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016国家社科评审基金开始评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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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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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10:49:57&&来源:教务处&&审核:办公室&&
各系部处室: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及省社科规划办的要求,经研究,现将我校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2.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4.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注意事项
1.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申请时须附上结项证书复印件)。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2.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3.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填报注意事项(科研处编制)》,并按照要求填写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启用2015年12月版,以前版本无效)。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5.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6.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7.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8.项目申报人要认真研读《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的指标说明、《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填写2016年度《申请书》和《活页》,与课题组成员充分讨论和论证,努力提高课题申报水平。
9.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择优遴选上报。
二、时间安排
1.各部门于2016年2月22日下午3:00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稿一份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申报主体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于2016年2月25日前,将修改定稿的《申请书》、《活页》报给所在单位,具体如下:
(1)《申请书》1式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活页》1式8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申请书》和《活页》对应电子版(2003版Microsoft Word文件格式),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材料应采取“1夹14”的方式,即将8份《活页》和6份《申请书》单独放在一起,然后夹放在另1份《申请书》中。
2.2016年2月26日上午12:00前,各部门将申报材料、汇总表及电子文档、形式审查责任书等统一报送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教务处审核申请书、汇总申报数据,并将申报数据录入国家社科项目申报系统。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批盖章后报送省社科规划办。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注重落实。各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疑问解答等申报服务,确保申报工作落实到位。
2.严格把关,提高质量。各部门要认真领会申报通知精神,严格履行申报程序,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特别是对申请者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
3.统筹安排,把握节点。由于项目申报正值寒假期间,请部门务必对申报工作统筹安排,把握好工作时间节点,按通知规定时间报送、领取申报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蔡冠群、薛峰
联系电话:3395017
电子信箱:jwc@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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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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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C) 皖ICP备 号(建议IE8浏览器,以上分辨率浏览)关于组织做好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做好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信息员:
各位老师:
& 根据各年度全国社科规划办和我省社科规划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请各有关学院、单位提前组织做好项目预申报工作,将项目预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要求以正式通知为准)
一、申报资格
1、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5年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日之前的可以申请)。(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二、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因2016年《课题指南》尚未发布,可以结合各自的研究基础进行选题,待2016年《课题指南》正式发布后进行修改。各年度选题及优秀成果可进入全国哲学社科科学网站查询(http://www.npopss-/)。
2、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5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3、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4、申请书封面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学科分类应根据课题指南的学科组分类选择填写一个一级学科的中文名称(共23个一级学科),而不填写代码;&数据表&里面的学科分类要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5年)&,填写申报项目所属的二级学科中文名称及其代码。&所在单位&填写&福建农林大学&&&&&。
5、&申请者承诺&处要签上名字。
6、数据表&主要参加者&栏只需填写汉字就行,不用填写代码。
7、立项时间从2016年7月1日算起。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可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来确定;项目申报者在填写&计划完成时间&这一栏时,须根据自身情况科学客观地考虑,尽可能安排得宽裕一些,以免无法按时完成课题而办理项目延期手续。
8、课题设计论证部分与完成项目研究的条件和保证部分应以申请书给定的空白为限,不能加页、超出。
9、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以正式通知为准)。在填写&申请经费&这一栏时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若项目获立项,将还有一次调整经费预算的机会。经费预算中管理费一栏,重点项目填3000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填2000元。
10、申请书中的学校意见和省社科规划办意见,我处已经填好,请勿改动。
11、申报项目应下载最新版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项目申报数据代码及《课题论证》活页等,不能使用往年的申请书及相关的申报材料。(如2016年申请书及活页有变化,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12、活页内容的字数要求是不能超过7千字。活页内容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填写:
1.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课题名称要与《申请书》一致,一般不加副标题。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3.本表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般为8个A4版面,《通讯评审意见表》作为第一页。正文请用合适字号行距排版,各级标题可用黑体字。
三、申报时间及事项安排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预申报工作,广泛发动并督促、帮助项目申请人认真做好课题论证,在保持与去年持平的申报数量基础上,切实提高申报的质量。
1、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参照2015年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要求管理学院10项,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各9项,马克思主义学院7项,文法学院4项,安溪茶学院、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及其他学院也请积极组织申报,去年申报未立项的优先推荐。务必参考科研布局情况因素,科学合理分配限额指标,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 2、预申报时间及事项安排如下:
(1)通知发布之日起,各有关学院、单位组织发动申报;
(2)申报者开始收集资料、选题、填写申请书;
(3)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社科处将邀请专家作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辅导报告;
(4)正式通知发布后一周内(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申报者将申请书、活页一份(A4版)交到院办。
3、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申请者一定遵守申报时间,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4、请申请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的老师将初稿于日前交到院办,谢谢!&
四、联系电话: Email:关于提前组织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学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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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组织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13:33:24 发布单位:文科各有关单位:为强化国家社科基金的申报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特别是加强对青年科研骨干的培育和引导,同时发挥院、系、所的组织作用,社科处拟在2016年度的国家社科申报中协同文科各单位,提早发动,广泛组织,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总体要求:落实社科基金质量提升的“五强化”计划:1、强化近两年申报但未获立项的优质项目申报:进一步充实项目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2、强化已立项的省部级项目特别是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申报:充分利用现有项目研究基础,将地域性、部门性选题放大至全国范围进行再设计、再论证和再充实; 3、强化科研机构申报:立足自身优势和特色,每个市级以上研究基地都要凝练3个项目申报;4、强化重点项目申报:组织已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申报重点项目; 5、强化青年项目申报:有重点地组织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青年项目。二、具体安排: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分为四阶段。第一阶段:以学院为单位,广泛发动申报。学院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全员申报,并于日前收齐本单位项目申报书,并向社科处提交申报汇总表。社科处将按学科向各学院提供近年获批项目申报书,供相关老师学习、参考。第二阶段:各单位组织项目评审会,邀请专家对项目书进行初评。各学院应根据自身申报情况制定评审方案,落实评审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及评审专家等事宜,并于11月30日前统一上报社科处;评审专家须主持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意见必须于12月07日前反馈给申请人。社科处将依照项目组织情况向各学院拨付工作经费,并承担专家评审费用,以上经费专款专用。第三阶段:各学院将修改后的申请书、活页(一式三份)及汇总表,于12月14日前报送社科处。社科处将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书进行第二轮评审;邀请专家由国家社科基金会议评审专家或通讯评审专家或主持承担过2项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专家组成。社科处于12月31日前将第二轮专家评审意见反馈各单位,由各单位督促申请人修改。第四阶段: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正式启动后,社科处将根据全国规划办和广东省社科规划办的申报通知要求,正式发布我校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各学院务必督促申报人按通知要求向社科处提交正式申报材料。请各学院认真落实执行本通知安排,如有疑问,请联系社科处。联系人:杨杰,电话:,E-mail:tyangjie@。已上传文件--> 1、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进度安排表2、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3、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4、申报汇总表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8、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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