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2014公派留学名单奖学金资助标准是怎样

国家公派研究生奖学金项目
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满足建设创新型国家对人才的需求,培养国家建设所需的拔尖创新人才,促进我国和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规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09年将面向全国选拔1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
本项目仅面向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签约院校以外单位选拔。个别专项奖学金项目如可以接受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签约院校的申请,应具体根据项目具体规定或留学基金委的遴选通知执行。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选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仅限申报现有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
具体根据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选派规模:不超过1,000人。
(四)留学单位: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在校优秀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②来自高等院校的申请人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③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④身心健康;
⑤对选拔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已获外方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或在读一年级优秀博士生,或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197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已具有学士学位,或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仅限申请规定的专项硕士研究生项目,具体可参阅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二)申请准备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进行对外联系,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的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信。具体要求、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国外院校大学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09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来自未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开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的“211工程”建设院校(以下简称未签约211工程院校)的申请人,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学校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对选拔时间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项目规定执行。
(四)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各受理机构和未签约211工程院校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各受理机构和未签约211工程院校需于2009年3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五)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管理
本项目主要通过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同时鼓励利用各单位现有国际交流/科研合作渠道派出。派出时间为申请当年。
采取 “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具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磊/胡小芃&&& 联系电话:010-7
传真:010-&&&
电子信箱:liulei@/xphu@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国家公派留学生奖学金资助标准表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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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通知
各有关同学,
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日发布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通知,我校符合项目要求的同学可按下列通知要求申请:
一、项目介绍
为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设立并实施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选派计划及类别
1、选派人数:2014年基金委计划从全国选派350名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
2、选派类别: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本项目面向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通过国内推选单位或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也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面向高等学校在读硕士生选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国内高校的中外合作项目派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等。(仅资助上述领域)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4、资助方式: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日))。
4、外语水平符合基金委项目要求(参见本通知第四条)
5、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我校应届毕业本科生(计划2014年7月毕业),非定向或委培生,未签订就业协议;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联合培养硕士生申请人应为我校已有校级/院系级协议并正在执行的联合培养双硕士项目录取人员(此类申请人请提前联系学校研究生院培养办刘老师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等。
6、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擅自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尚不满五年的人员(本科期间派出者除外);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
四、申请时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一)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二)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三)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五)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六)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五、申请及评审程序
1、校内拟申请本项目的同学请提前联系国外大学并获得邀请信,并于日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进行网上报名(申请表中&派出渠道&请选择&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
2、申请人需按《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http://www./Chuguo/e5eb3f80fe2f49dd6050d.shtml
3、校内申请人请于日下午下班前将校内项目申请表及提交给基金委的项目申请材料一份原件提交至国际处项目办(古月堂西院105房间)审核。
注:该校内项目申请表打开填写完毕后,请点击右上角的Submit按钮,然后打印出纸质申请表审核签字;
点击Submit按钮后若出现&安全性警告&,请选择&允许&;并在其后出现的&下载状态&中,请勿&停止&或关闭。
4、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于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基金委审核
5、基金委负责组织评审及录取工作。对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将另行组织面试。
6、录取结果于2014年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统一发放至学校,再由学校转给录取人员。
六、项目其他要求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日。派出前需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派出手续。留学期间服从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
本项目留学人员再次出国留学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备案,回国服务期顺延;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亦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关于本项目的具体信息及申请材料要求,请详见留学基金委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生项目专栏:http://www./Chuguo/a623b5aa2f9a4e6fabfab.shtml
七、校内联系人:
国际处项目办,曾老师,电话,邮件zengqi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通知-安康学院
>>>>>>正文
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点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受理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拔申请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安康学院2014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人才规划纲要》、《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设立并实施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2014年计划全国选派350名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我校选拔重点为准备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经所在院系及校人事处同意、准备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教师亦可申报。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一般为12-24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学生类申请人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等。&&
&  4、留学单位&  留学单位应为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四、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实践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4、外语水平需符合国外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部分60分(含)以上;  (2)外语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5、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6、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擅自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尚不满五年的人员(本科期间派出者除外);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  五、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单位推荐,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留学基金委负责评审及录取工作。&  2、申请受理时间及方式&  &2014年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日-31日,申请人应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届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www./Chuguo/e5eb3f80fe2f49dd6050d.shtml)提交申请材料,填写《安康学院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请各院系务必于3月29日前将《安康学院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申请人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及其他申请材料(一式一两份),提交至国际处,由国际处会同人事处等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后送报送陕西省教育厅,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评审及录取工作,录取结果于2014年5月公布。  七、派出与管理&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具体管理办法参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网站。  八、选拔注意事项
&1.在职人员选派专业领域由教师所在院系和学校人事处根据师资队伍培养实际需要确定。&&&2.&请各院系采取多种方式做好项目宣传和组织工作。在职人员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应尽早准备外语,派出人员所在院系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避免出现工学矛盾而影响派出。&&3.&按照选派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通过信息平台为被推荐人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崔老师,联系电话:7090&&&&&
  相关详情及说明请登陆留基委网站专栏查询:http://www./Chuguo/a623b5aa2f9a4e6fabfa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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