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知乎为什么被删掉关于雷洋的问题都被删掉了

知乎上关于雷洋的言论怎么都被删除_百度知道从雷洋之死看危机公关三大手法--百度百家
从雷洋之死看危机公关三大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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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的死揭开了公关的伤。
文/二累(微信ID:aleishuo)
“魏则西”的死打破了搜索引擎的局;雷洋的死揭开了公关的伤。
雷洋已经死了,抛开“嫖娼”一说,用户更关心雷洋在警车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如何死亡的。作为公关营销从业者,则更关心某机构(以下简称某机构)在危机中的公关到底是怎样的?
纵观整个事件,笔者认为,该机构一共使用了危机公关中的三大常用手法:
一、最恶劣的删帖 最忌讳的删帖
5月7日雷洋死后,第一时间出现在微信公号以及其同学发在知乎上的求证信息传播迅速,但瞬间被机构所删除——这种做法在危机公关是最常见,也是最恶劣、最忌讳的一种手段。给钱删帖违法;无理由删帖限制了公民的言论自由。
一般能删除网站、媒体平台内容的有两方:1、平台方(编辑、监管乃至高级部门);2、监管互联网平台的机构(大家都懂的平台)。目前删除负面信息,常用的四大手段有:正常渠道发函投诉;走关系塞钱;花大钱广告投放;监管机构下令屏蔽。一般企业走正常渠道发函删除基本无效,只能走关系塞钱,而塞钱是最恶劣的,由于这种私下勾当出现的太多,导致近几年来开始被严打。最后只能乖乖花大钱投放广告。
那么,大家都在删那类信息呢?
笔者总结分析,常被删除的信息有三大类:企业本身存在诟病的内容;媒体、网友无中生有、造谣以及举报投诉的信息;涉及违规违法、敏感的信息。
看雷洋事件,所被删的信息有两种:1、携裹网络舆论嫌疑的自媒体文章;2、求证死亡的质疑内容。除去个别自媒体人夸大挑事儿的文章,死亡质疑信息按理是不应该被删除的——公民是具有知情权和言论自由的权利。奈何,某机构在未有任何声明发布时,利用自己的权利第一时间采用暴力删帖,着实让网友冷汗淋漓、疑惑不已。即使某机构是正常的执法行为也会被误认为是其中有鬼。
都说堵不如疏,在全民关注的时机下,删帖不是手术刀,反而是大危机的导火索。
注:笔者最痛恶的媒体、个人为了获得企业广告投放费用,自造的无中生有、造谣的负面信息。
二、无聊的声明 冷漠的回应
企业(个人、机构)在遇到危机时要么沉默,要么沉默不了后发布声明(回应、通报等)。有的声明博得一片喝彩,有的则唏嘘不已。
传统的危机声明写法不一,常规包括:公司态度、公司立场、处理措施、采取的行动、展望未来,五个方面。加上偶尔法务部门的“理直气壮”以及“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等,这类声明往往刻板,态度冷漠,显得高高在上。
回看事件,某机构时隔两日(5月9日晚)后终于在微博上发布了《情况通报》,内容仅四个字加一张图。光说四个文字,无头无尾,显得是那么的无所谓,给人一理直气壮的赶脚;再说内容,轻轻的述说了下事件的大概(还没媒体报道的齐全),瞬间给案件定了性,实质性的进展没有。同时关于是否有强制执法无表态,哪怕是连“调查”一下也无半个字眼。最终导致两万多名网友在微博等社交媒体无休止的吐槽和质疑。
如今已进入了社会化媒体时代,各个企业、政府都开设有账号,如还像以前那样写声明,将与用户产生距离感,甚至让人感觉是在威胁消费者。
要写的一手好声明,首先要是一份有“温度”的声明,社交时代人们更偏向情感化阅读,所以企业机构需要摆正位置,与用户近距离;其次声明要有正能量,让用户感受到你对事件是非常关注的,不是敷衍了事,可适当加入一些情绪表现。例如在上述情况通报中可加入这么一句:“鉴于有网友质疑JF强制执法,我们将针对此展开调查,如查处事实,将秉公办理、一律严惩。”,一个表态,性质是不是又不一样呢!
最后是声明可适当幽默、故事化,让用户融入到事件的进展中,纵观来龙去脉。有时往往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甚至偶尔还能扭转信誉危机。
在互联网公司,阿里、小米等在危机声明方面往往让用户像喝饱了心灵鸡汤一样,浑身充满了荷尔蒙能量。
三、声东击西 水军轰炸
危机公关中,声东击西是一种扭转局势的奇招:是指在危机事件中找到另一方的过失、弊病,以及把责任人分散化,用网络平台强化扩大,以此弱化主要方在事件中的责任。使用平台往往是一些社交媒体、自媒体等。
如魏则西事件,其中就出现了戏剧化的声东击西,把讨伐百度延伸到莆田系乃至更多的责任方,只不过这次声东击西失败了,最终知乎平台封杀六大洗地大V,并加重了百度的信誉危机。
再回顾雷洋事件,机构第一次通报一直着重雷洋的嫖娼,第二次更是通过采访足疗女,强调200元打飞机以及DNA证实嫖娼等,把事件引向揭人隐私,最终忽略了用户的重点:我们不关心嫖娼,更关心如何死亡、执法是否公正。再加上权威媒体的猛烈传播,情绪化的网友更是对其伤心、质疑,同时连媒体也遭遇“老不信”危机。
声东击西的手段不是不能用,而是要用在适当之处、适当时机、适当事件,不然往往会偷鸡不成蚀把米。
除却上述三大手法之外,笔者相信在舆情的监测、管理、分析上也有所展现,只不过是内在手段,不好过多评论。但综合三大公关手法,大家能看到,危机公关目前已陷入恶性循环的势头,如果改变将一发不可收拾——危机公关本身是帮助责任方减轻危机所带来的严重损害和威胁,乃至转危为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给自己带不来转机,反而给用户和受害方带来深深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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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更多百家精彩新闻  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为雷洋发帖,却既不完全支持雷洋,也不完全支持JC,免不了又当五毛,又当美分,也许我这人就这个命吧,有些话不吐不快。  雷洋一案,有人关注PC,有人关注抗法,有人关注执法,很多人却把一个真正事关中国法治,社会博弈公平的大事抛在了脑后。那就是事发之后,JC的处理程序。  当雷洋被判定死亡的那一瞬间,实际上很多事情都发生了质的改变,是否PC已经不再是核心的问题,JC面对的是执法过程中出现嫌疑人死亡这一突发事件。这时候我们是否有相关法规规定该怎么处理呢?我相信有,虽然没有去找,的确没有这个耐心,所以的确只凭个人对法治公平的理解,来分析,如果有人能把相关法规贴上来,在下一定有错认错,但如果是法规的不合理,也希望能够借此反思,望能改变。以下内容或有主观成分,欢迎指正。  当雷洋身死之后,几个JC是否属于正常执法,就不能是几个JC自己说了算了,所以他们从那一刻起也是嫌疑人,而且应该是刑事嫌疑人,毕竟死了人,毕竟你做的是不是都对,不能你自说自话,你可以说你是正常执法,别人也可以怀疑你过失杀人,甚至故意杀人,这样的情形下,至少应该马上对这个几个JC停职,并隔离审查,分别提取口供。真正合理的做法,应该是,到医院发现人已经死了,就该由医院报警,这几个JC从此不能接触遗体(包括同一派出所的警察),报警时就该说明这几个JC的身份,于是接警和处理都应该是高于这几个JC的上级部门。为了公平,还应该第一时间就通知检察院,法院(至少二选一吧),这样JC一方才能避免自我辩护这样的不公正嫌疑。  然后,应该由接办的机构,迅速落实死者身份,寻找家人,并告知家人可以联系律师,只有当死者家属和律师都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一步进行初步的调查取证。之前,鉴于别人会认为公权力是一体的,除了医生,谁都不能再去接触遗体,只有这样才能让民众体验到公平。  至于雷某是否PC,控制足疗店人员,必须在有检察院或法院监督的前提下,由其他警局的民警,公开进行,并且证人的审理也不能由当事派出所,甚至分局进行,最合理的应该是先扣押在另一警局,最后等对雷洋案审理权得到确认后,再行审理,考虑到扣押时限,可以先调查其MY的情况,但不让其指认雷洋(指认须有合法程序),然后取保候审。  最后几方组成联合调查小组,正式审理、取证,公开调查结果。  如果真照这样做了,民众心目中就不会觉得是官官相护,就不会觉得有那么多黑幕,也才敢相信JC的公正,进而也会减少在自己无辜情况下,出于对被冤枉担心而抗法。  可是实际情况,和这个我自认为的理想状态差距有多大呢?我的确没有去查相关法律,也许某些做法,在现在的确有法律空白,甚至是合法的。那么如果真的某些做法竟然是合法的。我就不得不问,合理吗?是什么让我们丢了公信力?还看不出来?你要让别人信你,你至少要体现足够的公正呀,没出事就不说了,出了事还是你自己查自己,你要别人怎么信?即使你自我感觉铁面无私,你也要让别人信得过呀。  所以雷洋案作为个案,即使有人利用,也并不会成为如何抹黑ZF的工具,但如果始终不在程序上实现公正,不让民众感觉到当JC这样的公权力万一出点问题时候,不会真的一手遮天,不会真的为所欲为,才能让他们真有制度的自信呀。借着雷洋案,把某些程序问题提出来,解决掉,才真是善莫大焉。这比雷洋一人重要得多,偏偏却是最难实现的奢望。  这个帖子,我是很担心被删了,如果有人看这个扎眼,或许还真是我的荣幸。
楼主发言:65次 发图:0张
  居然有人第一时间插播
  dddddddddddddddddddd
  @hqplion 醒醒吧哥。
  @humeitian
20:11:37  @hqplion
醒醒吧哥。  -----------------------------  还没睡,怎么醒?
  这么好的贴,没几个人回复??
  完全正确  
  完全同意楼主的观点  
  “雷洋案中,最沉痛的,是听到一位律师这样说:这件事不会有真相了!
  楼主说得很对。可惜无人反省,只想掩盖。  
  因为他们一手遮天
  楼主说得非常正确,可惜这是天朝
  卖酱油醋了  
  严惩恶警  
  太扎眼了
  @湖子大叔888
21:11:00  “雷洋案中,最沉痛的,是听到一位律师这样说:这件事不会有真相了!  —————————————————  他只是说了句实话唉。。。  
  @hqplion 强烈支持你的观点
  与楼主想的一样,感觉检察院介入的很迟了,有些证据可能被灭失了,尤其是一群经过专业训练的嫌疑人,且是当地检察院介入,似乎应该异地检方介入,人大、纪委履行监督程序。
  说得好!政府是要把真正事关中国法治,社会博弈公平的大事做下去,而不是警方的一家之词和五毛扣帽子洗地等,只要健全法治,查明真相严惩违法乱纪的个别jc,才使老百姓对政府信任并有安全感。
  你以为是在米国呀?
  这件事的结果应该是:  嫖娼坐实,  警方有错,  各打五十,  散会!!
  楼主说的很对,以前的帖子都是你争我吵,根本没有说到点子上,其实这案子不复杂,只可惜我们无法改变,主要还是上面的意思!
  说得非常正确!  当雷洋死亡那一刻起,那5个警察就已是犯罪嫌疑人了,应该是其他部门拘捕这5个警察,进入侦破程序,而不是还大摇大摆上电视大谈死者嫖娼.
  @hqplion 顶一个!
  顶  
  楼主有见地,文章有水平,坚决支持!
  是要保持关注度
  所谓的应该程序公平吧
  说实话,这样的程序看似对JC苛刻,其实是在保护JC,至少是在保护好JC,试想如果让JC自己查自己,即使你真是清白的,有多少人愿意相信,你拿出的每一个证据别人都会质疑,于是反而没人能还你清白,最后明明你只是正常的行使公权力,却落下了私仇。等哪一天你不再具有公权力了,结果会如何呢?为什么不真正的为自己想一想,怎样才能让别人认可你的清白,认可你的公正,让那些即使被你抓,甚至死在你手里的人都觉得,你确实只是在履行公务,你和他之间,没有私仇,这不是对你最好的保护吗?虽然不是每个犯罪分子都可以感化,但你留下的清誉却可以让更多人支持你保护你,成为你和家人最好的护身符。
  所以雷洋案作为个案,即使有人利用,也并不会成为如何抹黑ZF的工具,但如果始终不在程序上实现公正,不让民众感觉到当JC这样的公权力万一出点问题时候,不会真的一手遮天,不会真的为所欲为,才能让他们真有制度的自信呀。借着雷洋案,把某些程序问题提出来,解决掉,才真是善莫大焉。这比雷洋一人重要得多,偏偏却是最难实现的奢望。  ======================================  这一句没写好,修改一下:  所以雷洋案作为个案,即使有人利用,也并不会成为如何抹黑ZF的工具,但如果始终不在程序上实现公正,不让民众感觉到当JC这样的公权力万一出点问题时候,不会真的一手遮天,不会真的为所欲为,怎么才能让他们真有制度的自信呀。借着雷洋案,把某些程序问题提出来,解决掉,才真是善莫大焉。这比雷洋一人重要得多,偏偏却是最难实现的奢望。  ===================  加了个“怎么”,逻辑通顺了
  哎,不是被无视,根本就没有这个机制!自然就没有什么程序让人操作,比如医院报案,检察第一时间控制嫌疑人。  执法权不受监督与反制是最大的司法缺陷,加上媒体与上级部门的袒护,只强调与维护正常执法的权威性,极力回避非正常执法的可能性的质疑,如其说是偏袒违法者,不如说是为了政府的面子。  最后的结论可想而知了,无非是执法程序有瑕疵(绝对掩盖钓鱼执法的真相),方法欠妥(下手过重),最后政府赔钱了事!
  找国内的法医都是扯淡。只要涉及到同行的,肯定要遮羞。  政治因素太重要了。  如果雷没死。后面找机会肯定玩死那几个警察。死了就没机会了。  
  @wang-25 02:34:01  找国内的法医都是扯淡。只要涉及到同行的,肯定要遮羞。  政治因素太重要了。  如果雷没死。后面找机会肯定玩死那几个警察。死了就没机会了。  -----------------------------  国内法医也不能说都是扯淡,现在在我心里做法医的还是值得尊重的,学法医苦累脏,没有点理想的人,哪怕去做工人,扫大街,估计都不会愿意干法医这个活,我一向敬重这样为自己理想而坚持的人。  问题的确在于政治因素太重要了。中国太习惯讲立场而不讲是非了。都等着青天大老爷,上面说什么,下面就做什么。这才是悲哀
  @千里浔
00:05:40  哎,不是被无视,根本就没有这个机制!自然就没有什么程序让人操作,比如医院报案,检察第一时间控制嫌疑人。  执法权不受监督与反制是最大的司法缺陷,加上媒体与上级部门的袒护,只强调与维护正常执法的权威性,极力回避非正常执法的可能性的质疑,如其说是偏袒违法者,不如说是为了政府的面子。  最后的结论可想而知了,无非是执法程序有瑕疵(绝对掩盖钓鱼执法的真相),方法欠妥(下手过重),最后政府赔钱了事!  -----------------------------  哀莫大于心死,中国如果走不出个案思考模式,不能真正从法治博弈高度思考问题,那么中国的法治,就真的遥遥无期
  很多事情,处理方式的确需要更多的智慧,你把“无罪”当“有罪”来调查,严谨论证,最后给大家一个“无罪”的结论,大家都会愿意相信。如果在大家都怀疑有罪的时候,不做深入的,客观的调查,自己先做“无罪”辩解,那么最后得出个“无罪”的结论,甚至得出个“有轻罪”的结论,都没人信了。  国外事故报道,先往严重了说,相关人员又是认错,又是辞职,在媒体上心情沉痛,比死了爹妈还惨。把别人会骂自己的话,自己都先骂出来,甚至骂得还要凶,媒体始终一付和官方对着干的架势。然后在一步步给你“真相”,让你感觉到里面还有可以思考的地方,让你自己去觉得对官员的批判是不是苛刻了,觉得他们是自愿背黑锅,可亲可敬,应该原谅。反而怪媒体的不客观,不公正,最后也就不再媒体说什么信什么,ZF的公信力反而建立起来了。  中国出了事,往往急着辩解,急着找客观理由,急着告诉大家事不大,然后急着说那些动不动就说“体制”的人是“别有用心”,急着表白自己的正确,结果事情一点点的发展,很多“不实”被证实,官方一次次尴尬。公信力也就越来越低。试想,如果你反过来,自己说这是体制问题,自己说我要如何如何改进,别人是不是反而没话说了?如果你有点勇气,特别是领导,自己把责任先揽下,认错、道歉、请辞,哪怕最后真的辞了,形象是不是也会比最后被免了光辉得多?何况,你越是这样做,给自己留下的余地越多,最坏的情况我都认了,之后的情况是不是会越来越好?别人是不是会因此更理解你支持你。  真的希望中国改变这种不肯认错,不肯负责的状态,真正学会如何做危机公关
  晚上继续发中国梦吧,梦里还是法制社会
  你的意思是让司马昭如何证明自己没有“司马昭之心”
  立法时一般强调“宜粗不宜细”,知道什么意思吗?自由裁量,越严密的法律,自由裁量空间越小。只有不受监督的权力才能转变为权利。没有人会主动限制自己手中的权力,所以不要有什么不切实际的指望。即使那些法律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也是在各方权利不断碰撞博弈中取得进步。雷洋事件是契机,也是“依法治国”的试金石。
  @buyfan
09:51:58  立法时一般强调“宜粗不宜细”,知道什么意思吗?自由裁量,越严密的法律,自由裁量空间越小。只有不受监督的权力才能转变为权利。没有人会主动限制自己手中的权力,所以不要有什么不切实际的指望。即使那些法律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也是在各方权利不断碰撞博弈中取得进步。雷洋事件是契机,也是“依法治国”的试金石。  -----------------------------  临时加注,即使最后结果正确,也很难算依法治国。改变法律就算还是不完善,那也是在法治道路上前进
  醒醒吧哥~~你就相信谣言~~我是相信首都警察蜀黍执法素质的~票一下被抓又不是啥大事~暴力抗法才是恐怖的~~~如果警察执法被你们叫猥琐了~下一个受害者肯定是你~~~
  @裸奔的蛋蛋-25 10:00:47  醒醒吧哥~~你就相信谣言~~我是相信首都警察蜀黍执法素质的~票一下被抓又不是啥大事~暴力抗法才是恐怖的~~~如果警察执法被你们叫猥琐了~下一个受害者肯定是你~~~  -----------------------------  呵呵
  这样不利于统治阶级。问题不是怎么设定规章制度,问题是由谁来设定。三个人分饼,甲负责分配方案,然后还有优先拿饼权,乙负责执行,丙只要伸手接饼。最后出现甲是学者,丙是文盲,乙是文员技术员。事实如此,文盲还感恩戴德谢谢甲的分配,还感谢乙拿给他食物,于是给乙回点礼物。后来文盲发现饼是自己动手做的,
  @适意静姑姑
10:17:09  这样不利于统治阶级。问题不是怎么设定规章制度,问题是由谁来设定。三个人分饼,甲负责分配方案,然后还有优先拿饼权,乙负责执行,丙只要伸手接饼。最后出现甲是学者,丙是文盲,乙是文员技术员。事实如此,文盲还感恩戴德谢谢甲的分配,还感谢乙拿给他食物,于是给乙回点礼物。后来文盲发现饼是自己动手做的,  -----------------------------  不见得不利于统治阶级,每次下面出事都要上面擦屁股,其实很累的,想通了,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你举的例子我并不认同,饼是谁做的就是谁的?这怎感觉像是哈利波特里那些妖精的所有权观念呢?呵呵。
  @hqplion
[转帖]雷洋出事在回龙观,我在北京回龙观有类似经历!  douglaslwh 于
0:42:55 发布在 凯迪社区
猫眼看人  雷洋出事在回龙观,我在北京回龙观有类似经历!作者:我在昌平回龙观  原贴地址:  【原文】  楼主:我在昌平回龙观   发帖时间: 14:59  大家想知道吗?看的人多就说说!  事情发生在2014年10月份左右。为什么时间记得这么清楚呢?因为当时刚好是香山红叶节期间。  一个周末去爬了香山,回家以后浑身疼。下午五点接孩子放学,当时孩子上幼儿园,就在回龙观附近,具体位置就不说了!办完事情准备接孩子,一看不到四点呢,开车路过一个小区的底商,看到了一个足疗按摩店。就想反正时间还早,就进去做个按摩!  因为比较忙,所以也没有时间闲扯,进店之后过程省略!无非就是做了一个按摩出来啦,前后大概一个小时左右!然后就开车去学校接孩子了。从按摩店到幼儿园估计也就1000米左右,拐一个弯就到了。放学时间路边车比较多,就把车停在了一个离学校远有点偏僻的地方。  刚把车停好下车,身边突然出现三个大汉,拉住了楼主的手,说:“警察”!拿了一个证在我眼前一晃,说实话我根本就没看清楚。他们就把我拉进了一个他们自己开的私家车,这三个人穿的都是便衣,可能从足疗店出来已经被他们跟踪了。  上车之后就开始恐吓我,说你刚才干嘛了?为什么进店那么长时间?是不是找小姐了?  我说没有,就是做了一个全身按摩。一个略胖的吼我,就是做按摩了吗?我说是的,他说看见你给了很多钱,我说计价198,我给了200,没让找钱。他不信,非说我做(爱)了!  胖子就继续审问我,说大男人敢做敢当,说知道为什么不在我接孩子时再动手吗?就是给我面子,说你做没做我们有办法知道,脱掉裤子一检查就知道啦!  听到这话楼主真想大笑,他妈的捉贼捉赃,捉奸捉双,老子就是做了现在也不可能认呀!楼主没做,当然不怕。我说,随便检查,没干就是没干。在车里十几分钟,他们看问不出什么,就开车走了,我说我要接孩子,他们说你今天回不了家啦。  就开车把我带到足疗店不远的小路边的一个金杯车上,车上有一个人,一个司机,其它两人开小车走了,本以为他们会把我带派出所,出乎意料!  接孩子的时间已经过了,楼主不淡定啦,我就开始说好话。我把车里看我的人叫大哥,说家里没人接孩子,我把电话地址告诉你,我先接完孩子再说可以吗?  这个时候我的手机已经被他们收走了,他问了我家里的一些情况,就拿出手机让给我妈打电话接孩子,告诉我妈就说我有事暂时回不了家。我就告诉他我妈电话,他帮我拨号,说不能说一句废话,他拿着电话我就照他说的告诉我妈让她接孩子放学!  、[因工作比较忙,天天累的像头牛,所以从来都是只看帖从来不回帖的!既然开贴啦,也要有始有终吧!继续说下去!]  说实话,从被警察控制到把我带到金杯车,警察没有做出过分的举动,但是话语上的恐吓是有的!接着上面说吧。  我给我妈打完电话接孩子的事情总算有着落了,我心里也踏实了很多。我就开始观察周边的环境,因为家就在附近,周围还算熟悉,车所停位置基本算是一个胡同似的小路,但是天刚刚黑,不时有人会走过,前面不远也就50米不到吧,还有一家小超市,所以感觉不管这伙人是不是Jc,但是自己的人身安全起码还是有保障的!  心里也想过,这帮人会不会是绑架勒索呢?反正心里各种想法都出现过,但是嫖娼这事我真没怕,为什么呢?一:楼主没做,二:就是做了现在已经出来了,你要是想确定,把女方抓过来一对质不就可以了吗?干嘛在我身上下这么大功夫!所以我就觉得事情不会这么简单!  这时车上的一个拿了公文包的人开始登记我的地址电话,感觉他没有那么凶神恶煞,楼主就问他,您是XX派出所的吗?他反问我你认识这个所的人呀?楼主回答不认识!他也没说什么,继续诱导我承认嫖娼的事,说我们不是为了抓你,而是为了掌握证据把这个足疗店端掉!你只要承认了,今晚就让你回家!  妈的,老子心里想就算你说的是真的,老子真承认了我还能回去吗?所以还是那几句话,没做,只按摩!  这个叔叔看上去三十出头,和楼主年纪不相上下,他说着说着就开始说些很不正经的话,说里面的姑娘不错吧?活还行吧?等等,楼主心里暗笑,这哥们也是性情中人呀!  楼主就觉得这人没有刚走的几个人凶,就和他聊了起来!他问了我家里的一些情况,都有什么人呀,老婆是干什么的,这么晚不回家怎么老婆不打电话之类的!  中间他接了一个电话,好像是刚才走的几个人中一个人打的,他下车接的,我也没听清说些什么!回来以后继续聊天,我说这么晚了,让我回家吧,反正地址电话都有,你们有事还可以找我,保证随叫随到!如果有需要找我做卧底取证,我也愿意帮忙做卧底,从小就崇拜Jc,原谅楼主开始拍马屁啦!  就这样有一打没一打地聊着,感觉事情好像没有那么复杂了,他的态度明显转变,也没有刚上车时凶了,司机和他两人在车上几个小时,一句话没说,不知道是为什么?大概到了九点多,他打了一个电话,回来以后好像又聊了一会,说了一些做卧底的一些事。就说让我回家!  可能结局出乎很多人意料,时间过去快两年了,很多细节记不起来了,但是感觉剧情很狗血,事后想想真的不可思议!  他们是Jc吗?如果是究竟为什么抓我?为什么不把我带回派出所?如果那天真做了承认了会怎么样?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我。  这位朋友险些成为“抓嫖恐怖”之下鬼,真是死里逃生呀!对警察队伍中的恶警应抓一批、判一批甚至杀一些!  这么大动静必然惊动上面,而且都是从下边上来的,这帮地方官的所作所为了如指掌。  下边必然有官要倒霉!
  程序正义的重要性,我们洽洽缺少了最重要的东西
  @秋季友易
21:05:15  完全同意楼主的观点  -----------------------------  楼主愿望很好,我也希望是那样的。但现实还差得远。
  雷洋案的尘埃落定关键取决于雷洋的家属、亲属的努力程度。舆论仅仅是时间的影响力而已。
  @王库头
13:11:37  程序正义的重要性,我们洽洽缺少了最重要的东西  -----------------------------  所以,不是法治,甚至连法制也够不上,而是秦制。
  @王库头
13:11:37  程序正义的重要性,我们洽洽缺少了最重要的东西  -----------------------------  @禅鸣深山静
13:39:34  所以,不是法治,甚至连法制也够不上,而是秦制。  -----------------------------  秦制的必然结果,就是同态复仇和暴政循环。
  @hqplion 我开始就知道是这个结果了,。雷洋的案子,最大的问题就是执法过程监控录像空白,最后如果深究下去,有想当大的可能触动现有的警察执法程序,代之以“全程监控”的执法程序,这将直接导致今后警察无法借助执法的名义做一些脏活累活,尤其是私活,这在当今之世,影响就太大太大了,。你懂的,。
  @秋季友易
21:05:15  完全同意楼主的观点  -----------------------------  @中国人丁
13:37:36  楼主愿望很好,我也希望是那样的。但现实还差得远。  -----------------------------  现实是死无对证,自罚三杯。
  @shuitingying
21:17:27  因为他们一手遮天  -----------------------------  作者:湖子大叔888 时间: 21:11:16  “雷洋案中,最沉痛的,是听到一位律师这样说:这件事不会有真相了!
  @黄药师岛主
13:00:41  兴化交警张际勇,5月17日晚本不该他值班!被领导毫无理由喊去值班。然后失踪!现发现尸体脸都被打了变了形。据说是与一年的查处扣车事件有关,当时他查处一辆贩毒车辆!上级领导让放行但他没放 。事后他一直跟家人说有人要弄死他。今天兴化公安局给大家的结论是他精神有问题!大家看是自杀还是谋杀?  -----------------------------  我不关心东海钓鱼岛的归属,不关心蔡英文上台后的台海局势,也不关心美舰巡航南海岛礁,因为我不是政治家,这些事离我生活太远。  我只关心海口强拆打人、魏则西寻医被骗和雷洋夜出怎么死的???我只关心周成为什么举报贩毒集团被警方当场送精神病院???出来后为什么举报无门,被贩毒集团瞄着整得疯疯癫癫,精神崩溃割脉自杀???为什么五六年后警方又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他们口口声声所谓精神病人的周成行政拘留十天???为什么到今天为止还每天被打击报复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这些事就离我们太近太近,甚至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以及我们的身上。  所以今天我们再不站出来,明天我们就是下一个周成,下一个张际勇,下一个魏则西,下一个雷洋,下一个冤魂...............
  菊长都升步长了,赵家是啥意思不很清楚了吗
  文章有水平,坚决支持!
  若能投票选举政法委书记,我投楼主的票!  楼主有见地,文章有水平,坚决支持!
  @hqplion 现在关于雷洋的帖子越来越少了,国外出现这种问题各路媒体记者都会紧盯着新闻报道狂轰滥炸,这倒好在一片质疑声中只会删帖,能删掉民众对执法者的质疑吗?现在执法部门公信力这么差跟社会环境有很大关系。执法部门一味地违法加包庇违法,普通民众在安全跟生存都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更不要说伸张正义了。悲哀,真相早已在执法部门做的手脚中消失了......说你PC你就得是PC,可怜的死者,死了还被泼污水毁名誉,可悲!
  @sesameslice-24 21:14:03  楼主说得很对。可惜无人反省,只想掩盖。  -----------------------------  说得对。
  樓主言之有理。,,小到個案,大到文革,我們需要推動法治的例子還少嗎,至今仍然有很大漏洞。以至雷洋案讓大家心寒,,
  说得太正确了,顶楼主  
  我想知道真相,所以每天来顶帖!
  这个帖子一定要顶,顶到帝都大佬的眼里  
  大骗子
  这个社会还能看到希望吗?牠们官官相护,恶官凶警织造一张庞大的黑网,你碰牠一片肮脏的指甲,牠们可调动全身的爪子立马把你碾个粉碎。在这个社会,你只能做牛做马任牠们盘剥宰割,否则你要么生不如死,要么就面临你无法想象的奇奇怪怪的死。
  @怒发冲冠山人
20:18:35  这个社会还能看到希望吗?牠们官官相护,恶官凶警织造一张庞大的黑网,你碰牠一片肮脏的指甲,牠们可调动全身的爪子立马把你碾个粉碎。在这个社会,你只能做牛做马任牠们盘剥宰割,否则你要么生不如死,要么就面临你无法想象的奇奇怪怪的死。  -----------------------------  人性的光明就是希望
  怕的不是做不到,怕的是不去做,还要千方百计的找借口,把不去做解释成做不到,或者不该做。
  再顶楼主
  楼主高见,顶!中国的警察的确权力太大,几乎没有制约。公安局长有许多还是当级政府的领导班子甚至常委之一。反观检察院 法院就是吃屎的,有点可怜。  雷洋案,从雷洋死亡开始,警察就已经执法违法了。一个嫖娼嫌疑人,被警察采取了强制措施带走,途中死亡。----这已经构成刑事案件。参与者不管是何许人,都应该马上被传唤,接受询问 审查。5个警察(包含3警协)此时已经成为 犯罪嫌疑人,理应受到隔离审查。  可是,涉案警察却继续大摇大摆的执法,案后提取证据 甚至上电视采访···这是傲慢地 疯狂滴对法律的亵渎!  执法者,拥有天然的 正确性?还是拥有天然的神圣性?非也,他们仅是法律的监护者·执行者。他们遵守了法律可以是执行者,违反了法律同样是罪犯!  那么,雷洋案中,5名警察的哪些行为遵守了法律,哪些行为又违反了法律?这才是案子的关键!  只要有一样铁证---证明5名警察违法了,那么,这5名警察就是导致雷洋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应该立刻逮捕或者拘役审查。  看看现在,5名警察在干什么?检方又在干什么?北京的警察都是法盲?检察院也是?  雷洋案,如果没有公平结果,我只能说
在中国警察的眼里没有法律,警察就是中国的法律,他们可以堂而皇之地将任何生灵致死而心安理得。
  @毛延明西九
22:04:23  楼主高见,顶!中国的警察的确权力太大,几乎没有制约。公安局长有许多还是当级政府的领导班子甚至常委之一。反观检察院 法院就是吃屎的,有点可怜。  雷洋案,从雷洋死亡开始,警察就已经执法违法了。一个嫖娼嫌疑人,被警察采取了强制措施带走,途中死亡。----这已经构成刑事案件。参与者不管是何许人,都应该马上被传唤,接受询问 审查。5个警察(包含3警协)此时已经成为 犯罪嫌疑人,理应受到隔离审查。  可是,......  -----------------------------  参照国际惯例,他们隔离审查,录了口供,确认无误后,还是可以还其自由的,否则,JC只怕三天两头就要被关起来了,但停职还是要继续,直到调查有结论。
  说白了就是公警法不独立的弊端~_~公权力分配糊糊不清,没有相互监督机制,最后公警法谁也不愿意得罪谁,以后还要相互合作呢,是不?  
  在微信朋友圈里有个视频说是电击死的。  
  @cxks-25 23:38:14  在微信朋友圈里有个视频说是电击死的。  -----------------------------  再传播这个可就不好了,已辟谣,是假的,
  楼主的观点非常有道理。
  @惟独想你的心不变
21:52:00  这件事的结果应该是:   嫖娼坐实,   警方有错,   各打五十,   散会!!  —————————————————  关键是打五十把人打死了,你要是把他判个半年,也没人说啥。  
  注意,申明一点,隔离调查,不是拘捕,对JC也一样,没有证据证明其犯罪不能随便拘捕,但先隔离审查是应该的,这样才能避免彼此串供,影响公正
  @拿爱情喂猪
23:24:04  说白了就是公警法不独立的弊端~_~公权力分配糊糊不清,没有相互监督机制,最后公警法谁也不愿意得罪谁,以后还要相互合作呢,是不?  -----------------------------  是的,不习惯用相互制约来维系公信力,以为统一口径就是公信力,却不知道官方口径越统一,民众反而越担心。
  有点复杂,雷洋跑有情可原。警察追也对。关键在这事暗合一个天漄谚语。    
  楼主说得很对
  顶帖  
  读过,顶顶吧,以表支持!  
  @湖子大叔888 9楼
21:11  “雷洋案中,最沉痛的,是听到一位律师这样说:这件事不会有真相了!  -----------------------------  这样只能让警察的威信更下降  
  人是怎么死的总要有个真相吧?
  可惜,有点与虎谋皮
  转换一下便衣执法问题,试问楼主,如果某一深夜,四、五个人闯入你家说:便衣执法,怀疑你窝藏赃物。你该如何处置?  
  @毛延明西九
22:04:23  楼主高见,顶!中国的警察的确权力太大,几乎没有制约。公安局长有许多还是当级政府的领导班子甚至常委之一。反观检察院 法院就是吃屎的,有点可怜。  雷洋案,从雷洋死亡开始,警察就已经执法违法了。一个嫖娼嫌疑人,被警察采取了强制措施带走,途中死亡。----这已经构成刑事案件。参与者不管是何许人,都应该马上被传唤,接受询问 审查。5个警察(包含3警协)此时已经成为 犯罪嫌疑人,理应受到隔离审查。  可是,......  -----------------------------  顶。。。
  楼主说的非常正确。其实大家觉得正确的东西以前在无数影视作品中都有积极的体现。(某位警察为救无辜群众,毅然开枪打死罪恶累累的毒枭,因为人命官司不得不停职接受调查。)  嫖娼证据获取是否合法不但我们这些小民提出了质疑,连体制内的法学家也提出了和我们相同的看法,那真希望法律工作者无论觉得合法或者不合法的都参与进来进行辩论。最高法最后给出准确的司法解释。而不是可怕的先定性再找证据。甚至更可怕的不给证据。(比如通告咬伤执法者的指控就不了了之了。)
  @hqplion 。因为家属的举报,调查权在检查院这个事实明了了。其实这时候警方没比沉默更好的办法了。18号警方还出了个自打脸的公告何必呢。第一时间,积极配合,都11天了你们积极配合些什么了,又是公告又是电视澄清你们哪里把检察院放眼里了?遮不住了让检察院来擦屁股了?
  很客观,理性,程序上必须正义,jc已经成为嫌疑人了,还由他们自己调查取证,混淆视听,是从根本上的不公。
  我喜欢看美剧,其中最喜欢一部傲骨贤妻,名字听起来是家庭伦理撕逼剧,其实是非常深刻的法制与民主政治深度剖析剧。  美国三权分立的制度原则,所以检察官和政府一把手同样是人民普选上任的,检察官直接对选票负责,他的政绩和政治资本就是打击犯罪的力度。其中包括调查起诉警方渎职失职处置失当等等一系列行为。说白了美国的检察院和警察局和法院不是穿一条裤子的。他们互相中立撕逼人民才能有安全感。这一切的来源是选票的力量。  
  @湖子大叔888
21:11:00  “雷洋案中,最沉痛的,是听到一位律师这样说:这件事不会有真相了!  —————————————————  律师说没有真相就没有真相了?按照他的意愿来就是真相?不按照他的意愿就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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