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医学院伤残鉴定科大学做伤残鉴定不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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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贵阳医学院做伤残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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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咨询提醒从贵阳鑫都财富大厦到贵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有多远_百度知道
从贵阳鑫都财富大厦到贵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有多远
驾车路线:全程约2.5公里起点:鑫都财富大厦1.从起点向西南方向出发,行驶60米,左转2.行驶140米,右转进入沙河街3.沿沙河街行驶260米,右转进入环城北路4.沿环城北路行驶20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北京路5.沿北京路行驶1.3公里,过神奇大桥,调头进入北京路6.沿北京路行驶120米,过神奇大桥约210米后,7.行驶20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左侧)终点:贵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贵阳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隶属于贵阳医学院,于2005年10月经贵州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是面向社会服务的第三方社会化非营利性司法鉴定机构。日 , 贵阳医学院更名为贵州医科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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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伤残鉴定需要带什么材料?
&&&&& 要求做伤残鉴定的人员需要带齐委托书、身份证、与鉴定有关的完整、原始的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和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以及X线片、CT片、MRI片等影像学资料等。与刑事案件有关的伤者必须带司法机关出具的委托书或介绍信,要求交通事故评残的伤者还需带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调解书)。
Copyright (C) 2010 济宁医学院鉴定中心 咨询电话:您的当前位置:
贵阳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中心解剖室、实验室装修工程施工邀标公告
发布日期:日 15:47
点击数:[]
作者:基建处
编辑:党委宣传部
一.项目名称:
贵阳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中心解剖室、实验室装修工程装修工程
邀标编号:XXQ-
二.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见邀标比选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质或资格要求:
1、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
2、必须提供解剖台、解剖室公安部刑事技术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以及在公安系统建成的解剖室净化系统的臭味排净(气体)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购买邀标文件时间:日-7日9:00时—16:30时。购买邀标文件时请自带可用空间大于4MB的U盘拷贝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资料。
2、购买邀标文件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4号贵阳医学院基建处。
3、邀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日上午9时。
4、开标时间:日上午9时。
5、投标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4号贵阳医学院基建处
6、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
版权所有 (C) 贵州医科大学&&&&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贵州医科大学 邮编:550025 邮箱:&& 联系电话:2&&
  备案编号:黔ICP备号-1
位访问者!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我公司有名职工咋上班的时候受伤了,要去做伤残鉴定
标签:山西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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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江西-南昌)帮助网友:284称赞:42《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与此同时,该标准又根据工伤及职业病可累及每个系统和器官,评残标准应覆盖各主要临床学科的情况,将人体器官系统相近或有联系的临床科学编组,划分为五个部分,即:
一: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精神科部分;
二:骨科、整形科、烧伤科部分;
三: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部分;
四: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包括妇科)部分;
五:职业病内科部分。
“标准”对残情的分级,是以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对医疗依赖和护理依赖的程度,并适当考虑一些特殊残情造成的心理障碍或生活质量的损失进行确定的。
器官缺损是工伤的直接后果,是评残标准分级的重要依据,诸如肢体的缺失、器官的切除等,颅骨缺损,即使无功能障碍,亦属致残。职业病不一定有器官的缺损。
工伤后功能障碍的程度与器官缺损的部位及严重程度有关,职业病所致的器官功能障碍与疾病的严重程度有关,是评残标准分级不可缺少的依据。对功能障碍的判定,应以医疗期满后的医疗检查结果为依据。至于每种残情怎样才算医疗终结,则需根据评残对象逐个确定。
医疗依赖是指伤、病致残后,于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脱离药物或其他医疗手段治疗者。这是评残标准分级不能忽视的问题。如外伤后癫痫不能脱离抗痫剂,外伤后糖尿病不能脱离胰岛素治疗等。
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这是评残标准分级必须有的内容。该“标准”的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1)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
(2)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三级:
(3)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
(4)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
(5)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心理障碍是指一些特殊残情,在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的基础上虽不造成医疗依赖,但却导致心理障碍或减损伤残者的生活质量。这是评残标准发级不能遗漏的问题。如面部损伤疤痕毁容、外伤后失去性功能者等,在评定残情时,应适应考虑这些后果。
伤残等级为确定伤残待遇和安置工伤职工的主要依据。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5589称赞:61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公安部发布,日实施
  交通事故(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2、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GB/T 国家技术监督局日实施
  工伤(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3、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GB/T 国家技术监督局日实施(已经被GB/T代替)
  工伤(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4、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
  5、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
  日公安部发布,日实施
  适用于一切违反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造成的轻微损害
  6、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日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法医学鉴定
  7、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日司法部 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日实施
  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重伤的法医学鉴定
  8、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日卫生部发布,日实施
  本标准列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 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9、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国家标准 GB/T 1
  本标准规定了定量记录人体伤害程度的方法及伤害对应的损失工作日数值。 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
  10、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司法部发布,日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含“造成严重残疾的”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
  理处罚法》规定的“造成轻微伤害的”损伤程度评定。
  11、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适用于除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适用其他有关鉴定标准以外的所有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
  2.日前发生的案件,如尚未作出残疾程度鉴定的,适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已作出残疾程度鉴定的,仍适用原规定;
  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有关受害人是否鉴定残疾程度由审判组织决定;是否构成严重残疾的鉴定,仍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参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4. 如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则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执行。
  12、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民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含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标准由重至轻分为1-10级,其中,1-6级同时适用于因病致残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13、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满意答案咨询电话:1878678**** (贵州-贵阳)帮助网友:3647称赞:4你好,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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