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宁安市市东京城镇世纪花园楼道多少钱一平米

一、总体要求
用5年时间开展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文明城市工程,打造黑龙江最佳宜居城市、特色旅游胜地。
二、创建目标和标准
(一)总体目标和标准
总体目标:实现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争创全国文明县城。
创建优美环境的重点是实现“四化”,即硬化、绿化、净化、亮化,做到规划科学、特色突出,环境整洁、道路平整,环保生态、绿化达标。
创建优良秩序的重点是处理好市容和繁荣的关系,做到市容美观、市场有序、交通遵章、素质提升。
创建优质服务的重点是行政管理窗口部门和商业经营窗口行业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城市内在品质,做到设施规范完善,办事诚信高效,服务热情周到,文化建设发展。
(二)阶段目标
推进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以宁安镇―江南乡、东京城镇―渤海镇、石岩镇―宁安农场三个小城镇组团开发建设为重点,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根据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的总体目标,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9年
开展“我参与,我爱护,共建洁净家园”主题活动,推进城市管理“细节工程”,提高标准,管严抓细,实现治理“五乱”和“四净”的工作目标。力争全面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要求,全面整治交通、改善市容环境,全面提高优质规范服务水准。
第二阶段:2010年至2011年
基本达到“三优”标准,逐步推进城市数字化管理,2011年做好争创全国文明县城的相关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2012年至2013年
达到“三优”文明城市总体要求,2013年争创全国文明县城。
三、主要工作和责任分工
成立“三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制定总体方案和专项推进方案,宣传动员,督促检查,综合汇总,考核评比,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1、创建优美环境
由建设局、发改局、水务局、交通局、环保局、城管局、林业局、教育局、城区工委、团市委、农委、宁安镇等部门专项牵头共同配合抓好6项工程:
(1)城乡环境卫生重点综合整治工程。
主要任务:
①科学合理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提升城市功能,引导城市各要素有机聚合、集约利用,形成特点。
②依托自然风光、人文历史和区位优势,力争5年内或提前实现城市风貌特色化目标,打造黑龙江绿色产业基地、特色旅游胜地、最佳宜居城市。
③开展“城市洗脸”行动,综合整治居民楼院尤其是弃管楼环境卫生,粉刷墙面破旧的楼体、楼道。
④城市出入口全天保洁、标识规范。
⑤彻底清理城乡结合部垃圾残土、违章建筑。
⑥加强钟楼市场、宁古塔大道早市、铁西市场管理,及时清理垃圾和废弃物,防止市场外溢。
⑦加强城市建筑工地监管,确保施工中不随意抛掷材料、残土、杂物,运输车辆防止遗洒和泄漏,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环境。
⑧扎实推进农村“五清五改五化”工程,即清路障、边沟、村内垃圾、柴草、室内外杂物,改水、改厕、改厨、改灶、改圈,实现村主干路硬化、村屯绿化、香化、美化、亮化的目标,大力推进“六位一体”活动中心建设。
责任部门:建设局、城管局、交通局、规划局、农委、宁安镇
(2)城市巷路及社区楼院义务共建工程
主要任务:冬季积雪清理、春秋两季环境卫生整治会战和全市重大迎检接待期间,责任区环境卫生洁净。
①保持通江路两侧护栏、立交桥护栏清洁。
②宁海公路、201国道宁安段,重点是范家收费站至双马收费站、红城铁路道口至201国道、立交桥至互通区,路面清洁,两侧边沟无垃圾,农田地头无秸杆、垃圾和柴草堆放。
③东京城镇至渤海镇公路与201国道交叉口,周边环境卫生清洁,无垃圾、无柴草堆放。
④确保沿江北岸铁路桥至宁古塔大桥、南岸工农兵大桥至明星村东侧区间,江堤日常清洁,无垃圾污物。
⑤楼院共建责任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以“同住一个小区(楼院),共建文明家园”为主题,开展主题小区,楼道文化创建活动。
⑥加强楼道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楼道内墙面美观干净、无乱贴乱画,门窗无破损、无积存垃圾。
⑦楼院内建立宣传专栏。
责任部门:建设局、城管局、水务局、交通局、城区工委、宁安镇、东京城镇、渤海镇、各责任部门
(任务分解表另行印发)
(3)城市污水及生活垃圾治理工程。
主要任务:
①以鑫江花园小区、望江花园小区、福泰家园小区为试点,推行垃圾分类处理;普通居民小区严控垃圾落地;平房住宅区推行垃圾袋装。
②加强垃圾处理能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以上,危险废弃物处置率达到100%,
③进一步调整垃圾投放点设置,完善相关设施,方便垃圾投放和收集。
④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争取2009年末投入使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
⑤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确保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90%以上,空气污染指数良好以上天数达到80%以上。
责任部门:建设局、城管局、环保局
(4)整治城市“牛皮癣”工程。
主要任务:
①清除城市街路建构筑物、市政设施、地面以及树木上的“五乱”(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行、乱倒乱扔、乱堆乱放)。
②规范沿街商家门前及橱窗上的各种广告性招贴。
③增设至少5处广告张贴栏。
④通过有奖举报等手段,加强监管,使城市“牛皮癣”得到有效遏制。
责任部门:城管局、教育局、城区工委、团市委
(5)城市亮化工程。
主要任务:
①通江路、宁古塔大道临街单位,中华园广场、宁古塔广场,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景观亮化设施,增强观赏性和艺术性。
②积极推广安全环保、高效节能的新型光源。
③完善设施,加强维护,确保城市道路装灯率、亮灯率及设施完好率分别达到95%以上。
④加强灯光性牌匾、电子发光装置的规范管理。
责任部门:建设局、城管局
(6)城市通道整治工程。
主要任务:
①加强城区道路养护,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无障碍设施、道路名称规范,主干道设施、街巷基础设施达标。
②通道两侧建筑立面美观整洁,树木品种搭配合理,错落有致。
③加强沿江两岸环境保护,保持牡丹江河道水体清洁。
责任部门: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环保局
(7)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①2012年,达到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为42.3%、38.06%、13.36%平方米的标准。
②清理城市“小开荒”,还原城市绿地,绿化面积占公共用地70%以上。
③城市道路、广场绿化达标,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85%以上。
④城市新建居住小区绿地面积达30%以上、旧居住区绿地面积不少于25%。
⑤积极开展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尽责率达90%,树木成活率达到85%。
⑥沿江公园、宁古塔文化广场等处公共设施维护良好。
⑦争取在2-3年内建成3-5个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街心公园和社区公园。
责任部门:建设局、林业局
2、创建优良秩序
由政法委、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城管局、工商局等部门牵头抓好三项治理工程:
(1)城市交通治安秩序治理工程。
主要任务:
①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和拓宽创建平台,开展平安家庭、平安社区、平安乡村、、平安大道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创建活动,使“平安宁安”建设延伸到各个领域。
②完善城市数字化管理设施,做到有效运行。
③通江路主要路口增设交通指示设施,交叉路口阻塞率≤2%、行人过街设施设置率&300米。
④规范通江路、中心街等主要街路的车辆停放秩序,严禁车辆乱停乱靠,违章行驶,增设停放标志线,辟建2―3处停车场。
⑤开展“我是宁安形象”主题活动,加强出租车、公交客运车辆运营管理,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交通秩序管理良好。
⑥开展“交通安全伴我行”主题活动,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文明行车,规范运营,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责任部门:政法委、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
(2)城市牌匾广告综合治理工程。
主要任务:
①综合治理201国道、宁海公路、杏镜公路沿线和入城口、工业园区等主要部位的广告牌匾,做到牌匾设置地点科学合理、规格内容规范,其中公益广告应占总数的40%以上。
②按规划设置广告牌匾,对不符合设置规范、无法定审批手续、影响市容景观的限期拆除。
③取缔一店多牌、超大型牌、污浊破损牌、有碍观瞻牌,限期在2009年底前整改完毕。
牵头部门:宣传部;责任部门:城管局、工商局、建设局、交通局
(3)城市市场综合治理工程。
主要任务:
①加强经营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保证平等竞争和公平交易,保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繁荣。
②坚持抓好占道经营与摆放的管理整治,解决乱堆乱放等问题。
③加强铁西市场、宁古塔大道等占道市场监督管理,严格取缔未经批准的各类占道经营行为。
④取缔摊位明火作业和场外经营。
责任部门:工商局、城管局
3、创建优质服务
由政府办、文明办、机关工委、规划局、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文体局、城管局、广电局、商务局、旅游局、政务(投资)服务中心、市妇联、团市委、人民银行、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邮政局、联通公司、供电局等部门共同抓好五项工作:
(1)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主要任务:
①完善行政区、工业区、商业区、住宅区、休闲娱乐区规划,实现有序布置。
②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社会基础设施、住房配套保障和日用消费服务不断完善,基本满足广大群众生活需求。公交站点增设遮雨棚、路线图等服务设施,通江路合理规划设置5处以上水冲式公厕。
③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部免费开放,在文化馆、图书馆面积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构建起符合国家标准、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④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2010年全面运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进行创建成果考评。
责任部门:文明办、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文体局
(2)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
主要任务:
①抓好政务(投资)服务中心示范建设,加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工作效能。
②行政管理窗口单位树立主动服务意识,从以管理为主向以服务为主转变,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提高。
③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创造公正、公平、公开、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责任部门:政府办、文明办、机关工委、政务(投资)服务中心
(3)加强优质服务运行机制建设。
主要任务:
①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能,公布各行业系统公共服务标准。
②建立公共服务行业和社会监督考核体系,建立满意服务测评考核体系。
责任部门:市委办、政府办、市委市政府督查考评办
(4)加强社会公共服务窗口建设。
主要任务:
①对关乎民生的医疗、供热、供气、供水、公交、环卫等“窗口”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集中整改,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②健全供热、供气、供水、公交、环卫等民生优质服务机制。
责任部门:文明办、卫生局、建设局、城管局、水务局
(5)开展文明满意创评活动。
主要任务:
①在医疗、商业零售、公交、出租汽车、银行、邮政、电信、宾馆、旅行社、环卫、供电、供水、供热、燃气、物业管理等行业单位开展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的“创暖心服务,树满意品牌”优质服务活动,各行业都要开展示范店、示范岗、示范点、示范窗口、示范班组评比活动,推出一批先进典型。
②商业服务窗口行业“创暖心服务,树满意品牌”,要做到接待服务对象态度热情,细致耐心,及时正确地解决用户的业务咨询和问题投诉。实现诚实守信,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群众满意放心的基本目标。优质服务群众满意度95%以上。
③城镇开展“文明家庭”、农村开展“新型农民”评比活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④通过行业推荐、媒体监督、群众评议、暗访,定期公布行业文明指数,表彰先进,培育文明品牌,树立“文明宁安、宁安、时尚宁安”新形象。
责任部门:文明办、市妇联、团市委、城区工委、卫生局、商务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旅游局、城管局、广电局、人民银行、邮政局、联通公司、供电局
四、2009年实施步骤
2009年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分三个阶段。
1、全面启动阶段
8月28日召开全市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启动大会,集中宣传“三优”文明城市工程的重大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2、整体推进阶段
以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为重点,集中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打牢城区优美环境建设的物质和管理基础。在全市窗口服务行业开展“创暖心服务、树满意品牌”优质服务活动,推进优质服务全面展开并取得初步成果。按照牡丹江市城乡洁净工程推进会议要求,确定:
9月为“全民环卫月”。由文明办、城管局和农委牵头,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开展秋季城乡环境卫生、公共秩序集中整治会战,巩固和拓展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建设成果。
10月为“公共文明行为征集月”。由宣传部牵头,在全市开展宁安人引以自豪的公共文明行为征集活动,对市民群众公认的10种文明行为,在电视台、《中国?宁安》网站上公布,并通过发表感想、讲述故事,丰富每个文明行为的内涵,激发激励广大群众。
11月为“城乡洁净竞赛月”。由建设局、城管局、农委牵头,以市区主次干道、巷路、城乡结合部和乡镇为突破,消灭卫生死角和“三堆”(垃圾堆、粪堆、柴草堆),全面提高环境卫生质量,为文明越冬奠定基础。
12月为“全民清雪行动月”。由城管局牵头,加强制度保障、思想保障、人力保障、物力保障,推进主题活动。
3、巩固提高阶段
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发展要求,把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作为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和环境文明建设活动,培养保持市民良好生活习惯,坚持不懈地开展“全民环卫、洁净共建”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营造环卫工作良好的外部环境,总结城市管理“细节工程”主题活动经验,巩固活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把该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纳入文明单位考核。各责任部门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创建“三优”工作推进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测评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2、跟踪督导,严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全市公共服务行业群众满意度测评,定期分组进行督察,组织窗口服务行业服务、义务共建路共建情况暗访,每周一通报。适时请市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视察,按考评细则严格考核,并及时通报。
3、广泛发动,大力宣传。组织专题宣传,广泛动员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加创“三优”工程。《牡丹江日报?宁安专刊》、《中国宁安》网站、宁安电视台将开辟专题专栏,加强创“三优”工程宣传。
4、示范带动,逐步扩展。各级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要在创建工程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把创“三优”工程与建设黑龙江绿色产业基地、最佳宜居城市和特色旅游胜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三优”文明城市建设整体水平。
5、科学规划,完善措施。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把推进“三优”文明城市工程与城市发展建设结合起来,与全市“民生工程”建设结合起来,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工程落实,切实保证工程效果。
六、组织领导
1、宁安市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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