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放贷的,急需资金周转8万周转,10天归还,有正常工作

过桥资金的运用及案例解析
过桥资金的运用及案例解析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过桥资金逐渐的融入了人们的投资生活之中,过桥资金除常用于注册资金融资、银行保证金、资金拆借、过桥贷款等传统业务外,同时被部分投资者隐晦的用于大小非减持,企业收购等方面。一、过桥资金的概念过桥资金又称搭桥资金,是一种短期资金的融通,期限一般以六个月为限或更短,是一种与长期资金相对接的,在过渡期使用的资金。提供过桥资金的目的是通过桥资金的融通,达到与长期资金对接的条件,然后以长期资金替代过桥资金。过桥只是一种暂时状态。在实际操作中,比如一家机构A拿到贷款项目之后,要等待资金审批完成,但是资金到帐之前由于暂时缺乏资金暂时没有能力运作,于是找另外一家机构B商量,让它帮忙先垫付资金,等机构A资金到位后,机构B则退出。这笔对于机构A的短时运作资金就是所谓的过桥资金,为机构A解决了暂时的资金需求。二、过桥资金的特点1、期限短。通常不超过六个月。2、含金量高。对于资金运作而言,对使用方相当重要,起支撑和撬动的作用。3、资金回报高。因其重要性,给予资金提供者的回报相当要高。4、资金成本高。资金使用时间段,急迫性强,抵押物一般不足,因此实际操作中利率一般上浮50—250%之间。5、风险较容易控制。由于过桥资金不是长期占用资金,只是一种临时需要,往往有后续资金来替代,因此风险较易控制。三、过桥资金的运用及案例解析1、银行还旧借新类资金业务:这种业务专为解决企业在银行贷款到期需续期,但自己又没有资金归还原贷款的问题。因此,企业必须临时拆借资金,归还旧贷款,再贷出新贷款,用以归还临时拆借的资金。【案例】"还旧借新"资金拆借业务如今,在资金市场上有一种特殊的业务,叫做"还旧借新"资金拆借.这种业务,专为解决企业在银行贷款到期需续期,但自己又没有资金归还,因此,必须临时拆借资金,归还老贷款,再贷出新贷款,用以归还临时拆借的资金。原来商业银行对这种情况,往往采取展期的办法;但鉴于人民银行贷款管理办法对于贷款展期的规定,展期原则上不能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因此,商业银行在企业贷款到期后往往要求企业归还原贷款,再贷出新贷款,让企业继续使用资金.如此,企业在无足额资金情况下,就不得不去资金市场高息拆借一笔资金来周转一下。做"还旧借新"资金拆借,风险很大,因此,收益也高.通常都要收取1%的手续费.风险点在于银行很可能收回贷款后,如果不再发放新的贷款.那样拆借资金有去无回,将陷入一场无休止的追索讨债中。2、银行授信额度期限内回圈周转所衍生的还旧借新业务:包括企业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垫付,贸易融资授信额度贷款的保证金垫付及期限内回圈使用授信额度所产生的定期偿还贷款业务。【案例】注册资金融资注册资金融资在一些大城市已经很普遍.如果你要想注册一家大型的投资公司,注册资金达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你又无法一下从母公司抽出这么多资金,那你只好选择融资去注册。即便是注册100万元注册资金的公司,你因要从银行取出现金,然后存入银行,取现的手续也是相当麻烦。再加上工商、税务、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手续也相当多,所以,一般人都选择专门从事这一行的中介去操作。可以说,在部分城市80%的公司注册是通过融资来解决。一些社会游资专门从事注册融资这一行业,他们往往与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有较好的关系,工商注册的程序驾轻路熟,往往一周之内便可办好所有手续。注册资金的多少,与公司所有人承担的风险大有关系。在贷款、对外融资以及贸易过程中,对方往往看重公司的注册资金。因此,一些注册资金偏小的企业,就会设法增资扩股。这又为注册融资这一行当增加了新的业务渠道。更有一种业务,那便是外资注册资金到位换照。一般的中外合资公司成立后,因外资迟迟不能到位,所以公司无法开展业务。公司的实收资本为零。为了开展业务,就必须想方设法验资换照。有港澳社会游资见有利可图,便专为这类公司打资金。注册资金融资,在法律上讲,有抽逃公司注册资金之嫌。但法律上讲,并不禁止融资注册公司。问题是成立公司之后,注册资金不能抽走,使之成为一个空壳公司。融资注册之后,股东必须近快将注册资金以现金或相等的资产注入公司,使注册资金“充实”。只有这样,公司才是正规合法。3、房地产类过桥资金业务在房地产金融领域,过桥贷款机制也被广泛运用于开发商融资。由于开发商在拍卖获取地块后,尚未完全付清土地出让金,就无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进而无法通过抵押土地向商业银行融资。投融资专家张雪奎教授认为,利用金融领域过桥贷款机制,开发商通过向非银行的金融机构进行资金借贷,以此借款付清土地出让款,并利用随后将土地抵押给商业银行的贷款偿付这部分过桥贷款,形成“拆东墙补西墙”的格局,避免资金链的断裂。(1)补交地价类房地产企业使用过桥资金补交地价款,再用相关土地使用证申请银行贷款用于偿还过桥资金;(2)再抵押衍生的过桥资金业务假如某一企业的房产在A银行抵押的成数较低,B银行愿意给予较高的抵押成数,使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贷款。于是企业需要先偿还A银行的贷款,从而产生过桥资金的需求。(3)赎楼业务在房产买卖中,因大部分房产都处于按揭状态,在过户前需把房产证从银行赎出才能完成过户。因而在房产交易活跃时产生大量的赎楼资金的需求。【案例】支持北京CJ3房地产公司资金过桥案例案例背景:北京CJ3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10000万元。北京CJ3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原来隶属于CJ集团的国有企业转变为民营企业,业务遍及北京及部分外省市,以建筑类起家的CJ3公司逐渐向地产行业转变,其位于回龙观地区的房产项目,一经推出,销售良好,公寓项目目前已完成95%的销售量,底商也正热销。同时企业竞拍成功的通州地块,楼面价为8000元/平米,加上建安成本,预计销售价格能达到15000元/平米。由于通州新城的开发以及经济的稳定发展,房产刚性需求旺盛,未来通州房地产行业应有一个良好的发展预期。若该公司通州项目能顺利开盘,能为企业发展带来良好的前景。融资需求:凭借多年来优秀的经营业绩及良好的经营信誉使该企业于日,通过挂牌交易方式以成交价4.7亿元摘得位于通州区新区的一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要求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交齐土地出让补偿款,企业经过一番努力筹已达到自有资金4.3亿元,仍缺4000万元,企业急需交齐土地转让款来确保新项目的启动,否则将会面临该项目流产的危机和竞地保证金损失。项目报道银行,银行同意该企业土地出让金付清之后给予贷款。但目前由于抵押物不足银行规定,不能贷款,于是银行推荐该企业通过投资银行申请过桥贷款。投资银行了解到企业融资需求和经营特点,即对企业的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展开评估与分析,为企业度身订制了短期资金融资方案。此笔短资用款需求4000万元,用款日期4月8日,期限90天,计划还款日期不迟于日。融资方案:为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作,争取更大的经营利润空间,投资银行对该企业进行深入调查,发现其运转正常,销售稳定,而且作为房地产企业,其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结合企业已进入销售楼盘剩余待销售面积的回款预期,考虑到支持企业新竞购地块开发贷的信托机构有较强的支持愿望,投资银行决定以短期融资的形式解决企业当前面临的现金流压力,设定了“公司法人、总经理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北京CJ3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YD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第三方连带责任、办理企业法人名下现值4000万元的3套房产抵押”三项担保条件,于日为该客户正式投放了4000万使用期60-90天的短期资金,企业将在借款期内通过信托机构发放的开发款(即第一还款来源)或企业现销项目的收款(即第二还款来源)陆续归还投资银行。通过这一业务合作,企业及时交齐了土地出让金,有效地保证了新项目按计划推进。通过投资银行提供的短期资金业务,使得企业抓住了又一次发展机遇。目前,新项目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企业已办出土地证,用于项目开发的资金来源也如期获得银行的审批,3亿的项目开发资金到位,企业已做好开工前的准备,新机遇的获得使企业又处在了新一轮大发展的起点。4、票据融资类资金业务(一)开具承兑汇票保证金(二)开立信用证保证金。【案例】摆帐过桥资金被骗摆账就是指银主将资金以客户的名义存入银行,暂时摆放到客户的账上,充当客户的资产,客户按照合同付给银主一定的息差。客户利用存入银行资金获取信任或当作开立信用证、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杭州的何金入高利贷这行3年,运作一只数千万元的“信贷基金”。基金的一名客户—杭州一家服装企业老板,向基金借了370万元高利贷,作为银行到期还贷的过桥资金。由于企业资金链断裂,借高利贷过多,几天后此人从银行续贷出500万元便人间蒸发,名下资产早以离婚等安排悄然转移。如果这370万元最后追不回来,放贷者何金需要向“信贷基金”股东们赔付20万元。眼下杭州城从事高利贷业务的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寄售行、地下钱庄等,据何金估计不下2000家。由于企业的跑路潮,许多过桥资金贷出后,老板人间蒸发,资金也打水漂了。5、资产过桥业务:拍卖物业借助过桥资金获得资格。6、大小非过桥减持:(一)战略投资者进行分仓或换股(二)机构借助大宗交易套利【案例】“庄家”酣战大宗交易过桥资金主动出击自上证综指从点一路跌破2000点后,一种新的“坐庄模式”在熊市中悄然兴起。一股股神秘资金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接盘“大小非”和“大小限”筹码,主动出击,制造出种种获利机会。根据沪深证券交易所去年2008年4月发布的“大小非解禁指导意见”,凡是1个月内要通过二级市场抛售超过1%的股份,都必须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过,若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实行“过桥减持”,可以轻松绕过上述限制。“过桥减持”,通常的做法是“大小非”将超过1%的股份(比如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买方,买方通过一个或多个账户接盘,由于转让后的股份性质已经改变,不会受到1%的抛售限制。当股票到账后,买家可以立即将通过大宗交易接来的这部分筹码,通过二级市场抛售。这样一来,1%的减持限制也就不起作用了。在大宗交易中,“过桥资金”与“过桥减持”相辅相成。通俗地讲,“过桥资金”是帮助买家一起“坐庄”的资金。简单而言,过桥资金就是买方向别人借一笔钱和账户,约定在某笔大宗交易中同时接股票,短期内集中出货后结算资金和利息。通常情况下,过桥资金在熟人之间发生,这有利于“团队作战”。发生在7、8月份的多笔大宗交易中。7月13日,大连控股(5.6万股限售股解禁,当日,申银万国证券上海余姚路营业部的客户资金以9折价6.16 元接走1000万股。7月14日,光大证券总部的两个账户以9折价6.23元分别接走2130万股和870万股。蹊跷的是,接盘前后大连控股股价出现异动,从7月9日的6.28元飙升至7月16日的涨停价7.91元——该股本轮反弹的最高价。此后,该股一路下挫。7月17日,大连控股放量大跌,但当日最低价仍高达7.12元/股。交易结果显示,卖出大连控股股票数量最大的两家营业部分别为光大证券上海浦东南路营业部和申银万国上海余姚路营业部,金额分别达2.1亿元和6200万元,从卖出金额推算,恰好与此前通过两家券商的席位买入的股份相当。圈内人士透露,由于过桥资金主动出击的原因,筹码在同一券商的两家营业部之间流转是一种常见现象。因此,光大证券总部接盘的极有可能与上海浦东南路营业部卖出的是同一股资金。若果真如此,7月13日和14日接走的共4000万股筹码,全部实现获利。7、一些常见的过桥资金需求包括注册公司的资金需求,管理层收购或股权收购产生的过桥资金需求等。【案例】“百万电力”过桥贷款助力施正荣收购2005年初,为了满足海外上市的需要,在无锡市领导的动员下,当初出资的国有企业退出,正是由于国有资本的配合退出,使外资机构得以顺利入股尚德控股,为尚德的上市扫清了路障。国内企业海外上市最重要的准备工作之一就是引进海外战略投资机构。对这些海外机构来说,国有企业的管理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往往令他们对公司发展抱有怀疑态度,而一个由施正荣个人控股的股权结构显然有吸引力得多。对施来说,海外上市获得企业的绝对控股权完全符合自身的利益。日,意在帮助施正荣取得控制权的“尚德BVI”公司成立,该公司由施正荣持有60%,由“百万电力”(Million PowerFinance Ltd.)持有40%,法定股本50000美元,分为50000股。根据招股资料,“百万电力”同样注册于BVI,其拥有者叫DavidZhang。根据这份《过桥贷款协议》David Zhang等人通过壳公司“百万电力”,向“尚德BVI”提供6700万港元的贷款,作为“尚德BVI”收购“无锡尚德”国有股权的保证金之用。协议约定,“百万电力”对“尚德BVI”的债权可以转换成在“尚德 BVI”的股权。“百万电力”这项过桥资金是“无锡尚德”启动海外上市的第一笔关键资金,主要风险在于国有股能否顺利转让。如果转让成功,其将获得极高的收益率,所提供的6700万港元可以在不超过半年内转换成25%的“尚德 BVI”股权,对应持有“无锡尚德”25%股权。根据“尚德控股”《招股说明书》披露数据,“无锡尚德”截至2004年末的净资产为2739.6万美元,25%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为684.9万美元,与该项过桥贷款额基本相当,而施正荣对“无锡尚德”2005年的盈利预测是4500万美元,25% 的股权相应可以分得的当年利润达1125万美元,即“百万电力”当年的投资回报率就可超过100%。事实上,仅仅4个月以后的2005年5月,“尚德 BVI”在向高盛等外资机构出让股份时,高盛等投资者出资8000 万美元所获得的股份仅约占“尚德 BVI”已发行股本的27.8%。若国有股东不肯转让呢?《过桥贷款协议》规定,贷款期限仅半年,到期后“尚德 BVI”必须将贷款连本带息一起归还“百万电力”,否则每天按0.03%缴纳过期罚金,施正荣还用自己所持有的31.389%的“无锡尚德”股份为此提供抵押担保。一笔过桥贷款,在短短的一年之内竟然获得10倍利润,也算是奇迹了。四、申办过桥资金需提供资料1、企业及法人基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简介、法人身份证、法人简历、企业主要荣誉证书);2、相关信用资料(包括企业贷款卡资讯、企业基本信用报告、深圳信用网资讯、个人信用报告等。)3、有关财务方面的资料(近两年审计报告和近期财务报表、近三个月银行对帐单等)。4、房地产证、设备清单等。5、相关银行资料(与该单业务有关的银行批复、银行借款合同、授信合同、保证合同等);6、其他(与该单业务专案审批有关的资料)。五、业务办理流程1、初审:经办部门为业务部。借款人向我公司提出借款申请,业务部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材料对借款用途、用款周期及还款来源、路径等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和初审,符合借款要求的给予办理审批及放款手续。2、核查:业务部初审通过后,风险管理部队借款人进行核查。(1)查验信用记录:个人客户的通过银行查借款人(已婚的包括配偶)信用记录是否不良,企业客户的通过中国企业网查询借款企业是否正常经营,通过中国法院网查询借款人是否有诉讼;房屋抵押需实地落实抵押物情况并且询问中介房产价值。(2)查验借款人贷款银行批贷情况(原件)或担保公司担保的落实情况(我公司认可中关村、首创担保公司)。3、办公证:到公证处办理借款、委托、身份证公证。4、内部审批:将借款人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后,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各部门领导在《调查审批表》中签署审批意见。&5、签合同:法务部安排并见证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居间服务协议、房屋买卖合同、购房款收据、未出租证明等相关材料。&6、用款申请:审核通过后填写《支出凭证》向公司财务部提出用款申请,确定过桥资金金额和时间及逾期罚息的费率。&六、需要注意重点事项1、涉及个人业务:(1)个人取得新的银行消费、经营性贷款,且抵押的房屋在原银行有贷款未结清,需要过桥资金提前还款的,业务部要到银行核实批贷情况,收押借款人的还款卡、房产证、身份证及银行贷款卡,为其归还原银行贷款,办理解押手续,并到新的贷款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后在柜台扣划回过桥资金。(2)个人出售自有未结清银行贷款的房屋,而买方又是贷款购房,卖方需要过桥资金提前还款的,业务部应先到买方贷款银行核实批贷情况,落实银行放款金额是否覆盖过桥资金。收押借款人房产证、身份证、银行还款卡及获得卖房款的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提前还款手续、解押手续,待买方银行做完抵押登记房款后,扣划回过桥资金。&(3)落实客户银行贷款情况,银行批贷的可能有多大把握,银行批贷后,通知客户还旧借款,我公司专人负责跟踪客户打款,此款是否用于还银行旧借款,银行通知做抵押登记,核实放款时间,了解、控制、调查客户放款的路径收押放款卡(修改密码),放款后划回国桥资金。&2、涉及企业客户:&企业取得银行经营性贷款,在按银行要求还旧贷新时需要过桥资金还款的,业务部到借款企业的贷款银行核实贷款情况,了解银行再放款时间,贷银行放款时扣划回过桥资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过桥资金周转的业务部通过家访要核实该企业是否合法正常经营、经营场所地址,落实有无抵押物的,如没有抵押或抵押物不能足额,可采用企业法人作借款人,企业做担保的方式借款。(法人和公司的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收押证件:收押银行借款合同、旧的银行还款卡、房产证、身份证、银行放款卡(更改密码)、第三方担保的担保物或保函。收押借款企业的法人身份证、单位公章、财务章、人名章、支票、公司网银和密码(更改密码),或企业提供第三方收款账户的单位公章、财务章、人名章、支票、公司网银和密码(更改密码)、及第三方担保的担保物或保函。过桥资金的定义、种类、操作方法及风险控制过桥资金是一种短期资金的融通,期限以六个月为限,是一种与长期资金相对接的资金。提供过桥资金的目的是通过桥资金的融通,达到与长期资金对接的条件,然后以长期资金替代过桥资金。过桥只是一种暂时状态。过桥资金的特点:1、期限短,通常不超过六个月。2、含金量高。对于资金运作而言,对使用方相当重要,起支撑和撬动的作用。3、资金回报高。因其重要性,给予资金提供者的回报相当要高。4、风险较容易控制。由于过桥资金不是长期占用资金,只是一种临时需要,往往有后续资金来替代,因此风险较易控制。种类一、垫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业务业务特点:银主以合法的借贷方式向企业或机构提供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帮助企业或机构完成与当地银行之间的承兑汇票申请业务,在企业或机构取得承兑汇票同时,以承兑汇票方式偿还银主事先垫付的保证金,期间银主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或或相关费用。&客户对象:与当地银行之间有着良好信贷关系的企业或机构&客户要求:1、企业或机构具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条件与需求;2、企业或机构以正当理由向当地(或关系)银行提出的开据承兑汇票的申请,能够得到银行的支持;3、具有支付一定费用的能力。4、企业或机构在当地银行的信用等级,应能够做到保证金的总数不超过承兑汇票总额的50%业务程序:&& A、在事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银主与企业或机构之间达成合法的资金拆借协议,明确在操作过程中双方的责权利等具体事项;&& B、银主通过一定的方式了解企业或机构对银主的佣金或费用的支付能力;&& C、银主协同相关人员直接到达企业或机构所在地,完成正式协议的签署手续,在当地银行(关系银行)开设临时账号,并以电子汇兑方式将企业或机构所需的保证金如数汇入当地银行银主的临时账号;&&& D、在银主资金到达前述临时账号的同时,收取企业或机构1%的信誉金(定金性质);&& E、企业或机构应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在当地银行办理完毕承兑汇票申请手续,与此同时,双方在银行完成以下相关交割手续:&&&&& a)银主将临时账号的资金划入企业或机构保证金账号;&&&&& b)企业或机构以承兑汇票方式全额偿还银主垫付的保证金;&&&&& c)企业或机构向银主支付协议约定的佣金或相关费用。业务提示:1、银主收取的佣金或相关费用的总额在保证金总额的10%之内;2、本项业务性质的决定,企业或机构在当地银行的信用等级越高越好,一般以30%的保证金可开据100%的承兑汇票的情况下,企业与机构才较为合算。3、一般情况下,企业与机构应保证在银主资金到达当地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与银行的承兑汇票申请手续为宜。4、企业与机构能够获得上述三项“同时交割”事项在银行方面的支持与帮助。过桥资金之二:"还旧借新"资金拆借业务如今,在资金市场上有一种特殊的业务,叫做"还旧借新"资金拆借。这种业务,专为解决企业在银行贷款到期需续期,但自己又没有资金归还,因此,必须临时拆借资金,归还老贷款,再贷出新贷款,用以归还临时拆借的资金。&原来商业银行对这种情况,往往采取展期的办法;但鉴于人民银行贷款管理办法对于贷款展期的规定,展期原则上不能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因此,商业银行在企业贷款到期后往往要求企业归还原贷款,再贷出新贷款,让企业继续使用资金。如此,企业在无足额资金情况下,就不得不去资金市场高息拆借一笔资金来周转一下。&做"还旧借新"资金拆借,风险很大,因此,收益也高。通常都要收取1%的手续费。风险点在于银行很可能收回贷款后,不再发放新的贷款。那样拆借资金有去无回,陷入一场无休止的追索讨债中。&操作"还旧借新"资金拆借业务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1、贷款银行出具承诺书,保证拆借资金方(银主)的资金归还借款方在该行借款后,必须发放等额的新贷款,用以归还拆借资金的拆借资金;&2、同台交割。所谓"同台交割",指拆借资金方(银主)开出支票交给银行的同时,银行将拆借方还款的支票回单盖好银行转讫章交给拆借资金方(银主)。&3、拆借资金方(银主)出具承诺书。拆借资金方(银主)在贷款银行开立账户,转入还贷资金,向银行出具承诺书,承诺此笔资金用以归还拆借方的贷款,银行可以动用,并将一张空白或印鉴少一个章的支票交给银行,银行据以转账;在银行发放新的贷款,归还银主所拆借资金后,银主保证补齐转账支票印鉴,完成整个操作过程。&做此类业务,先要调查企业的贷款情况,是抵押或是担保,企业信誉情况如何。如果企业经营情况良好,又是抵押贷款,那操作的可能性就很大;如果银行只是想收回贷款,让借款去拆借,那就无操作的可能性。&这种业务现在越来越多,甚至有的公司专门从事"还旧借新"来牟利。所谓有利必有风险,把握不当,就会出现大的问题,好自为之吧。过桥资金之三:摆账&一、摆账定义:指银主将资金以客户的名义存入银行,暂时摆放到客户的账上,名义上充当客户的资产,客户按照合同付给银主一定的息差。&二、操作条件:1、客户目的是拿到对账单,或资金在客户账上可以查询;2、在存款期内,客户账面上的资金,对外只作资金证明之用,不得作其他用途;3、客户有支付一定的贴息的能力;4、存款银行配合,按银行保证金制度办理资金安全手续,以防止因客户债务,存款被司法机构冻结,保证资金安全。&三、操作办法:1、操作方与客户商定操作办法,核实客户贴息;2、客户提供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贷款卡复印件,有关原件及印章交操作方保管,待办妥银行存款后退回;3、银主打入资金;4、客户支付贴息款的方式:签订协议时支付一定的定金,以防止银主资金到位后客户单方面取消协议;操作前,客房将贴息存入双方共管账户。操作方将“形象资金”存款办妥后,客户立即将共管账户解付给操作方支配。5、操作方及银主差旅费由客户支付。&过桥资金之四:注册资金融资&注册资金融资在一些大城市已经很普遍。如果你要想注册一家大型的投资公司注册资金达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你又无法一下从母公司抽出这么多资金那你只好选择融资去注册。即便是注册100万元注册资金的公司,你因要从银行取出现金,然后存入银行,取现的手续也是相当麻烦。再加上工商、税务、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手续也相当多,所以,一般人都选择专门从事这一行的中介去操作。&可以说,在部分城市80%的公司注册是通过融资来解决。一些社会游资专门从事注册融资这一行业他们往往与银行、会计师会务所等部门有较好的关系,工商注册的程序驾轻路熟,往往一周之内便可办好所有手续。注册资金的多少,与公司所有人承担的风险大有关系。在贷款、对外融资以及贸易过程中,对方往往看重公司的注册资金。&因此,一些注册资金偏小的企业,就会设法增资扩股。这又为注册融资这一行当增加了新的业务渠道。更有一种业务,那便是外资注册资金到位换照。一般的中外合资公司成立后,因外资迟迟不能到位,所以公司无法开展业务。公司的实收资本为零。为了开展业务,就必须想方设法验资换照。有港澳社会游资见有利可图,便专为这类公司打资金。注册资金融资,在法律上讲,有抽逃公司注册资金之嫌。但法律上讲,并不禁止融资注册公司。问题是成立公司之后,注册资金不能抽走,使之成为一个空壳公司。融资注册之后,股东必须近快将注册资金以现金或相等的资产注入公司,使注册资金'充实'。只有这样,公司才是正规合法。房地产过桥投资如何规避法律风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私募方式向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并主要投资于企业股权或准股权类权益的集合投资形式。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未完全建立起与股权投资模式相符的投资结构,与国外成熟的地产基金相比,目前国内投资者队伍中,机构投资者力量不足,而个体投资者或部分利用闲散资金投资的开发商,由于对于股权投资的认识和把握不足,接受程度尚低,所以实践中常见投资的模式是基金采用“股权+债权”的“夹层投资”方式,投资于房地产项目,以该项目的收益来获取回报。房地产过桥投资是一种夹层投资。&一、“救命稻草”式投资产品“过桥资金”的定义是弥补融资方在时间缺口上所需要的资金(bridge the gap between times),其重要特点是投资期限短、融资成本高。以往常见的过桥资金需求包括注册公司的资金需求,管理层收购或股权收购的资金需求等。传统意义上的“过桥投资”,投资对象主要是过渡期企业或上市前企业,用于解决目标企业的短期资金问题,或满足目标企业在上市前改善财务结构的融资需求。但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的过桥投资有其特殊之处,房地产企业借助过桥投资通常用于补充拿地资金、项目开发资金、项目收购资金、大宗物业收购资金、烂尾楼项目收购资金、商业地产开发资金等。&房地产行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其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等特点使得房地产的开发建设需要大量资金,但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大致有银行贷款、信托、销售回款和民间借贷几种渠道。自去年以来,由于楼市调控、银根持续紧缩、限购、限贷等多重因素导致房地产企业融资不畅,在资金来源渠道狭窄,房地产开发投资高位运行的背景下,有相当一部分房地产企业面临多难选择,寻找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的过桥投资系部分中小开发商的首选。近一段时期,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过桥投资已成为国内众多中小房地产企业用以支撑项目、撬动资金的重要融资工具之一。资本逐利,很多曾焦聚在房地产行业销售节点的民间资本也纷纷涌入开发节点,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过桥投资”。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令资金链紧张的房地产公司与民间宽裕的资本流动性实现了有效对接,据清科2011年三季度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数据显示,房地产行业投资稳居案例数量和投资金额的榜首。&二、过桥投资投资模式过桥投资中,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于融资方的投资方式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基金作为投资方通过股权受让或增资获持目标公司股权。为了减小原股东回购股权的不确定性风险,基金通常要求对目标公司进行大比例持股甚至控股。对于其他类型的私募股权投资而言,投资方通常要求持有目标公司30%左右的股权,有时也要求拥有特殊表决权,但是房地产行业的过桥投资具有其特殊性,投资方通常要求占有目标公司较大比例股权甚至控股权。其次,基金会出借部分款项给实际控制人,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过桥投资中加入基金给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借款形式,主要考虑现阶段投资人尚不能接受完全股权投资模式,而且“股权投资+借款”还有一些结构性担保作用,另外也可以满足投资人投资期间要求得到一些回报的诉求。&三、过桥投资与贷款的区别&过桥投资与贷款系两种不同的融资产品,有本质的不同。&首先,业务操作不同。过桥投资一般业务流程为初步调查、商务谈判、尽职调查、投资决策、签署文件、投资实施。贷款一般业务流程为业务初审、风险核查、办理担保、内部审批、签署合同、用款审批。&其次,投资方介入融资方经营程度不同。过桥投资是一种夹层投资行为,混合了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两种投资方式。根据投资安全需要,投资方通常要求持有较大比例股权以达到影响目标企业的目的,并会派驻董事、高管、财务人员等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与重大决策。贷款则是纯债权投资行为,债权人一般只关心本息的安全,而不介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与重大决策。&再次,适用的核心法律不同。贷款主要受《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调整,《合同法》是核心;过桥投资主要受《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调整,《公司法》是核心。最后,风险控制的角度不同。贷款的安全保障主要通过《担保法》中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实现。而过桥投资的安全保障主要体现在股权控制,客观上承担着目标公司经营风险。尽管过桥投资组合中有债权担保,但债权投资不是主要的部分,过桥投资的风险控制根本点不在债权担保。四、过桥投资中要防止“变相放高利贷”目前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很多从投资担保公司演变而来,很多不规范的操作手法也带给了基金,很多基金管理人会在提高投资收益率的同时通过一系列合约、协议来提高投资资金的安全水平,比如会约定罚息、违约金等保障措施;与投资人达成“私下协议”承诺固定收益等等。这些已使“过桥投资”与“贷款”业务的界限模糊,继而招来名为投资实为发放贷款,甚至放高利贷的非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61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中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鉴于此,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应注意正确区分“过桥投资”与“贷款”的差别,警惕“名为投资实为贷款”的违法操作。过桥投资和贷款两个金融产品设计的区别在于退出渠道的不同。贷款的退出主要体现在借款人到期还本付息。过桥投资的退出渠道主要体现在股权回购。过桥投资和贷款的根本区别在于投资收益和投资风险是否挂钩。笔者认为,过桥投资是否属于“变相高利贷”的根本考察点在于,股权回购是否被设定为权利还是义务。贷款依靠借款人的还本付息义务确定其收益,但过桥投资却要因其股权投资属性而承担收益不确定的风险。所以,如果在合同中只约定了目标公司原股东或其他主体有回购的权利而没有回购的义务,则可以认为这时基金收益实现是不确定的、其依托于股权之上的“本金”投资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这时应认定为具备股权投资属性,为过桥投资。如果合同条款中将融资方的股权回购设定为一项义务,并约定抵押条款、权利维持费等条款来取得实际上的固定利息,再加上一系列对赌协议规制融资方,且基金本身又不实际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日常运作,那么这时的过桥投资就已然构成了实质上的发放贷款,投资设计中的股权投资也实质上演变为依附于贷款合同的股权质押。下面举例说明过桥投资和“变相放高利贷”的区别例一:1、投资方向融资方提供人民币4000万元,年化收益率42%;2、担保方式如下:融资方将编号为01、02的两块国有土地和已建成还未售出部分房产设定抵押给投资方,用于担保融资款和收益等;在投资方持股期满3个月后的第一个营业日,融资方向投资方指定账户支付回购股权定金840万元;3、投资方向融资方增资1000万元,持有融资方25%的股权;投资方以股东负债的方式,向融资方投入3000万元;&4、某地产公司及其股东为投资方投资到位的本金安全及收益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在投资方实施上述投资时,同时签署协议约定:投资期满,投资方收回全部投资收益后,融资方保证对投资方持有的25%的股权进行平价回购;同时,融资方支付投资方3000万借款本金。债权债务清偿完毕,投资方解除所有土地抵押和房产质押。&上述条款为“融资款和收益”、“本金安全及收益”设定了定金、抵押担保和连带保证担保,并将融资方的回购股权行为设定为一项合同义务,这种条款的设计虽煞费苦心地规避了投资风险,但是投资行为正是因为收益的不确定性而存在风险,如果收益确定,实质上是提供贷款收取利息,是一种变相的借贷。例一的条款设计使股权投资名存实亡,整笔投资将难逃“名为投资实为放高借贷”的嫌疑,属于违法行为,将不存在法律效力。例二:&Y先生和/或S女士(即原股东)享有特别权,即按照约定的条件购买投资方股权的权利,投资方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股权转让义务,行权条件如下:&1、有权向投资方提出受让股权申请,但申请必须系书面方式;&2、将合计不低于【股权转让款+实际投资总额×M%】的股权购买价款一次性汇入投资方指定账户;&3、融资方(原股东)与投资方之间不存在未清偿债权债务关系和其他纠纷。&Y先生和/或S女士行权同时满足如上三个条件,视为行权方已受让取得投资方所持有的A房地产公司N%的股权;同时也视为融资方(原股东)认同与投资方相互不承担任何约定或法定的责任。&该条款将股权回购设定为融资方的权利,投资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配合股权转让,这种权利义务的设计使股权投资要承担融资方股权回购不确定性风险,符合股权投资的要义。&总之,过桥投资产品应针对投资行为的不同属性来设定投融资双方的权利义务,拟定关键条款,方能使过桥投资严格区别于贷款,充分发挥投资作用,规避法律风险,洗脱“触犯我国金融管理秩序”的罪名。“过桥资金”在税务筹划中的运用&一、一起成功的税务筹划案香港商人庞鼎文在上世纪80年代末,通过一家控股公司经营着香港最大的钢铁公司。香港回归前,由于家族生意前景和中国政治、经济风险(如外汇管制)的不确定性,决定通过一定的税务筹划将相关资产迁出香港,以规避当时的遗产税及相关风险。庞鼎文的财产包括:(1)公司的股票,特别是通过一家控股公司直接持有香港最大的钢铁公司Shiu Wing Steel Ltd.的股票;(2)两处不动产Hillview property和 YTIL property。1989年12月,庞鼎文在Isle of Man(马恩岛)设立了五个单位信托,这些信托的受益人是庞鼎文的夫人和七个子女,受托人是日在Manx岛设立的Shiu Wing Ltd.(简称:SWL)。SWL公司的董事为庞鼎文的夫人和七个子女。SWL 的股东是另外两家马恩岛的公司:Shiu Kwong Ltd(简称SKL,董事为庞鼎文的四个子女)和 Futurian Ltd.(简称 FL,董事是庞鼎文的夫人和另外三个子女)。几乎同时,庞鼎文又在马恩岛设立了若干自由裁量的信托,受益人为庞鼎文的子女,这些自由裁量信托的受托人为SKL和FL。日,根据计划完成了庞鼎文所持股份的转移:首先由庞鼎文夫人向澳门渣打银行贷款1.39亿美元,她随即将该笔贷款借给SWL公司。接下来,庞鼎文将其持有的股份出售给SWL公司,SWL公司则运用部分贷款支付股份收购款项。然后庞鼎文又将股份出售款项借给作为自由裁量信托受托人的SKL公司和FL公司,这一贷款为covenant债务——要求即付、无利息、无担保并对庞鼎文个人偿还。SKL公司和FL公司凭借该笔贷款向SWL公司持有的单位信托申购信托单位,从而由此享有信托收益。SWL公司又用该笔款项偿还向庞鼎文夫人的借款。而庞鼎文夫人则向澳门渣打银行偿还贷款。同日,庞鼎文拟定了一个遗嘱放弃了他对FL和SKL的债权(股权信托的交易结构详见上图)。日,庞鼎文实施Hillview property交易:庞鼎文将Hillviewproperty出售给SWL,而后将出售收益捐赠给了the Pong Ding Yuen Trust的受托人SKL和FL。SKL 和 FL 获得这笔资金后,向SWL申购单位,从而按份额分配了单位。the Pong Ding Yuen Trust是自由裁量信托,受益人为庞鼎文。YTIL property的交易与Hillviewproperty交易类似,唯一不同的是,庞鼎文将出售YTIL property的收益借给了受托人SKL和FL,随后在1991年10月和1992年10月,庞鼎文放弃了对FL和SKL的债权。随着交易的完成,庞鼎文的巨额财产全部转移进多个复杂的信托计划中。通过这个计划,庞鼎文实现了将财产事实转移出香港、从而规避各类风险以保护财产的目的。(根据网络整理)二、“过桥资金”在税务筹划中的运用通过以上案例可以发现,这起成功的税务筹划中,一个关键点是向澳门渣打银行贷款1.39亿美元充当“过桥资金”,从而成功进行了一系列“令人炫目”的安排。事实上,在当前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也常常需要借助于“过桥资金”进行税务筹划,诸如房地产等近年来快速发展的行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企业的资产增值过大,相比较而言,账面的“原值”过小,从而带来高昂的税负成本,甚至迫使并购重组交易的终止。实践中,为了提高被转让股权的“原值”,可以通过引入“过桥资金”,变债权为股权,从而实现转让收益的的降低,减少税负成本。或者,引入“过桥资金”进行进行增资,以提高股权原值,降低转让收益大小。一般而言,“过桥资金”需要第三方的积极配合,实践中,第三方多为关联公司,上述案例中,则是通过向银行借款而实现。三、“过桥资金”运用的法律风险提示过桥资金虽然在税务筹划、注册资金融资、过桥贷款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但是在运用过桥资金时也需要注意其存在的法律风险,做好相关的法律防范,以便更好的达到其商业目的。&1、银主的法律风险贷款无法办出的风险及防范。这是过桥最大的风险。所有手续完备,但是由于难以预知的原因,银行无法发放贷款或者后续资金出现意外银主无法取得。此时的银主只有通过各种途径来实现债权,过桥资金有去难回,陷入一场无休止的追索讨债中。此时的过桥方也是危在旦夕,无法贷款无疑雪上加霜,加上支付的巨额过桥费,一般情况下,最终的结局将是过桥方资不抵债,甚至破产。2、虚假出资的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帮助他人设立注册资金虚假的公司应当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的请示的答复规定,银主帮助他人设立公司之后又抽回注册资金,银主的不当行为,虽然没有直接给当事人造成损害后果,但由于其行为,使得过桥方公司得以成立,并从事与之实际履行能力不相适应的交易活动,给他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后果。因此,银主是有过错的。银主应在过桥公司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小结“过桥资金”的本质是短期的资金融通,在税务筹划中,若能合理运用,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但是需要提醒企业的是,“过桥资金”的使用需要关注其中的税务及相关法律风险,运用不当,不但不能实现降低税负的目的,甚至引发相关的债务纠纷甚至承担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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