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今年夏天热死人音乐我的衣服当天穿当天洗却还会长小黑点呐?而且越来越多

我今年20,一个星期撸管一次,但是没有精油,请问洗澡时可以用沐浴露来当精油来撸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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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0,一个星期一次,但是没有精油,请问洗澡时可以用沐浴露来当精油来撸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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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非常普遍很多人都有手淫的毛病,适当手淫对身体没有什么危害每个星期手淫一次就可以。纵欲过度有害健康可能会影响,所以需要注意点在手淫射精以后翻开包皮露出龟头用温水清洗干净,阴茎勃起之后包皮仍然覆盖龟头是包皮过长需要做包皮环切手术。
那洗澡时候用沐浴露撸管可以吗
可以的,但是不能经常手淫。
会不会导致疼痛之类的
可能会轻微的疼痛这个问题不严重
主管检验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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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撸管,容易引起一些生殖器官炎症和泌尿系炎症,严重者可以导致以后阳痿早泄,建议你尽快戒掉这个不良习惯,平时多看些娱乐的书籍及电视节目,分散注意力,缓解症状。
那可不可以用沐浴露撸管
最好不要,因为沐浴露成分有刺激性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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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医生儿子的礼物①今年春节.我生平第一次收到儿子用自己的劳动报酬买的礼物--一块德芙巧克力.就是我最喜欢却舍不得买的那种.把那块东西放在我手心里时.儿子的表情显现出从未有过的辉煌.②儿子二十岁了.在一个自修大专班读书.钱是他业余打工挣来的.他在一家卡拉OK厅当服务员.从晚上6点干到午夜12点.第二天一早.赶两趟车去学校上课.打工期间.他每晚要打扫三间包房.洗很 题目和参考答案——精英家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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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的礼物(11分)①今年春节,我生平第一次收到儿子用自己的劳动报酬买的礼物——一块德芙巧克力,就是我最喜欢却舍不得买的那种,把那块东西放在我手心里时,儿子的表情显现出从未有过的辉煌。②儿子二十岁了,在一个自修大专班读书,钱是他业余打工挣来的。他在一家卡拉OK厅当服务员,从晚上6点干到午夜12点,第二天一早,赶两趟车去学校上课。打工期间,他每晚要打扫三间包房,洗很多茶杯,给客人倒茶送水,递吃递喝,直至深夜。他学会了简单的英语日常用语,能识别和说出各种洋酒的英语名称,还学会了做水果盘。两个月来,他没有向我透一点风,我惟一的感觉就是,他瘦了。③儿子读中学时,用眼下父母们的标准衡量,他要属“不及格”之列:一看电视就来劲,一翻书就打呵欠,一碰上考试就发抖。我对他嚷得最多的是:“看看人家的孩子!父母这辈子不指望享你的福,你总要自立于社会吧!”每听到这样的话,儿子低头不语。现在回想,在这“激将”的后面实际是在发泄当父母的心里的不平衡。捧着儿子的礼物,心不由地轻轻发痛,那么多冷言冷语,他全以宽容和理解消化了,没有怨怪,没有疏远,只是悄悄地给了我一份证明。④对母亲来说,儿子送一块巧克力抑或一幢房子,在意义上没有区别。他的爸爸、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也都分别收到一份小小的惊喜。每位亲人的爱好他都点点滴滴想到了,真是难为了他的细心和周到。儿子从小性格宽厚,待人真诚,做事勤快,动手能力强……这些优点,过去我忽略了,或者说漠视了,因为学校的成绩单上不记分数。⑤我感谢社会在他第一次迈出脚时就给予他一个成功,并肯定他立足社会的能力,这对一个成绩单上留下失败记录的年轻人来说,足以撑起他一生的自信。⑥也许,这才是他给我的最好礼物。&&&&&&&&&&&&【小题1】通读全文,你会发现标题“儿子的礼物”有双重含义,请分别说出其中的含义。 (2分)【小题2】第②段有“两个月来,他没有向我透一点风,我惟一的感觉就是,他瘦了”一句,从这句话中你能体味出什么来?(2)【小题3】第③段末尾说:“只是悄悄地给了我一份证明。”证明的是什么?(2分)【小题4】第④段“因为学校的成绩单上不记分数”,请说说哪些方面学校的成绩单上是“不记分数”的?(2分)【小题5】联系你自己的生活实际,谈谈家长应如何对待孩子在学校的成绩?(3分)
【小题1】(1)巧克力 (2)指儿子能自立的能力。(意思对即可)【小题1】儿子疼爱母亲,不让母亲知道,怕母亲为自己担心;母亲疼爱儿子,关心儿子的点点滴滴。(答出其中一个意思即可)【小题1】证明的是儿子能自立于社会。【小题1】品德、性格、能力等(或性格宽厚、待人真诚、做事勤快、动手能力强等)【小题1】言之成理即可(示例:家长不应该能看重成绩,因为一个人的发展是多方面的,除了成绩之外的品格、习惯、能力等对一个人的成长也是很重要的,有了好的成绩固然是好,但没有好的成绩的时候,也不要强求,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在哪一个方面发展好了都可以有好的生活,所以家长不应该只看中成绩。)
解析【小题1】试题分析:文题就是文章的内容,第一个内容易看出,就是儿子送给我的礼物――一块德芙巧克力,但文章没有过多去渲染送的情景,而是进一步去写礼物是怎样来的,再写礼物背后儿子的付出,我也因此看到了儿子的另一个方面,结尾说“这才是他给我的最好礼物。”这指什么?是儿子的自立精神,这才是作者最想说的,所以文章应该有双层含义。考点:本题考查学生理解文章标题的能力。点评:文章标题含义通常情况下有两种,一种字本身所呈现的表面含义,这一层可以在文章中直接找到;另一种是其深层的含义,这一层需要经过对全文的分析,理解文章的主旨,特别是对结尾和文中重点语句的理解,从中找出另一层含义来。【小题1】试题分析:两个月是写时间之长,儿子做了那么长时候的晚工都没让家人知道,可见他付出了很多,为什么什么会这样做呢?因为他不想让家人替他担心,也可能不想让家人阻止,“没有向我透一点风”说明儿子的坚决,对自己的决定从没有动摇过;我感觉儿子瘦了原因可能有两个,一个是确实瘦了,这是实写,那一个原因应该是“我”的推测,因为经过了两个月新辛苦的工作,还有学习,身体会吃不消的,所以一定会瘦下来的,而做母亲的一定会很心疼儿子的。考点:本题考查学生理解重点语句的能力。点评:重点语句的含义一般可从三个层面分析:一是句子的字面意思,这个最直接;二是语境意,看在语言环境下句子的含义与字面意思有没有发生变化,变化了什么;三是言外之意。分析重点语句可以从四个角度入手:一是修辞角度;二是句中的重要词语角度;三是句子结构角度;四是句子在文中的位置角度。【小题1】试题分析:这里的证明不是字面意义上的证明,而是指一种行为,就儿子用自己两个月的工作告诉我他很能干,有生活能力,与我想象的他学习不好就什么也不行形成对比,告诉我他学习不够出色,但他工作还是很出色的,他就证明了这个,概括起来就是证明他有自立能力,能独立生活。考点:本题考查学生理解重点词语的能力。点评:文中的重点词语主要有词语的概括义、引申义、隐含义、修辞义、指代义等临时意义或附加意义。这里的证明就是词语的隐含义。【小题1】试题分析:学校的分数指的是文化课的分数,文中说“儿子从小性格宽厚,待人真诚,做事勤快,动手能力强……这些优点”这些优点不记分数,而这些优点都是儿子身上具备的,而不是文化课的分数能表现出来的,所以可以从此想到许多相关内容也是没有分数的:品德、性格、能力等。考点:本题考查学生内容拓展能力。点评:此类问题需要同学们理解文章内容,认真分析前后文语句,寻找类似的点,结合生活实际即可答出相关内容来。【小题1】试题分析:认真分析题干,需要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自己的家长对自己的学习成绩一定有过很多看法,说过很多话,做过很多事。而这篇文章告诉我们的是与一般的文章不同的地方,指出除了学校所记的分数之外,人还有许多值得珍惜的可贵的地方,反过来再看家长对待孩子的态度,就应该知道不应该一味的看待成绩,除了成绩以外的地方家长也应该关心,不能只以成绩论短长。考点:本题考查学生内容拓展能力。点评:此类问题需要同学们理解文章内容,结合文章的观点和现实生活中的不良现象做理性的解答。所讲的道理要透彻,语言要通顺。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语文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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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语文教研室
儿子的礼物
今年春节,我生平第一次收到儿子用自己劳动报酬买的礼物—一块德芙巧克力,就是我平时最喜欢却舍不得买的那种。把那块东西放在我手心里时,儿子的表情显现出从未有过的辉煌。
儿子二十岁了,在一个自修大专班读书,钱是他业余打工挣来的。他在一家卡拉OK厅当服务员,从晚上6点干到午夜12点,第二天一点,赶两趟车去学校上课。打工期间,他每晚要打扫三间包房,洗很多茶杯,给客人倒茶送水、递吃递喝直至深夜。他学会了简单的英语日常用语,能识别和说出各种洋酒的英语名称,还学会了做水果盘。两个月来,他没有向我透一点风,我惟一的感觉是,他瘦了。
儿子读中学时,用眼下父母们的标准衡量,他要属“不及格”之列:一看电视就来劲,一翻书本就打哈欠,一碰上考试就发抖。我对他嚷得最多的是:“看看人家的孩子!父母这辈子不指望享你的福,你总要自立于社会吧!”每听到这样的话,儿子便垂头不语。现在回想,在这“激将”的后面实际是在发泄做父母的心理的不平衡。捧着儿子的礼物,心不由地轻轻发痛,那么多冷言冷语,他全以宽容和理解消化了,没有怨怪,没有疏远,只是悄悄地给了我一份证明。
对母亲来说,儿子送一块巧克力抑或一幢房子,在意义上没有区别。他的爸爸、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也都分别收到一份小小的惊喜。每位亲人的爱好他都点点滴滴想到了,真是难为了他的细心和周到。儿子从小性格宽厚,待人真诚,做事勤快,动手能力强……这些优点,过去我都忽略了,或者说漠视了,因为学校的成绩单上不记分数。
我感谢社会在他第一次迈出脚时就给与他一个成功,并肯定他立足社会的能力,这对一个成绩单上留下许多失败记录的年轻人来说,足以撑起他一生的自信。
也许,这才是他给我的最好礼物。
1、文章第1段说:“把那块东西放在我手心里时,儿子的表情显现出从未有过的辉煌。”对这种显现出“辉煌”的“表情”,以下描述不恰当的一项是(&&& )
A、闪亮的眼神& B、灿烂的笑容& C、炫耀的模样& D、自豪的神情
2、第3段末尾说“只是悄悄地给了我一份证明”。这里的“悄悄地”照应了第2段中“                                      
”的话,这里的“证明”指的是                                  &
  &&&               &&
                    
3、“因为学校的成绩单上不记分数”的“不记分数”指的是          &
                &&&
                    
&“对一个成绩单上留下许多失败记录”的“失败记录”
指的是          
                &&&
                &&&
4、说说本文标题“儿子的礼物”的双重含义。
                                      
                                      &
&&                                       
5、下面对文章的分析,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认为:父母对子女应该多一些理解和鼓励,子女对父母也应该多一些理解和回报。
B、宽厚、真诚、勤快、动手能力强,这些才是立足社会的根本。
C、作者反思过去,认识到只重视儿子的好成绩,以致忽视了他身上许多优点是不对的,并表示了深深的自责。
D、在作者看来,年轻人踏入社会的首次成功,足以撑起一生的自信。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学年浙江省台州市六七年级上学期考语文试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儿子的礼物(11分)①今年春节,我生平第一次收到儿子用自己的劳动报酬买的礼物——一块德芙巧克力,就是我最喜欢却舍不得买的那种,把那块东西放在我手心里时,儿子的表情显现出从未有过的辉煌。②儿子二十岁了,在一个自修大专班读书,钱是他业余打工挣来的。他在一家卡拉OK厅当服务员,从晚上6点干到午夜12点,第二天一早,赶两趟车去学校上课。打工期间,他每晚要打扫三间包房,洗很多茶杯,给客人倒茶送水,递吃递喝,直至深夜。他学会了简单的英语日常用语,能识别和说出各种洋酒的英语名称,还学会了做水果盘。两个月来,他没有向我透一点风,我惟一的感觉就是,他瘦了。③儿子读中学时,用眼下父母们的标准衡量,他要属“不及格”之列:一看电视就来劲,一翻书就打呵欠,一碰上考试就发抖。我对他嚷得最多的是:“看看人家的孩子!父母这辈子不指望享你的福,你总要自立于社会吧!”每听到这样的话,儿子低头不语。现在回想,在这“激将”的后面实际是在发泄当父母的心里的不平衡。捧着儿子的礼物,心不由地轻轻发痛,那么多冷言冷语,他全以宽容和理解消化了,没有怨怪,没有疏远,只是悄悄地给了我一份证明。④对母亲来说,儿子送一块巧克力抑或一幢房子,在意义上没有区别。他的爸爸、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也都分别收到一份小小的惊喜。每位亲人的爱好他都点点滴滴想到了,真是难为了他的细心和周到。儿子从小性格宽厚,待人真诚,做事勤快,动手能力强……这些优点,过去我忽略了,或者说漠视了,因为学校的成绩单上不记分数。⑤我感谢社会在他第一次迈出脚时就给予他一个成功,并肯定他立足社会的能力,这对一个成绩单上留下失败记录的年轻人来说,足以撑起他一生的自信。⑥也许,这才是他给我的最好礼物。&&&&&&&&&&&&1.通读全文,你会发现标题“儿子的礼物”有双重含义,请分别说出其中的含义。 (2分)2.第②段有“两个月来,他没有向我透一点风,我惟一的感觉就是,他瘦了”一句,从这句话中你能体味出什么来?(2)3.第③段末尾说:“只是悄悄地给了我一份证明。”证明的是什么?(2分)4.第④段“因为学校的成绩单上不记分数”,请说说哪些方面学校的成绩单上是“不记分数”的?(2分)5.联系你自己的生活实际,谈谈家长应如何对待孩子在学校的成绩?(3分)&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同步题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儿子的礼物》,完成1—5题。  儿子的礼物今年春节,我第一次收到儿子用自己的劳动报酬买的礼物——一块德芙巧克力,就是我平时最喜欢却舍不得买的那种。把那块东西放在我手心里时,儿子的表情显现出从未有过的辉煌。  儿子二十岁了,在一个自修大专班读书,钱是业余打工挣来的。他在一家卡拉OK厅当服务员,从晚上6点干到午夜12点,第二天一早,赶两趟车去学校上课。打工期间,他每晚要打扫三间包房,洗很多茶杯,给客人倒茶送水,递吃递喝直至深夜。他学会了简单的英语日常用语,能识别和说出各种洋酒的英语名称,还学会了做水果拼盘。两个月来,他没有向我透一点风,我惟一的感觉是,他瘦了。  儿子读中学时,用眼下父母们的标准衡量,他要属“不及格”之列:一看电视就来劲,一翻书就打呵欠,一碰上考试就发抖。我对他嚷得最多的是:“看看人家的孩子!父母这辈子不指望享你的福,你总要自立于社会吧!”每听到这样的话,儿子例垂头不语。现在回想,在这“激将”的后面实际是在发泄做父母的心理不平衡。捧着儿子的礼物,心不由得轻轻发痛,那么多冷言冷语,他全以宽容和理解消化了,没有怨怪,没有疏远,只是悄悄地给了我一份证明。  对母亲来说,儿子送一块巧克力或一幢房子,在意义上没有区别。他的爸爸、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也都分别收到一份小小的惊喜。每位亲人的爱好他都点点滴滴想到了,真是难为他的细心和周到。儿子从小性格宽厚,待人真诚,做事勤快,动手能力强……这些优点,过去我都忽略了,或者说漠视了,因为学校的成绩单上不记分数。  我感谢社会在他每一次迈出脚时就给他一个成功,并肯定他立足社会的能力,这对一个成绩单上留下许多失败记录的年轻人来说,足以撑起他一生的自信。  也许,这才是他给我的最好礼物。1.文章第一段说:“把那块东西放在我手心里时,儿子的表情显现出从未有过的辉煌。”对这种显现出“辉煌”的“表情”有如下描绘,其中不恰当的一项是
[&&&& ]A.闪亮的眼神 B.灿烂的笑容 C.炫耀的模样 D.自豪的神情 2.第二段末尾说:“他瘦了。”“他瘦了”指的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第三段末尾说:“只是悄悄地给了我一份证明。”这里的“悄悄地”照应了第二段中的一句话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这里的“证明”指的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因为学校的成绩单上不记分数”中“不记分数”指的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一个成绩单上留下许多失败记录”中的“失败记录”指的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说说标题“儿子的礼物”的双重含义。  一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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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病 远山我叫陈东,是我们本地一所大学的老师。今年夏天,我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我的脚底起了一种水泡,黄色的水泡,也不痒,但是钻心地疼。最严重的时候,双脚都不敢着地。没办法,我只好买了一副双拐拄上。我到医院去找我的一位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郑成看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最后,含糊其词地咕哝了一句,是癣吧。我马上说,这不是癣,癣痒,我这脚一点儿都不痒,就是疼,一个劲儿地疼。郑成说,先开点消炎粉、止痛膏试试吧,不行再来。谁知道,用了郑成开的药,情况更糟,疼不但没有止住,脚底反而溃烂起来。我知道找郑成解决不了问题,就去看一位老中医。老中医满有把握地说,一水治百病。你这病,啥药也不用凃,你就到浴室去泡澡,一泡包你好。我就按老中医的法子,到浴室里去泡。但是,老中医的法子也不管用,我的脚底照样溃烂,疼得钻心。不仅如此。此后不久,街上渐渐地出现了一些和我一样拄双拐走路的人。不用问,我知道他们得的是和我一样的病,而且还都是我传染给他们的。因为,那天浴室里洗澡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对此,我只有深表遗憾。过了几天,我的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却打电话让我一定去他那里一趟。我一到,郑成就拉我到一架显微镜前。显微镜下,我看到了一群像孑孓一样的小虫子在动来动去的。郑成问我,看到了吗?我说,看到了。郑成说,你看到了什么?我说,我看到了一群像孑孓一样的小虫子在动来动去。郑成激动地说,哥们,那不是孑孓,那就是从你脚底的溃烂物中分离出来的病毒,我已经把这种病毒命名为“陈东病毒”。我一拳朝他胸前捅了过去,骂道,你小子,想让我遗臭万年吗?郑成嘿嘿地笑,说,你可别不知好歹呀,我想让你永垂不朽呢。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人都在奋斗,图个啥?不就是想名垂青史么?连我们的老祖宗孔夫子都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呢,你要是真怕出名,就用我的名字命名好了。不过医学界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病毒从谁的身上提取出来的,就用谁的名字命名。我要是连这点基本的医学良知都没有,还配当一个医生吗?我说,你既然高兴用我的名字命名,你就用好了,反正名字只是一个符号,也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我现在最关心的是,怎么治好这种病,怎么能尽快地解除我的痛苦。郑成耸耸肩膀,然后将双手一摊,说,哥们,对此,我就无能为力了。我说,那你还激动个屁。郑成开心地笑了,说,这你就不懂了吧,在医学上,能够发现一种病毒,就足以使一个人名垂不朽了。郑成又进一步说,发现问题,有时候比解决问题更为重要。果不其然,不久,报纸上登出了郑成发现“陈东病毒”的消息,并且称,郑成的这一发现,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所确认。该消息还说,世界卫生组织已将郑成作为世界顶尖医学奖的候选人推荐上去。电视台的记者也不失时机地采访了郑成。郑成面对记者的镜头侃侃而谈,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简直让人恶心。郑成出了名。但我们这个城市里像我一样拄着双拐走路的人却越来越多了。不久,我们这里就被宣布为疫区。就在这时,我舅舅来了。舅舅也是听说我得了一种怪病才来看我的。舅舅进城,先要走几十里的山路,然后再坐几个小时的汽车,才能到达市里。舅舅到我家的时候,两只解放鞋上沾满了黄泥。一进门就问我得了什么病。我就把我的病情和我的痛苦讲给舅舅听。我一边说,嘴里一边咝咝地吸着凉气,以表达我的疼痛。舅舅听完,哈哈大笑,说,是这呀,好治。说罢,舅舅叫我给他一只碗,两块抹布,舅舅将他解放鞋上沾的黄泥巴刮到碗里和上水,调均匀了将黄泥抹在抹布上,弄得像两张大膏药,然后解下我脚上缠裹的绷带,用抹上黄泥的抹布将我的双脚严严实实地包了起来。我正要对舅舅的行为提出异议,我的两只脚底却感到了一股凉意。与此同时,钻心的疼痛渐渐消失,最后无影无踪。我一下子愣在了那里。这种情况的出现太突然了,我不敢相信我的脚已经不疼了。我仍然拄着双拐,用脚轻轻地在地上点了一下。结果,一点也不疼。我又用力地在地上踩了一下,还是不疼。我还是不敢相信,又使劲往地上跺了一下,还是一点也不疼。直到这时,我才“咚”的一下将双拐扔到了地上。与此同时,我的眼泪泉水般地流了出来。舅舅站在一旁,呵呵地笑,说,怎么样陈东,我不骗你吧?李强(舅舅的儿子)就是这样,上大学的时候,一到学校,脚底板就起泡,流黄水,疼得钻心。放假回到家里,一赤脚下田干活,准好。时间一久,我都有经验了。这个法子是舅舅发现的。但舅舅是个农民,没文化,自然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于是,我就以我(陈东)的名义,致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我的这一发现。这一次,我也学能了,我绕过了我的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免得他小子再从中做什么手脚。 1.用一句话概括小说的主要内容。(3分)2.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写有什么好处?(3分)3.“郑成面对记者的镜头侃侃而谈,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简直让人恶心。”你是怎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的?(2分)4.本文在写法上有很多突出的特点,除第一人称写法外,另外找出一点进行阐述。(3分)5.下列判断正确的一项是&(3分) A “我”致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我的这一发现&我这样做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同时不让追名的人得到好处。B小说的主人公写的是乡下的舅舅,实际是猛烈抨击了当下浮躁的社会里,世人普遍存在的急功近利的心态。C小说对败坏的风俗造成人的异化深恶痛绝,在予以深刻揭露的同时,呼唤文明传统的回归,期盼精神家园的重塑。D这篇小小说虽然没有曲折的情节,但却写出了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和情感。&
本题难度:容易
题型:解答题&|&来源:2013-湖北省丹江口市八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卷
分析与解答
习题“怪病 远山我叫陈东,是我们本地一所大学的老师。今年夏天,我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我的脚底起了一种水泡,黄色的水泡,也不痒,但是钻心地疼。最严重的时候,双脚都不敢着地。没办法,我只好买了一副双拐拄上。我到医院去找我的...”的分析与解答如下所示:
1.主要考查学生的概括能力,要求学生用简练的语言来概括事件的内容(时间、地点、人物、事件)。2.了解小说第一人称写法的特点,体会第一人称写法的好处。此处是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让人读起来更加有兴趣,给人以一种亲切、可读的感觉。3.学生应培养理解语句在语境中的具体含义的能力,结合上下文,紧扣文章主题中心进行理解概括。意思表述合理即可4.这是一道半开放题,只要有一定的道理,有理有据,文通句顺即可。5.C选项从主题中心角度阐述了小说的社会主题,深刻而又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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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分析,习题“怪病 远山我叫陈东,是我们本地一所大学的老师。今年夏天,我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我的脚底起了一种水泡,黄色的水泡,也不痒,但是钻心地疼。最严重的时候,双脚都不敢着地。没办法,我只好买了一副双拐拄上。我到医院去找我的...”主要考察你对“第四单元(小说之林)”
等考点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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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单元(小说之林)
与“怪病 远山我叫陈东,是我们本地一所大学的老师。今年夏天,我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我的脚底起了一种水泡,黄色的水泡,也不痒,但是钻心地疼。最严重的时候,双脚都不敢着地。没办法,我只好买了一副双拐拄上。我到医院去找我的...”相似的题目:
下列各项中,对作品故事情节的叙述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宝玉的一件用孔雀毛线织成的雀金裘被烧了一个洞,但第二天要穿,丫头连夜叫嫲嫲拿去补,嫲嫲去了半天回来说:“工匠们不认识这是什么,不敢揽这活。”大家都很着急。晴雯很聪明,一看就知道要怎么办,但她已卧病三天,然而还是咬牙撑着,直到后半夜才补完。大家拿过来一看,简直和原来的一模一样。(《红楼梦》)B.觉慧参加学生联合会组织的请愿、罢课、散发传单、创办刊物等反对军阀的斗争,遭到了高老太爷的严厉斥责,并被禁闭在家里。此时,他诅咒“家,什么家!不过是一个狭窄的笼!”“这种生活,就跟关在监牢里当囚犯一样!”“简直是浪费青春,浪费生命!”(《家》)C.关公被围困土山,和前来劝降的张辽约定三事:一者只降汉帝,不降曹操;二者二嫂处请给皇叔俸禄养赡,上下人等皆不许到门;三者但知刘皇叔去向,不管千里万里便当辞去。曹操听后当即爽快答应。(《三国演义》) D.突然他(加西莫多)轻轻拉她(爱斯梅拉达)的袖边。她转过身,他装出心平气和的样子,对她说:“您要我帮您去找他吗?”加西莫多得知爱斯梅拉达爱法比,便把一切痛苦藏在心里,主动提出这个请求。加西莫多找到了卫队长,求他去见爱斯梅拉达。法比虽然想见她,可是实在脱不开身,加西莫多只得无功而返。爱斯梅拉达虽然很失望,但并没有责怪他。(《巴黎圣母院》)E. 堂吉诃德第三次出游是在相隔一个月之后。女管家用了六百个鸡蛋把他的身体调养好了。他从邻居参孙·加尔拉斯果学士那里,打听到萨拉果萨城要举行一年一度的比武大会的消息。他想到那里去赢得荣誉,便和桑丘暗暗商量了一阵子,又瞒着家人出游了。(《堂吉诃德》)&&&&
简述孙权“轻敌兵败”的一个典型情节。&&&&
名著题:(5分) 请用《三国演义》中的人名依次填空。 (1)诸葛亮挥泪斩&&&&——顾全大局 (2)&&&&妈妈姓吴——吴氏(无事)生非 (3)&&&&破八卦阵——不懂装懂 (4)&&&&盗书——聪明反被聪明误 (5)曹操杀&&&&——讳疾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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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乐乐题库,查看习题“怪病 远山我叫陈东,是我们本地一所大学的老师。今年夏天,我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我的脚底起了一种水泡,黄色的水泡,也不痒,但是钻心地疼。最严重的时候,双脚都不敢着地。没办法,我只好买了一副双拐拄上。我到医院去找我的一位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郑成看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最后,含糊其词地咕哝了一句,是癣吧。我马上说,这不是癣,癣痒,我这脚一点儿都不痒,就是疼,一个劲儿地疼。郑成说,先开点消炎粉、止痛膏试试吧,不行再来。谁知道,用了郑成开的药,情况更糟,疼不但没有止住,脚底反而溃烂起来。我知道找郑成解决不了问题,就去看一位老中医。老中医满有把握地说,一水治百病。你这病,啥药也不用凃,你就到浴室去泡澡,一泡包你好。我就按老中医的法子,到浴室里去泡。但是,老中医的法子也不管用,我的脚底照样溃烂,疼得钻心。不仅如此。此后不久,街上渐渐地出现了一些和我一样拄双拐走路的人。不用问,我知道他们得的是和我一样的病,而且还都是我传染给他们的。因为,那天浴室里洗澡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对此,我只有深表遗憾。过了几天,我的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却打电话让我一定去他那里一趟。我一到,郑成就拉我到一架显微镜前。显微镜下,我看到了一群像孑孓一样的小虫子在动来动去的。郑成问我,看到了吗?我说,看到了。郑成说,你看到了什么?我说,我看到了一群像孑孓一样的小虫子在动来动去。郑成激动地说,哥们,那不是孑孓,那就是从你脚底的溃烂物中分离出来的病毒,我已经把这种病毒命名为“陈东病毒”。我一拳朝他胸前捅了过去,骂道,你小子,想让我遗臭万年吗?郑成嘿嘿地笑,说,你可别不知好歹呀,我想让你永垂不朽呢。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人都在奋斗,图个啥?不就是想名垂青史么?连我们的老祖宗孔夫子都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呢,你要是真怕出名,就用我的名字命名好了。不过医学界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病毒从谁的身上提取出来的,就用谁的名字命名。我要是连这点基本的医学良知都没有,还配当一个医生吗?我说,你既然高兴用我的名字命名,你就用好了,反正名字只是一个符号,也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我现在最关心的是,怎么治好这种病,怎么能尽快地解除我的痛苦。郑成耸耸肩膀,然后将双手一摊,说,哥们,对此,我就无能为力了。我说,那你还激动个屁。郑成开心地笑了,说,这你就不懂了吧,在医学上,能够发现一种病毒,就足以使一个人名垂不朽了。郑成又进一步说,发现问题,有时候比解决问题更为重要。果不其然,不久,报纸上登出了郑成发现“陈东病毒”的消息,并且称,郑成的这一发现,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所确认。该消息还说,世界卫生组织已将郑成作为世界顶尖医学奖的候选人推荐上去。电视台的记者也不失时机地采访了郑成。郑成面对记者的镜头侃侃而谈,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简直让人恶心。郑成出了名。但我们这个城市里像我一样拄着双拐走路的人却越来越多了。不久,我们这里就被宣布为疫区。就在这时,我舅舅来了。舅舅也是听说我得了一种怪病才来看我的。舅舅进城,先要走几十里的山路,然后再坐几个小时的汽车,才能到达市里。舅舅到我家的时候,两只解放鞋上沾满了黄泥。一进门就问我得了什么病。我就把我的病情和我的痛苦讲给舅舅听。我一边说,嘴里一边咝咝地吸着凉气,以表达我的疼痛。舅舅听完,哈哈大笑,说,是这呀,好治。说罢,舅舅叫我给他一只碗,两块抹布,舅舅将他解放鞋上沾的黄泥巴刮到碗里和上水,调均匀了将黄泥抹在抹布上,弄得像两张大膏药,然后解下我脚上缠裹的绷带,用抹上黄泥的抹布将我的双脚严严实实地包了起来。我正要对舅舅的行为提出异议,我的两只脚底却感到了一股凉意。与此同时,钻心的疼痛渐渐消失,最后无影无踪。我一下子愣在了那里。这种情况的出现太突然了,我不敢相信我的脚已经不疼了。我仍然拄着双拐,用脚轻轻地在地上点了一下。结果,一点也不疼。我又用力地在地上踩了一下,还是不疼。我还是不敢相信,又使劲往地上跺了一下,还是一点也不疼。直到这时,我才“咚”的一下将双拐扔到了地上。与此同时,我的眼泪泉水般地流了出来。舅舅站在一旁,呵呵地笑,说,怎么样陈东,我不骗你吧?李强(舅舅的儿子)就是这样,上大学的时候,一到学校,脚底板就起泡,流黄水,疼得钻心。放假回到家里,一赤脚下田干活,准好。时间一久,我都有经验了。这个法子是舅舅发现的。但舅舅是个农民,没文化,自然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于是,我就以我(陈东)的名义,致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我的这一发现。这一次,我也学能了,我绕过了我的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免得他小子再从中做什么手脚。 1.用一句话概括小说的主要内容。(3分)2.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写有什么好处?(3分)3.“郑成面对记者的镜头侃侃而谈,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简直让人恶心。”你是怎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的?(2分)4.本文在写法上有很多突出的特点,除第一人称写法外,另外找出一点进行阐述。(3分)5.下列判断正确的一项是____(3分) A “我”致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我的这一发现&我这样做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同时不让追名的人得到好处。B小说的主人公写的是乡下的舅舅,实际是猛烈抨击了当下浮躁的社会里,世人普遍存在的急功近利的心态。C小说对败坏的风俗造成人的异化深恶痛绝,在予以深刻揭露的同时,呼唤文明传统的回归,期盼精神家园的重塑。D这篇小小说虽然没有曲折的情节,但却写出了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和情感。”的答案、考点梳理,并查找与习题“怪病 远山我叫陈东,是我们本地一所大学的老师。今年夏天,我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我的脚底起了一种水泡,黄色的水泡,也不痒,但是钻心地疼。最严重的时候,双脚都不敢着地。没办法,我只好买了一副双拐拄上。我到医院去找我的一位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郑成看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最后,含糊其词地咕哝了一句,是癣吧。我马上说,这不是癣,癣痒,我这脚一点儿都不痒,就是疼,一个劲儿地疼。郑成说,先开点消炎粉、止痛膏试试吧,不行再来。谁知道,用了郑成开的药,情况更糟,疼不但没有止住,脚底反而溃烂起来。我知道找郑成解决不了问题,就去看一位老中医。老中医满有把握地说,一水治百病。你这病,啥药也不用凃,你就到浴室去泡澡,一泡包你好。我就按老中医的法子,到浴室里去泡。但是,老中医的法子也不管用,我的脚底照样溃烂,疼得钻心。不仅如此。此后不久,街上渐渐地出现了一些和我一样拄双拐走路的人。不用问,我知道他们得的是和我一样的病,而且还都是我传染给他们的。因为,那天浴室里洗澡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对此,我只有深表遗憾。过了几天,我的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却打电话让我一定去他那里一趟。我一到,郑成就拉我到一架显微镜前。显微镜下,我看到了一群像孑孓一样的小虫子在动来动去的。郑成问我,看到了吗?我说,看到了。郑成说,你看到了什么?我说,我看到了一群像孑孓一样的小虫子在动来动去。郑成激动地说,哥们,那不是孑孓,那就是从你脚底的溃烂物中分离出来的病毒,我已经把这种病毒命名为“陈东病毒”。我一拳朝他胸前捅了过去,骂道,你小子,想让我遗臭万年吗?郑成嘿嘿地笑,说,你可别不知好歹呀,我想让你永垂不朽呢。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人都在奋斗,图个啥?不就是想名垂青史么?连我们的老祖宗孔夫子都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呢,你要是真怕出名,就用我的名字命名好了。不过医学界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病毒从谁的身上提取出来的,就用谁的名字命名。我要是连这点基本的医学良知都没有,还配当一个医生吗?我说,你既然高兴用我的名字命名,你就用好了,反正名字只是一个符号,也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我现在最关心的是,怎么治好这种病,怎么能尽快地解除我的痛苦。郑成耸耸肩膀,然后将双手一摊,说,哥们,对此,我就无能为力了。我说,那你还激动个屁。郑成开心地笑了,说,这你就不懂了吧,在医学上,能够发现一种病毒,就足以使一个人名垂不朽了。郑成又进一步说,发现问题,有时候比解决问题更为重要。果不其然,不久,报纸上登出了郑成发现“陈东病毒”的消息,并且称,郑成的这一发现,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所确认。该消息还说,世界卫生组织已将郑成作为世界顶尖医学奖的候选人推荐上去。电视台的记者也不失时机地采访了郑成。郑成面对记者的镜头侃侃而谈,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简直让人恶心。郑成出了名。但我们这个城市里像我一样拄着双拐走路的人却越来越多了。不久,我们这里就被宣布为疫区。就在这时,我舅舅来了。舅舅也是听说我得了一种怪病才来看我的。舅舅进城,先要走几十里的山路,然后再坐几个小时的汽车,才能到达市里。舅舅到我家的时候,两只解放鞋上沾满了黄泥。一进门就问我得了什么病。我就把我的病情和我的痛苦讲给舅舅听。我一边说,嘴里一边咝咝地吸着凉气,以表达我的疼痛。舅舅听完,哈哈大笑,说,是这呀,好治。说罢,舅舅叫我给他一只碗,两块抹布,舅舅将他解放鞋上沾的黄泥巴刮到碗里和上水,调均匀了将黄泥抹在抹布上,弄得像两张大膏药,然后解下我脚上缠裹的绷带,用抹上黄泥的抹布将我的双脚严严实实地包了起来。我正要对舅舅的行为提出异议,我的两只脚底却感到了一股凉意。与此同时,钻心的疼痛渐渐消失,最后无影无踪。我一下子愣在了那里。这种情况的出现太突然了,我不敢相信我的脚已经不疼了。我仍然拄着双拐,用脚轻轻地在地上点了一下。结果,一点也不疼。我又用力地在地上踩了一下,还是不疼。我还是不敢相信,又使劲往地上跺了一下,还是一点也不疼。直到这时,我才“咚”的一下将双拐扔到了地上。与此同时,我的眼泪泉水般地流了出来。舅舅站在一旁,呵呵地笑,说,怎么样陈东,我不骗你吧?李强(舅舅的儿子)就是这样,上大学的时候,一到学校,脚底板就起泡,流黄水,疼得钻心。放假回到家里,一赤脚下田干活,准好。时间一久,我都有经验了。这个法子是舅舅发现的。但舅舅是个农民,没文化,自然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于是,我就以我(陈东)的名义,致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我的这一发现。这一次,我也学能了,我绕过了我的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免得他小子再从中做什么手脚。 1.用一句话概括小说的主要内容。(3分)2.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写有什么好处?(3分)3.“郑成面对记者的镜头侃侃而谈,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简直让人恶心。”你是怎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的?(2分)4.本文在写法上有很多突出的特点,除第一人称写法外,另外找出一点进行阐述。(3分)5.下列判断正确的一项是____(3分) A “我”致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我的这一发现&我这样做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同时不让追名的人得到好处。B小说的主人公写的是乡下的舅舅,实际是猛烈抨击了当下浮躁的社会里,世人普遍存在的急功近利的心态。C小说对败坏的风俗造成人的异化深恶痛绝,在予以深刻揭露的同时,呼唤文明传统的回归,期盼精神家园的重塑。D这篇小小说虽然没有曲折的情节,但却写出了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和情感。”相似的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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