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的规则 足球比赛规则图解有什么必须遵守的规则

  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出自距今2300年前的《孟子》,而《孟子》中原话为“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字面意思为如果不能用规和矩(画圆形和方形的两种工具,“规”相当于圆规,“矩”相当于曲尺)的话,就不能制作出方形和圆形的物品,其内在强调规则对于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如果不遵守规则将一事无成。
  从2300年前到今天,我们的祖先得出的理论仍旧适用于整个社会,在足球世界中也是如此。绿茵场正因为有合理的规则,才能使比赛既精彩又能按照制度处理各种争议,如果没有规则,抱摔、阻挡、双脚飞铲等暴力行为就会充斥着球场。社会中法律,球场中有规则,裁判就是法官,裁判按照裁判手册上的条例去判定场上的情况,道理就是这么简单。
  但是道理简单是一回事,真正怎么理解规则,怎么运用规则可是另一回事,要不然现在的律师怎么那么值钱。对于规则,不只是裁判,足协、媒体、球迷都要有着一定的了解,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足球世界的规则。当然我们不是聊各种具体的规则,具体的规则大家查百科就可以,今天我们聊的是如何理解规则?规则与其周围的事物有什么联系?规则对于足球到底有着什么样的意义。
  规则的演变代表足球的进步
  英国诗人丁尼生曾经说过:“这个伟大的世界永远旋转,不断地改变陈规。”是啊,人类从远古到现代不断的进步,不就是体现在我们每时每刻反思自己,打破旧的秩序,建立新的规则,舍弃愚昧的陈规,保留宝贵的遗产,开拓崭新的思想吗,就如有人在地铁上吃东西,气味影响大家,那我们就设立规则不允许任何人在地铁上饮食,合情合理。
  足球发展到现在,我们可以将其发展进步的历史看作规则的演变史。日,一群热爱足球的人在伦敦制定了13条比赛规则,其中包括上场人数为11人、禁止用手触球(包括守门员)等等,现代足球也油然而生。有了初步的规则,球员们知道在场上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裁判也有一个统一的准则去判定场上局面;有了规则的基础,教练也能制定战术来适应规则。
  但足球需要发展,规则也需要发展。原始的足球经常会出现“九锋一卫”的阵型,双方得到球后都是一个大脚找前锋,没有中场的传导,完全失去足球应有的观赏性。为了抑制这种现象,足球史上产生了最具划时代意义的规则――越位规则。最早的越位规定进攻球员前面只剩两人时,即算作越位,但这种规则抑制了球队进攻的积极性,很多球队选择保守足球。在经历“极左极右”之后,1925年,越位规则正式被修改成如今的大体规则。另外点球规则也是在发现在禁区内有恶意犯规的情况下,被犯规方没有得到公正对待时应运而生的,点球的目的就是给故意在禁区内阻碍正常进攻的行为以相应的处罚。这些规则的产生都是相对应绿茵场上所发生的问题。
  因此规则的改变在很大程度上代表足球的进步,每一项规则的改变都为了让足球本身更精彩、更合理。现代足球的规则已经趋于一个非常合理的阶段,但仍旧有讨论的问题,例如是否取消“客场进球多晋级”,是否取消禁区内“红牌+点球”的惩罚等等,规则只要有可改变的地方,足球就有可进步的空间。
  犯规该如何界定
  足球场上,裁判总是承受着很大压力,一方面双方高程度的对抗总会产生一些激烈的碰撞,尽管裁判是专业的,但这些场面对于他们来讲也不是很好判断的,另一方面裁判只要做出令一方不满的判罚就会遇到来自球员、球迷和媒体的压力。但裁判还是要应对好这些情况,如果应对呢?他们只有根据球员的动作,依照规则作出判断。
  什么叫“只有根据球员的动作”?举个例子,如果我在带球,有人跑过来突然故意撞我,结果我保持好重心没倒地,他却倒地了,谁犯规?当然是撞我的人犯规,尽管他倒地,但是他做出犯规动作,与我完全无关。虽然例子有些夸张,但道理却是显而易见的,裁判应根据球员的动作做出判罚,而不是看最终的动作产生的效果。
  2012-13赛季欧冠1/8决赛曼联与皇马的世纪对决进入到白热化阶段,此时曼联总比分2比1领先,形势大好,但在第55分钟谁也没想到的转折点来临了,纳尼跳起停球时踢到同样争抢皮球的阿贝罗亚的胸口上,相信这个场面被很多人铭记,主裁判卡基尔直接出示红牌将其罚下,场上的形势也因此逆转。这张红牌也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在当时很多人包括小编在内都觉得此球量刑过重,不应该直接出示红牌,从回放镜头可以看到纳尼眼睛一直盯着球,并没有看到冲上来的阿贝罗亚,显然纳尼想要停球球却不慎踹到同样像争抢此球的阿贝罗亚。
  但按规则讲,此球红牌没有问题,因为不管纳尼是什么想法、看没看到人,他的脚都是直接踹到对方胸口,属于恶劣犯规。卡基尔赛后也解释:“向纳尼出示红牌是正确的,他当时的动作极具危害,这种危险动作是绝对不被允许的,可能有些人会说我的判罚过于严厉,真有人这么想的话我认为那是因为他并不真正了解足球的规则。”于情,纳尼确实有些委屈,但这就是规则,如果规则中参入人情,那么即便故意的恶劣犯规也会有不同的托辞。
  我们常常指责英格兰的裁判“眼瞎”。的确,有些时候他们的尺度过于宽松,有些在其他联赛中不允许的犯规在英超被认为是合理的,而且这些英格兰裁判还时常出现错判、漏判点球等“眼瞎”情况。不过英超裁判“眼瞎”并不代表不按规则走,相反英超裁判是非常尊重规则的。
  11-12赛季英格兰足总杯曼市双雄狭路相逢,与之前的1比6截然相反,曼联在上半场就取得3球领先,但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主裁判弗伊在孔帕尼的一次铲断中直接出示红牌将其罚下!但是图中纳尼躲过了这次铲球,孔帕尼的动作直接铲到球,并铲倒纳尼,那为何弗伊还是掏出红牌呢?原因在于规则中不允许出现双脚离地飞铲对手的情况,一旦出现,立即红牌。我们看孔帕尼的动作完全属于这一范畴,尽管他没有直接伤害到纳尼,但这种动作是命令禁止的,像这种危险动作这次没有伤害到他人,不保证下次不出现事故,所以主裁判弗伊的判罚合乎规则,没有问题。而在昨天曼联的比赛中,罗霍上半场的动作与孔帕尼一模一样,但主裁判却只给出一张黄牌,不符合规则。
  通过上述两个例子,大家应该清楚判断一名球员是否犯规,不应该看他的动作造成什么后果,他有着什么样的想法等等,而是只根据球员的动作,依照规则作出判断。所以说足球规则既复杂又简单,复杂在与足球场上千变万化,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规则,而简单在于你只需要考虑规则就可以了。
  规则与舆论、民意
  足球是世界第一运动,球迷数量也是世界第一,就中国来说,虽然没有一个确切的数字,但说起码有1亿人关注着足球这项运动应该不过分。这么多球迷如果造成一个统一的民意或者舆论,其力量非常大。但舆论是不稳定的,有时正确有时错误,那么制衡舆论、民意的事物是什么?只有规则!
  中国足协经常在舆论的风浪尖上,球迷们总是指责足协不作为、昏招频出,其实这些倒是其次,哪个国家的足协是完美的呢,又有哪个足协做出的每一件事都会令所有人满意?真正重要的是足协是否按照规则,不看其他因素,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个人、每件事,而在这件事上足协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15年中超泰达主场对阵上港,郭浩背后上抢孔卡时踩踏到其脚后跟,导致孔卡提前离场(孔卡第二场比赛即复出),而在比赛结束后,上海媒体纷纷对郭浩口诛笔伐,再加上反应强烈的球迷,导致足协决定对郭浩采取“禁赛两场+罚款”的处罚。而这件事该如何看待呢,我们暂且不论禁赛两场场的惩罚重不重,其实足协处罚郭浩本身没有问题,毕竟郭浩的动作是规则不允许的(主裁当时出示黄牌),但问题在于足协并不是第一时间想要处罚郭浩,而是在可怕的舆论面前才做出此处罚,那么你把球员处罚条例视作什么?
  一年后,上港主场迎战富力,这次是孔卡在与富力小将王佳楠的争抢中背后飞铲,导致王佳楠韧带撕裂,赛季报销。好,我们先将王佳楠的伤势情况放到一边,就说孔卡的这个动作可是比郭浩有过之而无不及吧,但当值裁判并没有做出任何表示。那么按规则来说,这类危险动作应该受到追加处罚,但这次媒体们没有费大量笔墨,球迷们也没有太愤慨,足协也没有受到什么舆论压力,从而并没有做出任何有关这次事件的表态或者处罚。
  这就有些荒唐了吧!难道被犯规的是93年小将不是巴甲MVP,就熟视无睹?难道足协的处罚条例只是舆论的附属品?舆论大就拿来用,舆论小就随手扔到一边,那还有什么公正平等!小编并不是针对孔卡和某些媒体,孔卡的动作有些大,不代表他的品行不好,媒体也有自己评不评论的权利,这两件事真正没有按规则走的只有足协。
  当然足协还是在进步的,他们也时刻在反思自己。本赛季著名的上海德比出现了登巴巴不幸断腿的情况,理智看,孙祥的动作与“恶意动作”无关,登巴巴的腿正好别在孙祥的两腿之间造成不幸,其实足球场上这样的不幸是难免的,孙祥也坦言自己绝非故意伤害登巴巴,但赛后球迷们还是对孙祥口诛笔伐,甚至说出“孙祥必须被终身禁赛”类似的话。面对这种情况,足协保持清醒的头脑,他们处罚了蔡慧康(故意踩踏莫雷诺)和汪家捷(脚踹休息室的门),没有处罚孙祥。足协这次没有受到“民意”的干扰,做出了正确的决定。
  舆论和民意是把双刃剑,正确的舆论可以对某件事起监督作用,但错误的舆论可以造成很可怕的伤害,在严重的舆论氛围内,人们可以不顾规则,甚至颠倒黑白。如果无限膨胀的民意就是对的,大家赞成的事都是对的,那么大家用语言暴力、肢体暴力也就顺其自然了,开什么玩笑!
  规则是否可以掺入人情
  规则和人情,这似乎是一对反义词,在我们平常的生活工作中,常常会有拖人办事的人情世故,而这种人情大多数情况都要违背各种各样的规则,在中国尤甚。那么裁判是否可以将人情带到绿茵场上呢,答案当然是不能。有些裁判为了不得罪两边的球员和球迷,在判罚时尽量“找平衡”,这次判罚犯规引起主队不满,下次主队犯规时就得过且过,类似的判罚是在亵渎规则。
  在这两年的中国足球圈,马宁已经成为一个耳熟名详的裁判,虽然马宁有时的判罚属于“眼瞎”行为,但他一直遵守着规则,不会掺入任何人情,就如去年的上海德比,他依次罚下3名申花球员,不过根据实际情况,这3张红牌没有大问题,你可以说马宁有些严厉,但马宁是严格按照规则判罚的,他没有考虑申花少打一人后的情况,也没有考虑申花球员的感受,因为他就不应该考虑除规则外的因素。
  当然也有一些反例,南非世界杯决赛上德容飞踹阿隆索的画面已经成为“经典”,但这种“经典”是不光彩的,当值主裁韦伯为了双方的平衡,只对德容出示黄牌,这明显是不合乎规则的。
  规则能不能活用
  前文小编强调规则的重要性,但说到底规则就是一本书,场上的形势还需要主裁判来判断。裁判是人不是机器,场上各种各样的情况不能只用一本规则来定死,规则只是底线,是裁判用来判断局势的法律。像球场上快发任意球、角球偷罚战术都是合理的,还有近来哥伦比亚国民竞技队让出冠军一事也体现了人间可贵的情感,这也是国民竞技队的权利。正所谓“法无禁止即可为”,在规则允许内或者没有禁止的情况下,你就可以做你想做的事情。
  当然在规则上还有道德问题。最近RB莱比锡的一绝突起令人刮目相看,但他们在德国却不招其他球迷待见,原因在于RB莱比锡一些异于常人的做法,例如在队名中插入“RB”这样具有广告性质的字眼、不尊重“50+1”规则等等,但RB莱比锡也有着自己的解释,他们解释“RB”为“RasenBallsport”,意为“草地足球”,同样“50+1”规则禁止一名投资者持有一家球会49%以上的股份,RB莱比锡表面上也没有违反。
  但实际上,谁看见“RB”这两个字都会想起“RedBull”红牛,而对于“50+1”,俱乐部高层设置1000欧元的会费门槛,因此俱乐部只有17名球迷会员,这意味着俱乐部的权力几乎落入投资商的手中。所以其他球队的球迷不满也就不奇怪了,因为这是在钻规则的空子。不过RB莱比锡就应该被严词指责吗?毕竟他们没有违反德甲联盟的规定,真正应该被指责的是德甲联盟的规则本身。正是由于规则不严谨,才会引起这么多争议,所以想要消除争议,就需要提高规则的严谨性来获取进步。
  足球与政治
  政治是每个人、每个地区、每个国家需要面对的问题,我们常说足球是和平年代的战争,球队往往代表一个地区的荣誉,而两个地区较量当然会产生一些对立情绪,但大家都不希望将政治问题带入到这种对立情绪中,足球场中没有政治。
  了解西班牙历史的人多少会清楚加泰罗尼亚与西班牙之间的关系,我们都知道加泰罗尼亚想独立,不少巴萨球迷也希望独立,他们经常会把各种加泰独立的旗帜带入诺坎普,会在赛前喊有关独立的口号,但每次这些举动出现都会招致欧足联对于巴萨的处罚。我们要清楚欧足联处罚的是什么?是加泰罗尼亚想要独立错没错吗,当然不是,欧足联才不管你独不独立,事实上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欧足联处罚的是巴萨球迷将政治带入球场,因为欧足联不允许把政治问题和足球联系在一起。巴萨球迷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上街游行、政府门前示威都可以,但足球场中不允许你有这种权利。
  但政治问题确实比较大,有些事情属于“灰色地带”,无法确切定义。例如近日FIFA禁止英苏两队在英国国殇日佩戴罂粟花臂章,这引起了广泛争议,在国殇日佩戴罂粟花的传统在英国由来已久,目的是纪念在战争中牺牲的军人与平民,不过FIFA就认为这属于政治范畴,但与上述加泰独立事件不同,罂粟花并不会引起什么政治争议,英国前首相卡梅伦就曾表达过不满,所以这就需要规则进而明确地定义政治问题的范畴,从而进步。
  争论过后
  朋友们,我们不是神,我们不过是感情用事、不断犯错的再渺小不过的生物而已,同是这样的凡人,我们能够判决别人吗?当然不能,因此规则代替我们来做判决,同时这也是足球经过漫长的发展来而得出的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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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比赛规则由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IFAB)制定并修改,是足球比赛所必须遵守的规则。
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入比赛场地:
·停止比赛;
·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并出示黄牌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队员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前未得到裁判员许可:
·继续比赛;
·有关队员将在比赛成死球时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
·有关队员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执行警告:
·由对方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队员在开球前被罚令出场,只可从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中选一人替换。
凡被提名的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无论是在开球前或在比赛开始后,均不得替换。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按照规则第三章所述条件,一个队所剩的上场队员的最少人数由国家协会决定。然而理事会认为,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将不能继续比赛。
一名球队官员可以在比赛时向队员进行战术指导,给予指导后必须回到自己的位置,所有的球队官员必须处于指定的技术区域内,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足球比赛的详细规则?
正式的国际足球比赛分为上、下两个半场,每半场45分钟,中间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队员人数与换人
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如果一队的场上队员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奥运会足球比赛中,每场比赛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补队员;场外和场上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不能擅自进出场地。比赛时,守门员和其他队员的位置不能随意交换,如需要交换,须经过裁判员同意。
一场正式的足球比赛由:一名裁判员,两名助理裁判员,一名第4官员担任裁判工作。 裁判员的职责: 有场上最终判决权,决定比赛时间是否延长、比赛是否推迟和中止。
助理裁判员的职责: 示意越位及球出界,协助裁判员的场上判罚,但没有最终判决权。
足球比赛的任意球分两种,一种是直接任意球,主要是针对恶意踢人、打人、绊倒对方的行为;另外用手拉扯、推搡对方,手触球也属于这一类;还有辱骂裁判员、辱骂他人也要判罚直接任意球。这种任意球可直接射门得分。如果这些行为发生在罚球区,就要判罚球点球。还有一种是间接任意球的判罚,危险动作、阻挡、定位球的连踢就属于这一类。这种任意球不能直接射门得分,只有当球进门前,触及到另外一名队员才可得分,罚球区内这种犯规不能判罚点球。
无论直接任意球还是间接任意球,防守方都要退出9.15米线以外。如果不按要求退出9.15米,裁判员可出示黄牌。
在罚球区内直接任意球的犯规要判罚球点球。罚球点球时,双方队员不能进入罚球区。如防守方进入罚球区,进球有效,不进则重罚;如进攻方进入罚球区,进球应重踢,如不进则为防守方球门球。在罚球点球时,守门员可以在球门线上左右移动,但不可以向前移动。
足球裁判员在判罚时,根据犯规性质不同可出示两种不同颜色的牌。 对于足球比赛中出现的一些严重犯规,裁判员要出示红、黄牌。如果是恶意的犯规或暴力行为要出示红牌。故意手球、辱骂他人或同一场比赛同一人得到两张黄牌时,也要被出示红牌。
比赛中,有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用语言和行为表示不满的就要被出示黄牌。连续犯规、故意延误比赛、擅自进出场地的队员也要被出示黄牌。
足球比赛有时根据场上情况在比赛时间上需要补时。有时是1、2分钟,最长时可达5、6分钟,时间长短的确定由裁判员决定。造成补时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处理场上受伤者; 二是拖延时间; 三是其他任何原因。
足球比赛构成越位要满足以下条件:在同伴传球时脚触球的瞬间,在对方半场内如果同伴的位置与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的位置相比更靠近对方球门线,这时该队员处于越位位置。需要说明的是与对方最后第二名队员处于平行时不判越位。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裁判员在下列情况中判罚越位犯规 干扰比赛 干扰对方队员 利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正式足球比赛一般场上不能暂停,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如队员受伤或发生意外纠纷才鸣哨暂停。恢复比赛是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现在足球比赛道德水准普遍很高,通常一方如看到场上有受伤队员,都会将球踢出界。恢复比赛时,对方也会将球踢回。
当球的整体从球门柱间及横梁下越过球门线,而此前未违反竞赛规则,即为进球得分。有时在比赛中会看到球打到横梁后落地又弹回场内,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观察来确认球是否越过球门线,这种判决有时会引起很大争议。
足球比赛分组循环赛期间的积分为胜一场积3分,平1场积1分,负1场积0分,最终以积分多少决定小组名次。如积分相等,则根据赛前规程确定的不同名次判定标准的规定来排定名次。
正式的国际比赛,在国际足联公平竞赛旗及参赛双方国旗的引导下,参赛队伍伴随国际足联公平竞赛曲列队入场;按规定位置站定,然后先奏客队国歌,再奏主队国歌。比赛场地的选择是以裁判员掷硬币的方式决定,猜中者选择上半场比赛的进攻方向,另一方开球开始比赛。
足球比赛规则介绍
足球比赛规则
一场比赛应有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
在由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或国家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中,每场比赛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补队员。
竞赛规程应说明可以有几名替补队员被提名,从3名到最多不超过7名。
在其他比赛中,可依据下列规定使用替补队员:
·有关参赛队在最多替补人数上达成协议;
·在比赛前通知裁判员;
如果比赛开始前未通知裁判员或各参赛队未达成任何协议,则可以使用的替补队员人数不得超过3名。
在所有的比赛中,替补队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交给裁判员。未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不得参加比赛。
替补程序:
替补队员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替补队员只能在比赛停止时从中线处进场;
·当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完成了替补程序;
·从那时起,替补队员成为场上队员,而被替补队员终止为场上队员;
·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所有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任何场上队员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并规定:
·互换位置前通知裁判员;
·在比赛停止时互换位置。
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入比赛场地:
·停止比赛;
·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并出示黄牌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队员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前未得到裁判员许可:
·继续比赛;
·有关队员将在比赛成死球时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
·有关队员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执行警告:
·由对方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队员在开球前被罚令出场,只可从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中选一人替换。
凡被提名的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无论是在开球前或在比赛开始后,均不得替换。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按照规则第三章所述条件,一个队所剩的上场队员的最少人数由国家协会决定。然而理事会认为,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将不能继续比赛。
一名球队官员可以在比赛时向队员进行战术指导,给予指导后必须回到自己的位置,所有的球队官员必须处于指定的技术区域内,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足球规则中的「越位」到底是怎么来的?有什么典故吗?
对于越位规则的历史,我非常有必要强调:
越位不是在中途“出现”的!越位规则是足球运动中最古老、最根基性的规则!是第一版现代足球规则就明确规定的规则!
我甚至可以换个震惊些的叙述:
在足球规则的演变过程中,越位比手球出现得还要早!
如果想了解越位规则的起源,最好的参照其实是当今的橄榄球运动,无论英式还是美式,它们都是和足球同宗的,足球最初的越位规定,如今还保留在橄榄球运动里。反而足球运动在后来的进程中,经历了相当大的改变,这之中便以越位规则为甚,直至今日已经与起源时相差甚远。
越位为何会是一项根基性的规则?这要从现代足球运动的雏形——中世纪时期的原始足球说起。当然,这里并不是说古代中国的蹴鞠,而是发源于英国的原始足球运动。原始足球的基本思想,其实就是把一个标的物,从一个村子送到另一个村子里的某个目的地(比如教堂),而另一个村子的人就要阻止对方。而从这个发源就能看出,原始足球里非常强调“地盘”的概念,开始时双方都有自己的地盘,而比赛就是比哪一方能突破对方的封锁,所以那时足球又被称作“匪帮足球”(mob football)。而在这规则下,双方地盘的分界线,就成了整个运动的重中之重,因为这就代表了势力范围。你可以说我投机取巧,派自己村子里的一群人潜入对方地盘,比赛时从本方一个大脚开过去,那边趁机捡漏,但你要知道,你进入的是对方的地盘,在原始时期,没有规则,没有裁判,正经地比赛况且是拳脚相加,独闯对方领域占便宜,你还打算完整地回来吗……所以从一开始,私自“越界”(offside)就是一种极度不道德,必须严令禁止的行为。
然后到了19世纪,英国人开始寻求运动的规范化,于是在1848年,制定了现代足球的第一套成文规则——《剑桥规则》,这套规则可以看做现代足球和橄榄球共同的祖先。剑桥规则吸收了原始足球的基本思想,这之中就包括越位,而当时的规则不允许任何无球进攻方球员游走于球与对方底线之间!这是什么意思呢,你要么只能大脚远射,要么只能贝尔式地带球突破,而不能把球传给前方的任何人。但有趣的是,那时规则还并未禁止手的使用,手与球的接触还是合法的。
而后又到了1863年,这一年被视为现代足球的元年,英国人成立了现代足球的第一个管理组织——英国足球协会(Football Association),并制定了第一套通用的规则。第一套足总规则才明确禁止了手部对球任何形式的接触,但同时,仍保留着剑桥规则里越位的规定。这套如此变态的1.0版本颁布后的首场比赛,不出意外,以0:0收场。当时对于这套规则不满的一部分人,后来自立门户,在1871年以过去打自己玩法的比赛的一个地名——Rugby为名,创立了名为Rugby Union的组织,这便宣告了Rugby橄榄球的诞生。
而越位规则第一次改得像现代足球的样子,得等到1866年,那时才第一次允许了向前传球,并产生了当代越位规则的雏形,而当时在球与对方底线之间限制的防守队员人数,要比现在多一人。而到1871年,足球运动里引进了守门员这一通常恒定为最后一名防守队员的特殊位置,才确定了今天我们看到的越位规则的基本模式。
我们再回看橄榄球运动,在Rugby橄榄球里,至今都还保留着剑桥规则和1863年足总规则里原始的越位规定——不允许进攻方无球队员游荡(loiter)于球与对方底线之间。这个规则具体是什么意思?也就是不仅进攻方不能向前传球,也不能利用无球队员干扰球的前方防守球员的移动,因为后者同样触犯了越位规定的核心——利用越位位置&得利&。
而在大洋彼岸的美国,美式橄榄球的奠基人是19世纪时耶鲁大学的一名学生兼运动员Walter Camp,他以Rugby规则为蓝本,对过去越位的概念进行了美国的本土化修改。他最主要的贡献,是发明了&line of scrimmage&(争球线),而这之中的核心也是“线”。Walter Camp的思想是允许进攻方暂时性地越线并以之得利,但一旦进攻方的进程被阻止,攻守双方全队都必须被强制地限定在进攻的停止之处并重新开球,开球前任何球员的私自越线将被处罚。而Rugby规则里被越位规定禁止的向前传球与进攻阻挡行为(类似于篮球的挡拆),在美式橄榄球中也就都得到了允许。所以美式橄榄球的核心实际上仍是对于越位的界定与处理。
最后我们再回到足球,很多人可能会提到1925年,这一年的确是足以改变足球运动根本面貌的一年,但不是出现了越位,而是越位变成了今天的模样——球与对方底线间,不能少于两名(过去是三名)防守队员。在越位规则作出这一改变前,防守方实际上有两名”守门员“,一名是能够使用手的标准守门员,另一名是只能用脚但依然有十足的防守优势的”次级守门员“,所以早期”后卫“和”中场“的区分,实际上只是越位规则里造越位拖后队员与标准防守队员的分别。这种过度压制进攻的做法,导致一支球队被迫排出六七个前锋,以弥补前场球员过于频繁地出现于越位位置而造成的效率损失。(其实简单想想也能明白,如果足球早期没有越位,那不可能会出现以“2-3-5”为代表的多锋少卫的现象,没越位了还不上后卫这不是找死吗?)1925年规则改革后,由于足球里守门员通常都会是位置固定的最后一名防守队员,进攻方也就不用再刻意地后压来规避越位,这也就直接奠定了当今足球的战术与阵型的基础和我们今天看到的足球比赛的模样。
越位规则到后来的再次大改,就已经是90年的事情了,FIFA引进了“平行站位”(being level)的规定,进一步将规则修正到了利于进攻的方向。而后,FIFA又明确了在越位位置上的球员的所谓“干扰”(interference)与“得利”(gain an advantage),并且规定了对于越位位置更详细的判断方式。在FIFA05年修订的规则中,只有头部、身体与脚部超出越位线才被认定为越位,而手部不在此列。最新发布的日志散文网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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