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矿权遇上有省级我的世界工业铱矿用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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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矿业权设置方案
来源: 网络
  第一章、总 &则
  一 方案编制目的
  根据国土资源部《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1]55号)及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皖国土资函[号的要求,更好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更好地(切实)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更好地落实细化《马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做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合理空间布局,进一步促进全市矿业经济的优化调整,实现矿产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强化矿产资源的有效开发和保护,编制《安徽省马鞍山市矿业权设置方案》。
  二 方案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2、《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5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3号);
  8、国土资源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号);
  9、《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县)级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要求&的通知》(皖国土资[号);
  (二)规划依据
  1、《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年);
  2、《安徽省地质勘查规划》(年);
  3、《安徽省非煤矿山&十二五&整治与发展规划》(皖政[号);
  4、《马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年-2015年);
  5、《含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年-2015年)(报批稿);
  6、《和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年-2015年)(报批稿);
  7、《当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年-2015年)(报批稿);
  8、《安徽省建筑石料开采行业准入条件》(皖经信办(2009)87号);
  9、其它有关法规、规划、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三 方案的功能定位
  《方案》是对马鞍山市辖区、含山县、和县以及当涂县区域内的探矿权、采矿权空间布局的详细安排,是年探矿权、采矿权新设、整合和调整等综合安排、布局、规划的重要依据。
  四 方案的适用范围
  《方案》适用的行政区划为马鞍山市辖花山区、雨山区、金家庄区、含山县、和县、当涂县范围,面积4042km2。
  五 方案的适用期限
  《方案》的适用期限为年。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修编。
  资料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底。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概况与地质成矿背景
  一 自然经济和社会经济概况
  马鞍山市位于安徽省最东部,横跨长江、毗邻南京、合肥两大省会城市,区位优势明显,文化积淀深厚,经济基础良好,是长三角经济协调会成员城市,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箭头&。其辖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8&19&至118&54&, 北纬 31&17&至31&47&。
  本区属长江下游丘陵平原区,地势较平缓,略有北高南低之趋势,平原、低山丘陵区呈平行的带状分布,大致平行北东&南西构造线。长江自南西向北东流经区域中部,纵贯全区,将本区分为东西两部分。西部低山区与平原区界线分明,且较平直。东部低山丘陵区与平原区之界线犬牙交错,呈不规则的锯齿状。低山丘陵外围,为广阔平原。
  区内水系发育。以长江为主干,位于区域中部,纵贯南北,其它支流均汇集后而注入长江、丹阳湖、石臼湖总面积达120平方公里,容水量大,经姑溪河与长江连通,随着季节性江水的变化而往返流动,相互调节水量。
  本区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雨水充沛,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全年无霜期246天左右。平均气温15.8℃,以七、八月份最高,最高气温可达41.1℃,全年一月份气温最低,最低为零下13.7℃左右,一般在零下3~4℃,年均降雨量为1054.8mm,平均风速2.9m/s。
  马鞍山建市于1956年10月,现辖3县3区(含山县、和县、当涂县、花山区、雨山区、金家庄区)和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总面积4042平方公里、总人口230万,其中市辖区面积354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86平方公里,城市化率达60%。2011年完成GDP1090亿元,居全省第4位;财政收入186亿元,居全省第3位;固定资产投资950亿元,居全省第3位;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3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220元,均居全省第1位。
  二 区域地质概况
  本区位于扬子准地台(Ⅲ)-下扬子台坳(Ⅲ2)-沿江拱断褶带(Ⅲ22)-巢湖穹断褶束(Ⅲ22-1)和安庆凹断褶束(Ⅲ22-2)的北东端,区内地质概况如下。
  1、地层
  区内地层位于扬子地层区下扬子分层,地层发育较全,出露最老地层为震旦系上统,除泥盆系中下统、第四系下更新统缺失外,其余地层均有出露。古生界主要集中分布于区内西部和县-含山县地区及东北部青龙山地区,中生界(特别是晚侏罗世火山岩系)主要分布于宁芜断陷盆地内,其余横山-乌山一带亦有零星出露,新生界除第三系零星出露之外,第四系广泛分布于石臼湖、长江两侧。
  2、构造
  区内自晚寒武世至中三叠世,地壳虽经多次构造运动,但其运动性质均为震荡、升降运动,海水进退频繁,沉积了一套以海相碳酸盐建造为主的地层,各层间均以整合、假整合接触。
  2.1、褶皱构造
  区内褶皱构造可分为基底褶皱和火山岩系褶皱。基底褶皱形成于印支运动晚期-燕山运动早期,呈北东向,与区域构造线方向基本一致,火山岩系褶皱形成于燕山运动晚期,多呈起伏的拱状褶皱,规模一般较小。
  2.2、断裂构造
  区内断裂构造十分发育,主要为燕山期形成的一系列纵、横和斜交断裂,将区域分成若干菱形断块,制约着区域内火山和侵入活动及相关矿产的分布。按走向划分,主要有北北东、北西西和北西三组。
  3、岩浆岩
  区内岩浆活动强烈,主要为燕山期的火山喷发及岩浆侵入活动。宁芜盆地的火山喷发至少可分三个旋回:第一旋回喷发了一套角闪玄武安山岩(粗安岩),属偏基性的碱钙性系列;第二旋回喷发了一套角闪(辉石)玄武粗安岩(安山岩),属富钠的碱钙性系列;第三旋回喷发了一套碱性粗面岩-响岩系列。各间均有明显的喷发间断,在火山洼地中出现沉积火山碎屑岩和沉积岩。宁芜地区晚侏罗世主要岩性为辉石闪长(玢)岩、闪长(玢)岩、石英二长岩,早白垩世岩石类型为花岗岩和正长花岗岩。
  4、构造体系与岩浆活动、成矿作用的关系
  4.1、构造体系与岩浆活动的关系
  区内燕山期岩浆活动与新华夏系北北东向构造密切相关,故发育在区域东部。由于新华夏系复合在山字型前弧东翼北东向构造和东西向构造上,因而晚侏罗世-早白垩世火山岩喷发和相应的岩浆侵入,沿着北东-北北东向和东西向分布,其中,中性岩浆侵入活动主要呈北东向、北北东向和东西向,而钙碱性一碱性的岩浆喷发和中酸性一酸性的岩浆侵入活动则主要呈北北东向分布,其次为东西向。
  喜马拉雅期基性岩浆活动,主要沿着山字型前孤东翼北东向断裂和新华夏系北北东向断裂侵入与喷发,在与东西向构造的交汇处,构成火山口,形成中心式喷发,如方山玄武岩。
  4.2、与内生矿产的关系
  区内内生矿产与岩浆活动一样,同新华夏系有着密切的联系,发育在区域东部。在新华夏系的宁芜断陷盆地内,赋存着丰富的铁、铜、黄铁矿。由于新华夏系北北东向构造与山字型前弧东翼北东向构造的复合作用,使铁矿集中在吉山-梅山地区、阡山-凹山地区,形成了以铁矿为主的矿田,各分布着大、小十余处矿床、矿点。在新华夏系包容的山字型前弧东翼北东向背斜、纵向断裂发育区,沿凤凰山-云台山-太平山-十里长山-钟山-姑山分布了铁、铜、黄铁矿等大小十余个矿床、矿点。这些内生矿产集中的地区,是区内新华夏系与山字型体系北东向构造的交汇处,可能还与东西向构造的交汇有关。
  在新华夏系北北东向构造发育区,热液脉型铜矿往往受北北西向和北东东向两组以扭性为主的裂隙控制,其中以北北西向张扭性裂隙控制为主,热液脉型铜矿矿体以含金、银为特征,主要呈含铜石英脉和含铜重晶石脉。它们主要集中在宁芜断陷的中-中北部。
  区内稀散元素及放射性矿产(包括伽玛异常)等皆与含山县-西横山东西向构造有联系,而它们仅分布于测区东部的原因,是与区内东部新华夏系的联合、复合有关。
  三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情况
  我市矿产资源丰富,但区域分布情况较为明显,市区及当涂县主要以铁矿、绿松石及建筑石料为主,含山县以地热、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及石膏等为主,和县以地热、建筑石料等为主,本方案针对资源类型进行调查评价分析,如下:
  (1)铁矿:本区铁矿资源储量丰富,约16亿吨,但同时也存在贫矿多、富矿少、难选冶矿多、后备资源不足等问题。
  我市(含三县)铁矿企业由两大部分组成,即马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地方矿山。马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凹山铁矿、东山铁矿,姑山铁矿等老矿山,经过数十年的开采,资源已接近枯竭,开采难度逐步增大,即使深部找矿有所突破,也将很难保持目前的生产能力。在建的和尚桥、白象山2个铁矿正处在基建期,要达到设计生产能力仍然需要一段时期。到2020年,马钢集团公司自有铁矿的产量虽然有所增长,但由于需求的增加,自给率难以保持目前的水平(自给率不足20%)。
  地方铁矿因矿床规模小,后备资源不足,露采矿和富矿越来越少,预期随着开采的延续,有相当一部分矿山即将闭坑,新建矿山增加的产量与减少的产量相抵,其产量也只能保持目前水平。
  预期到2020年,我市钢铁工业所需的铁矿石仍将维持少部分自给,大部分依赖进口的局面,因而决定了必须将合理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铁矿资源放到影响我市发展全局的重要战略地位上。
  (2)地热资源:和县有温泉5处,最大日涌量5519立方米,其中:香泉常水温在45℃-47℃之间,日涌量达1800立方米,已开发利用。安徽省含山县昭关温泉经普查,地热39-42℃,通过水泵提水降深4m时,最大日开采量为3360立方米。昭关地热资源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良好的开发利用前景。
  (3)绿松石:绿松石是马鞍山市的特色矿种,现有独立矿山3处,规模均为小型,另有部分铁矿在开采铁矿的同时回收产于铁矿裂隙内的零星绿松石。绿松石是我国&四大名玉&之一,是铜和铝的磷酸盐矿物集合体,以不透明的蔚蓝色最具特色,具有较高的艺术雕刻价值。
  (4)水泥用、熔剂用石灰岩资源:在和县、含山县境内已发现大、中、小型矿区20多处,矿产资源利用水平较高,CaO平均品位54%左右,资源量丰富,矿石品质优良,水泥用灰岩已大量用于水泥生产,熔剂用灰岩深加工有待加强。
  (5)建筑石料用矿:全市范围内共有49家,年产矿石2050万吨,可满足本市范围内需求。
  (6)其它非金属矿产:石膏资源蕴藏量大,一大型硬石膏矿正在开采,和县西埠石膏矿有待进一步勘查开发。
  四 矿产资源概况
  1、各类矿产基本情况
  1.1、金属矿产
  我市矿产资源丰富,但区域分块情况较为明显,市区及当涂县主要以铁矿为主,绿松石及建筑石料次之;含山县以地热、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及石膏等为主,萤石矿、脉石英、辉绿岩等矿次之;和县以建筑石料灰岩为主,地热、白云岩次之。本方案针对资源类型进行调查评价分析,如下:
  (1)马鞍山及当涂县
  黑色金属矿产:以铁矿为主,伴生有钒、钛、钴、硫、磷。分布较集中,矿床数量多,勘查程度高。其中,铁矿:发现矿产地61处,查明矿产地48处,其中大型矿床6处、中型矿床18处、小型矿床11处、矿点13处。主要集中分布在我市东部向山镇和当涂县南部太白镇一带。截至2011年,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57550万吨,保有资源储量129652万吨。钒矿:均为铁矿中的伴生组份,无独立矿床,查明矿产地11处(中型3处、小型8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28万吨,保有资源储量92万吨。钴矿:亦为铁矿中的伴生组份,无独立矿床。查明矿产地1处,查明资源储量7383吨,保有资源储量7383吨。
  有色金属及贵金属矿产:有铜矿、铜金矿和金矿及伴生银。规模小且分散,勘查程度低。其中:铜矿,发现矿产地2处,查明1处,查明资源储量2000吨,保有资源储量800吨。金矿,发现矿产地5处,查明1处,查明资源储量730千克,保有资源储量676千克。
  (2)含山县
  仅发现铁矿零星资源1处,现已采完闭坑。
  (3)和县
  和县金属矿产较少,原有4个中型铁矿床,集中分布在南部靠近芜湖的雍镇,累计查明及保有铁矿资源储量均为8424万吨,新的行政区划调整后,属芜湖市辖范围,现行政区划内没有金属矿产资源采矿权。
  1.2、非金属矿产
  马鞍山市(含三县)范围内非金属矿产主要为化工原料、冶金、建材及其它非金属矿产,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27129万吨,保有资源储量117181万吨。具体情况如下:
  (1)市辖区及当涂县
  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包括:硫铁矿、明矾石矿。其中,硫铁矿:矿产地13处,独立矿床3个,共生矿8个,伴生矿2个。其中大型1个、中型6个、小型4个。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8007万吨,伴生硫414万吨;保有资源储量15973万吨,伴生硫36万吨。明矾石矿:独立矿床1处,共生矿1处,保有资源储量310万吨,未利用。
  冶金非金属矿产:目前已发现的有耐火粘土矿,产地1处,未查明资源储量。
  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产: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有绿松石、石膏、高岭土、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石料矿等。其中:绿松石矿,矿产地4处,查明资源储量1435吨,保有资源储量777吨;石膏矿,矿产地2处,查明资源储量809万吨,保有资源储量809万吨;高岭土矿,矿产地4处,查明资源储量815万吨,保有资源储量 393万吨。
  (2)含山县
  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仅发现有磷矿零星资源1处。
  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有萤石、熔剂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耐火粘土 4 种。冶金用白云岩为零星资源,萤石矿为中型规模,查明资源储量37万吨。查明资源储量较大的有熔剂用灰岩和耐火粘土,熔剂用灰岩大型矿床1处(含山县老虎洞熔剂灰岩矿),CaO平均品位54.97%,经勘查查明资源储量6291.01万吨。耐火粘土中型矿床1处,小矿多处。
  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产包括:石膏、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等水泥用灰岩的配料、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辉绿岩、石英和大理岩。其中,石膏矿查明大型矿床1处,CaSO4平均品位74.19%,为硬石膏,经详查查明资源储量25662万吨,。查明大型水泥用灰岩矿2处,中、小型水泥用灰岩矿区(床)多处,CaO平均品位 51.67~54.33%。查明水泥用灰岩资源储量18763万吨,2011年底保有资源储量14372万吨,潜在资源量2639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保有资源量5168万吨;己查明水泥配料用砂岩、水泥配料用页岩、水泥配料用粘土中型矿床3 处、小型矿床3处,保有资源储量分别为1299万吨、576万吨、1129万吨。建筑用砂小矿4处、零星资源15处, 2011年底保有资源量 448万吨;砖瓦用粘土矿点23处, 保有资源量700万吨;辉绿岩矿232.47万吨,为中型矿床;脉石英40万吨,伴生白云岩矿,储量达到中型矿床。
  (3)和县
  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水泥用灰岩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2780 万吨,保有资源储量12228万吨,均分布在石杨镇、香泉镇。
  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资源集中分布在和县北部,大中型矿产如熔剂用灰岩累计查明资源储量 11616万吨,2011年底保有资源储量11511万吨;冶金用白云岩累计查明资源储量 3351万吨,保有资源储量3328万吨。
  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产包括:建筑石料用灰岩累计查明资源储量8117万吨,保有资源储量4924万吨,均分布在石杨镇、香泉镇。
  1.3、能源矿产
  马鞍山市(含三县)范围内能源矿产主要为地热和煤矿,分布在含山县与和县。其中:地热资源5处,涌水量为9104立方米/日;煤矿资源较少且分布零星,利用价值低。具体情况如下:
  (1)含山县
  地热:出水井2处,位于昭关旅游风景区,为低温热水泉,涌水量为2360立方米/日。
  煤矿:矿产地1处,零星资源12处,主要分布于仙踪镇仙踪煤矿区、环峰镇山陈煤矿区和流塘煤矿区。煤层赋存于二叠系上统龙潭组地层中和侏罗系下统磨山组地层中。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89万吨,截止2011年底保有资源储量113万吨,产于巢湖煤田。此外,在陶厂镇也发现有二叠系上统龙潭组煤层,属零星资源。
  (2)和县
  地热:矿产地5处,其中中温温泉1处,低温温泉4处,合计涌水量 5519立方米/日。
  煤矿:小型矿区1处,小矿及零星资源各2处,保有资源储量256万吨,均为高硫高灰煤,规模小,利用价值低。
  1.4、水气矿产
  马鞍山市(含三县)范围内能源矿产主要为矿泉水及地下水,其中矿泉水共计3处,总资源储量为3190立方米/日;地下水资源储量总涌水量5521立方米/日。具体情况如下:
  (1) 市辖区及当涂县
  仅饮用矿泉水一种,已勘查开发矿产地1处。属于偏硅酸型饮用矿泉水,资源储量为30立方米/日。
  (2) 含山县
  未查明有矿泉水矿产地1处,位于清溪镇境内,允许开采量为3000立方米/日。
  此外,地下水资源情况不明。
  (3) 和县
  矿泉水矿产地1处,为含锶、低钠重碳酸&钙镁型矿泉水,涌水量160立方米/日。地下水(泉水)有9处,其中中型2处,小型7处,地下水资源储量总涌水量5521立方米/日。
  2、矿产资源特点
  (1)以铁矿为主,分布较集中,资源储量较丰富。
  (2)矿床成因大多与火山活动及岩浆岩侵入交代作用密切相关,矿床(点)沿成矿带集中分布;
  (3)铁矿中常共生有硫铁矿,但品位变化大,贫矿多,富矿少;部分铁矿还伴生有钒矿、硫铁矿、磷矿等组分。
  (4)含山县矿产资源种类不多,以建材非金属矿产和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为主,能源矿产为次,缺乏金属矿产;
  矿床、矿点沿成矿带分布较集中。煤矿主要分布于含山盆地周边地区,石灰岩主要分布于南部和北部两个基岩出露带。
  (5)和县矿产资源总体上非金属矿产多,金属矿产少,其中非金属矿产地88 处,非金属矿产地占矿产地总数的绝大部分;矿床以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建筑石料用灰岩为主,大中型矿产少,小型矿产多,小型以下的矿产地占已发现矿产的87.50%。
  五 矿产勘查工作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1、勘查分区
  根据《马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勘查分区划分为重点勘查区、一般勘查区、限制勘查区、鼓励勘查区、禁止勘查区,在重点勘查区划分勘查规划区块。全市(含三县)范围内共划分各类勘查区33个,其中:重点勘查区2个,一般勘查区2个,鼓励勘查区8个,限制勘查区4个,禁止勘查区17个,各市县情况如下:
  (1)、马鞍山市辖区及当涂县
  范围内共划分各类勘查区9个,其中重点勘查区2个,一般勘查区2个,禁止勘查区5个:
  1.1、市辖区及当涂县范围内拟列2个重点勘查区,以铁矿为主。
  (1)马鞍山东南部地区铁矿重点勘查区,范围包括本市东南部向山镇、银塘镇和当涂县薛津及丹阳镇一带,在该区开展铁、硫、铜金多金属矿和绿松石矿的矿产勘查,禁止建筑用石料矿勘查。
  (2)当涂县姑山地区铁矿重点勘查区,范围包括太白镇、年陡乡、护河镇,在此开展铁、硫、铜金多金属矿的矿产勘查。
  1.2、市辖区及当涂县范围内一般勘查区。
  规划期内拟列2个一般勘查区,以铜、金多金属矿为主。
  (1)马鞍山市娘娘山地区铜金多金属矿一般勘查区,主要包括本市霍里镇娘娘山-杨坝一带,在此开展铜金多金属矿矿产地质勘查,禁止建筑用石料矿勘查。
  (2)当涂县丹博区域铜金多金属矿一般勘查区,包括当涂县丹阳镇、博望镇,在此开展铜金多金属矿勘查,禁止建筑用石料矿勘查。
  1.3、市辖区及当涂县范围内禁止勘查区
  市辖区及当涂县范围内拟列5个禁止勘查区,主要涉及城区、国家级及省市级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遗址、军事禁区及重要交通要道两侧。
  (1)马鞍山市城区禁止勘查区,范围包括马鞍山市建成区、马鞍山经济开发区、慈湖经济开发区、采石风景名胜区、马钢工业区、马钢工业新区等。
  (2)马鞍山市濮塘风景区禁止勘查区,主要包括马鞍山市霍里镇东部濮塘风景区、森林公园和盆山度假村等地。
  (3)当涂县城区禁止勘查区,范围包括当涂县城区、当涂经济开发区。
  (4)当涂县青山风景区禁止勘查区,范围包括当涂县青山风景区、李白墓等。
  (5)当涂石臼湖自然保护区禁止勘查区,范围包括当涂县石臼湖自然保护区。
  (2)、含山县
  共划分各类勘查区13个,其中鼓励勘查区6个,限制勘查区2个,禁止勘查区5个:
  2.1、鼓励勘查区
  (1)昭关地热鼓励勘查区;
  (2)仙踪大茅芦尖地区水泥用灰岩、石英砂岩鼓励勘查区;
  (3)环峰华阳寺地区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灰岩鼓励勘查区;
  (4)花山-梅山熔剂用灰岩、石英砂岩鼓励勘查区;
  (5)东关-杨山水泥用灰岩、石英砂岩鼓励勘查区;
  (6)陶厂石膏、耐火粘土矿鼓励勘查区。
  2.2、限制勘查区
  (1)仙踪-山陈高硫高灰煤矿限制勘查区;
  (2)环峰煤矿、磷矿限制勘查区。
  2.3、禁止勘查区
  (1)褒禅山-华阳洞风景区禁止勘查区;
  (2)昭关风景区禁止勘查区;
  (3)东山水库-县城区禁止勘查区;
  (4)太湖山国家森林公园禁止勘查区;
  (5)凌家滩古文化遗址禁止勘查区。
  禁止在国家重点保护的历史遗址和风景名胜区、主要水库、重要水源地、重要工业区、城镇市政工程设施范围内;以及铁路、高速公路和省级以上公路、高压输电线路两侧限定范围内进行矿产勘查。
  (3)、和县
  范围内共划分各类勘查区11个,其中鼓励勘查区2个,限制勘查区2个,禁止勘查区7个:
  3.1、和县范围内拟列2个重点开采规划区。
  (1)青春~绰庙金(铊)、铅、锌、水泥用石灰岩、冶金辅料矿产、地热重点勘查规划区。
  (2)牛屯河~功桥石油、天然气重点勘查规划区。
  3.2、限制勘查区
  限制勘查严重污染环境的低品位磷、高硫、高灰煤、及城市周边交通干线一定范围内的勘查。
  (1)青春~金城煤限制勘查区。
  (2)江北产业转移集中区限制勘查区。
  3.3、禁止勘查区
  禁止在已设立的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区、军事区、湖泊、水库及重要干流以及重要基础设施等限定范围内的矿产勘查。
  (1)龙潭洞和县猿人遗址禁止勘查区。
  (2)鸡笼山国家森林公园禁止勘查区。
  (3)香泉湖旅游风景区禁止勘查区。
  (4)霸王祠禁止勘查区。
  (5)和县县城禁止勘查区。
  (6)夹山关水库旅游风景区禁止勘查区。
  (7)半边月水库风景区禁止勘查区。
  2、开采分区
  根据《马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开采分区划分为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全市(含三县)范围内共划分限制开采区9个,禁止开采区19个,各市县情况如下:
  (1)、马鞍山市辖区及当涂县
  范围内共划分限制开采区4个,禁止开采区7个,分别为:
  1.1、限制开采区
  市辖区及当涂县范围内限制开采区主要包括:马鞍山市东南部地区铁矿限制开采区、当涂县姑山地区铁矿限制开采区、马鞍山市霍里镇普通建筑用石料矿限制开采区、当涂县薛津地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限制开采区,共计4个限制开采区,详细情况如下:
  (1)马鞍山市东南部铁矿限制开采区,以雨山区向山镇-银塘镇为中心,包括邻近乡镇与之相邻的部分。该区域内的矿产以铁矿、硫铁矿为主,我市的特色矿产绿松石矿也主要分布在该区域内,其它矿产有石膏、明矾石、高岭土、长石、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和砖瓦粘土矿等,在我市的矿业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对该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应根据我市建设环境生态型城市的要求及钢铁工业发展的需要,实行总量控制,对其中的铁矿和绿松石矿采取保护性限采措施,严格控制矿山数量和&一矿多采&;鼓励对铁矿中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适度鼓励开采利用高岭土、长石等非金属矿产;禁止开采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和砖瓦粘土矿;禁止开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
  (2)当涂县姑山地区铁矿限制开采区,以当涂县太白镇为中心,范围包括该县护河镇一部分。该区域内的矿产以铁矿、硫铁矿为主,其它矿产主要有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和砖瓦粘土矿,在我市的矿业经济中亦占有重要地位。对该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应根据我市建设环境生态型城市的要求及钢铁工业发展的需要,对铁矿实行总量控制和保护性限采措施,严格控制矿山数量和&一矿多采&,鼓励对铁矿中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禁止开采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和砖瓦粘土矿。
  (3)马鞍山市霍里镇普通建筑用石料矿限制开采区,以花山区霍里镇为中心,该区域内的主要矿产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和砖瓦粘土矿,另有少量铁、硫、铜、金零星矿产。该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发,应在建设环境生态型城市目标的要求下,根据我市城市建设的需要对其中的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实行总量控制和开采规划。
  (4)当涂县薛津地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限制开采区,以当涂县薛津、丹阳镇一带为中心,该区域内的主要矿产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和砖瓦粘土矿,另有少量铁、硫、铜、金零星矿产。该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发,应在建设环境生态型城市目标的要求下,根据我市城市建设的需要对其中的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实行总量控制和开采规划。
  1.2、禁止开采区
  市辖区及当涂县范围内禁采区主要包括:马鞍山市区-沿江禁采区、马鞍山市濮塘风景保护区禁采区、当涂县横山风景保护区禁采区、当涂县青山风景保护区禁采区、宁-马-芜高速公路沿线禁采区、当涂县基本农田保护区禁采区、当涂石臼湖自然保护区禁采区共计7个限制开采区,详细情况如下:
  (1)马鞍山市区-沿江禁采区,包括马鞍山市城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采石风景名胜区、江心洲、滨江地区等,以及纵贯该区域的205国道、宁芜铁路等交通要道两侧各500米范围内。
  (2)马鞍山市濮塘风景保护区禁采区,包括濮塘森林公园、濮塘风景区、盆山度假村等。
  (3)当涂县横山风景保护区禁采区,主要为当涂县横山森林公园范围内,地跨博望镇和丹阳镇。
  (4)当涂县青山风景保护区禁采区,包括当涂县青山李白墓等历史文化遗迹和风景保护区。
  (5)宁-马、马-芜高速公路沿线禁采区,包括宁-马、马-芜高速公路通过的地段及沿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
  (6)当涂县基本农田保护区禁采区,即当涂县南部大公圩地区。
  (7)当涂石臼湖自然保护区禁采区,即当涂县石臼湖自然保护区。
  (2)、含山县
  范围内划分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计8个,其中限制开采区3个,禁止开采区5个,分别为:
  2.1、限制开采区
  (1)仙踪-环峰高硫高灰煤矿限制开采区;
  (2)清溪褒山-环峰流塘低品位磷、高硫高灰煤矿限制开采区;
  (3)全县砖瓦用粘土限制开采区。
  2.2、禁止开采区
  禁止在国家、省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旅游区、文化遗产地进行矿山开采;禁止在铁路、高速公路、省道以上公路两侧限定范围内和高压输电线路、水库、水源地、沿河堤岸限定范围内露天采矿。
  (1)褒禅山-华阳洞风景区禁止开采区;
  (2)昭关风景区禁止开采区;
  (3)东山水库-县城区禁止开采区;
  (4)太湖山国家森林公园禁止开采区;
  (5)凌家滩古文化遗址禁止开采区。
  (3)、和县
  范围内划分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计9个,其中限制开采区2个,禁止开采区7个,分别为:
  3.1、限制开采区
  限制开采资源条件差、低品位的开采产生严重浪费的及国家政策、规划限制开采的矿产,对环境影响较大但可以治理和恢复的矿种及地区,主要对开采矿种、规模、时间和开发利用方式等实行限制。
  (1)青春~金城煤限制开采区。
  (2)江北产业转移集中区固体矿产限制开采区。
  3.2、禁止开采区
  禁止在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旅游区、文化遗产、地质遗产保护区、铁路、高速公路、省级以上公路、长江及主要干流重要水库沿岸可视范围及城镇区、高压输电线和其它重要设施限定范围内开采,禁止对地质环境具有不可恢复的影响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禁止开采特殊保护的矿区及国家、省、市政府规定不得开采的矿产资源的其它地区。
  (1)龙潭洞和县猿人遗址禁止开采区
  (2)鸡笼山国家森林公园禁止开采区
  (3)香泉湖旅游风景区禁止开采区
  (4)霸王祠禁止开采区
  (5)和县县城禁止开采区
  (6)夹山关水库旅游风景区禁止开采区
  (7)半边月水库风景区禁止开采区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1)铁矿:铁矿是马鞍山市的优势矿产,在我市矿业经济中一直居主导地位。全市现有大小铁矿山26家,年设计开采能力1161万吨,实际开采能力近年来一直保持在800-900万吨之间,年选矿能力超过1000万吨,年产精矿400~500万吨。采矿回收率70~97.32%。采矿贫化率1.49~15%,选矿回收率55~78.94%。部分国有矿山企业2011年&三率&指标为:采矿回收率91~97.32%,采矿贫化率1.49~4.27%,选矿回收率61~78.94%。马鞍山市的矿产开发一直以铁矿开发为重点,尤其是马钢集团属下的大中型铁矿在我市矿业经济中的主体地位突出。2011年全市铁矿石产量 1057万吨,马钢集团所属铁矿石产量920万吨,占全市铁矿石产量的87%。
  (2)地热资源:目前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仅香泉一处,水温常年在45&左右,日涌水量达1800立方米。含山县昭关温泉经普查,地热39&-42&,通过水泵提水降深4m,最大日开采量2360立方米,地热水为硫酸钙镁型含氡、硅酸、氟矿水,具有较高的人体医疗保健价值。
  (3)绿松石:绿松石是马鞍山市的特色矿种,现有独立矿山3家,规模均为小型,另有部分铁矿在开采铁矿的同时回收产于铁矿裂隙内的零星绿松石。2011年总产量约为9.1吨(矿物量,未计铁矿中回收的绿松石),产值471.67万元,釆矿回收率85~95%。
  (4)水泥用灰岩:水泥用灰岩是含山县主导矿产。全县共9家生产矿山,年实际开釆能力500万吨;和县2011年实际生产矿山3家,年产矿石500万吨。
  (5)建筑石料用灰岩:含山县小型矿山14家,2011年矿石产量500万吨;和县矿山18家,2011年产矿石900万吨;当涂县及市区范围内矿山17家,2011年产矿石650万吨。
  六 矿业经济
  (1)截至2011年底,马鞍山市及当涂县登记在册的矿山企业70家,其中:大型矿山4家(铁矿),中型矿山6家(铁矿),小型矿山60家。正在生产的52家,在建的9家,停产的9家。按企业归属分,马钢集团7家,其它63家。
  (2)截止2011年底,含山县登记开采的矿山共37家。其中:大型矿山1家,中型矿山6家,小型矿山30家;正在生产的23家,在建的6家,停产的8家;从业总人数2748人。2011年共采出固体矿石385.6万吨;矿业产值40608.5万元。其中水泥用灰岩产量、产值最大,为主要开采矿种。
  (3)截止2011年底,和县登记在册的矿山企业29家。其中中型矿山4家,小型及以下矿山生产的25家;从业人员2673人,年产矿石总量1445万吨。矿业产值14.98亿元,利税总额4.05亿元。非金属矿产中以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瓦用粘土占绝对优势,占全县总产量的96.61%,其他为冶金用白云岩、制灰用灰岩。煤、磷、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砂等大都已停产。产值在千万元以上的矿种有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其产值占全县矿业总产值的82.05%。非金属矿产开发利用的有8种,其中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瓦用粘土、冶金用白云岩产量占该类矿产量的98.30%。
  第三章、探矿权、采矿权现状分析
  一 探矿权现状
  截止2011年底,我市(含三县)共有探矿权80个,其中市辖区及当涂县63个,含山县8个,和县9个。其中:国土资源部登记发证的为2个,其余均为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发证。详情见下表:
  二 采矿权现状
  截止2011年底,我市(含三县)共有137个,省级发证41个,市级发证12个,县级发证84个,其中:市辖区及当涂县区域范围内共有采矿权70个,其中省级发证29个,市级发证6个,县级发证35个;含山县范围内共有采矿权38个,其中省级发证8个,市级发证6个,县级发证24个;和县范围内共有采矿权29个,其中省级发证4个,县级发证25个。
  按矿产资源种类分:铁矿25个,脉石英1个,煤2个,地热1个,宝石2个,萤石2个,玉石2个,白云岩1个,建筑石料用安山岩12个,建筑石料用灰岩27个,建筑用白云岩5个,建筑用砂1个,建筑用石料(凝灰岩)3个,矿泉水1个,熔剂用石灰岩1个,砂岩8个,闪长岩2个,石膏1个,石灰岩2个,水泥配料用砂岩3个,水泥用石灰岩11个,玄武岩1个,制灰用石灰岩2个,砖瓦用粘土2个。
  我市范围内采矿权以铁矿、建筑石料矿产为主,详情见下表:
  三 探矿权、采矿权布局合理性分析
  (1)马鞍山市(含三县)范围内已有矿业权共计217个,其中探矿权80个,采矿权137个。登记机关主要为部、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其中部级机关登记的2个,占总体的1%,省级机关登记的126个,占总体的58%,市、县机关登记的89个,占总体的41%。
  (2)矿业权设置时间早,间隔大。马鞍山市地处长江下游宁芜&罗河成矿带,是我国七大铁矿区之一。从上世纪六十年代起就有矿业权的登记颁发,延续至今。
  (3)通过与最新的《马鞍山市城乡建设规划》及《马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年-2015年)》进行核对,马鞍山市(含三县)范围内已有矿业权设置与其基本符合,但部分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相邻矿权间距小,存在生产安全隐患,部分矿山开采规模与储量规模不相适应,本方案通过整合、调整等方式设置。
  第四章、矿业权设置方案
  一 原则
  1、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经济发展
  分析和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趋势,遵循国家产业政策,考虑当地的经济社会条件,按照&适当超前,留有余地&的原则,合理设置探矿权、采矿权。
  2、科学设置,合理布局,统筹安排
  根据区域地质条件、成矿规律、矿床赋存状态、开采条件,矿石品位及其变化规律、共伴生矿产的合理开发利用、不同矿体的合理开发顺序等,科学规划设置;统筹考虑探矿权和采矿权设置,一个区块对应一宗矿权。
  3、规模开发,集约节约利用
  依据国家和省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马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规定,优化矿产资源开采布局,调整或整合一些小而散不合理的矿业权,严格执行国家、省规定的相关矿种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采选行业准入条件,矿山建设规模应与占用的矿区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实行规模开采。
  4、推进技术进步
  落实科学发展观,考虑技术进步与矿业发展的关系,注重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率,禁止采用国家已明令淘汰的采、选技术工艺和方法。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
  符合国家法规和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地质矿产勘查规范、矿山建设设计规范、采矿、选矿的各种技术标准。
  6、保护环境、保障安全
  充分考虑将来的矿业活动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分析论证对当地植被、水源、大气和自然景观破坏程度和恢复治理的可能性,避免出现严重的地质环境灾害,同时充分考虑矿山生产对铁路、电力设施、输油(气)管线等,以及地表建筑物安全的影响。
  7、依据并服从上级规划
  以本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依据,是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立足本市规划的基础上,考虑上级规划、行业准入条件以及产业政策,做好衔接工作,矿业权的设置与上级规划无矛盾。
  8、明确矿业权设置权限
  以市为单元编写,主要编制本级发证权限内的采矿权;对于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达到详查以上的探矿权,依据资源自然赋存状况和地质条件等提出设置采矿权的建议;不是市县发证权限范围内的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建议方案。
  二 编制依据
  1、探矿权区块划分依据和标准遵循上级方案。
  2、采矿权区块划分依据
  1)矿产地、矿床点数量、分布、边界、邻接关系;
  采矿权区划的依据主要是区内矿点分布的空间分布等。
  2)矿床规模大小、开采方式、开采条件等。
  采矿权区划依据规模,对区内小型及零星资源的开采规模进行控制。开采方式依据矿体赋存的空间位置而定。
  3)矿床开发投入规模、法规政策等
  三 矿业权设置合理性论证
  1、探矿权设置科学性、合理性
  设置探矿权权属省部级,本方案不作合理性论证。
  2、采矿权设置科学性、合理性
  设置采矿权不在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禁采区内,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国土资发[2011]14号文及皖国土资[号要求,20个新设(含5个探转采)的采矿权数量、位置、范围基本满足新建准入条件、10个调整矿区周边不宜新立采矿权,符合调整要求、8个整合矿区从矿床矿体分布完整性上将相邻的几个采矿权范围进行调整进行资源优化整合,实现规模开采,划分较合理,78个保留矿区维持现状。
  采矿权设置符合《马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符合马鞍山市地方经济发展要求,布局科学合理。
  四 矿业权设置方案结论
  1、建议拟设置的探矿权
  截止2011年底,全市(含三县)范围内共有已设探矿权总计80个,建议设置保留探矿权71个,建议取消探矿权8个(其中建议探转采5个),同时拟新设探矿权10个,合计89个。
  (1)马鞍山市辖区及当涂县
  (1)市辖区及当涂县范围内已设探矿权保留共计55个。部分铁矿资源,依据省政府相关文件,&整合矿业资源、做大做强马钢&的精神,通过合理的市场模式,将这部分矿业资源富集给马钢;
  (2)建议取消当涂县青山风景保护区禁采区以及当涂县基本农田保护区禁采区内设立的探矿权;
  (3)建议缩短探矿权存续年限,加快勘查进度;
  (4)建议对马鞍山与芜湖交界处设置的探矿权进行梳理;
  (5)建议取消安徽省马鞍山市长山铜矿普查、安徽省马鞍山市三官塘地区铁矿普查、安徽省马鞍山市小庄地区铁矿详查、安徽省当涂县姑孰镇东山前村铁矿详查、安徽省当涂县彭塘铁矿普查、安徽省当涂县永宁地区铁矿普查、安徽省当涂县端庄汤家楼铁矿普查、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陈家村铁矿详查等8个探矿权。详细情况如下表:
  (2)、含山县地区
  含山县区域范围内已设探矿权共计8个,拟设保留8个,其中详查2个,普查6个,其中安徽省含山县老虎洞熔剂用石灰岩矿详查、安徽省含山县杨府山辉绿岩矿详查以及安徽省含山县昭关温泉地热勘查3个探矿权暂保留,拟将其转为采矿权;拟新设探矿权7个,分别为安徽省含山县河刘-姚庙铜多金属矿普查、安徽省含山县昭关大理石、石灰石矿普查、安徽省含山县清溪地热资源普查、安徽省含山县清溪苍南石灰石普查、安徽省含山县环峰花山-刘武高岭土资源普查、安徽省含山县陶厂石膏资源普查以及安徽省含山县运漕铁矿普查。
  (3)、和县地区
  和县区域范围内已设探矿权保留共计8个,其中详查2个,普查1个,预查5个;拟空白区新设探矿权3个,分别为安徽省和县碧桂园地热详查、安徽省和县半边月地热资源普查以及安徽省和县孙堡水泥用灰岩矿详查。
  2、拟设置的采矿权
  马鞍山市(含三区三县)范围内本次设置已设采矿权保留78个,已设采矿权调整10个,整合8个,空白区新设采矿权20个(其中探转采4个),合计116个。
  (1)、马鞍山市辖区及当涂县
  本区范围内已设采矿权保留40个,拟关闭16个,已设采矿权调整6个,整合3个,新设采矿权9个(详见附表4-1)。
  1.1、马鞍山市及当涂县范围内已设采矿权保留40个,主要为铁矿、玉石矿及部分建设石料。
  1.2、对范围内已探明储量未达到最低标准并且达不到限定开采规模的企业实行关闭,关闭后,根据投入资金等项目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补偿。范围内拟关闭已设采矿权16个,其中市级发证6个,当涂县发证10个,主要为建筑石料,分别为:马鞍山市团旗山八仙台矿段、马鞍山市凤山采石场、马鞍山市凤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雨山区银塘镇石子厂、马鞍山市常兴采石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银塘镇砖瓦厂、当涂县林建制砖厂、当涂县丹阳新型墙体建筑材料厂、当涂县红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当涂县薛津镇龙泉轮窑厂、当涂县第二窑厂、当涂县青山窑厂制砖分厂、当涂县护河镇蟠龙窑厂、当涂县华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当涂县太白窑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当涂县龙山桥朝阳村采石场。
  1.3、对已探明储量达到要求以上但达不到限定开采规模的矿山企业予以扩大开采规模,并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办理规划许可、用地报批、安全生产、环境评估和林地保护等相关审批手续。
  已设采矿权调整6个,分别为:
  (1)马鞍山市绿野毛村建筑用砂岩矿(TC-D01)
  马鞍山市绿野毛村建筑用砂岩矿(C),开采主矿种建筑石料用砂岩,露天开采,调整后矿区面积0.3712km?,开采标高+116m~+15m, 原开采设计规模12.5万吨/年,调整后拟开采20万立方米/年,预计服务年限10年以上。
  依据:侏罗系上统云合山组地层是本矿体赋矿层位,预测资源储量320万立方米,调整开采符合产业政策,2012年实施。
  (2)马鞍山市黄塘建筑用粗安岩矿(TC-D02)
  马鞍山市黄塘建筑用粗安岩矿(C),开采主矿种建筑用粗安岩,露天开采,调整后矿区面积0.1020km?,开采标高+74.6m~+10m, 原开采设计规模5万立方米/年,调整后拟开采20万立方米/年,预计服务年限10年以上;
  依据:侏罗系上统云合山组是本厚层状矿体赋矿层位,预测资源储量320万立方米,调整开采符合产业政策,2012年实施。
  (3)马鞍山市釜山建筑用玄武岩矿(TC-D03)
  马鞍山市釜山建筑用玄武岩矿(C),开采主矿种建筑用玄武岩,露天开采,面积0.0538km?,调整后开采标高+64m~+5m, 原开采设计规模12.5万吨/年,调整后拟开采20万立方米/年,预计服务年限5年以上。
  依据:侏罗系上统大王山组是本厚层状矿体赋矿层位,,预测资源储量100万立方米,调整开采符合产业政策,2012年实施。
  (4)当涂县长兴新型建材厂砖瓦用粘土矿(TC-D04)
  当涂县长兴新型建材厂砖瓦用粘土矿(C),开采主矿种砖瓦用粘土,露天开采,调整后矿区面积0.0608km?,原开采设计规模3.33万立方米/年,调整后拟开采5万立方米/年,预计服务年限3年;
  依据:第四系(Q)上更新统下蜀组地层粘土岩是矿体赋矿岩系,查明资源储量18.81万立方米;调整开采规模,开采完毕拟将土地复垦,2012年实施。
  (5)当涂县姑孰镇五村大官山采石场(TC-D05)
  当涂县姑孰镇五村大官山采石场(C),开采主矿种建筑石料用砂岩,露天开采,调整后矿区面积0.1404km?,开采标高+44m~+15m,原开采设计规模12.5万吨/年,调整后拟开采50万吨/年,预计服务年限6年以上;
  依据:砂岩矿矿体赋存于侏罗系中下统象山群地层中,预测资源储量340万吨,周边无其他矿权,调整开采符合产业政策,2012年实施。
  (6)当涂县太白兴盛采石场(TC-D06)
  当涂县太白兴盛采石场(C),开采主矿种建筑石料用砂岩,露天开采,调整后矿区面积0.1431km?,开采标高+56.8m~-10m, 原开采设计规模14万吨/年,调整后拟开采20万吨/年,预计服务年限3年以上;
  依据:砂岩矿赋存于三叠系中下统黄马青组地层中,查明资源储量69.08万吨;调整开采符合产业政策,2012年实施。
  1.4、同区域内相邻矿山进行整合。整合前矿业权未进行有偿处置的矿山,整合时要按规定进行处置。整合后矿山的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规定的开采规模要求。
  已设采矿权整合3个,分别为:
  (1)马鞍山市龙山建筑用粗安岩矿(ZC-D01):
  由当涂县薛津龙山村采石场(C)与当涂县丹阳镇龙祥石子厂(C)进行整合,整合后矿区面积0.31km?,开采标高+170.1m~+10m,露天开采;
  依据:侏罗系上统龙王山组是本厚层状矿体赋矿层位,两个矿区相邻,属同一矿体,整合后预测建筑用粗安岩矿资源储量1500万立方米,整合后拟开采20万立方米/年,预计服务年限50年以上,2012年实施整合,规模开采。
  (2)马鞍山市巨龙建筑用粗安岩矿(ZC-D02):
  由当涂县长春石子厂建筑用粗安岩矿(C)与马鞍山市巨龙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粗安岩矿(C)进行整合,整合后矿区面积0.4150km?,开采标高+160.5m~+50m,露天开采;
  依据:侏罗系上统龙王山组是本矿体赋矿层位,两个矿区相邻,属同一矿体,整合后预计建筑用粗安岩矿资源储量1600万立方米,整合后拟开采20万立方米/年,预计服务年限50年以上,2012年实施整合,规模开采。
  (3)马鞍山市薛津建筑用粗安岩矿(ZC-D03):
  由当涂县薛津镇百峰村采石场(C)、马鞍山市当涂县薛津采石公司(C)及当涂县薛津镇灵山第三建材厂(C)三家进行整合,整合后矿区面积0.55km?,开采标高+154.1m~+5m,露天开采;
  依据:侏罗系上统龙王山组是本厚层状矿体赋矿层位,三个矿区相邻,属同一矿体,整合后预计建筑用粗安岩矿资源储量3000万立方米,整合后拟开采20万立方米/年,预计服务年限50年以上,2012年实施整合,规模开采。
  (4)建议整合:建议将南山坳铁矿、向龙铁矿和西南坡铁矿三家矿权整合归并到马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建议将马鞍山市向山罗卜山铁矿和相邻的马鞍山市霍里镇铁矿整合为一个矿权;建议由马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将未生产、总储量较大的马鞍山市光大炉料有限责任公司孙村铁矿以及马鞍山市昭源矿业有限公司马塘铁矿进行收购兼并;马鞍山市银嘉矿业有限公司所属安徽省当涂县周家铁矿,为中型地下开采矿山,位于马鞍山市示范园区内,建议在完善相关手续后,同意其生产。
  1.5、新设采矿权9个,分别为:
  (1)当涂县围屏山采石场(XC-D01)
  新设当涂县围屏山采石场矿区面积0.0616km2,开采标高+55m~+40m,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砂岩,露天开采。
  依据:砂岩矿矿体赋存于侏罗系中下统象山群地层中,拟生产规模50万吨/年,预测资源储量500万吨,矿产资源储量能满足新建矿山准入条件,为一独立矿体,采用挂牌整体出让方式,预计服务年限10年,在2012年实施。
  (2)当涂县龙华采石场(XC-D02)
  新设当涂县龙华采石场矿区面积0.0809km2,开采标高+66m~+30m,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闪长岩,露天开采。
  依据:砂岩矿矿体赋存于侏罗系中下统象山群地层中,拟生产规模50万吨/年,预测资源储量500万吨,矿产资源储量能满足新建矿山准入条件,为一独立矿体,采用挂牌整体出让方式,预计服务年限10年,在2012年实施。
  (3)当涂县灵虚采石场(XC-D03)
  新设当涂县灵虚采石场矿区面积0.1136km2,开采标高+110m~+33m,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闪长岩,露天开采。
  依据:侏罗系上统大王山组是本厚层状矿体赋矿层位,拟生产规模50万吨/年,预测资源储量300万吨,矿产资源储量能满足新建矿山准入条件,为一独立矿体,采用挂牌整体出让方式,预计服务年限6年,在2012年实施。
  (4)当涂县寺山采石场(XC-D04)
  新设当涂县寺山采石场矿区面积0.2436km2,开采标高+80m~+15m,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砂岩,露天开采。
  依据:砂岩矿赋存于三叠系中下统黄马青组及侏罗系中下统象山群地层中,拟生产规模50万吨/年,预测资源储量500万吨,矿产资源储量能满足新建矿山准入条件,为一独立矿体,采用挂牌整体出让方式,预计服务年限10年,在2012年实施。
  (5)马鞍山杨坝村采石场(XC-M01)
  新设马鞍山杨坝村采石场矿区面积0.1614km2,开采标高+65m~+30m,为一独立山头,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砂岩,露天开采。
  依据:主要开采燕山晚期闪长岩,拟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年,预测资源储量500万立方米,矿产资源储量能满足新建矿山准入条件,独立矿体,采用挂牌整体出让方式,预计服务年限10年以上,在2012年实施。
  (6)马鞍山张庄村采石场(XC-M02)
  新设马鞍山张庄村采石场矿区面积0.1891km2,开采标高+43m~+15m,为一独立山头,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砂岩,露天开采。
  依据:主要开采燕山晚期闪长岩,拟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年,预测资源储量550万立方米,矿产资源储量能满足新建矿山准入条件,独立矿体,采用挂牌整体出让方式,预计服务年限10年以上,在2012年实施。
  (7)马鞍山霍里村采石场(XC-M03)
  新设马鞍山霍里村采石场矿区面积0.1574km2,开采标高+103m~+20m,为一独立山头,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砂岩,露天开采。
  依据:主要开采燕山晚期闪长岩,拟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年,预测资源储量450万立方米,矿产资源储量能满足新建矿山准入条件,独立矿体,采用挂牌整体出让方式,预计服务年限10年以上,在2012年实施。
  (8)马鞍山陈村采石场(XC-M04)
  新设马鞍山陈村采石场矿区面积0.1369km2,开采标高+48m~+19m,为一独立山头,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砂岩,露天开采。
  依据:主要开采燕山晚期闪长岩,拟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年,预测资源储量350万立方米,矿产资源储量能满足新建矿山准入条件,独立矿体,采用挂牌整体出让方式,预计服务年限10年以上,在2012年实施。
  (9)马鞍山市九连山建筑用砂岩矿(XC-M05)
  新设马鞍山市九连山建筑用砂岩矿矿区面积0.139km2,开采标高+60m~+10m,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砂岩,露天开采。
  依据:砂岩矿赋存于三叠系中下统黄马青组地层中,拟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年,预测资源储量75万立方米,矿产资源储量能满足新建矿山准入条件,独立矿体,采用挂牌整体出让方式,预计服务年限3年以上,在2012年实施。
  (2)、含山县地区
  本区区域范围内已设采矿权保留25个,拟关闭6个,已设采矿权整合3个,探转采3个,新设采矿权2个(详见附表4-2)。
  2.1、范围内已设采矿权保留25个,主要为建筑石料及萤石。
  2.2、对范围内已探明储量未达到最低标准并且达不到限定开采规模的企业实行关闭,关闭后,根据投入资金等项目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补偿。范围内拟关闭的已设采矿权6个,其中县级发证的5个,市级发证的1个,主要为建筑石料,分别为:安徽省巢湖东关兴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含山县新大矿业有限公司、含山县东山乡黄砂矿、含山县陶厂镇唐庄石料矿、含山县林头城墙山石料矿以及含山县环峰镇青山联户石料矿。
  2.3、同区域内相邻矿山进行整合。整合矿山原则上必须列入省级整合总体方案。整合前矿业权未进行有偿处置的矿山,整合时要按规定进行处置。整合后矿山的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规定的开采规模要求。范围内已设采矿权整合3个,分别为:
  (1)含山县永泰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ZC-S01):
  由含山县仙踪镇骆和石料矿(C)、含山县大山尾建材有限公司(C)进行整合,整合后矿区面积0.5121km?,露天开采,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标高+173m~+55m。
  依据:寒武系上统琅琊山组(&31)石灰岩为本矿床主要赋矿层位,两个矿区相邻,属同一矿体,查明资源储量1800万立方米,建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年,预计服务年限约30年以上,2012年实施整合,规模开采。
  (2)含山县一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ZC-S02):
  由含山县环峰镇一统碑石料矿(C)、含山县富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C)进行整合,整合后矿区面积0.1124km?,露天开采,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标高+147m~+40m。
  依据:三叠系中统周冲村组(T2z)石灰岩为本矿床主要赋矿层位,两个矿区相邻,属同一矿体,查明资源储量320万立方米,建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年,预计服务年限约10年以上,2012年实施整合,规模开采。
  (3)含山县鼎岩钙业有限公司石灰石矿(ZC-S03):
  由含山县梅山石灰石矿(C)与马钢(集团)公司南山矿业公司花山留守处石灰石矿(C)进行整合,整合后矿区面积0.2206km?,露天开采,开采矿种:熔剂用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标高+66m~+30m。
  依据:石炭系中上统黄龙、船山组石炭系中统黄龙组(C2h、C3c),为本矿床主要赋矿层位,两个矿区相邻,属同一矿体,整合后预测资源储量320万立方米,建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年,预计服务年限约10年以上,2012年实施整合,规模开采。
  2.4、范围内探转采3个,分别为:
  (1)安徽省含山县昭关温泉(TZC-S01)
  原探矿权为安徽省含山县昭关温泉地热勘查(T34362),探矿权转采矿权。开采主矿种为地热,矿区面积22.0025km?。昭关地热位于含山县昭关镇境内的香泉地质推覆体后缘,由褶皱和断层地质构造控制形成。震旦系上统&奥陶系下统白云岩组成岩溶&裂隙型热储层。地热39-42℃,属低温地热中的温热水资源。通过水泵提水降深4m,最大日开采量为3360m3。
  (2)安徽省含山县老虎洞熔剂用石灰岩矿(TZC-S02)
  原探矿权为安徽省含山县老虎洞熔剂用石灰岩矿详查(T40083),探矿权转采矿权。矿区面积1.4845km?,露天开采,开采主矿种为熔剂用石灰岩矿,开采标高+288m~+50m。已查明灰岩矿资源总量(332+333)类20888.12万吨。其中熔剂用灰岩矿资源量(332+333)类6291.01万吨,水泥用灰岩矿资源量(332+333)类14597.11万吨。矿区熔剂灰岩矿赋存于石炭系黄龙、船山组灰岩中,水泥灰岩矿赋存于二叠系栖霞组灰岩中。拟建熔剂用灰岩矿生产规模200万吨/年,预计服务年限约30年以上,2012年实施。
  (3)安徽省含山县杨府山辉绿岩矿(TZC-S03)
  原探矿权为安徽省含山县杨府山辉绿岩矿普查(T37455),探矿权转采矿权。。开采主矿种为水泥配料用辉绿岩,矿区面积0.0374km?,露天开采,开采标高+89.6m~+35m。已查明水泥配料用资源储量232.47万吨,喜马拉雅期超浅层侵入的辉绿岩为本矿赋存岩体。拟建水泥配料用辉绿岩矿生产规模10万吨/年,预计服务年限约23年以上,2012年实施。
  2.5、范围内新设采矿权2个,分别为:含山县全平矿业有限公司卜李石灰石矿及含山县火山头石灰石矿。
  1、含山县全平矿业有限公司卜李石灰石矿(XC-S01)
  新设含山县全平矿业有限公司卜李石灰石矿矿区面积1.3597km2,开采标高+190m~+30m,开采矿种:熔剂用灰岩,露天开采。
  依据:主要熔剂灰岩矿赋存于石炭系黄龙、船山组灰岩中,拟生产规模100万吨/年,查明资源储量2891.88万吨,矿产资源储量能满足新建矿山准入条件,为一独立矿体,采用挂牌整体出让方式,预计服务年限20年以上,在2012年实施。
  2、含山县火山头石灰石矿(XC-S02)
  新设含山县火山头石灰石矿矿区面积0.726km2,开采标高+190m~+30m,开采矿种:水泥用灰岩,露天开采。
  依据:开采水泥用灰岩矿赋存于石炭系黄龙、船山组灰岩及二叠系下统栖霞组灰岩中,拟生产规模100万吨/年,预测资源储量2300万吨,矿产资源储量能满足新建矿山准入条件,为一独立矿体,采用挂牌整体出让方式,预计服务年限20年以上,在2012年实施。
  (3)、和县地区
  本区范围内已设采矿权保留15个,拟关闭5个,已设采矿权调整4个,整合2个,探转采1个,新设采矿权4个(详见附表4-3)。
  3.1、范围内已设采矿权保留15个,主要为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及地热资源。
  3.2、对范围内已探明储量未达到最低标准并且达不到限定开采规模的企业实行关闭,关闭后,根据投入资金等项目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补偿。范围内拟关闭县级发证的已设采矿权3个,建议关闭省厅发证的已设采矿权2个。拟关闭的县级发证已设采矿权分别为:和县前山石料厂、和县和含建材厂以及和县乌江闽兴空心制砖有限公司;建议关闭的省厅发证已设采矿权分别为:和县老庵山天然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以及安徽省和县善厚煤矿。
  3.3、对已探明储量达到要求以上但达不到限定开采规模的矿山企业予以扩大开采规模,开采规模要提高,并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办理规划许可、用地报批、安全生产、环境评估和林地保护等相关审批手续。范围内已设采矿权调整4个,分别为:
  (1)和县峻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灰岩矿(TC-H01)
  和县峻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灰岩矿(C),开采主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调整后矿区面积0.1047km?,开采标高+96m~+60m。
  依据:震旦系上统陡山沱组是本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体主要赋矿岩系,开采设计规模11.5万立方米/年,查明资源储量98.36万立方米,预计服务年限3年以上。调整开采符合产业政策,2012年实施。
  (2)和县新生采石场(TC-H02)
  和县新生采石场(C),开采主矿种建筑用白云岩,露天开采,调整后矿区面积0.0733km?,开采标高+156m~+70m。
  依据:寒武系中上统山凹丁群是本建筑用白云岩矿体主要赋矿岩系,开采设计规模20万立方米/年,查明资源储量77.80万立方米,预计服务年限3年以上。调整开采符合产业政策,2012年实施。
  (3)和县石杨镇何洼砂厂(TC-H03)
  开采主矿种建筑用白云岩,调整后矿区面积0.0881km?,开采标高+96m~+50m。
  依据:寒武系中上统山凹丁群是本建筑用白云岩矿体主要赋矿岩系,开采设计规模20万立方米/年,查明资源储量276.3万立方米(746.50万吨),预计服务年限13年以上。调整开采符合产业政策,2012年实施。
  (4)和县善厚镇砂石厂(TC-H04)
  开采主矿种建筑用白云岩,调整后矿区面积0.1037km?,开采标高+120m~+50m。
  依据:寒武系中上统山凹丁群是本建筑用白云岩矿体主要赋矿岩系,开采设计规模20万立方米/年,查明资源储量132万立方米(356.50万吨),预计服务年限6年以上。调整开采符合产业政策,2012年实施。
  3.4、同区域内相邻矿山进行整合。整合矿山原则上必须列入省级整合总体方案。整合前矿业权未进行有偿处置的矿山,整合时要按规定进行处置。整合后矿山的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规定的开采规模要求。范围内已设采矿权整合2个,分别为:
  (1)和县石杨镇大山建筑用白云岩矿(ZC-H01):
  由和县金楠石业厂(C)与安徽星光路景公路石料有限公司白云岩矿(C)进行整合,整合后矿区面积0.2489km?,露天开采,开采矿种:建筑用白云岩矿,开采标高+153m~+50m。
  依据:寒武系中上统山凹丁群是本建筑用白云岩矿体主要赋矿岩系,两个矿区相邻,属同一矿体,整合后预测资源储量1219万立方米,建生产规模50万立方米/年,预计服务年限约10年以上,2012年实施整合,规模开采。
  (2)和县石杨镇花山水泥用灰岩矿(ZC-H02):
  由安徽省和县石杨花山石灰岩矿(茹山湖矿段)(C)、和县阳光轧石厂石灰岩矿(C)和县经典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C)及和县华宏建材厂石灰岩矿(C)四家及和县花山矿区水泥用灰岩详查探矿权t36423进行整合,整合后矿区面积2.050km?,露天开采,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标高+184m~+25m。
  依据:石炭系上统黄龙组和船山组以及二叠系下统栖霞组是本水泥用石灰岩矿体主要赋矿岩系,四个矿区相邻,属同矿体,整合后预测资源储量11813万吨,建生产规模300万吨/年,预计服务年限约30年以上,2012年实施整合,规模开采。
  3.5、范围内探转采1个
  和县马山~娘娘山一带水泥用石灰岩矿(TZC-H01)
  原探矿权为安徽省和县马山~娘娘山一带水泥用石灰岩矿普查(T35322)。开采主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区面积0.5797km?,露天开采,开采主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标高+18m~+90m。已查明水泥配料用砂岩矿资源总量(332+333)类3119.54万吨。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赋存于石炭系中上统黄龙组、船山组灰岩组地层中。拟建水泥用石灰岩矿生产规模100万吨/年,预计服务年限约30年以上,2012年实施。
  3.6、范围内新设采矿权4个。
  (1)和县香泉建筑用砂岩矿(XC-H01)
  新设和县香泉建筑用砂岩矿矿区面积0.181km2,开采标高+132m~+50m,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矿,露天开采。
  依据:建筑用砂岩矿赋存于泥盆系上统五通组砂岩中,拟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年,查明资源储量159.6万立方米,矿产资源储量能满足新建矿山准入条件,为一独立矿体,采用挂牌整体出让方式,预计服务年限7年以上,在2012年实施。
  (2)和县孙堡建筑用砂岩矿(XC-H02)
  新设和县孙堡建筑用砂岩矿矿区面积0.0204km2,开采标高+132m~+50m,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矿,露天开采。
  依据:建筑用砂岩矿赋存于泥盆系上统五通组砂岩中,拟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年,查明资源储量159.6万立方米,矿产资源储量能满足新建矿山准入条件,为一独立矿体,采用挂牌整体出让方式,预计服务年限7年以上,在2012年实施。
  (3)和县马山岭水泥用灰岩矿(XC-H03)
  新设和县马山岭水泥用灰岩矿矿区面积0.19km2,开采标高+138m~+30m,开采矿种: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
  依据:主要水泥灰岩矿赋存于石炭系黄龙、船山组灰岩中,建筑石料用灰岩赋存于二叠系下统栖霞组灰岩中。拟生产规模100万吨/年(水泥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各50万吨/年),查明资源储量2891.88万吨,可利用资源量1272.68万吨,矿产资源储量能满足新建矿山准入条件,为一独立矿体,采用挂牌整体出让方式,预计服务年限10年以上,在2012年实施。
  (4)和县姥桥建筑用砂岩矿(XC-H04)
  新设和县姥桥建筑用砂岩矿矿区面积0.2037km2,开采标高+30m~+6m,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矿,露天开采。
  依据:建筑用砂岩矿赋存于泥盆系上统五通组砂岩中,拟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年,查明资源储量149.7万立方米,矿产资源储量能满足新建矿山准入条件,为一独立矿体,采用挂牌整体出让方式,预计服务年限7年以上,在2012年实施。
  第五章、保障措施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推进矿山整治工作。
  一 法律法规保障措施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马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安徽省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办法》等规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二 经济保障措施
  通过有型市场和省矿业权交易平台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方式,引进民间投资,通过市场融资,建立和完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机制。政府定期发布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成果信息,引导、优化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方向。社会法人应有偿、有限期地使用探矿权和采矿权。
  政府适时出台优惠政策,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矿产资源整合,鼓励矿产资源开采权向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安全装备条件好的优势企业如马钢集团矿山有限公司聚集,逐步建立矿产资源开采上规模、集约和综合利用的激励机制。
  三 技术保障措施
  开发和引进能够推动矿产资源勘查、矿业结构升级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严格执行矿产开采的各项技术规范,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技术。完善科技推广、信息服务、技术交流网络,加快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
  四 行政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与宣传。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使各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按其职责落实相关责任,促进方案的有效落实。
  2、市县国土资源局为矿业权管理第一责任人,在市县政府直接领导下,与发改委、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供电局等部门通力合作,加强新立采矿权准入管理,实行挂牌督办和适时推进,根据《方案》中确定的采矿权准入条件,严格准入管理,使矿业权人按要求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低风险勘查和无风险新设采矿权,坚持主要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综合资金、技术、业绩、诚信等要素设置竞争条件,防止简单地&唯价高者得&。全面执行矿业权出让进场公开公示相关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对已有采矿权整合应根据资源自然赋存状况,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结合企业重组、改制、改造,以规模大和技术、管理、装备水平高的矿山作为主体,整合其他矿山。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以资源为基础、矿业权为纽带,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推进整合工作。兼顾各方利益,依法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公开整合过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市县人民政府要注重运用经济手段推进整合工作,切实保护参与整合的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对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凡能够与大矿进行整合的,由大矿采取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整合。整合前矿业权未进行有偿处置的矿山,整合时要按规定进行处置。整合后矿山的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规定的开采规模要求。按照设置方案被列为整合对象但不愿参加整合的矿山,其有关证照到期后,相关部门不再为其办理证照延续、变更手续,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纳入整合范围。已列入关闭名单的矿山企业以及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关闭的矿山企业,不参与整合,其资源需要重新开发利用的,按规定的权限审批采矿权。
  3、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遇到的有关问题,并进行相应的评估,切实落实管理工作。
  第六章、附则
  一 方案编制资料来源
  本方案基础资料:《马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马鞍山市域内探矿权、采矿权资料等由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提供。
  二 方案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
  本方案是根据上述相关规划和有关资料进行编制,与相关规划衔接情况良好。
  三 方案的审批、修改与解释权限
  本方案由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具体委托安徽省化工地质勘查总院负责编写。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后实施。本方案实行动态管理,滚动修编。每两年应对本方案进行修编。
  本方案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
  本方案由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安徽省马鞍山市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说明
  一、方案编制组织、过程及意见征求修改情况
  (一)方案编制组织
  方案编制在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领导下,由安徽省化工地质勘查总院具体负责编制。为使方案编制工作顺利进行,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成立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直接领导方案的编制工作,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组织矿产开发环境科长、矿产储量勘查科长确定总体要求和原则,审查方案,协调各相关部门间关系,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成立项目组,项目组成员由安徽省化工地质勘查总院为主。
  (二)方案编制过程
  为了科学合理设置探(采)矿权,做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合理布局,进一步促进马鞍山市矿山的优化调整,实现矿产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强化矿产资源的有效开发和保护,更好的落实细化《马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5号)要求,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安徽省化工地质勘查总院进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工作,安徽省化工地质勘查总院及时组建项目组,2011年11月中旬开始工作,2012年3月上旬完成初稿。其中主要工作阶段情况如下:
  第一阶段:2011年11月省厅组织广德会议后,接受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在市局组织下召开市县国土局专门会议,收集整理资料;第二阶段: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先后三次进行请示汇报,于3月中旬,完成了《安徽省马鞍山市矿业权设置方案》初稿,并应省厅要求与3月16日先将附表报送省厅。
  第三阶段:项目组完成了矿业权设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县乡镇政府及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意见。对征求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稿送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二、与相关规划、矿业权整合实施方案等的衔接协调情况
  本方案设置的采矿权符合《马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布局。
  本方案设置矿业权均不在规划划定的禁止开采区内。
  三、矿业权区块划分的详细说明
  (一)矿业权区块划分原则的详细说明
  矿业权区块划分针对马鞍山市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中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以下原则,具体作如下说明:
  1、拟设探矿权区块划分原则的确定
  探矿权设置权属为部省两级,本方案仅对新立、调整、保留探矿权作建议。建议新立探矿权以马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基础的原则;因采矿权重叠等原因需调整探矿权范围以已有探矿权现状为基础的原则;遵循下级方案服从上级方案的原则。
  2、拟设采矿权区块划分原则的确定及有关说明
  1)新立采矿权区块的原则:地质工作程度满足设置采矿权开采技术条件要求,具体根据《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号)文要求执行:出露地表的简单矿床和赋存于地下小型以下的非煤矿种应达到详查以上勘查程度并符合开采设计要求。开采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建筑用或砖瓦用天然石英砂、砖瓦用砂岩等矿种的勘查应达到普查程度。
  2)优化矿产资源开采布局、规模适度的原则。
  依据国家和省相关的法律、法规,《马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规定,优化矿产资源开采布局,调整或整合一些小而散不合理的矿业权,严格执行国家、省规定的相关矿种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采选行业准入条件,矿山建设规模应与占用的矿区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实行规模开采。
  3)一个矿床划分为一个采矿权,遵循集约开发的原则。
  对空间距离比较大,且统一开采确实存在困难的小型规模矿体,可以适量分割。对达到大中型规模矿床、开采条件复杂、矿床开发将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矿床一定要保证矿床的完整性,不能分割,避免出现一矿多开或一证多开现象。
  如果矿床规模小,且矿体过于分散,单个矿体或矿体群空间距离确实较大,中间地段无矿化,开发时不能采用同一个采掘、选冶系统生产,且生产期间不会互相造成安全生产隐患时,采矿权区块可以考虑分拆,但不能对单个矿体、矿脉群进行分割。
  4)以采掘方式划分的原则
  对于空间上相近,能够采用一个统一的采掘系统开发的多个矿床(矿体),只划分为一个采矿权区块。历史上已形成的若干个采掘系统,原则上维持历史现状。
  5)其它说明
  调整矿区范围限于其深部及周边零星分布、不宜单独另设采矿权,且与所开采主矿种同属一类矿产。
  新立或整合后的露天矿山采矿权,与相邻露天开采矿山开采范围之间的平面最小安全距离至少300米。
  (二)拟设矿业权划分的依据和标准详细说明
  1、探矿权区块划分依据和标准遵循上级方案。
  2、采矿权区块划分依据
  1)矿产地、矿床点数量、分布、边界、邻接关系;
  采矿权区划的依据主要是区内矿点分布的空间分布等。
  2)矿床规模大小、开采方式、开采条件等。
  采矿权区划依据规模,对区内小型及零星资源的开采规模进行控制。开采方式依据矿体赋存的空间位置而定。
  3)矿床开发投入规模、法规政策等
  3、采矿权区块划分标准
  1)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必须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相关矿种采选行业准入条件;
  2)新立的采矿权原则上是一个完整的采矿开拓系统;
  3)所占有的矿产资源储量应满足最低开采规模3年以上的开采年限。有国家和省采选行定准入条件的从其规定。
  (三)拟设矿业权区块划分的结果
  1、探矿权划分结果
  截止2011年底,全市(含三县)范围内共有已设探矿权总计80个,建议设置保留探矿权71个,建议取消探矿权8个(建议探转采5个),同时拟新设探矿权10个,合计89个。
  2、采矿权划分结果
  马鞍山市(含三区三县)范围内本次设置已设采矿权保留78个,已设采矿权调整10个,整合8个,空白区新设采矿权20个(其中探转采5个),合计116个。
  (四)特别说明
  1、方案附图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附表探矿权经纬度范围坐标沿用市局提供的探矿权库核查库1980西安坐标系数据。
  2、马鞍山市域范围较大,采用1:10万图幅过大,经与地调中心专家沟通,同意采用分马鞍山市(市辖区及当涂县)幅、含山县幅、和县幅作图,所有图件均在MAPGIS K9平台下,以1:10万地质图及相应的地理部分为底图,由北京54坐标系、6度分带,通过坐标转换为1980西安坐标系、3度带,投影类型为高斯克吕格正投影,通过在此基础上再叠加一定内容,来构成现因主题所需的专题图件。
  3、采矿权库中除本方案设置的采矿权为最新的采矿权,库中过期的矿权为失效矿权。
  四、矿业权设置科学性、合理性论证的具体理由。
  (一)探矿权设置科学性、合理性
  设置探矿权权属省部级,本方案不作合理性论证。
  (二)采矿权设置科学性、合理性
  设置采矿权不在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禁采区内,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国土资发[2011]14号文及皖国土资[号要求,19个新设(含4个探转采)的采矿权数量、位置、范围基本满足新建准入条件、10个调整矿区周边不宜新立采矿权,符合调整要求、8个整合矿区从矿床矿体分布完整性上将相邻的几个采矿权范围进行调整进行资源优化整合,实现规模开采,划分较合理,78个保留矿区维持现状。
  采矿权设置符合《马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符合马鞍山市地方经济发展要求,布局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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