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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全年I公_(08292)_公告正文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全年I公
公告日期:
INTERNATIONAL,
慧聪网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292)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全年业绩公布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创业板(「创业板」)的特色
创业板的定位,乃为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的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有意投资的人士应了解投资於该等公
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後方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的较高风险及其他特色表示创业板较适合专业及其他资深投资者。
由於创业板上市公司新兴的性质所然,在创业板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於联交所主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
法保证在创业板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
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布的资料乃遵照《联交所的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慧聪网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资
料;本公司董事(「董事」)愿就本公布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
本公布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布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
* 仅供识别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产生的销售收入约为人民币837,721,000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币
548,568,000元),较二零一二年之销售收入增加约52.7%。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获得溢利约人民币151,534,000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币65,422,000元),较二零
一二年溢利增加约131.6%。
二零一三年经营业务之现金流入约为人民币364,698,000元,较二零一二年约人民币151,689,000元有所增加。
本年度持续经营业务之每股摊薄盈利约为人民币0.2489元,较二零一二年约人民币0.1133元劲升119.7%。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递延收入约为人民币502,734,000元,较二零一二年之结余约人民币337,417,000元增加
本集团之毛利率上升4.4个百分点至二零一三年约91.9%(二零一二年:87.5%)。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股息。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提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业绩,连同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如下:
合并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及市场推广费用
除所得税前溢利
所得税开支
本年度溢利
其他全面(亏损)u收入:
其後可从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货币汇兑差异
本年度全面收入总额扣除税项
下列人士应占溢利: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非控股权益
下列人士应占全面收入总额: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非控股权益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以每股人民币列值)
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摊薄盈利
合并资产负债表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土地使用权
物业、厂房及设备
递延所得税资产
长期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发展中物业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直接销售成本
应收关联公司款项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
非控股权益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融资租赁责任之非流动部分
递延政府资助
非即期借贷部分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即期借贷部分
融资租赁责任之流动部分
其他应缴税项
应缴所得税
总权益及负债
流动资产净值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合并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
(累计亏损)u
非控股权益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结余
本年度溢利
其他全面亏损
货币汇兑差异
全面收入总额
与拥有人进行之交易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买入之股份
以股份支付之补偿-雇员服务价值
就成立附属公司作出之非控股权益注资
行使购股权
於附属公司拥有权权益变动但并无改变控制权
与拥有人进行之交易总额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结余
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结余
本年度溢利
其他全面亏损
货币汇兑差异
全面收入总额
与拥有人进行之交易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买入之股份
以股份支付之补偿-雇员服务价值
发行新股份
行使购股权
於附属公司拥有权权益变动但并无改变控制权
就成立附属公司作出之非控股权益注资
就成立附属公司作出之非控股权益注资
与拥有人进行之交易总额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结余
慧聪网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透过网上及网下渠道提供商业信息,於中国各地建立企业之间的社区。本
集团经营网上交易平台,透过企业网站「」提供行业搜寻结果优化服务及於中国出版其本身之工商业目录及黄页目录。本
集团亦兴建B2B家电商业展览中心,透过营运B2B家电商业展览中心,实现行业垂直的深度服务,为B2B买家及卖家交易达成提供一
揽子解决方案。
本公司乃一家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注册办事处位於4thFloor,OneCapitalPlace,P.O.Box847,GeorgeTown,Grand
Cayman,CaymanIslands,BritishWestIndies。
本公司之第一上市地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创业板。
除另有说明者外,此等合并财务资料乃以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为单位列值。此等合并财务资料已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获董
事会批准刊发。
主要经营决策制定者(「主要经营决策制定者」)被认定为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为评估分部表现及分配资源审阅集团内部报告。管理层
根据该等报告决定经营分部。
主要经营决策制定者自产品角度考虑业务。主要经营决策制定者自产品角度评估工商业目录及黄页目录、互联网服务以及会议及其
他服务的表现。
主要经营决策制定者按除税前溢利u(亏损)评估经营分部表现。此计量标准不包括来自经营分部之其他收入及非日常性费用影响。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可分为下列业务分部:
互联网服务:为客户提供可靠平台让彼等在网上进行商业活动及结识业务夥伴产生订阅费收入。
工商业目录及黄页目录:透过本集团出版之工商业目录及黄页目录提供工商业信息产生广告费收入。
(iii) 会议及其他服务:主办研讨会服务。
(iv) B2B家电商业展览中心;由於该分部为在建分部,故於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产生收入,概无披露独立分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各业务分部之间并无销售或其他交易。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工商业目录
互联网服务
及黄页目录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所得税前溢利
其他资料:
折旧及摊销
以股份为基础之补偿开支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工商业目录
互联网服务
及黄页目录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所得税前溢利
其他资料:
折旧及摊销
以股份为基础之补偿开支
本集团常驻於中国。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外界客户之所有销售收入均来自中国(二零一二年:相同)。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位於中国之金融工具及递延税项资产以外非流动资产总值(并无产生保险合约项下之雇员福利资产
及权利)约为人民币667,996,000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币225,222,000元),该等位於其他国家之非流动资产总值为零(二零一二年:
应收账款、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附注a)
减:应收账款之减值拨备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净额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附注b)
减:非流动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本集团一般给予其客户90天信贷期。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总额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至90天
181至365天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余额以人民币计值,由於本集团拥有众多客户分散於中国各地,故本集团之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概无信贷集中风险。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已确认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减值亏损约人民币2,533,000元(二零一二年:人民
币1,015,000元)。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约人民币2,822,000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币3,069,000元)已减值并作拨
备。个别减值的应收款项主要指向客户销售而长期未付款项。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约人民币4,240,000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币4,670,000元)为逾期但未减
值。该等账款与多名独立客户有关,彼等近期并无拖欠记录。该等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81至365天
应收账款之减值拨备变动如下: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款项减值
应收款项减值撇销
已减值应收款项拨备之增设及解除已计入合并综合收益表内。计入拨备账之款项一般於预期无法收回额外现金时撇销。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之其他类别内并无包括其他应收款项之减值拨备。
於报告日期的最高信贷风险乃上文所披露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之公平值。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抵押品作担保。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短期预付款项
长期预付款项(附注(i))
其他应收款项
-应收前联营公司之短期款项(附注(ii))
-短期其他(附注(iii))
-贷款予雇员(附注(iv))
有关公平值如下:
其他应收款项
以下列货币计值:
此金额为就购入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收购土地使用权之预付款项。余额包括就收购若干土地使用权作出之付款人民币21,600,000
元(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1,600,000元),惟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待相关政府机关最终批准。
附注(ii):
此金额为就提供数据库服务应收前联营公司北京邓白氏慧聪市场信息谘询有限公司(已於二零一一年出售)之结欠余款。
附注(iii): 此金额包括应收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之私人公司贷款及利息。本息合计为人民币20,668,000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币25,543,000
元)。借方为已出售市场研究及分析业务的其中一名新股东,其为本集团独立第三方。该贷款按年利率8%计息,已於二零一四年一
附注(iv): 雇员股份计划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本集团向多名雇员授予贷款,仅用作以市价购买本集团之股份。该笔贷款将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二十一日到期,并按年利率5%计息。贷款以港元计值。授予雇员之贷款公平值与其账面值相若。
普通股数目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
546,248,645
行使购股权
15,803,104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62,051,749
发行新股份
72,000,000
行使购股权
25,527,869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59,579,618
法定普通股总数为1,000,000,000股(二零一二年:1,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1港元(二零一二年:每股面值0.1港元)之股份。所有
已发行股份均已缴足。
根据本公司股东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十日之书面决议案,本公司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根据购股权计划,董
事会获授权向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董事或雇员授出购股权,以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条款按将由董事会厘定的价格认购本公司
於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据购股权计划,合共26,000,000份购股权已授予两名执行董事及部分员工,而其
中7,850,000份、9,350,000份、1,080,000份、581,000份、265,000份、245,000份、286,000份及320,000份购股权已分别於
截至二零零五年、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八年、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内失效。於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4,915,000份购股权已行使。
承授人可於购股权授出日期(即二零零四年二月十八日)後十二个月届满开始之十年内,以每股2.40港元的行使价行使该等购股
权。从授出日期之第一、第二及第三周年起,有关承授人最多可分别行使33.3%、66.6%及100%之购股权。
於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据购股权计划,合共10,000,000份购股权已授予一名执行董事及部分员工,而其
中2,460,000份、2,908,000份、346,000份、644,000份、274,000份及134,000份购股权已於截至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及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失效。於截至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已行使366,000份及1,024,000份购股权。承授人可於购股权授出日期(即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起计十二
个月届满开始之十年内,以每股1.49港元的行使价行使100%之购股权。
於截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据购股权计划,合共23,000,000份购股权已授予两名执行董事及部分员工,而其
中10,267,000份、1,035,000份、2,403,000份及668,000份购股权已於截至二零零八年、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失效。於截至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行使1,376,000份及1,621,000份
购股权。承授人可於购股权授出日期(即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起计十二个月届满开始之十年内,以每股1.24港元的行使价行
使该等购股权。从授出日期之第一及第二周年起,有关承授人最多可分别行使50%及100%之购股权。
於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据购股权计划,合共14,600,000份购股权已授予一名执行董事及部分员工,而
其中500,000份、1,180,000份及120,000份购股权已於截至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及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
失效。截至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行使700,000份、2,300,000份、
2,600,000份及3,000,000份购股权。承授人可於购股权授出日期(即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九日)起计十二个月届满开始之十年
内,以每股0.604港元的行使价行使该等购股权。从授出日期之第一周年起,有关承授人可行使100%之购股权。
於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据购股权计划,合共33,800,000份购股权已授予一名执行董事及部分员工,而其
中700,000份、400,000份及800,000份购股权已於截至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及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失效。
於截至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分别已行使1,000,000份、5,550,000份及9,482,000份
有关购股权。承授人可於购股权授出日期(即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起计十二个月届满开始之十年内,以每股0.82港元的行使价
行使该等购股权。从授出日期之第一及第二周年起,有关承授人可分别行使50%及100%之购股权。
於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据购股权计划,合共3,000,000份购股权已授予部分员工,而其中100,000份、
100,000份及50,000份购股权已於截至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失效。於截至二零一二
年及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行使800,000份及1,670,000份有关购股权。承授人可於购股权授出日期(即二零
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起计十二个月届满开始之十年内,以每股1.108港元的行使价行使该等购股权。从授出日期之第一及第二
周年起,有关承授人可分别行使50%及100%之购股权。
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根据购股权计划,合共1,500,000份购股权已授予一名员工。承授人可於购股权授出日期(即二零一三
年四月三日)起计十二个月届满开始之十年内,以每股4.402港元的行使价行使该等购股权。从授出日期之第一周年起,有关承
授人可分别行使最多20%及由授出日期之第五周年起可逐步行使100%之购股权。概无购股权於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内获行使。
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根据购股权计划,合共10,000,000份购股权已授予部分员工。承授人可於购股权授出日期(即二
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起计十二个月届满开始之十年内,以每股9.84港元的行使价行使该等购股权。从授出日期之第一周年
起,有关承授人可分别行使最多10%及由授出日期之第五周年起可逐步行使100%之购股权。概无购股权於截至二零一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获行使。
重估购股权公平值之假设如下:
二零零六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一零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三年
六月二十三日
七月十一日 九月二十九日
四月七日 三月二十八日
四月三日 十一月十八日
行使价(港元)
购股权公平值(人民币)
12,527,000
50,125,000
无风险利率(%)
预计年期(年)
预期每股股息(分)
於购股权获授出前之工作日,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二日、二零零七年七月十日、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六日、二零一零年四月六
日、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及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每股市值分别为1.45港元、1.24港元、0.55
港元、0.82港元、1.1港元、4.3港元及9.23港元。
未行使购股权数目及行使价之变动如下:
首次公开招股前购股权计划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於一月一日
已失效及行使
(4,036,016)
(5,111,104)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购股权计划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於一月一日
25,350,000
31,700,000
10,000,000
已失效及行使
(4,947,000)
(1,024,000)
(1,621,000)
(1,376,000)
(3,000,000)
(2,600,000)
(9,482,000)
(6,350,000)
(1,720,000)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二零二零年四月七日
15,868,000
25,350,000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10,000,000
股份奖励计划
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并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董事会决议向72位经甄选雇员授予合共24,181,000股,包括本公司一名执行董
於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四日,董事会决议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向本公司执行董事LeeWeeOng授予3,000,000股股份,归属期为36个
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日,股东决议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日向本公司执行董事郭江先生授予16,700,000股,归属期为72个月。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受托人根据股份奖励计划之条款购买42,574,000股(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4,118,000股)
作为奖励股份。该等奖励股份将由受托人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及於相关受托期间持有。
该等奖励股份的归属期为6个月至72个月。
下表列示股份奖励计划於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股份数目变动情况。
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
17,654,000
於市埸已购买股份
本年度已归属股份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3,273,337
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
23,273,337
於市场已购买股份
18,456,000
本年度已归属股份
(6,980,002)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4,749,335
以下为自设立股份奖励计划以来於本年度已授出、归属及失效之股份数目概要: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於一月一日
本年度已授出
已分配但未归属
本集团已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规定,於授出日期按公平值将权益补偿费用入账。
以股份为基础
股份奖励计划
之补偿储备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
以股份支付之补偿-雇员服务价值
行使购股权
货币汇兑差异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买入股份
归属奖励股份
於附属公司拥有权权益变动但并无改变控制权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
以股份支付之补偿-雇员服务价值
发行新股份
行使购股权
货币汇兑差异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买入股份
归属奖励股份
於附属公司拥有权权益变动但并无改变控制权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国公司必须将公司纯利之10%分配至附属公司之储备金,直至该储备金达致公司注册资本之50%。法定储备金经有关当局批准後
可用於抵消累计亏损或增加公司之注册资本,惟该储备金最低须维持於公司注册资本之25%水平。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留存收益包括法定储备金人民币23,727,000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币7,707,000元)。
与非控股权益交易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一名新股东向本集团间接非全资控股附属公司广东慧聪家电城投资有限公司注资人民币50,000,000
元。新股东认购10%股本权益。此交易後,於广东慧聪家电城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本权益已自59%摊薄至53.1%。
由於与非控股股东进行交易,所出售非控股权益及已收代价之账面值超出在权益内确认之账面值,兹载列如下:
二零一三年
人民币千元
所出售非控股权益之账面值
已收非控股权益代价
於权益内确认超出账面值之已付代价
於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六日,本集团向非控股股东收购本集团附属公司北京慧智普吉科技有限公司额外30%已发行及缴足股本,使所
持实际权益由70%增至100%。收购成本约人民币148,000元。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本集团向非控股股东收购本集团附属公司广东慧聪家电城投资有限公司额外8%已发行及缴足股本,使所
持实际权益由51%增至59%。收购成本约为人民币13,000,000元。
由於与非控股股东进行交易,所收购非控股权益及已付代价之账面值超出在权益内确认之账面值,兹载列如下:
二零一二年
人民币千元
所收购非控股权益之账面值
已付非控股权益代价
於权益内确认超出账面值之已付代价
融资租赁责任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融资租赁责任
融资租赁责任总额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总融资租赁负债-最低租赁付款
不迟於一年
迟於一年但不迟於五年
融资租赁之未来融资支出
融资租赁负债现值
融资租赁负债现值如下:
不迟於一年
迟於一年但不迟於五年
融资租赁责任之公平值与其账面值相等。融资租赁责任之账面值以人民币计值。融资租赁责任之每月实际利率介乎1.20厘至1.43厘。
应付账款、递延收入以及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账款(a)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应付账款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至90天
181至365天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主要自中国多个税务机关收取补助,用作推广中国各企业间之电子交易平台,於政府批文内订明之条件已於年内全数达成。
10按性质分类之费用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工商业目录及黄页目录之直接费用
互联网服务之直接费用
研讨会及其他服务之直接费用
市场推广费用
网络及通讯费用
核数师酬金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土地使用权之摊销
无形资产之摊销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应收账款之减值拨备及撇销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u(收益)
有关土地及楼宇之经营租约付款
其他应收款项之直接撇销
交通及差旅费
销售成本、销售及市场推广费用以及行政费用总额
11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当期所得税开支
-香港利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开支u(抵免)
12每股盈利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已发行股份之加权平均数目
假设行使已授出购股权而增加之股份
摊薄加权平均股数
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
每股摊薄盈利(人民币)
本公司本年度并无派付或宣派股息(二零一二年:无)。
据董事所深知,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股东就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股息订立安
於年结日已订约但尚未产生之资本承担如下: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投资物业及发展中物业
经营租约承担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楼宇之已到期不可撤销经营租约日後应付之最低租赁款项总额如下: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第二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15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概无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一二年:无)。
16结算日後事项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九日,本公司举行股东特别大会批准成立重庆神州数码慧聪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该公司将由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
司及本公司(或其各自之指定附属公司)分别拥有60%及40%权益,以发展及经营小额信贷互联网金融业务。该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将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
二零一三年,在全球经济略有复苏的情况下,中国中小企业(「中小企业」)B2B电子商务整体保持了快速稳健的发展,仅B2B交易平台收入
规模按年上涨了25.1%,但行业依旧面临整合、转型、升级与创新的挑战,包括线上交易平台的建设、互联网金融的推进、移动终端的使
用、线上至线下「O2O」业务模式的采用以及各种微创新等项目。促使B2B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全面的改革。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本集团
主动拥抱变化,甚至在某些领域引领潮流,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
这一年,我们迈进本集团成立的21周年,并经历了在创业板挂牌的10年。在过去的21年中,我们有过成功,也在互联网的大潮之下艰难
转型,成功的跨越了互联网经营环境的第7个年头,富有新里程碑意义。如今面对另一轮的互联网改革,我们需要主动改变,进行产品的
升级与创新,同时提升服务质量。为达成稳健平衡的B2B平台生态系统,二零一三年我们喊出「服务买家」的口号,亦为买家提供优质的采
购服务,促进供需平衡,以完成交易。
我们通过线上的标王搜索、买卖通、采购通和微门户来帮助买家和卖家的速配,并公布通过慧付宝在线交易服务,让中小企业获得安全免
费的交易平台使用权利,藉此促进买卖双方更多交易的达成;通过与民生银行合作开发的「慧聪-民生新e贷信用卡」促进金融机构为中小
企业提供互联网金融微贷服务,通过使用特定行业资讯和电子商务服务使用户们迅速掌握行业和行情动态,抓住商机;我们亦通过线下的
各种洽谈会、交易会、展会、十大企业奖项、工商业目录和黄页目录等促进业界沟通与活动,加强线上线下营销的互补效应,致使电子商
务营销效果最大化,因而提高交易的成功率。
今天,慧聪网拥有约83%的收入来自於互联网,约12%的收入来自于会议及其他形式,仅5%的的收入来自其早期的传统纸媒体。
本集团形成了以标王搜索、买卖通、采购通、慧付宝和微门户网络产品为核心,以网络广告、工商业目录与黄页目录为辅,并积极
拓展了行业十大活动及线下展会等产品及服务,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为买卖双方提供优质而专业的对应需求服务,撮合交
易双方,最终达成交易。
买卖通作为本公司的B2B业务的核心基础会员产品,从二零零四年推出就为中小企业建立了以垂直行业为特色的全方位网上诚信贸
易平台。买卖通不仅为客户提供了产品展示、精准搜索u需求速配、人工专属服务、商务直通等功能,企业还可以使用行业资讯定
制、网上商贸会议、只能店铺後端等综合电子商务服务,快速获得上级的优势。本集团并且委托第三方知名认证公司为企业提供了
资质认证。
二零一三年,我们对买卖通进行了重大产品升级,在新版买卖通中,加入了微商铺。该产品结合了目前最为广泛的移动互联网产
品-微信,通过在移动终端搭建商铺,为客户提供随时随地的服务,弥补了目前B2B市场在移动互联网端的空白,紧跟移动互联网发
搜索产品是本集团B2B业务的重要增值服务产品之一。随着搜索引擎产业的快速发展,搜索服务成为了众多中小企业宣传品牌,取得
商机和达成交易的重要工具,本集团在二零一三年进一步升级了搜索产品,与搜索引擎服务商如百度、360搜索、搜狗、谷歌等搜索
引擎合作,同时在移动端提供无线标王服务,并融合了新产品-来电宝,在搜索结果中加入了联系电话,为客户提供了更高的曝光
在线交易产品
慧付宝在线交易服务是本集团新开发的B2B核心交易促迅产品。随着中小企业对交易安全、快捷等要求的提升,在线交易成为B2B市
场未来的发展方向,本集团根据自身战略以及业务特点,并在深入挖掘客户需求基础上,开发了首款针对於B2B市场的在线交易服
务。主要解决客户大额支付,以及对安全性的担忧。本集团将专注於B2B的交易,继续深化在线交易服务,并根据不同行业的需求,
开发相应的交易模块,使其更贴合各个行业的交易持续。
慧聪-民生新e贷信用卡是促进B2B交易平台发展的一款重要产品。目前随着中国资金流动性的紧缩,导致贷款成本提升,中小企业
难以获得银行的贷款。而慧聪-民生新e贷信用卡,根据申请客户在慧聪网的资质,可向民生银行申请该信用卡,降低银行审核成
本,同时该信用卡使用灵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中小企业改善其资金流。
本集团的网络广告服务为中小企业拓展市场提供了有效的推广平台,以加强市场营销。慧聪网各行业网站和各行业内知名企业建立
了战略合作,帮助企业全方位推广拼合产品服务。
工商业目录
「慧聪商情」广告是中国知名的行业采购名录。通过汇集海量的企业资讯与产品价格动态,广泛的发行范围,以及长年以来塑造的行
业额影响力,是B2B工业品行业客户重要的资料指南。
「行业资讯」大全通过对行业资讯、产品技术、行业黄页资讯进行归纳汇总,系统化地整编成行业资讯年鉴,为行业生产商、供应
商、管理机构和用户沟通提供重要参考。
行业品牌盛宴
慧聪网二零零八年推出的行业品牌推广活动,通过表彰为产业发展、革新、变革做出巨大贡献的人物和企业,为行业中的领先企业
打造品牌影响力,从而推动行业的进展。二零一三年慧聪又成功地在众多行业中举办这一活动,通过「品牌、责任、影响力」这三个
维度成功地将行业中的优秀企业从幕後推到台前,为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慧聪网通过行业直销、代理销售和电话销售等三大销售团队向细分专业市场的客户提供本公司的线上线下产品与服务。这一销售模
型确立於二零零六年,成熟的销售模型和拥抱行销新变化的态度帮助企业实现收益的稳步增长。
作为本公司主要的销售力量之一,行业直接销售团队专注於高端的线上、线下产品的销售,同时主攻价值型、关联式客户,在专业
行业市场向客户提供垂直专精的专业产品与服务,从而实现客户的价值提升。电话销售团队成立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专注於高增值
服务消费品市场,在近几年规模增长迅速。电话销售业绩的增长源自团队的管理体系化建设,工作效率和市场推广能力得以提升,
目前已成为本集团互联网产品销售管道的重要力量。代理商通过为本公司最大范围地打开区域市场,推广品牌,已成为本公司自有
销售力的重要补充力量。
本集团行业涉及60余个行业,设有完善的买家和客户服务团队,提供供求匹配、网路洽谈会、线下供需见面会、团购等方式协助企
业实现交易。本集团向客户提供《买家采购行为分析报告》和《工业品指数分析报告》,向客户提供包含深入研究行业特色、买家会员
类型及分布、采购决策流程、采购特点、采购周期、关注度变化的资讯与资讯,并据此对行业采购趋势做出预判,从而帮助买家实
本集团通过整合慧聪网下的多种资源运用,形成并完善了一套客户服务满意机制。同时为了满足客户需求的变化,本集团力求加大
网路产品的研发力度、增加线上项目的运营投入,打造更贴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体系。通过根据会员状态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持续改善使用者体验和满意度,打造有黏性的网路商圈。
自二零零三年在香港创业板上市以来,慧聪网从传统媒体公司转型为B2B互联网公司,通过转型找到最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行业垂直纵
深基因清晰显现。
我们时刻要求自己深入理解客户需求、市场状况、产品服务以及商业运作,将线上营销和线下营销互动互通,帮助企业建立互联网渠道和
线上交易渠道。经过多年的努力发展,逐渐形成了自有成熟、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即专注B2B内贸、行业垂直细分及「交易+媒体服务」三
二零一四年,我们将继续围绕三大战略,迎合中小企业需求,继续通过产品创新和增值服务开拓为中小企业提供有价值的服务。交易服务
将是今年的重要任务。高附加值、定制、有深度的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将为客户带来优越体验。
专业、专注是慧聪网DNA中的核心部分,这决定了我们将更加重视合纵连横的策略。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我们的合作多半在其领域都处
於领先地位,基於慧聪平台的合作将解决中小企业的一揽子问题,帮助中小企业成为有历史、有传承的常青树。
慧聪网21岁了,这21年我们与全国中小企业共同成长、风雨同行。未来,慧聪人将继续努力打造好中国内贸B2B电子商务平台,一个前景
美好、任务艰巨,却充满荣耀的挑战!
流动性分析和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现金及银行结余由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422,552,000元上升约人民币602,537,000元
至约人民币1,025,089,000元。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借款及融资租赁责任约为人民币115,753,000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币4,162,000元)。本集团於二
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本负债比率为约12.9%(二零一二年:1.2%),资本负债比率乃根据贷款(包括融资租赁责任)以及本公司权
益持有人应占资本及储备约人民币897,278,000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币345,784,000元)计算。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资本及储备较去年增
加约人民币551,494,000元。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净额约为人民币585,484,000元(二零一二年:人民币171,338,000元)。於二零一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比率(以流动资产除流动负债计算)约为1.94倍,而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为1.43倍。
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由二零一二年约13.6天减少至二零一三年约6.66天。
重大投资收购於顺德之土地
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五日,本集团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广东慧聪家电城投资有限公司(「顺德附属公司」)(其股本权益由慧聪(天津)电子商务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慧聪(天津)」)、佛山市顺德区博时投资有限公司及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当时分别拥有59%、16.5%
及24.5%)赢得一幅规划土地面积43,964.82平方米,位於中国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北蛘105国道东侧8号之地块(「该地块」)之土地使用权销
售之公开投标,代价为人民币334,480,000元。
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五日,顺德附属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顺德附属公司已
与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就该地块订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代价已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四日由顺德附属公司全数支付。
上述土地收购构成本公司之主要交易,故须遵守(其中包括)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9章之股东批准之规定。股东已於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举行
之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就上述土地收购事先批准及授权董事。有关上述土地收购之进一步详情,请亦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一月
十八日之通函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及二零一三年二月五日之公布。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一名独立第三方佛山市顺德区北蛲蹲使芾碛邢薰鞠蛩车赂绞艄咀⒆嗜嗣癖50,000,000元并认购该公司
10%股本权益。於本公布日期,慧聪(天津)拥有顺德附属公司53.1%股本权益。
有关慧聪家电城项目之总承包建设及管理合约
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顺德附属公司与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承包商」)就於该土地上慧聪家电城项目之建设及建设管理订立总承包
建设及管理合约(「建设合约」),合约金额为人民币308,880,000元。
建设合约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十九章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
日之公告。
於重庆成立合营公司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四日,本公司与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神州数码」)订立合营协议(「重庆合营协议」),据此,合营方(或其指定附属
公司)同意(其中包括)成立重庆神州数码慧聪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合营公司」),其将由神州数码及本公司(或其各自指定附属公司)分
别拥有60%及40%权益,以发展及经营小额信贷互联网金融业务。
根据重庆合营协议,重庆合营公司之注册资本总额将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其中人民币600,000,000元将由神州数码以现金注资,人
民币400,000,000元将由本公司以现金注资。
由於重庆合营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某些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低於100%,故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9章,订立重庆合营协议及其
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本公司之主要交易。
此外,由於神州数码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於重庆合营协议日期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拥有约20.96%权益,故神州数码为本公司之关
连人士。因此,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0章,订立重庆合营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亦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并须遵守(其中包括)创
业板上市规则第20章项下有关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订立重庆合营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已获本公司独立股东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九日
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
请分别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四日及二零一四年一月九日之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之通函。
成立慧德控股有限公司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九日,本集团之非全资附属公司慧聪(天津)、天津乐坤企业管理谘询合夥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乐坤」)与北京中鼎博
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鼎博瑞」)订立合营协议(「慧德合营协议」),据此,合营方同意(其中包括)成立慧德控股有限公司(「慧德公司」)。
慧德公司将由慧聪(天津)、天津乐坤及中鼎博瑞分别拥有20%、40%及40%权益。
北京乐鹏德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乐鹏」(
)为慧聪(天津)之主要股东,於慧德合营协议日期持有其40%股本权益,故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且北京乐鹏为天津乐坤之普通合作人,负责执行合夥事务。北京乐鹏之联系人士天津乐坤为本集团之关连人士。由於中鼎博瑞由非执行董
事郭为先生控制,故中鼎博瑞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0章,订立慧德合营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本
公司之关连交易。由於慧德合营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适用百分比率低於5%,故慧德合营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须遵守(其中包
括)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0章项下有关申报及公告之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於开曼群岛之股份过户登记总处之变更
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开始,本公司於开曼群岛之股份过户登记总处已更改为RoyalBankofCanadaTrustCompany(Cayman)
Limited,地址为4thFloor,RoyalBankHouse,24SheddenRoad,GeorgeTown,GrandCaymanKY1-1110,CaymanIslands。
建议转板上市
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日,本公司就本公司股份(「股份」)由创业板至主板上市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9A章转板上市安排向联交所提出
正式申请。本公司已撤回申请,乃由於本公司当时未能符合拥有人持续性及控制规定。建议转板的详情请分别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
年五月二十日及二零一三年八月八日的公布。
本公司正在积极考虑重新启动转板上市建议,并将於适当时间另行刊发公告。
配售现有股份及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
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本公司、郭江先生、郭凡生先生(统称「卖方」)、富瑞金融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东英亚洲证券有限公司及第一
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统称「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及认购协议,据此(i)配售代理(作为卖方之配售代理)获卖方委任尽最大努力按配售价每股股
份7.50港元促使买方购入最多合共72,000,000股股份;及(ii)卖方已有条件同意按认购价每股股份7.50港元认购最多合共72,000,000股认购
股份。卖方将认购及获发行之股份最终数目应相等於其所持有及在配售事项中成功获配售之股份数目。
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已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之条款及条件分别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二日及二零一三年十月七日完成。就配售事项而言,合共
72,000,000股股份已成功向不少於六名承配人以配售价每股股份7.50港元配售。就认购事项而言,合共72,000,000股新股份已以认购价每
股股份7.50港元发行予卖方。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为约520,000,000港元。
有关详情请分别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及二零一三年十月七日之公告。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59,579,618股。
员工及薪酬
本集团的业务持续表现良好,全赖本集团员工所拥有之技能、拼劲及承诺。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雇用3,054名员工,
当中,2,208名属於销售及市场推广部;193名属於编辑部;233名属於资讯科技部,剩余的员工属於本集团其他部门。
员工的薪酬大致上符合市场趋势,并与业内的薪金水平相符,而授予雇员的购股权则视乎个别员工表现而定。本集团员工可享受的其他福
利,包括医疗保险、退休计划、培训课程及教育津贴。
集团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银行借贷人民币24,838,000元及未提取银行融资人民币255,162,000元人民币元,其由土地使
用权、投资物业及发展中物业作抵押。
鉴於本集团之业务以中国为主,而本集团大部分资产及负债均以人民币结算,董事认为本集团并无承受重大汇兑风险。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或然负债(二零一二年:无)。
结算日後事项
杨宁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自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董事会议决根据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采纳之雇员股份奖励计划,向
杨宁先生授出3,000,000股本公司股份。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七日委任杨先生为执行董事後,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0章,本公司根据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采纳之雇员股
份计划向杨先生(作为特选雇员)所授出本金额2,464,384港元(即人民币2,000,000元之港元等额)之贷款,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由於有
关该贷款之若干百分比率高於0.1%但低於5%,该贷款须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0章项下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
规定。该贷款连同杨先生个人出资1,232,192港元,乃用於根据雇员股份计划购买1,289,939股股份。有关该贷款之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
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七日之公布。
自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起,本公司於香港之主要营业地点已更改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8号金钟汇中心18楼。
审核委员会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28条,本公司已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四日成立一个具备书面权责范围之审核委员会。书面权责范围乃根据香港
会计师公会颁布之「审核委员会有效运作指引」所载指引制订。
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检讨及监察本集团之财务申报进度及内部监控程序。审核委员会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克先生及项兵先生以及
一名非执行董事李建光先生组成。审核委员会之主席乃由张克先生担任。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已与本公司管理层审阅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原则及实务准则、内部监控程序以及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之年度业绩,以及与外聘核数师会面并讨论於进行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审核期间所发现之本集团财务事项。审核
委员会於年内共举行四次会议。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董事认为,本公司於整个报告期间已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15所载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之守则条文。
足够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所得公开资料及就董事所知,於本报告日期,最少25%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由公众持有。
董事於竞争业务之权益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各董事及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士(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均已确认,其概无在与本集团业务构成或
可能构成任何重大竞争之业务中拥有任何权益,而任何该等人士与本集团亦无或可能出现其他利益冲突。
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已收到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09条就其独立性而作出的书面确认函或年度确认函,本公司认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属或仍属独立人士。
优先购股权
本公司之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法例概无优先购股权之条文,以规定本公司按比例向本公司现有股东配售新股份。
购买、出售或赎回证券
根据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采纳之雇员股份奖励计划,於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受托人购买合共18,456,000股股份
作为奖励股份。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股份。
承董事会命
慧聪网有限公司
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中国,北京,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
郭凡生先生(执行董事兼主席)
郭江先生(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LeeWeeOng先生(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
杨宁先生(执行董事兼总裁)
李建光先生(非执行董事)
郭为先生(非执行董事)
张克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项兵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天伟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布将自发出日期起最少一连七天载於创业板网站「最新公司公告」一页及本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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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投诉热线: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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