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有哪些规律有章可循 有据可依

  按:因果报应可以说是自然界的铁律,在认为“一切如梦幻泡影”的佛法中,亦有所谓“万法皆空,因果不空”的论断,可怜唯物主义者竟认为其只是迷信。但是,即便是相信因果的人中,绝大多数人,包括没有学过因果律的佛门弟子,也并不清楚因果报应究竟遵循哪些定律,不知道定业(果报)与不定业之区别,尤其不知道如何消业改变果报甚至完全避免果报。本文大部内容转载自白玛喜饶法师的博客,对我们了解因果报应的原理或机理非常有用。  佛典中所说的因果报应,遵循的是因果律,大略包含5个定律:  一、善恶业因必生同类果报  亦即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不可能杂乱,也不可能有因无果或有果无因。  不管人们是否相信,因果报应的铁律都是宇宙和生命现象的基本规律。众生所造的业必定遵循这不变法则,同类因必生同类果报,善业必生善报,恶业必生恶报,善恶杂造业(黑白业)必生善恶夹杂果报,有漏业必生有漏果报,无漏业必生无漏果报……无有错谬,丝毫不爽。  善恶因果,主要依众生的相互关系而建立。对他人于自己之损益恩怨施以报偿,是一种本性。这种本性相似于“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物理定律。“业”有不可思议的巨大力量,称为“业力”,为佛经所说世间四种不可思议力(佛力、神通力、龙力、业力)之一。四种不思议中,神通力、龙力都没有业力大,佛家说:“神通敌不过业力”。在业力面前,多大的神通也会失效。《南传弥兰陀王问经》载:弥兰陀王问神通与业力之不可思议孰为大,龙军罗汉答道:“于此不可思议中,业之成熟力非常猛烈及更强大。”就是佛力,尚不能随意卒消定业。只要身在众生生死界,造了善恶业,便无法摆脱所造业力的束缚,无处逃避善恶业果报的追逐。  有一个故事:有四个仙人,各各神通自在,以天眼看见将受恶报而死,力图以乃尽其所能,上天入地,赴雪山,入海底,结果仍无法摆脱如影随形般的业报(见《增一阿含经》卷二三等)。善恶业必生同类果报,还意味着:一个人若既行善又作恶,则其善恶各自生果报,不可能互相抵消,不可能用行善的方法消灭恶业之恶报,而恶业再大,也不能消灭起所作善业的善报。《佛说未曾有因缘经》卷下佛言:  “夫人修福,不与罪合,不共和故,要须方便,令得灭罪。”  谓善恶各有其果报,不相混合,若要消灭恶业罪报,必须用能消灭恶报的方法(修学智慧等)。  二、自作自受,不由于他  众生既然以自我为中心而造业,有一个造业的“俗我”,其所造业的果报,按因果决定不杂乱等缘起义,只能由造业主体的相续变化来承受果报。而众生现在所承受的业报,必定是自己前生宿世的业力所感。就象饮食睡眠,不能由别人替代,就是至亲如父母子女,也不能互相承受业报,只能是自作自受,不必怨天尤人。《泥犁经》载佛言:“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不代受,善自获福,恶自受殃。”  《无量寿经》佛告诫世人:“天地之间,五道分明,善恶报应,祸福相承,身自当之,无谁代者。”  三、业因多类,果报五种  众生所造能生必然果报的业,从作为生果之因的角度,佛典作了二因、三因、六因、十因等多种分类。  二因:贪淫等多作则淫欲愈益增长,如渴饮咸水,愈饮愈渴,这样的业因叫做“习因”或“同类因”。善恶业因能生后世的果报,这样的业因叫做“报因”或“异熟因”(异时异地而成熟)。  三因:生因(异熟因)、习因、依因(识等之所依)。  六因:见《俱舍论》。能助成或不障碍果报出生的业因叫做“能作因”;互相依存而生果的业因叫做“俱有因”;能出生同类果报的业因叫做“同类因”;同时相应而生的业因叫做“相应因”;无明、身见、邪见、见取见、疑等能遍生一切烦恼惑业的业因叫做“遍行因”;有漏善恶无记业能生来世成熟于五道中的果报,这叫做“异熟因”。  十因:见《瑜伽师地论》卷五。随说因、观待因、牵引因、生起因、摄受因、引发因、定异因、同事因、相违因、不相违因。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引发、相违、不相违三因。引发因,谓三界有漏的善业不但能引发自界的有漏和无漏善业,还能引发其余二界的有漏无漏善果,如多行好事容易坐禅入定,这当属间接引发;所以很多的佛教修行者都把行善作为修行的助行来做,这是很有道理的。反过来看,有的人长期静坐也不能入定,正是缺乏善因的引发。相违因与不相违因说明:果报将生时,若有障碍之缘现前阻挡,便暂不得生。  诸种业因出生的果报,有五种:  1、现法果(或士用果)。指当前现世就可得实际的果报,如世俗的学习及经济活动等,现世便得到果报利益。《瑜伽师地论》卷九说两种极重的善业和五种极重的恶业必得现法果报:极重善业指于佛法僧正信、正解,以佛法为指导作大善行,能于现世获得福寿安乐等果报;五种极重的恶业指五无间罪——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含劫夺僧寺财产和诽谤大乘佛法)等,得现世恶报。  2、等流果。就是同类因果相续,有如同一河水相续而流。如杀生者喜杀,修禅者喜清净,布施者仁慈等。  3、异熟果。果报成熟于来生后世,使人流转于六道。佛经说人一日一夜有八万四千念,每一念都可能牵引出一生乃至多生的异熟果。人一生多造无数业,死后如何受异熟果呢?《阿毗达摩杂集论.决择谛品》中回答说:  “重者先熟,或将死时现在前者,或先数习者,或最初所引者,彼异熟先熟。”  谓极重业、临死时现前的业(近死业、临终业)、一生常作成习的业(习惯业)和宿世积累但未生果报而于临终、死后最先成熟的业(累计业、储备业)四种业,决定死后最先受的异熟果,亦即决定死后的去向。四种业中数极重业与临终业对决定死后去向来说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业道经》云:“业道如秤,重者先牵。”佛书有云:“临终片刻,能胜多时。”  4、增上果。指主体的业行对其生存环境发生的作用。佛法认为众生的生存环境——包括地域、时代、气候、物产、人缘等条件都是众生业力所感,为业报的一部分,与主体“正报”相应,称“依报”。行善,会感得好的生存环境,生于富强文明之邦;作恶业,会招致不好的生存环境。《增一阿含经》卷四三佛说十恶而导致十种“外物衰耗”。《业报差别经》佛言:  “若有众生于十恶业多修习故,感诸外物悉不具足。”  5、与他增上果。指一众生所作的业对他的亲属、他周围的人乃至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如常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人犯罪,则全家人脸上无光。众生,尤其人类,是社会性的存在,生活于众人、社会、自然界乃至动物界的缘起关系中,互相关联,按五果中的增上果、与他增上果二义,则一人所造业的果报,可波及于他的生活环境(社会、自然界),而众人共同造的业(共业),则感得众人共同依止享用的或好或坏的生存环境。按此,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贫富强弱、先进落后、文明程度、社会秩序、社会心理氛围、生存环境等,是这个社会群体所共造业的果报,由社会群体“自作自受”。  四、果依众缘,报通三世  业因虽然必定生果,但“因”仅为缘起果报诸条件中最重要的一种,尚须待必要的一切条件齐备,才能生出果报。按《中论》等说,缘起一个现象的条件,有因缘(因)、所缘缘(外境)、增上缘(起关键作用的其它条件)、等无间缘(因果相续中间没有停顿)四种缘。  具伦理、社会性的业因出生果报,须视造业主体和业所作用的对象之间的因缘际遇等而决定,有一种条件不具备,便不得生果,就象植物的种子,不一定即刻便能落地发芽,要等到一定的时候,具备适宜的温度、湿度、土壤、光照等条件时,才会发芽、生长、开花、结果。  众生所造业的果报,也未必都能现前或今生现世便能见到,也许要经历长时或到来生乃至极久远的后世才能成熟。业力果报,要从整个生死轮回的漫长过程去观察,不能仅局限于眼前和今生。  按佛经说,业因之果报,按其成熟的时间,分成三种报应形式:  一是现报(现世报),果报在现前、今生便会成熟,这在生活中是大量存在的,如学习工作,现前便见成效(士用果);信修佛法,不久便身心获益;犯罪违法,先前便遭法律制裁、众人唾弃等。《中阿含经》卷五三《痴慧地经》佛言:造恶业者,现前身心要受被人责骂、蔑视、抛弃,受国法处罚及临死时畏惧堕入恶道等三种忧苦,而行善者则现前受被人尊重、无所畏惧、坦然善终三种喜乐。  二是生报,今生造业,来生受报,而今生所受果报的因,自然要追溯于前世了。佛经说:“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这主要指异熟因、异熟果而言。异熟果,当指生来既定、不容自己选择的诸条件,如所生的时代、地域、家庭,天生的身体、容貌、智力、性格等禀赋。  《瑜伽师地论》卷七言:“或有诸业,唯用宿作(宿世所造业)为因,犹如有一自业增上力故,生诸恶趣及贫苦家。”  谓生诸恶趣及贫苦家庭等异熟果报,唯由前世的业决定。  三是后报,谓今生或宿世所造的某些业,由于诸缘未具,要在多生后世,乃至极为久远的未来,才会诸缘齐备,果报成熟。但不管受后报的时间多长,即使长到多劫之后,只要已经种下业因种子,便会出生果报,没有不受报的道理。《大宝积经.入胎藏会》有偈子说:  “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法句经》偈云:“妖孽见福,其恶未熟,至其恶熟,自受罪酷;祯祥见祸,其善未熟,至其善熟,必受其福。”  《大般涅盘经》卷九说,人间虽然不乏“作恶不即受” 的现象,然而“如乳即成酪”,总有果报成熟的一天,犹如灰覆火上,似乎无火,愚痴之人贸然踏过,只会招致烧足之祸。不能因为只看到社会上有好人受罪、恶人享福的现象,便轻易说善恶无报。好人受罪,受的是他前世所作恶业的果报;坏人享福,享的是他前世所作善业的果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不到”。“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佛学还分众生所造业为定业、不定业两种。定业,谓果报已经决定,难以转变。《大般涅盘经》卷三一解释说:  “若定心作善恶等业,作已深生信心欢喜,若发誓愿供养三宝,是名定业。”  定业,指以决定心、深重心所造的重业,作后没有后悔,其善者如发愿供养佛法僧等,其恶者如五无间业、杀人等。定业的报应,又分三种:一种报定,肯定会有果报;二者时定,受报的时间已成定数;三者报定而时不定,要等到时机成熟才受定报。除定业外,其它非以决定心作,作后反悔改正者,属不定业,不一定必受果报。《优婆塞戒经.业品》就定不定,分业为四种:  “一者时定果报不定,二者报定时不必定,三者时定果报亦定,四者时果二俱不定。”  当然,不定业之不定,只是所说业的力弱,或有可能因其它强大障缘而难得生果,如植物种子成熟得不太好,或有可能会被破坏,便不一定能发芽生长,并不意味业因无报。  五、业由心生,转消有道  这是因果律的第五条定律,说的是若依佛法看破业之本质的智慧,则已造有漏业可以转变,业力可以摆脱,这是佛教因果说的真谛所在。若仅见及前四条业必生果的属于世俗谛的法则,而未见及于此,则失去了佛法的神髓。《华严经》所载佛言甚至说:  “以我所说世间正见、顺生死理、业缘果报可戏论法为上智慧,是人则为毁谤如来及如来法!”  《大般涅盘经》卷三一佛言,谓认为诸业定得报者,“当知是人非我弟子,是魔眷属!”为什么?因为若一切业皆须受报,“则不得有修习梵行、解脱涅盘”。  宗喀巴大师《显密修行次第科颂》云:“因果若决定,众生不成佛。”如果业力因果决定不可转、消,则一切众生自无始以来造业无量,只能业果相续、生死不休,不可能摆脱业力之束缚,至多是行善生于人天,报尽还堕,岂有横渡生死之流、到达涅盘彼岸的可能性?何况因果报应,并非佛家孤发独明,是婆罗门教等也都宣扬的世间学说,非佛家独有的、核心的出世间之说,以此为最上真理,当然是贬低了佛法,要被斥为谤佛谤法了。因此,佛典中多处宣说:业报可转,并非决定。《大般涅盘经》卷三一佛言:  “非一切业悉定得果,虽不定得,亦非不得。”  “当知作业有定得果,不定得果,或有重业可得作轻,或有轻业可得作重。”  有智之人以智慧力,能令地狱极重之业现世轻受,愚痴之人则令现世轻业地狱重受。而且:“一切众生不定业多,决定业少,以是义故,有修习道,修习道故,决定重业可使轻受,不定之业非生受报。”  龙树菩萨《十住毗婆沙论》中说:具有大智慧大福德者,虽然作恶,能“不令堕地狱,现身而轻受。”比如佛经中所讲一位名鸯掘魔罗的外道,杀过许多人,有曾想谋害生母和佛,罪大恶极,堕地狱无疑了,然而竟闻佛说法,得大智慧,悔过修行,现身证阿罗汉果。  宗喀巴大师《菩提道次第广论》卷三说:佛经和戒律中说“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是对缺乏佛法之智慧、不知消转业报之道者而言,若有大智慧,得佛法转消业报之道,“则虽定当受果,亦能清净。”这是《小品般若经释》中所说。  转变乃至消灭已造业之恶报,唯靠如实彻了业报真实本性的智慧,由依佛法修道。经中把依佛法智慧修道可转变、消灭恶业果报,比喻为能治百病的妙药“阿伽陀药”和一种据说一擂便能消除诸毒的“除毒鼓”。  业报为什么可依智慧而消而转?首先,若以智慧掌握因果法则,则可利用因果律“果需众缘”方能出生的定律,创造条件阻碍业果的出生,便可转移业报。现代高僧太虚大师《真现实论》说:  “虽佛亦不能超越及改变于因果律,然若了知于因果律,则能创造善业,和集善缘,生于善果。因不值缘终不生果,故因亦非必能生果。或远其助缘,或别造强因,借可使此因之果暂不生起,或终不生起。”  如人因前世杀生业报,命中本应遭遇车祸夭折,若特别注意乘车安全(远其助缘),依佛法发菩提心,努力护生、放生(别造强因),便能延寿乃至长寿。  其次,依佛法的智慧观察,则业、因果缘起无自性,本性是空,空故可转,就象一张白纸好随意图画。如果业有其不改变的自性,那便没有可消可转的道理了。而且,业由心造,心之为物,在佛家看来是世间最为灵妙、最不可思议、力量最大者,业力虽大,虽不可思议,但不及心力之不可思议。心,无形无相,却具有创造一切的奇妙能力,潜具诸多不可思议的功能、智慧。《禅经》中说,地火水风四大元素中,水的力量大于地,火的力量大于水,风的力量大于火,比风更为轻巧无形的心,其力量大于风。心力虽大,心性本空,与本性空相契合的智慧心,即是真实、绝对,超越时空,不生不灭,超越了因缘生灭的因果界,具有消融一切的巨大力量。《永嘉证道歌》说:  “证实相,无人法,刹那灭却阿鼻业。”  还有,已证实相的佛菩萨,依实相成就了转、消众生业报的巨大能力,众生依虔诚信心的净因,通过礼拜、供养、诵经、持咒、念佛、忏悔等修行,仰仗佛菩萨的“加持”作强大增上缘,也能转、消恶业果报。关于业随心转的道理,清代彻悟禅师语录中的论述颇为精辟:  “业由心造,业随心转。心不能转业,则为业缚;业不随心转,则能缚心。前境来报,皆有一定,以业能缚心故。唯心所现故,前境来报,皆无一定,以心能转业故。若人正当业能缚心、前境来报一定之时,而忽发广大心,修真实行,心与佛合,心与道合,则心能转业,前境来报,定而不定;又心能转业,前境来报不定之时,而大心忽退,实行有亏,则业缚心,即前境来报,不定而定。”  佛典中不但说转、消业报之理,而且设计有多种转、消业果之道的具体操作方法,《菩提道次第略论》卷三总结大乘所说清净业障罪报之法为依四种力:  1、依能破力,指忏悔。佛经中多处讲,内心对所犯过错深自忏悔,决心悔改,具有消灭罪障、转变身心的强大力量。《增一阿含经.马血天子品》载佛言:  “人作极恶行,悔过转微薄,日悔无懈怠,罪根永已拔。”  《金光明经》卷二说:  “千秋所作极重恶业,若能至心一忏悔者,如是重罪,皆悉消灭。”  《四十二章经》忏悔灭罪如有病出汗,渐至痊愈。  《大集经》比喻忏悔灭罪如“百年垢衣,一日而浣,可得鲜净”。  佛教诸乘诸宗,都以忏悔业障为佛弟子修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列为修行者的日课之一。忏悔又分事忏、理忏。  事忏,是在众僧或佛像或自己伤害的人之前,诚恳坦白发露过错,表示悔过,“所未作者,更不敢作,已作之业,不敢覆藏。”(《金光明经》卷二)。  大乘《观普贤菩萨行法经》说观想专表忏悔灭罪的普贤菩萨而忏悔之法。汉传佛教界依经编有多种忏悔的仪轨,如《法华忏法》、《金光明忏法》、《药师忏法》、《华严忏法》、《礼念弥陀道场忏法》、《梁皇宝忏》、《慈悲水忏》、《大悲忏》等,以供佛弟子依法修忏悔。密乘则主要观想密法总管、普贤菩萨的秘密身金刚萨多,诵念其“百字名”(咒语)而忏悔,这被列为密乘修行者必修的“四加行”之一。事忏忏至罪障消除,有严格标志,称“见罪净相”。依《准提陀罗尼经》所说,见罪净相有看见或梦见佛菩萨、光明,或梦见听闻佛法,吐恶食,或吐或饮乳及酪,或梦见日月、空行母、猛火、水牛、黑色人、僧尼、乳树、象、牛王、山、狮子座、微妙宫殿及飞行上升等。  理忏,又名“实相忏悔”、“无相忏悔”,即依佛法真理,观业从心起,由自心妄想而生,妄想依缘而生,即生即灭,无实自性,本来是空,如空中风,无所依止。《观普贤菩萨行法经》偈云:  “一切业障海,皆从妄想生,若欲忏悔者,端坐念实相,众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  这种理忏,因与绝对真理——本来空性相契合,故消灭罪障恶业的力量比事忏更大。  2、对治现行力。即修佛教所说种种能对治业障的法门,如读诵大乘经,观空、无我,持诵有消业力用的真言密咒,及以虔敬心、忏悔心塑画佛像、供养佛和佛塔,礼佛、持念佛菩萨名号等。  多种大乘、密乘经典中,都盛说此类修行能消业灭罪。如《观普贤菩萨行法经》说若昼夜六时礼十方佛,诵大乘经、思第一义甚深空法,“一弹指顷,除却百万亿阿僧祗劫生死之罪。”  《金刚经》说诵持该经能转后世重罪为现世受人轻贱的轻报。《观无量寿经》说临终者至心称念“南无阿弥陀佛”名号一声,灭八十亿劫生死重罪,观想佛的形相、净土等也皆灭罪无量。《大悲心陀罗尼经》说供养观世音菩萨并专称其名号,“得无量福,灭无量罪,命终往生阿弥陀佛国”,持诵此菩萨“大悲咒”,一宿满七遍,“除灭身中百千万亿劫生死重罪”,甚至接触从虔诵此咒者身边吹过的风,也“一切重障恶业,并皆灭尽,更不受三恶道报,常生佛前”,然“唯除一事:于咒生疑者”。  密乘经典中此类说法比比皆是,多数佛菩萨真言皆被说为有消罪灭障之效。这类灭罪法门的神力,来自佛菩萨与真实相应的誓愿和历劫修行所成就的功德,与众生虔诚敬仰心、忏悔心的清净心力之因缘和合。  3、遮止力。指严格遵守以“防非止恶”为旨的佛教戒律,谨言慎行,不作诸恶,奉行诸善,以实际行动证明已痛改前非,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4、依止力。指皈依佛法僧三宝,发普度、普利一切众生的“菩提心”,依靠三宝的巨大法力和菩提心的强大愿力为殊胜增上缘,自能起到消罪灭障的作用。  虽说恶业罪障可以依以上种种法门,随心转、消,但是否转、消,须具严格条件。如前所述,事忏须修到“见相”,方算见效;理忏则须修至明心见性,与空性真实相契,《永嘉证道歌》曰:  “了则业障本来空,未了应须还宿债。”  了,指明了自心佛性,证见空的本面,其境界相当高深,非可轻易达到。若不能“了”,那就还得受因果律制约,偿还宿世所欠的债。可消可转之业,主要指非决定心作、作已有悔的“不定业”。《优婆塞戒经.业品》说:  “若时不定果报不定,是业可转,或果报定应后受者,是业可转现在受之。”  没有说过重大定业可以不受。佛典中说,以佛力之大,亦难卒灭定业,但也非绝对不可灭,只不过消灭转移的因缘难具罢了。智者大师《法华文句》卷十说:“若其机感厚,定业亦能转。”肯定深厚的非常机缘和大感应,可以转、消定业。  至于佛教所设各种忏悔灭罪法,虽可奏效,但经论中还是强调作了恶业之后忏悔而净,与注意防护不作恶业之清净,两者大有区别。  《瑜伽师地论.菩萨地》说,若破犯杀、盗、淫、妄(语)的“根本戒”(性戒),虽然可以通过深重忏悔灭罪后,重新受戒,但障碍现生证入菩萨初地。  只有皈依佛教、受佛教戒以前所造的重大恶业能忏悔而净,皈依受戒后所造的重业难以忏除。僧尼戒条规定,同性恋等重大恶业是不可忏悔(僧团不接受其悔,非驱逐不可)的。这就避免了业可转消说可能产生的“今天先尽情作恶,明天再忏悔念经持咒以消灭恶报”等副作用。  野孤禅”公案   中国禅宗门下,流传着一则著名的“野孤禅”公案(参禅故事),讲的便是业报是否转可消的教理。故事说:禅宗六祖慧能三传弟子百丈怀海禅师,每日上堂,见常有一不认识的老人听他说法,听毕随众僧散去。有一天,众僧散去后,老人独自留下来,百丈乃问:“站在那里还不走的是什么人?”老人回答:“我于过去迦叶佛出世时,曾住此山为大禅师,有学禅者请教:‘大修行的人还会落于因果(被因果律束缚)吗?’我答:‘不落因果。’因为答错,遭受恶报,堕为野狐,已经五百生,今请大和尚代作一正确答案。”百丈说:“你只管问。”老人便问:“大修行的人还落因也未?”百丈答:“不昧因果。”老人于言下大悟,告辞说:“金也脱野狐身,住在山后,请求能按葬送亡僧的仪式烧送。”百丈乃命维那师(掌管僧众秩序的僧职)敲钟召集僧众,斋饭后率大家去后山葬送亡僧,果然在后山发现一只死狐狸(见《古尊宿语录》卷一等)。   迦叶佛(释伽牟尼以前出世的佛)时的一位大禅师,因为答徒众所问,一字之差,修行一世,竟然落得个百生堕为野狐的下场,此事的确发人深省。这禅师答错的,正是佛法中关于业报因果的重大理论问题:依佛法修行,究竟能否超越因果律,不受业力果报的束缚?禅师的答案,究竟错在哪里?如果说他答错了,那么慧能高徒永嘉玄觉禅师说“证实相,无人法,刹那灭却阿鼻业”,岂非更错?   依佛法义理,因果律,从世俗谛的角度来讲,是铁的自然规律,只能从遵遁中获得自由,不得随意超越。经传载释迦牟尼在成佛后,还曾因过去世的宿世,受“金枪马麦”(被木片伤足、施主忘记供食而屈尊食用马料)之报,佛神通第一的高足摩诃目犍连和禅宗西天第二十四祖狮子尊者等,尽管已证阿罗汉,仍因酬偿宿世所欠人命,被人打死、杀死。说明业报不是那么好超越。《优婆塞戒经》说,依佛法修行,只有修到阿那含果(第三果)和阿罗汉果,才能转应后世重受的欲界重业果报,在现世提前受报或从轻受报,轻业不受,不是一修行便可转、消业报。说大修行人不落因果,笼统肯定因果律可超越,忽略了可转、消宿业的条件,未能将真、俗二谛统一(依业空故必有因果报应),堕于“恶取空”的边见、断见,会起使人纵心放任、不勤苦修行的负面教化作用,令学人智眼不明,造下了宣扬邪见的恶业,因此应堕于畜生道,受痴暗无智之报。然毕竟善根不浅,五百世后,得遇百丈禅师说法,当下解脱。百丈回答“不昧因果”,与“不落因果”虽然只一字之差,但这个“昧”字非常关键,肯定因果律不可超越,只能如实认识,“不昧”,与常人的“不明”有别,意谓对前因后果及因果本空的性质看得清清楚楚,如大珠慧海禅师所说,“现前心通,前后生事犹如对见”(《传灯录》卷二八)。据说摩诃目犍连、狮子尊者,不是不知宿业果报,而是以神通智慧看清楚了,才主动找上宿世怨家债主的门,去痛痛快快地接受被杀之报。   至于永嘉玄觉禅师《证道歌》所说的“刹那灭去阿鼻业”、“了则业障本来空”,是从真谛的角度,肯定证会实相(空性)有消灭阿鼻地狱重业的巨大力量,这完全符合佛教教义。按大小乘所说修道阶位,修行者观修实相,当达见道前“四加行位”的第二位“忍位”时,便已转、消重业,不堕恶道,继而入见道位以上,便永断恶道之因,再也不会堕入地狱等恶道了。禅宗说的“证实相”与“了”,一般指见道,那当然已消灭了阿鼻地狱重业,若未达“了”,对不起,那还是得遵循因果律安排,去偿还宿债。
(小乘以八忍八智之十六心为见道,因十六心是初生无漏智照见真谛理之位。大乘的菩萨,则于初僧祇之终,终四善根之加行,而顿断分别起之烦恼所知二障,叫做见道)  “野狐禅”公案因而被禅门重视,用以憼惩未得真“了”而无视因果业报的假开悟者,以后又被人加以引申,变成了对未得真正了悟的“狂禅”之贬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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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果不虚,莫造恶业!
  当佛教遇到伊斯兰教  不经意间,又看到了那烂陀(Nalanda)的新闻,那烂陀(Nalanda),古代梵文里nalan意思是莲花,在印度象征着知识,da意思是给予,那烂陀意思是“知识的给予者”。“那烂陀寺相传建于公元427年,在古摩揭陀国王舍城附近。它不仅是古代印度佛教的最高学府和学术中心,同时还教授哲学、逻辑、语言、天文、数学、医学等各类知识。在最兴盛时期,曾经藏书900万卷,僧人学者超过万人。”  曾经,那烂陀寺是印度最大的寺院,甚至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大的大学。印度历史上著名的佛教大师龙树、无著、提婆、世亲等都在这里修业讲学,“僧徒主客常有万人”。  佛祖涅 后不久,这个国家的国王铄迦罗阿迭多,也就是帝日王,敬重佛教,崇拜三宝,建造了最初的那烂陀寺。他的儿子佛陀毱多王又建一所寺庙。婆罗阿迭多王继位后,也建一所寺庙。这样,从帝日王到加来王、幼日王等,先后有6位国王在这里营造佛寺,最后把所有这些寺庙用砖墙围起来,成为一个大佛寺,就是现在的那烂陀寺。而今天那烂陀寺只是一片废墟,佛教在印度也早已绝迹,佛教在印度重新出现只不过是19世纪英国人统治以后以后的事,如果没有英国人佛教能否回传?显然是个问题。不光在印度,在中亚,中国西北,东南亚,这些佛教曾经大红大紫的地方早就是穆斯林的天下,这些地方到底发生了什么?在中国的历史教科书里,人们当然是找不到答案的。  有一个关于佛学大师提婆的故事,可以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佛教的宿命。提婆是龙树门下高足,继龙树之後继续於南印度传播大乘佛教。据说,他曾像龙树一样,也感化过一位南印度国王,使之皈依敬重佛法。有一次,这位国王为了佛教的事业,於都城中建立了一座法坛,请提婆端坐其上,宣讲佛法。  这便引起南印度其他教派之人的愤恨和不满,他们从四面八方赶赴都城,要与提婆菩萨以论辩决胜,想藉以击垮佛教。提婆知道对方谋定而动,有所为而来,不但毫不畏惧,反而主动出击,令人传出话说∶「我现在要建立三个论题,其一是一切圣贤中佛陀第一,其二是一切知识中佛法第一,其三是一切救世人物中僧为第一。我建立这三个论题,欢迎各家各派的论师前来辩论。如果有人能驳倒此论,我提婆甘愿斩首相谢。何以必要斩首呢?因为我所立之论如被人驳倒,足见我见理不明,愚昧无知。那种愚昧无知的脑袋我宁可砍掉,也不愿保留,省得它让我乱作议论,丢人现眼。」提婆的这番宣言,无疑於将其他各派论师视若无物,他们越发被激怒了,相约而说∶「这个提婆也太自高自大了,根本不将我们放在眼里。即便他真的有三寸不烂之舌,难道还能胜过我们百万之众吗?」於是,他们约定联手对敌,同提婆展开一场车轮大辩论,且看他如何能够应付。  这天,约定好了的各派论师突然一起云集到提婆的道场。车轮大战开始了,他们一个个接连出场,但都没能在提婆的利舌下得到一丝半点的便宜。那些智慧较低、学识不富、论术不精的人,仅需提婆一言便告屈服。智慧深厚、学识广博、精於辩论的人,虽能与提婆往来争锋,但最多不过两天时间,便也理屈辞穷,告败认输。许多有自知之明的人乾脆就不敢出场了。这样一直辩论下去,直达三个月之久,前来辩论的八方论士才算全部认输,再没人敢出头露面了。当日辩论开始之前,各家论士也曾依样画葫芦,像提婆一样发誓论败便斩首相谢,提婆未能同意,只是让他们论败便应改投提婆为师。因此,等到三个月的辩论结束时,八方论师百万馀人都成了提婆的弟子。提婆的事业由此达到了高峰,却也因此埋下了祸根。据说当时有一位「邪教」弟子,虽然也改投了提婆,但却抱著不轨之心。原来,他看到自己的老师败於提婆,便认为是奇耻大辱,心中非常痛恨提婆。他曾咬著利剑发誓说∶「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你以口才胜了我们,我必要以刀剑胜你;你以无形的空刀杀我们,我必要以真刀实剑杀你。」发誓以後,便一直身怀利剑,追随在提婆左右,伺机行刺。有一天,提婆正在丛林静处禅定思维,其弟子们也都散到各处各自用功去了。那位「邪教」弟子见到有机可乘,立即挺身而起,一剑刺出,正中提婆的腹部。这事若发生在别人身上,只怕会大声喊人救命了。可提婆却出人意料地非常安静,他捂住伤口,对凶手说∶「我这里有三件东西,袈裟、佛钵和盂盆,你赶快拿著逃命去吧,注意要走山间小路,不要走大道平川,否则肯定会被我的弟子们捉住。你还没有学到佛法,不知身名是人之所累,所以肯定会爱惜自己的身体寿命。我却不然,我深蒙佛陀遗法所化,对身形寿命早就看淡了。念你仍为狂心所惑,我在命终之前还是想向你说明白,人与万物实际上都是无实的,求之实不可得,不明白这一道理的人被狂乱之心所惑,从而认为有人有我,有苦有乐。岂不知苦乐只是两种情感,来自人们对外界的接触。人如果不与外物相接,苦乐之心便失去存在的依据,也就自然消失了。」  那位「邪教」弟子见提婆如此慈悲,不仅不怨恨自己,反而在临终前为自己说法,心中非常悔恨。但犹豫再三,还是逃命去了。这时,提婆遇刺的事已为弟子们知道了,他们失声痛哭,汇集到提婆身旁,更有一些学法不精的人四处搜寻,截堵道路,想要捉拿凶手。提婆把他们召集回来,进行最後的说法教诲。他说∶「若从事物的真实本性进行思考,你们就会知道,世间根本没有害人者,也没有被害者。因为一切皆空,人的本性也是虚的。所以,你们失声哭喊、四处追捕凶手又何必呢?这不过会使你们多种些不善之业而已。至於那位凶手,他所害的不过是些业报,却不是我提婆。所以你们应该谨慎思考,千万不要以狂追狂,以哀悲哀啊。」  说罢,放身蝉蜕而去了。一代佛学大师就这样遇害身亡,离开了人间。  提婆的境界自然是高的,不过总感到还需要周围的人也需要高境界才行,不然高僧岂非只有任人宰割的份?  类似的还有一个“顽石点头”的故事,晋末义学高僧竺道生,他为鸠摩罗什的高足,悟解非凡。当时《涅槃经》只部分译出,传入南方,其中说除一阐提(断绝善根的人)外皆有佛性。道生则坚持认为“一阐提人皆得成佛”,遂被守旧者目为邪说,摈出僧团。道生因入今苏州虎丘山,传说他曾聚石为徒,讲《涅槃经》,说到一阐提有佛性,群石皆为点头(见《佛祖统纪》卷二十六、三十六)。以后全部《涅槃经》传到南京,其中果然说“一阐提人有佛性”。  那么佛教徒遇到真正毁佛杀僧断绝善根的一阐提人会是什么态度,又会有何结局,从这两个故事里是不难看出端倪的。  据佛典记载,古印度有96外道(也有其他说法),而耆那教则说有300多种,可见在古希腊、南亚次大陆和中国几乎在同一个时代发生了思想大爆炸,争论是非常激烈的,但由于某种默契,印度实质上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宗教宽容。  宗教宽容是存在的,并不意味着争论停息了。今天你到敦煌莫高窟去参观壁画,还可以看到一些护法金刚手里拿着蛇,解说员会告诉你那是因为婆罗门怕蛇,实际上蛇(Naga)在印度教中是神物,而大神湿婆身上就有三条蛇。而据佛教经典记录经常有论战发生,比如龙树与婆罗门还有其他外道论士的对抗,龙树大获全胜;而印度教也有商羯罗辩论大胜佛僧的记录。  这些斗争,都说明,有一种默契是的确存在的。
  直到野蛮屠杀的开始。  这些野蛮人来自西北,他们是突厥,从7世纪进入印度北部。而印度北方无数的佛教寺庙被劫掠屠杀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贪婪的突厥人盯上了寺庙里储存的,让人瞠目结舌的黄金珠宝等等的财富;那些灭亡佛教的突厥人,是一个贪婪的游牧民族,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不惜用宗教来给自己的野蛮行径遮丑——那些毁灭佛教的突厥人相信,毁的的佛像越多,杀的异教徒越多,他们在天堂的奖赏就越多。  这些穆斯林罪行滔天,自以为是伊斯兰教教徒,但除了贪婪和特别能打,他们在文化、哲学方面实际上是非常落后且自闭的,实质上,他们就是流窜的土匪。  渥德尔先生研究过一个藏地的记载,讲述的是一个西藏的朝圣者到了佛教的学术中心、伟大的大学那烂陀寺时,看到的是野蛮屠杀、抢掠和焚烧后的狼籍,一个比丘拿着几本佛经在颓倒的佛塔间踯躅。这是世界历史上的一个文化灾难,那烂陀寺不是一个单纯的修行场所,它还是一个伟大的学术中心,几百年来,它的藏书多到了无法计算,无数优秀的哲学家在这里学习生活,公元1193年,突厥人巴克赫提亚尔#8226;卡尔积带兵侵入那烂陀寺,寺院和图书馆遭受严重破坏,大批僧侣逃难。从此,那烂陀寺失去了光辉。而这也成为佛教在印度走向衰败的转折点被毁灭后的那烂陀寺,在数百年的时间里被淹没历史的尘埃里。自从北部佛教进入大乘时代后,民间的佛教的确在式微,高深烦琐的佛教哲学只能在这些最优秀的哲学家手中传承了,这种不停地屠杀、焚烧和骚扰是釜底抽薪,终于将佛教从南亚次大陆抹掉了。那烂陀寺的毁灭,是人类文明史上的灾难,不亚于亚历山大图书馆被焚(据说有位阿拉伯大将认为焚烧的理由是“凡是《古兰经》上没有的,都是不应当保留的;凡是《古兰经》上已有的,都是不必要保留的。”),曾经僧众2万的学术中心,从此消失。也因为突厥穆斯林的入侵,次大陆的宗教宽容结束了,在晚期,佛教中有密宗色彩的金刚宗组织了军队反抗突厥人,他们被消灭殆尽;印度教徒的反抗更烈,也因为他们人数众多的原因,终于存活。但是,所有宗教派别互相辩论的学术时代一去不返(后来的阿克巴时代一瞬即逝),也就是说,规则被少数派抛弃;而默契,因此失效。  自以为有信仰的野蛮人、流窜犯,是印度宗教宽容传统的罪人,是世界文明史的罪人。而后人——只能感叹,却不能回到从前,做历史的仲裁者了。  放眼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伊斯兰教向中亚、南亚、东南亚扩张的历史几乎就是一部蚕食、打击佛教的历史。公元8世纪起,阿拉伯帝国的势力范围扩张到中亚,中亚大部分佛教国家和游牧部落都皈依了伊斯兰教;公元9-13世纪,阿拉伯人、突厥人前仆后继地入侵北印度,并最终导致佛教在印度的绝迹。到了公元15世纪,东印度群岛(今印度尼西亚)、马来亚的穆斯林国家又通过武力征服将佛教和印度教赶出这一地区,在东南亚构筑了一个伊斯兰文化圈。在与伊斯兰教的对抗过程中,佛教在多数情况下都会遭遇失败。英国学者渥德尔曾说:“佛教教义,尤其是它反暴力的社会纲领……对伊斯兰教的残暴作不出直接的回答。”(《印度佛教史》第十二章第七节“穆斯林的毁灭精神”)这一说法有些偏颇,但也不失为一个有道理的解释。当时印度大部分国家都支持印度教,只有孟加拉的统治者还推崇佛教,佛教失去了来自上层的保护;而在民间,佛教要么被印度教驱逐,要么与印度教融合,失去了自己的生命力。此时的佛教既无下层根基又无上层支援,在伊斯兰教面前缺乏起码的自卫能力。而“非暴力”的信条根植于佛教思想中,佛教的教义也使佛教徒不可能自己拿起武器、组织群众来反抗突厥人的入侵。当印度教王公与突厥人坚持对抗,当印度教群众此起彼伏的起义使穆斯林统治者不得不放宽宗教政策时,佛教徒却没有组织起任何像样的反抗,只有少数僧侣远走国外,保存了一些古代印度佛教经典。  突厥征服者对佛教和印度教的残忍是令人发指的。根据英国学者渥德尔的引述,“穆斯林从左边杀过去,又从右边杀过来……被征服的人民要么接受伊斯兰教,要么只有死亡一途。”许多印度教神庙和佛教寺院都在劫掠一空后被焚烧,并在其原址上建立起清真寺。但这种烧杀抢掠对佛教的打击更大,因为佛教此时主要集中在北印度和东印度的少数繁华地区,突厥人只要占领这些地区就可以彻底摧毁佛教寺院,消灭佛教的有生力量。而印度教神庙则遍布印度各地,从大城市到小村社无处不在,突厥人无法控制印度的每一个城市和乡村,自然也就无法根除印度教。更重要的是,印度教的哲学思想和社会纲领已经渗透到印度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任何一个外族统治者都必须利用印度教来控制印度。而佛教对印度社会虽然曾有很大影响,但却远没有印度教那么深;佛教的黄金时期早已过去,现在它的印度社会的影响有限,穆斯林很容易就能将其一举击溃。  佛教唯一象样的抵抗发生在中国新疆于阗佛教王国,在这里佛教徒抵抗了50余年。如今,当我们翻开《突厥语大词典》时,还可以读到穆罕默德;喀什噶里记载的伊斯兰征服者的诗歌:“我们如潮而至,攻陷大小城池,佛堂庙宇全捣毁,给菩萨拉屎撒尿。”穆罕默德;喀什噶里在解释这首诗时说,为了侮辱他们而在佛像头上“拉屎撒尿”。从此首诗歌中又见到了宗教战争既凶猛无比,也非常残酷的情景。  从世界范围看当佛教遇到伊斯兰教无一例外的溃败。从佛教这方面来讲,我们当然可以说出佛教一千个优点,一万个优点,但佛教的消极面同样不可小觑,正如《草原帝国》[法]勒内;格鲁塞/著  蓝琪/译项英杰/校所讲的“阿勒坦汗和达延系的其他王公们在与其人民一起皈依西藏佛教时,他们认为他们正在追随忽必烈的脚步。但是,当忽必烈崇信佛教时,蒙古人对中国的征服几乎已经完成。然而,尽管阿勒坦汗不止一次地攻入长城,火烧北京城郊,但是,他所做的仅此而已,蒙古的征服不得不又从头开始。不过,喇嘛教的盛行对东蒙古人产生了立即见效的松弛作用。鄂尔多斯部和土默特部,察哈尔部和喀尔喀部,特别是前者,在虔诚的西藏教权主义的影响下,他们很快丧失了阳刚之气。这种佛教,曾经把唐朝的可怕的吐蕃人改造成了宗喀巴的梦想者和创造奇迹者,它将使近代蒙古人更衰落,因为他们缺乏任何富于哲理性的品质,除了偏执和教权主义外,从新宗教中他们一无所获。15世纪末宣布要再现成吉思汗国史诗的人们,现在突然停止了脚步,陷入顺从的惰性,除了给他们的喇嘛提供奢侈的生活外,无所关心。正如鄂尔多斯部王公萨囊彻辰所记录的那样,他们的历史表明他们已经忘掉了世界征服者及其光荣,他们只梦想征服灵魂。当获得了这种精神超脱和达到神圣境界之后,东蒙古人被卡尔梅克人,或者是满族人征服的时机已经成熟。正像考朗特所评论的那样,唯一的问题是两者中,谁将使东蒙古人跌落。”
  我们不妨再看一看伊斯兰教的情况。《古兰经》《圣训》中多次鼓吹“圣战”,声称“在圣战中面向敌人阵亡的烈士能直接升入天国”,“信士能够以一人抵挡两个不信的人”云云,这是公然鼓励征服和劫掠。:“以掌控我的生命的神的名义,我需要为真主而死;然后我会复生,然后再次为真主而死”;“先知说,‘没有任何上了天堂的人愿意再返回这个世界,即便给他所有东西,除了那些烈士。他们愿意为了赐给他们的无上光荣而回到这个世界死上10次’。” [sahih muslim, chapters 781, 782, the merit of jihad and the merit of martyrdom.])   伊斯兰教的天堂一直是一个很招人的话题,特别是天堂里的处女。在天堂中的回报是什么?在《古兰经》和《圣训》里以非常色情的细节描述了伊斯兰天堂,例如古兰经第56章12-40节、第55章54-56节和第76章12 -22节。引用著名的企鹅出版公司出版的NJ Dawood译《古兰经》的56章12-39节:“他们躺在宝石镶嵌的床上,长生不老的少年端着碗、壶和一杯最纯的酒服侍着他们(这酒既不会让他们头疼,也不会让他们迷醉);他们自己选择水果和喜爱的禽肉。他们还会得到深色眼睛的天堂美女(houris),如同蚌壳里的珍珠一样贞节;这是对他们的行为的报偿……我创造了这些天堂美女并使其成为处女,作为他们的贴身爱侣……”   你应该注意到大多数版本的译文,甚至是由穆斯林自己翻译的版本——例如A Yusuf Ali和英国穆斯林Marmaduke Pickthall翻译的版本——都把阿拉伯语中的(复数词)Abkarun翻译成了处女,一些著名的词典,例如由John Penrice编纂的,也是这样翻译的。我强调这个事实,是因为许多羞愧而窘迫的穆斯林说“处女”这个词翻译错了,它应该翻译成“天使”。在《古兰经》第 55章72-74节,Dawood把阿拉伯语词汇“hur”翻译成了“处女”,而上下文表明处女一词是适当的翻译:“深色眼睛的处女躲在她们的帐篷里(你想拒绝你的主的哪一件恩赐?),任何男人和精灵都没有和她们接触过。”)   需要指出两件事。第一,在《古兰经》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及天堂提供的处女的实际数量。第二,深色眼睛的处女是为所有穆斯林提供的,不仅仅是烈士。我们发现,正是在《圣训》中提到了天堂里的72个处女——Al- Tirmidhi(卒于公元892年)收集的圣训集(第4卷,真主的使者[先知穆罕默德]在一些章节中描述了天堂的特色,以及第21章“给天堂中的人们的最小奖赏”(圣训2687))。Ibn Kathir(卒于公元1373年)在他对《古兰经》第55章《至仁主安赖哈曼》第72节的注释(Tafsir)里也引用了同样的一个圣训:“听到先知穆罕默德说:‘给天堂中的人们的最小奖赏,是一座有8万名奴隶和72位妻子的住所,它的圆顶上镶嵌着珍珠、碧玉和红宝石’,它的跨度相当于从 Al-Jabiyyah[大马士革的郊区]到Sana’a[也门]的距离’。”   近代伊斯兰护教家试图淡化这些描述中的明显的物质主义和性暗示。但是正如穆斯林百科全书所说,即便是正统的穆斯林神学家——例如al Ghazali (卒于公元 1111 年) 和Al-Ash’ari (卒于公元935年)——也“承认天堂中的肉欲的愉悦”。古兰经的注释者、博学的Al-Suyuti (卒于公元1505年)生动细致地详细描述了这种肉欲的愉悦。他写道:“每一次我们和一个天堂美女睡觉,我们都会发现她是处女。此外,被主选中的这些人的阴茎永远不会变软。他们将永远勃起。每次你做爱的感觉美妙至极,绝非人间的感觉。如果你在人间体验到这种感觉,你会昏过去。除了在人间的妻子,每一个被选中的人[即穆斯林]将与70位[原文如此]天堂美女结婚,而她们的阴道全都美妙极了。”   不难想像当佛教遇到伊斯兰教,就象秀才遇见兵,或许更确切的比喻是处女碰上强盗,结局是不言自明的。难怪穆斯林有那么多人肉炸弹,原来他们急着要去享用72个阴道“他们”的路线图:  1、“他们”首先宣称自己是“和平的宗教”,通过经商、避难的方式零星迁徙到一个新地方,很低调,很和善,很遵纪守法——除了对吃某种食物有点神经过敏,除了干涉婚姻自由之外(不过我们总是想,唉,不吃什么食物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内婚虽然很讨厌,但不跟他们通婚不就行了嘛)——谁能拒绝这么一群可怜巴巴的外来人呢?于是,他们站住了脚。  2、既然站住了脚,那么第二步就是形成社区了。这个进程会持续几十年,“他们”的繁殖速度异常迅速,每家几乎都会养10个8个孩子,而且这些人一出生就毫无选择地成为“他们”。几十年之后人们会发现,周围已经到处是“他们”。“他们”自由地游走于我们的开放社会中,而“我们”却对“他们”的圈子针插不进、水泼不入——除非“我们”也皈依了“他们”。我们不知道“他们”在筹划什么。  3、第三步,我们会发现身边的暴力和犯罪现象突然增加,就象1995年前后人们惊讶地发现周围突然到处是某族小偷一样。即便是犯罪,也是在不断地发展:1995年我抓住第一个某族小偷,在把他扭送派出所时他用刀片自残了;2000你年我抓住第二个某族小偷,立刻围上来几个人跟我对峙,尽管我没能把他扭送派出所,但他们也没敢对我暴力相向;而现在,据说这些家伙已经动不动就砍人了。  4、第四步,犯罪行为会升级到群体性暴力,“他们”十分善于结为一体对付单个的“我们”,侵占财产,强占耕地,欺男霸女,欺行霸市,让“我们”时刻生活在威胁的阴影中。  5、第五步,群体性暴力会变得越来越频繁,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动不动就出动几十、几百殴打、骚扰“我们”。在这种情形下,“我们”面临选择:如果有可去的地方,“我们”就得背井离乡;如果没有可去的地方,“我们”要么继续在惊恐中度日,要么不如皈依“他们”,以免遭迫害。  6、OK,至此,某个特定地域的绿化已经接近完成,其标志是,“他们”占了局部人口的简单多数,或者是相对多数(即成为多民族中最大的族群)。这时,“他们”就要闹独立、闹分裂了,“他们”闹独立时既有“温和派”(文的),也有“激进派”(武的),还有“犯罪派”(无间道),你兴兵围剿逼得“他们”走投无路时,“温和派”就来宣扬“和平”;你罢兵休战放他们一马,“激进派”就立刻卷土重来,杀人放火;而“无间道”派则是不战与和,片刻不停地进行犯罪的勾当。  7、此时的“我们”面临两种选择:要么,屈膝投降,看着那块地方分裂出去,眼睁睁地看着留在那里的“我们”的同胞被迫害、被驱赶、被屠杀、被同化(无论在车臣还是科索沃,当“他们”控制了该地之后立即都对当地其他民族实行了抢劫、屠杀、迫害和清洗);要么,奋起反抗。  8、同意他们分裂出去就能乞求来和平吗?就能结束这绿化步骤吗?谁要相信这个,那他的智商不会高于60。这个分裂过程永远不会停止,过段时间你就会发现,现在的进程重新进入了“步骤一”,或者“步骤二”,只不过换了一下。  (伊斯兰教徒的观念就是:天下所有的东西都是属于伊斯兰的,只不过暂时被非伊斯兰抢走而已。总有一天,伊斯兰会抢回来的。不信阿拉的全部都要杀死,等条件成熟了,就杀光一切非伊斯兰信徒。)
  不要以世俗的眼光看佛教  佛法能彻底了悟生死,什么国家强大,物质丰盛,民主自由,这都是无常,这都是空,这都是苦。  丝绸之路上佛教寺庙的断壁残垣,被穆斯林彻底征服,这都是世界俗人眼中的现象,是虚幻的。  而当时在寺庙里修炼的僧人有的说不定早已成佛,逃出六道轮回,得大自在,国破家亡,被外道征服这都是表面现象,成佛之后这一切都不是问题。  所谓的亡国灭种,国破家亡这都是幻象。修得正果,逃出六道轮回,则人世间国破家亡与你和干,这实在是不值一提的小事情,只要佛法在心中,一切都是光明的。  从另一个方面看,亡国灭种,国破家亡这不过是轮回中的一种幻象,业力所致。比如你说的丝绸之路上佛教寺庙的断壁残垣,被穆斯林彻底征服,这只是你的观点,其实原来那些人有的可能已经成佛,所以你所谓的亡国灭种与他早已无关了,而另一些人也可能轮回到现在丝绸之路上中亚穆斯林国家,对他们来说也不存在亡国灭种的感觉,只不过是又换了肉身,他们认为现在的穆斯林国家才是祖国。  再比如中国被日本彻底征服了,中国人被杀光了,在你看来这是亡国灭种,其实不是,在我佛看来这是幻象。虽然你被日本人杀死了,但转世后可能又在这片土地出现,但这时你已经是日本人的身份了,所以你不会有亡国灭种的感觉,而且你还会感到很自豪,所以对于一个信佛的人来说根本不存在亡国灭种之事,一切只是轮回幻象。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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