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初中毕业后能干什么要多久才能上初中?<要详细>

今天我们如何读&&四书&&?那么社会上一般人8岁进小学_文化娱乐
今天我们如何读&&四书&&?那么社会上一般人8岁进小学
本文摘要: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 然后接着是《论语》。 腾讯儒学版权所有,在那里面举行婚礼一样,有人就把麦当劳当成是一个特别高尚的场所,麦当劳刚刚引到中国来,这是非常荒谬、非常无知的。就跟当初的时候,他把什么《三字经》、《弟子规》这些都当做是国学,那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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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接着是《论语》。
腾讯儒学版权所有,在那里面举行婚礼一样,有人就把麦当劳当成是一个特别高尚的场所,麦当劳刚刚引到中国来,这是非常荒谬、非常无知的。就跟当初的时候,他把什么《三字经》、《弟子规》这些都当做是国学,那主要还是蒙学。今天我们很多人非常可笑,此前呢,他要开始读的第一本正经的书了,《大学》就已经是作为一个十五六岁这样的一个孩子,而不是经。
所以我们今天的读书顺序是要从《大学》开始,它还是书,但是实际上严谨地说,后儒之作只能称之为“书”。尽管《礼记》、《论语》和《孟子》后来都列入《十三经》,所谓“经”是先王圣典才能称之为经,他们连一个基本的概念――“经”和“书”都不懂得分辨,今天的这些读经的倡导者,编成了《四书》,和《论语》、《孟子》放在一起,朱熹就从《礼记》当中抽出来两篇《大学》和《中庸》,《西铭》对于他们就比较地艰涩了。我不知道杨靖宇这个时候,到了南宋的时候,由此入门,读书人读《西铭》,而总是体现为一种退化。北宋的时候,所以就把《西铭》作为入德之门。但是历史的发展在文化上从来不是体现为一种进化,我们修德、修身、修心就是在修性命二字,为万世开太平”。他的《西铭》讲述的是儒家的性命之学。程颢、程颐认为,为往圣继绝学,为生民立命,他有一个著名的“横渠四句教”:“为天地立心,张载所写的一篇文章叫做《西铭》。我们都知道张载号横渠,而是跟他们同时期的另一位大学者,首先让这些弟子读的倒不是《大学》,程颢、程颐收弟子,他要修养自己的品格首先从这本书开始。可是在北宋的时候,说是初学入德之门――刚开始学习的人,就称赞《大学》,程颢和程颐。那么程颐呢,他们是兄弟俩,有两位大学问家,入门的第一步。
到了朱熹开始,后来就成为了儒家的心性之学,这番论述又经曾子的发扬光大,孔子就有一番言简意赅的论述,进入大学。那么大学要学什么东西,以及平民当中特别聪明俊秀的人,诸侯、大夫的元子――就是将来他们继承他们爵位的这些孩子,是天子的所有的孩子,这一套宏大的学问。这个时候就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进大学了,如何治国平天下,进大学就学正心诚意,国学正脉都是从诗开始的。那么到15岁进大学,两千年以来,。从孔子开始,它是不是从诗教开始,只看一条,通过诗歌去陶冶他的性情。所以现在你判断教人学国学是真国学还是假国学,他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礼节。学的是诗,在各种场合面对不同的人,去把这个礼通过一种表演式的方式给演出来。这样他才能掌握各种各样的,他要通过一种表演式的一种方式去学习演礼,洒扫应对、待人接物的道理,学的是演礼,这个时候进小学。进小学主要学的是书、数、射、御,他的智力发展相对比较完全了,小孩子的心已经相对比较地定了,古代是按虚岁算的。那个时候,我觉得这个说法是非常地到位的。古代人提出来8岁进小学是非常地有它的道理的。那古代的8岁其实就相当于周岁的7岁,我老师张卫东先生称之为叫“转基因国学”,而且不能入心。所以这个“读经”,将来都会忘,那没有用,不要看这些小孩背了多少经典,也是严重违背小孩子的天性的。它的效果不可能好,这是严重违背教育的规律的,甚至于在娘胎里面就要读经,又提倡少儿读经要越早越好,15岁进大学。今天有一些学者提倡少儿读经,那么社会上一般人8岁进小学,都有自己的学校,凡是从首都到大的城邑再到乡间,我们中国的教育已经是极其地发达了。那个时候,什么叫“古之大学之道”呢?原来在夏商周的时候,形成的一部儒家经典。主要讲的是什么?讲的是“古之大学之道”,然后他的学生曾子加以阐发,它是孔子先有了一段论述,所以重要的我们就是在讲《大学》和《论语》这两部书。
在北宋的时候,其实已经把《中庸》的内容给讲透了。所以我们接下来的讲座不会再谈到《中庸》,这是不对的。又因为我在《中庸是最高级的自由》这一讲当中,这一下子为学的顺序就倒了,《论语》、《孟子》放在后面,所以就把《大学》、《中庸》放在前面,跟《大学》差不多,这样的一部书。他们光看到《中庸》的字数比较少,你是不可能理解的,不到一定的年龄,你不到一定的阅历,他不知道《中庸》其实是一个非常形而上,但是后来的乡间的塾师不懂得朱子的真意,它的顺序是《大学》、《论语》、《孟子》和《中庸》,朱熹在编《四书》的时候,所以我不会讲《孟子》。《四书》是它的传统的顺序,我是崇尚荀子贬抑孟子的,八百年以来堪称为中国人的“圣经”。因为我个人,甚至于超越很多的教授。那么这三本书就是《诗》、《四》、《观》――《唐诗三百首》、《四书章句集注》和《古文观止》。
《大学》这一部书,所以重要的我们就是在讲《大学》和《论语》这两部书。
首先我们说《大学》。
《四书章句集注》,你的国学水平已经在绝大多数中国文史哲专业的硕士、博士之上,其实你只要把三本书读透了,其实我们现在到处有这种讲国学的,他在《中华读书报》发表文章说,吴小如先生――北京大学的吴小如先生就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个惊人的论述,他在接受电视采访的时候说了这样一番话。那么我们也知道,我认为今天的中国人也还是要读。”钱穆先生当时已经八九十岁的时候,八百年来我们中国人都要读,一部是《论语》。
钱穆先生说:“《四书》,一部是《大学》,我将带引大家一起去读两部儒家的经典,剖析这三个基本概念背后的不可告人的东西。这是前面七讲所讲的主要内容。
吴小如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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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晚上这一讲开始,实际上就相当于一个人的躯体上得了癌症一样。所以我从“平等”、“自由”和“博爱”这三个现代性的基石开始着手,裹挟了所有人,通过所谓的现代化的大潮,我们人类无论是自愿选择还是被迫选择进入现代社会,就是“现代性――它是一个人类社会的癌症”,前面七讲其实都是探讨了一个核心问题,是当代儒家诗教的首倡者。
徐晋如:今天已经是我们的第八讲,学术专著《禅心剑气相思骨―中国诗词的道与法》、《缀石轩论诗杂著》等,香港孔教学院永远名誉院长。著有文言诗文集《忏慧堂集》,深圳国学院教务长,深圳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兼任深圳市儒家文化研究会副会长,重新审视儒家文化。
读透三本书水平超教授
《晋如说儒》第八讲之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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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鸣谢:深圳文德天会所 汉字创意设计师霍者先生)
主讲人徐晋如为古典文献学博士,带领听众重新思考近代史,非常适宜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精英人士。讲座完全颠覆新文化运动以来的习惯观点,学术性思辩性强,
《晋如说儒》是腾讯网儒学频道、深圳儒家文化研究会联手打造的高端文化讲座,
月点击排行【关注】虹口区每户5年限1次同小学对口入学&附虹口区2015年小学初中招生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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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虹口区每户5年限1次同小学对口入学&附虹口区2015年小学初中招生细则&
朱晓芳&崔翼琴
继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新政发布后,虹口区今年招生入学实施细则日前公布。其中针对公办小学入学,虹口区首次明确,区内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这正是借鉴去年静安区率先推广的试点经验。据悉,这一政策在多区的落地,主要为了遏制对于学区房的炒作,对于同一家庭的双胞胎或二孩,不会影响其对口入学。虹口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显示,在公办小学入学安排上,学校应按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相对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招收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并首次明确,本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近年来,上海逐步扩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子女居住地登记入学试行范围。今年起,这一政策在本市全面试行。并将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市教委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在统筹时,各区县教育部门可结合实际,借鉴静安区试点做法来安排学生。实施细则由各区县教育部门向社会公布。
虹口区教育局关于2015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5〕10号)文件的精神,现就2015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与要求(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二)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根据生源、学校分布情况,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与招生计划,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都有相应的学位。(三)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管理,通过全市统一建立的“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试行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信息登记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网上报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招生入学工作过程管理。(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区教育局和学校将通过本单位网站公告、在校门口和社区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五)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入学适龄儿童数据,以及本区实际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有条件的小学班额可安排30人左右,初中班额可安排35人左右。(六)各校应按市教委及本区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严禁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学生奥数、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不得拒绝接受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能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七)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自2015学年起,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先在2015年小学一年级新生中试行。学校向新生家长统一发放学生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审核的要求,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是有效的。(八)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工作。根据寄宿条件等实际情况限定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可跨区县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备案,经审核后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并承诺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民办学校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双向选择的环节,从多方面,有所侧重地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面谈内容不应涉及学科文化知识,面谈过程向市、区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家长委员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一)招生入学对象日—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须到对口小学提出缓学申请。招生对象统计日为4月30日。 (二)入学信息登记与报名信息核对工作1、入学信息登记工作。4月11日—4月30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前往区内指定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须明确作出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信息登记时家长需对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和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与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先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再到区内指定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2、报名信息核对工作。5月23日—5月24日为公办小学报名日,各报名点要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父母及适龄儿童的居住证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卡等。除上述材料,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还须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相关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预防接种卡等相关证件;本区集体户籍或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还须提供集体户口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本区户籍的残障儿童还须携带相关残障证明。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卡、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三)公办小学入学安排1、学校应按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相对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招收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本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2、2015年全区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按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另行制定)3、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对口入学。4、2015年凡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日),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报名信息核对通过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本区房产证情况、《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年限等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2015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到日。2016年,所有新生办理入学手续统一到6月30日截止。(四)民办小学招生入学1、4月25日—4月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家长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报2所民办小学,报名后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面谈的依据。 2、5月9日为民办小学面谈时间。面谈时学生须凭网上报名表,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学校要对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和证件进行核对。3、5月22日前,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学校向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录取学校,将《入学信息登记表》交给录取学校,完成确认工作。学校将新生录取名单通过网络上报区教育局。(五)招生日程安排4月8日,上网公示2015年虹口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公办小学完成《招生公告》的张贴工作。4月11日-30日,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4月25日-27日,民办小学网上报名。4月30日,招生对象统计日。5月9日,民办小学统一进行面谈。5月22日前,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录取工作。5月23日-24日,全区各小学接受辖区内对口入学新生报名;各小学联合招生组设点接受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对象、外省市学生报名信息核对;区特教康复指导中心(天宝西路242弄40号密云学校内)接受残障儿童报名信息核对。6月30日,公办小学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7月30日,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8月1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三、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一)小学五年级毕业考试1、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小学参加毕业考试。虹口区2015年小学五年级毕业考试由各小学自行命题,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室根据课程标准做好命题、阅卷等工作的指导与监管。2、考试时间与科目:6月12日(周五)上午8:20~ 10:00 语文10:20~11:40 数学(二)公办初中入学安排1、公办初中的招生继续执行一所或几所小学对口一所中学的统配办法。本区小学就读的五年级学生按对口统配原则升入相应的公办初中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五年级学生原则上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2、本区户籍但在外区县、外省市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要求回本区就读初中的,以及本区跨联合招生地块户籍就读初中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可凭户籍证明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小学、因居住地变更需要回本区或跨联合招生地块居住地就读初中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可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相关证件申请到居住地就读初中。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办理回户籍所在地和到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为日。3、对已在本区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三)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1、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按有关规定招收批准项目与计划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本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2、各校必须严格按照《2015年虹口区初中学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工作暂行办法》(附后)报批项目、招生名额和招生方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3、小学毕业生可根据本人体育或艺术特长填报一所经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学校。一经录取将不再列入对口统配计划。(四)民办初中招生入学 1、4月28日—30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家长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报3所民办初中,报名后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面谈的依据。 2、5月9日—10日为民办初中面谈时间。面谈时学生须凭网上报名表,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证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和《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学校要对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和证件进行核对。3、5月22日前,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学校向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录取学校,将中预新生《告知书》交给录取学校,完成确认工作。学校将新生录取名单通过网络上报区教育局。(五)招生日程安排4月8日,上网公示2015年虹口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信息。4月28日-30日,民办初中网上报名。4月30日,招生对象统计日,跨区县、跨联合招生地块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读截止。5月8日前,小学完成中预新生《告知书》送达工作。5月9日-10日,民办初中学校面谈。5月16日—17日,公办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5月22日前,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完成录取工作。6月30日,公办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8月1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四、管理与监督(一)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区教育督导部门重点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规范招生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区教育行政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本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二)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或拒绝接受本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区教育局将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降职直至撤职处分。民办学校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擅自提前招生、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或存在其他违规招生行为的,区教育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拒不改正的核减该校第二年30%招生计划数,并取消当年给予学校的政府专项扶持资金。(三)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地址:祥德路141号。咨询电话:758572,监督电话:。 附:2015年虹口区初中学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工作暂行办法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本区体育、艺术教育可持续发展,同时进一步规范本区初级中学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现对2015年虹口区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体育类特长生招收对象的基本条件与专业条件(一)基本条件:思想品德良好,体育特长明显,运动成绩优异,并能继续参加体育课余训练的,具有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的小学生(办理回户籍所在地或到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为日)以及在本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生。(二)专业条件:1.2013年7月以来参加市、区运动会以及经市教委、市体育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核准的体育竞赛,获得以下奖级者:(1)市级竞赛获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运动员;个人项目前8名的运动员。(2)区级竞赛获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运动员;个人项目前3名的运动员。2.区少体校在编学生。3.参加校级课余训练二年以上,身体条件好,专项技术好的学生。凡符合上述专业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一所体育项目对口的初级中学,初级中学将根据专业测试等综合素质的评价招收学生。二、艺术类特长生招收对象的基本条件(一)思想品德良好,有艺术特长并能继续参加课余艺术训练的,具有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的小学生(办理回户籍所在地或到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为日)以及在本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生。(二)市、区级艺术团队成员、在近两年内参加经市教委、市文广局、区教育局组织的市、区级艺术类竞赛中获规定名次的学生确有培养前途的,学校在对口项目的招生中可优先考虑。三、招生录取办法(一)初中各校根据本校运动队建设、艺术团队建设的需要,于日前将本校体育或艺术类特长生招生项目、条件、人数、招生方案(专业测试的具体时间须与体卫科艺科商定)等向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二)经区教育局核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于4月10日前向社会公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只可选择一所项目对口的学校。在本区就读小学的学生家长须填妥《虹口区初中学校体育特长生报名表》或《虹口区初中学校艺术特长生报名表》,经就读小学核实确认(必须经小学校长签名、学校盖章),于5月8日前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包括:竞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到相关学校报名登记。在外区就读小学但选择回本区户籍或居住地就读的学生家长须到招办(祥德路141号)登记并填妥《虹口区初中学校体育特长生报名表》或《虹口区初中学校艺术特长生报名表》,经本区招办盖章,于5月8日前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包括:竞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到相关学校报名登记。(四)5月16日—17日,相关学校根据审批通过后的招生方案组织专业测试。(五)特长生招生学校在组织相关测试时,应成立由行政、监察和项目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组,严格审核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按照本校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公开选拔。(六)5月22日前,各公办初中将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名单报招生办公室和体卫科艺科审核、备案(必须附上已审核过的相关材料)。经审核同意后,各校须及时书面告知学生录取结果。(七)在招收体育类特长生工作中,招生学校在正式录取前应与拟招收的体育类特长生及其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则由招生办公室另行安排就读初中。(八)体育、艺术类特长生一经录取将不再列入统配计划。四、招生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一)招生学校应成立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全面规划和组织实施。校长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有关特长生招生工作的要求和流程,加强管理,规范实施,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二)对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学校,教育局将责令纠正,并取消该校第二年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招生资格。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三)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由招生办公室另行安排就读初中。日前,徐汇区也公布了2015年小学初中入学招生细则,点击左下角“”或回复“徐汇区”可查看徐汇区相应政策。“上海升学”也将陆续在第一时间发布各区招生,敬请关注!注:本文系作者原创,转载请署名并标注出自“上海升学”微信。责任编辑:陈莹 执行编辑:崔翼琴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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