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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民族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_新浪教育_新浪网
北方民族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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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北方民族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方民族大学,院校国标代码11407,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学校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多学科综合性大学,培养包括硕士、本科、预科在内的各层次专业人才。本科学制为四年,预科学制为一年或两年。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和预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北方民族大学设立由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制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 调档比例:我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的省(市、自治区)按招生计划的110%调档,对进挡考生按专业计划的100%录取。
  第十条& 考生身体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及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外语要求:我校公共外语以英语为主,同时开设阿拉伯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以其他语种报考我校的考生应慎重;英语、商务英语、日语、阿拉伯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英语、商务英语的考生还须加试口试。
  第十三条& 志愿优先,学校优先录取第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或降分优惠政策,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按考生志愿进档的先后顺序,分别按进档成绩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专业;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高分的考生,理工类: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文综、语文、数学、外语;外语类:综合、外语、语文、数学;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须达BC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根据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有关政策,学校普通本科类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约占招生总数的65%,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学校根据录取少数民族学生比例,编制次年分省计划数及专业。
  第十七条& 预留计划使用:学校按教育部与国家民委的核定数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民委所属院校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用于调节各省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等问题。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
  (1)凡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区、市),考生必须达到省级专业统考合格成绩。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达到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方有资格参与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学校在相关省区组织了校考的艺术类专业以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其余省区和专业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录取。
  (2)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我校文化课成绩的最低录取线。根据考生进档顺序分专业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文理兼收,文理计划通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
  (3)舞蹈学专业分为舞蹈表演和舞蹈教育两个方向,考生专业成绩需达到本省统考合格线方可投档。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且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术科成绩最低控制线;(2)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控制线;(3)考生须同时满足(1)、(2)两条要求方可参加我校专业录取;(4)我校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综合考虑考生的身体条件和专项水平。
  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相关规定,综合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以专项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与合肥工业大学联合培养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制药工程专业和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由本校负责招生和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注明与合肥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培养方案由双方联合制定和实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本校颁发,注明由两校联合培养,合肥工业大学予以认可。
第四章&&& 收& 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住宿费每生按学年收取,普通本科类学费按专业分为4000元、4400元、4800元;艺术类动画专业学费8800元,其他专业学费8000元;预科教育学费2500元;住宿费标准为8人间500元、6人间800元、4人间1200元。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通过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信息网和北方民族大学招生网查询录取情况,被录取考生由学校以快递方式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学历学位证书种类: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北方民族大学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 2066335
  传真:(2
  电子信箱:
  北方民族大学招生网址:http://202.201.11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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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我们联系。  北方民族大学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少数民族自治区的部属综合性民族高校,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坐落在“塞上江南”――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
  学校始建于1984年,2004年国家民委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签署共建协议,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8年5月北方民族大学正式挂牌。
&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生16000余人,包括56个民族,少数民族学生占到65%以上,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缩影。20多年来,学校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他们为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民族和谐贡献着自己的青春和智慧,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多次荣获“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上注重民族地区的需要,关注民族地区的发展。目前,有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经济学和艺术学8大学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工程、动画等55个本科专业;有中国少数民族史、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有民族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中国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有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等2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工程硕士1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材料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建有化工技术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6个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科专业的优化建设,为少数民族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良好平台。2011年学校被教育部列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经验推广学校。
  学校坚持教师队伍是学校发展的核心的理念,坚持“建设人才绿洲,超越人才绿洲”的发展战略,坚持培养和引进并重,建设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治学严谨的教师队伍。这支教师队伍,是少数民族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是面向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开展科学研究的骨干力量。学校现有教职工1075人,其中专任教师758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04人,副教授228人,有硕士以上学位者442人,其中博士65人。学校教师中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 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人,全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1人,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4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优秀人才1人,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自治区优秀教师3人,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5人,自治区“九一”奖章获得者3人,自治区青年科技奖获得者1人,自治区“新世纪313人才工程”人选9人。
  学校在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的同时,积极面向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开展科学研究,加强与地方政府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了依托地方、融入地方、服务地方的合作办学、合作攻关联合机制,加大校地校企合作步伐,在社会服务中实现大学使命和价值回归。在粉体材料与特种陶瓷研究,域外西夏文献的整理与研究,贺兰山、大麦地岩画研究,计算流体力学与工程数值模拟研究,回族伊斯兰文化研究,少数民族艺术研究,少数民族史学研究及北方语言研究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特色和优势,研究成果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引起了国内外学术界的高度关注。
  学校建设了发酵酿造工程生物技术重点开放实验室等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其中粉体材料与特种陶瓷重点开放实验室为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宁夏葡萄与葡萄酒技术创新中心为自治区创新中心;化工及机械基础科普基地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西北少数民族社会发展研究基地为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粉体材料与特种陶瓷研发创新团队”为自治区首批科技创新团队。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的原则,积极开展与国际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的交流合作,先后与北京大学、合肥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兰州大学以及美国Shaw大学、英国威尔士大学、日本东京都立大学等国内外高校建立并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现有来自美国、法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的留学生在校学习。
  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教学设施完备,校园环境幽雅,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部门绿化400佳单位”荣誉称号,被银川市人民政府命名为“花园式单位”。坚持为少数民族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坚持让学校成为少数民族学生健康成长的美丽家园。
  北方民族大学将紧紧抓住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纲要颁布实施和第二轮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强校、管理兴校“四大战略”,着力完成提高质量、提升水平、文化传承、条件保障“四大任务”,为实现有特色高水平的现代民族大学的目标而不懈奋斗。
  北方民族大学,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黄河边,闪耀在大西北。今天的北方民族大学,正如一轮冉冉升起的太阳,撑起西部民族高等教育的蓝天!
北方民族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北方民族大学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少数民族自治区的部属综合性民族高校,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坐落在“塞上江南”―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学校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上注重民族地区的需要,关注民族地区的发展。现有21个学院(系),63个本科专业,1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3个省部级及以上特色专业,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个工程硕士专业硕士学位点,7个省部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民族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要求
  北方民族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详见附件《北方民族大学2014年教师补充计划》,学科带头人、高校优秀教师、行业内优秀从业人员的引进同时适用本计划。应聘条件达到高层次人才标准的(第一层次至第四层次),根据《北方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进行引进。
北方民族大学2014年教师补充计划
补充人员合计
对补充人员的基本要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专业(方向)
博士研究生
研究生本科均为金融学专业
联系人:尹忠明院长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本科为金融学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理财、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向)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杨保军副院长
yangxc@mail.
管理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物流管理)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学术带头人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研究生本科均为会计学专业
财务管理、金融理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研究生本科均为财务管理、金融理财类专业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左宏阁院长
广播电视学
副高及以上职称
需有新闻业界工作经验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博士研究生
本科为法学专业
联系人:张静院长
博士研究生
本科为法学专业
国际私法或国际经济法
博士研究生
本科为法学专业
工商管理(工商管理、技术经济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李存林副院长
人力资源管理
博士研究生
旅游管理或旅游规划
博士研究生
公共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政策等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外国语学院
博士研究生
具有英语母语国家留学经历
联系人:闫丽君院长
博士研究生
具有日本留学经历
博士研究生
具有阿拉伯语母语国家留学经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阿拉伯语母语国家留学经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俄语母语国家留学经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法语母语国家留学经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德语母语国家留学经历
音乐舞蹈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联系人:雷兴明院长
Email:lxm_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器乐(大提琴、竹笛、笙、扬琴)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设计艺术学院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左力光院长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毛建东院长
Email:mao_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测控技术与仪器
博士研究生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能源与动力工程(热动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博士研究生
本科学历为数学专业
联系人:黄永东院长
Email:huang_
信息安全及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本科学历为数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本科学历为数学专业
课程与教学论(数学)
博士研究生
本科学历为数学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保文星院长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耿桂宏院长
材料物理与化学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遗传学或细胞生物学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魏玉清院长
微生物或发酵工程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食品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工过程机械或能动工程专业
博士研究生
有在企业工作背景的优先
联系人:杨晋院长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煤化工方向
博士研究生
有在企业工作背景的优先
制药工程专业
博士研究生
有在企业工作背景的优先
基础教育学院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 等离子体物理、 凝聚态物理、光学 、光学工程、无线电物理、 空间物理学、工程热物理、物理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田俊忠院长
Email:junzh_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张琳书记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博士研究生
思想政治教育(伦理学)
博士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
博士研究生
运动人体科学(运动生物力学/体适能/康复/运动健康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联系人:齐静院长
体育人文社会学(学校体育学/体育经济与管理学)
博士研究生
体育教育与运动训练学(田径)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体育教育与运动训练学(足球)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体育教育或运动训练学(羽毛球)
本科及以上
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专业体育院校毕业
体育教育或运动训练学(武术套路)
本科及以上
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
土木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李春光院长
房屋建筑学或建筑施工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类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穆春阳副院长
&工程力学(机械可靠性诊断方向)
博士研究生
本(或硕)为机械类相关专业
信息与通信工程(信号检测与信息处理方向)
博士研究生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路与系统方向)
博士研究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系统及控制方向)
博士研究生
医学影像技术系
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器械工程、医学影像工程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成静主任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外科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应用物理学、电子物理学、原子核物理学
博士研究生
高等教育管理
博士研究生
从事高教研究和管理工作
联系人:马玉龙处长
学报编辑部
人文社会科学
博士研究生
联系人:丁万录主任
本计划同时适用下列人员:1.学科带头人;2.副教授以上的高校优秀教师,教授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教授及博士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教授、副教授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在相关行业从业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研究生录用到学校后至少工作满5年方可攻读博士学位。
  二、聘期待遇
  (一)聘期的工资、津贴、福利等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录用后享受15-22万元的经费待遇,其中安家费10-15万元、科研启动费3-5万元,学校提供周转房或发放2万元租房补贴。应聘高层次人才(第一层次至第四层次),经费待遇标准按照《北方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执行。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应聘者可通过邮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各用人单位或人事处报名,也可持应聘简历到学校各用人单位或人事处报名。
  (二)资格审查。各用人单位按照学校公布的人员补充计划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三)考核。根据考核方案,由各用人单位人才引进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可以分为笔试、试讲、答辩、交流等阶段进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采取业务考核如学术报告等形式进行考核。
  (四)体检、公示。学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自治区指定医院参加入职前体检。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在国家民委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审批及聘用。履行报批手续后,为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北方民族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人:佟老师、强老师
  电话:;(传真)
  邮箱:
  北方民族大学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北方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贯彻落实《北方民族大学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提升学校的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水平,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高层次人才的层次和条件
  (一)第一层次:学术大师、学科领军人物
  1.学术大师:在国(境)内外学术界具有很高学术地位和威望的著名专家学者,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3)国(境)外著名学术组织的院士。
  2.学科领军人物:在国(境)内外学术界具有很高学术地位的著名专家,具备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或超过国(境)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
  (2)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
  (3)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4)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
  (5)国家重点学科、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的学科带头人。
  (6)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
  (7)国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负责人。
  (8)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9)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同层次人才。
  (二)第二层次:学科带头人
  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学术成就,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及较强的组织能力,具备领导本学科赶超国(境)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2.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或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
  3.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教育部重点学科带头人,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5.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6.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7.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8.近五年来,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学术论文有3篇以上发表在SCI一区,或5篇以上论文发表在SCI二区,且SCI、EI检索及发表在学校认定权威期刊上的学术论文15篇以上;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要求发表学术论文被SSCI检索5篇以上,或在学校认定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篇以上。以上发表论文需有原发性学术期刊,且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9.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同层次人才。
  (三)第三层次:学术带头人
  具有承担高级别、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及主持我校重点建设项目的能力,胜任研究生培养及核心课程讲授任务,能带动和促进我校学科建设与发展,具有较强的学科组织管理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省部级有关人才工程人选。
  3.博士研究生导师。
  4.学校急需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5.主持完成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博士。
  6.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省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7.享受省部级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
  8.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9.毕业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博士。
  10.近五年来,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学术论文有2篇以上发表在SCI一区,或3篇以上论文发表在SCI二区,且SCI、EI检索及发表在学校认定权威期刊上的学术论文10篇以上;从事人文社科研究的,发表学术论文被SSCI检索2篇以上,或在学校认定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以上发表论文需有原发性学术期刊,且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11.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同层次人才。
  (四)第四层次:学术骨干
  学术思想活跃,科研能力强,有创新精神,本人研究方向属于本学科前沿,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学校专业建设急需的教授。
  2.学校紧缺专业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3.教育部“985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国(境)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在国(境)外知名学术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的博士。
  4.近五年来,从事自然科学类科学研究的,学术论文有1篇以上发表在SCI一区,或2篇以上论文发表在SCI二区,且SCI、EI检索及发表在学校认定权威期刊上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要求发表学术论文被SSCI检索1篇以上,或在学校认定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以上发表论文需有原发性学术期刊,且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5.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同层次人才。
  二、高层次人才的聘期和职责
  (一)高层次人才聘期最少5年(其中第二、三、四层次为8年,距离退休年龄不满8年的聘至退休)。
  (二)聘期内应围绕学科建设有关目标,凝练学术方向,引进、组建、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带领团队产生一批有代表性的成果。
  教学工作量化考核
  在聘期内教学工作量按照学校岗位聘任规定标准考核,每学年应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专业基础课。
  科研工作量化考核
  1.在聘期内,引进对象为“第一、二层次”的人才应作为主持人(以我校为第一单位)获批一项国家“973”项目或“863”项目,或两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同时,“第一层次”人才要求完成下列四项科研工作中的两项,“第二层次”人才要求完成下列四项科研工作中的一项:
  (1)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三名)一项以上;获国家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奖、国家教学成果奖、中国高校人文社科奖一等奖一项以上(主持人)。
  (2)发表高档次论文(第一作者,6篇以上被SCI或SSCI收录;或10篇以上被EI、CSSCI等以上级别检索收录;或有4篇以上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有8篇以上发表在学校认定权威期刊上);或出版一部高水平学术专著,且6篇以上论文被EI、CSSCI等以上级别检索收录。
  (3)以我校为第一单位获得横向课题经费(按学校到账计算,工科300万元,理科150万元,经济、管理90万元,文史艺术60万元)。
  (4)获授权三项国家发明专利(本人为第一发明人,专利权为我校)。
  2.在聘期内,引进对象为“第三、四层次”的人才应作为主持人(以我校为第一单位)获批一项国家级课题或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教育规划项目、科技部或其它部委项目)及一项省部级以上课题或项目。
  同时,“第三层次”人才要求完成下列四项科研工作中的两项,“第四层次”人才要求完成下列四项科研工作中的一项:
  (1)作为主持人获部级科研二等奖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一项以上;或省级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一项以上。
  (2)发表高档次论文(第一作者,4篇以上被SCI或SSCI收录;或8篇以上被EI、CSSCI等以上级别检索收录;或有2篇以上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有6篇以上发表在学校认定权威期刊上)或出版一部高水平学术专著,且4篇以上论文被EI、CSSCI等以上级别检索收录。
  (3)以我校为第一单位获得横向课题经费(按学校到账计算,工科100万元,理科50万元,经济、管理30万元,文史艺术10万元)。
  (4)获授权两项国家发明专利(本人为第一发明人,专利权为我校)。
  (五)其他职责
  1.高层次引进人才担任二级学院和其他单位领导职务的,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岗位职责。
  2.负责或承担学科、专业建设工作,指导或合作指导研究生。
  3.开展国(境)内外交流合作,培养和指导中青年教师。
  三、高层次人才的待遇
  学校为全职在我校工作的引进人才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工作住房(过渡房)等,标准见附表。在聘期内引进人才同时按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享受“国家工资”和“校内津贴”等工资福利。
总额 (万元)
科研启动费(万元)
安家费(万元)
第一层次(学术大师)
安排配偶工作
配备科研助手,根据需要组建学术团队;根据需要配备公务车、实验室、办公室及设备
第一层次(学科领军人物)
安排配偶工作
聘为二级教授;配备科研助手,根据需要组建学术团队;根据需要配备公务车、办公室及办公设备
第二层次(学科带头人)
提供长期租住房
安排配偶工作
聘为二级教授或三级教授
第三层次(学术带头人)
提供长期租住房
安排配偶工作
无正高职称者,校内津贴按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标准发放
第四层次(学术骨干)
提供周转房或发放2万元租房补贴
安排配偶工作
无副高职称者,校内津贴按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标准发放
  四、高层次人才的考核管理
  (一)坚持校院两级管理和考核。学校进行宏观管理,重点做好聘期考核,学院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并配合学校做好聘期考核。
  (二)实行合约管理。学校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和待遇、工作条件、聘期职责和违约责任等。
  (三)确定服务期限。
  在聘期内,个人提出解除合同的,每少服务一年,应向学校退还已发科研启动经费、安家费、租房补贴总和的五分之一或八分之一,并应另外承担已发科研启动费、安家费、租房补贴之和100%的违约金,且需退还学校为其提供的住房、办公室、实验室及设备等,其配偶属于照顾性调入(聘用)的,应同时调离(解聘)。
  (四)进行严格考核。学校依据岗位职责及聘期目标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
  1.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应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学科建设任务及争取重大科研项目、争取高水平研究成果、争取获得高级别奖项的情况等。
  2.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引进人才引进当年仅述职免于考核,年度考核自引进第二年开始。对第一层次人才(学术大师、学科领军人物)只实行聘期考核。
  3.考核结果的使用。对引进人才的考核评估意见作为学校续发科研启动费、安家费、租房补贴及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聘期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的,可续聘;聘期考核不合格的,降级聘用或解除聘用关系,并追究个人的违约责任。
  (五)科研启动费定向定额使用。引进人才对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费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定向定额使用。凡由科研启动费购置的设备均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
  (六)岗位聘任实行动态调节。引进人才在引进时被确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聘期自学校最近一轮岗位聘任聘期截止时截止。学校新一轮岗位聘任开始后,引进人才需按正常程序参加岗位聘任,并根据所聘岗位确定薪酬标准。
  五、其他规定
  (一)学校鼓励高层次人才在我校全职工作。若无法坚持全职工作的,可以通过合作科研、带项目进校及智力支持等灵活方式柔性引进。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与学校签订合同上岗工作后,按照60%的比例支付“安家费”,剩余部分在以后5年内逐年支付。
  (三)学校提供的各种住房产权归学校所有,个人只享有居住权,居住期限由学校与个人在引进过程中商定。
  (四)因提供不实材料而引进的人员,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合同,收回科研启动费、安家费、租房补贴等,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附则
  (一)高层次人才的考核审批程序参照《北方民族大学人才引进工作考核审批程序》执行。
  (二)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三)本细则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北方民族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北方民族大学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少数民族自治区的部属综合性民族高校,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坐落在“塞上江南”――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学校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上注重民族地区的需要,关注民族地区的发展。现有55个本科专业,1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和专业硕士学位点。
  一、招聘学科
  经济学、管理学、哲学、文学、艺术学、政治学、民族学、社会学、教育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学、化学、机械工程、力学、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等相关学科。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第一层次:学术大师、学科领军人物
  1.学术大师: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境)外著名学术组织的院士。
  2.学科领军人物:在国(境)内外学术界具有很高学术地位的著名专家,具备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或超过国(境)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国家重点学科、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的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国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863”、“973”项目首席科学家;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同层次人才。
  (二)第二层次(学科带头人):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有突出学术成就,具备领导本学科赶超国(境)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863”、“973”项目课题负责人,或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负责人,或其他国家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或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重点学科带头人,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同层次人才。
  (三)第三层次(学术带头人):具有承担高级别、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及主持我校重点建设项目的能力,能带动和促进我校学科建设与发展,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
  省部级有关人才工程人选;博士研究生导师;学校急需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主持完成省部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博士;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省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享受省部级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同层次人才。
  (四)第四层次(学术骨干):学术思想活跃,科研能力强,有创新精神,本人研究方向属于本学科前沿,有强势的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学校专业建设急需的教授;学校紧缺专业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教育部“985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国(境)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在国(境)外知名学术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的博士;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同层次人才。
  三、聘期职责
  聘期最少五年。聘期内应围绕学科建设有关目标,凝练学术方向,引进、组建、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带领团队产生一批有代表性的成果。聘期内按《北方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规定进行教学、科研量化考核,具体岗位职责和任务按《聘任合同》约定执行。
  四、聘期待遇
  学校为全职在我校工作的引进人才提供安家费、科研资助费、工作住房(过渡房)等,标准见附表(税前)。在聘期内引进人才同时按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享受“国家工资”和“校内津贴”等工资福利。
总额 (万元)
科研启动费
安家费 (万元)
第一层 (学术大师)
安排配偶工作
配备科研助手,根据需要组建学术团队;根据需要配备公务车、实验室、办公室及设备
第一层次 (学科领军人物)
安排配偶工作
聘为二级教授;配备科研助手,根据需要组建学术团队;根据需要配备公务车、办公室及办公设备
第二层次 (学科带头人)
提供长期租住房
安排配偶工作
聘为二级教授或三级教授
第三层次 (学术带头人)
提供长期租住房
安排配偶工作
无正高职称者,校内津贴按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标准发放
第四层次 (学术骨干)
提供周转房或发放2万元租房补贴
安排配偶工作
无副高职称者,校内津贴按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标准发放
  五、应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可持相关材料到学校人事处报名,也可通过邮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简历、学历和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重要社会兼职;
  2.本人代表性学术成果材料及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目录;
  3.配偶及子女相关材料;
  4.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试、考核人选。
  (三)考核。学校组织专家对应聘的高层次人才直接进行业务考核。
  (四)体检。学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
  (五)公示。根据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国家民委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履行报批手续后,学校为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北方民族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人:佟老师、强老师
  电话:;(传真)
  EC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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