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测及管理报告执业药师报名时间吗

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您的位置:
关于做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新闻来源: 人事教育科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mso-bidi-font-size: 12.0 mso-fareast-font-family: 仿宋_GB〕226
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直单位: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下放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的通知》(陕食药监人发[号)精神,从9月1日起,全市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由省局委托下放至市药监局管理。为了切实做好我市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一)注册程序。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本人网上注册提交)&市局审核签收申请材料(见附件1)&省局复审&市局打印签发注册证书--送达。
(二)注册项目。执业药师首次注册;执业药师再次注册;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执业药师注销注册。
(三)执业药师注册证及证书上照片骑缝印章用省局统一
编号的&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专用章&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专用章钢印&。
(四)按照省政府(陕政办发〔2013〕66号)文件规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由省执业药师协会统一承担。
二、注意事项
广大执业药师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号和登录密码告诉执业单位或他人,并亲自上网申报,申报成功后将申请表打印出来交市局办理。此外,执业药师如需添加或修改个人相关信息,需要填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网络系统执业药师信息添加、更正申请表(见附件2),除特殊情况委托他人办理外,应亲自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执业药师资格证(如果姓名、身份证号不符,还需携带户口薄、派出所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每周三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十一楼人事处(1103房间)办理,其余时间不予办理。省局咨询电话:029-,联系人:毛隆。
附件:1.执业药师注册需提交的申办材料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网络系统执业药师信息添加、更正申请表
&&&&&&&&&&&&&&&&&&&&&&
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18日
&&&&& &&&&&&&&2013918
执业药师注册需提交的申办材料
首次注册:
&&&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 3.身份证明复印件;
&&& 4.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其复印件留档;
&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申请表贴2张、另交1张办证);
6.注册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再次注册:
1.《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本;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申请表贴2张、另交受理办1张办证);
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省执业药师协会登记确认);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回本人,其复印件留档;
6.注册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再次注册单位与原注册单位不一致,还需提供本人与原注册单位的解聘合同书。
变更注册:
1.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到原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2)身份证明复印件(A4纸);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申请表贴2张、另交1张办证);
(4)注册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省执业药师协会登记确认);
(6)注册申请人与原注册单位的解聘合同书。
2.执业药师变更注册至外省(直辖市)的,须到原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向新执业单位所在地区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3.执业药师已经在外省(直辖市)注册,准备变更到陕西省注册的,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新执业地区的注册机构受理申请人的材料时,经对《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应当场将《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返还申请人。
注销注册:
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理人员对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场将原件退还申请人;
  3.原《执册证业药师注册》正、副本;
  4.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5.近期同一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2张。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
信息网络系统执业药师信息添加、更正申请表
单位:&&&&&&&&&&&&&&&&&&&&&&&&&&&&&&&&&&&&&&& 编号: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审&&批&&事&&项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再次注册、注销注册
一、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2、 国家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
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号)
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食药监人[号)
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号)
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8]1号)
7、《辽宁省劳动合同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
二、申办条件
1、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 在药品生产、零售、批发、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3、 身体健康。
三、网上注册申报流程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进行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网上登录(初始密码:111111)&--&&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网上修改登录密码&--&&网上填写申报表&--&&网上提交申报&--&&网上打印申报表&--&&携带审核材料到注册机构进行审核&--&&网上查询审核状态&--&&网上注册许可公告&--&&到注册机构领取证书。
四、申请材料
㈠&&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 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原件、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8、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者,须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9、 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10、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注: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㈡&&执业药师再次注册
1、《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 原《执业药师注册证》(08年以前的注册证须提交正、副本);
4、 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原件、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5、 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7、《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8、 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9、执业单位有变化的,需提交原执业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退休证或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10、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注: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㈢&&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 原《执业药师注册证》(08年以前的注册证须提交正副本);
4、 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原件、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5、 原执业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退休证或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6、 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8、 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9、《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10、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注: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㈣&&执业药师注销注册
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注册证》(08年以前的注册证须提交正副本);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5、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办人不是执业药师本人的,还应提交委托书。
注: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办提交注册申请和其他申请材料。
2、受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受理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补正材料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决定。按照《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发给《执业药师注册证》。审查不合格的,作出不同意注册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4、许可文本制作及送达。省局受理办制作、送达《执业药师注册证》。
六、审批、送达时限
审批时限:首次注册、再次注册、注销注册自申请受理至作出是否同意注册决定日止20个工作日;变更注册自申请受理至作出是否同意注册决定日止7个工作日。
送达时限:自作出同意注册决定之日起,《执业药师注册证》10日内送达申请人。
七、收费标准
八、受理机构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办
受理时间:周一、周三全天,周五上午
九、办事咨询&&&省局行政许可受理办&&& 电话:024-&&& 省局人事教育处&&&&&& &电话:024-&
十、监督机构及电话
监督机构:省局监察室&&&&&&&&&&&&电话:024-
【】【】【】【】
本套书编者为国内知名药学院校资深教师,连续多年承担执业药师考前培训工作.编者悉心..
定价:¥39.00 优惠价:¥39.00&&本书是根据新大纲和新指南内容编写的考前冲刺用书。参与本书编写的均为中国药科大学..
定价:¥18.00 优惠价:¥18.00&&
执业药师考试宝典软件名称版本试题数免费下载
9.8 22962道
         Copyright &#169;
() All Rights Reserved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办理行政审批的办事须知 精心收集的各类精品..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办理行政审批的办事须知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注册证书号
青岛同方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苇苫村药店
兰州西固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长武德昌祥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云浮天天邦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郁南南江口店
潮州市枫溪区创健药房
贵州省医药(集团)和平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鑫荣花园分店
广州市增城秋明药店
注册证书号
兰州西固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润泽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昌盛分店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永嘉县贴心人药房
国药控股榆林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
梧州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蒙山分店
海南三弦医药有限公司
广州百诚轩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证书号
金华市康美堂医药有限公司曹宅店
榆林市中和堂医药有限公司东山路分公司
榆林市中和堂医药有限公司惠安路分公司
山东胜利药业有限公司仙河一品药店
广州慈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榕景店
金华市康美堂医药有限公司曹宅店
榆林市中和堂医药有限公司八中分公司
兰州康美药房
注册证书号
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浦驰路店
安徽省亳州市芍花堂药业有限公司
开封市百氏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第五药店
郑州市金水区康泽大药房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1+1健康药房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业善医药有限公司北流新城大药房
河北博信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医药分公司
· 身份证号
· 密&&&&码
· 验&证&码
注册证书号
临沂市兰山区御安大药房有限公司
山东九通医药有限公司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姚家庄药店
江苏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无锡清扬药店
山东宏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证书号
阜宁县康宁堂药房
柳河县驼腰岭镇康信大药房
湖北鑫海药业有限公司
莆田市涵江区百信大药房有限公司
益阳恒康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
&&&&&&&&&&&&
&&&&&&&&&&&&
&&&&&&&&&&&&
欢迎您访问本网站,目前您是第
位访问者!
本站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办 版权所有
Copyright CFDA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京ICP备号您现在的位置: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检索号
食品药品监管局
面向全社会
部门编制、经部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级)
主题(二级)
郯城县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药师在职在岗专项检查方案
郯城县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药师在职在岗专项检查方案
&&& 为切实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药师(含执业中药师、中药师,下同)管理,有效规范执业药师、药师执业行为,郯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药师在职在岗专项检查。
&&& 一、目标和措施
&&& 目标:
&& &在全面加强药品经营环节质量监管工作的基础上,以实施新
修订GSP为总抓手,以执业药师、药师在职在岗监管为突破口,进一步增强药品经营环节风险防范意识,确保药品经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公众安全用药水平双提升。
&&& 措施:
&&& (一)强化执业药师、药师在职在岗管理。针对当前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药师不在岗等问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完善执业药师、药师在职监管,堵塞管理漏洞。
&&& (二)规范执业药师、药师行为。依法查处执业药师、药师不规范的执业行为,并追究相关企业和执业药师、药师责任。
&&& 二、时间安排与工作重点
&&& 这次专项检查分宣传发动、完善制度、自查自纠、集中检查
和总结评估五个阶段进行。
&&&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31日)
&&& 依据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订《郯城县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药师在职在岗专项检查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检查任务、措施及步骤。组织药品经营企业法定代表或负责人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检查方案,利用QQ群、药械监管平台及其县局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发动、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有关管理制度。
&&&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31日)
&&& 各乡镇食药所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自查执业药师、药师在岗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由执业药师、药师本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8月1日—8月30日到县局药品科、器械科签订执业药师、药师在职在岗承诺书(附件1)并拍照留档,8月31日以后不再受理。对自查发现的所聘用执业药师、药师不规范执业行为,企业应立即予以整改。
&&& (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1日-11月30日)
&&& 1、现场检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要结合山东省第
23届运动会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执业药师、药师是否在岗并能履行岗位职责。
&&& 2、整改复查。对执业药师、药师不在岗的企业要做好整改复查工作,重点核查其是否在职在岗。凡发现涉嫌不在职的,可提请相关监管部门协查执业药师、药师社保等情况来协助判断其是否在职。
&&& 对检查中发现的执业药师、药师不规范执业行为,按以下方式处理:(1)凡发现因执业药师、药师虚假材料,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一经查实,药品批发企业由县局报送市局处理;药品零售企业由县食药所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2)9月份起,各食药所每月20日前将本月检查结果报县局药品科(附件2),由县局统一上网公布。
&&& (3)对于执业药师、药师不在岗时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
&&& 3、督导抽查。对各食药所工作开展情况,县局将组织督导抽
查,抽查结果将纳入本年度业务考核内容。
&&&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31日)
&&& 一方面,各乡镇食药所、县局涉药科室、队要根据专项检查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执业药师、药师在岗的管理制度,并督促辖区内企业严格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1、加强执业药师、药师资质审查制度。企业在办理药品零售许可前,拟聘用的执业药师、药师本人应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在职在岗承诺书;严格查实其证书原件(特别是首次来我县的外地执业药师、药师证件)的真伪,通过对个人简历、社保等情况的调查、核查,明确执业药师、药师与聘用企业的真实劳动关系,发现有疑问的执业药师、药师可提请相关监管部门协查社保情况,防止兼职执业药师、药师流入我县。
&&& 2、规范执业药师、药师上岗、离岗、换岗及考勤制度。制定合理的考勤方式和方法,确保执业药师在岗履行岗位职责。
&& (1)规范零售药店在岗挂牌制度。零售药店执业药师、药师在岗执业期间,必须佩带标明其姓名、执业资格(技术职称)、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接受社会监督。
&& (2)规范零售药店离岗告知制度。零售药店执业药师、药师因故离岗,企业要记录执业药师、药师离岗时间及原因,并将“执业药师、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标牌放置显要位置,向消费者告知。
&&& (3)规范离职提前申请制度。执业药师、药师离职或聘任期满不再续聘的,企业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新配备的执业药师、药师及时到位履行岗位职责。
(4)规范员工考勤制度。企业员工考勤必须包含执业药师、药师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工作人员,相关记录(含指纹考勤)要留档备查。
另一方面,各乡镇食药所要认真做好数据汇总(附件3),并对专项检查进行总结评估,巩固检查成果,完善监管机制。总结报告应包括总体情况、采取措施、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举措和长效机制建立等内容。请各乡镇食药所于12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总结报告及数据汇总报县局。
&&& 三、工作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各乡镇食药所认真学习并向药品经营企业传达执业药师、药师在职在岗专项检查工作要求,促进企业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县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药师的自律意识。
&& &(二)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凝聚共识。结合开展专项检查,积极宣传执业药师、药师在职在岗履行岗位职责对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凝聚共识,增强企业的守法经营意识,营造社会共治的监管格局。
&& &(三)明确工作分工,抓好落实、责任到人。各乡镇食药所、县局涉药科室、队要明确任务,紧密衔接,狠抓落实,做好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执业药师、药师在职在岗监管,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对检查发现不在岗的,要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频次,建立追踪机制,一抓到底。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对未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四)认真总结研究,建立机制、长效管理。各乡镇食药所、县局涉药科室、队要以开展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药师在职在岗专项检查为契机,认真做好流通环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以执业药师、药师在岗监管为突破口,通过严查其在岗,形成促进在职的倒逼机制,促使我县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药师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促进我县药品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执业药师考试用书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