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私信信是不是聊过的会排在第一个

我认为新浪产品设计这个功能并把它放在首页的动机如下:即用户在首页看到与他互粉的用户发了条微博,恰好这个微博内容他有兴趣去跟微博主细聊,但是微博回复不合适(因为聊起来可能控制不了结束的时间或者不愿意让其他人看到他的私密回复内容),所以就跟微博主私信聊天,在首页提供个便捷入口。这就需要思考一个问题了:这一类用户需求足够多么???有必要将这个功能提到新浪微博首页并影响其他不常使用私信功能的用户的产品体验感受么?尤其是新版微博升级后将这个私信聊天窗口设置为最小化到右侧(注意是默认选项),这种时不时弹出个微博内容窗口干扰用户注意力的设计合理性在哪?
其实昨天想蛮久的这个东西该怎么回答,想了半天我可能得用跑题的方式来回答了。跑题原因一,新浪微博的产品思路一直挺飘逸的,不是特别容易理解,不像腾讯的一些产品线出来的功能会有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感觉,所以我生搬硬套一些逻辑进去搞不好就像高中生的语文主观题一样,不过是一厢情愿的YY罢了。跑题原因二,因为这玩意儿比较飘逸,所以我是真没深入研究过……咳咳,跑题具体怎么跑呢,就是想聊聊为什么会有些看起来不合情理的功能存在。没有真正投入工作的学生娃应该会常有些困惑,有些奇葩功能或者奇葩设计是怎么来的,这些困惑应该有,没有的话说明要么没思考要么没注意。抛开有些真的是奇葩的产品人员来说,多数会受到几个因素的影响1.自上的驱动源。产品经理面试的时候多半对方会说,我们这里是产品驱动的,但是具体产品驱动是怎么驱动?一直是个谜,很多人会强调用户体验或者用户需求,但是怎么样的体验算好怎么样的需求算大,怎么解决是真理,多数时候还是个迷。有时候可能真真的就是老板突然觉得,嗯我们总是做弱社交这样危机太大,不管了,无论如何也得转强社交,不然给上头没法交代。然后下面的跟着老板的思路就开始圆这个思路,于是你懂的……2.必要的尝试。了解的产品不算很多的时候会觉得到处都有可做的,了解的越多就越尴尬,这个也被人家做了,人家先发有口碑;那个也被人家做了,人家积累有门槛。有时候是该考虑一下别人一眼望过去觉得没啥意思的东西,也许剑走偏锋是一线生机。不过话说回来,尝试是应该的,现在市面上很多地方不知道为啥尝试,也不知道啥样算试成了啥样算不能成,于是你又懂了对吧……3.调研方式的不周全。这毛病谁都有,而且很多时候不是毛病,是客观条件决定的。深度了解用户需要相当久的观察和足够多的视角。我之前有一个产品是花了很大的精力去做用户实际需求的分析的,从挨个用户聊到焦点小组到问卷到看query到看行为数据到各种场景实地跑(都跑的出远门了),真实的感觉就是天天在刷三观,不停地被推翻之前的结论,曾经以为顺理成章的东西实际踩了点或者看了数据以后发现原来是自己YY的,于是灰溜溜的回去改。所以,如果说产品没那么大的精力或者没有足够充分的时间条件去深刻调研的话,几乎难免会有很强的局限性,比如微博的这个设计很可能是产品人员习惯了微博私信(不奇怪啊,很多公司内部沟通都是用自家的IM,我在开心网的时候也只能开心网私信而不能用别的IM),再然后人家天天对着22"大显示器完全不觉得遮挡。4.KPI因素,这个不多说,有时候就是这么无奈,在用户真实体验和自己的KPI里选一个的话,很多产品还是会选自己的KPI的。以上是目前比较多的可能因素,也许也算是借口,但是很多产品经理避免不了这个问题,这也就是产品经理看上去的状态和实际状态的差别,影响的因素太多了,所以优秀的产品不可能只做好分析、设计、管理,还会面对很多奇葩的挑战。新浪微博私信没和别人聊过为什么会出现一堆最近联系人_百度知道
新浪微博私信没和别人聊过为什么会出现一堆最近联系人
提问者采纳
都是可以设置的 点击主页 右上角的那个齿轮的账号设置 - 隐私设置
所以只要对方没有设置 你就可以跟他聊
提问者评价
我是新国货,80后,宅男控,微博控,企鹅控,蚁族,数码控,伤不起的股民,苹果控,技术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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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文搜微博通告:
微聊对微信。微号对QQ号。新浪对腾讯。社交网络大战持续升级。
我曾和朋友开玩笑说,不想做操作系统的中国互联网公司不是好公司。由于似乎所有的公司都寻求大而全。
刚才在Twitter上连发数推,称新浪内测版类Talkbox产品微聊已经推出客户端。微聊是新浪微博私信的手机版利用,让用户可以通过手机和挚友语音聊天,分享图片和文字。
腾讯QQ用户数量庞大,为此腾讯在进入一个新领域时往往能做到后发制人。偷菜游戏、开放平台和微博就是很好的例子。
此外,和菜头还称新浪在推出微聊之后,还将推出微号,为用户提供数字帐号,类似QQ。
从床上打到地上,从厨房打到卫生间,作为围观群众,我想晓得俩人什么时候能够合体呢?那样观众才high。
微聊iOS客户端下载地址,Android客户端下载地址。
感谢新智爆料。
文章来自36氪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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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的微博会无意出现在别人微博里面吗?我突然被我男朋友的兄弟加我微博,从微博私信里发消息和我聊天,我问他是怎么找到我的,他说我微博突然出现在他微博里,谢谢朋友们可以指教,因为事情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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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百科浙江网友(60.55.*.*)
红海园小金星现在还给小孩子吃鸡肉,为了小孩子的安全请大家主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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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百科湖南网友(42.49.*.*)
我情况和你一样,而且我并没有关注任何人,不知道他们怎么找到我的。
18:40:10&&&&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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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他想KO你!对你有想法
16:04:47&&&&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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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8661)
嗯啦谢谢!…
09:06:41&&&&来自
09:06:41&&&&
会的。如果你们同时关注了某人,,会有推荐的。
10:30:03&&&&来自
10:30:03&&&&当微博私信、QQ聊天记录 成为呈堂证供·南方日报数字报·南方报网
B01版:3C WEEKLY
A01版 要闻
当微博私信、QQ聊天记录 成为呈堂证供
&&&&ysc/CFP
&&&&如果你在QQ聊天的窗口对某位网友开玩笑地说:“你借给我的2万元钱,我1个月内归还。”那么,万一起了纠纷,这句聊天记录可能可以作为呈堂证供,对你相当的不利。&&&&如果你在微博上跟人抬扛,急红了眼说一些过头过激不严谨的话,或者在微博上吹嘘你有多富、多牛,你发布的微博内容,无论你删了还是没有删,很可能被人作为证据,告你诽谤或者恶意伤害,或者诈骗。&&&&据南方日报记者了解,近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增加了“电子数据”这一证据类别。这意味着,日常的QQ聊天记录、微博私信、电子邮件、网上交易记录等电子数据,都能正式成为呈堂证供。&&&&网络的发展日新月异,不管是即时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还是一些电子商务行业的交易记录,都已经频繁出现在大家的生活当中,而一旦出现涉及互联网的相关纠纷,电子证据往往是最为常见的一种。&&&&“现实中电子证据已经被运用。”有知名律师告诉记者。尽管目前我国的法律上并不单列“电子数据”这个证据类别。可是在现实的案例中,由于“电子证据”的突出重要性,已经在众多的案件中获得了运用。&&&&此前今年9月,被称为国内“微博第一案”的金山控告360董事长周鸿祎侵权案件由北京海淀法院二审审结,其中法院对微博言论的评论似乎比案件本身更加受到了业界的关注,而对于网络言论的法律规范也引发了不小的争议。&&&&不过很多老百姓在打官司的过程当中,虽手里拿着这些相关的电子数据,却因为现行民诉法当中没有将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类别来加以明确,因此时常不被法庭采纳,导致有些电子数据发挥不了它的证据作用。&&&&据悉,11月30日前,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对于证据范围增加了“电子数据”这一类别,得到了广大律师的普遍认可。&&&&网友??&&&&有人欢喜有人忧&&&&如果这一草案内容付之实施,将给人们的网络生活带来什么影响?&&&&有网友认为人们将得到更多的法律保护,也有网友表示,“电子数据”将极大限制网络的娱乐性与随意性,使言论变得不自由。&&&&“有的官司难以取证,但恰好又是发生在网上,现在网络这么发达,QQ聊天记录和微博私信非常普遍,怎么就不能成为证据?”不少人对民诉法草案采纳这类“电子证据”的规定持赞同观点。&&&&有网友表示,“我们平时在与客户进行工作交流时,都是通过微博私信、QQ,但时常会遇到一些顾客,那就是他之前应允做过的事,给忘记或否认了。即使打官司,我们都没办法。如果电子数据如能成为法律证据,可以让很多交易更规范化、法律化。”&&&&不过也有不同网友质疑称,“QQ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万一别人不承认是自己说的话怎么办,比如说QQ是别人用自己的号登录的,空口无凭。”&&&&经常上网的陈小姐也称:“就算拿到了QQ记录和私信有什么意义,在公共平台发表的言论,怎么能证明一定是对方写的?”&&&&此外,还有人认为,QQ聊天如果随便拿来当证据,那自己的隐私怎么保护,而且这些记录难道不能造假?另外,虚拟空间上的聊天记录,有其虚似的特殊性,存在着言辞随意等特点,尤其是如今网络实名诚信体系并没有广泛认可推进,贸然将聊天记录当作是法律意义的呈堂供证,有失严谨。&&&&有网友抱怨称,电子证据有可能使网络的娱乐性受到约束。虽然虚拟的世界逐步与现实生活接轨,网络的社会功能将更加强大,但网络毕竟具有娱乐功能,因此网民才能畅所欲言,但此法一实施,网络的娱乐功能将被削弱。&“网友聊天时肯定不会再像以前一样,那么放开且随便了。担心哪一天,自己与朋友随意说的哪一句话,都变成呈堂证供。”&&&&网友“岸芷汀兰”也认为,此法若实施,网民在网上说话将受到很大的制约,网络聊天必须要抱着十二分的小心。“像我,就特别喜欢与别人在QQ上开玩笑,而QQ聊天毕竟不像面聊或打电话一样严肃,看来,以后在QQ上说话要很小心了。”&&&&业界??&&&&电子证据虽好但真假难辨&&&&对于“电子数据”或将成为呈堂证供,多数律师相当赞同,认为这将为市民在诉讼过程中带来一定的积极作用。&&&&事实上,即使法院并没有明确认可,但是很多官司中,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已经在使用“电子数据”作为辅助性的证据了。&&&&不过有业内人士提醒,“电子数据”如成为诉讼证据,其真伪辨别将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现在科技发达,造假技术惊人,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或是微博私信等“电子数据”,很容易被篡改。“重大的交易,如房屋、遗嘱等,应用书面的形式,避免在网络上进行。网上签名存在很大的风险。”&&&&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的李志强律师告诉记者:证据讲求真实性。但由于这类材料的虚拟性,其真实性也有待考证。因此,如果民诉法将QQ记录和微博纳入证据,那么当事人一定要保证证据的完好,比如对记录进行公证,涉及到借贷的,还要保留相关纸质凭证(如汇款单)等,尽量让本来孤立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那么它的真实性也就能保证了。&&&&IT业界人士由此更呼吁中国建立更实名的网络诚信体系,这将是电子数据成为诉讼中有价值的呈堂证供的最大保障。&&&&相关案例:&&&&1.2007年6月,胡女士为离婚,拿着涉及丈夫婚外恋的一段QQ聊天记录起诉到法院。法院认为,胡女士提供的上网聊天记录,因聊天记录中的名字都是虚拟的,不能认定其中那个网名就是刘先生的。此外,胡女士也未提供刘先生有婚外恋的确凿证据。据此,法院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2.今年5月,周鸿祎在微博中发表了侵害了金山方面的名誉权和商业信誉的言论,早前金山方面起诉,经过一审和二审后,在9月,法院判定360公司董事长周鸿祎的微博言论对金山安全造成侵权,判决周鸿祎删除相关微博文章,并在其新浪微博首页等发表致歉声明,向金山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要赔偿金山经济损失。此案被称为国内“微博第一案”,法院认为:个人微博的特点是分享自我的感性平台而非追求理性公正的官方媒体,因此相比正式场合的言论,微博上的言论随意性更强,主观色彩更加浓厚,相应对其言论自由的把握尺度也更宽。法院同时认为,作为公民现实社会的投影和延伸,微博中的言论自由也并非没有限制,其行使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利。&&&&南方日报记者&戴远程&叶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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