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生存装备体育装备是否有违比赛公平的辩论

FIFA主席:苏牙咬人有违公平 拒绝评论处罚是否得当 - fifa 布拉特 世界杯 - 青岛网络电视台新闻频道
|||||||||||
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FIFA主席:苏牙咬人有违公平 拒绝评论处罚是否得当
21:40来源:新浪体育
  FIFA主席塞普-布拉特
  新浪体育讯FIFA主席塞普-布拉特(Sepp Blatter)批评了苏亚雷斯的咬人行为,认为这有违他一直推行的世界足球价值,有违比赛的公平性,但他却拒绝评价对苏亚雷斯的处罚是否得当。同时布拉特还肯定了本届世界杯的精彩程度,认为每一支球队都在积极争取胜利,而不是不输球。
  在上周二的咬人事件发生后,FIFA对苏亚雷斯实行了国家队比赛禁赛9场的处罚,并禁止其4个月内参加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布拉特并不愿意对处罚本身进行评论,不过他表示考虑到比赛中普遍的公平性,苏亚雷斯的行为确实令人难以接受。“我一直在为赛场内外的公平做斗争,”78岁的布拉特表示,“主要是赛场上的,而他的所作所为并不公平。很显然不公平。”
  “现在要讨论这个大家共同作出的决定怎么样,我不能单独来进行评论。”布拉特说,“很显然,他们考虑了这个球员之前其他的一些意外。他曾经因为同样的行为被禁赛或者暂停比赛。”
  “我不能说处罚太过或者太少。这是FIFA独立的决定。”
  布拉特近期曾宣布自己愿意再连任一届FIFA的主席。他说因为很多球队开始尝试攻势足球,比赛开始进步,自己感到很欣慰。截止目前,本届世界杯已经有136颗进球,平均每场2.83个。“我不是唯一一个注意到的,”他说,“与之前的世界杯有所改变的是,从第一轮的第一场比赛开始,每一支球队都想赢球,而不是不输球。最后几轮,第三轮的比赛很出色。”
  “第三轮的比赛需要一些战术来维持结果,但是它仍然令人激动,结果只由比赛的最后几分钟决定。”
  (Solvang)
文章来源:新浪体育
关于" fifa 布拉特 世界杯 "的新闻关于杀一儆百是不是正义行为的辩论攻辩问题。求帮助:我们学校在组织辩论比赛,辩题是杀一儆百是不是正义_百度知道
关于杀一儆百是不是正义行为的辩论攻辩问题。求帮助:我们学校在组织辩论比赛,辩题是杀一儆百是不是正义
关于杀一儆百是不是正义行为的辩论攻辩问题。求帮助:我们学校在组织辩论比赛,辩题是杀一儆百是不是正义行为。我们是正方。我需要一些攻辩的问题,包括我向对方提问的问题和对方可能会问我方的问题。擅长辩论的帮帮忙,我给50分,要原创!
正方开宗明义,杀一儆百指的是惩罚少数人并达到威慑多数人的效果,而那些推动社会良性发展的行为和特质就是正义的。今天我方认为杀一儆百是正义的,主要基于以下两点:
首先,社会的良性运行发展离不开社会规则秩序的建立和维护。每个人都有欲望和向往自由的冲动,学生上学的时候想睡懒觉会迟到,军队中的士兵想喝酒,人们想要占有更多财富,都是再正常不过的想法。然而我们需要建立和维护秩序,是因为学生们都睡懒觉迟到,不断进进出出会打乱课堂进度,士兵们喝酒会影响作战效果,人们都想占有更多就会彼此抢夺伤害。我们自愿放弃一部分欲望和自由来建立规则秩序,就是为了社会更高效地运行和更好地保护我们每个人的权利。然而,没有违约后果的合同就像口头承诺一样容易违约,要让我们每个人放弃我们的一部分欲望和自由,就需要外力的帮助。杀一儆百恰恰就是起到了震慑的效果,在社会付出尽可能小代价的情况下建立规则,并且最大程度地维持着规则秩序的运行。从杀一儆百的出处《汉书·尹翁归传》中尹翁处死欺行霸市的豪强许仲孙,到十八大之后纪委频频“打老虎”,无不体现着杀一儆百的震慑效果和对规则秩序的维护作用。杀一儆百保障着我们能够遵循规则秩序,促进着社会的良性发展,因而是正义的。
其次,社会的良性发展运行需要每个人能够与社会的规则秩序相适应。每个人成长的过程,正是在不断吸取经验,不断理解社会规则秩序的过程。文化基因协同进化理论指出,惩罚减少了人际信息交互的成本,并且这种行为会被人们学习、复制和模仿。作为一个学生,不交作业会被老师批评,迟到会被老师罚站,考试作弊会被取消成绩,一次次的惩罚提供了一次次的经验,让学生逐渐明白学校的规则。然而惩罚的结果往往是严厉的,我们又往往不会在所有方面都亲身犯错,杀一儆百能够给每一个人提供更广泛的经验。当学生看到有人高考抄袭被判零分,学生未必需要自己高考作弊被取消成绩才知道考试诚信的可贵;当穷困潦倒的人看到有人抢劫银行被判刑,他们未必需要自己身陷囹圄才能明白法律底线的不可触碰。杀一儆百提供了更为广泛的经验,让我们不仅仅能够在触碰规则的领域吸取经验和学会遵守,也能在可能犯错的领域认识到规则的内涵和威严,因而能够让我们更广泛地吸取经验、适应规则秩序,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因此是正义的。
最后我们要强调的是,杀一儆百中所强调惩罚的往往是那些情节严重的、造成影响大的个体,根据触犯规则的程度制定相应的惩罚,而那些随意惩处、滥杀无辜的行为或是严刑峻法则并不属于杀一儆百的范畴。
综上,无论从社会层面的运行还是个人层面的适应,杀一儆百都能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因此,我方坚定地认为,杀一儆百是正义的。战场:正义——社会的良性运行——规则——人的适应规则一、
社会的良性运行发展离不开社会规则秩序的建立和维护攻击点:(先谈维护秩序后防守?)1、
十八大后的大力反腐对整个公职系统起到了杀一儆百的效果,78%的公职人员认为公款吃喝大幅减少。这样的杀一儆百肩负起维护廉洁秩序的责任,哪里不正义?2、
岳飞之子岳云在阅兵时从马上掉落,岳飞当即遵军令对其重打几十大板。这样的杀一儆百保持着军队治军严明的秩序,哪里不正义?3、
本世纪初,美国世界通信公司从事会计欺诈,美国政府断然严查,令证券交易界风气焕然一新。这样的杀一儆百维护商界守信交易的秩序,哪里不正义?防守点:1、
您方列的都是好规则好秩序,当然正义啦,杀一儆百被用于坏秩序还正义吗?回应:(如果是例子问首先质疑那是滥杀无辜还是杀一儆百)A、杀一儆百是社会良性运转、规则建立所必须的因而正义,我们说善良、好心是一种正义的品质,按您的意思有时候好心办了坏事,难道就因为这个就说善良不正义,我们都不要善良了吗?/我们说药能治病,按您的意思,感冒药有副作用,就能说这药变成坏药了吗?B、我们看杀一儆百直接导向什么——威慑力。这种威慑力能带来规则的维护和建立,本身并没有问题。就算应用于坏秩序中,冲破坏秩序的要求很强烈,秩序必然崩坏,杀一儆百在其中不仅不可能阻止其崩坏,有时还能起到令其加速灭亡的作用。对方辩友好像要把正义评判视作神的正义,您希望有无时无刻全方位没错误的正义是个好期许,可是我们知道人的世界中没有真正的至善,我们说杀一儆百正义也并不是说它是没有瑕疵的,而是说人类社会中,它是社会良性发展的必要手段,没有什么可以替代它去导向正义。(论证不可替代性)不可否认我们的社会有很多无法发现的恶和很多恶的念头,正如吸毒者中只有5%左右能被警察发现、法律制裁。人类不可能直接惩罚所有,但又必须遏制使社会不能良性发展的东西。杀一儆百正是基于这种不透明的人类社会基本事实而存在的手段,这种威慑、告诫的效用也正因此无可替代。二、
社会的良性发展运行需要每个人能够与社会的规则秩序相适应1、
我看到有人打架被学校开除了就会明白这是社会排斥的行为,杀一儆百为人融入社会提供着经验,促进人与社会的良性发展,您告诉我哪里不正义?2、
……求补充防守:有人好好学习被妈妈打脸了你是不是就不学习了?回:杀一儆百作为一种广泛使用的社会手段为人们提供着广泛的社会经验,这种社会共识当然是人们融入社会的必然条件啦。把经验放在社会人的角度上看就会发现共识的必须和正义性了呀。您非要拿奇怪的例子来说这是社会共识吗……其余防守:(问题为随便搞笑的)1、100个人犯罪你们就杀一个这样真的公平吗?回:首先公平和正义是两个概念不该混为一谈,就算是跟您谈公平,杀一儆百中这个一往往是情节严重(或应该承担更多责任)的,剩下的多数人也包含并没有犯罪行为的,这也并不妨碍公平。还是跟您聊正义……2、有的政府或者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所谓规则拿无辜的[一]来杀掉以儆效尤,您觉得真的正义吗?杀一儆百和滥杀无辜可不是一件事情对方辩友,您把题目偷换成“滥杀无辜的少数人正不正义”那您方天然成立我们还有什么好说的呢。3、
杀一儆百给社会造成了恐慌效果如何消除,人民惶惶不安何来正义?对方同学非要把杀一儆百和恐慌(心理障碍)(亚健康……)联系起来请您先论证。4、
这些人都被杀一儆百吓得只敢守规则去了我们的社会怎么进步怎么变革啊?杀一儆百又不是直接让所有人都丧失了自我判断的意志,人要建立在了解社会经验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思考规则对吗?打脸(坏经验)的解法:(首先切是不是杀一儆百)1、
我们探讨经验的获得是放在社会中广泛来看的,只有广泛的社会共识才能称之为“社会经验”,想必不会有人把好好学习还被妈妈打脸打到哭当作社会经验吧。2、
我们说杀一儆百主要是社会环境下的经验提供所以是一种共识,就算和您探讨小范围的经验,人的经验来源也是多元化的,不会因为某个非共识案例而直接定性。3、
同样类似吃药的类比。定义相关:1、
正义定义:推动社会良性发展的行为和特质是正义的
正义不等于公平,公平强调如何分配,而正义并不是一个分配的概念。世界上生而有穷人富人按照您方定义好像已经没办法公平,但我们的社会还是支持先富带后富,即使如此我们仍然说先富带后富是正义的。(您说的公正固然好,但我们要探讨正义,)公平和正义就要区分开来。2、
杀一儆百:对方说[一]不该杀,严刑峻法本来就是不公……
您方要论证命题[滥杀无辜不公平]/[严刑峻法不公平]/[过度杀一儆百不公平]好像没有意义。请不要偷换辩题。/对方的意思是做完杀一儆百的定义您方就得证了,是不是霸王论?/我们的辩题到底是[杀一儆百正不正义]还是[当今应不应该实行严刑峻法]啊?
您告诉我杀一儆百的出处中,那个欺行霸市的豪强许仲孙哪里不该杀?
所有事做过了都不对,吃饭吃过了会撑死,学习学过了人会死板,合理惩罚正义,虐杀当然不正义。您拿过度的杀一儆百不太好来论证杀一儆百本身不正义是不是相当于告诉我们吃撑了不对所以别吃饭了?
您告诉我,公开审判对少数人的惩罚是没有警示到大家还是对这个犯人实施了虐杀?哪里不算杀一儆百?
现代的公开审判正是一种典型的杀一儆百,就连《道德与法》这样的节目都能让多数人受到少数人被惩罚的告诫,您非要把杀理解为虐杀理解为酷刑,死咬字面义好像忽略了这个词的广泛延展吧。我说我现在困死了,难道我就真的死了?3、
来源:霍布斯《利维坦》
哲学中各个主义对正义的定义都不同,您真的要拿一两个哲学家的话就要推到您方得证吗?——直观主义:正义是一种人类共属的直观。情感主义:正义是让人类的情感都得到满足。功利主义:正义是使人类幸福感总和最大化。反方开宗明义,首先明确什么是正义。正义是彰显符合事实、规律、道理或某种公认标准的行为,是保护正当利益免于侵犯的行为或者是一种价值判断。它要求分配社会利益和承担社会义务不是任意的,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而杀一儆百意为处死一个人,借以警戒许多人;出自东汉·班固《汉书·尹翁归传》:“其有所取也,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惧改行自新。”我方认为杀一儆百不是正义,具体分析如下:首先,在如今的法治社会中,我们强调法律至上,人人平等;并要求遵循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原则。而杀一儆百与法制执法并不相同。法制执法按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重在惩戒,其附加影响为威慑力。而杀一儆百的宗旨为法不责众,小惩大诫,重在达成有效的威慑与压制。法制社会中追求惩戒每一个犯罪人,补偿每一个受害人。而杀一儆百虽同样追求社会中稳定的秩序,但会在通过对少数案件处理达成良好威慑效果后,有意或无意地减轻对案件的进一步审查或处理,这样对于社会个体而言,个体间并不平等,犯罪者未完全惩处,又为什么只惩处这一个或这几个?同样的,受害者也未全部得到补偿。如此不能公平、公正地完成惩戒、补偿与保护,实在有违个体正义;进一步来看对于社会整体,尤其是当今时代,不将每一个犯罪者绳之以法,只是杀一儆百杜绝不掉部分人在利益诱惑下仍存的侥幸心理,他们会认为自己可以成为法网之下的漏网之鱼,所以铤而走险,做出违法之事。即杀一儆百也不能确保社会的良好秩序与稳定发展,有违社会整体正义。其次,我们仔细去推敲一下杀一儆百的威慑力是如何形成的。法律条文的确立与存在对于社会大众而言已是一种威慑力。它的正常执行只体现法律本身应有的效力与作用。如我方三辩刚才的质询,正常的执法并不会产生杀一儆百所期望的威慑力。那么,试问要想做到有力的警示,是不是会在对处罚者的判刑上会格外加重呢?这对于受处罚者本身而言是正义的?就如李宗仁为了整顿军纪而严处的士兵,对他的处决是带来了军士对纪律的严格遵守,带来了民众对军队的良好评价,但对这个士兵而言呢?正义么?这是杀一儆百的另一个不正义之处。综上,我方坚持认为杀一儆百不是正义。
其他类似问题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您当前的位置:&>&正文
章梅芳、吴慧:运动科技违背了体育精神吗
&&&&来源:科学时报&&阅读:113次
章梅芳、吴慧:运动科技违背了体育精神吗从“鲨鱼皮”泳衣谈起&科技力量在运动装备上的投入,是否会改变体育精神?借助技术手段达到的更高、更快,是否就是体育精神所追求的理想?&运动科技是个很复杂的话题,它牵涉到究竟应该把什么样的科技内容以什么样的形式纳入到奥运和体育中来。&□ 章梅芳 北京科技大学科学技术与文明研究中心&■ 吴 慧 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系身着&第四代鲨鱼皮&的菲尔普斯&鲨鱼皮&成绩单(引自《华商报》)□ 上一期的话题从奥运会讲到运动员的饮食科学与文化,似乎有些意犹未尽,更何况这个夏天?热情已全部被奥运点燃,围绕奥运和体育的话题对我们而言仍然是那么具有吸引力。&绿色奥运&、&人文奥运&与&科技奥运&是北京奥运会的三大理念,单是从这些提法本身即可看出我们想要实现人类与自然、人文与科技和谐发展的宏愿。青青的草木、蔚蓝的天空、热情好客的人们、胡同里的精彩文化与传统小吃、&鸟巢&和&水立方&的高科技风采,在北京随时随地你都可以感受到奥运已成为一座连接绿色、人文与科技的桥梁。在这座桥梁构筑的风景中,&科技奥运&似乎更多地被媒体所谈论,从智能交通、洁净能源、环境保护、奥运场馆到信息通信、奥运安全和运动科技,无一不成为大众津津乐道的话题。有媒体甚至指出,&科技奥运&是中国的新贡献。回想起来,我们上次谈到的运动员饮食问题就属于运动科技的一个方面,只是运动科技远不止于这一个方面。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随着美国泳坛名将菲尔普斯的八金之梦成为现实,关于&鲨鱼皮&等高科技泳衣的话题再次成为争论的焦点,新材料、新工艺带来的运动服装、器械和场地的变化直接影响到了比赛的结果。运动员之间的竞技之争往往演变为不同国家、不同商家之间的高科技之争。不知你会怎样看待这些问题?■ 我觉得这是一个很被动的问题。因为就运动装备来看,科技力量的投入的确会产生良好的效应。从&鲨鱼皮&2000年亮相,时隔3届奥运会,它已经历了4代的革新。它模仿鲨鱼皮V型突起的仿生技术,利用超牵引纤维,达到减少阻力的目的。对鲨鱼皮的关注,也无疑集中在几个问题上,比如顶级选手使用、造价高、使用寿命短。从使用的效果来看,很多游泳运动员也确实取得明显好于平常的成绩。&鲨鱼皮&最初受到质疑的原因是,高科技的投入使得比赛有失公允。从&大家使用&的公平性出发,这个问题解决起来并不困难,运动赞助商也许十分愿意为此出力。但引申出来的问题是,科技力量在运动装备上的投入,是否会改变体育精神?借助技术手段达到的更高、更快,是否就是体育精神所追求的理想?我认为不是这样。如果是这样,那么有一则反例就是兴奋剂问题。运动装备改变或改善了运动的外部状态,兴奋剂调节的是内部的生理状态,两者本质上有什么差别呢?□ 从你提出的反例可以看到运动科技是个很复杂的话题,它牵涉到究竟应该把什么样的科技内容以什么样的形式纳入到奥运和体育中来,换句话说,将科技纳入体育有没有限度或者说范围?它会涉及到哪些社会伦理问题?这些或许正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兴奋剂&和&鲨鱼皮&的确对挑战自我、挑战极限的奥运主旨形成了冲击。有趣的是,一方面似乎到目前为止的各种科技检测手段已证明后者对竞技结果的影响力远不如前者,国际泳联权威论证&鲨鱼皮&对比赛的最终结果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到比赛的公平性;而另一方面&鲨鱼皮&及其他先进泳衣的开发商们却又大肆宣扬这些泳衣对取得好成绩和打破世界纪录是如何如何的有效。其结果当然?如你说所,&鲨鱼皮&已经更新到了第四代;各个国家的运动员也都希望穿上它,否则比赛尚未开始心理上就觉得输人一筹。这个问题在我看来,至少有两点是值得注意的,第一是&大家使用&的理想似乎并不是那么简单,毕竟商家是不愿意做无利可图的事情的,否则它们也不会争先恐后地研发和宣传,也为此,科技的引入必须被限定在不能破坏体育&公平性&原则的范围内。第二,明显矛盾的表达似乎还暗含着&协商&的可能性。这种协商在微观上是关于检测结果及其分析的协商,以及影响程度可接受区间的协商;在?观上则是科技理念与体育理念的协商,只是在后现代科学观视野中,知识与观念的形成不正是协商的结果吗?但更为有趣的问题是,如果科技的纳入不会破坏&公平性&原则,那运动科技的竞争意义何存?对&优先性&特权的持有,不正是其最初的目的吗?■ 技术手段的采用,是为了寻求外力的帮助,而对此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其他例子。比如气步枪运动员使用的皮衣,套在这种僵硬的皮革制品里面,膝盖几乎无法弯曲,它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运动员提高了身体的稳定性。这种皮衣,据我所知甚至在中学里面的射击队使用得都不少?已经成为射击运动的专业装备。和鲨鱼皮相比,这是不是只是五十步笑一百步的区别呢?讨论技术力量参与体育运动的问题,最简单的解决方法就是一视同仁,并且从经济和商业的角度来讲,这种公平性要解决并不困难。上次我们还谈到了运动员的饮食问题,古代奥运比赛时,运动员的食谱并没有十分特殊的讲究,但当斯蒂恩法罗斯的选手德罗默斯靠着全肉食谱,赢得了公元前480年奥运会的两项竞走比赛时,高蛋白的饮食引起了普通希腊人的仇恨和愤怒,因为他们负担不起昂贵的肉食。2500年后,经济的负担只是所为不同罢了。而这些不时地困扰一下人类?经济难题,又会通过商业手段来自行消散。但无疑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因为更高、更快的体育理想背后,是一种对生命力和运动力的推崇。想一想,这个理想本身是多么朴素和纯粹,技术手段在这个理想之下是被动的。第一对它的&度&的把握很难限定。第二,在技术手段的去留问题中,起真正作用的是繁荣的商业行为。商业行为和技术手段唯独不缺的就是无限复制,而商业行为更具有从众的行业模式。□ 实际上你的观点和我的类似,只不过我认为&公平性&问题在当下的争论中更是关键,因为即使商业手段会不断解决经济难题进而实现公平,但科技的发展又会不断形成新的知识特权,在体育竞技上产生新的&不平衡&,这是一个动态的、相互追逐的过程。科技和体育既是无国界的,同时又是有边界的,否则科技竞争与体育竞技的意义就不复存在了。你的疑问在于,是否可以运用科技智力来推动生命力与运动力的发展?科技的纳入是否从根本上违背了体育精神?我的看法是,科技在体育中的运用多种多样,这里谈的只是运动科技这样一个小的方面,在这个小的方面又有很多更小的分支。例如,训练方法的科学化就并未引发多少争议,高科技测试仪器、计算机技术等在体育训练中的运用是被允许的。从总体上来看,人类运用智力来推动体力的发展,不正是科技发展的要义么?更何况科技并不只是物质层面的,科学方法、科学精神与体育的结合仍然是值得推崇的。所以我认为,将科技纳入体育是没有问题的,问题还是以什么样的形式来纳入?纳入的范围和限度是什么?我们所倡导的以科学精神组织奥运、以奥林匹克精神丰富科学思想,促进科学文化传播,提供公众科技素质,这些不正是寻求科学精神与体育精神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的合理期望么。■ 未来的体育比赛中一定将会有更多的技术手段加入,只愿下一个2500年后,体育的精神始终是人类心中美好而朴素的理想。《科学时报》 ( 科学 文化)--博才网
猜您还喜欢的文章
热点文章排行榜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您还有150字可以输入
更多资讯请点击&&&&&&
热门关键字:,,,,,
【打印文章】
该换一换你的桌面了 宅男女神周韦彤
德国超模布洛姆秀香肩美背翘臀 性感热辣
猫眼超模蕾丝内衣
被影射曾援交的女星们(图)
出柜超模卡拉-迪瓦伊最新性感写真
绝对领域诱惑写真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高科技生存装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