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卫生局正在清理人事借调工作人员,咋卫生局借调的10多名人员未被清退回原单位?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关于清退抽调借调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简篇)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关于清退抽调借调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简篇)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14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关于集中开展治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长期借调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
最新公告:
&&&&&&&&&&&&
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关于集中开展治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长期借调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热&&&&&
关于集中开展治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长期借调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735
更新时间: 10:30:42
中共临澧县委组织部  
中共临澧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临澧县财政局  
    临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人社函[2015]1号  
关于集中开展治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和  
违规长期借调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  
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长期借调人员问题再次进行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及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完善规范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转变。对“吃空饷”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缴;对在编不在岗的限期到岗上班;对违规长期借调人员一律清退回原单位。  
二、治理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  
三、治理对象  
(一)单位“吃空饷”  
(1)虚报人员骗取财政资金;  
(2)单位擅自同意财政供养人员离岗而截留使用其工资。  
(二)个人“吃空饷”  
(1)停薪留职期间继续领取工资的;  
(2)已故继续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的;  
(3)受纪律处分应降低工资待遇而未降低的;  
(4)受刑事处罚按规定应取消工资待遇而未取消的;  
(5)开除、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继续按在职人员领取报酬的;  
(6)到龄不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的;  
(7)以其他形式违规领取财政工资的。  
(三)在编不在岗  
(1)停薪留职人员;  
(2)自动离职未办理相关手续人员;&  
(3)未按规定请病、事假或请病、事假期满后未上班人员;  
(4)因工伤超过停工留薪期而未上班人员;  
(5)单位自行允许的内退人员;  
(6)其他情形。  
(四)违规长期借调人员  
(1)借用试用期内公务员;  
(2)系统外单位借调1年以上人员;  
(3)系统内不同级次单位借调1年以上人员。  
四、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1.自查清理阶段( 2015年1月15日 ― 1月25日 )。各单位对照在编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表、岗位设置审核表、考勤记录等资料,认真开展内部自清自查。对干部职工反映的情况详细记录,认真核实。对清理核实的问题,按政策整改落实。如实填写《常德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常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常德市机关事业单位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吃空饷”明细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统计表》)。原已统计上报的情况此次一并统计。  
2.数据上报阶段( 2015年1月26日 - 1月29日 )。《统计表》和电子文档于 2015年1月27日 前上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龚金学,联系电话:5555616)。没有治理对象的单位,也要填报《统计表》,并注明“无”。《“吃空饷”明细表》需单位“一把手”、分管政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本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统计表》需单位“一把手”、分管政工负责人、政工(人事)股长本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纠正督查阶段( 2015年1月30日 - 6月30日 )。各单位组织对“吃空饷”的资金进行追缴,于 5月31日 前上缴到县财政专户。清理和纠正在编不在岗、违规长期借调人员问题。所有在编不在岗人员,由所在单位于 3月1日 前通知其回来上班,并于 3月31日 前到岗上班。对不按要求到岗上班的,于 4月1日 起依法依规启动解除人事关系程序,并核销编制。违规借调或借调期满的人员,必须清退回原单位。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成督导组,对全县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强化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治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长期借调人员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工作力度。各单位“一把手”为本次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政工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切实抓好落实;要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认真研究清理整治工作(会议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统计表》一并上报);要及时向相关人员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督促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须将本通知和填报的4类《统计表》在单位显眼位置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并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5555607),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排专人受理举报电话。各单位要认真摸底,按要求及时据实呈报,不得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省、市、县将对集中治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的,或治理工作结束后,再出现“吃空饷”、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长期借调人员等违纪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坚决按国务院的规定从严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员的责任。  
3.注重维护稳定。各单位要吃透政策,严格操作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要把治理工作与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积极开展治理工作,又要讲究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避免引发矛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临澧县委组织部&&&&&&&&& 临澧县委编制机构委员会  
临澧县财政局&&&&&&&& 临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15日   
文章录入:夏梦林&&&&责任编辑:李庆国&
上一篇文章: 没有了下一篇文章:
【字体: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模板设计:洋县党建网欢迎你!
当前位置: >> 正文
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县直部门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通知及借调工作人员审批表
发布时间: 来源:
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县直部门单位
借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人大、政协党组,县纪委,县法院、检察院党组,县委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群团:
为加强县直部门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进一步严格管理干部,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中共洋县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现就清理规范县直部门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提出以下意见:
1、清理对象
县直部门单位自行跨部门、跨行业借用乡镇和其他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
2、清理办法
2014年9月25日前,县直部门单位无条件自行将借调人员全部清退回原单位工作,并按归口分别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人社局人事科填报《县直部门单位借调人员清退情况统计表》。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原单位的借调人员,组织、人社部门暂停其工资审批、职务和职称晋升、岗位聘用和考核备案,财政部门停发其工资,同时对借调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今后如需借调工作人员,应按程序办理借调审批手续。
县直部门单位必须从严控制借调工作人员,借调遵循以下原则:
1、可以借调工作人员的情形:承担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临时性重大任务或中心工作,单位现有人员不足以完成工作任务的;县上成立临时机构确需借调人员开展工作的;单位有空编、人员配备不齐的。
2、县直各部门单位要通过科学合理分工、充分调动退二线未退休人员工作积极性等方式,尽可能的由本单位在编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如需借调工作人员,一般应从下属事业单位抽调,尽量减少从其他部门单位及下属单位、乡镇借调工作人员。如确需借调,需由县直部门单位提出申请,按归口报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审批同意。
3、新招录人员试用期未满一律不允许借调。被借调人员是选调生的,借调时必须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5、借调干部借调期一般不超过1年,借调期满因中心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确需续借的,应按程序重新办理续借手续。
符合借调工作人员条件的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按相关借调程序办理,具体为:&&&&&&&&&&&&&&&&&&&&&&&&&&&&&&&&&&&&&&&&& &&&&&&&&&&&&&&&&&&&&&&&&&&&&&&&&&&&&&&&&&&&&&&&&&&&&&&&&&&&&&&&&&&&&&&&&&&&&&&&&&&&&&&&&&&&&&&&&&&&&&&&&&&&&&&&&&&&&&&&&&&&&&&&&&&&&&&&&&&&&&&&&&&&&&&&&&&&&&&&&&&&&&&&&&&&&&&&&&&&&&&&&&&&&&&&&&&&&&&&&&&&&&&&&&&&&&&&&&&&&&&&&&&&&&&&&&&&&&&&&&&&&&&&&&&&&&&&&&&&&&&&&&&&&&&&&&&&&&&&&&&&&&&&&&&&&&&&&&&&&&&&&&&&&&&&&&&&&&&&&&&&&&&&&&&&&&&&&&&&&&&&&&&&&&&&&&&&&&&&&&&&&&&&&&&&&&&&&&&&&&&&&&&&&&&&&&&&&&&&&&&&&&&&&&&&&&&&&&&&&&&&&&&&&&&&&&&&&&&&&&&&&&&&&&&&&&&&&&&&&&&&&&&&&&&&&&&&&&&&&&&&&&&&&&&&&&&&&&&&&&&&&&&&&&&&&&&&&&&&&&&&&&&&&&&&&&&&&&&&&&&&&&&&&&&&&&&&&&&&&&&&&&&&&&&&&&&&&&&&&&&&&&&&&&&&&&&&&&&&&&&&&&&&&&&&&&&&&&&&&&&&&&&&&&&&&&&&&&&&&&&&&&&&&&&&&&&&&&&&&&&&&&&&&&&
借调部门填写《借调人员审批表》,写明借调干部姓名、借调期限、借调事由等,经被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按归口报县委、政府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审签后,再由组织人社部门下达《借调人员通知》。
因全县性的中心工作成立临时机构需借调人员的,由组建临时机构的牵头部门提出借调人员计划并报分管的县级领导同意后,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抽调。
1、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工资及正常福利待遇由借出单位按在岗人员发放。
2、借调、借出单位负责对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借调人员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
3、借调人员借调期满,一律回原所在单位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其他安置要求。借调人员和借调单位均不得以借调作为调动的理由。
4、借调工作人员不得在借调单位任职、解决待遇。对因借调影响到干部经济待遇或其他待遇问题的,由借调、借出单位及干部本人负责。
为加强对借调人员工作管理,组织、人部门将不定期对借调人员进行检查。对不按程序或不经批准擅自借调的人员和单位,一经查实,一律清退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对无故拖延时间不按时回原单位工作的借调人员,将视其情节严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没有收到组织人社部门《借调通知单》但仍然放任本单位人员私自借调到县直部门单位的,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视情况削减该单位的新进人员招录计划。
&&&&&&&&&& &&&2014年9月13日
主办单位:中共洋县县委组织部主办
ICP备案:陕ICP备号凯里违规借调人员不在限定时间内回原单位上班 停发工资_凯里人论坛-爱微帮
&& &&& 凯里违规借调人员不在限定时间内回原单位上…
凯里市近日出台《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违规抽调(借用)工作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集中开展清理违规借调人员工作。《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清理范围是各单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自行跨部门、跨行业借用乡镇其他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借调期满,不按时回单位工作的借调人员。《通知》要求,各单位须于日前,无条件自行将违规借调人员全部清退回原单位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回原单位的借调人员,组织、人社部门暂停其工作审批、职务和职称晋升、岗位聘用和考核备案,财政部门停发其工资,同时对借调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今后因工作原因需要借调的,必须按程序办理借调审批手续。《通知》还对清理工作提出纪律要求,对清理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漏报、清理不彻底的,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对今后不按程序审批,自行抽调借用人员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无故拖延时间不按时回原单位工作的借调人员,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未经批准的抽调借用人员,组织、人社部门一经查实,立即停发工资,其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据了解,凯里市现有借调人员约170余人,目前清理违规借调人员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吴煜超)“用不同的角度看凯里”我们只是转述网友(微友)的观点不代表论坛立场,如有不同意的观点我们也将为你转述。
点击展开全文
悄悄告诉你
更多同类文章
还可知道有多少人阅读过此篇文章哦
阅读原文和更多同类文章
可微信扫描右侧二维码关注后
还可知道有多少人阅读过此篇文章哦
“用不同的角度看凯里--凯里人论坛“引领时尚凯里生活!欢迎您关注凯里人论坛公众微信,想知道凯里过去发生的事情,请查看历史消息,也可选择登录网站:()。想知道凯里明天发生的事情,敬请继续关注。
您的【关注和订阅】是作者不断前行的动力
本站文章来自网友的提交收录,如需删除可进入
删除,或发送邮件到 bang@ 联系我们,
(C)2014&&版权所有&&&|&&&
京ICP备号-2&&&&京公网安备34时代信报数字报
第007版:政务参考
时代信报博客群:
机关借调人员的“弹性”命运
一个公开而又隐蔽的亚群体 未获正规制度保护
  作为中国官场中一个公开而又隐蔽的亚群体,在权利没有获得正规制度保护的前提下,被借调者的背后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现实生活?这个亚群体又呈现出了哪些有别于其他的群体特征?  日晚,王平在度过“压抑”的“借调政府办工作的第一天”后,坐在办公室,面对电脑,等着已经开始,但要到23点才轮到他的议题的会议。在等待中,他将自己的倾诉“借调政府办,我后悔了”挂上了“天涯”公务员版。  近1个小时候后,该帖有了第一个回复,此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引来众多网友灌水,其状如典型的膝跳反射,访问量迅速攀升。当访问量过万的时候,王平意识到,他撞到一个群体的麻筋。这个群体就是借调干部。  借调干部的确是机关里的一个特殊群体,虽然其队伍庞大,但属于绝对的另类,他们的生存状态,少有人注意。也许正因如此,王平的倾诉才会引来如此多的关注。  “漂”在机关的亚群体  透支时间、精力与工作的付出,源于一种惯性思维:领导满意,就有正式调入上级机关的可能,也就能避免“漂”在机关里的尴尬。但事实往往事与愿违。  然而,借调之初都有一个奇异的“合谋”:对于借调单位来说,既不用发工资,又无需承担培养责任,很是实惠;被借调单位虽然需要调整人手接替相应岗位,但面对上级权力部门亦无可奈何,实在不行,招用临时人员也是“流水不腐”。“合谋”的第三方即为借调人员自己。  当王平等待23点的会议时,何永已经从中部某省会城市一街道办借调至区委组织部半年有余。与王平开始就感到压抑不同,研究生毕业的何永直言:“当时我心里很高兴,尽管我乐于在基层工作,但平台还是有点低,我也想往上发展。”  与何永有类似想法的借调人员并不少,借调已经被看成是普通公务员上升的阶梯。对于借调人员而言,用上几年时间,只要抓住机遇正式调入也是顺理成章之事。  在这些合力的作用下,机关对借调乐此不疲。频繁的借调开始在机关内形成一个亚群体,而这个群体有多大谁也不清楚。据山东昌邑市委组织部的调查显示,其市直机关有各类借调干部28人。这仅仅是一个县级市。2005年,湖南岳阳市对借调人员进行了一次清理,全市共计清退借调人员415名。其中,市直清退81名。  “借调就是各部门一把手的权力。”相关专家告诉记者,没有制度的约束必然导致借调的随意性,“比如说:招商局一段时间工作很忙,想从下面找几个人帮忙,局长正好跟某乡镇书记很熟悉,就打个招呼说,‘我这里现在正缺人,能不能从你那里借调几个?’书记一想‘这是好事,还可以锻炼干部,那就去吧。’就这么简单,不需要什么组织、人事部门形成文件,只需领导与领导之间进行沟通。”  这并非天方夜谭。在本次问卷调查中,46.7%的受访对象没有经过严格的借调程序,“只凭领导一句话”,13.3%受访对象的借调“办了相关手续借调”。  编制是最关心的问题  “每一个借调者在得知自己被借调的那一刻,都是满心高兴的。”这句话在采访中,被屡屡提起。毕竟,借调这种“弹性用人”的方式,提供了一条上升的渠道。但“硬币总有另一面”,任何的兴奋都掩盖不了编制对借调者的约束。借调干部最关心的头等问题就是编制。  在编制面前,被借调者与原单位都是“受害者”:借调人占有编制但不干活,新人就进不来,原单位还要给不干活的人发工资,同样,被借调人员累死累活,不仅没有工资也不能得到编制。  在中国的组织人事制度中,编制的体现虽然就是一纸公文,但编制是一个带有多重涵义的词语,其背后不仅有利益,更意味着某种合法性。  因此,不管是借调一开始那种兴奋的期待,还是落到现实中的尴尬,借调人员在希望与失望中苦苦等待的,就是编制。如果把编制比喻为的“坑”的话,每个借调的人都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个幸运的“胡萝卜”。  “僧多粥少”,相对于机关里数量庞大的借调群体来说,能够真正把自己变成“胡萝卜”栽进属于自己的那个“坑”的人,数量极少。“现在各个党委政府对编制的管理极为严格,要顺利实现调入非常艰难。”借调中部某省会城市一区委组织部的何永告诉记者。而在安徽省宣城市的宣州区,“全区借调干部一律不再讨论编制问题,全部清退回原单位。”张黎勇区长说。  相对于宣州区的“清退令”,2007年初,湖北省鹤峰县编委下发加强使用编制管理的通知要求,机关单位借调人员,必须到组织、人事、编制三家部门审批。违反程序,未经批准借调人员的要追究单位一把手责任,已经借调的一律退回,各单位要及时将借调人员情况报组织、人事、编制部门。  实际上,不管是宣州区还是鹤峰县,各个地方关于借调人员编制管理的地方性规定林林总总,其反映出的本质就是,中国缺少一部完备统一的《机构编制法》。  从规则到制度的期待  虽然《公务员法》已经正式实施,组织人事部门也出台了一整套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但对于借调来说,依然是没有统一规则的“自选动作”在发挥作用,造成随意性极大,借入随意,退回也随意,只要领导一句话就行。  相对来说,挂职、轮岗、交流都比借调规范,在《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公务员交流方式只有3种: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借调只字未提。正因如此,《公务员法》起草小组成员之一、国家行政学院宋世明教授告诉记者说:“在借调的问题上,希望各地能够真正贯彻实施《公务员法》。”  要分析借调,就不能不提到另一个广泛存在的流动方式———挂职。同样是“帮助工作”,在制度建设方面,如果用田径赛场上的万米长跑来比喻的话,挂职已经是发令枪响后起跑了,而关于借调的制度设计还站在起跑线上没有动。  而且,挂职相比借调,已经在实际工作中,衍生出了上挂、下挂、平挂、外挂等不同实现形式,而借调只能上借一条渠道,不能交流。这种只上不下的流动方式,造成了一系列的问题出现。  更重要的是,挂职锻炼不管是在党的组织系统还是政府的人事制度等方面,都已经取得了合法合理的存在依据。按照人事科学院一位学者的总结,借调只是在实际的运作中,形成了一套“约定俗成的规则”,这套规则被借调者本人、原单位与工作单位三方都很熟悉。也正是这种“规则”,造成了借调人的合理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根本原因所在。  2008年,第六轮机构改革揭幕,在这次以大部制为核心的改革中,新机构“国家公务员局”格外引人注目。借调能不能在新机构正式运作后列入议事日程,不管是清理还是进行制度化、规范化,都值得期待。  王运宝&徐浩程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永胜县人事任免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