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宝鸡宝鸡市好人好事推荐荐

  为配合做好道德模范评选工作,落实中、省文明办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实施意见》,切实发挥网络优势,建设广大群众推举、评议“身边好人”的长效机制和活动平台,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配合今年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发挥网络优势,发动广大网民,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并通过网络对这些好人好事进行广泛宣传,推动在网民中形成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

  1、开展县(区)级“好人榜”推荐评议活动。为进一步扩大群众基础,深化“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影响,各县区要结合中、省、市推荐评议活动时间安排,依托主要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建立活动平台,在本县区开展“好人榜”推荐评议活动,确保每月向市文明办推荐2名以上身边好人。

  2、做好事迹核实。各县区要对推荐上报的好人好事认真进行审核,采取适当方式征求意见,确保好人事迹的真实性。

  3、积极组织开展网上评议。各县区要发动广大网民通过跟帖、投票等形式,对各级“好人榜”和中国文明网公布的好人好事进行评议,进一步营造“当好人、做好事”的氛围。

  4、广泛进行宣传。为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活动效果,各县区要组织电视台和门户网站在显著位置开设活动专栏、专题,公开“身边好人”推荐方式,及时报道活动动态和涌现的感人事迹。各县区要在人群较集中的场所,至少设立一处“好人榜”户外宣传栏;要在街道、学校、机关、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设立“好人榜”户外宣传栏,介绍活动背景,宣传当地的“好人”事迹,公布“身边好人”推荐方式,进一步推动活动深入基层。

  5、及时报送事迹材料和活动信息。各县区文明办要确定1名固定联系人,负责本县区确定的候选人事迹材料的报送工作,负责汇总交流活动情况,报送活动信息。

  1、4月13日前,各县区文明办将本县区活动方案及联系人名单报市文明办。

  2、4月20日前,各县区文明办将本地协办媒体名单和专栏、专题开设情况报市文明办。

  3、4-12月每月22日前,各县区确定、上报本地当月正式候选人事迹材料和活动信息及媒体报道情况(报送邮箱:)。

  1、高度重视。“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是中央文明办利用互联网先进传播手段,在广大群众中传播文明、引领风尚,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县区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重在抓落实,重在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2、精心组织。推荐评议活动工作贯穿全年,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做好组织工作,认真做好推荐人选事迹的核实,确保推荐的质量和数量。

  3、加强协调。各县区要及时协调本地媒体和门户网站,配合做好对推荐的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宝鸡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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