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未满16周岁工作的技校毕业生可以工作吗

我弟弟今年刚满18岁,已经技校毕业工作了,居委会通知要他去当兵并体检,满18岁必须服兵役,不是自愿的吗_百度知道
我弟弟今年刚满18岁,已经技校毕业工作了,居委会通知要他去当兵并体检,满18岁必须服兵役,不是自愿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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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中国因为适龄青年太多。如果中国人口少的话,所以不可能都去服兵役的,但法律的确是这样规定的,每个适龄的青年服兵役就成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了兵役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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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你们那片当兵的少 每年是有指标的也就是硬性规定得招多少人的 所以他们得想招
兵役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但中国因为适龄青年太多,所以不可能都去服兵役的,但法律的确是这样规定的。如果中国人口少的话,每个适龄的青年服兵役就成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了。
不同地区政策不同,建议你去询问居委会。
技校毕业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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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今年(2012)年16周岁初中毕业上技校还是到外地打工_百度知道
我今年(2012)年16周岁初中毕业上技校还是到外地打工
我上初二下学期就不念了、我今年(2012)16周岁、、纠结着、我感觉在这我不会能消停打上工的、、完全傻了、、、是打工还是上学、但是觉得如果不上技校去打工将来会不会后悔、、、呆傻了已经、、该上学的年龄没上学、还不想在长春我家这打工?、、、、、、到外头见人都不会说话了、求睿智的分析、、、上饭店点菜也不会了、我就想上班打工、、郁闷着?上学我怕我适应不了、在家呆了两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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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望采纳,没技术,必须要有一技之长、没学历的在哪儿都吃不消的,而且慢慢会觉得技校毕业也很难满足工作需要,谢谢,对你今后的人生发展有很大帮助的,等你参加工作以后会明白的。祝你好运,到那时你求知欲会更强的,您这个年纪还是继续上学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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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一门技能一定要上技校,你没个技术在手里在这社会上吃不开,只能从事一辈子体力劳动,现在21世纪
你这种情况最好上技校了学一技之长后再出门打工啊,不然会吃很多苦的,因为你没文凭又没技术,而且交际能力也不强,所以还是先学习学习吧
去上学 16岁你觉得你能干什么
我怕适应不了上学那环境、、
初中毕业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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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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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日 17时24分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3〕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继续加大,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就业任务更加繁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入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近年来,国务院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围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也结合实际制定了一些有本地特色的具体政策,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目前情况看,有的政策尚未落实到位,政策效应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组织一次集中检查,逐项督促落实。对尚未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的,要抓紧研究制定,尽快实施,并跟踪了解落实情况;对其中门槛高、手续复杂的,要本着尽可能方便高校毕业生享受政策的原则,制定简便易行的操作流程,切实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对因保障措施不到位影响政策落实的,要加大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同时,要适应新的形势和特点,积极创新,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就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政策知晓度。
    二、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转方式、调结构的进程,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开发就业岗位,尤其要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智力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拉动作用。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时,要同时制定人才培养、吸纳、引进计划。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其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力宣传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和突出贡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引导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推进城镇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程,加大财政投入,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发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公共管理及社会服务工作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统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规范岗位管理,健全保障机制,落实和完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期满就业服务等政策,积极促进服务期满人员就业创业。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加大面向基层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力度。建立健全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逐步扩大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规模,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科研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项目实施。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完善创业政策,加强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尤其要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国家和地方优先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智力密集型企业,支持通过网络创业带动就业。各高校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并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鼓励在校生积极参加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鼓励高校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合作开展创业培训和实训,从2013年起,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各地区要对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降低注册门槛,创业地应按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积极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各地区、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职业指导。各高校要加快推进就业指导课程和学科建设,全面开展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着力提高就业指导课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专兼职结合的职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个性化的咨询辅导。支持高校发挥自身优势,实行校企对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校园招聘活动。高校开展的校园招聘活动,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大型专项活动项目给予适当支持。各地要充分发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作用,广泛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及时了解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和企业用人需求。广泛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信息,及时向高校和高校毕业生提供,并组织开展分区域、分行业、分层次的专场招聘活动。健全全国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实现与高校校园网互联互通,充分利用短信、微博、移动互联平台等多种渠道发布就业信息,切实降低求职成本。允许高校毕业生在求职地(直辖市除外)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纳入本地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范围。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从高校毕业生的实际需要和便利出发,统一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提供高效、便捷的就业服务。
    五、开展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
    大力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实名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及时了解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情况,依托基层服务平台,一对一地开展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及时提供用人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暂时不能实现就业的,要通过扩大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规模,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适当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对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应按规定给予补贴。
    各地区、各高校要将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作为帮扶的重点,认真开展摸底排查,掌握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求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所需资金按规定列入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
    要进一步促进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各地区、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给予必要的帮扶与指导,鼓励他们自主创业。承担对口支援西藏、青海、新疆任务的地区要组织本地用人单位积极面向受援地高校毕业生开展各类招聘活动,并将到本地求职的受援地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扶持政策范围。承担对口支援西藏、青海、新疆任务的中央企业要结合援助项目建设,积极吸纳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
    六、大力促进就业公平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规范签约行为,任何高校不得将毕业证书发放与高校毕业生签约挂钩。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现象。规范国有单位招聘行为,完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建立国有单位招聘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制度,加强国有企业招聘活动监管,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加大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
    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的要求,研究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具体意见,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程序,消除其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单位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要指导督促各地制定实施办法,切实落实允许包括专科生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的政策(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推动高等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要深入推动教育体制改革,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升级的需要,合理确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发展规模,改善人力资源供给结构。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逐步建立高校教学质量外部考评机制,指导高校加强实践教学,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完善相关政策和激励措施,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搭建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校毕业生需求的前瞻性研究,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需求预测和发布制度,完善就业状况的反馈机制,引导高校合理调整专业设置。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对接机制,超前部署重点产业相关专业设置和培养计划,努力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和就业的良性互动。
    八、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落实责任、各方努力,加强引导、综合施策。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列入政府政绩考核内容,明确具体目标、工作措施和进度,把责任落实到地方、部门和高校,把工作做到前面,切实缓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困难,切实保障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并力争有所提高。要充分发挥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各项就业服务工作开展所需经费。要密切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加强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要研究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的长远措施。要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新时期就业方针和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以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将个人理想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进程中,到城乡基层、到中小企业、到中西部地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成长成才、建功立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抓紧制定实施办法,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mail推荐大学毕业后无固定工作,档案一直在学校今年6月满两年,如果想要保留档案的干部身份需要怎么做?(贵阳)_百度知道
大学毕业后无固定工作,档案一直在学校今年6月满两年,如果想要保留档案的干部身份需要怎么做?(贵阳)
未缴纳过社保,可以找到在三方协议和合同书上盖章的单位。
我奇怪的是,怎么学校没给你发档案呢,如果有,那你的干部身份就有,你的三方协议和什么 合同书(实在想不明白这是什么合同,你还是尽快把档案交到它该去的地方。但为了合理合法,跟别的没关系?)都有单位盖章了。你的档案里有一个材料叫《报到通知书》就是你手里的报到证的 副本先问问你有没有报到证。它也可以证明你的干部身份。
可是,合同内容是什么呢: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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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人才中心办理档案代理,然后等一年后去办理转正定级,之后就可以获得干部身份。
我曾经情况跟你一样,然后很害怕的把档案自己转到人才市场。一放很多年我才考到工作,然后又去人才市场什么还花了一大笔档案费才拿得出来。但是对自己一点用处都没有。所以你想从政这些,直接把档案拿回家好好保管,记得不能撕开(因为是密封盖章好了的)等到你考到工作的时候,直接叫交档案的时候交就可以了,注意耗子给你咬坏了。如果你考到工作了,以前交过的社保还可以转为相应的年限的工龄,至于你说的那个就业协议签字盖章,那个是个章都可以盖的,没有什么意义。建议你直接把档案拿回家保管好,不撕开,不受潮,不被耗子咬,等到考到工作的时候交出来即可。不要去交给什么人才市场,一点意义都没有。还不如买社保有意义。
如果你在一些单位工作过,最后落实到固定单位,把几处档案通过正常办理手续程序走,全部归到一个档案,提交给固定单位,如果不能固定单位,转到那里工作再提交新单位,没有别的办法!
大学毕业后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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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各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并就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当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形势复杂严峻。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现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现就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
一、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1.积极开辟毕业生就业新渠道。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产业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拓展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就业的渠道。推动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城市社区和农村公共管理及社会服务工作岗位就业。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广泛征集适合本校毕业生的需求信息,着力促进到省会以下城市和县(市)就业。2.鼓励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举办国有大中型企业双向选择活动,落实公开招聘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吸纳更多毕业生就业。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进一步破除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政策障碍和壁垒,解除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后顾之忧,鼓励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
二、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3.完善毕业生到基层特别是西部地区就业激励措施。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中小微企业就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办法,落实好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的比例。探索将基层项目的有关优惠政策扩大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各地各高校要设立奖励资金,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建功立业。4.加大力度实施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各地各高校要精心组织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认真做好201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好“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到村任职”等基层项目。配合农业、民政等部门启动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继续做好毕业生到海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重大科研项目聘用高校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等专项工作。各地要努力扩大现有项目规模,积极开发新的基层项目,并为服务期满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5.征集更多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与兵役部门密切配合,适应征兵时间调整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征集工作机制,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体检、政审和预定兵员等各项工作。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积极开展“工作月”“政策咨询周”等活动,切实落实大学生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考试升学等优惠政策,鼓励更多大学生应征入伍。
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
三、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6.推动完善落实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各地要抓住国家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契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简化创业手续、降低创业门槛的具体办法,加快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和“绿色通道”,使毕业生能够高效、便捷申领证照。要进一步落实好自主创业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地落户、毕业学年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7.加大创业基地建设和创业资金扶持力度。各地要积极推动地方政府、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高校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基地,进一步推进“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积极推动设立国家和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进一步扩大资金规模,简化申领手续,扩展资金受益面。高校要设立校级大学生创业资金,开辟专门场地用于大学生创业实践和孵化。8.加强创业教育和创业服务。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竞赛、模拟创业等实践活动,鼓励更多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多渠道、多方式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邀请创业成功人士、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提高创业指导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为创业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
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
四、加强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
9.完善“一对一”帮扶机制。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数据库,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制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女毕业生等就业帮扶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力争帮助他们在离校前落实就业岗位。要配合有关部门尽早将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到毕业生手中,有条件的地方要提高补贴标准、扩大受益范围。10.做好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工作。各地特别是民族地区就业工作部门和各高校要进一步拓宽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和范围,组织少数民族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鼓励毕业生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和岗位就业。民族地区高校要适应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根据少数民族毕业生特点,开展合作办学,定向培养,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就业技能培训。11.持续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全程就业服务。各省级教育部门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做好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努力使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实现就业或参与到就业、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中。各高校要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关心到底、重点推荐、跟踪服务,为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持续提供岗位信息和求职指导,及时通知其参加校园招聘和其他各类招聘活动,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
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
五、大力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12.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各地各高校要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重点宣传自主创业、基层就业、参军入伍、困难帮扶等政策。开通咨询电话,在省级和校园网站主页设立政策宣传专栏和政策咨询平台。建立教育行政部门、高校、院系、班级四级联动网络,充分发挥(班主任)、学生干部作用,利用手机等移动终端,确保政策信息能及时送达每一位毕业生,确保每一位毕业生理解、用好政策。13.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要加快建设示范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及学科建设,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咨询指导。加快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高水平就业工作队伍,切实将就业指导教师纳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范畴,积极开展就业指导教师培训,聘请专家学者、企业家、行业成功人士担任就业导师。各地要加强对就业困难高校的分类指导和重点督促,帮助这些高校全面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14.提升就业信息服务质量。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发挥校园就业市场的主渠道作用,确保招聘活动场次和岗位数量进一步增加。要把省会以下城市和县(市)用人单位组团参加校园招聘作为新的突破点,力争形成规模效应。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推进就业信息网建设,充分运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网络及各类就业网站、微博、微信、QQ、短信等,提升信息收集、发布效率,推进毕业生求职信息和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及时有效共享。积极推进网上签约,简化就业手续办理流程,方便学生就业。15.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加强就业信息统计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严禁任何形式的就业率造假,引导学生及用人单位诚信。严格按照“三严禁”“四不准”的要求,加强对招聘活动的规范管理和招聘信息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努力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积极协调劳动监察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招聘过程中各类欺诈行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
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
六、推动高等教育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16.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从2014年起,各高校要逐步发布本校的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在校园网、就业网、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或其他媒体上公布。加强就业状况反馈和引导,将就业状况作为有关经费安排、招生计划安排、学科专业调整、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健全专业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减就业率持续偏低专业的招生计划。17.积极调整高等教育结构和人才培养模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推动行业特色本科高校、部分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加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衔接,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实践育人,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校产合作、校地合作”,高校要加强与企业、大学科技园、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地方政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推动大学生参加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就业创业能力。18.开展生动有效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教育。加强就业形势教育,帮助毕业生合理调整就业期望,积极主动就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优秀毕业生回校作报告、巡回演讲等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主动到基层一线就业创业。深入细致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思想教育和各项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安全和文明离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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