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部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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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组配分类:
&生成日期:
&信息格式:
&服务对象:
&生命周期:
&内容概述: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县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方案,重点对渣土车辆和生活垃圾露天焚烧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经过多方努力,确保我县在2017年PM10平均浓度控制在80微克/立方米以内、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5微克/立方米以内。
二、重点工作
(一)渣土运输车辆管理
1、严把渣土运输准入关。对渣土车辆的进入进行严格把关,每年对渣土车辆的资质和安全状况进行审查。
2、运输过程全监管。加大对渣土运输车辆的整治和管理,严查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无牌无证上路运输、不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不符合车辆密闭改装标准的渣土运输车辆,严厉打击渣土运输过程中抛撒滴漏、偷运乱倒等违章行为。加强对渣土运输驾驶员的教育,让他们成为践行者和宣传者。
3、严把污染处置关口。在污染处置方面,建立“管、罚、清”“三位一体”的建筑垃圾道路污染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处置城市道路渣土污染问题。大力推广清扫、冲洗、捡拾“三位一体”的环卫保洁作业模式,严禁未冲洗车辆出场,早晨实行“冲洗+清扫”,中午增加洒水频次,加大降尘防尘力度。
(二)全面禁止生活垃圾露天焚烧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微信、显示屏等媒体向广大市民宣传露天焚烧生活垃圾的危害,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加强保洁队伍岗位职责教育培训,做到自律自管,严禁保洁员就地焚烧垃圾行为,并对他人进行监督,一经发现,立即制止,迅速报告。
2、实行常态化管理。对露天焚烧高发区域、举报重点区域认真查找根源,形成社区、环卫、城管综合信息网络,严密防控,力争做到“标本兼治”。
3、立案查处。对焚烧、扬尘等限期不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56、57、58条相关款项,立案处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大队要把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今年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各单位的相关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并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具体措施,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广泛发动辖区市民、沿街门店积极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人居环境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推动我局系统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顺利进行。
& &(三)协同作战,合力攻坚。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治理,把环境治理工作抓紧抓好。
中共金寨县委 金寨县人民政府主办&&中共金寨县委宣传部承办&&Email:&&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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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工作范文篇一:大气污染防治为贯彻市政府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按照“立足当前、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科学治污”的基本原则,加强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全区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七里河区环境污染治理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保证人民群众呼吸清新空气为目的,以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主线,全面推进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二、工作目标市区联动、综合整治,全民参与,打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力争削减烟尘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城市煤烟型大气污染治理取得重大突破,焦化污染治理取得更稳定效果,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确保今冬明春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三、工作任务(一)重点工作内容1、燃煤型大气污染防治。以燃煤污染控制为重点,大力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的燃煤窑炉、燃煤锅炉和洗浴业的燃煤洗浴炉巡回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着重解决污染设备闲置、使用硫份、灰分超标的劣质煤和不按规定操作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大气污染环境隐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二次扬尘大气污染防治。要在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堆煤场和堆渣场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基础上,要求建筑单位和使用堆煤和堆渣的单位对易产生二次扬尘的煤场、料场、渣场、灰堆进行遮盖,封闭运输、半封闭堆放和喷洒覆盖剂等方法,有效防治二次扬尘污染。3、区域面源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加大沿街焚烧监管。由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在大街小巷焚烧枯枝落叶、垃圾、废轮胎等杂物的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同时加强居民小火炉和市场取暖小火炉的监管,劝导居民和经营户使用无烟煤或洁净煤,确保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是餐饮业污染防治。要在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坚决取缔露天烧烤、无专用烟道和油烟净化器经营户,督促整改,不断巩固近几年餐饮业综合整治成果。4、机动车尾气大气污染防治。要坚决杜绝机动车尾气造成大气污染,定员定岗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置车辆尾气环境监测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测,对尾气超标和冒黑烟的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予以整改和处罚。(二)任务分解1、区环保局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工业窑炉、燃煤锅炉、洗浴炉进行监督管理,及时下发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检查通知,组成冬防检查小组,采取“三查四看”(三查:联合执法检查、夜间检查和突击检查。四看:看煤质化验单硫份、灰分是否超标;看堆煤、渣场是否有防尘措施;看锅炉内是否添加有色添加剂;看污染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的有效工作方法,不定期对辖区内所有燃煤锅炉,冬季限产停产工业窑炉和洗浴业的污染设施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发现不按规定操作引起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进行上限处罚,同时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加以控制。2、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取缔城区露天烧烤,严格执行建筑垃圾排放审批制度,控制建筑、拆迁和市政施工的扬尘污染,各类工程周围要设置围挡,建筑物料要密闭管理或绿网覆盖,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治二次污染,对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单位将依法查处。 3、区工信局负责对煤炭市场和限产停产企业加强监管,严格控制各种高污染燃料进入市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坚决予以取缔。4、工商七里河分局负责对市场餐饮业和经营户的烟尘污染,油烟污染和小煤炉点火造成的低空污染进行长效监督性检查,要求个体经营户采取集中点火,分散取火的方法进行经营和采暖,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不断提高环境质量。凡设立、变更登记的饮食娱乐服务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时,必须提交环境保护审批文件。5、七里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强化医疗垃圾集中焚烧管理,禁止自行焚烧和随意倾倒。6、交警七里河、龚家湾大队负责严把机动车落户关,对尾气不合格的车辆不予落户;严把机动车年检关,对尾气超标的车辆不予年检。7、区农业局负责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检查,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在各乡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8、各乡镇负责查处焚烧秸秆、麦草、枯枝落叶和农作废弃物产生面源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大力宣传使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循环经济发展的秸秆气化炉,使农作物秸秆得到合理利用,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的居民小火炉进行登记造册,督促大家使用洁净煤或无烟煤防止低空污染,严禁使用有烟煤。四、工作步骤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会精神,结合全区实际,扎实开展,打好冬防战役的“四个一”活动即:开展好一个星期的宣传活动、抓好一个月的夜间检查、落实好一百天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好一次扎实有效的座谈会。(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初)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区环保局牵头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星期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版、宣传标语,冬防知识宣传手册,积极开展冬防宣传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进学校“四进”活动;下发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各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企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集中防治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连续夜查和为期100天的专项整治活动,主要整治任务:一是加强燃煤锅炉、窑炉和小火炉的管理,力争把煤烟型污染降到最低程度;二是深化工业废气污染源治理,努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三是突出解决好异味气体、餐饮油烟、近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四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五是采取综合措施治理扬尘污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七里河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集中力量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造成大气污染的单位下达停产、停建、关闭或整改通知,并及时上报七里河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重点督查阶段(20XX年1--2月)七里河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并于20XX年1月中旬召开由区冬防各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协调解决冬防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冬防工作抓的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各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四)工作阶段(20XX年4月10日前)各相关部门在认真总结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与不足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探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方法和管理模式,并与20XX年4月10日前将大气污染防治上报七里河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七里河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葛春晖 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季 霞 区环保局局长王军 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成员:胡云鸿 工商七里河分局局长党政文 交警七里河大队队长卞炜 交警龚家湾大队队长范仲阔 魏岭乡乡长武文山 黄峪乡乡长饶立坤 西果园镇镇长李亮宗 彭家坪镇镇长魏其东 八里镇镇长肖正明 阿干镇镇长王建中 西园街道主任郑先喜 西湖街道主任邹涛 西站街道主任马定涛 敦煌路街道主任郑小梅 建兰路街道主任肖矛 秀川街道主任胡泉 龚家湾街道主任敬军农业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由小学生作文网()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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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搬迁污染企业、治理农村散煤、取缔小散乱污企业……今年我市将采取38条大气污染防治硬措施,实现PM2.5年均浓度下降20.2%的目标。2月17日,我市制定下发《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上述目标。
  1、明年年底前石钢完成整体搬迁
  今年年底前,完成省下达压减52万吨炼铁产能计划任务。加快石钢新厂区建设步伐,年底前新厂区开工建设,2018年年底前完成整体搬迁。
  三年内,将目前的3830万吨水泥产能,再压减1000万吨以上。启动曲寨水泥和鼎鑫金隅水泥的搬迁计划。
  2、10月底前基本取缔“小散乱污”企业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进行取缔。
  其中,重点对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开展专项取缔行动。
  10月底前基本完成取缔工作,依法依规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确保“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到位。
  3、完成4家企业搬迁任务
  加快主城区污染工业企业搬迁工作,完成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和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的搬迁任务。
  4、推进8个污染行业去产能
  全市钢铁、水泥、焦化、玻璃、陶瓷、钙镁、铸造、石材加工8个行业的1834家工业企业,凡不符合石家庄市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产业政策和最新环保排放要求的,要加快退出。2017年,除钢铁、水泥行业外,各关停20%以上。
  5、主城区全面实现无煤化
  大力推进集中供热、气代煤、电代煤工作。2017年,主城区全面实现无煤化。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和正定县,2017年采暖季前,全部实现清洁能源替代。
  在其他农村地区全面推行“洁净型煤+型煤专用炉具”治理模式,积极开展煤改(沼)气、煤改电、煤改地热、煤改太阳能等多种模式试点示范,年底前,洁净型煤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部完成设施农业生产单位清洁燃烧改造,基本实现全市农村散煤替代和清洁利用。
  6、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10月底前,全市行政区域内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市区建成区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7、今年压减燃煤300万吨以上
  2017年底前,计划压减燃煤300万吨以上。中心城区完成石家庄热电公司九期燃气机组建设,实现1400万平方米供暖替代。
  11月15日前,关停新华热电公司,由西柏坡电厂余热利用项目实现1900万平方米供暖热源替代;10月底前,完成石钢公司420万平方米供暖热源替代。
  2017年,所有县城建成区能集中供热的,实现集中供热;集中供热覆盖不到的范围,必须使用气代煤、电代煤,彻底杜绝居民散煤取暖。新增居民建筑采暖不得配套建设燃煤锅炉。
  8、禁燃区内禁止原煤散烧
  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煤炭质量控制要求。执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要求,禁燃区内不得新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禁燃区内禁止原煤散烧。
  9、钢铁企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9月1日起,所有钢铁企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9月底前,所有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年底前新增70家重点源自动监控企业;加快退出的8个污染排放行业规上企业,全部纳入自动监控。
  10、完成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6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10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结合污染排放特征,医药、农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开展排污许可证合法工作。
  11、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6月底前,淘汰从事有机溶剂型涂料生产、沥青类防水材料生产、人造板生产,以及使用有机溶剂型涂料的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等行业中的小散违法企业及落后工艺。
  8月底前,全面推广汽车制造业底漆、中涂、色漆环节水性漆替代油性漆,罩光漆环节实施有机废气深度治理。
  12、开展焦化行业污染整治
  焦炭生产企业全部列入污染物排放重点监控企业,年底前,钢铁企业焦炉配套干熄焦装置及污水深度处理工艺,焦炭生产企业污染物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开展焦化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年底前,全面达到国家清洁生产二级标准以上水平。
  13、770家企业将实施错峰生产
  全市水泥、铸造(不含电炉)、化工、医药、农药等行业770家企业,将分类实施错峰生产、停产限产。
  坚持“一企一策”原则,每家企业都要根据行业和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错峰生产操作方案。
  14、火电企业继续“以热定电”
  加大火电、钢铁企业限产力度。继续实施火电企业以热定电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火电企业发电量。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未达到超低排放的,全部停产。
  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以上。
  15、主要路口安装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
  全面加强机动车排污监控能力。加快遥感监测设备和排放检验机构联网,6月底前完成国家、省、市三级联网。
  9月底前,全市主要路口安装10台(套)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2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重点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
  16、营运车辆加装车载诊断系统
  强化对营运车辆的环保监管,营运车辆全部加装车载诊断系统(OBD)。出租车定期更换三元催化器。
  建立机动车环保违法信息平台,6月底前纳入企业征信系统,提高超标排放车辆保险费率,实现超标排放车辆异地处罚。
  17、全面供应国六标准的汽柴油
  6月底前,大于5000吨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加油站,要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9月底前,完成城市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质量标准并轨,全面供应国六标准的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
  18、施工机械要加装尾气净化装置
  加强以柴油为动力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全部加装尾气净化治理装置。
  19、统一标准治理扬尘污染
  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各县(市)、区要与主城区统一标准,严格控制扬尘排放。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街道保洁网格工作负责人,并公布名单。
  20、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
  严控建筑扬尘。严格落实“严管建设施工扬尘十二条”。6月底前,行政区域内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要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
  21、渣土车全部安装密闭装置
  严格渣土车管理。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出,取消渣土运输资格。
  22、主城区实施“以克论净”
  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市主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继续实施“以克论净”。全面开展出入市口及国道、省道等交通干道扬尘综合整治。
  23、砂场控制在26家以内
  全面整治露天矿山、砂场。2017年年底前,关闭20家矿山,今冬明春完成92家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复绿工作,砂场控制在26家以内。按照“三不留一毁闭”原则,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
  24、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
  全面落实禁烧要求。全面禁止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城市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室内烧烤必须配备油烟净化设备。
  25、严控烟花爆竹燃放
  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严控方案,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要求。
  26、今年人工造林40万亩
  做好绿化造林工作。突出抓好“一山二环三河”绿化及绿色廊道、太行山绿化、农村绿化,适度发展经济林。年底前,完成人工造林40万亩,封山育林30万亩。
  27、增加绿地1000万平方米以上
  抓好园林绿化。进一步发挥园林绿化净化空气、吸滞粉尘的重要作用。年底前,增加绿地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
  28、环保网格全覆盖
  进一步细化环保监管网格,建立“定格、定岗、定点、定人”的监管体系,做到监管无盲区,网格全覆盖。
  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采取暗查、抽查方式,对排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同时,公布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信箱,鼓励群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29、严格执行驻厂监管机制
  加快推进环保大数据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大气环境监测、大气污染源监控、环境执法、信息公开等平台,严格实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管,严防各类偷排和超标排放的现象发生。
  严格执行专人驻厂监管机制,对每一个重点污染源,都要实行“一源一档”,严防各类偷排和超标排放。
  30、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
  每月调度“小散乱污”企业和小锅炉整治工作,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行动,公布一批不达标企业名单,依法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31、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
  完善空气质量及预报预警会商机制,提高整体预报预警水平。
  32、严格落实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按照统一预警分级标准、不同级别减排比例要求,实施应急联动。8月底前,各级别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生产工序,确保措施可统计、可监测、可核查。
  33、联防联控市县同步
  按照“统一预案、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的要求,打破地域限制,市县同步采取最严格治理措施,形成治污减排的强大合力。
  34、分解落实任务
  将重点工作任务列入市政府督查内容,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市气水办每月调度各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35、加大财政投入
  多方筹措整合大气治理相关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建立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股权投资基金,充分发挥我市已建立的节能环保基金等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大气污染治理。
  36、加快建设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化平台
  实现气象、环保、住建、城管、交管、发改、财政、工信、质监、工商等部门信息共享,提高各项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研究建立专家会商、信息发布、效果评估等工作机制。
  37、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大力宣传报道市委、市政府坚持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定期开展舆情分析研判,及时发布权威声音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38、严格考核问责
  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实施按月排名,按季度考核,考核和排名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根据季度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对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县(市)、区进行约谈;对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不力、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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