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法治法治新疆宣传教育方案的长期性基础性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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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传统文化与法治中国试题详细分析.doc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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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意义上的“法治”现对于中国传统文化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词汇,其内涵也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诸多因素存在着冲突,但是传统文化中也存在着超越时空的合理因素,诸如“以人为本,恤刑慎罚”的思想,“明德修身,注重教化”的思想,“追求和谐,调处息讼”的思想等,它们都可以作为我国目前进行法治建设的积极文化基础,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文化支撑。
一、判断题
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人文与天文相对,天文是指天道自然,人文是指社会人伦。(正确 )
3、狭义的文化就是人类所创造的精神成果。 正确
5、对一个现代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便不可为。正确
6、中国传统文化是指中华民族经过长期酝酿发展形成的,主导国民思想并指导行为方式的精神支柱,可以说是一种哲学体系。正确
二、单选题
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3、(孟子)就提出了“民贵君轻” 的思想。
3 老子)是公认的道家创始人。
1、如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拒不执行。(错误?)
2、法治的生命线是公平和正义。(?正确)?
3、儒家提出的“省察克治”,说的就是道德自律问题。(正确)
?4、凡保护国家公益的法为公法,保护私人利益的法为私法。(正确)
5、经济法为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适度干预和宏观调控提供法律手段和制度框架,防止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和盲目性所导致的弊端。(正确)?
6、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正确)?
8、在法律的语境下,权力不同于权利。(正确?)
9、道、德、伦、理的含义是有区别的,因此,绝不能交替使用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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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制宣传教育”浅析
来源: 法治广东网
  近来,工作中遇到关于法治广东宣传教育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种种分歧和争论,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对这两者的区别和联系进行了大概的探析,希望对今后开展工作有所帮助。
  一、“法治”与“法制”的关系
  法制与法治是两个重要的法理学范畴,二者各有特定含义,既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也不能简单混用。
  (一)“法治”与“法制”的渊源。
  “法制”一词在我国古代就已出现。“命有司、修法制、缮囹圄”。而法治一词,中国古代未曾出现。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有“任法而治”、“以法治国”的思想,但并没使用过“法治”一词。一般认为,法治这一概念最初来源于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在《政治学》中首先使用到了“法治”一词。
  (二)“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2008年2月公布的《中国法治建设》白皮书中指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白皮书中在概念上用“法治”而非“法制”,在整篇内容中也区别使用“法治”和“法制”。
  法制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及其法律制度,它是法律和制度的简称,它关注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要求严格依法办事,以实现立法者期望的法律秩序,而对法律本身的内容和价值取向并无特殊的规定。法治是指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治国思想、治国方式和社会秩序、社会状态。现代法治关注法律制度的内容,讲究“良法”之治,法治概念包括法律的至高权威,法律的公正性、稳定性、普遍性、公开性和平等性,以及对权力的制约与对人权的保障等一系列原理和基本要求。
  “法治”与“法制”主要有如下区别:首先,法治是一个蕴涵价值理想和精神意义的概念。法治既有通过法律治理国家的意思,也有通过法律实现国泰民安的意思,它包含着国家政治稳定、百姓生活安宁的理想。而法制相对而言是一个中性概念,它既可以用来实现社会太平,也可以用来专横地实施专制或独裁。
  其次,法治是一个动态概念,它既包含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也包含着法治精神指引下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一系列法律实践活动;而法制是一个相对静止的概念,它通常不能像法治那样用来表现从法治观念到法律制度、从法律制定到法律实施的全方位动态过程。
  第三,法治在现代社会中是一个与民主密不可分的概念,法治则必须与民主结合在一起按照现代的理解,而法制既可以在民主的条件下存在,也可以在非民主的条件下存在。在非民主条件下,法制通常只是统治者从上到下制约和强制行为的工具;民众在民主条件下,法律经过民主程序产生,既包含规范公民行为的内容,也包含对权力的规范、制约和监督内容。
  (三)“法治”与“法制”的联系。
  一方面,只有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指导下,才有可能建立和健全法制;另一方面,只有建立了完备的法制,才能做到有法可依,使依法治国的主张得以实现。
  如果没有法治思想的指引,就不可能有完备的法制;反之,如果没有法制的保障,法治也只能是一个空洞的主张,不能得到真正的实现。法制状态虽然不能直接导致法治,但法治状态必须以完备的法制作为基础。从法制向法治过渡,需要民主政治的确立和法律权威的提高。
  二、法治广东宣传教育与法制宣传教育的关系
  1985年6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中,第一次提出“充分发挥报纸、刊物、广播、电视在法律普及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都要有专人负责,办好法制宣传栏目,增加法制方面的宣传报道,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2007年的十七大报告在全面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战略任务中,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变革的深入、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格局的调整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法制的内涵已经不能满足中国法治的内在要求。弘扬法治精神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更高层次,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
  2008年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中国法治建设》白皮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国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每年的12月4日即现行宪法颁布日被确定为中国的法制宣传日。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月5日世界环境日、6月26日国际禁毒日,以及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都把法治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各类学校把法治教育纳入必修课程,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了法治宣传,目前已有300多家省级、市级电视台开设了法治栏目,一些地方还开办了法治宣传教育网站。”白皮书中正式提出法治宣传教育的概念,与《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意是一致的,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法治与改革同行。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广东省的法治建设以落实党的十六大战略部署为契机,以贯彻十七大精神为新的目标,取得了重大进展,尤其是在法治思想观念层面、法律制度规范层面、法治实践行为层面表现明显。经过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努力,目前广东已经初步形成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各市相继建立了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形成由市依法治市办牵头统筹,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主要日常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大格局工作机制,为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奠定了基础。法治广东宣传教育与法制宣传教育两者各有侧重点和内涵,在实际工作运用中应明晰各自的适用范围,共同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
  三、法治广东宣传教育要做的工作
  法治广东宣传教育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具有长期性、战略性和基础性意义的系统工程。结合广东实际情况,法治广东宣传教育主要有如下工作:
  (一)不断完善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大格局。
  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构建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大格局的任务,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并牵头每年2次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整合资源、上下联动,大胆创新、讲求实效,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平台,扩大法治广东建设影响力,深入推进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其主要做法: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利用网站、报纸、电话、短信等宣传媒介,加强对法治创建工作的宣传。省依法治省办与南方网合办“法治广东网”,逐步办成法治宣传、工作交流以及公民有序参与民主法治建设的具有影响力的法治宣教新平台。二是拓展法治宣传教育载体。通过“法律大讲堂”、“法制大观园”、“法律讲坛”以及法制动漫、法制海报等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感染力。三是加强队伍及宣传阵地建设,夯实法治宣传基础。组建法制宣传高级讲师团和农村法制宣传员队伍,强化行业协会及企业法律培训基地建设;健全法治联络员队伍,强化法治联络员作用,加强了法治建设信息交流。
  (二)开展主题活动,推动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广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当前依法治省工作的重点之一。结合实施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的纲要,省依法治省办将继续加大珠三角地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力度,以带动、辐射、提升全省法治文化建设水平。各地各单位亦大力繁荣法治文艺创作,法治宣传教育逐步由传统的条文式提升为对公民法治精神的培育。
  (三)做好每年的法治广东宣传周活动。
  广东省委常委会议决定,从2009年开始,每年12月第一周为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省依法治省办组织各地举办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活动。各地亦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为契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措施得力,成交明显。
  (四)定期举办法治广东论坛。
  法治广东论坛是广东省创新法治宣传的新形式、新探索,目前已举办了4期。经过实践,不断完善形式、丰富内容,逐步成为有广东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品牌。论坛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法治文化建设、“阳光法治·法治惠民”等不同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探讨解决法治实践中的问题的有效途径,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法治文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今年将继续依托法治广东论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论坛成为广大干部和群众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大课堂。
  (五)继续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
  省普法办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法治管理水平,促进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依靠法治手段管理的转变。
(编辑:潘季英)
作者: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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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开创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1)
作者:富顺县教育局& &发表时间: 07:33&&来源:&& &访问次数:
自2011年全国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普法依理工作也迎来了广度覆盖、深度突破的关键节点。作为吉林省的省会、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的中心,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瞄准“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努力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的总目标,突出重点,主攻难点,打造亮点,全社会化管理水平跃上了一个崭新层次。推进全民普法,促使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市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履行的重要责任。“六五”普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工作,以“四个纳入、四个强化”为有效抓手,扎实组织开展普法,大力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引导全民信仰法律并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四个纳入”,即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总体布局,作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一项重要内容,量化分解成38项具体任务;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民生需求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幸福长春行动计划,着眼于不断满足群众的生存性、发展性和安全性民生需求,2013年,连续三年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依法治市服务民生十件实事之一,纳入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万人评议机关”活动,借助中介组织和第三方,采取电话回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增强了推进工作的针对性。“四个强化”:即强化组织领导——“六五”普法伊始,及时调整充实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将原有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升格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强化全员发动——2011年,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第五个五年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长春建设的决议》,高规格召开了“六五”普法启动大会。强化责任落实——下发了“法律六进”牵头单位责任分工方案,把“六五”普法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部门责任。研究制定了《2015年长春市直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年度重点普法内容、主要方式方法、推进计划和责任人,构建形成了部门齐抓共管、各方有序推进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强化协调调度——市司法局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抓部门,先后建立长春市依法治市工作群和普治工作交流群,定期组织召开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调度会、协调会、推进会,拾漏补缺,相互补台,通力协作,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法律六进”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春花秋实,满眼丰盈。五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实践不仅营造了和谐有序的法治环境,也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13年10月,司法部在我市宽城区召开全国法律进机关现场会,充分肯定了我市法律进机关的经验做法;2014年3月,宽城区、双阳区和市财政局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编者按自2011年“六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六五”普法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拓展渠道、创新载体,经过五年的实践,“六五”普法取得明显成效,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广大青少年学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明显提高;农(居)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能力明显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能力明显提高,为幸福长春、平安长春建设营造出良好的法治氛围。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性积极探索实践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本报通讯员赵新飞李建佳当今社会已进入传媒时代,广大群众的信息来源呈现多元化,法治宣传教育如果还沿用传统的发传单、街头咨询等方式,已不能顺应时代潮流,满足不了广大群众的现实需求。“六五”普法以来,长春市勇于实践,大胆创新,不断丰富和优化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形式。充分借助传媒普法新载体。发挥新兴媒体互动性强、实效性强的优势,建设“三微”,研发开通长春市司法政务微博、官方微信,累计浏览10000余人次,受理咨询4000余人次。以宣传《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物业管理为重点,制作微电影《抉择》、《装修风波》,利用全市繁华地段40个点位的led,滚动播出法治公益广告、法治宣传标语等,营造出“抬头见法,随时学法”的良好氛围。开通一热线,建成并改进“一主十辅”14条123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研发启用良智律师所“963123”电话咨询短号,初步实现电话网络线上线下同步解答,累计接听热线9.6万组,受理群众咨询65万余人次。研发一终端,完成了包含法律备查、律师推介、在线咨询等版块和功能的“长春律师在线”手机app终端,初步实现“掌上法律服务”、“掌上法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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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Mailto:立足根本 突出要务 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湖北法治网
湖北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立足根本 突出要务 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
发布时间:日&&来源:湖北法治网&&编辑:
湖北法治网消息(通讯员陈德刚)恩施州委六届九次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州"的战略部署,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州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必须立足根本、突出要务,狠抓落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为法治恩施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狠抓法治建设之本
培育全民法治信仰,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是法治建设中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问题。一是法治思想影响教化。通过学习党和国家的法治建设政策举措,关注焦点热点法治事件,关注了解典型案例,充分认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和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二是法治文化浸润渗透。法治文化形态具有多样性,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可以渗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时时刻刻为人们提供法治文化熏陶,让法治信仰逐步融入人们的内心;三是法治手段规范引领。通过开展"律师进村、法律便民"、
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等活动,宣传政策法律,评估法律风险,引导基层群众理性合法维权,逐步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习惯。
落实法治建设之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治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治建设是系统工程,全社会必须共同参与,共同维护法治权威,才能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氛围。一是领导干部是学法用法的"关键少数",要为全社会树立标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以上率下,厉行法治;二是各级司法机关承担着法律实施的重要职能,肩负着公正司法的神圣使命,必须匡扶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三是行政执法机关必须公正廉洁执法,带头守法,为社会公众做好表率,依法行政,依法用权,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规范行政行为,让法治的公平正义普惠大众,为构建规范有序的社会秩序作好示范。
筑牢法治建设之基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必须创新法治宣传手段,提升法治宣传实效,筑牢法治建设基础。一要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推行"案例式"普法,以案说法,以法育人;推行"参与式"普法,让群众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中,学法明理,解疑释惑;推行"娱乐式"普法,让群众在观看法治电影、法治文艺节目等文化娱乐活动中轻松学到法律知识。二要开辟法治宣传阵地。在农村、社区公共场所建设法治文化基层阵地,在学校建设学生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利用广播、电视、网站、"两微一端"等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网络阵地,方便人们智能化学法用法,发挥法治文化的渗透影响作用。三要强化法治宣传工作举措。坚持利益导向、表彰激励、督查通报和责任追究等机制,把是否守法与落实各种国家优惠政策、法治创建和评先表模挂钩,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公众舆论导向。各级党组织书记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把法治建设纳入行政和党内问责范围,实行跟踪问效,促进工作落实。
他是涉毒人员眼中的“克星”,是群众眼中的防范达人——他叫申东辉,今年42岁,武昌公安分局水果湖派出所分管户政的副所长。参警22年,申东辉始终奋战在公安基层工作第一线,默默无闻地从事着缉毒除恶、保境安民等工作。
日早上8点,谷城县人民法院盛康法庭一行人前往距盛康镇赵湾乡鲁家油坊村十几里外的一个小山沟巡回审理一起相邻纠纷案。
湖北高院实行法官员额制以来,院领导开庭审理案件已成为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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