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楼供热水的最高温度温度是否有保证

-- 葫芦岛日报 --
热用户供暖须知
    1、供热设施产权如何界定?  
城市供热设施分为公共供热设施和私有供热设施。锁闭阀至室外的供热设施为公共供热设施;锁闭阀至室内的供热设施为热用户私有供热设施。私有供热设施的维修由供热企业负责,热用户承担材料费。  
公建建筑供热设施产权划分以公建建筑入户阀门井为界,阀门井的维修养护由供热企业负责,阀门井至公建建筑内的供热设施的所有权归公建建筑产权单位所有。  
2、热用户如何办理终止或恢复供热手续?  
热用户终止供热或恢复供热,应在每年9月30日前到供热企业办理手续。逾期办理的将被记入用户供热违规档案并承担责任和后果。  
在采暖期内热用户需要恢复供热缴纳采暖费时,应一次性全额缴纳当年采暖费。未采用分户供热的热用户恢复供热时,供热设施由热用户自行安装恢复,经供热企业验收合格后实施供热。  
用户办理终止供热或恢复用热时,需产权人携带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到所属供热企业填写申请。非产权人办理时,需提供产权人书面委托书并携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前去办理。  
3、采暖期间热用户如何申请测温?  
供热期间,热用户发现室内温度低于16℃时,可向供热企业申请测温。(1)测温通报程序与处理: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测温申请后4小时内进入现场实地测温。连续3天所测结果的平均值为热用户的实际温度。每次测温时间应在每天6时至21时之间选择两个时间段。(热用户另有约定的除外)(2)测温方法:测温时门窗应关闭30分钟以上,将测温表置于房间中央距离地面1米处,测温表的稳定读数为所测房间的实际温度。所用测温表应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规定。  
测温记录一式两份,双方签字认可。供热企业未能及时测温或者拒绝测温的,视为当日温度不合格;热用户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测试或者不在测温记录上签字的,视为当日温度合格。(3)测温争议:测温发生争议时,可向城市供热管理机构投诉,供热管理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或者委托计量技术监督机构组织测试和认定。如果发生委托费用,测温不合格的,由供热企业承担;测温合格的,由热用户承担。测温时,供热企业和热用户应该同时在场。  
4、哪些情况属用热违章?  
不按规定缴纳采暖费;擅自在供热设施上安装水龙头、管道循环泵,私自连接公共供热管线、增加用热面积;擅自拆除、迁移和改建供热设施;擅自启动和关闭供热阀门;擅自将室内供热明管砌入建筑物或者隔墙内;擅自改变居室建筑结构,影响供热质量。  
按照《葫芦岛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以上用热违章行为最高将被处罚500元。  
5、车库、阁楼采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车库、阁楼原设计没有供热采暖设施的,热用户不得擅自增加供热面积,开发建设单位及供热企业亦不得收取车库、阁楼采暖费。车库、阁楼原设计有供热采暖设施的,应按原设计图纸计算车库、阁楼的建筑面积进行缴费。如无法确定建筑面积,需供用热双方共同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申请认定车库、阁楼的建筑面积后缴纳采暖费。  
阁楼依托房屋主体,因此不能单独供暖或单独停止供暖,若确有特殊情况可协商解决。有阁楼的房屋,热用户需在每个采暖期交纳采暖费之前,配合供热企业到家中查看阁楼有无供热采暖设施。车库单独供暖或单独停止供暖,应满足供热采暖设施可控的条件,否则不能单独供暖或单独停止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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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ll rights reserved  本报10月10日讯(记者 王伟平) 9日,多位市民致电本报问暖热线,福山区芙蓉花园小区4栋楼30余户居民都是住的顶层附带阁楼的户型,交暖气费时被告知,阁楼必须与顶层住宅一起收费,否则无法供暖。“我想知道,阁楼收取暖费有什么政策吗?没有供暖设施的阁楼,也需要收暖气费吗?”有市民问道。  芙蓉花园的一位业主称,他住的是顶层加阁楼的户型。“我家房屋面积为73平方米,去交费时发现,需要加收43平方米阁楼的暖气费。”他说,“我家的阁楼是室内阁楼,没有房产证,也没有供暖设施,应该怎么收费啊?”  记者随后就阁楼怎样收取暖气费的事宜咨询了相关部门。福山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对于新开发的楼盘,该公司都要求开发商把供热管网并到顶楼附带的室内阁楼里,并且,阁楼将按一定的标准收取暖费。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烟台市供热燃气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安装散热设施的阁楼,以净层高超过2.2米以上部分的建筑面积为准,按居民住宅供热价格收取暖气费。无散热设施的阁楼不收费。”  作者:王伟平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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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楼该不该收取暖费?
青岛供热办称需协商解决
日期: 11: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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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诸城市取暖费收取标准执行的都是物价局的规定,但关于阁楼该不该收取取暖费,物价局方面也并没有相关规定。对于取暖费的问题,应该由物业和小区居民协商解决。
龙城华庭小区五楼赠送的阁楼。
进入冬季,气温越来越低。15日全面供暖也近在眼前。11日,家住龙城华庭小区的王先生反映 ,他购买的五楼另带有一个阁楼 ,现在物业要求阁楼必须缴纳取暖费,他觉得很不解,阁楼本是购买房屋时赠送的房屋面积,再缴费不合理。那么,这阁楼的“取暖费”到底该不该交呢?
阁楼收取暖费合理吗?
王先生说,他在龙城华庭小区买的五楼一套房子,因为是顶楼 ,所以买房时附带赠送了一间阁楼 。但是前不久开始征收取暖费的时候,他收到小区物业方面的通知。通知要求,阁楼需要交纳一定数目的取暖费。赠送的阁楼也收取暖费,这让王先生很不解,因此与物业方面就“缴不缴取暖费的问题”产生了争执。同时小区很多带阁楼的居民也对这个问题存在疑问。
取暖费是与居民协商确定
就王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向龙城华庭物业方面进行了咨询。物业公司的部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阁楼收取取暖费是我们和小区居民协商确定的,收取阁楼面积百分之六十的取暖费用。当然如果小区居民不愿意缴纳这个费用,我们会关闭该住户通往阁楼的取暖主管道,这样就不会产生任何费用。“王先生家的阁楼使用面积可能像其所说的不是很大,但是建筑面积肯定大于他所说的平方米数。供热公司是经过核算得出的收费金额。开发商赠送阁楼是自身经营的一种方式,业主得到了实惠。但是并不意味着赠送阁楼部分就不用缴纳取暖费,这是两码事儿。”小区物业有关负责人说:“物业公司只是依照政府有关文件收取暖费。”
供热管理办公室
物价局没有规定,需协商解决
关于这项收费情况是否合理的问题,记者又向诸城市供热管理办公室进行了咨询。诸城燃气供热管理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目前诸城市取暖费收取标准执行的都是物价局的规定,但关于阁楼该不该收取取暖费,物价局方面也并没有相关规定。对于取暖费的问题,应该由物业和小区居民协商解决。
随后记者采访诸城市物价局,物价局工作人员也告知记者,本市还没有关于赠送阁楼该不该收取取暖费的规定和标准。
供暖问题可参照相关规定
针对供暖问题,11日记者走访了诸城市市政局,据了解,在供暖问题上,他们已加大力度维护,按照规定诸城市11月15日,统一开始供暖,但也有个别物业部门自行管理,可能会有推后的现象。
处理投诉有规定
根据诸城市供热管理规定 ,在采暖期开始后 10日内,对有关供暖问题的投诉 ,供热企业必须在接到投诉后 3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在采暖的其他时间,必须在接到投诉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准确测量室温有标准
对供热温度进行测量时,应当在门窗正常关闭2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将计量器具置于被测房间中央距离地面1米处 ,计量器的稳定读数为实际室内温度。
因居民家中擅自改变房间建筑设计布局、拆改室内供热等主要设施或因装修影响供热质量的,责任由市民自行负责。
温度不达标处理办法
热用户提出测量要求至室内温度达标之前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在此期间,供暖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摄氏度,低于16摄氏度,将退还热费的50%;供热温度低于14摄氏度的,可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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