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着山地车只能用中盘吗走只能向前一点都不能后退是什么原因?

  记者体验:苏堤上人车并行时有点挤  接到张先生的邮件后,杭州网记者也到西湖边做了一番体验。  中午12:30,苏堤北口,张先生所说的禁行牌设立在北山路口的转弯角,上面画着三个图标,分别是汽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的禁行标志。同时,在进入苏堤跨虹桥的上桥口处,还设置了另外一块禁行牌,只有一个图标,是机动车的禁行标志。在上桥口处还放置了两块木栏,是用于阻止机动车进入的,有两名保安就坐在木栏上。  杭州网记者骑着自行车来到上桥口,然后下车推行进入苏堤,保安没有阻拦。上前询问是否能够骑车?保安回答:“按道理是不能骑的,但是考虑到路远,照顾一下,也让骑。但是遇到上下坡最好还是下车推行,不然很危险。”  推车进入苏堤后,我们做了一个统计。在5分钟内,有30余辆自行车,2辆电动车和1辆三轮车经过。大部分人在上坡时能够下车推行,到达桥顶后便纷纷上车,顺势冲下桥,速度较快。与此同时,阵阵刹车声也是不绝于耳。  从苏堤的客流量看,当时游客数量适中,行人基本上占据一半道路。在几座桥面上,当行人、非机动车和景区游览车交汇时,就显得比较拥挤。  询问了几位骑车人,回答基本一致:“这里可以骑车啊。”几位路人的说法也很一致:“这里不应该骑车!”  管理部门:自行车低碳出行我们不反对  苏堤上到底能不能骑车,这不是一个新问题。2009年8月,来自西安的黄先生因刹车断裂而摔倒受伤,左股骨严重骨折。2007年9月,一对老年夫妻因为刹车不及时摔倒在地,最后双双住进了医院。这些事故都发生在苏堤上,使用的交通工具也均为自行车。  其实早在2003年左右,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风景局请交警部门在苏堤的两个入口处设置了禁行牌,景区内也设置了流动的安保人员,但是效果并不明显。  “真的要完全禁止了,对于我们管理方来说反而简单得多,把两头一堵,再分别设两名工作人员,一切车辆拦在外面,就解决了。但是我们不能这样来对待。”市交警大队景区支队直属中队中队长陈威说,“现在杭州提倡低碳出行,老百姓也很喜欢自行车出行的方式。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苏堤上自行车是否要完全禁止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我们设置警示牌,也是为了倡导大家尽量下车推行,毕竟2.8公里长的一条路走起来确实挺累。”  这个说法也得到了风景局副局长鲍挺华的认可:“苏堤和普通的公园管理不一样,像柳浪闻莺那样的公园,可以直接禁止一切车辆通行,游客也很容易接受。但是苏堤这样的景区,其实还是很需要一些辅助设施的,比如交通设施。”  “应该说,绝对禁行是我们的最终目标,但是这需要大家的自觉遵守和绝对支持。”   对于张先生反映的情况,风景局和交警部门都表示了感谢。鲍挺华说:“设置安保人员主要是对那些骑快车、飞车的人进行劝导,同时管制那些明确禁止的残疾车和助动车。我们将会加大管理力度,劝导不文明的骑车行为,特别是加强上下坡的管理。”  假期将至,有关部门也希望通过杭网议事厅向市民提个建议:请您在前往景区游览时能够做到文明行路、行车,在享受美景的同时也为他人提供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相关新闻:  &&2&&
作者:记者 施文& 编辑:谢洁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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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上长安街只能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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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电动自行车的路段主要包括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等十条道路。
原标题:电动自行车上长安街只能推昨天早晨,在长安街东单路口,交警对一辆正要拐弯驶上长安街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进行劝导。
本报记者 邓伟摄
本报记者 刘可 实习生 王天淇昨天起,本市长安街等10条道路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交管部门近期将对电动自行车车主进行劝导,不听劝告者有可能被罚20元。对于住家、工作单位和学校在禁限区域内的市民群众,允许将电动自行车在禁限路段的便道上推行;便道较窄或有障碍物的,可以在非机动车道内推行,但不能骑行。10条大街路口多了块牌子昨天早上7点不到,长安街沿线各个路口的自行车道就多了块牌子:前方道路禁止除自行车外的非机动车通行。一些骑着电动自行车路过的市民纷纷被执勤交警礼貌拦下,“对不起,从今天起,这条道路不能骑电动车,谢谢配合。”其实,本月10日下午,交管部门已在10条限行大街各路口处安装非机动车禁令标志及辅助标志156套,宣传提示牌85面。原来,市交管局在本月4日就发布告示,自4月11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其他非机动车通行。也就是说,这10条道路禁行电动自行车,包括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限行电动自行车的路段主要包括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等十条道路。按照我国《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交管部门通常将非机动车分为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畜力车等。也就是说,以后除了骑单车或者走路,电动车、三轮车等一律不能走这10条大街。如果有人非任性而为怎么办?执勤交警表示,允许将电动自行车在禁限路段的便道上推行。便道较窄或有障碍物的,可以在非机动车道内推行,但不能骑行。对于住家和单位在禁限区域内的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出行的,在核实情况后,将予以照顾放行,但驾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为注册登记的车辆。“任性”者或将被罚20元昨天,记者先后在王府井路口、国贸桥下、玉蜓桥下进行蹲守,结果发现被交警拦住的车主还真不少。12点半左右,记者赶到玉蜓桥西南角,这里不少电动车穿行于自行车道,绝大部分也都是快递小哥和外卖小哥。半个小时不到,交警就拦下了十几辆电动自行车,大伙儿都异口同声表示:下不为例。未来一周时间内,交管部门都会在禁行大街设点、配置警力进行执法劝导。之后,很有可能对“任性”者进行罚款,每次20元。高事故率导致电动车禁行记者了解到,本市在10条道路上限行电动自行车,也是出于道路安全和畅通考虑。本市电动自行车数量迅猛增长。据统计,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总数已达400万辆,其中超过290万辆为不符合注册登记规定的超标车辆。这些车辆违法行为多,事故占比大,随意穿行、逆行、闯红灯时有发生,扰乱城市交通秩序,且危及市民出行安全。此外,违规销售、电动车又带来治安问题。从4月11日开始,交管部门在10条大街设置了64处宣传卡控岗,对违规车辆车主进行纠正劝导。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一周时间,执勤交警都会随身携带印有《通告》提示和绕行线路图等宣传卡片并免费发放给车主,并耐心接受过往市民的咨询。记者了解到,禁行新政目前尚处于初步摸索阶段,需要根据管理的需求及市民反映的情况判断,未来不排除向全市其他道路扩展的可能。1、哪些道路禁限电动自行车?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广场东、西侧路,府右街,正义路,复外大街(复兴门桥至木樨地桥),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2、哪些情况可以上路?对于住家、工作单位和学校在禁限区域内的市民群众,允许将电动自行车在禁限路段的便道上推行。便道较窄或有障碍物的,可以在非机动车道内推行,但不能骑行。对于住家和工作单位在禁限区域内的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出行的,执勤交警在核实情况后,予以照顾放行,但其所驾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为注册登记的车辆。3、还有哪些代步工具被限行?对于年轻人喜欢的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交管部门表示,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没有“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的相关概念,这些车只能视为休闲娱乐工具,不能作为交通工具在道路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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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骑行70公里自行车爆胎了她推着走
  4月30日晚上8点左右,正值“五一”免费通行期间,金丽温高速上车流密集。
  高速交警二大队接到报警:“金华方向过武义3公里左右,有个人在超车道上推着车步行。”
  惊讶之余,民警立刻赶往现场。
  迎着车流的灯光,在金丽温高速往金华方向2520KM附近,民警隐约看到有人在超车道推着车往前走,车上好像还装着不少东西。
  民警拉响警报,并快速追上前将她拉到硬路肩,身边的车辆呼啸而过。
  拿电筒一照,发现是个30多岁的妇女,穿了一件黑色外套,有些气喘吁吁。一辆20寸的折叠自行车,前后都满满装着东西。
  “你是从哪儿上的高速?”民警质问。
  她思考了半分钟后回答:“缙云。”
  她一边说一边还要往前推车。
  “你知不知道高速上不能骑车的?”民警继续追问。
  “我知道能骑的,只不过车子坏掉了,白天我还一直在骑,我会慢慢走回去的。”显然她情绪激动,冲着民警大声喊叫。
  经过两个回合的较量,民警再次追问她上高速的准确地点时,她说了实话:“义乌。”
  民警一想,就算是从上溪进了高速,到这里也有70公里了。
  深入了解得知,女子姓王,一直在义乌打工,这次“五一”假期她准备了一些礼物带回老家缙云。
  “我想省点钱,就打算骑车回去。一大早就出门了。”王女士高速民警。
  但因为天黑,对路不熟悉,在义乌误上了高速,就这样一路骑着到了武义,在民警发现她之前不久,车子后轮爆胎了,她只能推着往前走。
  好在一路上没有意外发生,民警接过王女士的自行车,在警车的护送下,一路帮她推到了武义出口。本报通讯员杨圣
  实习生马敬伦
  本报记者龚望平文/摄
稿源: 钱江晚报
编辑: 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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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骑车过斑马线要推着走 否则出事故要担责
不久前,济南市民吴女士骑自行车过马路时被汽车撞倒,但最后交警部门给出的鉴定是,吴女士也要承担部分责任。这让吴女士感觉有些疑惑:我骑自行车过马路,而且还是在斑马线上,也没有红绿灯,不存在闯红灯的问题,为什么我要承担责任?交警解释说,吴女士在通过斑马线时没有下车推行,所以也要承担部分责任。济南交警提醒,驾驶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车等横过斑马线时,应该下车推行。大概很多车友都没意识到这个问题吧,但由国家相关交通法规来看,确实有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明文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骑车走斑马线会处罚吗?暂没有处罚,但遇到事故要担责“今天才知道骑自行车过斑马线应该下车推行,但现在这样做的到处都是,并没看到有谁来管啊?如果骑车走斑马线会处罚吗?”大多车友都应该会发出这样的疑问。“目前骑车走斑马线跟行人闯红灯一样,在济南还没有相应的处罚,但没有相应的处罚并不代表就不算违法。”一位一线交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如果有人骑自行车在斑马线上通行,正巧与一辆机动车相撞,在骑车人与机动车驾驶人均没有闯红灯等前提下,如果是推行,那么责任肯定完全是在机动车方,如果是骑车穿行没有下车推行,那么骑车人也应该承担部分相应的责任。他山之石:广州设自行车斑马线 率先试行“人车分离”过路口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去年年底曾表示,今年起广州所有绿道及与绿道连接的道路将设“自行车斑马线”,以后过马路,行人和自行车将分开过。  在斑马线旁边增加单车专用的斑马线让单车直接骑行过马路,@拜客广州非常支持这个举措!他认为这样“可以减少单车与行人发生碰撞的意外。”@FalconP an表示同意,而且可以让骑车人士通行速度加快更高效。  此举目的是实现人与自行车分流,不过目前广州的绿道大多与人行道混合,大部分网友认为“专用斑马线”多是空谈。@菁之境“不说这过马路的专用道,就是人行道边上的‘自行车道’经常都变成了‘人行道’!”  目前这种新型斑马线已经在广州金沙洲、萝岗科学城以及白云新城试行。责任编辑: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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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大二学生。我在今年三月八号下午在学校被舍友骑自行车从后面撞到我的自
你好,律师
我是一名大二学生。我在今年三月八号下午在学校被舍友骑自行车从后面撞到我的自行车脚蹬,我自行车后轮翘起,导致我双掌双膝着地。对方从车子上跳下,没事。当时去了校医院,那里医生觉得伤到了软骨,就说伤筋动骨一百天,静养就行。怕父母担心,没有告诉。
四月初假期回家,家长担心,做了检查,显示双膝内侧半月板后角损伤。花费了2200多元。回校后对方家长一直把见面时间往后推,迟迟不见面。之后学校里导员让家长协商。在学校见面,对方父亲说是:两个孩子这是意外,他们也不应该有什么错。即使是负责,也不会负全责。而且说是一次就赔偿,以后没事
今年七月份复查,手腕处下尺桡关节轻微分离,膝盖半月板轻度磨损,前交叉韧带损伤。检查等费用共计7300元,全部有我们承担。
临放假前向对方说,让其家长联系我家长,但对方一直没有联系。现在回到了学校,想要尽快解决这件事情,不想要在拖下去。我现在能走能骑车,但是不能参加体育运动等重体力劳动。
请问律师先生几个问题~
1.当时没有人证,录像资料也没有保存,只有物证和我受伤,对方想要推卸责任的话,应该怎么办?打官司胜算几率多大?(对方的说法是看到我的车把动了一下,以为要拐弯,然后就撞到了我,他的自行车是死飞,没有车闸)
2.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你根据你的经验说一点建议。谢谢你
律师回答(3个)
对方从后面撞到你属于交通事故,对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你当时没有报警,现在可以报警要求出具事故证明,根据你所叙述的伤情有可能构成十级伤残,但对方是大二学生,已经年满18周岁,若起诉对方,因其成年无法起诉其父母,可能在判决后无法执行。
[追问]请问如果诉讼的话,我应该提交什么材料?谢谢你
建议搜集证据,录音等。协商不成,建议诉讼解决。
可以双方协商书面协议
[追问]现在我还未康复,后期需要费用治疗。我们已经花费了八千多元,对方说最高赔付百分之六十,以后与他们无关。请问合理吗?我在前面骑车,他撞了我的脚蹬,他没有刹车,反而为了保护自己,自己从车子上跳下,双手扶住车把,双脚着地。正是因为他从车子上跳下,用力到了我的车子的脚蹬,由于惯性我的车子继续前进,但是受到那个力,导致我后轮翘起,我被带出去一米多远,双掌双膝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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