歷史名稱有關。() 日 (四) 00:20 (UTC)
(!)意見:
1) 沒有歧義 2) 有名家背書
3) 朝鮮國是當時國號,可稱朝鮮 4) 已知「李氏朝鮮」有侮辱性
正式的国号为「朝鮮國」(:???/朝鮮國 Joseongok )。太祖李成桂在簒奪了高麗王位後自称为「高麗王」,即位後即自称「」,後并遣使赴,權知高麗國事的地位被認可。伴隨著王朝更替,李成桂也受到了更變國號的請求,在與重臣們共同商討了國號變更事宜後拟定两个国号——“”(国名)和“”(李成桂之父就仕之地)奏请朱元璋裁定,朱元璋圈定了朝鲜二字。惟前朝「高麗」之名猶存於世,即現今對均使用之「Korea」譯稱。
在,因朝鲜王朝君主姓,加上「」二字在朝鲜半岛上曾出现过(、),所以、、的历史学界一般習慣稱呼該朝代為「李氏朝鮮」(简称李朝;在上也有“”、“”、“”等这样在君主姓氏加上国号的称呼),古代存在的使用朝鲜为国号的国家则被称为「」以示区别。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官方也使用李氏朝鮮(李朝),在被认为是第五个国家主体和第二个统一的国家,在历史教育的场合,对封建统治者进行批判时使用「李氏朝鮮封建統治輩」、「李朝封建国家」等称呼。
但在,當地人認為「李氏朝鮮」有侮辱性,所以在多数场合称呼这一历史时期为「朝鮮王朝」,並把历代大王实录定名为《》,而不是《》。日本近年来在上也使用「朝鲜王朝」这个称呼。
日本的在的教科书检定时表示关于「李氏朝鮮」的称呼为「不恰当的表记」。发表该意见的理由为,反映日本的学术研究的成果的说明,需要与朝鲜史学界保持称呼上的一致。《日本经济新闻》日朝刊。(现时版本日语维基百科「」条目的脚注原文:「文部科学省はの教科書検定において「李氏朝鮮」という呼称について「表記が不適切」という意見をつけた。意見をつけた理由を、日本における学術研究の成果を反映したため説明し、特に朝鮮史学界での呼び方にならったことを強調した。日本経済新聞日朝刊。」)
以上。-- () 日 (四) 17:19 (UTC)
(!)意見:你"李朝"的"朝"是專指"朝鮮"還是一般講的"朝代"?() 日 (六) 18:41 (UTC)
文章引自:
请管理员检查中近期的4次编辑和相关的5次撤销(这通常是编辑战的征兆,但实际情况可能并非如此)。--() 日 (六) 00:40 (UTC)
(+)贊成:請回到至消音"朝鮮王朝實錄"爭議前版本,文章內都寫《朝鮮王朝實錄》,又名《李朝实录》,"朝鮮王朝實錄"也是常用詞,可參見討論區,而、.. 等人在做消音"朝鮮王朝實錄",引起回退戰無共識的編輯
。() 日 (六) 00:44 (UTC)
2周,2周过后系统會自动解除此頁保护。--() 日 (六) 01:09 (UTC)
你未改回到爭議前版本,兩週後我照回退。() 日 (六) 01:18 (UTC)
威胁社群,扬言要再次挑起编辑战,已经构成破坏。—() 日 (六) 01:20 (UTC)
又再污名化了,又不是我做無共識的編辑,有爭議就回到原文章文本,我碰到之前的保護,管理員都是回到爭議前,為何這次不是?() 日 (六) 01:24 (UTC)
请勿继续诽谤。这次是你挑起编辑战,当然回到你的修改之前的版本。—() 日 (六) 01:28 (UTC)
上次是由挑起編輯戰,這次是由挑起編輯戰。() 日 (六) 01:32 (UTC)
显然你将正常编辑和编辑战混为一谈,并且试图误导管理员。—() 日 (六) 01:50 (UTC)
正常编辑本來就會引起编辑战,不用再污名化我在"试图误导管理员"。()
携带巨款本来就会引发抢劫,身着暴露本来就会引发强奸,请不要污名化我误导法官,呵呵呵。—() 日 (六) 02:00 (UTC)
查考所有其他的文獻,或是以國號名+「實錄」,或是以君主名+「實錄」的方式命名。比如說中國有《》、《》、《》、《》、《》,日本有《》,越南有《》。從來沒有聽說過《趙朝實錄》、《宋朝實錄》、《朱朝實錄》、《明朝實錄》、《阮朝實錄》這樣的稱呼,為何此書會出現以朝代名+「實錄」的特例?或許「李朝實錄」、「朝鮮王朝實錄」皆不是其本名,《朝鮮實錄》才是它在當時的正式名稱?似乎也提到了《朝鮮實錄》(????)的名稱。-- () 日 (二) 01:34 (UTC)
唐、宋、明、清不就是朝代名吗?——
日 (二) 02:36 (UTC)
本來條目名是「朝鮮王朝實錄」,當初寫作者引用的資料也是看有關韓國的"朝鮮王朝實錄"的中文網站或資料在寫,網路上google一下就知道,要張冠李戴就去找"李朝實錄"的來源替代。() 日 (二) 13:30 (UTC)
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動自。执行人:() 日 (二) 14:42 (UTC)。
和一系列條目又被人在未經討論而移來移去了。到底為什麼有些人一定要堅持使用「李朝」,而不是「朝鮮王朝」?要不要禁封?要發展成為編輯戰了。-- () 日 (五) 03:03 (UTC)
具體有哪些條目?--() 日 (五) 06:20 (UTC)
恩,所以ianbu被封了。--.. 日 (六) 04:04 (UTC)
不小心踩到紅線,以後發訊息少打幾個字就沒事,不過也懶得發了,會封禁當然要歸功你這個「抓耙仔」。() 日 (二) 15:23 (UTC)
朝鮮王朝的史書記載本來就是《李朝實錄》,本來朝鮮王朝就叫李氏朝鮮,只是韓國為了誇大而稱呼朝鮮王朝而已,文獻名字不需要隨著王朝名字被韓國人叫了另外一個稱呼而改動。———() 日 (四)00:39 (UTC)
一個是近來新聞用詞和一個是舊書用詞,還有明明引用資料是《朝鮮王朝實錄》,硬改成《李朝實錄》,算不算竄改?() 日 (二) 15:23 (UTC)
這本書不是本來沒有名字嗎?--() 日 (五) 14:07 (UTC)
看上面討論就知掛"名稱爭議"模版非常合理。() 日 (六) 01:11 (UTC)
按UNESCO的世界記憶和遺產的規範,申請的國家為該遺產的所有者ownership,而UNESCO又有聯合國標準的簡體中文官方翻譯,應該尊重韓國的擁有權及聯合國官方中文的翻譯,改名為簡體的《朝鲜王朝实录》才對吧?-- 日 (日) 04:14 (UTC)
这是一本书,不是一国所有的。UNESCO代表不了什么。觉得名称不对请提出移动。——
日 (日) 05:18 (UTC)
按照联合国的说法,台湾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呢。联合国算个啥。—() 日 (三) 10:58 (UTC)
加入「即朝鮮半島歷史上曾經先後附屬於中國和日本最後被日本吞併的政權」根本是多餘,除了引發新編輯戰就沒有直接增添對該書的介紹,另一方面,也不見得有人會在加上「波蘭人民共和國(即波蘭歷史上附屬於蘇聯的政權)第一任總統」之類,其他諸如蒙古人民共和國、捷克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阿富汗民主共和國的條目就不用多提了,難道條目只要有提及「朝鮮王朝」就必須要注明是「曾經先後附屬於中國和日本最後被日本吞併的政權」?-- 日 (四) 03:32 (UTC)
赞同,按照「即朝鮮半島歷史上曾經先後附屬於中國和日本最後被日本吞併的政權」这样的写法,为了区分南北朝的刘宋,赵宋王朝的后边也应该加上“即曾经先后臣服于契丹和女真最后被蒙古吞并的政权”。() 日 (日) 09:15 (UTC)
为反而反,真是可悲。—() 日 (日) 09:45 (UTC)
“李朝实录”是朝鲜的称呼,“朝鲜王朝实录”是韩国的称呼,韩国不用“李朝实录”一词。在中国,“李朝实录”和“朝鲜王朝实录”两个名字都很常见。“李朝实录”一词在朝鲜和中国的标准朝鲜语都读作“????”,只有在韩国才读作“????”。所以条目正文只能放“????”,把“????”放在正文不合适,应该放到脚注去。--() 日 (四) 03: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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