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拒绝办健身卡有多少人后悔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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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交的健身卡全额定金,所以要退卡,健身馆里面的人拒绝退钱。是不是可以申请消费者协议要求退款
刚交的健身卡全额定金,卡还没在我手上,一次没去锻炼,要换地方,所以要退卡,健身馆里面的人拒绝退钱。我是不是可以申请消费者协议要求退款
湖北 -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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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 举报邮箱:泉州一市民办健身卡花1万多元 想退卡却遭拒_泉州新闻_海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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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来潮办了健身卡后,却发现没时间去锻炼,想退卡却遭到拒绝。市民王女士遭遇此事后,投诉至12315。
去年年底,王女士在宝洲街某健身会所花2680元,办了一张两年时效的健身卡,另外还花费8800元,请了一位私人教练。&交费时明明说好,向私人教练请假,未上的课可以再补上。&王女士说,她上完一次私教课后,因有事请假好几次,后来她多次要求私人教练将落下的课程补上,私人教练却回复无法再补。生气的王女士要求健身会所退还全额11480元,健身会所却以&卡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为由拒绝了。
泉州市丰泽区工商局消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健身会所在健身卡协议上备注&一经售出,概不退卡&,违反了《合同法》的公平交易原则,属于霸王条款,建议王女士保存合同原件,诉诸司法程序解决。
近日,海都记者以客户身份走访了泉州市区3家健身会所,会所工作人员均表示,会员协议里有规定,办完健身卡是不能退费的。会员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加锻炼的,可通过转卡等方式与健身中心协商处理。至于转卡手续费,三家健身会所均称在500元左右。一位在石狮经营健身业务的人士透露,健身会所发展新会员有提成,而转让会员卡会影响发展新会员,&设置转卡费用,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会员流失,一般健身会所都不可能轻易让会员退卡的&。
健身卡到底能否按消费者的意愿来退卡?泉州华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聪怀表示,一切都只能按照合同来处理。从法律角度讲,一旦签订合同就不能轻易解除,情势变更并没有纳入《合同法》。如因不可抗因素要退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商解决,一种是起诉到法院,以办卡时的协议为依据,由法院判定是否退款。因此,消费者一定要看清协议,不明白、有异议的要当面问清楚,并做下记录,以免陷入被动。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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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海峡网微信花4480元办了健身卡却从没用过 想要退卡遭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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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再次联系该健身馆,提出是否可以退卡,甚至表示哪怕只退一部分钱都行,但对方坚持“不能退,会员卡一经售出概不退还”。这个事例中健身房没有任何过错,仅是消费者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退款,因此,消费者需要与健身房协商。
当下,健身运动越来越受都市白领的喜爱。闲暇时进健身房,跑跑步、用用器械,不仅能强健体魄还能塑造形体,从而达到保持身材的目的。杜小姐出于这样的目的办了一张健身卡,但这张卡让她很烦恼。近日,她致电与本报维权热线联动的12345热线反映:&我在一家健身馆办了健身卡,花了4480元,办好后一次都没用过,现在想退卡,可商家以&会员卡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为由拒绝了我。& 听消费者说一次未用的会员卡想退遭拒 杜小姐:因为想锻炼身体,我在去年11月13日到某健身馆办了一张健身季卡,交了4480元。因为工作很忙,我一直没时间去健身,卡也没用过,也可以说没有开卡。 今年年初,我打算备孕,再加上搬家后离这家健身馆比较远了,因此我想把健身卡退掉。1月21日,我打电话给这家健身馆的客服,要求退卡,客服表示会登记我的信息并告知负责人,但一直没有得到反馈。 前几天,我再次联系该健身馆,提出是否可以退卡,甚至表示哪怕只退一部分钱都行,但对方坚持&不能退,会员卡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我后面多次联系对方交涉,商家也没有再回复我。希望记者能帮忙协调。 听商家说 可与消费者各承担50% 这家健身馆市场部负责人朱先生:杜小姐在办理健身卡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在合约中注明:在购买会员卡之后一个月内完成基础课,超时将自动开始计算正式会籍时间;已购课程无法退款或转让。 鉴于杜小姐的特殊情况,我们也承诺可以和她各承担50%。另外,我们还是希望杜小姐能过来健身,如果她不退款,我们可以延长她的会员卡使用期限,等她身体状况方便时再开始计算。 听专业人士说 进行预付式消费时,要保持理性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的夏谨言律师:从商家给出的合同条款中看出,禁止退款的条款是无效的,但是仅该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这个事例中健身房没有任何过错,仅是消费者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退款,因此,消费者需要与健身房协商。 杭州消保委副秘书长陈杭:这是一起典型的预付卡消费纠纷。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发生纠纷首先应依照交易约定进行处理。在此纠纷中,消费者因自身原因提出变更约定,有违约责任,应承担违约后果。但是在健身卡从未开卡使用的情况下,健身中心不容任何商量的态度值得商榷。 在从未消费的情况下,消费者提出&哪怕只退一部分钱&的要求也无情被拒,一天都没有服务过,商家这么做也是不合理的。 陈杭提醒广大消费者,进行预付式消费时,要保持理性,谨慎选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记者将情况反馈给杜小姐,她表示会继续与商家协商。&
[责任编辑:蒋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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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卡三年变一年 店方称办卡顾问辞职原因导致
  东北网5月16日讯 大庆市民杨先生向记者反映称,他2015年3月份在万达3楼的自由健身会馆办了一张3年的健身卡,因为个人工作原因,一直没有去健身,今年4月11日,他去店内开卡健身,店方告诉他,健身卡还有一年就过期了。3年的卡他一次也没有使用过,为什么“消失”了两年?
  13日下午,针对此事,记者来到自由健身会馆进行了采访。
  三年健身卡只剩一年
  市民杨先生告诉记者,他2015年的3月,在位于万达3楼的自由健身会馆办理了一张期限为3年的健身卡。
  当时该店正在装修,还没正式营业。
  后来,因为个人原因,杨先生一直没有去健身。
  今年4月11日,杨先生去该健身会馆开卡健身时,馆方告知,他的卡还有一年就过期了。
  杨先生对此不满,他一次都没有去过该会馆健身,为什么无缘无故就少了两年?
  对此,会馆一方向杨先生解释,会员申请表写的开卡起始时间,即为开业的时间,同时也是会员卡启动的时间。该会员卡是从这一时间算起的,所以只剩一年了。
  消费者认为不合理
  杨先生说,他根本没有接到店方任何人通知,不知道健身会馆什么时候营业。
  另外,根本就没有工作人员提醒过他,健身卡开卡是以正式营业时间为准一事。
  杨先生开卡的时候,店方还没有营业,他问过给他办卡的工作人员什么时候算开卡,工作人员告诉他,以第一次去锻炼刷卡为准。
  “为什么现在店方又称以正式营业时间为准?”杨先生对此表示不满。
  他说,当时他填写自由健身会员申请表的时候,起始日期都是空白的。
  “我家就住在万达小区,离该店的距离很近。我要是知道开卡时间以正式营业时间为准,绝对不会一次都不来健身。”杨先生说。
  现在遇到的问题是,杨先生没有来过该店健身,会员卡就让店方“自动”开通了,他觉得非常不合理。
  会馆对此给出了解释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万达3楼的自由健身会馆。
  一名工作人员解释称,该店是日试营业,同年5月5日正式营业。
  试营业到正式营业期间,会员在此健身是免费的,属会馆对会员的优惠,在此期间不算开卡时间。
  会馆的“会籍顾客”在店正式营业之前,都会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到每一位办理健身卡的会员,告知健身卡的开卡时间以正式营业时间为准。
  针对杨先生办卡纠纷一事,该工作人员解释说,给杨先生办理健身卡的“会籍顾问”已经辞职了,对于杨先生的事,该工作人员并不知情。
  该工作人员称,此类纠纷的处理归会籍部门,她只能看单子办事,没办法调查。“‘会籍顾问’离职的人太多,杨先生的事情属于个人原因。”
  她说,杨先生认为会馆没有通知到他,会馆认为是他自身原因不来开卡健身。
  “还有很多会员和杨先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但我们工作人员没办法出示其他会员的信息,也没办法解释太多。”该工作人员说。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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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健身卡,一个多月健身房就关门,投诉12315也没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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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15日办理了两张朝阳兴隆动力健身的健身卡,4月底就关门了,调整到商业城店,没两个月,商业城店也关门了,投诉12315后,有人给我回话,说去了,店里没有人,说这亏吃了就算了,找了挺长时间,兴隆也没有给说法,给店主打电话也就敷衍,现在就是要给我找个投诉理赔的地方!
&&&&&&&&&
投诉人,您好!
&&&&&&&&日,13:28,我单位工作人员拨打您留言的联系电话提示为:已关机,无法核实您是否向本单位反映过此件投诉。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属于民事争议的,实行调解制度。”及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一)消费者撤回投诉的;(二)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三)消费者在调解过程中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四)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五)其他应当终止的。”之规定,如经营者不参与调解,则本单位应当终止民事消费纠纷的调解工作。
&&&&&&&&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规定,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解决消费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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